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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案例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5-06 16: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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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案例

篇1

引言

尾矿库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堆积各类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除矿渣、尾矿的场所,一般指初期坝与堆积坝[1].尾矿库是维持各类矿山正常生产的必要基础设施,但由于其存在溃坝危险,严重威胁下游居民及财产安全,带来许多灾害隐患,因此它还是重大危险源.近几年来,尾矿库溃坝事故屡屡发生,破坏力巨大的尾矿库泥石流不仅对下游的生命与基础设施造成巨大危害,同时也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例如,2000年10月18日广西南丹尾矿库垮塌,造成28人死亡、56人受伤.2008年9月8日在山西襄汾发生的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造成27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619.21万元.2011年12月4日湖北省郧西县柳家沟排水井封堵井盖断裂,导致多达6000m3尾矿泄露,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为了保证尾矿库安全运营,国家法律规定了各参与方的相关义务与责任并进一步完善尾矿库安全现状基本数据库.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12655座尾矿库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约占40%,其具体分布情况如图1所示[2].我国尾矿库安全管理存在数量多、规模小、尾矿库安全度仍处于较低水平、多数没有进行安全评价[3].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本文尝试用博弈论的思想、方法来分析政府监督机构对尾矿库安全管理的监管,以及企业管理层对员工的管理,找出进一步降低我国尾矿库安全事故的思路、方法,提出相应的对策与措施.

1尾矿库安全运营中各方利益的博弈关系

博弈论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主要研究“理性人”如何进行策略选择,目的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在现实经济、社会等多领域博弈过程中,各参与者之间的决策会相互影响,一方面参与者的决策易受他人影响,另一方面又影响他人.博弈论在我国各领域的研究中越来越得到广泛的应用,基于这种情况,本文将博弈论运用到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中[4].对尾矿库安全生产各方利益进行分析,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与企业、企业与基层员工间构成了两方博弈关系:(1)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博弈.尽管政府监督部门基本完善了尾矿库安全管理体系,《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和《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对尾矿库安全运行管理做出了相关的规定,但是仍然有一部分企业冒着被监管部门查处的风险追求眼前利益,节省成本开支,无视安全管理标准、法规[5].政府监督部门对企业方安全管理维护是否进行监督,企业方是否能够按照尾矿库安全标准施工、运营、维护,这构成了安全管理两方面的博弈.(2)企业管理层与基层员工间的博弈.博弈的双方分别是企业管理层、基层员工,企业的选择空间是管理与不管理员工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策略参与工作,基层员工的选择空间是履行与不履行职责.一方面,企业管理层若不加强管理、不采取措施、不强化安全意识,基层员工很容易忽于执行,对安全的重视大打折扣.另一方面,企业基层员工需要管理层实施安全激励,包括安全责任教育、经济补偿等.

2尾矿库安全运营管理博弈模型

2.1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与某矿企业博弈模型构建假定政府监督部门与某矿企业对彼此间的战略均了解,且监督方采取检查行动就能发现安全问题.在安全管理博弈中,监督者通过采取罚款机制或不检查两种博弈行动来最大化自己的效益,某矿企业则通过降低尾矿库安全等级,减少安全管理成本投入等来增加自己的收益.基于以上假定,把本模型定性为完全信息静态模型.这里主要讨论混合战略纳什均衡问题.p为安全监督部门进行检查的概率,q为某矿企业按照安全标准运营管理的概率,gA为监督部门的期望效用收益,gB为某矿企业的期望效用收益.设定某矿企业不采取安全措施获得的违规收益为f,因违规被罚款的金额为if,i为相应罚款系数.监督部门的监督成本为c,若是监督部门实施检查且发现某矿企业没有采取安全应对措施则对其罚款的同时要求限期整改.基于上述理论,可以得到监督部门与某矿企业间的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针对上述博弈模型进行分析可知:(1)某矿企业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的概率q与违规收益f、罚款系数i、监督部门的监督成本c密切相关.1)当检查系数i与违规收益f不变时,随着检查成本的升高,企业采取相应安全保障措施的概率降低.这是因为当检查成本升高时,监督部门会降低检查次数,从而企业敢于冒险降低安全保障等级,忽视安全管理.2)当违规收益f与监督成本c不变时,随着罚款系数的提高,企业按照安全标准维护、运营的概率也就越大.这是因为罚款系数越大,企业因违规需要支付的额外成本也就越高,从而对企业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3)当检查系数i与监管部门的监督成本c不变时,随着违规收益的提高,采取安全管理措施的概率也提高.这是因为随着违规收益的提高,必将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监督部门提高安全检查频率与质量,企业采取相应安全保障措施的概率也增大.(2)政府监督部门检查的概率p与罚款系数i相关,即随着罚款系数的提高监督部门检查的概率降低,这是因为随着惩罚额度提高,企业不愿为此承担额外风险,而更加愿意按照有关规定增加安全保障措施,从而导致监督部门检查的概率降低.2.2某矿企业管理层与基层员工之间的博弈模型构建假设企业管理者与基层员工在做出决策前不知道对方的行动,且双方做出决策时,时间上具有一致性,即将该模型定义为静态博弈模型.基层员工接受尾矿库安全作业合约同时履行安全职责的概率为β,β反映了基层员工履行安全职责效用偏好.企业严格管理基层员工的概率为α,同时α也反映了企业不愿意承担安全风险的效用偏好.企业管理层的管理成本为n,基层员工因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职责而获取的企业报酬为k,若发现员工不履行职责或对员工进行考核且不合格,则没收员工报酬并实施罚款,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安全知识、专业安全数据分析能力、在线检测设备运用能力,罚款系数为h,即对员工罚款为hk,企业基层员工的期望效用为Wa,管理层的期望效用为Wb.基于以上理论,某矿企业管理层与基层员工间的支付矩阵如表2所示.

3案例分析

以洛阳市汝阳县付店镇泉水沟尾矿库为例,该尾矿库下游2km范围内有人口较密集的集市,一条承担全镇生活用水的河流,以及一条与外界连接的省干道,具体如图2所示,所以必须保证该尾矿库能够安全运营,不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安全隐患[6].(1)该钼矿生产地处山区且距县城较远,势必会增加政府监督部门的检查成本c,由于检查成本较高,必定会影响检查次数,即检查的概率p降低.考虑到上述原因,政府监督部门有意提高罚款系数i,即若检查出该钼矿生产企业安全措施未达到国家强制性规定,必须对其重罚,以抵消由于检查概率降低而产生的安全隐患,从而提高企业采取安全管理措施概率q.(2)该钼矿企业积极引进各种安全检测设备,同时加强对基层员工安全意识培养,即企业对基层员工的管理概率α远远大于其不管理的概率1-α,同时该企业也不定期对其员工进行考核,主要包括对尾矿库专业知识、专业安全数据分析能力、在线检测设备使用能力的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者没收其报酬并罚款.尽管对基层员工的管理成本n较高,管理概率α有所降低,但较高罚款系数h势必提高员工履行概率,同时也保证了该尾矿库的安全运营.

篇2

关键词:安乐死;经济困境;伦理困境;博弈

中图分类号:B82-0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2)03-0099-03

安乐死一词出自古希腊,本意是尊严地死亡或无痛苦致死术。现代意义上的安乐死,一般是指“患不治之症的人或其他特定状态下的人在严重濒死状态时,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而无法解脱,在病人或亲友的要求下,经过医生的认可,用人为的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下度过人生最后阶段而终结生命的过程”①。在死亡学研究中,没有哪一个领域比安乐死的研究更具有争议性,无论是赞成的人,还是反对的人,都能以充足的理由去反驳对方和证明自己的正确性、合理性。无论是医学上的争论,还是法律上的争论,最终都可以用经济与伦理的对立与冲突来表达。不可否认,医学和法律背后都有经济和伦理的因素存在,而正是经济与伦理因素的存在,才决定了医学和法律上的争论。从医学上看,医患关系内在地包含了经济与伦理的关系,救死扶伤无疑需要经济与伦理的支撑;从法律上看,经济是基础,伦理是底线,安乐死必然无法脱离经济和伦理因素的影响。因此,只有厘清安乐死内涵的经济与伦理因素及其博弈关系,我们才能对安乐死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产生认同,也才能推动安乐死在新的社会经济背景下的发展。

一、安乐死的经济困境

经济发展是基础和手段,社会和人的发展才是目的。安乐死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它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早期就已经存在,只不过没有成为一个问题和热点而已,如史前时代游牧部落为了维持部落的存在与发展,往往在迁移之前把老人和病人留下,用原始的方法加速他们的死亡,这可称之为最早的“安乐死”。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当代人们开始关注死亡问题,尤其是关注人的死亡质量问题。这样,安乐死开始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如荷兰、比利时则以法律的形式认可了安乐死的存在,在其他很多国家如英国等也在一定程度上有限地承认了安乐死的合法性。是否承认安乐死,这是一个法律问题,但为什么要承认或者不承认,背后却是经济和伦理的考量。经济和伦理既可以是赞成安乐死的理由,也可以成为反对安乐死的理由,从而使得安乐死陷入了困境。

赞成安乐死的经济学考虑主要有:一是从经济发展与人的关系而言。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人的发展,是为了提高人们的生存质量和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当一个人处在疾病缠身的濒死边缘而根本不可能痊愈的情况下,安乐死是阻止病人生命质量继续下降、保持其人格尊严的有效途径,这也是符合经济价值的考虑的。因此安乐死从发展趋势上看,是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目的的。二是从经济负担而言。安乐死的对象一般都濒临死亡并患有无法治愈的疾病,维持其生命需要花费昂贵的医疗费用,如美国维持一个植物人生命每年花费的金钱大约是15万美元。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花费如此巨额的资金去维持一个不能创造任何价值,且又根据现代医学条件无法治愈的生命,毫无疑问是经济上的严重浪费。不仅如此,维持这样的生命还有可能拖垮一般的家庭,因为一般的家庭根本无力承受这样巨大的经济负担。三是从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而言。面临安乐死问题的病人,一般会长期占用固定的床位和相当的医疗资源。在医疗资源稀缺的当代社会,其结果必然是挤占了其他有救治希望的病人享受医疗资源的机会和权力。而安乐死的实施,不仅可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还可以有效节约医疗资源,保证其他病人得到有效的治疗。

从经济学上反对安乐死的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认为生命具有最大的经济价值。人的生命与物相比,其价值要超过物的价值,只要生命存在,就是有价值的,没有任何物品的价值超过人的生命的价值。而人与人之间的生命是等值的,不能用经济价值来衡量人与人之间的价值。那种认为可以牺牲一个人的生命去挽救另一个人的生命的观点是违反生命价值原则的,会引发生命不平等的严重后果,导致一些人践踏其他人生命的事件发生,同时也不符合现代平等的生命价值理念。二是认为安乐死的对象虽然已经处在濒死边缘,但毕竟还是未死之人,这样就有可能从医学的最新发展中受益。如果不对其实施安乐死,医学的发展就可能突破“不治之症”的限制,病人也就有可能彻底地得到治愈,重新回到社会中为社会创造经济和社会价值。

二、安乐死的伦理困境

死亡是每个人不可避免的必然归宿。人们对自然死亡的人不存在道德上的争议,也不存在道德困境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人们选择死亡的方式和时机。当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人们开始以整体的目光来看待人的生命,开始追求优生和优死的辩证统一的时候,安乐死的伦理困境就展现在了人们的面前。就其实质而言,它所涉及到的主要是传统伦理观念和现代伦理观念的冲突。

传统伦理观念认为,人的生命是神圣的和至高无上的,非经正常的法律程序,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维护生命,珍惜生命是善的;毁灭生命,或妨碍生命是恶的”②,伦理学存在的价值就是指出了尊重生命存在的必要性,其指向是人的生存意识,保存生命是伦理学的第一原则。具体到安乐死问题,传统伦理认为医护工作者保存和延长病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是善的;而利用安乐死的名义去结束病人的生命则是违背道德和医学伦理的,是恶的。“人的生命是神圣的,人们应该竭尽全力地维护人的生命的存在,不遗余力地延缓死亡的来临。”③ 可见,传统伦理学把生命的延续看作是最大的善,是人们特别是医护工作者必须要遵守的首要的伦理原则。

与传统伦理学相比,现代伦理观念更加注重生命的质量而不是生命的数量(长度),认为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不是在于生存时间的长短,而是在于生存的品质。在安乐死的问题上则要求人们从生与死相统一的角度来理解生命,把生的权利延伸到死的权利,把生命的质量延伸到死亡的尊严。如果不实行安乐死,病患者将忍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过着非人的生活,并使病患者的人格尊严和生命质量严重降低,在被病痛折磨得不成人形后悲惨死去。我们为了维护所谓的道德原则,而让一个人生不如死地活着,忍受没有生存希望的痛苦,这难道就是符合伦理道德原则的吗?这样做是违背道德主旨的,因为道德的存在从根本上讲应该是有利于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是为了促进个人的福祉。而对于有些人来说,安乐死可能是维护其做人的尊严的唯一选择。除此之外,现代伦理学还从自由意志理论出发,认为个体具有自由选择的意志,个人具有选择生存的权利,同样也有选择死亡的权利。安乐死就是个体在特殊条件下对死亡的有意识的选择,尊重了病人的自由意志和生命自决权,是完全符合伦理原则的。医护人员所做的只不过是去实现了病人无法实现的自由意志。

三、安乐死的经济与伦理博弈

一般来说,经济与伦理的关系应该是协调的,因为根据的基本原理,经济是伦理的基础,伦理决定于经济并为经济服务,伦理水平与经济的发展是呈现正相关关系的。但在安乐死的问题上,不仅在经济和伦理各自内部,而且在它们之间都存在着争议和冲突。认识到这些争议和冲突的存在,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安乐死的本质与特点,明确经济与伦理的辩证关系,为寻找到协调争议和冲突的有效途径提供借鉴。

博弈之一:生命的价值能否纯粹用经济来衡量。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似乎一切的价值都可以转换为经济价值,一切的价值都可以用经济价值来衡量。其实这是人们一个普遍的误区,市场经济只是一种经济资源的配置原则而已。安乐死尽管开始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但无论怎样都不能以病人不能创造经济价值或生命存在已经没有经济价值作为理由,而对其实施安乐死。因为人除了经济价值外,还有政治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伦理道德价值,而经济价值只是人的价值的一个方面,甚至并不是主要的方面。但反过来看,如果一个病人已经不再具有其他的价值,其存在只能是浪费经济价值,并且其生命已经处在痛苦的濒死阶段,这个时候则可以把经济作为一个因素来考虑,在不违背现代伦理原则的前提下实施安乐死。

博弈之二:经济发展是否必然导致生命质量的提高。经济的发展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随着经济的发展,人的生存环境不断改善,生命质量不断提高。但是经济的发展也是一柄双刃剑,它在改善人们生活的同时,也破坏了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引发了经济资源的分配不公等问题。同样,经济发展也不会必然引起人类生命质量的提高,因为生命质量的提高不仅仅是用经济因素来衡量的。病人在患不治之症濒临死亡边缘的时候,任何力量(包括经济的力量)都无法使病人的状况发生好转,而安乐死则可以使病人在救治无望的情况下,选择无痛苦地走向死亡,从而维护了病人死亡的权利和死亡的尊严,从反面来看也就是保持了病人做人的尊严。安乐死“既解除了病人的痛苦,让临终不可救治的病人,平稳、安详、无痛苦、体面地走向人生的终点,又不损害病人的尊严”④,这是经济因素不可能做到的。

博弈之三:经济资源的分配是否要考虑伦理原则。支持安乐死的人在经济上有两个重要的论点:一是认为符合安乐死条件的病人如果不实施安乐死,则他们每年要占用大量的医疗资源,而这些医疗资源又根本无法挽救病人生命,反而只能延长其痛苦,因而是一种严重的经济浪费和不人道的行为;二是认为实施安乐死的病人,有条件和可能把完好的身体器官贡献出来,去挽救那些需要这些器官的病人的生命,实现其最后的经济与人道价值。然而,人不同于物,应该有自身的伦理存在原则,那就是生命之间在伦理价值上是没有差别的,而作为物的经济资源本身就是为人服务的。因而使用大量经济资源去维持病人的生命体现的正是伦理原则,而不是经济原则;用挽救另外一个生命作为牺牲一个人或者占用他的器官的理由,严重违背了人与人之间平等的伦理原则。所以在安乐死的问题上,经济资源(主要指医疗资源)的分配不能只用经济的标准,还应该采用伦理的及其他的标准,并且伦理的标准至少要优先于经济的标准。

博弈之四:在寻求安乐死合法化的过程中,经济的和伦理的因素孰重孰轻。安乐死的本质是什么?它是一个什么性质的问题?只有搞清楚了上述问题,我们才能知道经济和伦理因素在安乐死中的分量。安乐死是回答和解决死亡优化的问题,即如何使濒死边缘而又救治无望的病人在无痛苦中死亡的问题。因此安乐死应该是一种方法或手段,是体现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怀和人道帮助的一种伦理的、人道的手段。安乐死主要应该是属于伦理的范畴,只不过这种伦理的方法首先需要通过法律的形式来保障而已。当然,经济因素是伦理的基础,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后,才对安乐死有了伦理上的要求。所以,在安乐死的问题上,应该说是经济的发展,导致人们生存质量提高后,才开始思考死亡优化的问题,因而有了现代意义上的安乐死之争。但安乐死并不是经济发展的要求,也不是经济发展必然的逻辑结果,而是在经济发展的条件下,人类依据伦理和人道原则,对提高自身生存质量和品质的一种选择。

注释:

① 周德新:《死亡学概论》,光明日报出版社2009年版,第168页。

② 波伊曼:《今生今世――生命的神圣、品质和意义》,陈瑞麟等译,广州出版社1998年版,第35页。

篇3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6-0098-03

一、案件

2008年1月初,姜某某与购销公司经理谈妥,船老大姜某某用其“皖LX货5888”船装运购销公司小麦590吨、由安徽省LX县mdz码头水路运至江苏省NT市区gd码头,运价每吨67元。

在2008年1月9日,姜某某与购销公司正式签订了一份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约定:购销公司委托姜某某“皖LX货5888”船,由LX县mdz码头装运589吨小麦水路运至江苏省NT市区gd码头,交给收货人面粉公司,运价包干每吨67元。但是,在2008年1月27日以前,购销公司和面粉公司都没有告诉姜某某此批所运货物已向首席保险公司和中华综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NT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共同保险公司)投了水路货物运输保险。

在2008年1月9日,“皖LX货5888”船装载好购销公司589吨小麦,并到当地海事、水路运政管理机关,按装运小麦310吨、运价每吨38元和目的港JD港计算缴纳了航运规费、办理了船舶进出港口签证等有关离港手续后,即起航开往目的港NT市。

2008年1月13日,“皖LX货5888”船航行到蚌埠港时,因为该船本航次超载,被蚌埠市地方海事局实施海事行政处罚。2008年1月16日,“皖LX货5888”船航行到高良涧船闸,该船本航次除向高良涧船闸管理所缴纳标准闸费,又因超载还缴纳了超载闸费。2008年1月17日,“皖LX货5888”船航行到淮安船闸,该船本航次除向淮安船闸管理所缴纳标准闸费,又因超载还缴纳了超载闸费。

2008年1月21日约下午1点,在“皖LX货5888”船航行到目的港NT港后,被告姜某某立即与面粉公司经理联系,要求收货人面粉公司安排安全适靠泊位靠岸卸货,当时面粉公司经理告诉姜某某:暂时停靠泊在长江31号浮筒内天生港区,待通知。

2008年1月26日约下午5点,面粉公司经理通知姜某某将“皖LX货5888”船开到长江NT市区gd码头;在1月26日约晚上9点,姜某某将“皖LX货5888”船靠泊在面粉公司经理指定泊位上准备卸货。

可是,在1月27日约凌晨2点,面粉公司经理突然指挥姜某某将“皖LX货5888”船换挡靠泊卸货。在1月27日约凌晨4时,被告姜某某发现“皖LX货5888”船舱内进水,立即告知面粉公司经理。姜某某告诉本律师:从1月27日约凌晨4点开始抢险卸货,收货人面粉公司与被告姜某某二人共卸货过磅接收未受水损害小麦约304吨。“皖LX货5888”船舱内还未卸完的受水损害小麦约285吨,是面粉公司经理立即派吊机,在不计量交接情况下,先卸到gd码头岸上,然后面粉公司经理安排汽车将小麦全部运走了。

在1月27日,姜某某按本航次水路运输合同约定向面粉公司索要余下的运费11 840元、延期卸货滞纳金2 945元(589吨×5天×1元/吨・天=2 945元)和“皖LX货5888”船有关船舶证书时,面粉公司经理不仅不给所欠运费等;而且扣押“皖LX货5888”有关船舶证书不给,直至2008年3月18日,姜某某又非法将“皖LX货5888”船滞留在NT市区gd码头约50天,又造成面粉公司与姜某某延期卸货滞纳金24 149元(589吨×41天×1元/吨・天=24 149元)。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此期间,面粉公司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姜某某作出放弃不再向收货人面粉公司索要余下的所欠运费11 840元、延期货滞纳金声明;以及面粉公司也承诺不再要求姜某某赔偿其小麦受水损失的情况下,姜某某无奈之下在其拟写的所谓“海事报告”上签字承认假“事实”后,面粉公司经理方将扣押的“皖LX货5888”船有关船舶证书返还给被告姜某某,允许“皖LX货5888”船舶离开NT市区gd码头。

按说,到此为止,“皖LX货5888”船本航次承运托运人购销公司小麦交给收货人面粉公司的水路运输合同已全部履行完。

但是,事后发生的情况将姜某某推到被告席和被动地位:办理了“海事签证”的《海事报告》确认:“皖LX货5888”船在gd码头靠泊卸货时发生船触碰码头不明物,造成船舶损坏货舱进水,所载小麦431吨受水损害。江苏NQ保险公估有限公司FT分公司(以下简称公估公司)依据海事签证的《海事报告》在其NQ公估字[2008]第03C0011号《保险公估报告》(以下简称《公估报告》)上确认:本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72万元;事故责任人是姜某某,属于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责任险。在事故发生九个月后的9月18日,当事人姜某某和所在航运公司方收到武汉海事法院寄来的要求赔偿首席保险公司损失传票和应诉通知书等。

二、策略

笔者担任姜某某诉讼人后,积极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解调查相关情况,查阅、复制相关案卷材料以及参加武汉海事法院法庭审理,在充分研究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的情况下认为,从保险法律制度和诉讼文书来看,当事人姜某某应当赔付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损失,即本案姜某某败诉无异。在诉讼程序上,由于姜某某在本次内河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一些过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及其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有关规定,姜某某在海事法院诉讼时同样处于劣势。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俺家上哪弄那么多钱赔偿他们?就是俺家倾家荡产也赔不起呀!你救救俺,救救俺一家!”当事人姜某某的哭泣声时刻缠绕着笔者。

笔者安慰着当事人要冷静和面对现实,作为本案姜某某的人,将尽责尽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笔者在思考“怎么办”?只有另辟蹊径,才有可能见到曙光。

笔者认真研究原告诉讼证据和当事人姜某某陈述事故情况及其处理情况、反复学习钻研水上交通安全法律制度和保险法律制度,终于发现了可以减小当事人姜某某损失的突破口。

原告赔付给面粉公司保险金,依据主要有三个:一是保险合同、二是保险条款、三是保险责任和保险标的损失鉴定书。它们主要是确认了四个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第一个是保险合同合法有效;第二个是保险公司向面粉公司支付了保险金而且取得了代位求偿权;第三个是认定本次事故当事人责任;第四个是认定本次事故损失范围数额。本律师和被告姜某某对第一个和第二个均不持有异议;但是,公估公司《公估报告》确认的损失总额72万元,律师和被告虽然均不认可而当时又拿不出法律证据《公估报告》确认的损失数额。到此,只有在本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保险责任人的认定上寻找希望。

本案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认定涉及的现行有效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法律制度,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和《船舶海事签证办法》;与本案有关的其他法律制度,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货物作业规则》、《江苏省港口管理办法》等国家和交通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本案保险责任人的认定涉及的现行有效主要法律制度,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托运人主张货损货差而拒付运费应否支付滞纳金的答复》(法函[1992]16号)等有关法律制度。

结合本案事实和面对现实问题,从上述法律制度上发现了问题和找到了希望:当地海事管理机关没有按规定及时向当事人姜某某签发《事故调查结论》。本案中这次内河交通事故直接原因,是面粉公司违反船舶航行安全和靠泊安全作业相关规章制度乱指挥造成的。事故责任则应当有面粉公司承担。而且,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海事管理机关签发的全面、客观、公正《事故调查结论》。

如何取得《事故调查结论》?行政诉讼不是可取之策,因为若行政海事管理机关,不仅负面影响多,而且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可能实现目的。从本案事故发生到武汉海事法院开庭审理已经九个月,且笔者的当事人姜某某与首席保险公司在武汉海事法院已达成赔付部分损失调解协议,并在今年10月31日前必须履行;否则姜某某损失将更大。

不仅如此,近年国家海事局江苏海事局都加大了海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同时国家海事局还颁布实施了《交通部海事局关于署名举报政风案件奖励办法》以监督保障海事人员尽职尽责。本律师还以外地船员身份到当地海事局行政服务大厅去观看他们工作和咨询有关问题,值班工作人员都很热情和提供优质服务,当地海事管理队伍总体上是好的、执法素质和技能是高的。在当时那种情况下,通过署名投诉措施,是使当事人能早日得到当地海事管理机关签发的《事故调查结论》是比较好的选择。

海事管理机关接到笔者署名投诉后,江苏海事局及当地海事处都非常重视,特别是当地海事处处长立即亲自接待当事人姜某某,多次到事故现场和面粉公司调查本次事故有关情况,并积极做面粉公司工作帮助解决当事人姜某某实际困难,确保使当事人姜某某实际损失降到了最小程度。

三、思索

本案一大特点,就是专业性强:一是海事专业,二是水运专业,三是保险专业,四是行政专业。通过运用这些专业知识及其有关法律制度,本律师认为当事人姜某某、面粉公司、保险公司、公估公司和海事管理机关在本案处理上都不同程度存在着相应过错,本案各方都有一些值得思索总结的教训和经验。

(一)姜某某

1.姜某某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充分依靠当地海事机关事故调查官,及时地与面粉公司和航运公司管理人员一起,在事故调查官主持下确认固定小麦受损数量的证据,造成面粉公司认为小麦损失431吨、姜某某认为小麦损失285吨的损失总额不一致局面。

2.姜某某和“皖LX货5888”船长不应当在按照面粉公司意图所写的《海事报告》上签署认可意见;应当及时地向当地海事处提交《内河交通事故报告》和要求海事管理机关按规定给予《事故调查结论》。

3.姜某某在与购销公司签订水路运输合同时,应当增加一条特别条款“收货人面粉公司提供的目的港卸货码头必须保障“皖LX货5888”船舶安全适靠和泊位安全作业;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损失有收货人面粉公司承担、购销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

4.姜某某在起运港偷漏航运管理规费。一是在运输量上,实际承运589吨,而按310吨计量结算;二是在运价上,实际运价是每吨67元,而按运价每吨38元计价结算;三是在运输里程上,实际运输里程是660公里,而按运输里程510公里计程结算。

(二)面粉公司

被告姜某某在2008年1月26日已履行了承运人的合同义务;“皖LX货5888”船触损的原因,是由于面粉公司在卸货过程中疏忽过失,违章指挥船舶靠泊在存在安全隐患的码头泊位所致。不是由于“皖LX货5888”船长、船员在卸货过程中的疏忽过失所致。

1.面粉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等国家和交通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乱指挥、没有提供安全卸货泊位,造成“皖LX货5888”船触损货舱受损进水。

2.面粉公司的乱指挥靠泊卸货行为,触犯了《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7条“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的规定。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水路运输管理规则》、《港口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这些损失应当由面粉公司承担责任。

(三)保险公司

原告首席保险公司,没有正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和《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等有关规定,在赔付面粉公司保险标的物损失时,没有依法审核是否属于赔偿保险范围、是否有拒赔的法律事实存在和法律依据,对“皖LX货5888”船承运面粉公司货物本航次一路超载的违法事实而不顾,和避开本次保险货物损失过错是面粉公司造成的法律事实,违规向投保人面粉公司支付保险金损失是咎由自取。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下发各下级法院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实务问答》第 160问:“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应当限定在什么范围 ?答:保险人超出保险责任范围给付保险赔偿的,在第三人提出明确而有效抗辩时,对超出保险责任范围的赔付,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规定精神,首席保险公司在本案中就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

(四)公估公司

公估公司在其《公估报告》中确认“八、事故原因分析:为查找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NT海事局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出具了《海事报告》。根据《海事报告》:此次事故是由于‘皖LX货5888’船碰撞GD码头下的一不明物体后,造成船舱漏水,船体下沉。”由此可见,公估公司认定本次货损事故的依据是NT海事局的《海事报告》。但是,依据现行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章制度,不仅此NT海事局给予“海事签证”的“海事报告”不是事故责任认定的合法文件结论,而且此“海事报告”是违规签发的。公估公司对本案事故责任确认的分析研究依据应当是NT海事局的《事故调查结论》,而不是船方提交的“海事报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公估报告》这个依据非法“海事签证”的“海事报告”而作出的鉴定结论,显然不能作为本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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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5(a)-0198-02

作为西方经济学体系中最重要的理论课程之一,博弈论的应用非常广泛,尤其在瑞典皇家科学院把2012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颁给两位博弈论专家哈佛大学教授埃尔文・罗斯(Alvin E. Roth)和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罗伊德・沙普利(Lloyd S. Shapley)之后,大学生对博弈论知识的需求高涨,高校亟需加强博弈论公选课建设。

1 博弈论公选课的教学目标

通识教育理念的启蒙者之一,哈佛大学前校长劳威尔曾说过:“每个受过教育的人都应该对什么事物都懂一点,但对个别事物懂得很多。”所以,博弈论公选课必须为广大本科生提供一个培养兴趣、扩大视野的平台。博弈论公选课的教学目标力求符合“以培养科学素质与人文素养为核心”的基本要求,并涵盖知识、能力和素质三个方面目标:(1)使学生了解博弈论的基本概念、内容,领会博弈论的核心思想,掌握博弈分析的基本原理、方法,明确博弈论作为一种研究人或其他生命体的相互决策与行为结果的理论;(2)培养学生从博弈的视角应用基本方法认识现实问题、提炼问题、分析问题并加以解释的能力;(3)培养学生以博弈的思想感知社会并进行科学、理性分析的素养。

2 博弈论公选课的教学情景、困难和问题

课程情景不仅是施展教学的外在环境,也蕴含实现教学目标的内在动因。笔者从四个方面分析教学情景,认清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教师的教学关注阶段论分析

富勒(Fuller,F.)的教学关注阶段论认为教师的专业成长分为四个阶段:(1)任教前关注阶段;(2)早期关注生存阶段;(3)关注教学情景阶段;(4)关注学生阶段。早期关注生存阶段的教师教学经验寥寥,主要关注自我表现和是否胜任教师角色。关注教学情景阶段的教师具有一定但不充足的教学经验,主要关注在当前的教学情景限制下如何正常地完成教学任务,以及如何运用一些教学技能和手段。处于较高专业水平的教师,主要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素质与情感需要,希望通过教学更好地充实学生的知识容量,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促进学生的价值实现和长期发展。

笔者目前正从早期关注生存阶段向关注教学情景阶段过渡,一方面存在关注自我表现、在乎教学评价的倾向;另一方面具有浓厚的教学热情,愿意参与教学交流、尝试教学改革,因而需要尽快将关注点从角色胜任和完成教学任务转移到以学生的需要为中心上。

2.2 学生的群体特征分析

博弈论公选课面对多个年级数十个业的学生,他们学习目的和价值取向多元化,认知平台和知识接受能力差异很大,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也有很大差别。

学生也有一些共性。学生目前的生理和心理发展水平决定了他们普遍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拥有强烈的好奇心和进行尝试的勇气,具有自我评价和调整的主客观条件、不拘一格的活跃思想和富于追求的想象力。虽然学生已经初步积累了观察、分析、思考等方面的经验,但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具有模仿、接近和趋向于教师的思想和观点的自然倾向。另外,尽管价值取向多元化,但社会现实使他们大都受到实用化和功利化影响。

2.3 课程内容特点分析

博弈论从经济学的角度提炼个体最优决策问题后,利用数学模型对其进行描述,再运用数学工具对其进行研究,所以课程讲授与学习离不开数学工具和经济学基础,这对公选课的学生有较大难度。

不过,博弈论也另具特色优势。由于博弈论的应用范围已经涉及了几乎所有社会科学和一些自然科学,所以课程讲授有非常多的切入点,主题选取有广阔的时空范围。

3 教学改革的思路与实践

基于前述关于教师、学生和课程内容特点的分析,特别是考虑到公选课的客观条件,博弈论教学改革应努力体现“每个受过教育的人都应该对什么事务都懂一点”的通识选修课特点,重视课程教学的“优质性与趣味性”,为学生带去认知的契机和不断求知的动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所以,博弈论公选课必须要最大限度地利用课程情景中的有利条件,摒弃各方面的不利因素。考虑到博弈论理论知识的结构、特点和方法特征,顾及到学生多元化的学习目的和需求,照顾到学生差异化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从充分发挥博弈论“声名显赫”、应用广泛和素材丰富的特点出发,在教学主题选取上力求鲜明、思考空间大又易于接受,在内容选取上力求重点突出、少而精且密切联系实际,在体系安排上力求主次合理搭配、模块宜少不宜多、层次宜松不宜紧,在讲授上力求重思辨推理轻计算推理,尽量避免数学推导。

3.1 抓住学生共性,力求课程内容贴近现实

大学生关注现实问题的意愿强烈,在分析热点问题时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和认知共性。因而应抓住这一共性,迎合学生在知识需求上的实用化和功利化取向。西南五省大旱是2010年初举国关注的重大事件。鉴于此,笔者特意引导学生对大河流域的水储蓄问题进行了建模和博弈分析,分析时运用的劣势策略削去法正是当堂讲授的求解纳什均衡的主要方法。通过调整模型参数,笔者揭示了一个重要原理:改变博弈参与人的成本收益可以改变博弈的均衡结果。学生普遍认为对西南五省大旱的建模分析是非常成功的,除了帮助他们掌握了劣势策略削去法和博弈理论的应用原理以外,还令他们读到了从新闻报道中无法直接读到的深层次内容,激发了他们长期学习的兴趣!

3.2 增强主题的典型性和知识模块的简洁性,避免课程容量受限的弊端

围绕经典问题选择主题有利于组织素材;“自成模块,减少关联”地安排知识模块有利于照顾学生间差异;少而精地选择课程内容有利于突出重点;多角度地反复讲解有利于降低知识门槛。例如,笔者以多数学生熟知的“囚徒困境”作为第一主题;以试验性强、易于展开的“理性基础和有限理性”作为第二主题;以现实性突出的“重复动态博弈”作为第三主题。由于“囚徒困境”与经济学中的“理性人假设”密不可分,所以第一主题既能让学生感受到博弈问题的趣味性和深刻性,又能激发他们对该主题的进一步思考,使他们认识到“理性人假设”过于理想、超越现实,从而部分地为第二和第三主题做好铺垫。

3.3 重视案例,尤其重视与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有关的案例

案例教学法是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中广泛使用、成绩斐然的教学方法。在博弈论公选课中运用案例教学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重大理论贡献大都有高度精炼、趣味性强的案例可循。选取这些案例,可以调动学生思考的积极性,加深他们对知识的理解,还能把人格培养和素质教育融入其中。下面以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为例,详细说明如何应用与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有关的案例及其优点。

“公地悲剧”是非常重要的、有现实意义和启发意义的博弈案例,它奥斯特罗姆的研究工作密切相关。笔者设计了两部分内容:(1)经典的“公地悲剧”;(2)奥斯特罗姆针对小水域事务做出的开创性研究。第(1)部分侧重于对经典问题的博弈分析、引导学生认识到“公地悲剧”是个与人类福祉密切相关的充满现实意义的大问题。随后,既可以通过讨论私有化和政府管制这两种对策的得失,引出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问题,也可以进入第(2)部分,介绍奥斯特罗姆创建的公共治理理论,指出她为“公地悲剧”的解决找到了一条新路:介于私有化和政府管制之间的中间道路。接着启发学生:对大水域问题的研究至今几乎仍是空白,鼓励学生大胆思考此类问题。再者,奥斯特罗姆的研究可不可以“中国化”?这是一个既有趣又创新的问题。奥斯特罗姆从近千个案例中创建公共治理理论,那么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中有好的公共治理机制吗?相比而言,如果只要求学生找一个适用公共治理理论的中国案例就会效果平平。

3.4 重视培养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

自主学习能力主要包括自学能力和自主能力等两方面。博弈论高度凝炼的案例和理性的推理对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大有裨益。例如,多名学生在学习了“金砖问题”后,主动拓展了问题背后的推理机制,自主学习了“黑帽红帽问题”;当学习了“蜈蚣博弈”和有限理性概念后,有学生自学掌握了有限理性“阶”的概念,并了解到大部分人具有二阶或三阶的有限理性。

博弈论公选课对培养创新能力也具有一定优势。创新能力是一种高水平的复杂能力,包含质疑能力、发散思维能力、逆向思维能力、跳跃思维能力和学科交叉能力等五方面。这些方面既有一定的独立性又相互联系。笔者认为,培养创新能力须从整体上把握,从多个层面潜移默化,不能割裂的进行。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重大贡献中肯定蕴含着重要的创新元素,所以必须把这些重大贡献呈现给学生;交叉学科和前沿学术成果中也肯定蕴含着创新元素,所以必须把这些学术成果充实到教学中,从而利用学生模仿、接近和趋向于“创新”的自然倾向,激发他们的创新意识。

4 结语

由于博弈论公选课在讲授时可以较多的联系时事,而且同学们也很喜欢这种方式,所以这使得教学过程与教学计划有一定出入。另外,前述学生差异性导致的问题也影响了教学计划的执行。笔者认为在这类结合时事多、应用性强的课程的教学计划设定中,要充分重视灵活性,适当增加机动性内容。

综上所见,虽然课程情景复杂,但是博弈论公选课建设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只要在教学实践中明确目标、认清问题、大胆谨慎地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不断积累改革经验,就能探索出符合博弈论公选课建设规律的教改之路。

参考文献

[1] 顾建民.高等教育学[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

[2] 裘松良.转型期高校教育研究与实践[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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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又叫对策论,是一门以数学为基础、研究对抗冲突中最优解问题的学科。它是现代数学的一个新分支,也是运筹学的重要构成内容。博弈论作为一门学科,是在20世纪五六十年展起来的,当非零和博弈理论,特别是不完全信息博弈理论获得充分发展时,才正式确立。到20世纪70年代,博弈论正式成为主流经济学研究的主要方法之一。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同时授予了纳什、泽尔腾、海萨尼三位博弈论专家。200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又授予了美国经济学家托马斯?谢林和以色列经济学家罗伯特?奥曼,以表彰他们在合作博弈方面的巨大贡献。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赫维茨、马斯金和罗杰?B?迈尔森三位美国经济学家,他们因机制设计理论而获此殊荣。

博弈论是人们深刻理解经济行为和社会问题的基础。今天,“博弈论”已经成为经济与管理类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其教学改革与实践成为了应用型经济与管理人才培养的关键。然而,近年来,我国多数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博弈论”课程采用传统教学方式,即教师采用板书或者PPT方式教学,辅助案例分析,期末以试卷形式对学生进行考核。这种传统教学方式缺少对博弈论的实践技能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难以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因此,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导向,重视“博弈论”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实践是适应国家经济发展与管理人才升级的需要。

二、“博弈论”课程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博弈论”课程教学改革的目标是培养拥有一定知识理论,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较强实践能力

(一)课程教学目标偏离

目前,大部分本科院校对于“博弈论”课程的教学目标主要定位于使得学生掌握博弈论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分析方法,更加重视学生利用简化的模型计算相关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对分析方法掌握的熟练程度,而对于学生创新性思维和发散性思维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严重缺乏,导致培养的学生高分低能,与社会脱节,无法适应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二)课程教学方法落后

目前,大多数应用型本科院校“博弈论”课程的教学手段比较陈旧、单一,教学依然采用传统的老师讲解为主、学生自学为辅的“填鸭式”教学方法,教师在台上对照书本或者课件讲解,学生在台下充当忠实的听众,不提问、不质疑,老师和学生之间缺乏互动,很难调动学生学习热情。教师在教学中只是一味地讲授,那么学生就会形成思维定式,缺乏创新性思维与批判性思维,至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更是无从谈起。

(三)课程考核方法单一

目前,大部分本科院校对于“博弈论”课程的考核方式依然是平时成绩占20%-30%,期末成绩占70%-80%。因此,学生平时大多数处于懒散状态,考试前几天才开始复习,临时死记硬背应付考试,考完即把内容抛之脑后,学习效果很差。过程考核比重较小,导致学生对于课后作业不很重视,抄袭现象严重,独立思考能力培养不够。

三、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博弈论”课程教学改革措施

(一)调整博弈论的教学目标

为了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博弈论教学应当转变以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传授为主要目标的传承式教育思想,树立以培养学生综合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新的教学理念。在确定博弈论的教学目标时,应当重视对学生思维的训练和创新能力的提高,不仅让学生掌握博弈论的相关理论和基本方法,还要激发学生的开拓性思维,训练其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将学生培养成为能够在未来复杂多变的环境中,了解竞争对手的思想,基于他人的行为制定相应的战略。

(二)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

在“博弈论”的教学过程中,为了确保教学效果,每位教师应当积极运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主要在理论讲授、案例教学、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培养等方面,进行大胆改革和创新。

1.教师精讲与课堂讨论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与教师之间形成互动。

2.以案例作为切入点,在进行每一章节讲解前可以设计一个案例,让学生进行博弈分析,分别从不同的参与者的角度分析这个案例,然后引导学生用博弈论的语言把该博弈表述出来,由此,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对博弈理论的理解,增强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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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黄杰华(1970—),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管理学。(江西南昌 330013)

本文系江西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案例教学博弈分析与师生互动模式研究——基于信息认知视角”(JXJG-11-3-24)阶段性成果。

什么是教学案例,教学案例的特征,如何通过师生互动提高教学研究能力,可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分析和理解。

教学案例(Case Method)起始于1870年,当时由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朗代尔(C.C.Langdell)哈佛法学院前院长发现的,后来在郑汉姆(W.B.Doham)当时任哈佛企管研究所所长的不断推广下,迅速从美国传播世界各国,由于此方法通俗易懂,因此被认为是未来教育学成功代表的方向。中国于20世纪80年代将教学案例引入于教学之中。

案例是指在现实生活中真实而又具有一定说服力并可作为典型事例供读者参考,且通过此件事可以让读者从中悟出一定的道理。教学案例虽然出现的形式是以写作为主,但它和论文、教案、教学设计和实录又有着不同之处。譬如:论文一般是以议论为主导,从抽象到具体对某件事情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说明;而案例主要是通过某一个故事,针对此事来阐述说明道理;一个是在教之前已产生了,另一个是在教之后才出现的;一个是预期,一个是结果。

师生互动是从传统的教学方式中的一种转变,它能更加有效的提高学生独立思考、实践创新和敏锐的社会洞察力[1]。

一、教学案例在高校教学中的运用与探讨

1.教学案例法也称为教学实例法,它是根据教学的内容和目的,由教师运用具体的教学案例指导学生思考、探索。教学案例一般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教学案例的核心部分就是师生之间的互动,即老师通过结合教学内容,反复讨论教学方法,师生之间不断的交流及对事情的正确认正,以此来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

2.为能更好更有效的将教学案例运用到学习和生活中,首要前提就是建立和谐互动的师生关系,激发学生勇于探索疑难问题、善于独立思考分析问题、勤于研究新观点新认识。其次,就是教师要在教学实践中构建一种平等自由和谐的师生关系,并且要鼓励学生养成独立思考、善于发现问题能力。最后就是教师在教学中是占主导地位的,自身对事物的认识要有高度的清晰度。

3.教学案例是实现课堂内外互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传统的教学内容的一个改进和扩充。为让学生在学习对案例的发生有更强更好的理性和感性认识,就要让学生学会从课堂内走向课堂外,带领学生进行课外调研,将枯燥无味的理论教学]变成生动活泼有趣的课堂实验,让同学们用自己所见、所闻、所感来激发他们认识世界和分析社会发展的能力[2]。

二、教学案例师生互动的博弈分析

1.博弈论的含义

博弈论自1928年由冯·诺依曼认证以来到如今已具有悠久的历史了,它作为当今一门脍炙可热的学科,在各种领域中人们从没有停止过对它的研究分析和探讨 。现今的博弈论已发展到了各个领域,譬如:教育学、国防军事战略、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社会学、生物学等等学科中,博弈论主要是根据信息分析和对能力的判断使研究者利益能得到最大化的一种理论决策[3]。

2. 高校教学课堂中的博弈论

博弈论需要具备几个条件:参与者、行动、信息、效用、均衡等[4]。博弈论根据它对事物的假设不同也可分为二种,一种是合作博弈,另一种是非合作博弈。合作博弈一般来说是指参与者对博弈者的行为通过某种契约进行约束,使合作者不致于偏离合作的轨道,而非合作博弈者是因为参与者之间没能有任何可约束对方行为的一种策略,这样就会出现在合作的过程中实现双赢或多赢,并违背合作原则获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5]。教师采取教学案例的目的是为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或者他人的案例来拓宽自己的视野,是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一种合作博弈[6]。

在教学案例中,教师积极调动学生的课堂积极性,并与学生进行课堂交流、讨论乃至辩驳,在此过程中学生作为独立思考的主体参与,与非合作博弈强调的个人理性相一致。非合作博弈论是以追求个人利益为主要目地。但是在教学案例的课堂上,非合作博弈论又是另一种情形,它是指师生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关系,任何人可以自由地对对方的观点提出质疑和反问,不存在一个具有一定约束力的协议[7]。

3.师生互动的教学策略

在教学这一领域中,教师和学生是课堂中的主角。课堂并不是指一个空洞的物理空间,它主要是反映出教师和学生之间一种心灵的交汇。正如中国教育家刘国正先生曾经就说过这样的话:“教学活动要能拨动学生的心弦,激发学生的感情,调动学生积极性。不是我教你学,也不是我启你发,而是教与学双方在教学活动中做到融洽的交流。教师引着学生走,学生也推着教师走,教师得心应手,学生如坐春风,双方都欲罢不能,其乐融融”。从这翻话中能深深的体现出教学活动中教师和学生不是一个单一的主体他们的地位是双主体[8]。

(1)师生互动首先要学会相互尊重,情感沟通

教学能力的强弱和业务水平的高低不单单取决于教师本人,从根本上来说是对师生关系所处位置的一种取向。教师要想获得学生的喜爱与信任,首先是对每一个学生都要关心和尊重,师生只有生活在相互尊重、和睦融洽的环境中,学生才能勇于发表对问题的看法和他们独到的见解,充分释放他们的正能量。

师生互动中情感的交流沟通是非常重要的,它能激发学生对教师的信任和其所学知识及学科的一种认可, 常言说得好“亲其师重其道”,学生对其学科产生共鸣时学习的效率无形中就得到了一定的提高[8]。

(2) 师生互动其次要启发学生敢于探究创新、积极参与

近年来,西方在教育方面使用一种较为流行的“头脑风暴法”取得不错的成效,中国在实践教育中引用了此方法,发现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就是在教学中通过某例案促使学生自己探究迷津,开动大脑,并鼓励学生对同一问题可以提供多种解答方式。正如爱因斯坦说过:“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利用这一教学方法应遵循的规则是:禁止批评;倡导独立思考;勇于探索研究;鼓励畅所欲言;奖励各种发明创新,对同一个问题能提出多项不同的见解,开发思维方式,提高洞察能力; 让学生成为课堂教学的主人,使其拥有自主选择和参与的权力;鼓励学生对不同意见的问题向教师提出质疑,充分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让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予到教学中来。

(3)师生互动产生的效果

师生互动从一开始就是一场博弈,但它是在多种情形的约束下产生的一场博弈,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比较微妙的,不存在谁是赢家谁是输家,因为它们之间并不是百分之百的对立,当双方对立到一定的程度时,它们会去寻找一种平衡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9]。

笔者对于影响师生互动的因素,在此作出以下揣测:

1.多数学生对教师有一种敬畏之情,这与千百年来的尊师重教的传统有密切关系,形成学生固有思维形式。

2.学生课前没做好预习环节,缺乏交流互动的基础。

3.部分教师形式性的互动使学生缺乏积极性。

4.部分教师课堂教学方式呆板缺乏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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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又称对策论或竞赛论,是研究具有对抗或竞争性质现象的数学理论和方法,它是现代数学的一个新分支,起源于20世纪初。1944年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合著的《博弈论和经济行为》奠定了博弈论的理论基础。简单地说,博弈论就是研究决策主体在给定信息结构下如何决策以最大化自己的效用,以及不同决策主体之间决策的均衡。

张维迎教授对博弈论的定义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候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也就是说,当一个主体,比如说一个人或一个企业的选择受到其他人、其他企业选择的影响,而且反过来影响到其他人、其他企业选择时的决策问题和均衡问题。

博弈论研究个体如何在错综复杂的相互影响中得出最合理的策略。在充满竞争的商界里,经验、竞争战略和博弈论就好比是企业管理的术、法、道,掌握博弈之道的企业管理者往往比不懂博弈之道的更加理性和高明。从冯・诺伊曼创立博弈理论至今,博弈论已经从早期的静态博弈发展到动态博弈,并在商业、法律、心理学等领域都得到广泛的应用。人类的很多活动,特别是经济活动都是相互依存的决策过程。这种由多于一方组成并且相互依存的决策过程就是博弈,它并不仅仅指竞争,也包括合作。例如,企业的决策与国家政策之间的相互依存。有的时候,合作其实要更加复杂。动态博弈就是随着时间而变化的决策互动。在前一刻最优的决策,在下一刻可能不再为最优,时间为博弈添上了动态。有关博弈论的策略性互动理念可追溯到中国古代军事学家孙武的孙子兵法,其中“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思想,就道出了博弈论研究中决策者之间互动的重要性。各方的策略互相影响,而决策的结果亦依赖于各方的策略。比如,任何一家公司在开拓市场的时候,总要考虑市场上的其他对手和潜在对手,这些都是博弈。

二、博弈论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随着博弈论在经济学中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博弈论理论应用于现代企业管理之中。以下是几个博弈论在企业管理中应用的实例。

(一)“囚徒困境”与价格策略。“囚徒困境”模型的具体内容是:两个罪犯作案后被警察逮捕,分别关在不同的屋子里审讯,警察告诉他们,如果两个人都坦白,那么每人判刑6年;如果两个人都抵赖,每人判刑1年;如果其中一人坦白,另一人抵赖的话,坦白的人释放,抵赖的人判刑15年。通过分析我们知道,每个囚徒都有两种战略:坦白或者抵赖。在这个博弈中,纳什均衡是(坦白,坦白)。尽管从总体上看,(抵赖,抵赖)是对双方都有利的结果,但是事实上结果却并非如此。

“囚徒困境”这个模型给我们的启示是:互利是合作的基础,合作带来效率的提高;但严厉的制度是维护合作的保证。现实生活中为什么没有出现(抵赖,抵赖)这个最好的结果呢?就是因为没有严厉的制度做保证,犯罪双方为了自己的利益,防止对方选择坦白,他自己只能先选择坦白,结果就是双方都坦白。

“囚徒困境”模型是博弈论中的经典范例,它是完全信息下的静态博弈。现实生活中许多经济、政治、军事、社会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博弈现象都可以用这个博弈模型来解释。例如,我们熟悉的国内此起彼伏的价格大战。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价格大战,今天我降价,明天你让利,价格大战此起彼伏,没完没了。由于过度的价格战,使许多厂家基本上没有利润,甚至亏损,最终影响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最经典的例子是2000年的彩电价格联盟事件。2000年6月,9家彩电巨头在深圳召开价格联盟会议,要求各联盟成员不得降价,否则要受到处罚,但墨迹未干,与会成员就纷纷违反协议,竞相降价,因为联盟中没有一个成员会相信对手真的会认真履行协议中的承诺。在这里,他们就面临着一个“囚徒的两难选择”问题。我们知道,虽然都不降价对于各彩电巨头整体是最好的选择,但是他们的理性开始起作用了,作为理性经济人可能会想到在自己履行承诺的情况下,万一其他商家降价,其结果必然是自己的市场被对手占领,那么不如自己先降价,就可以抢占先机。所以,最终的选择就是先降价,那么彩电价格联盟便就此宣告破产。

(二)“智猪博弈”理论的应用

1、团队建设与激励理论。“智猪博弈”也是博弈论的一个经典案例。它的具体内容是:猪圈里有一头大猪、一头小猪,猪圈的一头有猪食槽,另一头安装着控制猪食供应的按钮,按一下按钮会有一定单位的猪食进槽。如果是小猪按动按钮,则大猪会在小猪到达食槽前把食物全部吃光,如果是大猪按动按钮,则大猪到达食槽时只能和小猪抢食剩下的一些残羹冷炙。既然小猪劳动不得食,则小猪不会主动按按钮,而大猪为了生存,尽管只能吃到一部分,还是会选择劳动(按按钮)。那么,两头猪各会采取什么策略呢?答案是:小猪将舒服地等在食槽边,而大猪去按按钮。

在这个案例中,对小猪而言,无论大猪是否按按钮,等待总是最好的选择。而大猪知道小猪是不会去按按钮的,只能自己亲自去按按钮。这个“智猪博弈”的模型给我们的启示是:选择优先战略。在这个模型中,等待就是小猪的优先战略。

在企业团队建设中,如同“智猪博弈”的事情时有发生,称为“搭便车”现象。因为,对团队的绩效激励通常来源于团队的集体绩效,那么弱者(小猪)主动劳动,可能换来集体绩效的提高非常有限,并不能得到额外的奖励,那么弱者就会选择等待。而强者(大猪)为了得到额外的奖励只能选择主动劳动来提高集体绩效,而所得的绩效奖励又不得不与弱者共同分配。这样久而久之,强者(大猪)也就没有主动劳动的动力了,结果也许是离开,寻找激励机制更好的企业。因此,在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进行激励制度设计时,团队的领导者应根据内部目标管理对工作进行分解,确定每一个团队成员所产生的绩效高低,并予以相应的奖励或惩罚。那么,始终等待的人将不能获得任何奖励,甚至会因为工作表现不好而受到惩罚。因此,团队绩效激励的分解是解决“搭便车”的一种有效方式。回到“智猪博弈”的案例中,这样做相当于把投食按钮和食槽放在了一起,且把投食量减少,那么谁按动按钮(劳动),谁就可以吃到食物,而不劳动者不得食。“智猪博弈”的模型告诉我们,要建立高绩效的团队不能把重点只放在团队绩效的管理上,还要重视团队成员的角色匹配和绩效分解,让每一个团队成员都能够真正地充分发挥作用,进而促进整体团队绩效的提高。

2、公司治理中大小股东之间的博弈。我国上市公司基本上是现有企业改制的结果,自然形成“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尽管大股东的出现有益于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但我国多数上市公司在改制中与生俱来的大股东、董事会和总经理三位一体的格局,使得在大、小股东的博弈过程中保护小股东的利益更为迫切。然而,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法律制度也不尽合理,小股东的利益自然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小股东的理选择便是“搭便车”行为的出现,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无奈的小股东只能选择退出市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呢?下面从博弈论的角度来分析。

在经济学中,公共品是指其效果不能独享的商品,例如大气质量改善、道路改进等。这些效果往往不能由出资人单独享受,这个时候就存在所谓的“搭便车”现象,每个人都希望别人出资提供公共品,自己不用付出代价就可以享受成果。而在公司治理中,“监督”是公共品,如果一位股东的监督引起公司绩效的改善,所有的股东就都能受益。由于监督是有代价的,所以每个股东都希望其他的股东进行监督,而自己坐享其成,这就是股东之间的“搭便车”行为。在这种局势中,大小股东之间存在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即(监督、不监督)和(不监督、监督)。作为理性的投资者来说,大股东只有选择监督,小股东选择不监督,这也是标准的“智猪博弈”,大股东相当于“大猪”,小股东相当于“小猪”。小股东不参加监督却能分享监督的成果,这也与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是吻合的,即80%以上的小股东从来没有参加监督。

一般金融理论认为,公司股东根据它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得到公司的收益。但是,研究表明,大股东往往会得到与他们所持股份比例不相称的,比一般股东多的额外收益,这部分额外收益就是大股东利用控制权谋求的私利,也就是大股东对小股东进行侵占获得的收益。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治理中,集中的所有权结构是一种普遍现象,而随之产生的大股东侵占小股东行为也成为困扰各国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害小股东的行为也日益受到广泛的关注。

由于小股东“搭便车”现象的存在,从根本上讲是由于监督成本的存在。要解决小股东“搭便车”的问题,就要解决小股东的监督成本问题。如果企业提出“你监督我买单”的策略(“买单”包括监督成本和激励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小股东会选择监督,但是监督成本如何界定以及激励机制如何设计,这都有待进一步探索。另外,还要加强大小股东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使大小股东之间的非合作性博弈转变成合作性博弈。在合作性博弈的基础上,大小股东之间就不再是考虑监督与不监督的问题,而是注重监督后所带来的共同利益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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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方面来看,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海萨尼、泽尔腾以及纳什等人在相关研究中对博弈论的解概念予以不断精炼,并将其在理性经纪人的行为分析中予以应用,表明经济均衡与博弈论之间的内在联系,形成了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以及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等多种传统博弈论的分析框架,使博弈论在经济学领域中产生的巨大影响。

一、智猪博弈分析

假设猪圈中有小猪、大猪各一只,于猪圈一端对按钮予以设置,每按一次按钮,猪圈另一端的食槽就会有10单位猪食进槽,但是每按一次按钮就导致相当于2单位猪食的成本被消耗。若是大猪按钮取食,小猪呆在旁边观望,那么大猪可以进食9单位食物,而小猪只能进食1单位食物;若是大猪与小猪同时按钮取食,那么小猪可以进食3单位食物,大猪可以进食7单位食物;若是小猪按钮取食,大猪呆在旁边观望,那么小猪可以进食4单位食物,大猪可以进食6单位食物,详见表1。这个博弈并无“剔除劣策略均衡”,主要在于大猪并无劣策略,而小猪的劣策略主要为“按”,因为大猪不管怎样选择,小猪选取“等待”均要优于选取“按”的一种策略。因此,小猪会将“按”剔除,选取“等待”,而大猪了解小猪一定会选取“按”,所以最佳选择为“按”。

实际生活中,这样类似的“智猪博弈”案例较多,其主要体现的是参与人低位不对等的博弈结构,此不对等可以是参与人选取的策略与行动,也可以是其拥有的支付函数与信息。例如:大户在股票市场上为大猪,其主要对信息予以收集,进行技术性分析,对股价走势进行预测,而散户在股票市场上则为小猪,其在技术分析方面基本不用花费资金,主要在于其跟随大户在投资方面的策略进行股票买卖,这一现象就是“散户跟大户”。大股东在股份公司中为大猪,其主要对相关信息予以收集并负责监督经理,在经理任免方面拥有决定性的投票权,而小股东在股份公司中则为小猪,其不需要对经理予以监督,在投票权方面并无实际权利,主要跟随着大股东获取收益。大企业在技术创新市场上为大猪,其在技术创新上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成本,对新产品进行研发,而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上则为小猪,其不会开展大规模技术创新,而是跟随着大企业的技术研发,当大企业研发的新型产品进入市场之后,对大企业研发的新型产品予以仿制来进行产品销售。

二、演化博弈论分析

演化博弈论,实质上就是生物学与经济学的结合产物,其不仅汲取了哈耶克的思想观念,还对传统博弈论中理性经纪人的超理性假设进行了修正,主要强调热情、冲动、遗忘、规则、习俗、习惯、非理性预期以及犯错误率等一系列传统博弈论中未被重视的内容,对传统博弈论的理论基础产生的一定的影响。演化博弈论的合理性主要体现在其提出经济人并不是超理性的,而是以惯例、习俗以及个人习惯等一系列生活常规为基础的一种“异质低度理性”,大部分时候其在了解、掌握的信息基础上作出理性、正确的决策与行动。这一观念主要表明,适应性过程的展开有充足的时间时,在社会制度变迁中有着关键性决定作用的并不是个人理性,而是演化力量,强调均衡形成过程中制度变迁具备的重要作用。

所以,在均衡概念理解方面,传统博弈论与演化博弈论在本质上存在着差异性。例如:若是传统博弈论强调的是尘埃落定之后世界看上去会是一个什么样子,那么演化博弈论则更加关注尘埃是怎样落定的,并且将这一过程当作随机力量形成的持续冲挤,因此在博弈论中引入随机过程后,可能会引起多种结论出现变化。若是将传统博弈论看作是演化博弈论的一种特例,那么对于“进化稳定策略”形成机制的演化博弈论进行探讨,能够进行研究的内容就更为宽泛,演化博弈论在正统博弈论基本假设方面的突破,在很大程度上对博弈论的解释能力、解释范围予以了丰富与扩展,并且使其成为了一个潜在诺贝尔奖研究领域。

同时,在对“制度”进行分析的时候,演化博弈论在这一方面主要将制度作为一种合理的高维博弈中的均衡,若是在规范方面出现了偏离状况,则需要接受惩罚。比如,在一个行驶需要靠左的国家中,在行驶过程中靠右的结果就是车毁人亡,但是这并不代表规范、制度处于一尘不变的状态,有些时候均衡在独癖性冲击下会出现相应的变化,例如:法国大革命之后,民众强烈要求拿破仑制定并实行向右行驶的新规定,并且逐渐向拿破仑占领的国家中传播,在此后多年中,由于道路资源使用频率逐渐增大,局部性规范逐渐转变为地区性规范,奥地利、西班牙以及葡萄牙等多个国家改变了行车规则,因此靠右形势无疑是行驶的最佳策略。

三、结语

博弈论主要来源于实际生活,其完美且不平凡,其完美主要体现在博弈论具有透彻且凝练深邃的策略思维,同时与人类智慧的最佳发挥相伴。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通常可以找寻到博弈论理论模型的原型,而且现实生活中的习惯、习俗以及经验法则均能够在博弈论中寻找到相关元素,博弈论在实际生活中的体现实质上就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且学术研究前沿主要在现实生活中获取验证,而随着演化博弈论的出现及发展,博弈论理论研究必然会更加深入的推进。

参考文献:

[1]李凌,王翔.论博弈论中的策略思维[J].上海经济研究,2010.

[2]张国鹏,丁恩杰,涂相华.基于博弈论的协作中继策略[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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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1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2) 18-0052-01

一、博弈论概述

(一)博弈论的提出。作为理理论的组成部分,美国数学家冯·诺伊曼(John von-Neumann)和斯卡·摩根斯顿(Oskar Morgenstern)创立了博弈论(game)。1944年,由2位学者合著的《经济行为与博弈论》,奠定了博弈论的基本框架。在1950—1954年,纳什(美国数学家、统计学家)发表了多篇博弈论的论文,第一次指出了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的区别,并提出纳什均衡(Nsah equilibrium)。在这之后,博弈理论的主流地位由非合作博弈占领,非合作博弈被愈来愈多的人所熟知,在实践中得到愈来愈多的运用。

博弈论又叫对策论,它的目标是通过预测各个参与者的反应和行为,选择实现组织目标的最优决策方案。在完全竞争的环境下,博弈论可以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对顾客、竞争者、中间商、供应商的决策行为进行理性的分析。因此,它经常被作为研究主体行为相互作用及均衡状态的方法,来指导企业的营销决策。

(二)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收益模型。大家熟知的“囚徒困境”,反应的是博弈论中大家熟知的经典案例:有两个非法携带枪支的罪犯,被警察抓到,按律应各判入狱一年。但警察还怀疑这两人有别的罪行——合伙抢劫银行,但是目前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点。于是警察隔离审讯两个罪犯,这样就可以防止他们事前沟通;并采取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谁要是告发同伙,可以无罪释放,并得到一笔奖金,而同伙就会被处以重罚。

二、营销渠道活动中的博弈现象分析

(一)渠道冲突中的博弈分析。在渠道冲突中的表现形式上,最常见的冲突就经销商之间的降价、倾销和低价抛售。厂家价格体系的混乱主要由下面2个原因引起:一是不同区域市场之间的“窜货”;一是同一市场上的经销商之间争夺客户。这2个原因都跟降价有关。我们都知道,降价倾销对厂家和经销商都是不利的,对厂家来说,会引起价格体系的混乱甚至整个渠道体系的混乱;对经销商来说,会让他们的利润减少,甚至无利可图。但是为什么还是会出现降价销售呢?运用“囚徒困境”的模型,可以非常直观的解释经销商之间降价倾销的根本原因,并且能通过对降价倾销根本原因的分析,找到制约降价倾销的管理方法。

纳什均衡最后的结果是每个经销商的利益都受到了损害,这其实不是双方想要的结果。但为什么双方宁愿选择降价,也不愿意选择对双方都有利的做法呢?这就是“囚徒困境”反映出来的一个深刻的问题——因为双方的不信任以及经销商过分强调自己的个人利益和短期利益,使得个人理性偏离了集体理性。但因为每个经销商都是独立的实体,都会想办法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因此,降价倾销现象必然。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有外在的力量对经销商的这种行为进行干预。

(二)渠道成员的激励与控制博弈分析。针对上面2个经销商的短期行为,如果引入一个外界力量——制造商,让制造商参与管理,情况会怎样呢?假定制造商制定相应的政策,对渠道体系中的成员进行有效的管理,明确规定,谁擅自降价,就会处以重罚,并把处罚所得用来奖励遵守规定的经销商,让降价销售的经销商认识到,降价不仅不能给自己带来额外的收入,而且还会小于不降价的所得。

三、加强渠道管理的建议

(一)为减少销售渠道冲突,制造商必须介入,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从前文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不管是什么类型的经销商,由于利益的驱使,他们的行为都会受到机会主义利益的影响,采取降价销售,扰乱整个渠道的价格体系,从而影响到整个渠道的稳定,出现表二中第一种结果。制造商应该在品牌经营方面做好各种工作,提升自己品牌的知名度和名誉度,保证产品的热销,做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工作。

(二)由以上的对经销商的激励与控制的博弈分析可以看出,经常性激励是控制渠道的理想选择。额外报酬是对经销商激励的一种最有效的方式。额外报酬是在经销商执行特定活动时,制造商给予的附加利益。为提高额外报酬的激励效应,一方面应尽力了解不同经销商的不同需要和欲望,另一方面要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

博弈论最明显的特点是有自己的严格性和准确性,并且能做到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保持同步。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与以往相比,显然更明确、更直接、更激烈、更集中,而且高层次化。博弈论可以根据企业营销行为在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下的变化而改变,对企业新出现的行为特征加以概括,在此基础上找到问题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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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4)01-0154-03

近年来,随着对管理激励和约束机制的不断研究,一门新的学科出现在人们的面前,即管理博弈论,所谓管理博弈论是指综合管理激励和约束机制二者的一种新的理论,是对二者研究成果的概述和精炼,是博弈论、非对称信息博弈论在管理学的应用与发展。因此,管理博弈论可以说是以管理激励和约束机制为基础产生和发展的。

1 博弈论与现在管理的融合

所谓管理,是指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博弈,是以人为主体的创造性的工作,因此,我们在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要能够激发出人的主观能动性。管理工作的对象是有限理想的社会人,管理的环境相对于管理的目标而言太过于复杂多变,这就决定了管理活动的多阶段性;管理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多重性,决定了被管理者的需求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层面的,因而所形成的管理活动也是多层面的,这就决定了博弈论在管理学中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这个概念的提出,很好地衔接了管理与博弈,从而促使博弈论正式进入管理学中。博弈论在管理的过程中很好地把管理发展需求、个人特点、优化结果、管理目标及管理层级结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为博弈论在管理学中的应用奠定了基础,所以说管理博弈论是以管理激励和约束机制为基础产生和发展的。

2 博弈论的发展为管理博弈论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数学基础

很久以来,经济学家都没有意识到激励问题在古典微观经济理论中的重要性。科斯交易成本理论的提出,使经济学家开始重视激励问题。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至今,经济学的发展离不开博弈论的应用,数学模型分析方式开始应用到激励问题的研究中,这是由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分析工具所决定的,而这些分析工具是为了探索非对称信息下经济主体行为相互作用。随着博弈论在经济学中的应用,许多经济学家对激励问题的研究热忱越来越高,随之产生了与之相适应的激励机制模型和设计理论,对激励问题的研究及其以后的长足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而非对称博弈论,即契约理论则是以个人激励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理论,在实际的应用中就是在只有一个人信息指导的情况下,达成什么样的协议才能最终形成最好的效果。

由此可见,管理者与被管理的博弈其实就是管理过程中的管理激励和约束机制的相互作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只有协调好二者的关系,使两者协调统一,才能使二者彼此影响、彼此促进。博弈论在应用的过程中有一定的规则,而管理激励和约束机制也必须遵循这些规则,才能在经济学中得到更好的研究、应用和发展。

3 管理激励理论的发展为管理博弈论的产生奠定了方法论基础

所谓管理激励是指,通过对组织资源的合理配置,使个人在组织中受到激励或者约束,这不仅满足了管理组织和组织成员的需求,而且推进了管理组织和组织成员的共同发展。

1912年,泰罗在《科学管理》一书中,提出了科学管理理论。科学管理理论的提出为博弈论在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和发展奠定了方法论基础。所谓的科学管理理论是指依据“第一流工人”对现代管理过程中的操作方法、工具、机器、材料、环境等提出一个统一的标准,同时也对工资报酬制度、职能工长制及一些管理原则进行了规定。泰罗认为,科学管理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劳动生产率,他忽略了“要精确地研究影响人们的动机”,认为工人最终是为了追求较高的工资,因此,提出了在管理的过程中必须同时进行管理激励和约束机制,从而产生了刺激性的工资报酬制度和惩罚制度。这种理论被人们称为“经纪人假设理论”,它认为人们参加生产劳动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人们把金钱当作高于一切的存在,而经济利益的提高或者降低都能够相应地影响到人们的工作热情。在那个时期,在管理的过程中只剩下人们完成劳动任务的多少,而没有任何关于人的情感或者道义的存在。随着“经纪人假设理论”的发展,逐步产生了“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这种政策只注重金钱刺激所带来的工作效果,不考虑关于人的任何的心理或者精神追求。

但是随着经济和科学知识的不断发展,工人们也逐渐意识到金钱不是万能的,而古典管理理论和方法显然已经不再适应新的环境,不再能提高工人们的劳动生产率,企业主人、管理学家和经济学家逐渐意识到这一点,对古典管理理论和方法进行改革和创新,从而形成了一种与当代社会相适应的新的管理理论和方法。行为科学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社会人”阶段和“自我实现人”阶段。所谓“社会人”是指当时的行为科学只注重研究个人在组织中的相互关系,是职工社会需求的满足,而“自我实现人”是指行为科学注重研究个人在工作当中是否能够实现自我并获取相应的成就感,注重的是个人需求的满足。相继前两个阶段,随后出现了第三个阶段“复杂人假设理论”阶段,这个阶段的行为科学认为人的工作动机是复杂的、多变的,而不仅仅是受经济利益所驱使的,而在管理过程中,针对时间、地点和人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方式对工人进行管理。

由上可知,行为科学从个人的动机出发,综合考虑个人因素和外在环境因素,对人进行多层面的研究,它综合了心理学、社会学及人类学等学科的知识,通过调查、测验、试验和案例分析等多种科学方法研究激励问题,极大地推动了激励制度在管理过程中的发展。经济学家在此基础上对于激励问题的研究热情越来越高,对于管理激励和约束机制在管理学中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同时他们将激励理论的研究重点逐渐转变为激励问题定量化、模

型化。

4 博弈论在管理理论中的应用局限性

4.1 博弈论的学科特点

要想把握博弈论在管理学中的应用,就必须掌握复杂的数学知识和经济理论,因为博弈论起源于数学,而最初应用于经济学。但是现代企业的管理者,由于要处理各种各样的事务,他们往往没有时间去学习数学知识和经济学理论,更加没有在管理过程中探索的意识。但是博弈论在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并不受这些条件的影响。

在博弈论发展的初期,博弈的双方都清晰了解彼此的信息,这个时期称为静态博弈时期;而在现在的企业管理过程中,这些信息管理者可能没有办法得到,这种静态的博弈很难应用到显现的管理工作中。随后,博弈论逐步进入动态博弈时期和不完全信息博弈时期,但是由于博弈的片面性,依然不能很好地为现在企业管理所用。另外,由于博弈模型的多边形和博弈参与者行为的不确定性以及博弈的规则和建模技术所受到的限制性,形成了静态博弈论、动态博弈论和不完全信息博弈论的片面发展,不能在现代管理工作中得到很好的应用。

4.2 博弈论和传统管理理论的差异分析

博弈论的主体是博弈参与者,主要研究博弈参与者的行为及各参与者之间的相互影响,现代企业管理则主要研究各个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管理理论一直致力于如何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研究,应用于现代企业中则是注重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由此可知,在现有管理理论已发展成熟的基础上,企业的管理者对博弈论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存在着不理解或者排斥行为。

5 博弈论在现代管理中的应用前景

5.1 宏观层面

随着信息技术和现代通讯技术的迅速发展,社会的发展将充满不可预知性。从政治层面来看,在苏联解体之后,世界政治格局将逐步完成从一超多强到多极化的转变,各个大国之间相互合作、相互影响,这实质上就是各个大国之间多种形式的博弈。从经济层面来看,多种大小不等的经济体不断出现,且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甚至不断融合,而在这个过程中,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的经济相互依赖、相互影响,这种经济上的依赖和影响其实也是各国之间的博弈,而东南亚的金融危机和美国的次贷危机就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不管是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博弈论的应用无处不在,并且发挥了难以估计的作用,由此可见,博弈论在未来的政治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将应用得更加广泛。

5.2 中观层面

所谓中观层面,在现代的企业管理中,主要包括企业战略、市场营销、人力资源、财务及公司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博弈论在战略管理领域中应用得最早,同时也是应用得最多的领域;而在市场营销管理领域中,博弈论多处于次要地位,多以辅助竞争战略应用于这个领域当中;博弈论中的激励机制和心理博弈多应用于人力资源管理领域中。虽然博弈论目前在中观层面的应用还不是很广泛,但是随着博弈论的不断发展,博弈论的应用在这些领域中将是不可或缺的。

5.3 微观层面

所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属于微观层面的范畴,人与人的关系是多重的,包括领导与被领导者、管理与被管理者、竞争者与合作者等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在人际关系当中必然会涉及到经济利益的问题,人与人一直相互对抗或者合作,存在多种形式的博弈。到目前为止,博弈论的很多研究,如激励机制、心理博弈、行为科学等都应用于现代企业管理的微观层面当中。管理者应该如何应用博弈论处理好员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分工合作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们还要不断推进博弈论的应用和发展。

由上述可知,博弈论的理论思想、方法、模型和手段已经逐渐贯彻到现代企业的管理工作中,我们要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发展博弈论存在的问题,并切实解决问题,不断推进博弈论的深化发展和优化完善,为博弈论在以后企业管理中的应用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

参考文献

[1] 侯光明.管理博弈论导论[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

出版社,2001.

[2] 罗杰A.,麦凯恩.博弈论—战略分析入门[M].北

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3] 郭朝阳.博弈论在战略管理研究中的应用及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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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弈论为企业竞争提供了有效的经济分析工具,企业竞争能力和竞争意识的加强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而且也具有伦理价值。新古典经济学以经济主体的自利行为及其相应的市场反应为研究的出发点,以价格制度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其理论假设的前提是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主体只需直接面对市场作出决策。然而,完全竞争只是一种理想状态,这种经济模式并不符合实际情况。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中,经济主体的决策不但要面对市场,还要面对其他作为对手的经济主体;决策的过程不仅要受到市场的影响,同时也与自己的竞争对手的决策有关;决策的后果不仅与自己的决策有关,而且要受对手的决策的影响。经济活动中的竞争已不仅仅是实力的较量,更是策略的较量。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生存发展必然要与科学的理论联系起来,需要分析和确定本企业在竞争中的地位,研究有利的竞争策略。博弈论为企业在各种各样的竞争市场中寻求取胜之道提供了强大的分析工具。要研究企业竞争,就不能不谈博弈论;企业要形成科学的竞争策略,更不能离开博弈论。博弈论为企业最大程度地实现经济学意义上的最优化目标提供r可能,这不仅具有经济学价值,同时也具有伦理学价值。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及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其经济活动首先是一种求利活动,市场经济得以有效运转的机制也在于每个经济主体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努力创造更高利润、为社会带来更多的财富,不仅实现了企业的经济目的,也为社会的道德进步提供r经济支持,企业的竞争就具有了重要的伦理价值。

(二)博弈论强化了企业的合作意识,使企业竞争向着更为健康的方向发展。囚徒困境(prisoner’sdilemma)是博弈论研究中经常使用的经典案例。这一案例说明了这样的道理:由于个人理性的局限,每个人从自利理性出发,其结果是不仅个人利益最大化无法实现,而且也导致了明显不符合集体理性的情形出现。虽然对个人利益的追求足有效的市场机制形成的必要条件,但是,对个人利益的片面追求有时反而会产生不利于个人利益及整体利益的后果。谁都想占便宜,结果是谁也占不到便宜。博弈论告诉企业,单纯的利己选择并非企业的最佳选择。只有兼顾对方的利益,才能实现双赢。而企业闻的合作不仅具有经济价值,也是经济活动内在的伦理要求。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合作不仅是市场不断扩大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企业自身进一步发展壮大的要求。企业竞争的主要目的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利益的最大化并不必然要通过与竞争对手“你死我活”的殊死搏斗才能实现。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当只靠单方面的努力不存在竞争优势的时候,企业问的合作可以弥补彼此的不足,通过优势互补来提高彼此的劳动生产率,增强竞争力,从而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事实上,合作战略也正在迅速成为与竞争战略同样重要的战略工具。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欧洲经济共同体和其他贸易协议以及共同市场给企业带来了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机会。经济的合作促进了全球经济的一体化,而这种一体化又进一步加快了经济合作的进程。从伦理学角度来讲,既合作又竞争的经济行为模式符合经济伦理和企业伦理的要求,它提醒企业在追求自我利益的同时,也要积极地促成其他企业利益的实现,把本企业的求利行为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最优结果联系起来。伦理对经济行为的要求即是兼顾人己利益.并力求通过有效的合作来实现彼此利益的最大化、最优化。只有这样,一种经济行为选择才既合乎经济法则、有利于经济发展,又合乎伦理原则、有利于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三)重复博弈使得企业重视合作行为与企业信誉成为可能,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伦理对经济活动的价值。企业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个突出伦理问题是企业信誉的缺乏。为了,解决合作中的信誉问题,博弈论引入了重复博弈。同样结构的博弈重复多次就叫做重复博弈。与重复博弈相连的是“冷酷战略”。所谓冷酷战略是指:开始选择合作,一旦发现对方采取了不合作行为,也采取对抗态度。在一次性博弈中,由于各博弈方只需要着眼于眼前利益,背叛总是对自己有利的,所以双方都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战略。如果是重复博弈,情况就不同了。因为同一个博弈的多次重复性,使得合作将比一次性博弈下的合作显得尤为重要。这就是说,重复博弈下的合作比一次性博奔下的合作能够为当事者带来更大的利益。这时候,如果博弈双方不只看重眼前的蝇头小利,彼此合作,必然能够使双方都实现长期的更大利益。由此,如果博弈次数足够多的话,合作双方将有积极性为自己建立乐于合作的声誉。多次的重复博弈使得任何的短期利益变得微不足道,与眼前的利益相比,双方对长远的更大利益更感兴趣。与重复博弈相关的信誉模型表明:在囚徒困境的案例中,“尽管每一个囚徒在选择合作时冒着被其他囚徒出卖的风险(从而可能得到一个较低的现阶段支付),但如果他选择不合作,就暴露了自己是非合作型的,从而失去了获得长期合作收益的可能,如果对方是合作型的话。如果博弈重复的次数足够多,未来收益的损失就超过短期被出卖的损失。因此,在博弈的开始,每一个参与人都想树立一个合作形象(使对方认为自己是喜欢合作的),即使他在本性上并不足合作型的;只有在博弈快结束的时候,参与人才会一次性地把自己过去建立的声誉利用尽,合作才会停止(因为此时,短期收益很大而未来损失很小)”。

重复博弈有助于企业在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作出更符合伦理的选择。在处理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关系中包含着伦理的选择:“因为,一是在这种关系中的不同选择,对主体生存发展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包含着不同的主体价值;二是选择当前利益还是长远利益的效果和手段与伦理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急功近利、贪图一时之得,往往就会不顾他人利益,不择手段去获取利益;立足长远,从长期发展来看问题,人们就会选择合作,就不会计较一时的得失,就会愿意讲求诚信和道德,去创造长期发展的条件”一“。重复博弈表明,企业合作的时间越长,企业信誉的价值就越高。在重复博弈中,博弈双方的利益相互交织,对长远利益的追求必然会使理性的主体走出单纯自利的狭隘,在与对方的合作中实现利益最大化。企业在与对手互惠互利的竞争前提下实现了自我利益的最大化,兼顾了功利目标与伦理目标;同时,“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在重复博弈的冷酷战略中显示了自身的威力。有学者认为,重复博弈“这一过程就是一个由个人理性转变为集体理性,从单纯为自己利益最大值奋斗转变为为共同利益整体利益最大值而奋斗的过程,它产生某种集体主义的精神,产生某种仁爱观念”。

二.以上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博弈论对企业竞争伦理的影响,可以看出博弈论在企业伦理和经济伦理发展中的重要意义。但是,不能夸大博弈论在企业竞争和台作中的伦理功能。从全面的、辩证的角度看,由于博弈论对分析企业竞争和合作的帮助是有一定限度的,因此,它对企业伦理和经济伦理问题的解决也是有限的,企业竞争的有序和健康发展仍需要伦理和道德的约束与引导。

(一)博弈论只是分析经济问题的一种高度抽象化的工具,与现实的企业经济活动并不完全相符。博弈论假设参与博弈的任何一方都是“理性人”,即把追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作为高于其他一切的目标。然而,这一假设只是博弈论为分析问题的方便丽提出的理论假设,与现实情况并不符合。只要完全竞争的理想化市场条件没有实现,对“理性人”求利活动的伦理和道德约束就是必要的。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必然饕把获取经济利益作为主要目的,但这并非是企业追求的最高目标和唯一目的。企业不仅是一个经济主体,同时也是社会的一员,它必然要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和利益关系。企业不仅需要协调企业内部员工之间的关系,而且还面临着与其他企业、消费者、投资者以及整个社会的关系。在这些复杂多样的社会关系中,包含着诸多的伦理因素。企业不可能无视这些社会关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利益关系中所蕴涵的伦理要求。然而,博弈论的“理性人”假设却无视这一现实,他“仅仅把人看作是原子式的人,这个原子式的人没有一切社会关系,没有社会关系对他的束缚,因此,他也小承担受到社会关系的规定而具有的职责、使命,只是唯一地追求自我利益的满足。但是,现实的市场经济中的活动者,是一个没有他者、没有交易人、没有合作伙伴就不可能从事其活动的行为者。任何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同时也是一个多重角色的承担者……任何经济活动中的个人的活动,都是某个群体中的个体的活动,要受到团体(或企业)内的道德准则的约束““。所以,对于企业来讲,在追求利润的同时,还要认同并支持社会普遍的公共利益,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接受伦理和道德的约束与监督。对于博弈论在应用于企业竞争上的伦理局限,经济学家R.J.奥曼这样认为:“虽然对策论在理智上确实依赖于伦理学,但重要的是应认识到它本身没有道德内容,不作道德上的劝告,在伦理上是中性的。策略均衡并未叫我们把效用最大化。它所探讨的是当我们最大化效用时会发生什么结果。沙普利值并不建议按权力分配赢得,它只是量度权力大小而已。对策论是个工具,它告诉我们激励将引向何方。历史和经验教导我们,如果我们要达到某种目的,包括道德与伦理上的目的,我们最好注意我们所做的事的刺激效果;而如果我们不想要人们为他们自己夺取权力,我们最好建立一些结构秩序,使得它把权力分配得尽可能薄散和平均。因为有自私自利而责备对策论,或者因此责备经济理论,就像因为有疾病而责备细菌一样。对策论研究自私自利,但并不推崇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