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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0-29 07: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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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论文

篇1

银行是经营资金融通业务的中介,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资金运用的核心业务。而在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中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2001年瑞典皇家科学院授予了三位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尔洛夫、迈克尔·斯宾塞、约瑟夫·斯蒂格利茨诺贝尔经济学奖,以表彰他们在信息经济学领域做出的杰出贡献。1970年阿克尔洛夫发表了《次品市场》,他认为在二手车市场上,买卖双方重复博弈的结果使二手车成交量很小,其原因就在于信息不对称。1973年斯宾塞在其论文《劳动市场信号》中对劳动力市场存在的信息不对称进行了深层分析。1976、1981年斯蒂格利茨相继发表文章,分析了保险市场和信贷市场存在的道德风险问题。本文将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对策。

1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是在市场交易中,交易的一方对另一方缺乏信息,进而影响其做出正确决策,导致交易效率降低的现象。根据信息经济学理论,信息不对称(InformationAsymmetry)分为事前的逆向选择(AdverseSelection)和事后的道德风险(MoralHazard)两种情况。逆向选择是交易事前的信息不对称。阿克尔洛夫在分析二手车市场认为,在二手车市场上有好车也有坏车,买主很难分辨出来。所以买主愿意支付的价格是二手车的平均价格。好车的卖主索要的价格高于市场的平均价,坏车的卖主很愿意以平均价出售。从而导致好车退出市场,只剩下坏车。金融市场上同样也存在这种事前的逆向选择,最终的结果也是好的借款人退出市场,市场上留下的是质量差的借款人。道德风险是交易事后的信息不对称。在金融交易发生之后,借款人可能用贷款人的资金从事风险更高的业务,以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比如企业用信贷资金从事高风险的投资。信息不对称普遍存在于我国商业银行中,使得银行交易效率降低,金融风险增大。

2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关系的信息不对称

2.1惜贷现象

由于借款人与银行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银行缺乏对借款人真实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了解。借款人对自己的信用水平、偿债能力、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非常了解。银行提供的贷款利率是社会风险度的平均值。这样就会产生逆向选择问题,风险低的借款人觉得利率太高不愿意贷款,风险高的借款人却积极地寻求贷款。贷款银行单凭借款人的财务资料很难判断谁是风险低的借款人,谁是风险高的借款人,而且有些风险高的借款人为了取得贷款,向贷款银行隐瞒真实情况,更有甚者提供虚假信息,提供给银行的是虚假的财务报表。当银行难以正确判断时,就会拒绝借款人的请求。商业银行和借款人之间重复博弈的结果导致产生“惜贷”和“慎贷”现象。

2.1不良贷款问题

在做出贷款决策时,银行最关心的是借款归还问题。然而银行对借款人的情况了解始终是有限的,在贷款发放之后,一些不良借款者欠贷、赖贷、逃贷,难以归还贷款,这就会产生不良贷款,银行同时会遭受经济损失。2003年末据国家统计局统计,银行业主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2.44万亿元,不良贷款的比例为17.8%。1999年国家投资组建了信达、长城、东方、华融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这是专门剥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机构。当时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了1.4万亿元不良资产,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不良贷款率还是很高。我国的金融资源配置仍然处于政府的直接控制之下,对不良贷款的控制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和强制措施,所以金融资源的配置处于无效率状态。信息不对称也是不良贷款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2.3存款客户盲目选择银行

存款客户和银行之间也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银行作为债务人对自己的信用水平和财务状况的了解显然超过存款客户(债权人),这种状况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存款客户有可能误选一家信用水平低的银行,或者银行有可能用客户的资金从事高风险业务,那么存款客户就处于不利的位置。尤其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信用评级制度,银行也没有定期向客户公布自己的财务信息,存款客户更加难以判别金融机构的质量,在选择银行时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在无法判断时,利率就成为存款客户选择商业银行的标准。信用水平较差的银行自然会以高息揽存,然后银行用高息揽存的资金从事高风险的业务以获得高额利润。一方面,如果银行的业务出现问题,存款客户就会遭受损失;另一方面,如果客户对银行缺少信心,客户就会抽回资金,银行有可能出现“挤兑”现象。这样对双方都不利。

2.4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的真正原因是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束缚了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发展前景难以预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就是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从我国的银行业结构来看,我国的银行业过于集中,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足,金融资产过于集中于大银行。中小企业获取贷款的渠道主要是通过银行,银行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无法预测,向其提供的贷款也就很少。企业有大量的融资需求,但是无法得到满足,而银行有大量的闲置资金却不敢贷出去。一方面是企业贷不到款,困扰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是银行找不到合适的客户,不能实现利润最大化。社会的资源无法实现最优配置,这同时也表明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决策上存在问题。这些都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得企业融资困难,同时也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

3解决信贷关系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对策探讨

3.1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放松贷款利率管制

长期以来我国的利率管制是相当严格的,这使我国的金融市场的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资金的资源配置效率无法得到优化,货币政策的作用得不到很好得发挥。利率市场化使金融机构可以依据自身的资金供求、头寸、盈利及风险等因素自行控制的利率,使资金的供需状况得到真实的反映。从贷款方面看,利率市场化后,让利率反映贷款项目的风险度,对风险进行合理量化。在受理每笔贷款申请时,银行对借款人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对于风险越大的、资信程度较低的客户,收取高贷款利率,这样可以补偿较高风险带来的损失。对于风险小的、资信程度较好的客户,收取低的优惠贷款利率,有利于吸引高质量、低风险的客户群。所以加快利率市场化对于解决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是很有必要的,这不仅是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也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3.2建立信用评级体系,使信用担保市场化

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都有专门的机构从事企业的资信评定工作,它以独立、客观和公正为原则,按照经济标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对企业的历史、现状与趋势进行综合分析,所提供的分析报告和评定结果可以反映一个企业值得信赖的程度。信用评级可以对借款人未来债务清偿能力和信赖程度进行评判。我们不仅对商业银行的信用进行评级,而且对借款人的信用也进行评级。对商业银行的信用进行评级可以避免存款客户盲目选择银行,使存款客户在存款之前就对银行的资信、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管理水平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再做出选择。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使银行能够得到充足的有关借款人的公开信息,辨别客户的优良,做出正确的贷款决策。信用担保市场化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运转的效率。

3.3完善法律制度,充分保护各个主体的利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法规不健全是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原因,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各个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对金融市场进行规范市场,以此保证公平交易和正当竞争,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主体的利益,对于欺诈行为给予严厉打击。用法律制度迫使债务人披露真实信息,对那些提供虚假信息,做假帐的借款人进行严厉的惩罚。使银行在良好公平的环境下运用多种手段,减少不良贷款,提高盈利水平,应对国际竞争。

3.4加快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为中小企业建立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

我们要完善银行体系结构,为解决大银行和小企业的冲突,就要使中小金融机构多样化,建立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使之和我国的经济构成相适应。我们不仅要有商业性中小金融机构,也应当有政策性中小金融机构,不仅要发展城市中小银行,也要发展城乡信用社。在这样的银行体系结构中,中小企业取得贷款更加容易,同时也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4结论

由于信息不对称,信贷市场上确实存在一些实际问题,致使我国一些商业银行的信贷工作缺乏效率。确立完善的信息机制,促进信息的充分化、对称化,是我们解决信息不对称,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的关键。为此,一方面,我们需要不断地深化银行业改革;另一方面,要结合我国体制转轨的现实,不断进行制度创新,支持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Akerloff.G.“TheMarketfor‘lemons’:QualityUncertaintyandtheMarketMerchanism”[J].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1970(84)

2Stiglize,J.andA.Weiss,“CreditRationinginMarketswithImperfectInformation”[J].AmericanEconomicReview,1981(71)

3阙方平.中国银企金融交易:信息不对称及其对策研究[J].经济评论,2000(1)

4刘端.信息不对称对信贷市场结构的影响[J].当代经济科学,2001(3)

篇2

二、中小企业信贷的主要风险

市场风险。在我国的自由市场经济环境下,经济周期的波动不可避免,这就给信贷带来了市场风险。中小企业规模小,生产工艺落后,产品知名度低、依附性强,市场竞争能力特别是主导市场的能力较弱,更容易受到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差。信用风险。中小企业大多信用水平不高,自身品牌和声誉尚未建立,在贷款时只能通过实物抵押或保证人来进行。但目前社会信用担保机制缺乏,难以找到合适的担保人;并且中小企业普遍家底较薄,特别是处于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少,容易造成担保空缺。经营风险。大多数中小企业是家长式或家族式管理模式,经营决策由实际控制人一人敲定,中小企业的管理能力、竞争能力和发展潜力也更多地反映在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能力和经验上。有70%的中小企业会在创业后的五年内被淘汰,而运行期超过十年的不足10%。道德风险。大多数中小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披露不充分,甚至有的还弄虚作假,银行无法全面准确的把握企业的真实状况,加剧了信息不对称对信贷资金的风险。另外企业偿还信贷资金的意愿也更多体现在实际控制人的信誉上,造成了有的企业恶意拖欠贷款。

三、中小企业信贷业务风险防范策略

(一)严把信贷准入资格

准确把握中小企业所处的行业环境。要重点关注国家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出台的对各行业提出的鼓励、限制或淘汰政策,以及相关部门通过技术鉴定、资格准入、环保标准、区域政策等条件设立的行业准入限制,权衡政策对中小企业的经营、发展产生的正面或负面影响。还要考虑中小企业在专业特色市场中的地位、在大型核心企业上下游中的卫星小企业群体中的地位等。详细了解企业经营者从业经历和信誉。中小企业的发展大多取决于实际经营者的从业经验和商业头脑,所以应要求实际控制人在本行业有一定的从业年限。对经营者的个人信誉,应从商业信誉、融资信誉、工商信誉、税务信誉等方面进行调研和了解,重点关注其不良信用记录。

(二)完善信用评级制度

由于中小企业存在信息透明度差、资料不完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因此单纯依据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经营资料对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价不足以支撑其信用的可信度。因此,商业银行要针对中小企业的高成长性、效益的不确定性等特点制定不同于大型企业标准的信用评级标准,使信用等级体系能够合理反映中小企业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为信贷部门的信贷审批提供有效支持。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估,必须考虑企业贷款规模小、流转快、周期难以确定、容易逾期等特点。除客户财务指标外,还应将客户的固定资产、抵押物资、经营动态、企业资信记录、企业经营者个人征信记录、贷款担保方资信变化等有关因素纳入到评级范围。

(三)健全贷款担保体系

采取多种担保途径。对首次接触的小企业客户,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可靠的第二还款来源对授信决策至关重要。对于银行优质客户、世界500强企业或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建立的稳定供销、协作关系的中小企业贷款,应由以上优质核心企业提供担保。要积极促进社会担保公司的发展,建立商业银行、担保公司、中小企业的三方合作关系,解决中小企业信贷难的问题。是加强抵押品的管理。为了降低贷款风险,中小企业贷款过程中设立一定的抵押品很重要。抵押品的设定应以简明、增值、易处理为原则,比如土地、房屋、存货等。同时对抵押品要有科学的估价,并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掌握其贬值或升值的动态,规避风险。

篇3

2008年,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银行业开放过渡期结束已有一年多,中国银行业赖以生存的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面对机遇和挑战,国有商业银行已逐步加入了上市公司的行列,在新的经营与监管环境下,各家银行已将风险控制放在了重要的位置,而信贷风险的管理更是重中之重。对比西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模式,我国商业银行需要改革和借鉴的地方还很多。

一、中外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模式的差异

目前我国一些商业银行,正在推进的风险管理体制改革是在解决公司治理结构的风险治理结构问题,是在超形似的方向努力(目前仍然是过渡的形式),其最主要的作用恐怕在于形成有利于制衡的经营管理架构。但就信贷风险管理理念、方法、方案、体系来讲,与国际先进银行间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

(一)管理理念对比

对照国外信贷管理的先进经验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近几年引入的一些管理理念确实是相当先进的,现在我们对这些基本概念和理念(如经济增加值、内部转移价格、经济资本及分配等)并不感到陌生。然而我们对这些理念的理解还是比较初步的和粗略的,理念的实践运用主要体现在编制和营运经营计划方面,能够领会基本要义的人员可能主要集中在少数参与编制经营计划(含相关部门)的人员,对于业内大多数人来讲,甚至可以说还是处在理念的普及阶段。而国际先进银行无论在整体风险管理理念还是在具体业务层面,对资金和服务的科学定价(利率、费率)用以响应不同的资金转移价格、资本的合理分配用以匹配不同的风险类别等具体方法的运用,对与信贷风险和资本占用相关的贷款定价和风险进行计算,都贯穿于单笔业务、每条产品线、市场区间和业务单元的日常工作。

(二)管理方法与工具的使用

客观地讲,我国商业银行在硬件技术方面与外资银行相比,并不逊色,但技术水平的应用与国际先进水平却存在明显的差距:在风险的衡量和判断上还不能借鉴先进的科技,尤其是缺乏计量的各种模型、系统及工具,无法对各类风险分门别类地进行自动、动态、组合计量从而实施管理策略措施的相应取舍;数据库的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数据积累不足;尚不能运用先进技术建立科学的业绩价值管理体系,而这些才是信贷风险管理的真正精华之所在,是神似之真正目标。

(三)产品定价方面

由于受我国利率管理体制的限制,我国商业银行在产品定价的探索方面长期处于空白状态,而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各家银行在信贷产品定价方面发生了积极的变化:在定价行为上具有了一定的制度规范;对贷款利率定价的管理方式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定价行为已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成熟度。但在具体操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非理性因素:如定价方式简单粗放,缺乏科学性;信贷业务流程中定价环节被忽视;信贷产品单一,定价方式方法创新不足等。而外资银行在产品定价方面早已有其成熟的做法和风险理念,值得我们去借鉴与推广。(四)风险预警机制的建设方面

在市场经济中,任何行为主体之间都不可能拥有相同的信息,即现代经济学所说的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信贷市场的环境更为复杂,在现实的银行与企业之间,由于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即包括外部市场信息,也包括内部交叉信息,它给银行的风险管理带来极大的难度。面对这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需要银行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预警系统。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审贷分离业已多年,但银行相对于借款人、风险管理部门(信审人员)相对于经营部门(客户经理)两个层面的信息不对称一直是不能逾越的难题。而发达国家银行经过多年的演变,已形成较为清晰且实效性很强的风险预警机制.

二、我国基层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模式的改革方向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信贷风险管理理念和实践,与国际一流银行呈现出不小的差距,差距即方向。按照总部集中风险控制的趋势,消除差距的许多方面基层行可能无法作为(如内部风险评级等各类系统、风险模型、组合管理所需的集中化数据库、可自动计算的违约率及损失模型等),但有些方面基层行还是能够有所作为的(如定价、绩效考核、贷后管理的一些方面)。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可以借用四个“基于”来表述我国基层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模式的改革方向:

(一)基于价值的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点,基于价值的财务管理必然要求基于价值的风险管理。换言之,信贷风险管理或者资产质量控制要紧紧围绕价值创造进行,我们与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从而创造价值的水平差异体现在:我们的风险管理是比较浅层次的(单一风险贷款的营销、发放、管理、回收、处置等),而先进的更积极的风险管理方式是用风险来推断借款人的信用额度,进行信贷组合管理,且贷款是可以买卖的、同时可以盯市估值的,可以买卖使风险得以“转手”,可以盯市估值能够及时拥有大量新的信息,对风险的计量和应对真正做到动态。

(二)基于风险的产品定价

我国商业银行进行产品定价时往往对风险估计不足,或是没有相应的风险评估机制,因此树立风险理念对产品定价显得尤为重要,从基层行处的角度出发,树立下列风险理念对商业银行而言更为实际:

1.从贷款收取的息差不是简单的存贷款利差,而是作为对银行给相关借款人发放贷款所承受的相应风险的补偿。

2.信贷回报是不对称的,上行空间有限,下行空间相当大。

3.贷款集中不能不能像股票投资那样会有额外收益,相反它会造成额外负担外损失;

4.要把对中长期贷款的风险评估和分析在多重假设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其中现金流分析至为重要。

5.把整体风险管理和决策结合起来的主要工具有两个:用资金转移价格来分配利息收入(作为计算单笔业务、每条产品线、市场区间和业务单元利息收入的参考,将利率风险控制在既定的额度内的同时让资本最低化和投资回报最大化);用资本分配系统用以分配风险。

6.通过合理定价信贷(产品和服务)定价,确保从客户所赚取足够的收益,足以弥补损失准备和保证获得相应的资本回报率。

7.小额信贷损失是无可避免的,因此,银行要把小额信贷损失作为银行业务普通成本来处理;中小企业和地产企业借款人比大企业借款人的损失机率则较大。

以上风险理念的树立将使商业银行在具体操作上有量化的依据,从而保证其在定价时更科学合理。

(三)基于信息的风险预警

在实行审贷分离后,信审人员所掌握的信息应多于送审人员所提供的信息。面对信息不对称这一难题,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以下方面对于有效释缓信息不对称之困具有借鉴之处:

1.贷后管理从单个风险和组合风险两个层面同时进行。

篇4

二、目前我国地方性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及央行的大力支持,在信贷管理中我国地方性商业银行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整体来看,我国地方性商业银行在信贷风险管理中还存有诸多问题,整体表现为管理水平低下。为有效解决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此进行分析与探究。

1.信贷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和经营机制不健全完善的内控制度在信贷风险管理中是商业银行得以发展的重要内部制度保障。在地方性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方面,就国内外管理来讲,我国要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银行内控制度落后的主要原因就是信贷风险管理组织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地方性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不健全主要体现在并未建立专门信贷决策机构,管理部门在经营管理中只能遵循传统的比率指标进行管理,这种情况下根本无法确保整个信贷机制的正常运行。同时还存在银行内部不合理的信贷权力分配情况。如部门基层管理部门拥有极大的权力,监督约束机制无法发挥其功能性,严重影响了地方性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有效管理。

2.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在风险承担主体明确的基础上,在明确风险承担主体的基础上将权力、责任及利益进行科学合理地分配。在国外先进国家的商业银行管理中,其风险承担主体主要是银行的最高管理层(董事会),在银行经营的整体过程中最高管理层将代表全体股东利益对其经营中存在的全部风险进行承担,同时将银行的全部资本金作为承担风险的最终边界。但现阶段我国地方性商业银行在所有权和经营权方面并没有有效地进行分离,在最终风险承担边界方面也没有做到明确划分。这种情况下,最高管理层将无法对所有风险及责任进行最终承担。致使国家对银行业行政管理进行过多干预,在地方性商业银行中管理者的信贷风险意识较差,对风险管理缺乏正确的认识,导致各种信贷问题的出现,进而影响到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发展。

三、地方性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地方性商业银行与其他企业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主要取决于其资产负债的状态,这种特殊企业在管理、运营过程中存在极大的风险性。银行经营过程中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还面临着极大的经营风险。作为地方性商业银行最重要的经营活动,信贷业务存在多种风险,主要有环境风险、管理风险、交付风险及金融风险。在银行经营中因其具有高负债特点,因此必须加大信贷风险管理的力度。在地方性商业银行中存款是其资产形成的主要资金来源,其主要特点表现为高提取性、高流动性及短期限性等,这些特点的大量存在致使在流动性及期限性方面与银行的资产与负债不相符。当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产生变化,如形成大量不良贷款等,都会在流动性及期限性方面加大银行资产与负债的不对称性,进而导致银行面临极大的风险性,甚至出现倒闭的危机。为推动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发展及满足高负债经营的要求,管理层必须对信贷风险管理进行有效强化。作为一个具有较大外部负效应的企业,地方性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负债率,且其债权人分布面很广,在社会各个阶层都有所覆盖。当银行因承受过度信贷风险而倒闭,将损害到多数人的切身利益。在经营过程中地方性商业银行的问题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如一家银行出现极大风险导致银行倒闭,将会对其他金融机构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信贷风险可能引发金融动荡并造成宏观经济震荡,必须对信贷风险进行严格控制。

四、强化我国地方性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措施

为确保我国地方性商业银行能够正常运行,必须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控制力度。作为地方性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内容,信贷风险管理必须从战略层面上进行分析、探究。建立完善的信贷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对信贷结构进行适当地调整,同时加强信贷风险的监督及管理,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为提高管理水平,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完善信贷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对地方性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有效完善必须做到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建立直接由管理层推动的内控机构。由管理层建立信贷内部控制体系有利于取得成功。作为内部控制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必须对高级管理层进行科学有效地管理、指导及监督。为了对内部控制职责进行更好地履行,银行董事会可以进行相关职位的下设,进而充分发挥集体的作用,这种方式可以更好地确保董事辉决策的独立性及可行性。其次,在内控体系建设中强调信贷部门的职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系统工程,应对各个部门的职责进行不断强化,促使各个部门形成一个良好的整体,进而对内控体系的工作效率进行有效提升。只有完善信贷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地方性商业银行才能在信贷业务各个发展阶段对其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2.信贷结构调整,信贷风险分散地方性商业银行在处理集中性信贷风险时,必须对其现有信贷资产结构进行适当调整,实行多元投资方案,对其信贷风险集中情况进行有效改善。对贷款实行分散政策,可以对银行抗风险的能力进行有效提高。在分散信贷风险中主要应用的方式为分散客户及分散资金投向行业。行业分散是指商业银行将贷款分别投放到不同的行业或产品上,使贷款客户的行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多样化,并且各行业间有较强的独立性。从地方性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工作的内部环境看,信贷结构调整、信贷风险分散,可以更加准确地把握信贷资产结构,全面评价信贷质量,及时有效地对潜在的信贷风险进行科学防范,并实现银行内部信贷管理质量逐步提高的目的。

3.加强信贷风险的监督及管理健全风险预警体系的建立,可以将风险防范关口前移。为达到预期目标,地方性商业银行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信贷风险预警体系,将传统管理模式下风险判断表面化和风险反应滞后的状况进行有效改善,同时对风险搜索的系统性和准确性进行不断加强,对信贷风险的波动趋势进行预先合理地判断,加强管理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及管理过程中的主动性。加强客户授信制度的规范性,对客户的资金需求总量进行科学分析,并制定合理的还款期限。在贷款期限即将到期时,必须督促客户按时还款,防止信贷资金被挤占挪用形成极大信贷风险。

篇5

理解政策——信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以便充分理解和灵活掌握银行制订的信贷政策。商业银行制订的信贷政策既包括目标、授信权限、市场定位等总体说明,也包括银行划定的贷款种类和范围,对主要贷款的专项授信标准也有清楚的界定,甚至于信贷档案的标准、贷款检查的程序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信贷人员在具体执行信贷政策时通常具有相当的灵活性,这主要体现在顺应经济周期、灵活调整贷款投向、投量及贷款方式等,以此规避系统性信贷风险。

分析报表——分析借款企业的财务报表是了解、评估借款人资信状况的基本手段。新加坡商业银行注重对借款人包括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在内的财务报表的分析。尤其是特别注意分析现金流量表。因为它更能决定一个企业的生存能力。另一方面,新加坡的商业银行也注重利用预测性会计报表来判断公司的发展前景。

分类管理——如前所述,新加坡商业银行对贷款的管理是一个全过程的动态管理模式,这体现在每一笔贷款的发放不仅要经过企业资信调查分析,而且在整个贷款存续期间,银行都会密切关注,跟踪管理,在这一过程中,他们采取的是贷款五级分类管理法。五级分类是一种风险分类方法,它综合考虑借款人的现金流量、抵押品现值、贷款逾期时间等多种因素,将在册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疑问及损失五大类,其中后面三类合称为有问题贷款。对有问题贷款,银行都制订有相应的处理对策。如暂观其变、密切关注、增加抵押品、转授信、谈判清盘、拍卖抵押品以至强制清盘等。特别是银行对每一笔贷款的分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银行每年至少要将在册贷款分类二次,如同定期筛选一篮苹果一样。

篇6

商业银行在贷款前,必须对拟贷款的企业的会计资料进行有关信用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审核和分析。为了保证分析的全面性,会计资料的来源可以有多种渠道,以便相互印证,提高会计资料的客观性和完整性。在实务中,具体的分析测算方法有下面几种:

1.信贷调查的“5C”系统,即特点(character)、资本(capital)、能力(capacity)、抵押品(collateral)、条件(conditions)。特点指企业的信誉,即企业履行偿债义务的可能性,这一点被视为企业信用品质的首要因素;资本指企业的财务实力,表明企业可能按时偿还债务的背景;能力指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抵押品指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时能够被用作抵押的资产;条件指可能影响企业偿还债务的经济环境。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这五个方面的分析,决定贷与不贷、贷多与贷少。

2.CART结构分析法。该方法采用四个财务比率作为分类标准,即现金流量对负债总额比率、留存收益对资产总额比率、负债总额对资产总额比率、现金对销售总额比率。按照CART方法,这四个指标分别属于不同的级别,其中现金流量对负债总额比率属于一级指标,留存收益对资产总额比率和负债总额对资产总额比率属于二级指标,现金对销售总额比率属于三级指标。这四个财务分析指标按照级别组成一个分类回归分析树,每个指标根据一定的方法确定一个临界值,从而进行分析。

3.企业偿还债务能力的会计报表分析。“5C”系统是一种定性分析,因此还必须辅以会计报表的定量分析,以便进一步加强对信贷风险的防范。

(1)资产负债率。该指标反映债权人提供的资金占企业总资产的比重,表明企业负债经营程度及债权人的债权保证程度。一般认为,企业资产负债率越低,表明企业资金实力越强,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越强。因此,商业银行从贷款安全角度出发,可以设立一个资产负债率的信贷警戒线指标,如60%,对高于这一指标的企业进行贷款时要特别注意。

(2)固定资产与长期负债比率。该指标反映企业的固定资产(净值)与其长期负债之间的比率关系,从商业银行的角度,该指标以大于1为妥。这表明企业的固定资产净值足够用来担保其长期债务,商业银行贷款风险较小。

(3)流动比率。该指标是企业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因为商业银行对企业的贷款有相当一部分是流动资金贷款,所以要利用这个指标分析。由于在进行流动比率的计算时分子包含一些变现能力较差的成分,如存货等,因此为更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必须计算速动比率,即将流动资产中变现能力较差的存货等剔除后计算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速动比率一般要求在100%左右。

(4)现金债务总额比率。该指标是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负债总额的比率,反映企业承担债务能力,比率越大,企业承担债务能力越强。如果现金债务总额比率为10%,说明企业最大的付息能力是10%,即利息高达10%时企业仍能付息。

通过对企业信用的“5C”系统分析、CART方法分析和会计报表分析,商业银行即可以按照择优扶持的原则决定信贷对象和信贷额度。

二、贷款后的会计监督管理

商业银行决定了信贷对象和信贷额度后,就可以与企业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监督。商业银行在会计核算中可以采用谨慎性原则,将可能发生的损失与费用预先估计入账。如商业银行可以计提“贷款坏账准备”、“贷款呆账准备”等。商业银行在提取各种准备金的同时,要定期编制应收贷款的账龄分析表或应收贷款一览表,从中发现哪些贷款还处在安全期内,哪些贷款处在可能收不回来的危险中,从而确定相应的催收措施。另外,商业银行要对贷款企业的会计资料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分析:①分析企业贷款的使用去向,监督企业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②分析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以确定是否要提前收回贷款或增加新的贷款。

在对贷款对象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分析时,一定要特别注意对贷款对象利润质量的分析。利润质量包括企业利润的真实性和实现利润的优劣程度。后者又可以分为短期利润质量和长期利润质量两个方面。短期利润质量是从一个会计期间判断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实现的会计利润的变现能力,它代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实现的会计利润与现金流量之间的差异程度。长期利润质量是指企业各期利润持续稳定增长的能力,强调利润的稳定能力和可持续能力,它主要受会计政策的稳健程度、利润构成以及诸如研究开发费用等特殊费用项目因素的影响。在对利润构成进行分析时,我们首先应当关注营业利润在总利润中的比重和变化趋势。营业利润应当在净利润中所占比重较大,否则说明

企业利润构成不合理,其长期利润增长趋势也就不够稳定,长期利润质量自然不高。

商业银行不仅要重视贷款前的会计分析工作,也要重视贷款后的会计监督,从某种意义上讲,后者比前者更重要。

三、贷款的破产清算会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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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状况

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主要是定金及预付款)三个方面。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比例较低,而银行信贷资金在房地产投资中占比较高。央行和银监会对全国除以外的30个省(市)的调查数据显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负债率75.76%,银行贷款在总负债中的比重为41.32%,银行贷款占其全部资金来源的40.8%。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研究报告显示,近年来,房地产贷款在金融机构新增资产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2001年为39%,估计2005年将上升到42%~67%,2010年可能达到45%~62%。从房地产市场资金链的实际情况看,商业银行基本参与了土地储备、交易、房地产开发和房产销售的整个过程,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各种相关主体的主要资金提供者。粗略估计,在目前的房地产融资结构中,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商业银行的资金可能超过60%。

2.结构分析

在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房地产融资格局中,其他金融方式如上市融资、信托融资、债券融资以及基金融资等占比较小。而且,1998年以前,银行房地产信贷的主要对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1998年以后才逐渐扩展到个人住房消费信贷。整体上看,我国房地产融资的基本特点是:债务融资占主导,股权融资比例较小;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结构不尽合理。

(1)银行信贷是房地产融资的主渠道。长期以来,银行贷款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在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银行贷款风险最小,成本最低,而其他一些融资方式成本相对要高。采用不同的融资渠道会影响到房地产开发的利润,这是很多房地产企业最为关心的。

1998年以来,银行对房地产业的支持由过去单纯的企业开发贷款支持转变为对投资和销售两个环节的支持,特别是对个人的住房信贷成了房地产发展的最大动力。与1998年相比,2003年末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增长了2.2倍,个人住房信贷增长了近27倍。根据人民银行的统计资料,2002~2004年3年间,全国个人住房信贷增长迅猛,年度增加值分别为2670亿元、3528亿元、4072亿元。截至2005年底,全国个人住房信贷余额已经达到18400亿元,占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的8.9%。

而由于受宏观调控的影响,银行贷款占房地产开发资金的比重呈持续下降态势:2004年,1—3月份占24.33%:1—6月份占21.94%,1~9月份降至20.17%,1—12月份进一步下降到18.4%。但在“其他资金”中,80%左右是购房者的定金和预付款,主要来自于个人信贷。由此估算,房地产业的资金仍有超过50%来自银行,房地产业对银行贷款依赖度过高的状态还没有根本的改变。

(2)股权融资门槛相对较高。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的操作方法主要包括发行上市(1PO)、买壳上市以及非上市房地产企业与上市公司合作开发等。目前,我国房地产业中有能力进行直接融资的企业屈指可数,房地产开发资金中直接融资占比很小。目前,A股市场中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数目只有85家,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6.3%,占我国房地产企业总数的0.28%,并且上市的房地产公司规模偏小。据统计,房地产类上市公司总市值1700多亿元,流通市值600多亿元,流通市值还不到2003年全年房地产投资的10%。另有数据显示,2001—2004年,房地产公司在证券市场上共融资99.7亿元。但是,由于发行股票及上市过程长、手续复杂、成本较高、对企业资质要求更为严格等现实情况,上市融资之路对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商来说,遥不可及。

(3)债券融资比重偏低。房地产不是国家重点扶持行业,所以,在债券市场上始终未能形成足够的规模。我国房地产债券最先出现在1992年,由海南经济特区的开发商推出,分别是“万国投资券”、“伯乐投资券”、“富岛投资券”,总计1.5亿元的规模。1993~1998年上半年,受政策限制,房地产企业没有公开发行房地产债券。1998年以后政策限制逐步放松,房地产企业重新恢复了债券发行,如深圳振业集团发行的“1998深振业债券”、北京首创发行的“首创债券”等。到1999年,债券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的占比达到0.21%。近年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债券融资比例日益下降,目前不足0.01%。尽管房地产上市公司流通市值达到600亿元,但企业债券余额仅为2亿元。

(4)房地产资金信托渐趋活跃。2003年6月13日央行出台121号文件后,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始寻求新的融资途径。在这种背景下,房地产信托顿时成为房地产业的新兴融资热点。2002年底,投向房地产业的信托财产共计24.08亿元,占全部信托财产总额的2.82%,比年初增加12.61亿元,增幅109.93%。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全国房地产信托融资项目近70个,房地产信托资金的发行数额已超过60亿元。相关机构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市场分析显示,2004年全国房地产信托发行额为111.74亿元,与2003年的发行额相比,将近翻了一番。但总体上看,目前房地产信托功能较为单一,房地产资金信托计划大部分是提供“过桥贷款”,主要是为了未达到商业银行贷款条件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前期信托信贷,这些信托计划基本不具有组合投资功能和期限转换功能。

(5)海外资金逐渐进入。随着中国经济强劲增长,国外房产基金看好中国沿海发达城市房地产市场。摩根士丹利下属房地产投资基金RSREF、荷兰国际房地产、瑞安集团、新加坡嘉德置地等纷至沓来、接连出手。迄今为止,已有10多家海外投资集团进入我国上海等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海外资本在中国房地产业中的比重开始上升。但是,鉴于目前国内相关法律和信用体系尚不健全,存在一系列政策、法律障碍,国外资本并没有采取房地产基金的运作方式,而是通过公司控股、项目控股等方式进入国内房地产领域。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由于对人民币升值预期,有相当一部分国际“热钱”通过各种渠道进入中国,并进入房地产市场,对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的上涨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2005年上半年,由于政府对房地产业实施了严格的调控措施,再加上对人民币升值预期的淡化,其中一部分热钱开始流出。但是,7月21日央行出台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后,又进一步强化了对人民币的升值预期。从日本和韩国的经验看,人民币升值会对房地产业的发展形成利好效应,但是,鉴于我国的资本管制还比较严格,所以,此次汇率升值对房地产业的影响不会太大。

(6)国内产业投资基金刚刚起步。2005年初,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推出的国内首只房地产基金赴新加坡上市,意味着国内房地产业投资基金开始迈步。据统计,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已有6000亿元左右的私募基金。毫无疑问,房地产业对私募基金的吸引力是很强的。然而,国内有关产业基金法律法规的缺位,致使私募基金望而却步,往往只能借助财务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等形式存在,具体运作上更是有待引导、规范。

2、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发展与面临的风险

目前,房地产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产业链长、涉及面广的重要产业,其每增加1单位产值,可带动所有产业增加1.416单位产值。其中,带动金融保险业增加0.145单位产值。这既说明了房地产业的发展可以促进金融保险业的发展,也揭示了我国房地产业是一个与银行业高度依存的行业。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房地产业与金融保险业的关联度已经接近甚至超过日本地产泡沫形成时的水平,理应引起重视。房地产业过度依赖金融业的格局,可能会酿成房地产业发展无序、市场价格虚高、投机炒作行为盛行等问题,进一步发展就有可能导致房地产发展过热,直至出现泡沫,从而成为经济金融危机的导火索。

1.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发展现状

1998年以来,银行对房地产业的信贷支持,由过去单纯的企业开发贷款支持转变为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两个环节给予信贷支持。具体表现为:其一,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银行信贷明显上升。1998年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2028.92亿元,2003年扩大到6657.35亿元,5年增长了3.2倍,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长也明显高于同期全部金融机构贷款增长速度,房地产开发贷款在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中的占比在2.3—4.2%之间。2004年,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金融机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贷款余额出现较大下降。其二,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快速增长。近年来,个人住房贷款占个人消费贷款的比重高达75—97%。2004年与1998年相比,个人住房贷款增加了15573.84亿元,增长了36.5倍。

2.银行房地产信贷面临的风险

(1)政策性风险。2005年4月份,央行提高了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一周后,国务院下发通知,将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含经济适用房)资本金比例从20%提高到35%及以上。这是继以降低银行信贷风险为初衷的“121号文件”和《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出台以来,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的又一重大举措。此次调控不仅对房地产业本身产生直接影响,而且对银行贷款形成波及效应,政策风险由此显现。

(2)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资产与负债期限不匹配。从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方面讲,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房贷负债主要是政府、企事业单位、居民的储蓄存款和吸收的外币存款。这些存款大部分是5年期以下的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而住房抵押贷款的期限较长,一般为25—30年,这样银行的房贷资金客观上就存在一个负债来源的短期性和资产运用的长期性之间“存短贷长”的期限不匹配矛盾。这同时也表明,我国商业银行缺少使资产业务化短为长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成熟转换机制。

(3)信用风险。由于房地产贷款具有期限长、流动性差的特点,房地产业先天具备的高风险性以及它和金融的天然联系决定了房地产贷款信用风险存在的必然性。信用体系缺失,借贷者信息不真实,各银行信息不联通等都增加了银行房地产贷款的风险,一旦出现借贷人无力还贷的情况,由于变现渠道不通畅和存在法律障碍,银行的变现能力将受到很大的制约,房地产资金过度依赖银行信贷,存短贷长,流动性差,不可控因素多,这样的资产过多,势必会增大银行的信用风险,进而影响到整个银行整体的资产质量。

(4)系统性风险。房地产开发资金过多依赖于银行贷款,使房地产投资的市场风险和融资信用风险不可避免向商业银行集结。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资金链中,由于商业银行基本参与了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通过住房消费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等,商业银行实际上直接或间接承受了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各个环节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一旦房地产泡沫破灭,那么由众多银行信贷资金堆积的房地产金融泡沫就会破灭,进而有可能发生系统性风险。

3、加快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创新的主要思路

在成熟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上,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融资不仅有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基本形式,而且在一级市场以外,存在着发达的证券化二级市场。在这个二级市场上,各种金融创新产生了层出不穷的房地产金融工具,包括投资基金、信托证券、指数化证券等。正是通过各种投资者在房地产金融市场上对证券化金融资产的自主购买,二级市场把本来集中于房地产信贷机构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有效地分散于整个金融市场的各种投资者。这样,就对商业银行提出了更高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快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创新。

1.大力开发新的房地产信贷品种

(1)推出“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业务。“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业务,主要是由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资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其商品房者发放委托贷款,并由开发商补贴一定期限的利息,风险的承担者由银行变成了开发商。对商业银行来讲,通过委托贷款业务既可以规避政策风险、信贷风险,也能获得可观的手续费等中间业务收入,对开发商和购房者来讲,则是资金、住房“双赢”得利。因此,该项金融创新不失为一个很好的房地产融资创新模式。同时,开发商的行为发出了变间接融资为直接融资的市场信号,对加快金融工具的多元化步伐作出了一种尝试。

(2)承办民间委托贷款业务。央行调查显示,我国民间融资规模为9500亿元,占GDP6.96%左右,占本外币贷款的5.92%左右。从调查情况来看,民间融资的利率期限结构以及风险状况比外界想象的要好。由于受到人际关系的约束,征信成本相应减少,民间金融的还贷情况较好,从而保证了一定的贷款质量。可是,目前大量的民间资本由于受政策限制无法进入到住房贷款市场,有效发挥作用。诸如温州炒房团这样大的游资无法寻找到良好的房地产金融投资工具而进行盲目的“炒房”,加剧了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性。基于此,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将这些民间资本集中起来,向房地产开发商发放委托贷款。这样不仅可以减少自身的信贷风险,而且可以带来相应的业务收入。

(3)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业务。商业银行可以考虑通过个人住房金融业务部门,为居民提供住房贷款保险。借款人将住房贷款利息按期还给银行,而将本金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不断地增值运用,在贷款到期后,由其一次将本金还给银行。由于保险公司是按复利计息,同时又有相应的增值手段,最后这笔钱支付本金后还可有一笔盈余(盈余的多少视贷款利率、期限和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既可以充当意外保险费,也可以返还借款人,从而建立起购房者、银行、保险公司的多赢关系。

(4)实施再按揭和逆抵押,启动住房二级市场。个人住房再按揭贷款,是指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出售方当初购房时曾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在尚未结清银行借款余额、而房屋仍抵押给银行的情况下,房屋买入方按照二手房贷款方式重新办理贷款,以归还出售方的借款余额和支付出售方的房款。其受理范围包括已抵押给办理再按揭业务银行的房屋以及已抵押给他行的房屋。此方法的好处是可以让没有房子的低收入者贷款买到二手房,同时又解决了买新房的人的后顾之忧,还降低了二手房交易成本,对于住房二级市场的启动是非常有意义的。

住房逆抵押贷款是美国近年来实行的一种新的住房贷款方式。传统的住房分期抵押贷款,其放贷对象是年青、有固定收入的购房者,抵押贷款一次发放,分期偿还,贷款本金随着分期偿还而下降,负债减少,自有资产增加。逆抵押贷款则不同,其放贷对象是无固定收入而又有住房的老年人,以其自有住房作抵押,定期向其放贷,到期以出售住房的收入或其他资产还贷。其特点是分期放贷,一次偿还,贷款本金随着分期放贷而上升,负债增加,自有资产减少。由于这种方式与传统的抵押贷款相反,故被称为“逆抵押贷款”。逆抵押贷款发放形式分为有限期和无限期两类。

2.尽快实施住房信贷资产证券化

2005年3月22日,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正式启动,中国建设银行获准首家推出住房贷款证券化产品,并以债券形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流通。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公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这表明,商业银行今后可以积极创造条件,尝试实施包括住房资产证券化在内的证券化业务。

作为一项金融创新举措,银行业无疑将成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直接受益者。而住房信贷资产证券化对于降低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缓解银行压力、推动住房信贷业务的发展具有积极现实意义。通过房贷资产证券化,银行不仅可以较快地收回资金,扩大融资渠道,增加资产流动性,而且可以通过证券化的组合,出售,将贷款风险分散给其他投资机构,从而提高自身系统的安全性。

3.组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通常,在资本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一般可以通过房地产信托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来进行资金的组合和运作,以加速资金的循环再生。由于我国产业基金并未立法,而信托业务已经得到开展,因此国内外金融机构和房地产企业目前普遍关注房地产信托基金应用与发展的可能性。

基于此,银行可以在组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方面有所作为。在现实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整合“信托+银行”组合工具来构建房地产项目融资模式融资数额由以信托为核心的金融组合工具完成,实现信托前端融资,银行后端资金支持。信托公司与银行互补互动,银行具有资金优势,信托具有制度优势和灵活的创新性。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实现一个项目的组合融资,比如信托融资一年或两年后退出,可以再进行银行二次融资,还可以吸纳其他资金进入。

4.发行房地产建设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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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贷风险简述

信贷风险,是指银行在信贷管理过程中,因为借款企业经营、宏观市场受到冲击、财务情况恶化以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银行可能产生损失的可能性。信贷风险的出现并非突发事件,而是一个从萌芽、发生、发展的渐变过程,由于企业无法按时按量偿还贷款,银行或存款人的预期利润和实际收益将产生较大程度的背离,使得银行蒙受损失。一般来说,信贷风险可分为市场性风险、非市场风险。市场性风险是由于市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或劳动力、生产技术、资源、原材料等因素发生变化,导致借款人亏损或财务状况恶化,从而导致银行产生损失;非市场性风险包含自然风险及社会风险,自然风险即不可抗力的地震、台风、暴雨等因素引起的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信贷本息的风险。社会风险即由于个人或团体的行为导致借款人经济状况滑坡,从而产生巨大经济损失,以至于无法偿还信贷本息的风险。在防范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时,应主要防范不良信贷。中国工商银行(ICBC)的信贷手册中曾写道“即使我们收取的利息再高,也无法弥补信贷本金的损失”,可见,不良信贷对商业银行将会造成巨大损失,根据风险的等级,一般将银行信贷分为五类,即Pass、Specealmention、Substandardloans、Doubtfulloans、Lossloans,不良信贷一般集中在后两类,即损失性贷款和可疑性贷款。经过多年发展,中国商业银行的规模在不断扩大,在信贷风险管理方面也取得了重大的进步,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方违约所产生的风险,目前信用风险已成为银行总体风险中最为主要的部分,在国际银行业,信用风险占银行总风险的60%,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分别约占20%,现阶段信用信贷管理模式已从个人审批向集体审批过渡,已由主观经验式的风险评估向现代信用风险评价方式转变。但由于小微企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其信贷风险的特殊性,就目前整体来讲,小微企业的信贷融资仍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合理规避信贷风险的基础上服务好小微企业融资,将是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

三、小微企业信贷特点

在分析小微企业信贷特点之前,笔者首先简析小微企业的特点。

1.特殊的地域和行业特征

由于小微企业难以形成产业集群,其主要作用是补充大行业研究中型企业的空白市场或为其他企业提供初级产品,因此,其发展受到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现阶段,小微企业主要存在于我国经济发达地区,这些地区能为小微企业的存在和成长提供肥沃的土壤。此外,小微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行业,附加值不高,在发展过程中波动性较大,极易受到市场波动、其他企业的冲击。

2.组织及管理特征

小微企业多为家族企业,多为个体经营或合伙,由于初始资本较少,绝大多数所有权和经营权相统一。因此,大多数管理较为混乱,缺乏科学管理制度和相应的人才,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小微企业的信贷信用评价,同时也给商业银行信贷产生了一定的压力。

3.文化特征

小微企业的领导一般追求工作效率,工作积极性较高,对员工的管理缺乏人性化,因此,对优秀人员的吸引力较小,所雇用员工素质普遍较低,一般没有成型的企业文化。结合本文研究重点,笔者结合自己工作经验,总结出以下几点小微企业信贷特征:1.小微企业信贷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来,小微企业信贷额度呈逐年递增趋势。2013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8.3万亿元,同比增长26.3%,比大型企业贷款增速多13个百分点。2.小微企业信贷收益率较高一般情况下,相比较于商业银行的大型优质客户,小微企业贷款普遍具有较高的收益率。商业银行对大型企业的贷款利率一般是基准利率,但对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要上浮15%-30%。

3.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较高

相对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的信贷风险较高。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较少,融资成本高;小微企业的个人资产和企业资产界限模糊,难以辨认;小微企业经营模式、财务报告不够规范;抵押物品价值不高,难以变现。因此,小微企业的信贷管理是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现状及问题

现阶段,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虽取得较大进步,但仍具有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未形成针对小微企业的风险评价体系

现阶段,我国多数商业银行制订了面向大中型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但并未制订面向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由于小微企业缺乏专业人才和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状况较差,很难满足银行制订的针对大中型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多数商业银行带着“有色眼镜”看待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认识停留在其财务状况上,由此,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会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或信用担保,所以看似公平的信用评价体系其实门槛甚高,甚至直接在审批阶段将小微企业拒之门外。

2.重偿债能力,轻现金流的分析

现行的商业银行信用等级评定指标多是以企业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企业的资产负债和利润表,判断企业的偿还能力、资产运营能力、盈利能力等,而基本忽视企业的现金流状况。但银行判断企业是否按时偿还贷款,主要根据企业未来的预期收入,而决定未来预期收入的正是企业的现金流量。因此,用盈利状况衡量企业的财务状况具有极大的局限性。所以,在判断企业偿还能力时,不仅需要考虑企业现阶段的盈利能力,还需要考虑企业的现金流状况。

3.照搬国外评价模型,适用度有限

国外信贷的发展早于中国,其商业银行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信用评价模型,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但我们仍然不能忽视一个重要的因素,即国情,这些模型建立在相当发达或较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已建立了信用档案记录,而我国的信用记录几乎处于空白,没有专业的信用数据库,难以查到企业的历史信用记录。另外,我国市场经济环境还不完善,诸多法律政策和法规仍在制订过程之中。因此,完全照搬国外的信用评价模型,适用度有限。

4.忽略外表因素,不能反映企业的综合实力

我国商业银行现有信用评价体系中,一般主要衡量企业的偿债能力、资产运营能力等财务指标,而忽略企业的外表因素,例如:小微企业的领导素质、人力资源状况、研发能力、产品技术含量等。另外,由于行业和地域的差异,各项财务指标的权重也有所不同。因此,只有完善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方能准确地反映出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整体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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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管理是当前商业银行经营课题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以往我们对于这一问题的探讨都过于侧重宏观环境与外部因素,如宏观金融体制改革,地方政府干预,企业景气情况等,而忽视了从商业银行自身管理的内部角度进行分析。商业银行实行新的信贷管理体制以来,各信贷业务相关部门职能作用不断理顺,信贷管理不断得到加强,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本文拟从当前信贷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着手,分析探讨应如何解决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的若干矛盾,以达到加强信贷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一、当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贷款规模控制方式与授权制度不匹配

目前,商业银行除对哈尔滨、大庆二分行的贷款规模控制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外,对其他二级分行的贷款规模控制均为砍块方式。这两种贷款规模控制方式各有特点,并对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的科学管理都发挥了和正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目前,两种规模控制方式并存是在信贷体制改革过程中的过渡模式,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砍块规模控制方式与商业银行信贷授权制度已逐渐显得不相匹配。

砍块规模控制方式下,对于超过自身授权的项目,二级分行出于局部利益考虑,不会使用本行节余的砍块规模,因为向省行报批后,省行即可为批准的项目匹配规模。二级行如果没有规模,省行的转授权再大,对该行而言,也没有实际意义。

1999年,省行取消对二级分行的砍块规模后,二级分行从自身经营的角度考虑,对省行批准的贷款利息回收比较积极,但对本金回收不够积极,以占用省行临时规模。一个突出的表现是1999年“转贷”贷款较多,省行批准转贷,临时规模就会被长期占用;省行不批准转贷,就要承担不良率上升的风险。但是,连续转贷从长期来看,一旦贷款企业内部经营状况出现滑坡或外部相关经营环境出现恶化,很可能造成商业银行贷款不能顺利退出,甚至面临损失。

2.贷前调查质量不高前期把关有待加强

首先,贷前客户、项目信息搜集不到位,导致项目评估、客户评价质量不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贷款的投放是以市场信息为导向的,科学有效的信息搜集系统是贷款科学决策的前提。而当前商业银行的贷款客户、项目信息搜集工作一般是由个别信贷人员临时进行的,缺乏系统完善、纵横交错、时段连续的信息网络。信息来源受个别信贷人员风险意识,知识水平及业务经验的限制,容易产生偏差。有些信贷员由于责任心不强或业务能力较差,对借款人的信用调查或草率行事,或根本不知如何调查,盲目听从借款人的自我介绍;有的信贷员平时对贷款户不做监督调查,企业提出贷款申请时才急于调查。这些都极易导致项目评估、客户评价质量不高。其次,在二级分行决策环节上,有的分行的贷款决策没有认真贯彻总行信贷体制改革精神,有些单位只有形式上的民主决策,实质上还是基本取决于个别领导;有的分行贷款决策时风险意识薄弱,对贷款的投向,各类贷款的比重,贷款风险收益的权衡较少,经常听从行政命令或行使长官意志,使得贷款决策带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这样,基层行的把关粗糙,使得省行把关难度加大。

项目评审、客户评价是信贷决策的基础,是科学贷款的必需环节。但是,由于基层信贷人员数量少,素质差,以及贷款的长官意志,使得申报材料难以对企业的经营好坏、发展前景、信用等级、偿债能力等进行全面正确的评价,这样也就在审批会议上无法回答审批人的有些质询,影响贷款审批,使省行很难正确进行决策。

3.省行贷款管理不到位

本次信贷管理体制改革,两委三部门的设立,使得信贷业务前后台分开,并有风险部门实施监控,是一次动作较大的变革,打破了以往信贷权力集中的管理方式,有利于科学地进行贷款的全程管理。但是,在改革过程中,由于理解上的偏差和实际执行时某些外部条件的制约,省行贷款管理信息反馈还不能做到及时准确。按照现行机制,前台经营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与客户接触,发展客户,开拓市场,寻找效益的增长点;而后台信委办、风险管理处主要职责是对信贷经营部门的经营行为进行制衡、监控,这样省行就缺少一个对重点贷款客户定期进行贷后回访,对二级分行的贷后管理实施监管、监控的部门。

4.规范与效率的矛盾

商业银行现行信贷管理体制主要是通过信贷授权来完成上下级行权限的划分,但商业银行现行信贷授权实行的是“单户总额控制,不同贷种单项额度控制”的办法,而不是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进行控制。信贷业务只要贷种相同、金额相同,就要履行相同的报批手续。但事实上,对于同一种类、相同金额的信贷业务风险程度也往往相去甚远,而信贷业务报批手续是一样的。比如,某企业在商业银行申请开立保函,缴纳100%保证金与缴纳30%保证金,其风险度差别很大,缴纳100%保证金的保函在银行规范操作的前提下,理论上风险值接近于零,但二者按商业银行现行规定报批手续是一样的。这对商业银行贷款营销工作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5.新发放贷款质量不高

商业银行1999年以来,新发放贷款截至2000年9月底余额576524万元,按一逾两贷口径,不良贷款为80120万元,不良贷款率达14%%,利息实收率97%,说明商业银行1999年以来新发放贷款质量不高。商业银行新发放贷款质量不高的原因,一是受我省经济环境的影响,常常有贷款需求与客户经营发展态势成负相关的现象,并已经成为影响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也应该看到,这种贷款需求并不是有效的贷款需求。二是由于贷款审批质量不高,2000年省行共受理1816498万元,否决89123万元,否决率4.9%,明显偏低。商业银行2000年底的不良贷款率为25%,假设2000年底商业银行全部存量贷款的否决率为4.9%,由于从理论上说2000年商业银行审批的贷款与存量贷款并无差别,因此,2000年省行审批贷款发生不良贷款的概率就25%,所以省行以4.9%的贷款否决率,不可能保证商业银行新发放贷款的质量。

二、提高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水平的构想

1.继续坚持不再对二级分行下达砍块规模

为改变为各二级分行重贷轻管,贷款回收乏力的现状,省行今后应继续坚持不再对二级分行下达砍块规模的政策。二级分行权限内的贷款,原则上规模应自行解决;超过二级分行授权的项目省行也不100%匹配贷款规模,本着鼓励二级分行盘活存量贷款,压缩不良贷款的原则,省行可匹配65%的规模,其余35%的贷款规模由二级分行自行盘活解决。

另外,为防止各行挪用个贷规模现象的再次发生,省行应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对个人发放贷款的规模管理,对有挪用规模行为的二级分行,将适当上收其转授权权限,对于挪用数额较大的行,将终止该行发放贷款的权力,直至将挪用的规模上缴省行。

为体现区别对待,扶优限劣,保证市场营销的需要,省行可对存贷比低于75%,资产状况良好,管理水平较高,地区经济环境较好的二级分行逐步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2.加强信贷人员的素质教育

省行各有关信贷处室应加强协调配合,每年定期组织对各二级分行、经办行信贷人员进行素质培训,加强信贷人员的思想觉悟教育;加强对信贷人员的业务培训;促进信贷人员对现代先进工具的掌握。

省行可要求二级分行仿照省行的办法通过考试选拔专业评估人员,保证评估人员队伍的业务素质水平。二级分行可将本行的重点项目交由评估人员进行项目评估、客户评价,防止由于个别信贷人员风险意识、知识水平及业务经验的限制而产生的偏差,保证贷款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3.加强省行对贷款的监控能力

省行可将二级分行划分为不同的辖区,抽调几名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作为稽查员对本辖区内的存量贷款和新增贷款进行贷后检查,以便尽早反馈监测信息。在此基础上,省行还应充分利用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企业档案查询系统,连续记录企业基本经营情况、贷款使用情况、经济效益情况,根据监测信息随时进行电脑分析,尽早发现风险苗头,发出预警信号,采取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

4.提高效率,对低风险的信贷业务适当扩大转授权

鉴于对经省行信委会审定的AAA级客户发放贷款、100%保证金的保证业务和承兑汇票、存款质押等信贷业务往往风险较低,而且时效性较强,是其他银行竞争热点,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一线营销的需要,省行可以将这类信贷业务对二级分行转授权适当扩大,并简化上报手续,对于时效性强的或需求急迫的可实行传真上报,会签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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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对防范化解信贷风险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办法,但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仍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信贷风险控制已成为商业银行商业化经营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制约商业银行经营效益和自身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状况及其原因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状况

1.高比例的不良信贷资产大大削弱了国有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绝大部分为工商企业和居民储蓄存款,其他资金来源很少,资本金只占很小的比例,且为数不多的资本金又几乎被经营办公所需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所占用。在资产业务中约有近70%的资产配置于信贷资产,按当前信贷资产质量分类方法,不良信贷资产比例也在25%左右,这些不良资产使国有商业银行15%左右的资金失去流动性或流动性很差。

2.高额的不良信贷资产和较低的信贷风险管理水平,造成国有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很弱,难以通过自我留利补充资本,使其经营运行的安全性降低,动摇了稳健发展的基础。由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收入来源的80%以上是信贷业务的利息收入,而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状况不佳,一方面刚性的筹资成本难以降低,另一方面贷款利息实收率不高,存在大量欠息,使应得效益难以实现。此外,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不良信贷资产中许多已成为事实呆账,保守的估计其损失率也在50%以上,不良信贷资产造成的资金损失率即占到总资产的7%左右,若加上其它资产业务中的损失,资金损失比例将超出自有资金比率。大量不良信贷资产的存在既造成国有商业银行的利息收入减少。盈利能力降低,几乎没有通过自我留利补充资本的能力,又造成本不牢固的资本充足率防线面临更严峻的考验。尽管国家在1998年8月以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的形式补充了4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但目前4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仍难达到旧《巴塞尔协议》的要求。

(二)原因分析

1.宏观方面。我国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使银行,尤其是国有银行失去了对信贷资金的调配权,资金投入取决于计划而非风险效益评价,银行扮演着政策性银行的角色,成为企业信贷资金的供给者。如4大国有商业银行都被指定了特定的服务范围,根据产业政策和政策意图实行倾斜式贷款。这些贷款的期限、利率与风险是脱节的,甚至是倒挂的。银行的自主经营原则让位于国家宏观政策,加大了银行经营风险的同时,也造成了企业对银行的过度依赖关系。形成了资金长期低效率低效益运行的恶性循环。带来了大量的银行不良资产。

2.法制方面。我国法制尚不很健全,金融法律体系一直没有得到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等主要金融法律1995年才得到颁布实施,而主要用于指导、规范银行工作的《贷款通则》中的有些规定已落后于银行的信贷服务。另外,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淡薄,企业逃废债现象严重,加大了银行追讨和清理不良贷款的难度。依法收贷困难重重。

3.银行方面。在国有制产权结构模式下,我国的银行被当作国家机关,而不是一个具有独立产权经营特殊商品的企业。(1)银行的经营受政府干预很大。我国银行长期以来由国家所有、国家经营,这种政企合一的制度必然导致政府直接或间接地干预银行的具体经营活动。政府的这种干预往往是不承担具体经营责任的,也就不可能以经济效率的原则作出科学决策,往往为了维持低效率的国有企业而以行政方式促使银行向这类企业投放无法收回的贷款。这就更进一步加剧了银企债权债务关系的恶化。(2)银行的内部经营机制不健全。在国有制产权结构模式下,银行的经营受上级和政府的双重控制,经营自受到很大制约。同时,银行又受政府的保护,在某些领域处于垄断地位。它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却又对资产安全不承担责任。这样,银行内部就缺乏应有的激励机制和利益机制,吃大锅饭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此外,银行对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也缺乏应有的压力和责任感,关于银行必须具备的信贷风险管理的经营管理机制也十分不健全。因此。我国银行从内部管理机制来看,缺乏自我约束和保护的能力,那么,各种不良资产大量增加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二、建立商业银行防范化解信贷风险的体系

(一)借助社会力量,综合治理。化解信贷风险

1.以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为依据,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处理好微观与宏观的关系。在新形势下。商业银行必须紧紧抓住信贷结构调整的机遇。对每一个企业的每笔贷款,都要从这两面分析研究进入退出、贷与不贷和贷多贷少。看企业经济效益,必须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进行远期预测;看产业政策。则要结合企业自身状况和近期效益。分析条件是否成熟,这样才能有的放矢,确保投向和投量准确无误。

2.建立防范信贷风险的政务疏导机制。上级机关对地方政府及干部的考核,不能只看吸收资金的多少,上项目大小。应主要通过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投产后的社会效益来衡量,以此奖优罚劣。促使地方政府改变思路,变对银行的硬性干预为服务指导,进而减少不当的行政干预行为。

3.建立防御信贷风险的法律保护机制。修订与完善《贷款通则》。政府部门要广泛开展社会信用宣传教育,让企业充分认识到银行信贷资产是一种有偿使用的国有资产,企业逃、废银行债务就是一种侵蚀国有资产的违法行为。

4,建立和完善防御信贷风险的企业经营机制。

(二)建立商业银行内部防范信贷风险模式

1.完善资产安全保障制度,确保银行信贷资金营运的安全。避免信贷集中。分散信贷风险。银行往往认为把信贷资金集中投向国有大企业,大项目是最安全的选择。有的甚至总想独揽贷款垄断权。但是在目前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仍然不佳的形势下,导致信贷资产质量下降的重要因素恰恰是国有工商企业。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主体。优先支持是无可非议的,但是从分散金融风险的角度考虑,还是应避免投放过于集中、风险过于集中的弊端;使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巴塞尔协议》要求。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要达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以上和4%以上的比例要求,及时足额提取风险呆账准备金,缴足留足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按规定提足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使其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率逐渐接近和达到国际公约,提高我国商业银行自身抗风险能力和国际地位;探索建立银行主营业务的第三责任保险制度。2.健全企业信息披露制度,解决银行与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首先要以《公司法》、《会计法》、《统计法》等法律为准绳。严格规范企业的会计信息。使企业会计信息处理标准化。银行可以借助社会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有关信息部门,对企业的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进行披露和报告,提高企业信息公开程度,强化企业信息的社会监督和制约;疏通银行信息渠道。银行应全方位疏通信息渠道,建立和完善动态的容量较大的信息管理系统。支持信贷决策:提高银行信息识别能力。一方面尽快改善银行信息识别的技术手段,利用计算机网络和信息软件对信息进行加工、识别和运用,使之与企业的信息技术手段相适应,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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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贷风险控制目标不明确。商业银行缺乏信贷风险与效益整合管理的理念和信贷风险与效益整合管理的机制。表现在信贷管理缺乏清晰的权力责任制度和激励约束制度,当激励不足时信贷人员会选择消极怠工,而激励过分时则容易选择铤而走险。同时,当贷款出现问题时,往往通过所谓信贷委员会的集体负责制度来承担责任,结果是人人负责而人人又不负责,使得责任的追究无从着手,以致在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之间进行单向选择,或是片面追求信贷资产质量,以致信贷业务持续萎缩;或是无视信贷资产风险,盲目发放贷款,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

(2)信贷风险制度执行不力,存在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贷前调查作为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信贷人员做不出有深度的调查,对于企业提供的报表数据轻易采信和运用。二是贷后检查作为风险控制的重点环节,放松对贷款企业的后续管理贷后管理仅限于应付日常制度检查的需要,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造成贷款预警机制失灵。三是没有建立起直观科学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对企业财务指标的风险预警、监控信息体系过于复杂不易于操作。

(3)信贷风险控制广度不够。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缺乏风险全程控制的理念,忽略对风险事前、事中控制。在对客户目标的选择定位、贷款发放、贷后管理和贷款责任等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4)信贷风险控制力度大小失当。在经济杠杆运用上,发放贷款给予一定奖励,清收不良贷款也给予重奖,造成贷款发放数量越大、质量越差则奖励越多,而质量越好却奖励越少的异常机制;该重奖的信贷资产没有得到重奖,不该重奖的信贷资产却因清收了大量不良贷款而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巨大奖励。

2.外因:经营环境风险因素多,制约强度大

(1)政府信贷风险的客观存在。所谓政府信贷风险是指在政府信用的引导下,银行向政府发放的或者向与政府有关联的企业发放的贷款,由于政府行为而使银行面临的坏账风险。它是以市场化的面目出现的,银行可能并未与政府发生直接的信贷关系,但信贷风险的发生却与政府的行为密不可分。

(2)消费信贷的法律环境不完善。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与消费贷款相关的法律不健全。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对出现的问题往往无所适从,风险控制难以落实。

(3)企业财务报表失真及集团客户关联交易问题突出。银行目前遇到的很大困难是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不真实,使得银行的评估办法基本无效。尤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很难审查,由于上市公司大都是部分上市,上市公司的现金流状况说明不了问题,因为他们与集团之间存在着重大关联交易,而集团公司则往往借助多种融资渠道,形成覆盖银行、证券、保险以及上市公司的复杂的企业簇群。这种跨领域的多元化集团运作,增大了公众、监管机构、中介机构的监管难度。而一旦问题爆发,加大银行贷款的风险。

二、应对措施探讨

1.逐步建立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

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征询体系是银行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前提保证。从目前的实际出发,可以分两步走:先在银行内部建立全行性个人客户信用数据库,同时加快建立国内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制度;第二步,由中央银行牵头建立一个股份制个人征信公司,联合金融机构、政法部门、劳动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科研机构等,搜集整理个人收入、信用、犯罪等记录,评估个人信用等级,为发放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提供消费者的资信情况。

2.加快实行浮动贷款利率

人民银行应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利率浮动比率、贷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给商业银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更好地防范风险。

3.加强贷后管理,完善信贷全过程风险控制

(1)规范贷后管理程序和内容。贷后管理包括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的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贷款风险分类、客户维护、有问题贷款处理以及贷款回收和总结评价等。从信用发生到收回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科学的管理程序,明确各环节管理内容和要求,建立考核制度,确保贷后管理程序明确,内容规范,要求具体。

(2)明确贷后管理职责。明确客户部门、信贷管理部门、风险资产管理部门以及法律、财务、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的职责,使各部门之间形成管理合力,避免相互推诿扯皮。理顺经办行与管理行贷后管理关系,明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贷后管理工作。

(3)建立分层次的贷后管理体系。按授信额度、风险程度、管理难度确定直接管理客户对象,对审批的重点客户、跨区域集团客户、系统性客户、行业龙头客户、直接营销客户建立重点管理制度。管理行信贷管理部门风险经理要充分利用人民银行信贷登记系统和本行信贷管理系统,全面了解和掌握客户信息;客户部门要建立重点客户的定期联系协调机制,参与现场检查,组织落实贷后管理内容。

(4)完善风险预警机制。设定科学、有效的风险预警信号,规范贷后检查的频率和内容,前瞻性地发现客户潜在风险并通过风险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在更高层次、更短时间内采取最合适、最有效的风险化解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信贷资产安全。

(5)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违章必究”才能保证“有章必循”。贷后管理流于形式的许多原因就是职责不明,追究不力。要通过设定各责任人贷后管理的“高压线”,对不履行贷后经营管理责任、信贷资产出现风险或出现风险不能及时化解造成损失的必须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4.对集团客户授信风险防范应当做到多方联动、措施及时,从源头、流程和硬件建设上对集团客户进行综合化管理

(1)抓源头。完善集团客户管理制度,收集客户的全面准确资料,理清集团客户内部关联,为准确判定集团客户和确定授信提供信息支持。从客户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制度、经营业绩、行业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将产权明晰、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管理严格规范的优质客户纳入授信视野。

(2)抓流程。将监督管理贯穿在授信业务的全过程,变重放轻管、重贷前轻贷后的点式管理为前后并重的全流程管理模式。加强对集团客户的财务信息的收集和财务活动的监控,将客户的重要资金运用控制在视野之内。

(3)抓硬件。商业银行应进一步提高电子化建设,尽快将客户信息综合汇总,实现全系统客户信息的共享,上下联动的立体型、综合化管理。通过电子化建设,将全系统授信业务的前期调查、复查复核、审查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业务分析、档案管理等环节纳入标准化程序,实现授信业务操作流程的全程电子化控制,克服或减少授信业务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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