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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先锋乡四季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xx年11月17日在榆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工商登记注册号为220182NA000085_,其前身是成立于20xx年11月5日的榆树市先锋乡四季蔬菜种植专业协会(榆树市民政局注册登记号为“榆民社复字【20xx】049号”)。合作社地址位于榆树市先锋乡街道,成员出资总额400万元,合作社法人代表王桂波。合作社成立以来,以发展设施农业、栽培反季蔬菜为主要业务,以打造中国北方冬季蔬菜生产基地为目标,以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努力培养吉林省中部粮食生产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棚膜蔬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到目前合作社已在先锋乡民权村建设日光温室62栋,年产各类反季蔬菜20xx吨,增加农民收入200多万元,对满足市场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榆树中国北方冬季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吸纳符合贷款条件人数,带动就业人数和新开发就业岗位
在本合作社62户成员中,符合贷款条件人数10人。目前合作社62栋日光温室和蔬菜大棚中,带动就业人数150人。
三、企业主要产品及市场
榆树市先锋乡四季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主要产品为反季蔬菜,具体品种有春茬黄瓜(西红柿)、秋冬茬西红柿(黄瓜)和冬季叶菜。产品主要市场:春茬黄瓜(西红柿)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三省区的大中小城市;秋冬茬西红柿(黄瓜)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冬季叶菜临近的吉林、黑龙江两省的大中小城市。
四、企业生产能力及技术装备水平
企业生产能力:年产反季蔬菜20xx吨。
技术装备水平:春秋蔬菜大棚一般采用竹木结构或钢筋骨架结构,一年生产两季蔬菜。而日光温室采用半地下钢筋骨架无柱结构,后墙采用4米厚、坡度为45°的土堆,墙内埋设水泥立柱支撑钢筋骨架。两侧山墙采用50厘米红砖,中间填塞防塞材料。本温室保温技术冬季可在室外-30℃情况下不用人工热源可生产叶菜,经济、适用、先进。
五、企业主要竞争对手及所处行业地位
企业主要竞争对手来自两方面:主要是冬春季南方蔬菜和东北地区温室蔬菜。
企业主要竞争优势有两方面:一是本合作社日光温室建设成本低,因此折旧等固定成本低,与东北其他温室蔬菜相比,具有价格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本合作社生产的反季蔬菜采用无公害栽培方式,产品具有质量优势。
六、企业营销策略及渠道
企业营销策略主要采取在黑、吉两省的大中城市的平面媒体广告形式,介绍项目与蔬菜栽培基地情况,让广大经销商认识了解本项目和产品,进而打开市场,待形成规模和市场后,广大经销商会自动到项目区采购经销蔬菜产品。
七、企业近年生产经营状况
到20xx年11月末合作社资产总额达到118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总额881.6万元,流动资产256.7万元,净资产540.5万元,负债总额597.8万元,当年生产反季蔬菜20xx吨,销售收入400万元,净利润240万元。
八、企业基本开户行、帐号
名 称:榆树市先锋乡四季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树支公司 帐 号:22001400100055005025
九、本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期限、用途、还款来源和资产抵押情况
榆树市先锋乡四季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本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为200万元,期限2年,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还款来源主要用温室经营即反季蔬菜生产的利润。贷款业户用其闲置房产或已建成的温室或大棚做抵押物。
十、企业生产经营宗旨及发展方向
榆树市先锋乡四季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发展设施农业、栽培反季蔬菜为主要业务,以打造中国北方冬季蔬菜生产基地为目标,以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努力培养吉林省中部粮食主产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棚膜蔬菜,以对满足市场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榆树中国北方冬季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合作社以无公害化、自动化为发展方向,探讨反季蔬菜栽培新工艺,发展现代化设施农业。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系**镇***,年龄**岁,民族**族,籍贯****,学历****,个人公积金账号:********,现购买自住住房,房屋坐落在:******住宿区,面积*****平方米,一次性须交房款****万元,因资金不足,需向贵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期限****年。
申请人愿意遵守相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并愿意用贷款所购的房产进行抵押。若不履约,同意你中心(管理部)及委托的贷款银行处理变卖抵押物和扣划承诺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申请人:**(手印)
20xx年6月30日
个人贷款申请书3 xx银行xx市xx分(支)行:
我叫(),性别(),今年()岁,()婚,身份证号是(),职业为(),月均收入()。我为人诚实,恪守信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现因()需要资金()元,而自有资金只有()元,距实现()目标还差()元。现经家庭主要成员和保证人()(性别(),()岁,家住())协商一致,特向贵行申请保证担保贷款()元,作为()之用。本人已在贵行开有储蓄账户,账号为(),且此次贷款由具有正常经济收入和偿还能力的()提供保证,借款期限()年,并保证按季(月)交息,期限内还清本金。如果到期本人无法还清所欠款项,本人会接受贵单位(行)的所有合法催收措施及其他与还款有关的合理事项,直至还清为止,本人及保证人家庭均无异议。上述申请,望批复。
申请人(签字及手印):
家庭成员:
2、单位对个人的证明;
3、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4、借款人户口复印件(原件);
5、(1)购买100%的产权,需带“优惠售房审批表”复印件,同时填写“乌鲁木齐市职工个人住房贷款产权权益抵押证明书”;
(2)购买33%的产权,需带“全产权补差计算表”复印件,同时附借款人67%的私房产权证复印件;
(3)购安居房(经济适用房),需带安居工程住宅(经济适用书)预销售合同复印件及原件。
6、借款人已交购房款30%以上的收款收据复印件;
7、单位应将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汇交、支取、贷款情况以及售房款帐户帐号写一总证明。
借款人所在单位应注意三点:
1、本单位所有借款人借款总额不得超过本单位借款当月住房公积金总额的80%;
2、个人借款不得超过购房款(100%产权或33%产权)的70%,最多不超过两万元。购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可适当增加贷款额度。
3、贷款金额保留到100位整数。如某职工需贷款17872.33元,应为17800元,剩余72.33元可由职工个人自筹交足。
职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书
乌鲁木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本人是
单位的职工,经批准购买本单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
路
号
第
栋
单元
层
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价为
元。现已交房款
元,尚缺
元。根据《乌鲁木齐市职工个人购、建房抵押(委托)贷款《修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人符合申请贷款条件,现申请购房贷款
元,期限
年,本人愿以按月等额均还方式按期还本付息。每月由单位从工资中扣还贷款本息
元,并以所购房产作抵押,由我所在单位提供担保,请审查批准。
借款申请人:
年
月
日
证
明
乌鲁木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系我单位职工,夫妻双方月收入其中男方(女方)
元,该同志已参加我单位房改,并已交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帐号为
,截止年月公积金余额为
元。我单位愿为该同志担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 位 证 明
乌鲁木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我单位截止
年
月住房公积金余额
元,已有
名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
元。现有
名职工需申请住房抵押贷款
元,借款人已自筹购房款
元,占购房款总额的
%。以上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可转入我单位售房款帐户,售房款帐号为
。同时,我单位保证职工个人贷款总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总额的80%。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贷款买车所需以下资料:
《个人贷款申请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湾同胞往来通行证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长期居住证明;个人收入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家庭收入或财产证明;由汽车经销商出具的购车意向证明;贷款买车首付证明;以所购车辆抵押以外的方式进行担保的,提供担保的有关材料,包括质押的权利凭证、抵押房地产权属证明和评估证明、第三方保证的意向书等;如借款所购车辆为商用车,还需提供所购车辆可合法用于运营的证明,如车辆挂靠运输车队的挂靠协议、租赁协议等;借款所购车辆为二手车,还需提供购车意向证明、建设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车辆评估报告书;车辆出卖人的车辆产权证明、所交易车辆《机动车辆登记证》、车辆年检证明等。
(来源:文章屋网 )
第二条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个人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时,其不足部分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的两种贷款之总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参加住房公积金,并按时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第四条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受市房委会委托承办房改金融业务,在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后,承办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
第二章 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 贷款的对象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对象是我市按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的职工。
第六条 贷款条件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市工作的职工,具有有效居留身份,持有效身份证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购买住房,并已签订购房合同;
3.已交纳30%以上的首期购房款;
4.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售房单位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同意作为偿还贷款本息的保证人,售房单位负责将借款申请人所购房产的合同原件或土地房屋权属证书,送交银行抵押保管;
6.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借款人应向银行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2.有关借款人经济收入的证明;
3.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
4.住房公积金专柜提供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的对帐单;
5.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八条 贷款额度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购房款的70%,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公布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住房商业性贷款补足。
第九条 贷款期限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期限根据个人贷款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和住房商业性贷款期限一致。
第十条 贷款利率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商业性贷款利率,分别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十一条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程序
1.借款人向受托银行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书,并同时提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要求的证明材料。
2.住房商业性贷款由受理银行审查同意,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借贷双方签订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房产保险等。所有手续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要求。
3.借款人必须将所购住房的合同原件或土地房屋权属证书交由贷款受理银行保管。
第十二条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分为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人必须为同一银行,其发生日必须为同一天。借款人必须按贷款合同规定,向贷款银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该组合贷款的第一受益人。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由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所在银行调拨至贷款银行。住房公积金所在银行应在5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划转至办理组合贷款银行。
第十四条 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银行应在每月收到贷款本息后,按约定时间,将其中应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转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帐户。
第十五条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合同签订后,贷款银行应当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贷款金额用转帐方式划转至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第五章 贷款抵押、保险及保证
第十六条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应将所购住房抵押,并向市土地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第十七条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抵押所购住房必须在借贷前一次性办理抵押房产的保险,保险期不短于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抵押人在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时应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人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第十八条 借款人没有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合同约定履行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义务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归还贷款本息的责任或按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置。
第十九条 借款人承担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房产保险的费用。
第六章 贷款的偿还
第二十条 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本息均还和月均(递减)偿还的方式,由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办理还款,每月还本付息的数额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一条 贷款期内,借款人因非正常原因停止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自停缴的当月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部分改按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计息。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应恪守信用,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有权收取逾期利息,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抵押房产进行折价拍卖、变买及追索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等措施。
1.借款人未按约定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
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按时还本付息,经催收无效的;
3.借款人未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书面同意,将抵押房产转让、出租、赠与、改建或重复抵押造成银行抵押权丧失的;
4.借款人还款能力或保证人担保能力降低,从而影响贷款按时还本付息的;
5.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赠人;
6.借款人死亡而继承人或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义务或出现本条所列情况的;
7.借款人提供虚假手续造成贷款损失的,保证人要承担其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对抵押物进行处置时,应采取转让、拍卖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如果要求解除或改变原合同内容,须书面通知对方,在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一、引言
小额贷款(MicroCredit)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为广大工商个体户、小作坊、小业主。贷款的金额一般为2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小额贷款作为完善信贷金融体系、增强金融市场功能的有益补充,成为了解决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难题、帮扶个人创业带动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渠道,正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本文就小额贷款、小额贷款利率、小额贷款方式、发展分析等,作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二、小额贷款
个人要办理银行小额贷款,一是符合银行的基本规定,二是要按银行贷款流程办。
(一)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贷款额度:借款人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第三方保证或具有一定信用资格后,银行核定借款人相应的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质押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提供的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抵押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信用额度和保证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确定。
3.贷款期限:抵押额度的有效期最长为5年;质押额度的有效期届满日不超过质押权利到期日,最长不超过5年;信用额度和保证额度的有效期为2年。额度有效期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借款人同时申请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中两种以上额度的,建设银行按照期限最短的额度核定借款人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额度有效期。额度有效期截止后不允许继续支用剩余额度。
4.贷款利率:按照建设银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5.担保方式:以建设银行认可的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信用的方式。
6.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证明材料
(3)借款人贷款偿还能力证明材料。如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保险单。
(4)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5)借款人获得保证额度所需的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6)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
(7)社会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的评估报告
(8)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二)办理流程
1)受理。经办人员向客户介绍建设银行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申请条件、期限、利率、担保、还款方式、办理程序、违约处理及需要借款人承担的各项费用等情况,对借款人的借款条件、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调查。调查人员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合理的手段对客户提交材料的内容真实性进行调查,评价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3)审批。由有权审批人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抵押情况、质押情况和保证情况,最终审批确定客户的综合授信额度和额度有效期。
4)发放。在落实了放款条件后。客户根据用款需求,随时向银行申请支用额度。
5)贷后管理。贷款行应按照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及保证人的收入状况、贷款的使用情况、抵(质)押物价值变化及性能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要有书面记录,并归档保存。实行保证或信用方式的应对保证人或借款人的信用和代偿能力进行监督,并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提供协助。
6)贷款回收。贷款行根据借贷双方在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日期,从约定的还款账户中扣收。借款人也可以到贷款行营业网点偿还贷款。
三、小额贷款利率
一定期限内利息与贷款资金总额的比率,是贷款价格的表达形式。即:利率=利息额/贷款本金;利率分为日利率、月利率、年度利率。
(1)基准利率。基准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参照作用的利率,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可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之一,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融资者衡量融资成本,投资者计算投资收益,以及管理层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客观上都要求有一个普遍公认的基准利率水平作参考。
(2)三原则性。三原则性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
四、小额贷款方式
小额贷款方式主要有:教育助学贷款、个人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汽车贷款等。
(一)教育助学贷款
教育助学贷款是向个人客户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就读国内小学、中学、大学或已批准在境外就读中学、大学及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所需学杂费用的人民币消费贷款。
(1)特点:贷款期限长,还款方式灵活,借款主体多样,满足学生家长培养、教育孩子的资金需求。
1)款期限长:最长期限可达 10 年。
2)还款期限灵活:首期还款可选择从贷款支用的次季(月)起偿还,或从受教育期结束、有经济收入开始偿还,充分考虑客户实际需求。
3)借款主体多样:年满 18 周岁的受教育者可由本人申请,或由其直系亲属、监护人申请。
(2)适用对象:借款人应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的住址,年满 18 周岁的受教育者可由本人申请或由其直系亲属、监护人申请;未年满 18 周岁的须由其直系亲属、监护人申请,申请人应信誉良好,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直系亲属、监护人申请的,须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3)贷款额度和期限:放贷额度(1万-100万) 放贷地区(全国) 期限(1-10年)
(4)贷款利率:月利率0.8%
(5)申请材料:个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复印件;受教育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就读境外学校的须出示受教育人的护照或通行证复印件。
(二)个人贷款
个人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1)特点:针对性强,还款方式灵活。
1)针对性强:为个人户量身定做,多方面满足个人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
2)还款方式灵活:实行最高贷款余额管理,可选择不同的方式还款。
(2)适用对象: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稳定的合法收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3)贷款额度和期限:放贷额度(1万-100万) 放贷地区(全国) 期限(1-10年)
(4)贷款利率:月利率0.8%
(5)申请材料: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工作证明或者收入证明。
(三)个体工商户贷款
个体工商户贷款是指本网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体工商户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1)特点:针对性强,还款方式灵活。
1)针对性强:为个体工商户量身定做,多方面满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
2)还款方式灵活:实行最高贷款余额管理,可选择不同的方式还款。
(3)适用对象: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并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固定经营场所的自然人。
(4)贷款额度和期限:放贷额度(1万-100万)放贷地区(全国)期限(1-10年)。
(5)贷款利率:月利率0.8%
(6)申请材料: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四)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指本公司向个人发放的不限定具体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贷款起贷金额 10000 元。
(1)贷款特点:用款灵活期限较长,用途广泛。
1)用款灵活:在合同约定期限和额度内,随借随还,即用即支,不再需要逐笔审批。
2)期限较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0年。
3)用途广泛:可满足借款人在旅游、装修、健美、购买消费用品等多种消费资金需求。
(2)适用对象: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能提供有效担保、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居民。
(3)币种和期限:贷款币种为人民币。贷款期限可达10年。
(4)贷款利率:月利率0.8%
(5)申请材料: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地址证明;职业和收入证明等复印件。
(五)个人汽车贷款
个人汽车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一手汽车(含自用车、商用车,二手车)的贷款。其中自用车是指借款人购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商用车是指借款人购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
(1)特点:有利于提高借款人的生活品质。
(2)提升生活品质:有利于减轻借款人近期消费资金压力,提升借款人生活品质。
(3)适用对象:具有,有效身份证、固定住址、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
(4)贷款额度和期限:放贷额度(1万-100万) 放贷地区(全国) 期限(1-10年)
(5)贷款利率:月利率0.8%
(6)申请材料:贷款申请书、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有关收入证明的复印件,以及银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五、发展分析
小额贷款作为金融服务业务,应严格与义务扶贫区分开来,所针对的服务对象也应是有一定还贷能力,即有持续收入能力的群体,以确保小额贷款的可持续发展。
(1)促进市场化。在完善小额信贷制度及金融体系的同时逐步放宽政策,鼓励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参与进来,扩宽资金来源渠道,推动城镇和农村金融体系完善与可持续发展。
(2)创新抵押方式。基于国情及民众现状进行创新,寻找出适合民众的新的抵押方式,例如,有形(私有)财产(房屋、土地、汽车(船)等)和无形(私有)财产(知识产权、专利)等抵押。
(3)推广小额贷款。应针对不同地区民众的需求推广小额信贷业务、扩大贷款使用范围,使城镇和农村金融真正全面覆盖所有地区,面向全体城镇和农村居民。
(4)提高服务水平。通过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与业务实施制度改革,以及提供在岗职业培训和就业培训等措施,切实提高贷款服务质量、简化贷款办理手续。
六、结束语
虽然我国小额贷款行业还依然存在种种问题,但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体制保障的逐步健全,专业信贷机构和服务的涌现,小额贷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中,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资料:
[1]宏观经济下滑明显小贷市场利率下降.资金项目网.2012.08.15.
Abstract:It is one of important links to solve the three-key problems in rural areas of China that rural financial reforms should be implemented in order to realize urban-rural integration gradually. Since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 heavily depends on the funding sources, it is a key channel to develop microcredit business to break the bottleneck of funding shortage. The paper attempts to analyze the importance and status quo of microcredit in rural areas of China based on the theoretical roots at home and abroad. And then it provides some practical evidence on restrictive factors that affected the microcredit in rural area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funding supply and demand. Finally, feasible measures are suggested accordingly.
Key words:Microcredit,Rural Finance,Restrictive Factors
中图分类号:F832.3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09)05-0074-04
自1993年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将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小额信贷引入中国以来,先后在6个县开展了小额信贷并成立了“扶贫经济合作社”。农村小额信贷在中国开始发展。2005年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项目全面展开,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只贷不存”的商业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民间资本进入小额信贷市场;2006年,银监会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2007年银监会批准设立乡村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在五个试点省已成立7家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已有5家公司实现盈利,利润共计560.93万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7579.83万元,占贷款余额的57.4%。小额贷款越来越得到国内业界的重视。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在效仿GB(Grameen Bank)模式基础上形成了自身特点,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和瓶颈,下文将对此进行针对性地阐释,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一、小额信贷的内涵与特点
学术界对小额信贷(Microcredit)没有统一的界定,从国际流行观点看,小额信贷是指向低收入群体和微型企业提供额度较小的持续信贷服务,借以帮助贫困者增加收入、摆脱贫困生活,具有金融和社会双重属性。与包括储蓄保险、支付等多种金融服务的微型金融相比,狭义的小额信贷仅限于信贷业务。本文中的小额信贷是从广义上界定的,即可外延至微型金融。
同一般商业信贷相比,小额信贷在经营目标、客户特点、产品特点和贷款方式等方面具有面向特殊群体的优势和特点。另外,小额信贷的信贷服务活动还具有持续性特点,只要客户能够按时偿还贷款,就可以持续地得到小额信贷机构的信贷资金支持。小额信贷正常运作的基本机制是建立一种客户主动还款的激励机制:即首先要使中低收入群体和微小型企业能够降低交易成本且很方便地享受到服务;其次,正向激励守信者,给予守信者获得重复
贷款的机会,并且因获得信用升级而得到更大额度贷款;最后可为老客户和守信客户提供一定的利率优惠。
二、小额信贷的国内外研究综述
小额信贷作为一种金融扶贫手段,在国外开展的时间较早、服务范围较大,并且也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因此,国外学者对小额信贷的研究也相对成熟。小额信贷是在发展中国家实践中产生。1976年孟加拉国银行家・尤努斯(Muhammad Unus)开创小组联保模式的小额信贷实验项目,并于1983年注册成为正规的乡村银行格莱姆银行(Grameen Bank),服务于全国64个地区68000个村,还款率高达97%,成为世界闻名的GB模式。2006年,因其对小额信贷开创性的理论贡献和成功实践、数十年为贫困者提供小额贷款,解决贫困问题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从而使小额信贷成为世界范围内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约束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1984年约翰・海什(John Hatch)在乌干达创立小额贷款的村银行模式(Village Banking),1996年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开创小额信贷的个人贷款模式(Individual Model),玻利维亚阳光银行则采取了上述三种模式的混合式。这四种模式在实践中比较有影响力。另外,麦金农(R.J.Mckinnon 1988)和肖(E.S.Show 1988)从落后经济中普遍存在金融市场割裂和金融抑制现象方面为开展小额信贷提供了理论依据,认为小额信贷是突破金融抑制现象,为中小企业和农户贷款的主要途径之一;杰弗里・泊优和罗宾・杨(Jeffery Poyo & Robin Young 1999)对拉美国家小额信贷业务正规化问题进行了剖析,认为小额信贷在拉美国家已经逐步走向商业化,许多实施小额信贷的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 NGO)已经转变为正规金融,从而使得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普雷(Pulley 1980)还从动态激励机制方面探讨了小额信贷的风险防范问题,认为有效的激励机制是防范小额信贷风险,并使其可持续运作的主要动力等。
从国内看,小额信贷并非新鲜事物,早在1949年建国之初就已有之,于1993年重新得以研究,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关注,小额信贷越来越得到国内业界的重视。国内学者杜晓山(2004)描述了中国小额信贷的实践历程,将小额信贷在中国的发展的十年分为三个阶段,认为由于外部环境的影响,小额信贷在中国成功的经验少,而失败的教训多;巴曙松(2005)对国际上小额信贷发展模式进行对比分析,将其分为制度主义和福利主义两种类型,并认为国内小额信贷操作上采用“政府+银行+扶贫合作社”三线一体的运作模式,政府直接参与是一个突出特征;林毅夫(2007)从宏观经济发展角度,提出了发展小额信贷组织等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农户;另外,
汤敏(2003)也分析了农村信用社提供农户小额信贷的优势,认为其具有地域优势和农户信息获取优势等。
三、小额信贷的效应分析
从小额信贷的起源、发展来看,一般集中于满足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其对促进农业生产、扶持农村弱势群体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可扩大农户生产可能性边界,促进消费增长。如图1所示。其中,横轴X1和纵轴X2分别代表两种商品,L0 代表初期的生产可能性边界(预算线),L1代表农户获得小额信贷后的生产可能性边界。农户可能因为缺乏资金而达不到生产可能性边界,此时农户是帕累托低效率,存在帕累托改进,小额信贷可使其获得帕累托改进。农户获得小额信贷后,可用这部分资金购买原本无力购买的化肥、种子或者农药等,从而优化生产条件,到达生产可能性边界。若农户由于缺乏资金,使得原有生产条件恶劣,起初其生产可能性边界仅是L0。当农户获得小额信贷以后,农户的生产条件改善,有更多的资金可以投入生产,使其生产可能性边界向外扩张到L1,到达更高的无差异曲线,从而提高其原有的效用水平。另外,根据边际消费倾向(MPC)递减规律,与富人比较,穷人的MPC更大,所以当穷人获得小额信贷后,其消费意愿会远远大于富人获得这笔贷款后的消费意愿。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村小额信贷的投放会促使农户进行更多的消费。
其次, 缓解农村金融市场的货币供需矛盾。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农村依然处于传统农业生产阶段,农作物主要靠大量廉价劳动力,而尚未形成机器化大生产,农民通过种植农作物只能获取微薄的收入。然而商业银行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企业,其经营理念要求理性商业银行将资金投放到可以获得较高收益的大城市,而不是偏远贫穷的农村。受此趋利动机的影响,各银行在农村吸收存款后,会将这部分资金投放到经济发达地区,从而造成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引致农村金融市场的货币供需不均衡。而小额信贷通过对农户提供信贷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金融市场的货币供需矛盾。
最后,增加农民收入。获取小额信贷可使农户改善现有生产条件,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农户会获得更多收入。孙若梅(2008)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结论,即小额信贷对增加农户收入有积极作用,穷人获得进入信贷市场的机会,将贷款用于创收活动以增加利润收入。在中国,因为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偏低,导致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失。为了获取较高收入,大量农民涌入城市,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小额信贷使农民收入提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劳动力流失。另外,当货币供给一定的情况下,小额信贷向农村投放还会改善贫困农村与城市之间信贷分配不均现象,加快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
四、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制约因素分析
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开展对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起了重要作用,使农民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但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也遇到了一些障碍,归结起来可以概括为供需两方面。
首先,小额信贷的资金供给不足、资金覆盖面仍相对较窄。各类金融机构资金不足是制约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瓶颈之一,由于农村资金分流严重,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在农村吸收的大量存款基本流向城市,致使农村金融机构变成为城市发展提供资金的储蓄所。另外,中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数量减少。根据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末,全国有2868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机构,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7%。同期,全国县域金融机构的网点数为12.4万个,比2004年减少9811个。 近年来四大商业银行的网点陆续从县域撤并,部分农村金融机构也将信贷业务转向城市,致使部分农村地区出现金融服务空白。
其次,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人员素质差,职员利用职务获取“灰色收入”。中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员工少,提供服务质量低,制约了小额信贷的发展。根据央行网站数据统计,河南省济源市各农村信用社每万人农业人口不足1名信贷员,致使信用社对农户的跟踪调查和信用评定及年审、换证等工作难以有效实施,更造成信用社在产品创新方面落后,业务单一,效率水平低。由于农信社提供的小额信贷利率远低于民间借贷,许多缺乏资金的农户都想通过获取小额信贷实现增产增收,造成小额信贷供不应求。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农信社职员利用职务之便将资金贷放给那些贿赂他们的农户,从而直接损害其他农户利益,农民不仅没有享受到国家支农政策的好处,反而因此受损。另外,这种行为还间接导致小额信贷缓解信贷资金分配不均能力下降,不利于农村经济整体发展。
最后,农户小额信贷利用效率偏低。一方面,获取贷款困难,农户很难找到小额信贷担保人。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在发放小额贷款时,除一些具有信用等级的农户外,普通农户还需要寻找一个公职人员或固定收入人员担保。那些与固定收入人员有关系的农户经常能得到贷款,而没有关系的则很难,从而造成了现实中的分配不均。例如,根据济源市农村信用社调查数据发现,总体而言,济源市农村贷款村占60%,贷款户占到50%,其中只有2个村被评为信用村,占贷款村数的0.64%;1500多户被评为信用户,占贷款总户数的2.23%;同时,在农村能满足担保人要求的只有公办教师或村委会人员,人数少且其中又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愿意为此承担风险。
另一方面,贷款额度过少,与农业生产周期脱节。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目标已经从扶贫扩展到帮助农民奔小康。对于一些农村规模产业来讲,贷款额度过少,将影响资金链的持续性,特别是对一些农业生产周期较长的项目来说,贷款额度多少直接影响正常农业生产,从而影响农民收益。例如,河南济源市信用联社规定,山区农户贷款额度为3000-5000元,平原地区贷款额度为1-2万元,贷款期限一般是3-12个月。但是,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资金需求也越来越大,诸如承包果园、建蔬菜大棚、现代化养殖场、农产品加工的资金投入一般都在5万元以上,现有贷款额度难以满足农户需要。同时,由于现代农业已打破传统农业的春种秋收模式,向反季节、长周期发展,一些特色农业生产周期多在1-3年左右,导致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形成脱节现象。此外,农户自身信用度不高,因担保人法律知识薄弱导致担保纠纷问题不断,以及农村小额信贷在产品创新上的局限性都是制约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因素。
五、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建议
现阶段,农民希望利用小额信贷解决资金短缺,增加收入的愿望日益强烈。迫切需要完善农村小额信贷制度,以充分发挥小额信贷的作用。
首先,提高信贷人员素质,大力推行农户贷款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发动信贷人员深入农户,调查实际情况,了解农民对贷款的使用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农户经济档案,利用信用社广泛的社会联系优势,为农民提供信息、技术和咨询服务,当好农民致富的参谋。加大创新力度,推行农户贷款证,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贷款,使农户贷款证成为农民贷款的绿卡,使信贷人员真正为农民服务,树立其良好形象。
其次,提高贷款额度,营造健康信贷环境。根据对百户贷款农民的调查显示,70%的农户希望改革现有抵押和质押贷款的方式,可用农作物、农产品、承包的土地使用权等作为抵押以获得更大额度贷款。一方面,考虑到农作物、农产品受自然环境影响的因素,现阶段可通过扩大抵押品范围以扩大可贷农户范围,争取每一户都能得到信贷资金,解决农业生产周期脱节问题。另一方面,建立有效管理体制,抑制农信社职员的寻租行为,减少担保纠纷现象,建立小额贷款健康运行的金融环境。
再次,建立科学规范的还款监测系统,减少不良贷款率,提高贷款的使用效率。主要是加大对农户借款人和贷款人的监督力度,建立合理的信用评级体系,从借出到收回形成一个有效的还款监测系统。一方面,严格农户信用调查,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确保贷出后能及时收回,通过农户贷款知识培训,强化信用意识和贷款使用规则方面的知识;另一方面,对信贷人员进行监督,一般是对其经手的业务进行审查,规定员工不允许向其亲属或者关系人员贷款,如需贷款必须出具贷款申请书,写明用途,必要时需要员工出具连带责任担保,同时还要防范员工发放贷款考察失误的问题。
第四,赋予优势项目优先权。加强对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业和农产品信贷投入,特别是支持高科技农业、特色农业、订单农业和创汇农业及农副产品的深加工项目,促进农业产业化建设。如把支持粮、棉、油等基本农作物始终放在突出位置,突破“春贷秋收”传统模式,按照产业周期、性质和特点,放宽农民小额贷款还贷时间;逐渐增加信贷投量数额,扩大发放范围,放宽贷款额度限制;并根据市场需要,调整信贷投放渠道,积极支持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市场需要、效益好、销路广的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业发展的质量,增加农民的收入。
最后,国家政府的扶持。小额信贷的发展离不开国家政府扶持,国家已制定一些相关政策,加强对农村小额信贷机构资金投入。对信贷资金不足的农村地区,央行要积极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引导辖区金融机构重点支持,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发展贸工农一体化的现代农业。
总之,农村小额信贷是中国破解“三农”问题必不可少的渠道之一,农村小额信贷亟待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我们在肯定其发展的同时,更要认清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尚不发达的事实,从而从实际出发,解决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中的各种疑难杂症,从而推进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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