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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局做好消防工作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0-28 15: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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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局做好消防工作

篇1

按照中心《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全体员工人身安全和单位财产不受损失,结合客服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客服中心要制定对各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员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及员工的年度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各科室应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活动,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对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不少于二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须包括:

   (一)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自动消防设施的性能、操作方法以及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3、下列人员须接受消防安全专业培训: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专(兼)职消防员;

   (四)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从业人员;

   (六)电工、库工、焊工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岗位人员;

   (七)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                   

   (八)进入中心的外来工作人员;

   (九)火灾事故单位的相关责任人;

   (十)其他应当接受消防培训的人员。

4、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5、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6、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7、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8、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岗位防火巡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科室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二)兼职消防员防火检查制度

1、兼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员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2、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兼职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3、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兼职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4、兼职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兼职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6、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 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2) 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 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4) 火灾现场的保护。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科室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科室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中心安保部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中心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办公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提高办公环境的安全因素,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中心办公区域内的用电管理,增强员工用电规范、安全意识、节能措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办公环境,特制订本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在灯具、电扇、电脑机箱、显示器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2、严禁私自改拉接室内线路,绝不在办公室私拉电线。 

3、严禁在办公室内、外私拉、乱接电线、私接电源插座等个人行为。 

4、严禁办公区域使用自带大功率电器和不利于安全管理的电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电水壶、微波炉、电吹风、电熨斗、电暖器等。 

5、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用湿布擦带有电的电器。不要用湿手触摸电源的开关、插头、插座等。  

6、灯具、电扇、空调、饮水机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7、为了延长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使用寿命,员工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计算机并关闭电源开关。 

8、办公区域内如发现需维修的用电设施或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等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中心安保部,严禁自行处置。 

9、因违反本用电安全管理规范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定变配电室、动力站、电梯机房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禁烟禁火等各种文字、符号的警告标志。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配备相应的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填写《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防火巡查工作记录》;服务大厅下班后应进行收尾工作检查,并记录备案。

7、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规定

 (1)防火重点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3)定期对电器设备、线路进行检查、维护、清扫,确保正常供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发生事故。 

(5)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供电局的规定。

(6)安装的电器设备应采取防雨、防雷等安全措施。电器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7)移动的电器设备,应做好接地或安装自动断电装置,并设专人管理。 

篇2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推进“平安”全面建设,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改变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多、管理乱的现状,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使我街道现有出租房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租房产生新的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重点

整治的重点范围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人以上)且存在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结合我街道实际,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城郊结合部、城南经济开发区;整治的重点行业是化工、木业加工、电光源、纺织服装、注塑行业。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细致梳理。为确保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以市公安局、安监局、建设局、工商局、供电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市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整治办,办公地点设在市消防大队),负责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村(社区)要积极组织人员对辖区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要将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出租房列入整治对象,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二)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各村(社区)要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公告等方式,明确整治要求,并督促房屋租赁双方签订协议,依照规定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出租人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出租房,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落实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措施。

(三)综合治理,分工协作。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对出租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进行检查治理;市建设局依照有关规定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加强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管理;市工商局配合、支持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供电局负责对出租房外部供电线路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租房内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市安监局负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市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负责违章搭建的出租房整治。

(四)严厉打击,严肃查处。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出租房违法行为。违反出租房租赁和使用规定的,由市建设局负责查处;利用出租房从事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经营活动的,由市工商局依法查处;存在违章搭盖的出租房,由市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依法责令拆除;出租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不符合治安、消防规定的,由市消防大队、各公安派出所负责查处。

(五)加强动态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居)委会等单位要建立出租房日常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出租房巡查登记,随时掌握出租房和租住人员的基本情况,保证租赁信息及时准确,实现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的动态化,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街道安监站。

(六)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要积极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常识,提高出租房屋出租方、承租方和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要经常深入流动务工人员和出租房屋集中的区域,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技能,增强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七)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统筹解决实际问题。要将出租房的安全要求纳入流动人员管理、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和日常监管内容。流动人员多、租赁需求大的区域,要通过建设员工公寓等办法,统筹帮助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总结,完善管理制度。要将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建立健全考评机制,明确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同时,严肃追究不依法履行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单位、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五、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年月底开始,到年月底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集中整改、检查验收等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月至年月)。要加强对出租房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取得人民群众对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实施。

(二)排查摸底阶段(年月至年月)。组织对出租房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情况,掌握底数,健全档案,填写好《街道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见附件),汇总后于4月25日前报至姜涛处。要认真剖析,针对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制定整改计划,签订整改责任书,落实整改责任。

(三)集中整改阶段(年月至年月)。全面排查后,要边查边改,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对纳入整治的出租房存在火灾隐患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和进度,确保所有登记在案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处理。对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重点区域,街道将组织专门工作组,指导帮助整治。

(四)检查验收阶段(年月)。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综合整治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各村、社区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深刻认识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篇3

二、整治目标

力争到2009年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在整治期间杜绝“三合一”场所火灾的发生,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的好转。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的范围是在既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

(二)整治的重点行业是制鞋、制衣、塑料、箱包、印刷、针织电珠泡、小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业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其他行业。

四、主要措施

(一)依法开展整治。坚持“总体铲除、疏堵并举”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要采取措施,将员工宿舍从生产储存场所中搬离出来,实现生产与生活完全分离。对一时难以完全分离的场所,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规定,进行就地改造,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简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局部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对企业员工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对区域性、集中成片的“三合一”场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通过建设工业园区或标准厂房,引导企业生产活动向工业园区或标准厂房集中;建设员工公寓或利用现有建筑改造成员工宿舍,统一安排企业员工住宿,走“生产进园区、生活进社区”之路。进一步强化“三合一”场所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对存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问题,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能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不得用于从事生产储存活动。要通过开展巡查、区域联防等措施,严密监控,坚决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综合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镇(街道)要加强对本辖区的“三合一”场所整治,公安、安监、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工商、供电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多管齐下,做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定期研判“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分布状况及火灾形势,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意见,并组织实施;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三合一”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对本区域“三合一”整治工作的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健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安监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督促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公安消防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对不依法履行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职责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要依法给予处罚;对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工商管理部门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三合一”场所,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对已经被依法停止生产的“三合一”企业(场所)要依法给予停业整顿,对拒不整改的要吊销其相关证照;供电部门对已经依法停止生产的“三合一”场所要采取停电措施,强制关停。对违法违章搭建的“三合一”建筑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形成“三合一”问题的,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

(三)强化源头控制。公安、发展改革、安全监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工商、工业经济、文化、消防等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在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中,要从严把关,并建立信息交流制度,相互通报有关情况。在工业园区、开发区建设中,相关生活配套设施要与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督促一定规模的企业配套建设员工宿舍;对涉及易产生“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相关事项的审批,要加强建筑性质和使用功能布局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加快“三合一”场所相对集中区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步伐,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五、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2009年3月开始,到2009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3月10日前)。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统一认识,广泛动员,研究制订具体可操作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要将整治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提高有关单位整改“三合一”场所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各镇(街道)的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于3月18日前报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组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9年3月11日至4月30日)。各地要对“三合一”场所状况、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订整治计划,突出整治重点,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责任。

(三)集中整改阶段(2009年5月至10月)。各地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并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帮助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验收巩固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整改结束后,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整治验收工作要制定验收规程和细则,明确验收步骤、内容及要求。各地综合整治工作组要组织人员逐家进行验收。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开展总结,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形成工作机制,重点区域要明确或成立监管部门(机构),落实监管措施,从源头和管理上切实加强对“三合一”场所的控制和管理。区综合整治工作组将对各镇(街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各镇(街道)于2009年12月20日前将整治工作情况报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篇4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始终坚持做到警钟长鸣

(一)过去一年,成绩来之不易,应当感谢大家。2012年,是我县经济发展速度快、效益好的一年,也是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一年。一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过硬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在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格执法、深化整治、注重宣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从刚才仕军同志通报的情况看,2012年,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受伤人数同比下降60%,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凝聚着全县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在座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奋战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二)第一季度,形势不容乐观,务必深刻反思。从今年元至3月的情况来看,我县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异常严峻。截止3月27日,全县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856起,致10人死亡131人受伤。其中最典型的要数:镇三层溪“1·28”长安车侧翻入库事故,致1人死亡,打捞2天2夜,投入人力400余人次;复兴镇明溪村“1·30”低速自卸货车侧翻事故,致4人死亡5人受伤,善后处理5天4夜,投入人力700余人次;青龙镇黎家堡加油站“3·3”卸载货车厢内大理石侧倒挤压事故,致2人死亡2人受伤,虽然人、财、物投入不及前两起多,但在我县尚属新型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造成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家庭的严重损失,而且牵制了县乡两级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更是制约了全县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比如“1·28”事故、“1·30”事故期间,县委书记张珍强同志原本计划率队赴重庆出席招商活动,结果因为忙于处理善后事宜,未能脱身亲自前往参加,导致少签约2至3个项目、少引进4至5亿投资。同时,从这些事故中也充分暴露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许多盲区死角、许多不利因素,突出表现为:一是安全监管欠严。一些乡镇,主要领导不够重视,分管负责人积极性、主动性不强,不去管、不敢管、不善于管,工作检查流于形式,对排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及时、不彻底。二是安全执法偏软。一些部门,执法人员心慈手软,态度不坚决,讲人情、看关系,对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力度不够、处罚不到位,缺乏权威性、有效性。三是责任落实不力。一些矿山,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投入不充足,设施设备落后,隐患得不到根本整改,问题得不到彻底纠正。四是安全意识淡薄。一些企业,无视安全法律法规,片面追求效益利润,不顾职工生命安全,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法生产。五是安全基础脆弱。我县大部分公路属四级以下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严重不足;大多数煤矿、非煤矿山均是由小煤窑、小矿山改造而来,建矿时间短、安全起点低,技术装备滞后,生产水平不高。六是监管点多面广。我县高危行业点多面广、门类齐全,人员力量薄弱,监管任务繁重,隐患排查存在盲区、死角。这些问题,虽然既有主观方面也有客观方面,但关键在于主观方面,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深刻反思,拿出应对办法。

(三)从今往后,责任重于泰山,必须警钟长鸣。当前,我县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的重要时期,一大批交通水利、城市建设、重大工业等项目工程相继落地建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统筹兼顾抓好安全生产,一旦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我们就不能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可以说,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政治。“1·30”事故后,县委书记张珍强同志多次明令:“今后,凡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党政主要领导一律先停职,再检查。”县长李云德同志多次强调:“今后,凡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所有费用自行负责,县财政不解决一分钱。”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彻底整改薄弱环节,坚决克服不利因素,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统筹推进,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始终坚持做到依法严控

目前,气温回升、清明来临,雨量增加、汛期将至,工矿、商贸、建筑等企业复工复产,中考、高考日期迫近,人流、物流、车流增多,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多发期,极易引发道路交通、火灾、电力、地质灾害等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排除隐患,预防事故”这条主线,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专项行动,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自2月26日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专项行动以来,历时一个月,共排查出道路隐患点139处,查处违章车辆18739台次,纠正各类违法行为2238起,行政拘留15人,处罚金10.97万元,培训驾乘人员30000余人。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我们的目标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各乡镇及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等部门,务必继续加大路检路查和源头管控力度,抓住重点路段、时段和车辆,坚持“属地管理、归口负责”原则,切实做到逢车必检、遇驾必查,群策群力大战100天,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坚决杜绝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上路运行。县道安办要切实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继续实行“一日一督查、一日一通报”制度,对连续两次督查未在岗的乡镇或部门,要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二)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能源、安监、国土、公安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德府办发〔2013〕46号文件精神,责令县内所有煤矿立即停止井下一切整改作业,抓紧组织做好煤矿兼并重组前期有关工作,待有关政策、文件出台后,按程序办理。各关停煤矿必须妥善安置矿上工人,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在未得到相关部门批复或同意前,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借口进行井下整改作业,一经发现,将按非法违法建设(生产)行为,依法依规严肃给予上限处理。需开展抽排水作业的煤矿,要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并认真制定维护方案、落实防范措施,严格控制下井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出入井检身登记制度,严禁弄虚作假借机采煤。各产煤乡镇要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进驻辖区煤矿监督指导,县能源、安监部门要加强检查巡查,确保煤矿关停到位。凡因工作不力,导致存在煤矿非法违法组织建设(生产),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住建部门要认真分析和研究现阶段各在建工程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排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和日常维护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逐一要求各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严禁违章违规操作行为,切实解决在建工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工程监理不到位、非法转包分包等突出问题。要牵头会同国土部门和各乡镇,切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问题,从严从重打击非法占地、未经许可开工建设、聘请无资质施工队伍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四)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3月19日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组织开展好“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和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战”,深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农村和社区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努力减少火灾隐患“存量”,控制火灾隐患“增量”,全力稳定火灾平稳态势。要建立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机制,做到“发现一起、督办一起、整改一起”。要切实加大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认真落实农村50户以上自然寨消防工作帮扶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应急预案演练,按时完成每村“一支志愿消防队伍、两口消防水池、两台消防机动泵”建设任务,确保我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五)加强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监管。随着清明节临近,烟花爆竹市场需求增加,再次进入销售旺季。各乡镇及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无证经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公安部门要对民爆物品购买、运输、使用、清退等各环节严格管控。特别是要对涉爆单位火工品实行“日清日结”,确保停产矿山企业民爆物品“零库存”。公安、工贸部门要加强民爆物品销售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非法销售行为。

(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国土、安监部门要牵头会同各乡镇,全面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并以非煤矿山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督促企业按照规范化、规模化、机械化要求,完善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设施、条件,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加强监控,提升非煤矿山管理水平,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七)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各有船乡镇、交通、海事、农业、畜牧等部门要根据汛期特点,继续深化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渡口安全管理状况,严格实行签字放行制度,查处无证无照和报废船舶、渔船、自用船、农用船等非客运船舶非法渡运行为,查处渡船超载、渡船船员无证、未经安全培训上岗操作的行为。要围绕沙坨电站4月20日下闸蓄水目标,及时落实领导干部包村、干部包户“人跟人、人盯人”的乡镇干部包保责任制,始终坚持“以搬迁保安全”原则,扎实做好库区移民搬迁和乌江沿岸各村组、新增渡口码头的安全监管工作,卫生、防疫部门要全面做好淹没区医院、坟墓、洞穴、圈舍等方面的清理消毒工作,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卫生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各种食品商店卫生状况的检查,重点检查食堂、饭店、食品商店的卫生条件、安全保障及各种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使用非食用原料、高残留农药蔬菜、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九)加强校园安全监管。校园安全关系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校园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是教育部门和学校义不容辞的职责。教育部门要立足当前,集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做到管理到位,不留死角;要着眼长远,把安全常识、应急训练列入课程,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开展人防、技防、物防综合体系建设,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安全。

(十)加强地质灾害安全监管。各乡镇及国土部门要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滑坡地段进行严密监控,隐患点居民必须搬迁到安全地带,正在搬迁的要加快进度,一时不能搬迁的要加强安全培训,组织群众开展应急撤离训练,确保不因工作失误造成事故。

(十一)加强危险化学品管控。安监、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的督导检查力度,严禁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行为。安监部门要牵头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危险工艺和新建项目管控,加大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凡证照不全或不符合安全条件进行生产、经营的危化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凡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未按规定审查或未经试生产备案的,一律停止建设和试生产,切实做到严防死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公安部门要牵头严格落实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监控措施,建立剧毒化学品经营日报告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牵头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运输,严格落实剧毒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化品全程押运管控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登记制度,对过境的危货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运输物品进行登记;严把安全检查关,严防旅客携带危险物品乘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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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重点单位73家,高层建筑54栋(其中投入使用36栋,在建18栋),单体最高建筑高82.2米(时代天骄小区),易燃易爆场所25个,公众聚集场所452个。2010年,蒙自市辖区内共有工业企业719个,全市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共23个,完成工业总产值139.5亿元。红河钢铁厂、蒙自矿冶有限公司、红河供电局为蒙自市重点产业的龙头企业。

1.2消防基础设施情况

据统计,蒙自市城区市政消火栓数量为247颗,其中165颗完好,64颗损坏,18颗无水,损坏比例为25.9%。共有天然水源4个,无室外消防水池和消防取水码头等。

1.3消防队站建设情况

按照国家《消防队站建设标准》,全市应建设公安消防队站4个。目前,全市共有1个消防中队,消防队站建设严重不足。

1.4消防车辆装备建设情况

蒙自市公安消防大队装备各类消防执勤车辆5台,其中水罐消防车2辆,载水量8吨;泡沫水罐消防车1辆,载泡沫2吨,载水量15吨;无库存;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3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应配备特种装备209件(套),现仅配备201件(套),差95件(套),欠帐率45%。

1.5灭火和抢险救援情况

“十一五”期间(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市共发生火灾307起,死亡1人,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220.7133万元,未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群死群死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但近两年来抢险救援和火灾事故呈上升的趋势。

2.公共消防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查发现,全市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尤其是在消防公共基础建设、消防安全监管、重大隐患整改和车辆器材装备等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与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一是消防队站数量不足。蒙自市建城区面积28.57平方公里,按照国家《消防队站建设标准》,全市应建设公安消防队站4个。目前,全市共有1个消防中队,消防队站建设严重不足。二是消防水源数量不足,南湖无供消防车取水的码头。三是公共消火栓数量不足,全市应建消火栓257个,实有247个;损坏比例达25.9%。

2.2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目前全市共有高层建筑54栋,多层建筑2000余栋。根据消防规范的要求,这些建筑在建过程中,都设置了不同类型的消防设施,但在投入使用后,由于管理不到位,导致消防设施损坏比较严重,部分设施根本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

2.3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失控漏管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市各类宾馆、饭店、商场、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不断增多,消防监管难度日趋增大。有的未办理消防审批手续,擅自营业,带病营业,埋下先天性火灾隐患;有的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使建筑消防安全疏散、防火分区、消防设施等不能满足消防安全要求;有的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致使消防设施和器材损坏、缺失严重,甚至将安全出口锁闭、封堵;还有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人为增大场所火灾危险性。

2.4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增大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部分老城区、小场所集中地区改造工程,牵扯到人民群众的利益,且整改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直接导致历史遗留火灾隐患整改与社会利益之间的矛盾,使此类火灾隐患难以有效整改到位。

2.5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主要体现在农村、学校、流动人口等弱势群体集中的区域,究其原因:一是农村经济发展缓慢,消防设施配置不到位;二是农村留守人口大部分为老弱妇孺,疏散逃生自救能力差;三是学校目前尚未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课程,消防宣传教育未形成长期机制;四是流动人口由于自身的不稳定性,对消防安全关注力度不大。

2.6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相对滞后

缺少云梯消防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和城市主战消防车,蒙自市现有高层建筑54栋(其中投入使用36栋,在建18栋),单体最高建筑高82.2米(时代天骄小区),而现有云梯消防车最大伸展高度仅为32米;石化火灾扑救装备器材配备不足,目前全市仅有1辆泡沫水罐消防车;根本不能满足灭火作战需要;特种防护装备和器材缺口较大,难以适应日益严峻的消防应急救援任务需要。

2.7消防业务经费保障不足

全市公安消防部队业务经费基本预算虽达到了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但未完全实现与经济增长同步,加之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有限的消防经费,远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

3.加强公共消防安全的对策及建议

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必须坚持以动制动,以变应变,在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推进消防队站和车辆装备建设等方面下功夫,见成效。

3.1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一是提请市政府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将消火栓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在道路改造过程中,做到与城市建设同计划、同部署、同实施,补齐旧账,不欠新帐。二是按照“利于灭火”的原则,提请市政府在南湖设立1—2处消防取水码头,以解决市区消防水源不足的矛盾。

3.2加强消防行政许可审查

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发动工商、文化、城建等部门共同参与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按照前置审批的有关规定,把好公众聚集场所经营许可证发放关和建设消防工程行政许可关。坚持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前必须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在施工、投用前必须办理消防安全审批、验收手续;特别是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公众聚集场所,一定要严格审批,防止先天性火灾隐患产生。

3.3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

一是建立单位内部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一级管一级,一层抓一层,级级负责、层层落实。二是加强“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即按照重点单位管理经验,建立消防设施防火档案;坚持每日检查消防安全,认真填写日查和月查登记薄;制定相应的日查、周查、月查内容,认真组织实施。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为严格、公正执法打下坚实基础;加强对消防控制室人员的培训指导,实现操作管理持证上岗,建立一支懂管理、会操作的消防安全管理队伍。

3.4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

以消防宣传“五进”活动为载体,大力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一是开辟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新阵地,在全市广泛(下转第91页)(上接第10页)设立消防安全宣传栏,开展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二是全面推进消防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推动全社会消防安全工作。三是积极推进消防安全进企业活动,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知识讲座等,提高广大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四是扎实推动消防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全面提高农村防范、抵御火灾事故的能力,遏制农村火灾多发势头,保障农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五是做好消防安全宣传进家庭工作,以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家庭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知识,切实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3.5加快消防队站建设步伐

加快推进消防二中队建设步伐,提请政府将队站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切实提升城乡整体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力争把补建消防队站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并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消防安全机制建设,构建牢固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同时,加快推进市综合应急救援培训训练基地建设,切实满足应急救援培训训练需要。

3.6不断推进消防装备建设

一是强化消防车辆装备配备,坚持从实战需要出发,优先选配直臂举高云梯消防车、A类泡沫消防车及大吨位水罐消防车。二是强化特种器材装备配备,按照《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和《公安消防部队攻坚组配备标准》要求,配齐各类器材装备;针对蒙自市高层建筑、厂矿企业不断增多的实际,配强消防应急救援特种器材装备,尤其是灭火攻坚组器材装备。三是强化灭火药剂贮备配备,不断加大泡沫液、干粉等灭火剂的贮备量,切实满足实战需求。

3.7提高消防经费保障力度

进一步加强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切实赢得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力度,提高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力争全市公安消防部队业务经费翻一番,达到380万元;争取将全市消防队站建设和特种器材装备建设列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断改善消防装备建设落后的现状,为打造“红河公安消防铁军”奠定良好的装备基础;着力解决官兵生活补助、医保统筹等生活问题,努力创建和谐警营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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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化管理

年初以来,我们在坚决贯彻国务院、国家电网公司和省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的基础上,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具体做法有以下五点:

1、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网。为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便于安全管理和完善安全监察工作,我们针对生产人员变动的实际,适时对我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及安全网成员进行了调整,重新完善了以局、车间、班组为主框架的三级安全机构,做到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层层履行监督职责。

2、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年初,我局召开的第一个会议就是安全工作会议。会上明确了今年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下达了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对去年安全生产责任状完成情况进行了兑现。同时,局长同各战线分管副局长,各副局长与各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定了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各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又与本单位班组及个人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了每个生产人员身上。

3、认真履行全局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局长、党委书记到班组成员,全局上下,所有工作岗位的人员都能严格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在建立与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安全规程、规定、制度的贯彻执行。

4、组织修订xx电业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由xx总工程师牵头,组织生产管理人员召开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初步意见讨论会,经过周密考虑,认真商讨,确定了修编“汇编”思路和要领,制定了新“汇编”的具体章节。此次修编又增加了不少新内容,使新“汇编”更细致、严密、可操作性强。6月中旬,我们抽调基层单位技术骨干和专业人员一起,按照讨论的意见分类编写,目前已编写完毕。

二、统一思想,扩大认识,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效的组织保证。

我们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局主要领导逢会必讲安全生产,并亲自深入基层部署和检查安全工作,重敲安全警钟,确保安全生产,实实在在地把安全意识根植到了每个职工的思想深处。这里我们重点抓了六方面的工作:

一是重视抓好春检前的准备工作。春、秋检工作是全年安全工作最重要的一项。为安全优质高效的完成今年的春检预试任务,我们为此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从今年2月份起我们就着手研究和制定春检预试计划和方案,3月份又分别召开了送、变、配及技术监督四个专业的专业会议;组织了春检预试动员及交通安全教育大会。早在2月份,xx局长就亲自深入送电保线站、各一次变电所和供电局等基层单位对春检准备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在我局成本费用紧张、检修操作用车量大的情况下,提前解决了基层单位的生产用车问题。在春检工作量大、任务重、作业频繁等情况下,变电等单位做好了在作业现场搭锅做饭的准备。这些努力,都为春检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是重视抓好培训工作。为使每名职工都在培训中收到良好效果,提高综合素质。去年“冬训”期间我们安排了形式多样的新规程学、教活动,局领导和专业管理人员分三组到基层检查培训情况,并将总体情况和各单位的典型作法向全局做了通报。为配合《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程规定》的颁发,我们举办了《规程规定》学习班,通过与修订前“五大规程”的对比讲解,使接受教育的同志迅速对新规程、规定有了深入地了解和掌握。同时,我们组织了以国家电网公司新颁《规程规定》为主要内容,生产人员和“三权”人员参加的安全考试。试前,为了使冬季培训收到实效,保证全体作业人员都能按职责分工,顺利通过冬训考试,

三是重视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与落实。及时传达省公司、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能够做到当日收听当日整理,次日上传下发,确保了基层单位学习的时效性;及时转发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通知、事故通报、事故快报,对照我局实际,下发了相关规定,确保不发生类似事故。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在生产调度会上进行通 报。由局领导带队的综合推进组定期深入基层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三、从严整治,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为实现省公司厂网分开后的第二个安全年目标,我局今年进一步细化了安全管理考核标准,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主要总结为以下六点:

1、突出了检修重点。提高检修质量是设备安全的关键所在。我们坚决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严格执行质量检修追究制度,全面推行作业现场的标准化操作。今年,我们结合春检对薄绝缘变压器进行了重点监测。把科技成果应用到检修工作中,运用超声波探伤技术,加强了对xxx电厂配套工程xx和xxx一次变相关设备(管母线支持绝缘子)的监测工作,有效防止了由于瓷瓶断裂而引起管母线落地的事故。

2、狠抓了措施落实。强化“两票”的管理,要求“两票”执行前,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必须审核把关。倒闸操作时,严格执行“四把关”、“四对照”并加强监护。对变电防误闭锁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消缺和调试,加强了万用钥匙管理。我局还继续落实送电线路防鸟害措施,调配人员,完善防鸟装置,及时拆除鸟巢。截止5月底,送电共计拆除鸟巢512基、532个。截至目前,年内尚无鸟害跳闸发生,巩固了防鸟害工作成果。我们还对电力设备抗洪防汛能力进行了全面检查,以确保电网设备安全渡汛。为避免和减少电力设施外力破坏案件的发生,我们一方面继续加大对易发案地段的护线宣传,一方面对输配电线路采取涂莹光粉、拉线警示棒、悬挂警告牌等措施进行设防。我们还与当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联合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整治电力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对佳市及汤原等地的15家废品收购站收购电力器材情况进行了有针对性调查,控制了销赃渠道,力争发案一起,侦破一起。另外,我们又编制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外力破坏案件、违章建筑情况、输配电导线下渔池检查、防盗螺母安装使用情况和输配电导线附近采石场检查等6种登记簿下发到基层各单位,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单位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基础工作。5月29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整治电力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宣传日活动。通过此次活动,大力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努力营造电力设施保护和用电的外部环境,提高人民群众依法保护电力设施和遵守用电规则的自觉性。

3、强化了到位管理。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是各项工作任务得以贯彻落实的前提保证。我们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生产一线、放在基层班组,特别强化了各级人员的到位责任管理。对于各级领导,要求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许请假,严格执行各级到位标准。对于专业部门,严格按照《xxx电业局设备检修组织、安全技术措施》,采取书面和网上相结合的方法逐级审批。调度部门坚持以“五个到位”,实现“严把三关”,操作预令提前2小时下达到现场,一级保一级、层层把关。对于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到位规定,对重要的倒闸操作和带电部位实行死看死守,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到位标准,坚持到一线掌握实情,到一线落实措施,到一线解决问题,并采取设立青年安全监督岗、发挥违章纠察队作用等多种形式,加大反习惯性违章的考核力度,及时制止危及安全的作业,杜绝了人身事故和各类误操作事故的发生。局各级工会组织还在春检期间开展了现场“送温暖”活动。

4、消除了重大隐患。我们坚持用一流的管理,维护老旧设备的运行。今年我局根据气候变化情况,加强了设备特巡,相继消除了两起重大设备隐患。一是3月29日,由于大风天气,造成xxx变2#主变、66千伏侧旁路刀闸横梁a相瓷瓶折断,值班人员及时发现,所领导现场判断准确处理及时,避免了瓷瓶断裂后可能引起相间短路导致的主变全停事故发生。二是4月13日也是大风天气,xxx值班员在巡视中发现500千伏ⅰ母线a相第四串北侧支柱绝缘子在风力作用下向东侧b相管母线方向摆动倾斜,与竖直方向约成10~15度角,经局领导现场指挥,检修人员检查发现,绝缘子基础螺栓三处松动、一处断裂,经过近1小时的处理,避免了500千伏ⅰ段管母线ab相短路和a相接地器对a相母线接地短路事故的发生。

5、完善了安全工器具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安全工器具是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保障,对此局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在我局资金比较紧张情况下,今年又筹措资金增补了近电报警器,做到随增随补、随坏随修。我们新购置四个模拟人,分放到各地区供培训时使用。及时补充了35mm2短路线1200米。还对验电器、警告牌、安全遮拦、拉线护套等安全工器具进行了增补。对安全工器具按《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了全面试验,及时报废不合格安全工器具,保证了春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合格、完好。

6、注重了优质服务。安全生产直接影响到社会效益、企业效益和社会稳定。因此我们充分利用春、秋检预试的有利时机,综合安排停电作业,周密安排调度运行方式,不随意变更检修计划和延长停送电时间,有计划地开展设备状态检修。特别强调各供电单位要做好重要客户、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的保电工作,努力提高供电可靠性,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对基层单位,我们变监督检查为指导服务。在现场,与职工探索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倡人性化教育,与一线职工拉近距离,提高了安全教育的效果;同时对基层单位提出的困难竭尽全力给予解决,有的单位提出现使用地线老化、遮拦网不够用等情况,我们马上筹措资金,及时购买送到现场。三、全面规范,提高了农电、多经、基建系统安全管理水平我局本着“大安全”的管理理念,对农电、多经等系统的安全管理提出了趋向主业的规范化管理要求。今年春检期间,农电系统强化了对农电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管理机制,积极组织了农村电系统的设备大检查,派专人在作业现场协调、监护。按局要求多经系统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基层单位和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坚决执行安全生产的一票否决。开展了以防止人身事故为重点的“五查”活动和春季安全大检查。通过活动开展,对查出的116项隐患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促进了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多经各单位还积极参加全局各项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变被动为主动,使公司职工安全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在基建系统施工作业中,严格实行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合格上岗制度,严格执行各级人员到位监察,对编制的施工措施,逐项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主管领导、生产及安保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确保了基建系统施工作业安全。

四、超前预防,巩固了交通、消防和治安防范工作成果1、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上。今年我局把工作重点放在车辆交通安全基础工作、车管人员和驾驶员素质以及车辆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上,将细化的14项工作进行了责任分解,并加大对基层单位车辆交通安全的抽查监督力度,针对共性问题和不足下发整改通知并制定具体措施。为落实好2月20日省公司转发的《省政府关于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加强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和狠抓习惯性违章的4条具体措施,并结合春检用车量大、路况复杂的特点,制定了今年春检期间车辆交通安全措施,确保这一期间的车辆交通安全不出问题。2、在防火和治安防范管理上,我局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重新修订完善了《局安全防火工作考核细则》和局《微波楼防火制度、灭火疏散预案》,调整充实了防火组织机构,对局属各单位进行了安全防火检查,对4项隐患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对火灾自动报警设备也做了季度检查测试。在下发春防工作方案的同时,我们还通过开展消防知识考试,组织职工观看《火场逃生与自救教育片》,聘请消防支队的工程师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防火意识,提高其对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我局已制定了消防演习预案,决定于6月末开展消防疏散演习。我局的治安防范工作从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体系建设入手,重点抓《xxx电业局内部治安防范考核细则》的落实,财务取送款实行专人专车押送。对易燃易爆品采取集中保管,重新核发了爆破员的资格证书及易燃易爆品保管使用、运输证,从安全管理上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

五、上半年安全工作存在的不足

1、职工安全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习惯性违章行为还有发生。下班年的工作重点还要放在反违章工作上,做到常抓不懈。

2、设备陈旧老化,事故异常时有发生,对安全生产构成威胁,今年上半年就发生多起缺陷、异常,要不断加大设备改造力度,强化安全管理来保证安全生产。

3、虽然我们对安全教育、培训非常重视并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办法,加大了检查力度,但仍有流于形式,收效甚微的现象。

六、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上半年工作即将结束,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全局安全生产形势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中得以持续发展,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因此我们必须通过不断强化安全监察工作,保持稳定的安全局面,为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目标而努力工作。拟定如下重点工作:1、完善与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继续对我局现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改补充,指导各基层单位根据实际搞好制度建设;

2、按照省公司《接地线提示板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在变电单位使用接地线提示板(由安监部统一制作下发);

3、严格按照“安全性评价管理系统”,作好本年度安全性评价工作,争取省公司验收一次通过;

4、按计划开展好“安全活动月”的检查工作;

篇7

出租方(甲方):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 承租方(乙方):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XX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XX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合同最新模板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厂房租赁合同最新模板三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

厂房(仓库)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 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月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赁保证金。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

5.3 乙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若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和由甲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如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1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 广告

16.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相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1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 其它条款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篇8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

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厂房租赁合同书参例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月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乙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 (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____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 广告

16.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___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 其它条款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篇9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关系,甲方和乙方就厂房租赁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厂房地址、面积:

1、 地址:威海市张村镇科技路东。

2、 租赁面积:厂房面积为1581平米

二、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交纳方式:

1、租金:第一年至第五年每年租金为 元每平米。(实收按照每年 万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年 月 日先预付 万元租金, 年 月 日再付万元租金,以后每年分两次付款(1年租金为 万元整)。

四、甲方的责任

1、在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漏雨等情况,甲方应积极修缮,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建筑物破损,由甲方承担。

2、土地使用税和房屋使用税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责任

1、乙方按照双方的约定,如期交纳租金。

2、乙方根据使用量交纳电费。电费价格按照威海市现行标准交纳。水费按使用量交纳水费,水费价格按照威海市现行标准缴纳。

六、在租赁期内经甲方的统一,在生产必须的范围内可以改造,搭建或增设建筑物。但乙方使用的建筑物应积极修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增设的建筑物,按照增设面积加收租赁费,若乙方增设的建筑物,增设的部分不用缴纳租赁费。但甲方负责协调增设的建筑物的行政手续的办理。

七、租赁期满,改造、搭建、增设的部分建筑物甲方无偿所有,乙方自行增加的设备可以拆走。改造、搭建、增设的部分甲方不得提出恢复原装的要求。

八、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尽量保证原设备的完好无损。期满前三个月应通知甲方是否续租,如果续租,甲方应优先租给乙方。租赁价格根据国家物价上升指数双方协商确定。

九、乙方不可抗力无法持续经营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可提前终止合同。

十、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第三者。如需转租必须甲方书面同意。

十一、乙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遇到困难,甲方应积极协助,但不能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照前面上述合同条款的规定要求向乙方交付厂房,否则应负责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自延长交付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日支付总租金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2、 乙方不缴纳或不及时缴纳租金及水电费时,甲方有权停止水电供应,乙方应交清所欠租金。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由威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确定。所有合同的修改解释都应书面的形式作出并双方签字盖章。

十五、本合同由中文书写,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拟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报送审批机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厂房租赁合同范文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______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_______个月,自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月____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赁期_______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年租金为_______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

理费为人民币 _______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_______门电话。如需_______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_______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贰分,双方各执一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厂房租赁合同范文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结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厂房位置及面积

一、 甲方将坐落于 清流镇黄龙村12组115# 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面积为 约9000平方米的建筑物租给乙方作为家具生产、办公、宿舍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甲方自20xx年 8月 1日起至20xx年7月 30日止,合同生效甲方收到乙方租金30日内,甲方将租赁物交给乙方使用。

二、合同期为 5 年,即自20xx年8月1日起开始计租,至20xx年7月30日期满 。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方将租赁物交付乙方使用。

三、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期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 和续租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三条:租金

一、该租赁物年租金为800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前三年租金不变,三年后根据市场行情,每年递增上下浮动不超过房租总价的8%。

二、第一年厂租金分两次支付,合同生效起 2 日内付50万元租金,进场三个月内付清余下的50万元(因包括20万元的机具折价费),下年及每年租金提前三个月支付20万元,在上年期届满之日将余下的60万元租金全部交清后,方能使用该厂房。

三、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第四条;租赁物、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一、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对租赁物维护、保养。

二、乙方对租赁物及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三、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防火安全

一、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按消防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栓交乙方使用。

三、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

第六条;租赁物使用管理

一、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乙方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三、由生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国地税、营业税及水、电、网络费等),自乙方入驻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止均由乙方承担。

四、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房,并将厂房内设备、原料及生活和办公物品等清点后在租期范围内全部搬走,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金、移转费,也不得因装修、基建项目等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第七条:甲方责任

一、电力保证:甲方保证供应乙方300千瓦的供电需求,同时确保水、电畅通。

二、甲方要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工厂的有关证件和事宜,提供相应的资料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如因厂房原因造成乙方生产不能正常运行,责任将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应负责对政府各部门的检查、沟通、协调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四、乙方如因生产需要进行改造建设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五、厂房使用面积约9000平方米,围墙内空地由乙方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堆放其它物品,但不得影响甲方以后建设使用。

六、甲方要负责厂房的保养、维护,如有漏水造成厂房不能正常使用由甲方负责修理,确保乙方正常生产运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维修期间房租不作计算。(注:10天以上包括10天)。

七、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厂房收回或转租第三方。

第八条;合同终止

一、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 3 天,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二、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甲方将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日前向甲方支付三个月两倍租金的款项作为赔偿。

四、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归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归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九条;免责条款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 或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