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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页,个人信息页。
4、本人学习及社会经历,从小学开始填写,按时间顺序,而且时间要能衔接上,
见证人一般写校长或班主任的名字,大学期间的一般写系主任的名字。
5、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
本填表说明和要求是对“登记表”填表说明的一个补充,是根据以往毕业生填表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错误和问题而制定的,要求填表人仔细阅读本填表说明和要求认真填写。
1、每位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国家计划任务招生)均须填写登记表。
2、本表须用钢笔、签字笔(黑色)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
3、本表须放入学生档案,填写时要求字迹要清楚、工整,严禁涂改、使用修正带(液)修改。
4、如“登记表”书写错误、涂改或印刷质量问题,可凭错表到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换领。
5、表内所列项目必须全部如实填写,不得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亦应写“无”。
6、封面填写说明:
①学校:统一填写华东理工大学;
②系科:填写学生所在学院的全称,不能填简称;
③专业:填写入学时录取的专业名称。毕业时,所学专业名称已经学校批准调整改名,并将以此发放毕业证书的,以此专业名称填写。专业名称须与将来发放的毕业证书一致;
④填表日期:凡是涉及时间的,填写格式为:XXXX年XX月XX日(下同),如:2010年06月01日。
表格封面和第一页“姓名”一栏的填写必须和身份证及学籍卡一致。曾用名如有则如实填写,无则填写“无”,不能划横线。
照片栏,张贴1寸近期免冠照片。
家庭出生:一般按父母职业来定。如干部、军人、工人、职员等。
10、本人成分:填学生。
11、“现在家庭详细住址”应填写父母家庭住址,不应填写学校的宿舍地址。
12、“何时何地入党(团)”一栏,党员需要填写入党的情况,团员需要填写入团的情况,群众填写“无”。
13、“婚否、对方姓名、政治面貌、现在何处、任何职”一栏,未婚者填写“无”,已婚者需将配偶的姓名、政治面貌、现所在单位和职务等项内容全部填写清楚。
14、“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主要填写有无疾病和体质强弱状况,一般填写“健康”、“良好”等,如有疾病应如实填写。
15、“家庭经济情况及主要经济来源”栏,家庭经济情况:一般指良好、较差、困难等;主要经济来源:指靠父母工资收入等,学生应据实填写。
16、“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一栏,应填写本人从小学以来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依时间顺序详细填写。“起止日期”一栏的经历时间上应连续,不得出现空白阶段,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入,并加以说明,年月要衔接。
17、“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栏:
家庭主要成员:是指直系亲属(父母、爱人和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对本人影响较大、关系密切的亲友。
18、“自我鉴定”栏:由学生本人认真填写,内容为全面总结本人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情况,及其它方面的表现,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的优点和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篇幅不宜过短。另外:不要忘记本人签名。
19“本人工作志愿”栏, 填写到何种意向单位,从事何种职业,也可不填。
20、“班组鉴定”栏:内容为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一贯表现和全面评价。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考试和考察相结合,择优录用。
三、招聘职位
2016年我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国际统计培训中心)、统计科学研究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中国信息报社、中国统计出版社5家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名,职位信息及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信息表》(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有关招聘单位的职能简介和机构设置可登录stats.gov.cn/zjtj/gjtjj/jgsz/查询。
四、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能够履行招聘岗位规定的义务;
2.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志于投身中国统计事业;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较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本科学历需要英语四级成绩430分以上,硕士及以上学历需要英语六级成绩430分以上;
5.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五、招聘程序
凡符合条件并有意到我局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填写《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于2016年3月13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往应聘单位电子邮箱中(各单位电子邮箱地址详见《职位信息表》)。
根据职位要求和应聘者的具体情况,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各职位参加专业笔试或面试的人员。2016年3月27日前由相关招聘单位在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上笔试或面试公告。考试及考核程序如下:
1.考试(笔试或面试)、体检及考核;
2.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3.公示招聘结果;
4.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1.每个报名人员最多只能报考两个职位;
2.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参加招聘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
1.《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信息表》
2.《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国家统计局人事司
2016年2月2日
一、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2008年9月14日,经过长达几年修改的新《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教育部部长周济和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联合,从2008年9月1日起实行。这是高校档案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档案界的一件大事。《办法》第一次提出了学生类档案的概念,并且把学生类档案纳入高等学校档案管理的范围,而且单独设类,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十分明确地指明了学生类档案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高校学生档案的内容
新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生类档案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我院根据新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实际,规定了在校生的归档材料包括:
(1)高考材料(报名表、体检表、政审表、高考成绩、中学学籍、奖惩材料等)。
(2)入学通知书及准考证。
(3)入学登记表。
(4)军训鉴定表。
(5)在校期间受院级(包括院级)以上表彰、奖励登记表及各种纪律处分决定。
(6)学生的党、团组织材料(入团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材料等)。
(7)学年鉴定表。
(8)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体检表、学生成绩表、就业报到证通知单(副联)等有关材料。
(9)招生录取大表。
三、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学生档案管理旨在对学生在校期间。以及在毕业生追踪调查中所形成的各种材料进行整理、归档,提供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服务及毕业学生档案的转递、管理等工作。长期以来,由于诸多原因,高校学生档案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致使档案材料收集不全,质量不高。不能准确全面地反映高校学生的全貌,甚至出现档案丢失等现象。当前高校学生档案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学生档案不受重视,管理体制不完善。学生档案是学校档案的一个分支,在档案管理二级机构中没有配备专职人员,没有进行必要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学生档案管理没有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和相关制度,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缺乏领导重视,管理体制明显不完善。
(2)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不规范。目前学生档案一般由学生管理部门(学生处)进行统一管理,而学生档案的整理和移交由院系来完成。由于学生管理部门(学生处)和院系均没有配备专职人员,加上学院缺乏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导致学生档案在收集整理过程不规范,如归档文字材料纸张规格不一、书写不规范、用圆珠笔书写、出现错别字、材料缺失等等。
(3)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等服务环节功能不完备。因档案的收集不及时,整理、服务环节跟不上,容易产生相关部门相互推诿,有时学生查一个档案跑几天,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
(4)毕业学生档案的转递、管理等工作不尽完善。在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实行统分统包的时候,高校毕业生档案通常由学校档案部门在学生毕业离校后统一寄往生源所在地人事局或有人事任用权的用人单位,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国家不再对高校毕业生进行统包统分,毕业生的档案是由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待管,待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再将其档案转至就业单位。由于转递环节复杂,容易导致一些学生档案丢失,给学生的就业带来了不良影响。
四、做好高校学生档案管理的建议
(1)首先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学院领导、院系领导及广大教职工都要强化档案意识,自觉支持和做好学生档案工作。要把学生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把学生档案建设当作全校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常抓不懈。同时加强管理。将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有关职能部门的目标管理,在布置、检查和总结学生管理工作的同时,布置、总结和检查学生档案工作;另一方面,学院要认真落实档案管理所需的人员、经费、设备等问题,做到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设备到位。
(2)加强对高校兼职档案人员的培训,兼职档案人员应当重视观念更新,练就过硬的业务技能,拓宽视野、丰富知识,从而提高入档质量,使档案工作经验得到不断的充实。
(3)加强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做好平时收集与重点收集和集中收集相结合,明确收集学生类档案收集范围,做好各部门收集协调工作。学生档案的管理应有一个指定的归口部门进行统一管理,院系要指定专人负责,统一要求,保证学生档案材料的完整、齐全;文字材料纸张规格要统一,书写要规范、字迹工整。档案收集和整理过程中,要将档案袋内有关材料名称填写到档案袋封面目录一栏内,材料名称要求填写完整。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
学生档案是每位学生的第一份社会档案,是其人事档案的重要基础,所以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是学生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是记录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业状况的重要资料,不仅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有着重要意义,对学生毕业后的人生发展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高校学生档案的内涵与组成
高校学生档案真实地记录了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学习成绩、文明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各种情况,为进一步了解学生、教育学生,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提供了丰富、翔实的参考素材,也是学生就业及今后的选拔、任用、考核的重要依据,是其重要的人生履历记载。
教育部颁发的《高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27号令)明确规定高校学生档案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其中,高中档案指其就读高中时的学籍档案,包括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学年评语表、体质健康卡片、健康检查表、体育合格情况登记卡、毕业生登记表、高中毕业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高考报考资料指学生的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体格检查表等。高校学籍档案指学生成绩表、学年鉴定表、学籍登记表及学生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材料。学生奖惩记录主要指学生在校期间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荣誉的审批表及学生违纪处分文件。学生党团组织档案包括学生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个人自传与思想汇报、入党志愿书、团员推荐登记表等。
二、高校学生档案工作的原则与作用
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应本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维护学生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利用的原则进行。学生档案不仅对教育和培养、管理与服务在校学生有着重要作用,而且在学生毕业离校时将关系到其能否顺利毕业和就业,并将影响学生毕业后的长远发展,也是用人单位全面、准确地了解学生的重要依据。
三、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招生工作及高校学生管理中的相关文件是高校新生入学时档案管理的直接依据。其文件基本形式为《教育部关于做好XX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XXXX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对高考学生报名条件、思想品德考核内容、电子档案信息内容等做了明确的规范性要求。
(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文件是对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档案管理的重要依据。其文件基本形式为《关于做好XXXX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对当年高校毕业生档案作出相关要求。
(三)教育部颁发并修订的《高校档案管理办法》、《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依此而制定的《XXXX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或《XXXX校学生管理规定》是对在校学生进行档案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高校学生档案管理体制
高校学生档案管理一般实行院(校)、系两级管理体制,即学校档案室――学生处――院系办公室。学校档案室作为负责全校综合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对全校学生档案管理进行宏观指导,指导学生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并对学生档案管理过程进行监督、指导、评估和服务等。学生处作为学生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学生档案,其职责是制订并完善学生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全校学生的日常学籍档案的建立完善、管理、使用及毕业档案的收集整理、邮寄工作,并组织各院系对学生入学档案的收集、登记、保管、核查工作及对各院系学生档案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评比。院系办公室主要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具体落实学生档案的收集、核实、登记并将装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装档,协助学生处档案管理人员整理毕业生档案。
五、高校学生档案收集及管理
(一)档案收集。新生报到时将自带的档案、新生录取通知书、准考证统一交给院系辅导员。各院系需检查档案是否密封,如未密封,则检查其中内容是否完整,并做记录告知学生。大多高校将收集齐的学生高考档案(也称原始档案)以班为单位附名单排序后交学生处学籍室,由学生处学籍室负责保存。
(二)在校学生档案管理。学生处档案室将学生档案中的相关表格在规定时间内以院系为单位下发,由各院系组织学生按要求填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再由各院系整理后分年级、分专业、分班级进行归档,并负责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党、团组织关系,各级各类奖惩、学籍异动材料等及时归档,实施动态管理。
(三)毕业生档案管理。毕业生档案材料是用人单位选拔与使用毕业生的重要材料。每年六月各院系把整理好的毕业生在校档案送到学生处学籍室与原始档案合并形成学生毕业档案。各院系配合学生处学籍室整理完善并由学籍室审验合格后,履行签字手续,移交学籍室,再由学籍室负责并严格按照学生报到证副证转递邮寄。未落实就业单位学生的档案由学校免费保存两年。择业期结束(两年),学籍管理室将档案寄到该生生源所在地教育局或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若学生申请继续保留其档案,按所在市人才中心的收费标准收取保管费。两年内如果落实就业单位,凭报到证或用人单位调档函到学校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毕业生档案转递应通过邮政局寄发或遵照有关规定执行,并做详细登记。学生档案原则上不准由本人自带,但因特殊情况可将档案密封并履行相关手续后自带。若档案丢失,由本人负责。
六、高校学生档案的利用及相关要求
学生档案原则上只限本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辅导员查阅。原则上不外借,因工作需要借出使用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提供有效证件,学生原始档案需经所在院系以上单位证明,经学生处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借阅,院系存档材料由所在院系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借阅,借阅期不超过三天。若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应补办借阅手续。档案借出后必须严加保管,做到档案齐全、万无一失。归还时,管理人员要逐份核对档案材料,出现污损、丢失,由借阅人负责。
档案政审查阅,需持查阅单位的介绍信,经由学生处领导批示同意方可查阅。任何人查阅档案时,严禁涂改、抽取、撤换、复制档案内容。未经学生处领导批准,不得借阅学生档案。各级档案管理人员须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接收、移交档案时必须认真清点,核对登记。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操作,否则由其主管部门视情节追究责任。
高校学生档案有着丰富性、过渡性、周期性、保密性、频繁性、多样性等特点,所以要做好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离不开社会和高校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过程的贯彻落实,离不开各级档案人员的高度责任感、政治敏锐性和先进的管理理念。
(作者单位: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主要参考文献:
高等院校毕业生档案是国家人事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记录大学毕业生到目前为止的全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等情况,是高等学校进一步教育、考查、培养更高层次人才的第一手资料,更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考核培养人才的主要依据。在知识经济时代、我国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完善的大背景下,高等院校学生档案工作出现了不少新的问题。因此,深入探讨高校学生档案管理中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对于准确、完整地提供人才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甚至于对完善国家人事档案管理都有着不可小觑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毕业生档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少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的约束
近年来,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针对高等学校档案管理颁发了《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关于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1万人以上应当设立档案馆。(参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由于没有相关的约束条文,各个高校的学生档案管理体制并不统一:有的高校将学生档案放在综合档案室实行综合管理;有的把学生档案和干部人事档案放在人事处一起管理;有的干脆把学生档案放在各个院系,由辅导员分散管理。就笔者所在学校目前在校生人数已达到11000人,而学校设立的档案室只安排不到两名的相关人员进行临时管理。毕业生档案是在毕业生离校前一个月由系部辅导员移交至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再由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安排一至两位老师采取晚上、周末加班等方式在极短时间里将毕业生档案进行整理、转递。因为学校没有为档案室分配明确的定员编制,也没有具体的办公经费及制订工作量考核标准,所以,造成一些部门和个人也不愿意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实行专项管理。于是,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工作就在这不规范的环境中勉强运行,其结果不言而喻。
2.学生档案管理缺乏规范化
高校学生在校阶段产生的档案材料,如果没有及时归入档案,就会出现问题。就以笔者所在院校在2009届毕业生档案整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例:(1)归档材料手续不符合要求。比如有的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没有学生本人签名;存在没有盖学校印章,用系部印章取而代之的登记表;辅导员因疏忽忘记将高校登记表放入到学生档案袋。(2)档案材料没有明确的排序要求,资料容易混乱。最常见材料有以下几种:论文评审意见书、学生成绩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奖学金申请表――如果同一类型材料(表格)多次出现,就会出现排序杂乱无章的问题。(3)书写用笔不规范。我在整理毕业生档案时,发现有一部分档案材料采用圆珠笔、纯蓝墨水笔书写的,按要求应该是纯黑色钢笔或水笔等。
3.档案管理模式老套,缺乏信息化
大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档案是其所有档案的一部分,它记录大学毕业生到目前为止的全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等情况。由于档案袋的容量有限,加之一些档案材料需要保密特殊性,就目前纸质档案材料而言,还真是有点勉为其难,尽管各行各业迈向信息化发展,然而,我们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却有点“返祖还原”现象,从事过生源数据上报的同志都知道高中阶段都已经有电子录检表(以江苏省为例:上报数据至教育厅时,需事先在扩展项1里面查清楚该学生在录检表的哪一本哪一页哪一行),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档案管理体制、管理模式、方法手段滞后于信息时代。
4.档案转递单位不明确,用人单位接受档案管理不规范
(1)随着就业政策改革,毕业生到中小型企业、外资企业、私营和民营企业就业的人数不断增多,有些单位和学生不清楚档案的管理制度,以为就业协议书上的档案转递单位直接就是工作单位,但是这其中绝大多数单位没有机要接受权,导致档案不能正常转递甚至丢失。
(2)学校按要求转递档案,但是由于接受单位没有规范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而造成档案丢失的现象,例如研究生档案需要分两次寄出――学生收到调档通知函件要求寄出当时的档案政审,学生毕业时再寄出后面产生的档案材料,有的单位收到档案后没有把两次档案合并在一起或者没有及时地将没有被录取的学生档案退回,这也容易造成档案丢失。
二、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1.加强相关法规建设,确保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工作有效开展
近年来,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十分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不久前颁布了《高等学校档案管理法》,不过里面缺少具体对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具体工作细则的说明。这一空白,使得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为此,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在《高等学校档案管理法》的指导下,从工作的实际出发,尽快出台诸如《高等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细则条例》此类法规,明确具体的单位负责毕业生档案,确保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步伐的加快,再加上刚刚过去的金融危机的影响,毕业生未就业比重快速提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工作做实、做牢,确保档案准确无误转递。
2.及时收集、有效整理
毕业生档案记录的虽然是他们大学期间数年的成长历程,但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笔者个人建议要从他们被录取进校那一天起就做好建档工作,入学后立即根据其系部、专业群体性特点,按照国家档案法规的要求,收齐有关材料。以后一经形成,尽快存入。就目前而言,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和地方的各种竞赛、技能、等级(计算机、英语)、职业资格落英缤纷,社会实践活动层出不穷,入党入团、评优获奖屡见不鲜,每一份材料、每一张证书都是大学生们能力与成长的记录。档案管理者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工作理念,定期地向有关职能部门索取、征集学生材料。尤其毕业之际是毕业生档案材料形成的最集中、最重要的时间段,这个时期是对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的全面总结和评价,形成的材料大致有:论文评审意见书、学生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体检表等。
3.尽可能多地把信息化技术应用于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
笔者所在院校通过毕业生上网直接输入学号和姓名查询派遣单位和档案转递情况,据不完全统计比没有用系统相比学生档案转递后查询量减少50%。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了信息管理的重复劳动,减轻档案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还大大提高了毕业生档案查询的效率。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毕业生对档案重要性的认识。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以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为目标,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具体承担促进就业的社会责任,形成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服务对象,以实践、实习和灵活就业为主要运行方式,并与政府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体系相衔接的预备就业工作机制,以缓解我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工作要求
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针对缺乏社会实践及职业经验的毕业生开展的专项就业援助行动,其依托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实操、管理等预备就业岗位,接纳高校毕业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为期6个月左右的职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者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参加见习毕业生提供免费人事服务和失业登记管理服务;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工资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府对见习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费用从当地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见习工作由州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州人事局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具体运作并承担完成相关具体工作任务。就业见习供求信息和相关工作表格(附件)可通过××州信息公开网查询、下载。
三、实施对象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指××州生源,自愿提出见习申请并符合见习岗位条件及专业要求的未就业或已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的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上述人员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政府提供的见习补贴。
工作中要重点安排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优先参加见习实践。
四、工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通过各类媒体信息,广泛宣传发动,使各科室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充分了解就业见习制度的内容及其发展的重要意义,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见习计划中来。
(二)组织开发见习单位和见习基地
1、见习单位申报条件。见习单位应当是具备一定规模、管理规范、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自愿提供各类就业见习工作岗位,并能提供一些具有一定管理、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市本级(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开发区)今年将确定5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
2、见习基地申报条件。在具备见习单位条件的基础上,一年内为毕业生提供10个以上见习岗位的见习单位,并能从见习毕业生中录用10%以上为正式员工的,可确定为“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授予由州人事局等六部门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牌匾。挂牌期限为三年,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并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可以继续挂牌,今后可长期参加我市毕业生见习计划的实施。
3、见习单位申报程序。通过新闻媒介,公布我市的见习工作政策和申报程序。能够满足见习条件和要求的用人单位,可自愿提出参与申请,向市人才中心进行申报,填写《××州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申报材料:(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组织机构代码证;(3)见习单位简介。人才中心根据申报情况报上级部门审核认定。确定为见习单位的用人单位,须与组织实施机构签订《见习单位参与实施机构开展××州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见附件2)。
见习单位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试运行一期后,经评估合格的,可以认定为“××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三)见习实施
1、见习信息。根据见习单位上报的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由市人才中心统一在××州信息公开网向社会,信息内容包括:见习单位名单、见习岗位、见习人数、见习期限、条件、要求等。
2、见习学员报名。符合见习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应填写《××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见附件3),并持下列有效证件到市人才中心报名:(1)身份证、户口簿;(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失业登记证;(3)学历证明;(4)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零就业家庭、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所在社区居委会提供证明并由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农村的提供村委会证明并由乡镇民政部门签署意见)。
3、见习供需对接。见习毕业生报名经人事部门复核后,由人才中心负责建立见习岗位需求信息和毕业生申请参加就业见习报名信息的供需信息库,搭建就业服务平台,通过网上双向选择或依托人才市场供需直接见面等形式,按照双向选择、择优使用的原则,帮助见习毕业生和见习单位实现供需对接。见习毕业生与见习单位达成就业见习意向,由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双方签订《××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协议书》(见附件4),并报实施机构鉴证备案。
五、见习管理与跟踪服务
1、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见习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聘用的,应为见习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在见习期间被聘用的,中止见习活动)。在该单位见习期可作为工龄计算。
2、见习期间各方应按照协议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完成任务。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学生的见习关系,出现违规并拒不改正者,经核实人事部门可取消其参与见习计划的资格;见习学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
3、见习期间,人事部门负责对见习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服务,督促检查见习单位的日常管理情况,协调解决见习期间出现的问题。
4、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毕业生的实际表现能力和工作能力,对毕业生见习情况进行考核鉴定。出具《××州见习毕业生就业能力鉴定表》(见附件6),作为实践锻炼经历和就业证明,作为今后招聘选用的依据。
一、本市生源考生毕业后户口可迁回本市
根据市公安局文件规定,被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市生源考生,入学后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果户口需要迁往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毕业后户口均可以迁回并回就业,按当年就业政策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手续为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迁出时的户口薄(如果原户口薄已经更换,无迁出记录,或因其他原因户口簿已经不在,则需到原迁出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以及届时拟迁入的户口簿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二、本市生源考生可得到相应的就业指导服务
学生在毕业前一学期内,可凭身份证(复印件)及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生就业信息登记,或登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就业信息登记表,按登记表说明要求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信息将由工作人员鉴证后进入到求职信息库,并可得到相应的就业指导服务。
三、本市生源考生可在录取时适当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
(一)年,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零志愿的外省市高校和提前批、艺术体育类高校及征求志愿高校除外),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在向外省市普通高校投档时,如外省市院校线上生源不足,在征得学校同意后分别给予合成总分加20分投档的优惠(但必须达到学校所在招生批次的控制线)。加分投档也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即招生院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考生成绩仍然是合成总分(不含20分的加分),由招生院校按招生规则进行审核录取。
(二)在招生的外省市普通高校如第一批、第二批本科资格线上生源不足,经加分投档及征求志愿后线上生源仍然不足,可分别在第一批或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择优录取本市生源考生(其中农林、石油、地质院校可不经征求志愿直接降分录取),其中第一批外省市本科院校的降分幅度最大可降至第二批的控制分数线,第二批外省市本科院校的降分幅度自第二批线下最大可降至规定的本批次考试科目的分数线上(具体降分幅度由招生院校确定)。对于填报外省市普通高校的考生,招生院校在降分投档时不再征求学生意见,直接降分投档,降分投档同样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第三批高职(专科)则不得在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再降分录取。
四、对被录取到边远省市和生源不足的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给予一次性经济补贴
(一)凡在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填报广西、甘肃、陕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新疆、辽宁(除大连市)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以及湖南、湖北、山西3省少数生源长期不足的普通高校(具体院校名单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并被上述高校录取的本市生源考生,可获一次性补贴1000元;征求志愿填报而被录取的可获一次性补贴500元。
(二)上述补贴范围只适用于具有市常住户口并在秋季招考集中录取阶段被录取(不包括零志愿、提前批院校和艺体院校)的本市生源考生。
(三)补贴发放的程序
年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补贴经费由市教委支付。具体发放工作委托市教育考试院办理,一次性补贴发放的截止时间为当年年底。发放办法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此文件另行制订。
五、继续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制度
(一)招生层次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层次有三种:1. 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2. 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3. 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根据自己的需要,点击相应的招生层次。
(二)学习形式
成人高等学校的学习形式有三种:1.脱产;2.函授;3.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函授和业余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在填报志愿时仔细阅读成人高校的招生章程,选报适合自己的学习形式。
二、考生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技校、职中)毕业文化程度。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以下考生除具备上述各项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五)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六)报考“山西省职工学历提升教育”的考生,只能报考指定的招生院校和专业,实行网上报名、统一考试,按照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规定统一录取。
(七)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以下统称“下基层”人员)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采取考生网上报名、免试申请、审核录取的招生办法。此类人员列入免试生类别。
(八)今年我省继续开展成人本专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试点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学校测试合格后录取的办法。我省的成人本专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只在省属院校中开展试点招生。此类人员列入免试生类别(具体招生工作安排见附件一)。
(九)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市(地级市)报名;外省籍在我省工作(生活)和本省跨市(地级市)报名的考生,凭本人现工作(生活)地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可以报名。
(十)我省严格禁止任何成人高校、机构和个人组织考生异地报考,在编排考场或录取过程中发现有组织的异地报考,将取消考生的报名和录取资格。
三、报名时间和流程
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分为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确认信息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填报信息
1.网上填报信息时间:8月20日至8月31日,每天0:00至24:00,逾期不可补报。
2.网上填报信息流程
(1)考生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网址:sxkszx.cn),进入“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页,仔细阅读2013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网报公告》、《网上报名协议》、《报考须知》和《院校专业目录》及其他有关说明。
提示:2013年我省继续进行成人高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和生源计划编制方式试点改革。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先公布院校专业设置目录,不公布招生计划数额。考试结束后,院校招生计划数额在公布考生成绩时一并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公布,因此考生网报时是查不到招生计划数额的。
(2)按照网页的提示和要求,准确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学校及专业等志愿信息(填报志愿与网上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同步进行)。
注意事项:
①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系统联网,对考生专科或本科学历证书进行审核验证,考生在输入姓名、性别和学历证书编号后,系统将自动搜索进行验证。
②2013年上半年毕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其学历信息未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这类考生可由本人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在地的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出具学历证明,持学历证明进行现场确认。
③没有通过学历验证且不是2013年上半年毕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但确实具有专科或本科学历的可以到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予现场确认。考生应提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学历认证手续,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25号,山大北门对面西200米山西毕业生市场内,邮编:030006,联系电话:0351-2241200,也可登录山西毕业生网(sxbys.com.cn)了解详情。《学历认证报告》在3—5个工作日可办妥,望考生抓紧时间提前办理,勿因耽搁错过报名机会。
(3)核对所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确认提交。
(4)报名者必须牢记系统生成的网报序号和自己设定的密码(网报序号和密码是考生在现场确认点确认以及后期查询信息和补报志愿的重要信息)。
(5)打印《2013年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在此表背面复印身份证。考生必须带此表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核、照相、交费,否则报名无效。
提示:网上报名系统中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填报一次。考生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可以自行修改,网上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更改。考生要认真核对自己填报的信息,在网上报名结束前最后审查核对,保证所填信息完整无误。网上报名结束后对填写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性别、姓名、志愿等)错误的考生,按发现阶段分别取消其现场确认、考试、录取、新生注册、毕业证颁发等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第二阶段 现场确认信息
1.现场确认信息时间:9月6日至9月12日,逾期不予办理。
2.现场确认信息地点
山西省所有市(地级市)、县(市、区)均设报名现场确认点。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确认报名信息。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报名确认点在各县(市、区)设置,专升本报名确认点由各市(地级市)招办根据实际情况可设在各县(市、区),也可设在市(地级市)政府所在地。
3.现场确认信息流程
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报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等材料到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
(1)工作人员查验考生有关证件材料及复印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2)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
(3)确认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考生核对本人网报信息、阅读《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分别签名交确认点保存备查。
(5)考生向确认点领取有关材料:
①《考试规则》;
②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领取《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有条件的考生可以从报名网站上直接下载表格。
凡未进行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四、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一)填写志愿前须在网上认真阅读《院校专业目录》,查询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报考志愿是招生录取的依据,考生必须慎重填报,网上填报信息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志愿。
(二)填写志愿表中的志愿栏分本科和专科两栏,本科和专科分别设一个第一志愿和一个参考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一个专业。
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单报本科,也可兼报专科,兼报专科的考生,如本科未被录取,在参加专科录取时,以语、数、外三科总成绩作为专科录取总成绩,其专科所报第一志愿与报考高起专的考生一样按第一志愿对待。
专升本考生只在本科栏填报,高起专考生只在专科栏填报。
考生所报志愿和专业必须与考试科类相一致。专升本文史、外语、中医类在报考时为同一科类代码,录取时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高起本、高起专的外语、艺术、体育类考生按以下规定填写:
1.报考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三类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该科类,参考志愿可报该科类,也可报文史类。凡填报文史类志愿且达到文史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文史类投档。
2.报考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三类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该科类,参考志愿可报该科类,也可报理工类。凡填报理工类志愿且达到理工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理工类投档。
3.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考生务必要向所报第一志愿的学校咨询加试的具体事宜。
五、考生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需交验的材料:
(一)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保存后从网报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二)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居民身份证》颁发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考生如选择户籍所在地的确认点,还须提供《户口簿》。
(四)外省籍和本省跨市(地级市)报名的考生,须提供现工作(生活)地公安机关登记发放的《居住证》。
(五)报考专升本和本专科第二专业学历的考生,如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学历审核,须提供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六)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须提供高中(或中专和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本人所在单位(村委会、街道办)出具的同等学力证明。
(七)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入伍的退役军人、“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须提供《士兵退役证》或有关项目考核合格证(需要交验的证书材料见附件二),同时填写《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由各市招办审核同意,上报省招考中心审查通过,可免试入学。
(八)“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本人申请,填写《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由各市招办审核同意,上报省招考中心审查通过,可免试入学。
(九)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提供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填写《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由各市招办审核同意,上报省招考中心审查通过,可免试入学。
(十)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除年龄在25周岁以上者),须提供有关证书(或有关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由各市招办审核同意,上报省招考中心审查通过,可照顾加分。现场确认结束后,不再办理照顾加分手续。
六、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
(二)高起本、专科考试按文科类、理科类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分文、理两种)、英语三门。其中,报考高起本的考生,理科类增加“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统考科目,文科类增加“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统考科目。
(三)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编制的院校招生计划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加试的具体事宜由考生直接与本人所报第一志愿的学校联系。
(四)考试时间: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27日。
附件一:
山西省2013年成人第二专业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附件二:
退役士兵和“下基层人员”报考成人高校现场确认期间需提供审核材料
退役士兵和“下基层人员”必须提供《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山西省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
以上人员还必须具备专科学历,今年网上报名系统对专科考生毕业证书进行联网审核验证,现场不再审核考生专科毕业证书,对于未通过网上报名专科学历验证但确实具有专科学历的考生还须持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除此以外针对各类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出具的中国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2.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聘用合同书以及所在村的上级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服务期满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我单位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履行单位职工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志于投身地质事业。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适应长时间的野外工作,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习成绩优良,具备较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岗位序号 工作岗位 学历 专业 备注 1 专业技术岗 硕士 研究生 地质工程相关专业 应届毕业生 2 专业技术岗 硕士 研究生 油气地质与勘查技术 相关专业 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资格审查
本招聘公告后,组织人事处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负责对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交所招聘工作组审查,由招聘工作组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
(二)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由单位组织的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社科知识等。具体安排在勘探所外网予以公告。通过资格审查而笔试未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面试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由所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专业技术岗位面试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参加项目和实习经历,个人专业知识、科研业务能力、外语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人员通过PPT方式向招聘工作组进行应聘陈述,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招聘工作组按照面试内容对面试人员进行提问、测试,面试人员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招聘工作组成员根据面试人员的陈述和答辩情况,进行面试评分。
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勘探所外网予以公告。
(四)体检和考核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超过最低分(含)人员中按报考岗位 1:1 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由单位统一安排进行体检。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招聘工作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资格条件复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其资格,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拟接收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所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最终拟接收高校毕业生人选。
(六)公示
在单位外网上对拟接收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上报审批
拟接收人选经中国地质调查局人事教育部审核同意后,办理接收手续。
(八)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现单位正办理迁址天津市东丽区相关事宜,工资待遇按照勘探所现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有单身职工公寓。
五、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月25日止,以邮件到达勘探所组织人事处邮箱([email protected])为准,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电子档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扫描件;
(4)本科、研究生期间的学习成绩单;
(5)取得的各种资历证明、学历学位证书;
(6)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
(7)参加各类科研项目取得的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
4.报名者请填写《勘探所公开招聘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同个人简历和其他应聘材料一起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邮件主题请按“姓名+应聘岗位”格式填写,例:“张某某+专业技术岗”;
附件文件名请按“姓名+应聘岗位+附件名称”格式填写,例:“张某某+专业技术岗+报名登记表”。
5.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联系信息
现办公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77号
(现注册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纳景湖花园5-2-301、302室)
单位网址:cniet.cgs.gov.cn
联系方式:组织人事处 0316-2096725、2096502
一、招募数量、对象和条件
1、招募数量。我省今年计划招募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其中:支农219名、支教369名、支医412名,各州市招募计划附后。服务岗位为乡镇以下教育、农业、卫生基层一线。
2、招募对象。年龄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鼓励省外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工作。
3、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
(2)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4)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
二、招募方式和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告、网络报名、统一考试、体检、择优招募、培训上岗、签订协议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公告(6月5日)。各高校毕业生可于6月5日在云南日报和云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招募公告。
(二)个人报名
1、网络报名( 6月5日至6月12日)。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各高校毕业生可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下载《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三份,到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按网上提示信息填写报名事项。报考者面试时须出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2、资格审查(6月5日─6月15日)。由各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对网上报名人员统一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者可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审核情况。
3、打印准考证( 6月20日─26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可登录云南省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统一考试
1、笔试( 6月27日)。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命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各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组织考试,考生按《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点设立地区为:昆明、大理、普洱、昭通、曲靖、文山、红河,考生可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2、公布成绩(7月4日)。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考试成绩,并确定最低招募录取分数线。报考者可登陆网站查询。
(四)体检公示
1、体检(7月11日前)。各州、市依据考试成绩,在招募计划数内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组织面试后提出拟招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7月13日前各州市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
2、公示(7月14日-7月20日)。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招募上岗。
1、确定招募人员(7月22日前)。公示期满后,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确定招募人员,并统一出具招募通知。
2、培训上岗(7月23一7月30日)。各州市负责组织招募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后由各州市根据考生报考岗位统筹安排服务岗位,并统一派遣报到。
3、签订协议( 8月1日前)。由县级“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
三、政策待遇和保障
1、从2009年起,“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年补贴1.5万元,用于发放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养老社会保险,购买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此外,每人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
2、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地基层社会公共服务岗位,也应积极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州(市)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学生。
3、“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的,其笔试成绩加4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省、州市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时,应明确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乡镇党政机关招考,按相关规定执行。
4、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自主创业的可按国家及我省鼓励创业的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优惠政策。
5、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切实帮助落实就业岗位。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
6、落实就业岗位的,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服务期间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卫生系列指初晋中),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7、服务期满后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两年。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后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8、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户口保留在原学校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县、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报考支教的考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2、被招募的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州、市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
3、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