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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联合成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工作。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具体办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成立评审组,负责对申报推荐对象进行评审,并对有关项目进行评估监督。
盟(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宜;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申报单位、个人的参评资格,审核整理相关申报材料;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宜;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申报单位、个人的参评资格,进行项目实地评估;整理相关推荐材料,做好公示和申报工作;组织编制审核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对计划专项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计划实施的有关工作,并协助各级科协、财政部门落实计划。
各级科协、财政部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自治区及各级科协、财政部门对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坚持全国科普示范旗县(市、区)申报推荐优先的原则;
——坚持“全国百强农技协”、“全区星级农技协”、“全国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全区星级科普示范基地”申报推荐优先的原则。
三、宣传动员
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通过区内主要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牧民公开评比和筛选农牧区专业技术协会、农牧区科普示范基地、农牧区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牧区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牧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和个人向所在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报送典型经验事迹材料;填写推荐表;提供相关登记、奖励有效证件和有关照片;编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
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整理审核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包括①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②登记、奖励证件和有关照片③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④3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包括①正式报送函②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③公示材料);向所在盟(市)科协和财政局提出本行政区域内申报推荐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申报推荐材料。
盟(市)科协、财政局汇总所属旗县(市、区)申报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整理,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包括①正式报送函②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向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申报推荐确定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申报推荐材料。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各盟(市)申报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在推荐名额内,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向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推荐确定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推荐材料。
五、公示监督
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联合成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工作。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具体办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成立评审组,负责对申报推荐对象进行评审,并对有关项目进行评估监督。
盟(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宜;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申报单位、个人的参评资格,审核整理相关申报材料;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宜;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申报单位、个人的参评资格,进行项目实地评估;整理相关推荐材料,做好公示和申报工作;组织编制审核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对计划专项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计划实施的有关工作,并协助各级科协、财政部门落实计划。
各级科协、财政部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自治区及各级科协、财政部门对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坚持全国科普示范旗县(市、区)申报推荐优先的原则;
——坚持“全国百强农技协”、“全区星级农技协”、“全国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全区星级科普示范基地”申报推荐优先的原则。
三、宣传动员
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通过区内主要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牧民公开评比和筛选农牧区专业技术协会、农牧区科普示范基地、农牧区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牧区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牧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和个人向所在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报送典型经验事迹材料;填写推荐表;提供相关登记、奖励有效证件和有关照片;编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
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整理审核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包括①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②登记、奖励证件和有关照片③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④3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包括①正式报送函②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③公示材料);向所在盟(市)科协和财政局提出本行政区域内申报推荐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申报推荐材料。
盟(市)科协、财政局汇总所属旗县(市、区)申报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整理,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包括①正式报送函②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向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申报推荐确定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申报推荐材料。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各盟(市)申报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在推荐名额内,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向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推荐确定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推荐材料。
五、公示监督
㈠省新闻出版部门根据新闻出版总署每年讲的《综合类科技报纸名单》,对符合条件的综合科技类报纸办理认定手续,财政部驻*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办理增值税先征后返审核退付,并将有关综合科技类报纸的增值税退付申请批复抄送省科技行政部门备案。
㈡省新闻出版部门对符合《通知》规定范围的科技音像制品办理认定手续,财政部驻*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办理增值税审核退付手续,并将有关科技音像制品的增值税退付申请批复抄送省科技行政部门备案。
㈢综合类科技报纸和科技音像制品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年限截止至2005年底前。
二、科普基地的认定
㈠申请享受科普税收优惠政策资格的科普基地,必须符合《办法》第二条第2点所规定的条件。
㈡符合申请认定为科普基地的科技馆、自然博物馆等单位,须经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科技行政部门审批。
㈢申请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⒈填写《*省享受科普税收优惠政策科普基地申报表》(一式十份,电子文档软盘一份),该表格可在省科技厅网页上下载。
⒉申请单位基本情况材料(一式十份,电子文档软盘一份)。
⒊证明符合认定条件的有关材料(一式一份):
⑴开展科普活动,有稳定的科普活动投入的书面证明;
⑵科普设施、器材和场所的书面证明;
⑶开展科普活动时间的书面证明;
⑷内部常设科普机构、专职科普工作人员的书面证明;
⑸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的书面证明。
㈣申报和认定程序:
⒈申请单位将所需材料报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公章后,把申请书、证明材料等报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部门初审。
⒉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部门应当在自受理科普基地认定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决定。不予认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部门经审核同意后,统一报省科技行政部门审批。
⒊省科技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决定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单位情况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认定的决定。
⒋省科技行政部门应当在批准后1个月内,向省财政部门、省国家税务部门、省地方税务部门、财政部驻*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科学技术部备案。取得享受税收优惠资格的科普基地,需进口科普影视作品的,应按海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备案。
⒌经认定的科普基地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申请免征营业税时,须持省科技行政部门对科普基地认定的批准文件、其他证明文件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讲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㈤省科技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省国家税务部门、省地方税务部门、海关总署*分署对经认定的科普基地每年进行一次年检。不合格者,取消其享受科普税收优惠政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财政部驻*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科学技术部备案。
三、党政部门开展科普活动的认定
县及县级以上(含县级市、区等)的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科协、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开展科普活动需申请享受《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必须符合《办法》第二条的要求,并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㈠符合举办科普活动规定的地方党政部门等单位,应当在活动举办1个月前,向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部门讲认定申请,并提交科普活动批件、科普活动方案等相关文件。
㈡接受申请后,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应当负责活动的现场监督和过程管理。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主办单位应当将科普活动总结报告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资料报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部门审核。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上报省科技行政部门。
㈢省科技行政部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在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并在批准后1个月内向省财政部门、省国家税务部门、省地方税务部门、财政部驻*省财政专员办事处和国家科学技术部备案。
㈣对经认定的科普活动申请免征门票收入营业税时,主办单位须持科普活动认定批准文件、其他证明文件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讲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科普基地捐赠扣除的办理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对科普基地的捐赠,必须符合《通知》第四条规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0%以内的部分讲申请扣除的,须提供如下材料:
㈠科普基地认定批准文件;
㈡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出具的捐赠资金票据和资金用途的书面证明;
㈢接受捐赠的科普基地开具的收款证明;
㈣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科普基地进口自用科普影视作品的办理
㈠经认定的科普基地进口的科普影视作品拷贝、工作带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必须符合《办法》第四条的要求。其办理程序是:
⒈经认定的科普基地讲申请,附带进口影视作品的合同、协议(含中文译本)和科普基地认定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报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部门,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部门应在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决定。
⒉省科技行政部门、省新闻出版部门自收到初审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
⒊省科技行政部门应当在批准后1个月内向财政部驻*省财政专员办事处、科学技术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取得享受税收优惠资格的科普基地,需进口科普影视作品的,应按海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备案。
1、申报全国科技先进城区
今年是国家科技部开展“2007-2008年度全国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年。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科技局全力以赴,积极寻求省科技厅、市科技局支持,同时主动与区有关单位协调,就全区科技进步工作领导情况、科技政策与法规的执行情况、科普工作情况、基础性科技进步工作情况、科技进步工作特色及成效5个二级指标的12500字的申报材料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总结,形成了一套较为全面的申报材料。12月底,从科技部传来好消息,我区第6次荣获“全国科技先进城区”称号。
2、申报全国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
在省、市地震部门支持下,年初,区科技局参考了往年市局以及其他县区的申报材料,结合我区防震减灾工作特色,认真梳理,对2008年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总结,开展了2008年度工作总结以及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编制了《区科技局2008年度防震减灾综合评比材料》,共分区情简介、行政综合管理、安全民居工程、地震应急工作等六个方面,结合照片说明以及各种档案材料,上报国家地震局参加评比。6月,国家地震局正式下文,申报工作获得圆满成功,区科技局在全市三县四区中唯一荣获“国家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
3、参加省科技厅开展2007-2008年度的科技局工作考评
按省科技厅要求,科技局总结了2007-2008年开展的科技工作,填写科技考核相关数据,总结尤其在通过引导自主创新、服务科技企业、创建科技平台、争取科技项目、开展科技统计等领域积极开展的工作;通过与高校、企业联系,全力探求科技成果转化之路;建立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扶持初创型科技企业成长发展;主动为企业服务,协助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等方面的经验。2月,经过省科技厅考评,区科技局荣获2007-2008年度全省“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二、全面推进科技工作
1、加强对高新技术(科技型)企业服务,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1)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工作。通过专利申报服务、申报政策法规宣传与协助等方法,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为申报企业解决困难。2011年共有15家企业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今年已有10家通过认定,目前按新办法申报的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37家。
(2)建立区专利窗口。与华信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联合,建立了区专利窗口,为辖区内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快捷的专利服务,大力推动我区专利申请与保护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今年,全区申请专利817件,专利授权数为341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数为120件。
(3)全力组织参加自主创新对接会。按照市里统一布置,以宣传科技发展为目的,选择了六家设计单位共十个设计方案,突出新颖、体现创新思维,精心优选方案。挑选了一批有代表性的科技产品、科研成果参加自主创新对接会,受到广泛好评,完成了推广科技创新成果、展现科技风采的任务。
(4)完成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调查的统计工作。经调查统计,我区2008年申报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共获得所得税减免优惠约2000万元。
2、加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的服务与管理。加强服务中心管理,在孵企业安达数控公司已成功“毕业”,搬迁至自建的“安达科技产业园”,开始产业化生产,成功孵化。及时调整楼层,拿出两个楼层近2000平方米办公用房,面向初创型科技企业出租,为他们提供创业平台。近期已成功引进怡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润谷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华信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入住孵化。我局正大力宣传,积极联系引进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重点帮助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型科技型企业。
3、认真组织《市科学进步条例》讨论稿意见征求和修订工作。组织合工大、江淮、紫金制管、安凯等各高校、企业代表、专家对《市科学进步条例》讨论稿提出了30多条行之有效的建议与意见,对《市科学进步条例》的修改制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4、开展了对辖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研究所等进行调研。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积极加强双方的沟通交流,就建立成果转化平台、与科技企业结对互助等问题多次磋商,初步建立了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的渠道,并在下一步推动企业与学院、科研小组的直接交流问题上有了较为明确的工作思路。通过努力,我局与合工大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明确下一步将进行企业与学院乃至科研小组的直接对接,共同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防震减灾工作
1、积极应对肥东梁园地震。4月6日肥东梁园发生Ms3.5有感地震,我区有震感,我局第一时间请示震情,并向有关领导作了汇报,同时展开震情值班,接听来电,耐心解释,安抚群众,平息谣传,全区很快恢复了正常的工作生活。
2、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利用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日、防灾减灾日、唐山大地震纪念日、汶川大地震纪念日等时机,开展以“加强防震减灾意识,促进安全民居建设”和“加强震灾防御、保障经济发展”为主题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联合广播电台推出《科普之声》节目,于9月7日起每周五定期播出,主要介绍地震科普、防震抗震等知识以及全区科技工作动态;利用科技信息网防震减灾专栏,刊载防震减灾宣传知识,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积极组织学生适时利用电化教室和课外活动,开展地震科普讲座,召开防震减灾班会。
3、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阵地建设。大圩站将观测不方便的新民村深水井调整到余墩村,并设立了《地震前兆观测知识》和《地震群测群防注意要点》标识牌;增加了三个固定的地震科普宣传栏(镇政府、余墩、晓星小学);增设两名现场兼职观测员。在市地震局的关心协调下,我区正式接收烟墩镇群测群防信息站的管理及信息上报工作。
4、积极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3月,分别对市四十八中和五十六中两所被评为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学校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检查,同时赠送科普图书1000多册。四十八中编制了《市四十八中防震减灾工作评比材料》,参加省地震局评比。
5、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各级地震应急机构,修订完善了各级应急预案,全区应急工作基础得到较大提升;8月,启动了校舍安全工程,对全区60所中小学159栋校舍进行了初步排查;区财政预拔100万启动资金,用于校舍的鉴定,此项工作于10月25日如期完成,目前正在开展校舍加固设计招投标工作;率先在芜湖路街道曙宏幼儿园成功开展了地震应急疏散示范演练活动;9月,全区42所中小学和区机关大楼都进行了疏散演练。
四、积极开展科普工作
1、多形式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结合“科技活动周”、“科普日”、防灾减灾日、唐山大地震纪念日、汶川大地震纪念日宣传活动,开展科普教育,着力提升城区居民科学素质。一是深入推进科普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在义城镇农贸市场和芜湖路街道组织开展全区“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保护生态环境”“科技奥运”、“日全食”“防震减灾”大型宣传活动;安排50块科普展板在区行政服务大厅和镇街村居巡展;组织50名母亲带着孩子一起参观市科技馆,开展智慧宝宝科技游;向干部及群众发放科普小册子10000份。二是开展青少年系列科普活动。组织20块科普展板进校园巡展活动;组织600多名学生听取科普报告会3次;组织选手参加2011年市24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一等奖5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占全市(包括市属高中)获奖面的20%;第四十六中代表队在刚刚结束的2011VEX澳大利亚悉尼国际机器人公开赛中荣获了最佳能力奖和最佳编程奖。
2、加大科普投入,提升科普宣传能力。一是新增科普画廊20个、200多米,覆盖了各村居及大的住宅小区。二是在广播电台推出《科普之声》栏目,每周五定期播出。三是购买各类科普图书2000余本,帮助社区和学校充实科普阅览室;为各村居及农技协科普宣传员征订110份2012年科技报;与市四十中联合创办机器人工作室;支持师范附小装备400多平米的科技长廊,积极打造科普示范点。
3、以点带面,积极开展科普示范活动。按照市科协的“五个一”标准(即有牌子、有组织、有场所、有阵地、有活动)要求,进一步夯实了科普工作基础。目前,省科普示范社区有1家,市级科普示范单位8家,市级科普示范学校2家,市级科普教育基地2家,还有4家正在申报市级科普示范单位。
2012年工作安排
2012年,在开展好常规工作的同时,重点完成如下工作:
1、完成市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指标年度指标。按照市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指标年度分解任务,增强服务,加大自主创新推进力度,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使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47家;专利授权数超过209件(发明专利达到70件)。
2、建立区科技进步及推进自主创新体制。在省、市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结合我区科技工作实际,制定区科技进步及推进自主创新工作措施,坚持边试行、边完善,力争2012年完成推进科技进步及自主创新体制主体框架搭建。
3、实施重点培育计划。在中小科技企业和汽车配套科技企业中,选择1-2家企业和1-2个重要课题,选择研发力量较强的课题组,主动联系,力争与高校研究团队建立项目合作关系,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加快课题成果转化,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步伐,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加强自主创新培训工作。举办2-3次自主创新理论培训班,加强对企业管理团队和科技研发团队培训;联系2家以上自主研发意向强的科技企业,邀请相关专家重点指导服务。
5、加大科普宣传。认真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整合资源,加强统筹协调,把工作重点放在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四个主要人群上,加强经常性的科普工作,打造科普平台,继续做好科普之声,科普网络栏目,举办科普讲座、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等,着力提高公民素质。加大争创市科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一)明确指导思想:按照中国科协和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此次组织实施“计划”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省农村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为目标,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不断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和科普队伍建设,努力营造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让科普工作真正惠及农业、农村、农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二)明确实施原则
按照中国科协和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各级科协要认真了解并深刻领会《实施方案》的实施原则,使“计划”在我省顺利实施展开。
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局,按照中国科协与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总体要求,把“吉林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与服务我省“三农”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结合,把促进农村的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促进农民的增收致富,作为我省农村科普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
二要社会举荐,立足公益。评选范围要面向社会各界,凡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并要以立足农村科普工作战线为主,注重社会公益效果,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百业科技致富竞赛评选的科普致富能人及农村科普带头人创造更好的条件,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坚持从我省中、东、西部农村区域划分特点的实际出发,遵循农业区域特点和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等农业发展实际和客观规律,将能够有效促进本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及优秀的科普示范带头人大力扶持并予以推荐,着力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作为我省农村科普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实施好、落实好。
(三)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及结合我省实际,各级科协要认真明确目标,抓紧落实任务,将“计划”组织落实好。通过“计划”的有效实施,逐步在我省广大农村建立起适应需求、服务农民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组织;扶持并建成一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大、综合实力强的农村科普示范体系;组建起一支高素质、专业性强的农村科普服务队伍;培养一批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并以此为基点,建立适应当前我省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有科协特色、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农村社会化科普服务体系,进而形成科协组织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村科普工作运行机制。
1、以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为突破口,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实用技术、新品种、新信息的引进和推广,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增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民收入增加,推进农村经济发展。
2、以建立农村科普示范体系为载体,通过建立健全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示范乡镇、科技示范村、“一站、一栏、一员”建设等农村科普示范网络体系,向农村和农民积极宣传推广农业技术成果,传播先进技术和市场信息,普及科学生活知识,形成速度快捷、运转有效的农业信息传播渠道,实现科普信息和农业信息的有效流通。
3、以培养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为基础,通过乡土科技人才、农业专家和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广大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为深入开展农村科普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4、以强化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建设为保障,通过在我省少数民族地区建立集科普宣传、技术咨询服务、科技示范辐射等功能为一体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面向少数民族地区的广大农民群众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二、科学掌握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凡经政府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县级以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含县级)均可推荐。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确、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县级以上(含县级)表彰奖励;
3、拥有农户会员在100户以上,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协会组织成立3年以上,前景看好,有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地农民年均纯收入的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面向农民和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等科普活动,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的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长期从事农村科普工作,热心农村科普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
3、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致富,提高农民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曾获得省级农村百业科技致富竞赛大王、能手称号的科技致富能人具有优先权。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宣传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2、科普宣传设施健全,工作基础较好,科普工作队发挥的作用明显;
3、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
4、常年面对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活动。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贡献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与认可。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效实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科协要充分认识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重要意义与深远影响。对“计划”的实施,各级科协领导要亲自主抓,积极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培育典型计划及实施细则,探索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组织,严格推荐
1、名额确定。按照中国科协与财政部联合实施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要求及结合我省各地区农村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省科协确定了各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示范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并下达到各市、州。
2006年,各市、州可推荐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各2个,农村科普带头人各1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推荐1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经省科协与省财政厅核实、筛选,将在全省选出3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2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2名农村科普带头人,1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向中国科协和财政部申报。
2、申报时间。各市、州的推荐工作截至到2006年9月10日,各地要将申报推荐名单及材料一式五份报省科协科普部(推荐材料需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正式报送的函;各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和相关材料。
3、申报办法。各级科协与财政部门要严格依照中国科协与财政部联合签发的《关于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及《“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由县(市、区)科协与财政部门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手段,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与个人申报,通过县级科协与财政部门审批后,向市、州科协申报。市、州科协汇总各县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在省科协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提出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
省科协与财政厅将联合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地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通过审核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吉林科技网”及有关媒体上公示10天,公示期无异议的,向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推荐,参加“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与个人”的评选。
4、各级科协与财政部门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和有效经验,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各市、州科协要认真做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在12月中旬将年度工作总结报省科协科普部。
省科协科普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制度建设方面,完成《档案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新建工作,完成《采购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等制度的修订工作;
方案策划方面,完成《公司2020-2021年度品牌推广方案》、《五险一金方案》、《奖励方案》、《创新中心整体规划与畅想》、《招商手册》、《物业管理公约》、省科普基地申报材料等方案的策划与撰写工作。
2. 团队组建:
缩减招商总监编制,综合管理部集行政、人事、物业、招商等职能功能于一体,更好发挥团队协作能力;调整招商激励机制,发挥主观能动性。
3. 管理实施:
重点针对团队工作纪律、工作行为进行引导,改变以往懒散、无纪律的部门形象;通过一、三、五早会加强内部管理协调;对招商、物业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形成规范性文件。
4. 成果业绩:
(一)积极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推动科技工作上水平
五月份,接到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09-2010年度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考评通知,我局立即组织落实。各科室按照考评细则要求,收集两年来的工作实绩材料,经过一个多月的认真工作,申报材料汇总装订成册,报省科技厅并通过考核,待国家科技部审批。
(二)优化服务,科技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
1、积极开展科技政策宣传工作。不断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科技网等给类媒体,及时转发省厅和市局的文件,引导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深入企业宣传科技政策,鼓励企业进行自主创新,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邀请省市专家对我县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发展高精尖产品,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减少能源消耗。
2、着力做好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科技项目,扶持企业发展,深入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园、龙塘工业园等企业集聚地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指导丰华、中南光电等4家企业申报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燕之坊的天然高钙及五谷益生等专用杂粮粉加工与产业化示范项目列入省2011年度科技计划;华星、环瑞等8家企业申报了高新技术企业。并推荐燕之坊、景坤、华星等10家企业申报市爆发性增长企业,推荐的中南光电、鸿汇、景坤新能源等10家企业成功申报了市高新技术企业。
3、努力打造企业研发平台。积极申报各级各类企业研究中心,搭建企业研发平台,加强与高校联系,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荐凯利、特立洁、华星3家企业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荐美菱太阳能等8家企业参加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其中鸿汇、海源2家企业成功申报市级技术研发中心,获得10万元奖励。
(三)精心组织,科技下乡及技术服务呈现新气象
1、广泛而深入地开展了“科技活动周”活动。5月15日上午,我县在一中举行科普知识讲座,拉开了科技活动周的序幕。活动周期间,利用县电台、电视台、报、科技网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省市《科技进步条例》、市政府《市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施行)》合政[2011]54号文件、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东发[2011]1号文件、《县科技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文件;在县城主要街道路口悬挂条幅,展示宣传画板40多块,介绍我县科技成果、科技进步工作;并与县科协、卫生局等县直单位合作开展送科技下乡、科普赶集活动,接受群众咨询达2000多人次,散发宣传材料3000多份,宣传了环保、防震减灾、安全自救、农业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申报专利、节能减排等相关知识,活动的开展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2、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知识产权培训等活动。根据“知识产权助推经济转型”活动主题,在科技活动周期间,我局组织了华信知识产权机构的技术人员深入凯利、佳宝、亚龙化工等多家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专题培训宣传活动,向企业通报了2010年及“十一·五”期间市及我县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成就。
(四)严格管理,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新成绩
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专利申请工作。为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县科技局把知识产权服务作为工作的重点。我局邀请华信知识产权有限公司配合我局工作人员到企业帮助申请专利,截止9月底,全县专利申请353件,专利授权501件。对所到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就省、市、县专利申报奖励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说明,并就申请事宜进行了讲解。4月15日,在我县岱山湖召开了全市县区知识产权工作会议。
2、积极组织兑现《县专利资助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贯彻《市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合政[2011]54号)文件精神,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根据《关于印发县专利申请补助暂行办法》(东政[2008]42号)的相关规定,我局积极开展专利申请补助的兑现工作,已向20家企业及个人兑现专利申请补助费36.49万元。
3、继续开展打击侵犯专利权和假冒专利专项行动。自2011年3月,国务院和省先后召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我局迅速启动了“双打”专项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确定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宣传、举办培训班和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打击“群体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
(五)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提高防震减灾能力
1、加强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建设。在各乡镇的积极支持下,我县于4月底完成了18个乡镇、2个开发区的防震减灾助理员的选配工作。
2、加强抗震设防监管。一是严格审批,按照程序,上半年依法核准了50个单位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二是严格执法,我局组织人员对重点工程进行了执法检查。
3、加快白马山地震监测中心建设步伐。我局于5月份2次向县政府上报《关于要求解决地震监测中心建设用地的请示》,经李向阳副县长、宋琪副县长批示,国土局已安排建设用地,目前正在进行规划设计。
二、2012年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强科技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利用一切舆论宣传工具,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科技进步法等科技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
2、集中力量组织科技攻关。继续做好自主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激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企业转型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抓好科技项目申报工作,争取国家、省、市科技资金,扶持企业进一步发展
3、进一步加强技术市场管理职能。做好服务工作,引导具有科技潜质的私营企业,申请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壮大民营科技企业和民间科技组织队伍,形成一支振兴经济的主力军。
2、加快推进明珠湖污水处理厂前期规划设计等工作;
3、完成了申办**第八届园博会规划编制和申报材料的准备;
4、将**岛国家地质公园成功申报为“国土资源科普基地”;
5、前卫村等五个景点3a级景区创建初评结束;
6、完成**岛国家地质公园西沙湿地公园沙盘模型制作;
7、启动了西沙湿地二期改造工程规划;
8、完成我县旅游管理体制调研报告和“关于杭州公共自行车租赁运营情况的考察报告”;
9、积极推动“规范设置我县旅游景区道路交通指引标志”工作;
10、旅游信息化服务平台项目景点三维展示、内部办公系统正有序推进之中。
(二)旅游节庆活动
1、策划起草了**年稻香节活动方案、北沿公路现代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带策划方案、首届**尝鲜节活动方案、**年长三角旅游宣传促销方案、**年****柑桔节方案;
2、形成**年**森林旅游节总体方案(讨论稿)。
(三)旅游宣传促销
1、起草了**年**生态岛建设和旅游业宣传促销总体方案;
2、组团参加了5个旅交会,其中包括:南京长三角旅游交易会、南京路五省市旅游交易会,**世界旅游资源博览会、大连全国旅游交会、**浙江(**)旅交会,并赴启东、海门、南通等地进行宣传促销;
3、《**旅游指南》再版小样已完成,正在进行小样修改工作;
4、设计制作了旅游促销用环保袋并启用;
5、联系分众传媒和框架传媒宣传国际女子自行车赛和**农产品;
6、策划并启动了**年度**社区宣传促销。
(四)旅游行业管理
1、完成了旅行社和导游年审工作;
2、布置了三个小黄金周的旅游安全工作,并在春节前和五一前分别对景点进行了检查;
3、与县文化执法大队联合举办新版《旅行社条例》培训;
4、办理了新开办的东文旅行社以及两家二星级宾馆申报的相关审批手续;
5、新评定了两家“规范达标”社会旅馆;
6、召开了绿色饭店创建协调会;
7、重新聘请了10名旅游行风监督员。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旅游项目建设
1、完成3a级景区创建及旅游景点道路交通标志牌规范工作。
2、年底前基本完成花桥主体工程、明珠**大门停车场及道路一期工程等。
3、明珠湖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争取年底之前完成30%。
4、启动地质公园**年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总结及申报**年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等工作。
5、完成西沙湿地二期改造规划,启动并加快推进工程建设。
6、旅游信息平台年底前进行部分试运行。
(二)旅游节庆
1、进一步做好**年****森林旅游节庆活动方案的调整、完善、推进等相关工作;
2、配合做好******柑桔节举办的相关工作。
(三)旅游宣传促销
1、全面完成**社区促销、大众媒体、户外广告、分众传媒和框架传媒的宣传工作;
2、组团参加第四届海峡旅游博览会;
3、做好《**旅游画册》、《**旅游指南》、《**旅游》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的设计、拍摄、校对、出版等相关工作;
4、做好旅游5号线与隧桥同步开通工作;
5、启动旅游纪念小礼品的设计、制作工作。
(四)旅游行业管理
1、继续抓好农家乐接待户再教育培训、星级饭店管理人员培训及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导游培训工作;
2、在做好日常安全监管的同时,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和森林旅游节期间的安全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安全执法大检查;
3、完成102户农家乐接待户星级复查、84名导游年审、11家达标旅馆年审、12家星级饭店的年审工作;
4、继续加强世博宣传力度,营造氛围,特别要开展好旅游环境整治和每月5日的迎世博主题活动;
5、组织旅游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2次检查活动;
6、抓好50家旅游企业统计工作;
从年初开始,我局按照国家科技进步考核的有关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从年初开始,我局即参照上一年度国家科技进步考核的有关标准着手准备参加考核的有关材料,并主动与市科技局和思明区等全国科技示范区联系、咨询,提前开展参加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年度工作与考核指标有差距部分及时进行查遗补漏。
3月下旬召开“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把*-*年*区科技进步考核指标填报工作的部分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明确职责,动员力量,抓好任务落实。在全区各部门的积极支持下,区科技局相关人员的加班加点,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区”考核材料的呈报工作。汇编了包含科技进步考核31项指标、300多页的科技工作说明说(证)明材料。考核申报材料已送达省科学技术厅。
做好迎接实地考查的准备工作,在8月17日接受了省科技进步工作考核组到我区实地考核科技工作。此项工作为在五年内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奠定良好基础。
积极开展*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多次到生产性企业开展实地调研,组织专家、区政协委员座谈,总结汇总意见,组织制定科教兴区战略和“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在化工、机械和电子三大支柱产业、新材料和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港口物流技术、观光农业技术等重点技术领域内有所突破和提高。根据省市领导到*调研的讲话精神和区委一届六次会议精神,对规划草稿内容进行调整充实,重点体现如何充分发挥*区的区位优势、国家级台商投资区的政策优势、港口优势,建立和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基础设施,增强科技自主能力,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全面提升综合科技实力。
二、不断提高“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效益,优化科技投入机制
今年区财政拨款1314元作为科技三项费用经费。我局认真开展*年度科技项目立项工作,上半年共受理了18项科技计划项目,为切实抓好项目的甄选工作,区科技局多次派人专门走访申报单位,深入了解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并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和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论证、评审。在项目的评审上做到精挑细选,发挥“科技三项费用”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重点突出产业科技及科技创新,以科创中心、医药化工、农业生态及社会发展为重点项目,扶持一批对促进*产业科技进步有重要作用的科技项目。科技突出本区科技工作特色,管好用好“科技三项费用”。
9月份下达了今年第一批13个项目,共计科技三项经费891.5万元,其中无偿资助411.5万元,贷款贴息480万元。第二批计划项目将以支柱和新兴产业为主,拟在12月中旬前完成。
在去年债权债务清理的基础上,我局继续追讨逾期未回收的科技三项费用。经过积极追讨,今年共回收科技三项费用110万元。其余应收款项,目前正由法院督促债务人还款。
三、推进海投科技创业中心的建设,建立健全科创中心管理机制,构筑技术创新平台,为科技发展创造条件
积极支持该项目的建设,为保证项目进度,在*年区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无偿资助400万元给予扶持。目前1#、2#厂房6月份已投入使用。3#、4#厂房已全面封顶。5#、6#厂房正进行前期准备工作,预计*年12月投入使用。
积极与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招商中心、留学生创业园等单位取得联系,通报科创中心建设情况,协调解决有关建设及运作方面的问题,并以上述单位为桥梁,拓宽科创中心的招商渠道。在我局的牵头下,目前已有凯弗隆(厦门)科技有限公司、迪尔康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进驻,另有两家签订入驻协议,共完成厂房租赁面积约21587㎡,预计年产值达6.15亿元人民币。至此,海投科技创业中心自投入使用以来已基本完成第一期招商目标。
结合厦门市知识产权转化基地暨海投科创中心管理机制,我局牵头发改局、经贸局、新阳公司认真研究和提出海投科创中心的管理办法,积极推动政府出台科创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科创中心的管理。同时以优惠政策吸引科技型企业进驻科创中心,将拟安排区科技三项费用对经评定批准入驻科创中心的企业的科技项目给予不同程度的扶持,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较好的创业环境。
四、建立健全科技工作网络,优化科技发展环境
成立了*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加强了对科普工作的领导;组建了区级50多人的科普志愿者队伍,组织各种科普宣讲团,面向社会各阶层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在社区开展了科普工作,充分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聪明才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我区成立了*区人民政府科技顾问团,聘请首批11位专家为我区人民政府科技顾问,发挥专家在制定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重大高新技术项目投资活动方面的评估、论证、咨询作用,为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扶持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五、做好科技管理工作,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工作
积极推荐、组织企业参加各级、各类认定。经专家考核及评审,我区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及厦门尚明达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被认定为*度第一批16家厦门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骨干企业,其中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是厦门半导体照明产业领域的龙头企业。另迈克制药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新型抗抑郁药物“迈克伟”(西酞普兰片)的产业化项目计划生产的药物于*年2月正式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颁发的新药证书与生产批件,目前我国仅有两家企业获得该产品的新药证书与生产批件。
在我区科技局的协助下,经专家评审,我区英科新创(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另外两家单位联合研制的SARS病毒荧光PCR核酸检测试剂盒项目获*年厦门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海投房地产有限公司的高品质健康住宅浪琴湾工程开发项目获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走访我区生物制药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并形成调研报告。组织了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交流活动,建立政府与企业沟通互动平台,促进企业之间的科技信息和技术设备的互利共享。为加强我区制药行业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探讨解决企业在科技创新、人才培育、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共性问题,推动行业内技术力量的互利共享,帮助政府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我局组织召开了“*区制药企业科技交流研讨会”。制药企业共有8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他们都感谢我们为他们搭建的交流平台,通过研讨获得很多同行的相关经验,效果较好。
六、加大科普工作力度,提高群众科学文化素质
科普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的工作,是科技工作的重点之一。我局灵活多样地开展各种群众性科普活动,提高民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大力支持科普教育工作,营造科普工作良好社会氛围。我局拨出部分资金支持各有关单位,今年共下达了*年度青少年科普活动项目补助经费共计万余元支持7所中、小学的项目。我局和教育局联合举办了第一届*区中小学生信息竞赛、*区科技创新大赛等大赛,组织学校参加*年厦门市青少年机器人大赛,获得2个项目第三名的好成绩。这系列竞赛有效地加强了对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管理,推动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大力开展面向农村、社区的科普培训工作。农村科普培训方面,为了提升我区农村劳动力的农业应用技术水平,我局认真组织《*年度星火培训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由两镇科委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培训工作。并与区妇联合作开展面向农村妇女“家庭网上行”的劳动技能培训,培训达200多人次。
积极开展面向村、居的科技下乡活动和经常性的科普宣传工作。我局先后到石塘、青礁、莲花、海发社区等村、居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展出科普挂图50多幅,共分发了1200多册养殖,蔬果培育、用电知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题材的科普材料,前来科技咨询600多人次。科技周活动期间在东屿村开展了以农业、科技、卫生为主的宣传咨询活动,赠送科普书籍1000多份,前来咨询的人数达到200多人,并组织区疾控中心医生为社区居民作肿瘤防治知识的讲座及卫生下乡便民义诊,共有300多人参加讲座及义诊,发放宣传材料1000多份;9.17科普日期间,区科协组织科普志愿者在公众相对集中的地方散发“科学发展观——资源节约与可持续利用”为主题的科普资料2000多册。在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期间,向全区发放“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阻击高致病性禽流感”宣传材料5000份。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拨款在东孚镇修建了10米标准科普画廊一个;在*村文化活动中心设科普书架,赠书300余册,丰富了村民和居住在该村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科学生活。在六一期间,区科技局与区妇联联合举办“*区庆六一‘阳光洒满童心’科普教育活动”,区科技局组织了64名区里品学兼优学生参观科普教育基地。
七、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提升科技部门的整体形象
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提高机关效能,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机关,区科技局制定了*区科技局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科技局机关效能建设的九项制度、科技局绩效评估方案及政务公开方案、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实施方案。促进全体干部在履行职责、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所提高。结合实际,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工作责任意识的意见》,要求全局干部增强工作责任感,切实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开通“*区科技信息网”,逐步完善我区科技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实现科技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建设的网站除进行科技管理和科技法规宣传外,突出招商和服务功能。重点结合科创中心的宣传和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宣传,加大科技招商力度,同时更好地服务于本区的大量科技企业的项目申报、科技政策信息查询、交流。使*科技网成为*区对外的一个窗口,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构建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
八、不断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与联系,努力拓展工作领域
与人防办共同组织人防演习工作,组织海发社区志愿者32人,成立防灾害志愿者队伍,邀请专家开展培训,4月下旬,成功进行了一次人防和抗自然灾害演习。
为高标准完成我区战时经济动员物资保障任务,保障战时各项科技装备、信息通信的正常运行,由区科技局牵头组建*区建信息通信保障大队(包括电子通讯技术保障队及计算机网络保障队),我们积极组建了由三家通讯公司20人参加的通讯技术保障队和55位电脑教师组成的计算机网络保障队,做好区科技动员办公室工作。
配合司法司法局做好“四五”依法、普法科普工作,配合计生局做好科技计生工作,配合教育局做好“双高普九”科技教育工作。
*年工作计划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推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不断加强技术创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创建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全面提升*区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科技应用水平。主要工作思路如下:
一、培育企业技术中心,逐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
积极开拓高新技术领域,发挥科技专项带动作用,培育具有区域优势和国际竞争力新的产业群体。在继续发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培植生物与新医药等产业,拟引进一家生物与新医药的龙头企业,带动我区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
加快利用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第三产业,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继续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在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信息化示范工作。
培育企业技术中心,逐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推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逐步推进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中介机构为依托,科技开发、产学研一体化的基本运作方式,应用开发为重点的技术创新体系。扶持培育一批经济实力雄厚、科研开发能力强的企业创办技术中心,切实增强行业内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产业技术应用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二、建立和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优化科技创业环境
积极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创业环境。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与高校、研究单位的紧密联系。引导中小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每年安排部分科技经费支持产学研发展。加快厦门知识产权转化中心产业化基地建设,吸引各类高新技术成果在基地内转化。
抓紧落实建设*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工作,鼓励建立科技咨询、科技孵化、科技信息、科技创业投资、知识产权服务等功能的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将适合市场化运作的行政职能委托给规范的科技中介机构,营造创业环境,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软硬件设施配套齐全的创业基地。
制定、落实科技发展优惠政策。积极探索更加富有吸引力和亲和力的人才机制,积极引进各类人才,通过产学研合作,积极引进学术技术带头人、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等我区急需紧缺人才;通过多种形式奖励科技人才,制定区级科技贡献奖励方法,考虑在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过程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人才。逐步制形成有利于科技进步的社会环境。
三、逐步完善多元化科技投入,拓展科技融资渠道,做好科技项目的招商工作
加快建立科技创新投融资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投资体制。一是抓好科技三项费用的管理,做好科技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择优立项,有效发挥资金引导作用。实施积极的财政科技制度,完善财政科技拨款体制,围绕“制高点”和“增长点”,实施能发挥重大经济效益的科技项目。二是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福建省、厦门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争取各级资金扶持。三是积极探索与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的合作,为中小企业组织和科技项目开通资金渠道。
积极探索把科技三项经费与高新技术产业的招商引资相结合的办法,通过项目资金,鼓励、吸引和促成科技型企业落户*科创中心;促进孵化中心与国内外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立广泛的联系,吸引各类高新技术成果在基地内转化,培育具有自的民营科技型企业;围绕支柱产业的发展,扶植和培育配套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培育战略性产业。
四、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工作,完善创新服务体系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进行的高新技术项目推介会和省级项目对接会,与企业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加速科技成果和高新技术在我区企业中的推广应用。
继续走访我区电子、化工、生物制药、新材料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了解企业发展需求,主动介入帮助解决问题。引导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开展合作。尝试组织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交流活动,建立政府与企业沟通互动平台,促进企业之间的科技信息和技术设备的互利共享。
2、加快推进明珠湖污水处理厂前期规划设计等工作;
3、完成了申办20__第八届园博会规划编制和申报材料的准备;
4、将崇明岛国家地质公园成功申报为“国土资源科普基地”;
5、前卫村等五个景点3a级景区创建初评结束;
6、完成崇明岛国家地质公园西沙湿地公园沙盘模型制作;
7、启动了西沙湿地二期改造工程规划;
8、完成我县旅游管理体制调研报告和“关于杭州公共自行车租赁运营情况的考察报告”;
9、积极推动“规范设置我县旅游景区道路交通指引标志”工作;
10、旅游信息化服务平台项目景点三维展示、内部办公系统正有序推进之中。
(二)旅游节庆活动
1、策划起草了20__年稻香节活动方案、北沿公路现代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带策划方案、首届崇明尝鲜节活动方案、20__年长三角旅游宣传促销方案、20__年上海崇明柑桔节方案;
2、形成20__年崇明森林旅游节总体方案(讨论稿)。
(三)旅游宣传促销
1、起草了20__年崇明生态岛建设和旅游业宣传促销总体方案;
2、组团参加了5个旅交会,其中包括:南京长三角旅游交易会、南京路五省市旅游交易会,上海世界旅游资源博览会、大连全国旅游交会、20__浙江(上海)旅交会,并赴启东、海门、南通等地进行宣传促销;
3、《崇明旅游指南》再版小样已完成,正在进行小样修改工作;
4、设计制作了旅游促销用环保袋并启用;
5、联系分众传媒和框架传媒宣传国际女子自行车赛和崇明农产品;
6、策划并启动了20__年度上海社区宣传促销。
(四)旅游行业管理
1、完成了旅行社和导游年审工作;
2、布置了三个小黄金周的旅游安全工作,并在春节前和五一前分别对景点进行了检查;
3、与县文化执法大队联合举办新版《旅行社条例》培训;
4、办理了新开办的东文旅行社以及两家二星级宾馆申报的相关审批手续;
5、新评定了两家“规范达标”社会旅馆;
6、召开了绿色饭店创建协调会;
7、重新聘请了10名旅游行风监督员。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旅游项目建设
1、完成3a级景区创建及旅游景点道路交通标志牌规范工作。
2、年底前基本完成花桥主体工程、明珠__大门停车场及道路一期工程等。
3、明珠湖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争取年底之前完成30%。
4、启动地质公园08年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总结及申报09年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等工作。
5、完成西沙湿地二期改造规划,启动并加快推进工程建设。
6、旅游信息平台年底前进行部分试运行。
(二)旅游节庆
1、进一步做好20__年上海崇明森林旅游节庆活动方案的调整、完善、推进等相关工作;
2、配合做好20__上海崇明柑桔节举办的相关工作。
(三)旅游宣传促销
1、全面完成上海社区促销、大众媒体、户外广告、分众传媒和框架传媒的宣传工作;
2、组团参加第四届海峡旅游博览会;
3、做好《崇明旅游画册》、《崇明旅游指南》、《崇明旅游》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的设计、拍摄、校对、出版等相关工作;
4、做好旅游5号线与隧桥同步开通工作;
5、启动旅游纪念小礼品的设计、制作工作。
(四)旅游行业管理
1、继续抓好农家乐接待户再
教育培训、星级饭店管理人员培训及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导游培训工作;
2、在做好日常安全监管的同时,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和森林旅游节期间的安全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安全执法大检查;
3、完成102户农家乐接待户星级复查、84名导游年审、11家达标旅馆年审、12家星级饭店的年审工作;
4、继续加强世博宣传力度,营造氛围,特别要开展好旅游环境整治和每月5日的迎世博主题活动;
5、组织旅游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2次检查活动;
6、抓好50家旅游企业统计工作;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市长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分管线同志共同努力,科技创新工作稳步推进;生态市建设进一步加强;循环经济工作有新突破,取得了一定成绩。下面分六个方面汇报:
1.加强项目申报,培育科技型企业。一是申报科技项目。上半年,申报待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10项、星火项目4项;省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5项;省级农业成果转化项目2项;省级面上科研项目6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00强专项4项;省高技能人才和技术创新活动资助项目2项。已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5项,省科技计划面上项目2项,省重大科技专项3项。二是申报新产品项目。上半年,申报待批国家级重点新产品11只;国际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2只;省级新产品26只。已批省级以上新产品9只,其中国家级2只。三是申报各级高新技术企业。上半年,申报待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4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家;省专利示范企业4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7家;市科技型企业35家。已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3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1家;市高新技术企业3家;市科技型企业35家。四是申报各级科技机构。上半年,申报待批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5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2家。五是申请专利。上半年,全市专利申请数734件,专利授权数124件。
2.成立技术转移中心,拓展产学研合作领域。2月底,成立了大学、工业大学、理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中国美术学院等五所高校技术转移中心,下发了技术转移中心基本情况并征集技术需求难题,开展*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合作等活动,并与大学进行了科技合作洽谈。上半年,巴贝、川科等2个项目与高校签约,*等3个项目拟定合作协议,一批科技需求项目正在商谈中。
3.搭建“一库三平台”,强化工作载体。起草了《市科技项目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草案)》,讨论通过了《市科技局科技信息库系统管理试行办法》、《市技术转移中介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和《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及奖励办法》等“一库三平台”实施方案。实施企业科技联络员制度和企业科技工作不定期会商制度,走访企业563家,发放联系卡563张,回收546张。目前,全市企业科技信息库正在调试,近期可正式运行。
4.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企业自主创新。一是申报小功率电机生产基地。起草小功率电机生产基地申报材料,联系争创有关事宜。二是组织科技产品展示。在调查和协商基础上,起草了《今年中国()国际电机及配套技术设备展览会的筹备工作方案》,现已发出中国电机博览会邀请函。科技产品展示厅已实施招投标,正在抓紧建设中。三是推动纺织服装科技创新。开展纺织服装科技创新合作活动,与香港理工大学就领带花型自动识别系统软件研发,绢丝混纺面料新产品开发,音膜蚕丝布、高强度化纤布的研制达成初步合作研发意向。四是调研硅藻土资源开发利用状况。通过走访企业,了解硅藻土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存在问题,组织有关企业、科研人员召开座谈会,讲对策意见,形成调研报告。
5.加强科普宣传和科技队伍建设。一是开展“今年科技活动周”活动。共展出抗震救灾、科普知识宣传等展板450块次,发放科技资料2万多份,接受咨询5千多人次。二是联合新闻媒体开展科技宣传。借助市内新闻媒体和“科技网”、“网上技术市场”等网络,大力宣传、普及科技知识。三是深化科技特派员工作。在完成科技特派员工作统计和省科技特派员团队结对项目调研的基础上,上报我市关于省团队科技特派员工作试点申请材料。四是加强科技队伍建设。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发委和科技局干部职工进行科技业务培训2期。
6.有序推进生态市建设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目前,各级生态镇、生态村、绿色社区及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生态市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进一步加强,新成立了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3个项目列入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今年实施计划,5个项目被列入今年度市循环经济“*”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并对有关项目进行了一次督查。“1511”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深入实施,推动了全市循环经济快速发展。
二、下半年工作意见
总的思路:以“一库三平台”建设为载体,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组织实施“科技创新月”活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做好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迎检工作,抓实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市循环经济“*”工程项目年度执行工作任务。
1.继续抓好“一库三平台”建设。一是运行好科技创新信息库。及时掌握企业科技创新动态,为开展科技创新提供决策依据。二是继续搭建技术转移中介平台。争取更多的科技资源转移、流动到,满足企业技术需求,解决技术难题。力争新建校企联姻30家,完成签约项目8-10项,引进大院名校共建技术转移中心2-3家。三是继续鼓励企业建立技术研发平台。力争新批省级研发中心1家,市工程技术中心6家。四是以项目平台建设为载体,积极申报科技项目。争取新上省级以上科技项目40项,专利申请、授权量增加10%以上,新批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市科技型企业。
2.重点实施“科技创新月”活动。一是组织好今年中国()国际电机及配套技术设备展览会,提升我市电机产业技术层次。二是建设好科技产品展示厅。组织我市科技产品集中展示,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三是争创中国小功率电机生产基地,适时召开新闻会。四是召开科技合作恳谈会,实现高校和企业技术对接。科技创新月定在11月份。
3.攻克四个共性关键技术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一是领带服饰产业上,争取与香港理工大学的领带真丝合作项目有实质性进展。二是装备制造业上,实施好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的战略合作,促进我市1千多家电机企业提档升级。三是机械制造产业上,通过开发新产品、提高附加值、拓展新领域。四是硅藻土开发与研究上,要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提高硅藻土资源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