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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处罚制度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3-25 08:54:40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员工管理处罚制度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员工管理处罚制度

篇1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建设部《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出境租住公房和参加房改买房问题的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侨务办公室、建委(建设厅):

为了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现对归侨、侨眷职工因私出境租住公房和参加房改买房的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获准因私短期出境仍保留公职的归侨、侨眷职工,可继续租住原公有住房,并按当地标准缴纳房租。

二、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职工,在出境前已经按国家及地方的房改政策规定参加房改买房的,出境定居后,其房产权属不变。

篇2

一、处罚和奖励原则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 10元;

②警告:罚款 5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 30元;

②嘉奖:奖金 1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 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 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 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 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 工作时饮酒;

6) 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7) 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8) 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9) 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0) 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脱岗;

11) 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12) 擅自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3) 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4) 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15) 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16) 工作时干私活;

17) 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18) 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19) 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警告过失

1) 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 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 未经公司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 未经许可,擅自在客房内过夜的(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 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房卡钥匙;

7) 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 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9) 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0) 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1) 违反/拒绝接受酒店/主管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2) 不参加酒店或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定期体检;

13) 违反酒店/国家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4) 为其他员工打卡;

15) 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饮料,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 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 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 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帐单/收据;

5) 欺骗或骚扰客人;

6) 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 在未批准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8) 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9) 拾遗不交,据为已有;

10) 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损害酒店利益;

11) 组织或参与不道德活动;

12) 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3) 偷窃行为;

14) 骚扰、欺辱,危害酒店客人或员工;

15) 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6) 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吸毒等;

17) 违反国家法令;

18) 因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公司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2个月,留店察看3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 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 一贯工作表现良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 拾金不昧;

4)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其他带领员工共同进步的;

嘉奖

1) 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 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酒店的事件的;

3) 在外派工作、有关竞赛或评比中为酒店争得显著荣誉的;

4) 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5) 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三、具体管理办法

(一)、日常管理处罚范围及标准 主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员工所做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工作不足予以纠正,对工作过失予以处罚。

1、一般过失 处罚员工标准5元/处

包括:1)客房卫生打扫不彻底存在的头发、污渍、灰尘及房间用品配备不足等情况。

2)前台存在的不使用礼貌用语,着装不整,物品摆放杂乱、报表不实、发票开具错误等情况。

2、严重过失处罚员工标准20元/处

包括:1)空净客房马桶未刷、布草未换

2)前台未实名登记、挪用备用金或营业款、账务差错、私开客房

(二)、督查管理处罚范围及标准

1、一般过失 处罚员工标准10元/处管理人员20元/处

篇3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是天大的事,在新的安全法出台近二年之际,仍然有不断的电力事故频发,尤其是近期的11.24电力事故,更是让人触目惊心,在电力企业展开的安全教育和宣贯的强大攻势下,不断发生的电力事故,时时在敲响着警钟,为此引发笔者关于安全法制严管与善待的一点思考,和大家一起探讨。

什么是严管和善待?严管就是严格管理。就是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学习中严格进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承担管理责任,做好制度的落实监督和带头执行工作,对于员工严管就是用规章制度来规范行为,用工作标准来规范工作程序,遵守制度,岗位规范,执行岗位标准,把工作作到位,保证工作时间、质量和效率。善待就是要和善对待。善待就是企业要把员工权利赋予员工,要把员工凝聚在一起,为员工创造好工作、学习的环境,提供员工的成长平台。管理者要关心员工的工作状况,学习情况和工作业绩,员工要对自己的岗位有敬畏之心,要对企业有感恩之心。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认真对待自己的岗位,从岗位中获取知识,增长技能,保证岗位工作的完整性和严肃性。

为何要严管?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企业的发展历程可以总结出,一个企业要发展就必须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一个企业要进步就必须严格落实制度,不能让制度成为摆设。企业滑坡,出现问题很大程度上都是制度落实不够严格,员工把制度规范抛之脑后,]有约束就没有规范。每个企业都有制度,为什么不执行,就是没有严管造成的。许多管理人员认为严管会得罪人,让大家不好过,失职以宽,这是没有担当和责任感的表现,如果管理者不严管,企业就不会发展和进步,就会发生不可挽回的安全事故。所以在任何时候,严管是对管理者基本素质的要求,更是企业发展进步的保证。

为何要善待?善待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关爱,是心与心的沟通和回报。每个企业都是员工付出的主体,更是员工的依靠和支撑。所以企业善待员工,为员工提供应得的福利,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学习环境,是体现企业以人为本的根本方式,也是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有效手段 ,会提升员工善待企业的感恩心理。

如何能做到严管与善待?古人云:严是爱,松是害。在企业管理中,严是大爱。“严”字是生产的“保证”,生产必须“严”字当先,“管”字当头。善是基础,严管要发自内心,用心善待员工,培养员工的感恩之心。

首先是严格管理落实制度决不手软,学习制度讲明道理以人为本。企业管理者就是制度的第一执行者,在制定制度过程中,一定要依法有据,一旦制度形成,就要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管理者要带头执行,并要监督员工执行,成为监督者,在保证制度落实方面,决不能够手软。在历次的事故中,如果我们的管理层能够严格执行制度,就能够避免事故的发生。员工能够落实制度,也会避免事故的发生。大家做到严格制度落实不松劲,严格事故惩处不留情不变通,严格检查不手软就可以避免事故发生。在严格管理过程中,人是根本,要组织干部员工学习制度,学懂制度条文,岗位规程流程标准,大家都对工作制度从心里上认同,愿意主动遵守和执行,才能事半功倍。更需要管理者和员工要把制度规定落实在岗位上,行动中,一丝不苟,认真对待。

篇4

________先生/女士:

根据本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第____条第____款的规定,决定终止合同,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

您的一切待遇按照________规定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开除员工的通告范文二

______:

鉴于您在本工地下班期间,外出酗酒闹事,您的行为触犯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并严重损害了本工地名誉和利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并结合本工地的相关规定,决定予以员工开除的处理,截止8月2日预付工资已超出应付工资3500元。 本单位将保留追究你的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通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开除员工的通告范文三

物业部员工xxx(身份证号码:):

鉴于您在无故殴打xCx,辱骂领导,且年龄较大等原因,已不再适合我公司的物业部保洁工作,且您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并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名誉和利益。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相关规定,决定处以公司内通报,并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

请您于20xx年x月x日16时之前到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 我公司将保留追究你的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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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一、各施工单位要配备专门负责安全的主管领导,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单位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部署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安全隐患,各项目部应设有专门的值班人员,负责看护本施工场所需用的物资、器具等,施工人员要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二、对所属施工人员必须全部登记造册,留存身份证件以备查,工地负责人要对本工地所使用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要知根知底,做到心知肚明,防止各类突发事件发生,防止人身伤残等安全事故发生。经常性出入公司的应办理出入证件,无证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公司的办公区域。

三、施工单位要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加油机、配电箱(柜)、食堂、仓库、员工宿舍、施工现场等处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配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注意防潮湿、防高温,并且做到人人会使用。加油机处要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有专人看守,油罐要全部进行掩埋,周围要进行围栏防护隔离,严禁无关人员靠近。

单位消防器材管理不善,损坏、丢失、失效过期、任意乱放挪作他用,对损坏或需要添置的消防设施,单位不能及时更换维修,完好率达不到100%的,给予单位处以200到500元的罚款。

四、施工现场和工人宿舍要留有防火间距,道路上不能有沟、壕或堆放垃圾,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五、加强施工用电管理。施工用电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使用,严禁私自乱拉、乱接临时电线和乱接插座,敷设线路要穿管或者使用线槽,禁止在办公室和宿舍使用高压电器。

六、二级以上动用明火(火灾危险的场所)要事先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安全保卫部门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批准才能予以实施。三级动火(电气焊、切割、喷灯等)施工队要有防范措施,有专人负责,有灭火器材。五级风天气不准实施动火作业,严禁动火时交叉

作业,在进行气割时,氧气瓶和乙炔瓶要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严禁施工人员擅自焚烧垃圾,。

七、电工、焊工、司机等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专用机器设备必须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私自操作,不得随意接近设备危险部位和在设备的空隙间穿行。

八、凡登高作业,在露天距地面2.5米,室内距地面2米以上时,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或系安全绳。梯子、跳板等设施必须牢固、完好,凡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更换或修理好。 凡五级以上大风天,一律不准在野外登高作业。凡患有癫痫病、心脏病、精神病、高血压、低血压、头昏、弱视等疾病的人员,不准从事高空作业和接近机械、电器、动力设备。

九、施工所需用的车辆必须为无“三漏”车辆,并告知驾驶员遵守公司的安全交通规定,听从保安人员的指挥。不准酒后驾车、开快车、疲劳驾驶,车辆必须自配完好的灭火器材。施工单位生活保障用车进出公司要办理通行证,所需拉出去的物资必须开出本单位证明到安全保卫部签字盖章办理出门手续。

十、进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上岗和带情绪工作,更不允许发生打架斗殴、偷盗等治安案件,违者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和施工单位给予一定数额(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十一、各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本工地第一责任人,施工人员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工地负责人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各单位人员要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十三、施工单位职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十四、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可燃物与明火点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对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不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

十五、凡在安全施工中经检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可给予批评和经济处罚:

1、 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 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 发生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上报,而发生事故的

4、 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或嫁祸于人的。

篇6

根据全市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宣传月的工作目标,我们认真制定了活动月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学校内部,我们重点围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学习,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导主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法制教育宣传员等同志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学校的领导亲自挂帅,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校长室为龙头,以教导处为主体,以法制教育教师、班主任为骨干,以少先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学校加强了与当地公安、交通部门的联系,在当地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师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校充分发挥校红领巾广播台、校报、黑板报及手抄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取“通读法律、法规原文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学习的效率,我们由法制教育辅导员有计划的利用活动二的时间,对各班轮流进行辅导;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5月8日,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5月9日,学校进行法制教育主题班报评选活动;5月17日,学校进行了“做守法小公民”手抄报比赛;5月20日,学校开展“做守法小公民”演讲比赛;学校还计划5月26日进行“做守法小公民”法律知识竞赛。

二、团结协作,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随着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增强了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篇7

关键词:银行业;内控建设;防范;操作风险

前言

近年来,国内外银行业经济案件频发,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并造成巨大资金损失,严重威胁着银行和客户的资金安全。从国内银行业看,由于缺乏对操作风险的充分认识,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缺乏有效的内控机制,近年来操作风险也日趋严重。

一、操作风险形成原因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入,银行业务日益多元化、复杂化和国际化,金融机构尤其是基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呈现出“机制功能弱化”的趋势,产生操作风险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风险意识不强

1. 重业务拓展,轻风险管理。表现在一些单位负责人短期行为严重,没有正确处理和把握好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关系,许多营业机构目光局限于完成考核任务,甚至不惜冒着违规操作的风险以实现短期业绩;许多员工在操作岗位上工作却被迫承担了大量营销任务;不少员工自身对操作风险重视不够,风险意识不强,只要领导命令,就惟命是从,对其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2. 重事后管理,轻事前防范。其表现在银行看重的是对已发生或已存在的风险采取事后的管理处罚措施,试图以严历的处罚遏制风险的出现,而对事前的防范和事中的控制措施关注较少,或形同虚设,这种做法充其量只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二)业务学习不到位,执行制度有偏差

随着金融信息化、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和发展,各种理财产品、电子业务等层出不穷,有的管理人员借口业务忙,对规章制度、特别是新的规定不能认真学习,管理松懈,对员工的业务培训也不到位,致使操作人员对新业务不熟悉,潜藏风险隐患;少数员工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对新业务、新制度的学习滞后,对业务流程理解不深不透,典型的是许多产品的创新是先发展业务,后规章制度,并且有些制度本身制订就不够精细,过于理想化,甚至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可操作性较差,再加上操作人员本身理解不深不透,业务素质不高,致使业务发展潜藏很多风险隐患。

(三)查处力度不到位,警示效果不明显

近几次操作风险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多数属于屡查屡犯、屡整难改的顽症,主要原因还是重检查、轻处罚,对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低调处理,强调客观原因,未能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处罚力度不够,因而不能产生有力的警示作用,削弱了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导致一些问题屡查屡犯,直至案件发生。

(四)计算机网络系统不够完善,易形成较大资金风险点

主要表现为硬件及软件、设备及通讯故障、程序错误、计算机等原因造成交易不成功而形成客户及银行资金损失。例如有的银行因通讯故障引起的银行单边帐,形成较大的资金风险。

此外,员工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轮换制度未落实,人事管理中不能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整相关重要岗位人员,使其职务行为中存在较大风险。

二、加强内控建设,构建防范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

篇8

县委常委、副县长赵泽琼任组长,县政府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公安局副局长董金虎任副组长,县消防平安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消防大队大队长刘占发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

二、整治范围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汽车加油加气站(点)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等易燃易爆单位;

(三)建工程和施工工地;

(四)高层、地下建筑;

(五)文物古建筑、风景名胜区等旅游景点;

(六)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七)九小”场所及其他隐患突出的单位或场所。

三、整治措施

严格执法,治理工作中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高压态势,依照“十条刚性措施”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一)未经消防平安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依照《消防法》第五十八条。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平安的予以查封。

(二)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平安入口和消防车道。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经营管理人员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处五日以下拘留。

(三)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四)存在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经营管理人员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处五日以下拘留。

(五)违法使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资料的责令撤除。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对直接负责的经营管理人员处五日以下拘留,不能保证消防平安的予以查封。

(六)违法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或者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人员密集场所的依照《消防法》第六十二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七)违法使用明火、违反禁令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消防法》第六十三条。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八)违反规定设置员工宿舍、留宿人员的立即清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经营管理人员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处五日以下拘留。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九)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装置、使用及线路的设计、铺设、维护不符合消防平安技术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十)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依法提请当地政府予以挂牌督办。

四、工作方法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一)层层发动。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落实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即:组织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设施建设责任、检查考评责任。要结合外地实际。明确排查整治的重点和要求,通过召开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要坚决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火灾隐患排查责任制,把工作任务和责任切实落实到各级政府各部门、落实到每个社会单位、落实到每个环节。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二)单位自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平安主体责任。广泛开展达标建设。各级消防平安重点单位要在显著位置悬挂张贴“四个能力”宣传挂图,各类小场所要悬挂张贴“一懂三会”宣传挂图。要对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通过排查,及时发现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存在问题,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三)全面排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属于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严排细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全面提升“四个能力”建设水平。乡镇政府、社区办要组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和巡防队员、保安队员对辖区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检查到位,不留死角。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四)政府督查。行动期间。对各地消防平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4月28日前,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对外地消防平安工作进行一次督导检查,要将重点集中到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火灾高危场所上来,通过实地督导、现场办公等强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火灾隐患,有效降低外地本辖区火灾风险级别。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一)提高认识。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去冬今春,县遭遇50年以来最严重旱情,风干物燥,各类致火因素显著增多,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时逢“五一”踏青旅游、人流密集高峰,全县火灾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和改善民生的高度,清醒研判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针对防火工作存在单薄环节,组织实施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二)协同防控。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通气会通报整治情况,协调解决部门配合中存在问题;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十条刚性措施”对不符合消防平安条件、严重威胁公共平安的单位和场所,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该关停的必需关停,该取缔的必需取缔。公安局要充分发挥整体合力,组织消防、治安、法制、督察等警种和公安派出所实行多警联动,联合开展行动,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篇9

曾在金融网点遇到这样一幕:一个客户从提包里拿出两万元要开户存款,柜员向他索要身份证件,客户有些急,“我是存款又不是取款,有啥信不着的,我没带证件。”说完,把钱狠狠地摔在柜台上。柜员无奈,用哀求的语气向客户诉苦:“存款实名制这是上级规定,核算中心对每笔业务都监督,不按规定做是要罚分的,知道你是好人,可我也是没办法,不执行要丢饭碗的!”客户对她的解释似乎并不买账,“别唆了,存款还这么多事儿,办不了业务就黄摊算了。”最后,客户气呼呼地摔门而走。在网点,类似这种事情还有许多,送款车没到客户不满意、零钱满足不了需求商贩有意见、大额支付核实有人不理解等等,每当碰到这种情况,个别员工无计可施,就向客户倒起“苦水”来。

深究员工向客户倒“苦水”的原因有三:一是对业务领悟缺少高度。个别员工知道业务如何操作,但不知为什么这样操作,尤其是对根除隐患的条款理解得肤浅,当客户提出质问时,却把管理处罚的“苦水”作为理由向外倒,这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给客户造成许多误解。二是不能换位思考。有位信用卡分期付款客户,每月到期日前都要急匆匆地到网点存款,一日早班前,因银行送款车途中出了故障,网点不能按时营业,客户在柜台前急得团团转,柜员向其倒“苦水”时,客户不仅听不进去,还气得直敲柜台。三是怕承担责任。个别员工存在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遇到客户不满意的事儿,不能站在经营者的角度,向客户解释清楚为什么,而且把责任推给上级,推给制度,通过倒“苦水”来保全自己。

事实证明,遇到难题就向外倒“苦水”会有四大害处:首先,说明自己无能。为客户服务遇到难题,千方百计解决才是,比如那位分期还款的客户,老跑网点费时费力,受理柜员如果建议他用个人网银,客户是不会再生气的。其次,损害银行形象。没原则地向客户倒“苦水”,无形中说明银行管理上有问题,给客户留下不良印象。再次,解决不了客户难题。向客户倒“苦水”其实就是逃避,目的是为了取得客户的同情,达到不做业务的目的,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客户难题,会让客户很反感。最后,泄露银行商业秘密。常倒“苦水”难免失言,会无意中泄露银行秘密,如果管理上再存在漏洞,就很容易让不法分子钻空子,给银行工作埋下隐患。(作者单位:工商银行辽宁葫芦岛滨海支行)

篇10

处罚意味着主体违反了某种受强制保护的规则后的社会代价,或者说是报应的成本。我们现在主要讨论的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罚,即资本对于劳动力的控制的表现形式。

一、劳资关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用人单位处分劳动者的合宪性、合法性、人道性、合理性以及科学性都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作为两个利益并不完全重叠甚至相对对立的利益范畴,实务中的不规范现象亟待解决,这是我国各种使用劳动力的经济实体所面临的共同的人力资源的管理难题。

1、处罚的范围存在的问题。在我国的各类企业中,企业对员工实施罚款司空见惯。

2、处罚的依据存在的问题。《企业职工奖励条例》、《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全民所有制公司职工管理规定》、《关于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实施办法》以及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条款解释的复函作为企业处罚劳动者的依据,但是由于年代久远,其不适应性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3、处罚合理性存在的问题。《奖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但是没有严格的实施界限,企业自由裁量的范围较大,有的企业只是选择性的将这些惩罚措施变通使用,甚至有的企业与行政处罚法中的人身罚,行为罚、申诫罚、经济罚的处罚方式混同,这些模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内部处分条例有着明显的行政痕迹,且各企业中普遍存在奖惩不对称的问题。

4、处罚的程序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但总的来看,我国劳动法律对用人单位如何“依法”制定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的较为简略,对于内部规章制度的调整缺乏一整套的法律规范,如应遵循哪些原则、应包括哪些内容、如何保证法定程序得到遵守、违法责任等问题,我国目前的劳动立法都存在着空白。

5、惩罚的救济存在的问题。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仍然是谋生的手段,而不是可有可无的活动。因此劳动者只能通过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以获得生活的条件。而对于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其不存在谋生的问题,而存在获利与否的问题。

6、处罚的主体存在的问题。劳动者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指法律规定有权设定处罚规章以及执行处罚的主体或部门。

二、缩小处罚范围

首先,因为经济惩罚手段一方面会对员工心理造成冲击,一方面企业和劳动者对当时情景是很难进行举证的,在这种劳资纠纷中,事实很难澄清,容易引起劳资矛盾。其次,本文前面已经分析了企业员工管理处罚系统的具有可替代性的。再次,应当立即让罚款和经济性处罚淡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处罚的范畴,严禁侮辱歧视性的处罚手段。我国劳动法应当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采取罚款和经济性处罚措施。最后,应当吸收行政处罚法的处罚原理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同一个错误行为进行两次处罚,并规定雇员错误免除处罚的期限。

三、再造对劳动者处罚的流程

篇11

处罚意味着主体违反了某种受强制保护的规则后的社会代价,或者说是报应的成本。我们现在主要讨论的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罚,即资本对于劳动力的控制的表现形式。

一、劳资关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用人单位处分劳动者的合宪性、合法性、人道性、合理性以及科学性都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作为两个利益并不完全重叠甚至相对对立的利益范畴,实务中的不规范现象亟待解决,这是我国各种使用劳动力的经济实体所面临的共同的人力资源的管理难题。

1、处罚的范围存在的问题。在我国的各类企业中,企业对员工实施罚款司空见惯。

2、处罚的依据存在的问题。《企业职工奖励条例》、《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全民所有制公司职工管理规定》、《关于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实施办法》以及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条款解释的复函作为企业处罚劳动者的依据,但是由于年代久远,其不适应性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3、处罚合理性存在的问题。《奖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但是没有严格的实施界限,企业自由裁量的范围较大,有的企业只是选择性的将这些惩罚措施变通使用,甚至有的企业与行政处罚法中的人身罚,行为罚、申诫罚、经济罚的处罚方式混同,这些模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内部处分条例有着明显的行政痕迹,且各企业中普遍存在奖惩不对称的问题。

4、处罚的程序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但总的来看,我国劳动法律对用人单位如何“依法”制定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的较为简略,对于内部规章制度的调整缺乏一整套的法律规范,如应遵循哪些原则、应包括哪些内容、如何保证法定程序得到遵守、违法责任等问题,我国目前的劳动立法都存在着空白。

5、惩罚的救济存在的问题。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仍然是谋生的手段,而不是可有可无的活动。因此劳动者只能通过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以获得生活的条件。而对于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其不存在谋生的问题,而存在获利与否的问题。

6、处罚的主体存在的问题。劳动者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指法律规定有权设定处罚规章以及执行处罚的主体或部门。

二、缩小处罚范围

首先,因为经济惩罚手段一方面会对员工心理造成冲击,一方面企业和劳动者对当时情景是很难进行举证的,在这种劳资纠纷中,事实很难澄清,容易引起劳资矛盾。其次,本文前面已经分析了企业员工管理处罚系统的具有可替代性的。再次,应当立即让罚款和经济性处罚淡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处罚的范畴,严禁侮辱歧视性的处罚手段。我国劳动法应当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采取罚款和经济性处罚措施。最后,应当吸收行政处罚法的处罚原理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同一个错误行为进行两次处罚,并规定雇员错误免除处罚的期限。

三、再造对劳动者处罚的流程

逐步取消或者集中收回处罚劳动者的权力战略。首先应改变对劳资矛盾乐观和放纵的态度,贯彻《劳动法》不利于企业发展和生存的想法。有的片面认为《劳动法》只替工人说话不顾企业利益。地方政府不同程度的存在仅考虑企业对地方经济的贡献以及个人的政绩的问题,将劳资关系事实上交给了劳动力市场供求制约以及依赖于企业主的自律,事实上这是非常不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