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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成立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导全镇各类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工作。
2、落实包保责任制,对所有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落实包保,做到村书记、包村镇干、联系村班子成员“三位一体”,全面把关。
3、各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负主体责任,并确定专人负责防控物资管理使用、环境卫生清理、场所消毒、人员健康检查、信息登记统计上报等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有序复工
1、各企业要制定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落实防控措施、备好防控物资、明确工作职责。
2、实行复工复产报批制度,防控准备条件成熟且必需开工的企业要主动向镇政府提出复工书面申请,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由镇统一组织审查验收,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复工。
三、备足防控物资,强化保障
1、防控物资准备。各复工企业积极筹备口罩、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温度计等防控物资。
2、防控场所准备。生产车间及厂区的食堂、宿舍应符合防控要求。
四、落实防控措施,规范管理
1、复工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对每位员工春节期间的旅居史如实登记。
组长:
副组长:
二、包保镇级领导要按照责任分工,把做好疫情防控作为企业复工的前提和保障,监督、指导企业抓好《指南》的贯彻执行,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企业复工复产的各个环节。
三、包保镇级领导要深入企业开展督导、检查,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成立防疫工作小组,细化防控方案,做好复工验收、人员排查、体温监测、外来人员登记、隔离管理、错峰排班、安全用餐、科学防护、宣教培训、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商贸、服务业企业等做好运营管理、环境卫生、清洁消毒、个人健康防护等工作。
四、各部门要按照包保分工,主动对接包保镇级领导,积极开展企业防控包保工作。
五、镇级领导包保的企业,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部纳入包保,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企。
六、包保镇级领导要采取现场办公、抽查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工作。要注重条块结合,既要督导落实企业防控管理责任,又要督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七、落实好派驻企业联络员制度,督导、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指南》各项防控措施,为镇级领导服务包保企业提供参考意见。
2020年2月20至3月20日。
二、指导服务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
三、指导服务内容
(一)政府层面:
1.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朝鲁书记、俊海省长和靖平常务副省长就贯彻落实1月23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批示要求情况;贯彻落实2月1日朝鲁书记到省应急管理厅调研慰问时强调的“保防控、保民生、保安全”的“三保”要求、2月3日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2月1日全省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视频会议、2月8日调度全省铁路机场防疫和企业开工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情况。
2.各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指南及责任、措施落实情况,坚决防止不担当不作为,力戒形式主义、。
3.突出危化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和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组织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项应急准备情况。
(二)企业层面:
1.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是否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是否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是否将疫情防控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是否明确到专人负责,企业所有工作人员每日进厂前是否进行体温测量、从进厂到离厂的整个过程中是否全程佩戴口罩,工作区域每日是否坚持定时消毒,人员就餐是否采取分餐制或者分批散坐就餐等措施。
2.落实复工复产安全检查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政府有关复工复产的标准、规范和程序,是否制定并落实企业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在岗在位,是否开展复工复产安全动员、安全教育,是否对新员工开展安全培训,是否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检修,是否对电气线路、消防安全、高危工艺、危险化学品储存与使用等进行系统检查等。
3.落实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道路交通方面,加强对大客车的全程监控,坚决避免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证运营、报废车运营等情况;强化重点路段的清理和管控,突出急弯陡坡、桥梁涵洞、平交道口、冰冻积雪多发等重点路段风险排查整治。消防安全方面,以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强巡查检查和宣传提示,保证消防通道顺畅,提升广大群众避险、逃生和自救能力。城市燃气方面,加大投入,加快改造老化管道,全面推广应用24小时在线预警监测系统,引导居民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危化品方面,加大对危化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装置是否正常投用的排查整治力度。烟花爆竹方面,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和违法存放等行为。建筑施工方面,要以防坍塌、防高空坠落等为重点,深入轨道交通、人员密集型建筑、管线管廊等一线排查隐患。
四、指导服务方式
主要采取现场指导服务、综合情况调度、建立微信工作群、远程视频指导、远程视频数据监控和鼓励企业内部职工、社会知情群众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紧盯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点,做到问题找准、措施精准、监管瞄准。
五、组织领导分工
市安委会成立指导服务工作组,由市应急管理局1名领导带队,抽调相关部门专业干部参加。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指导服务工作组要加强对各乡镇、部门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防范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督导检查,不层层听取汇报,多采取暗访,多现场办公,多解决问题,切实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
为做好企业复工应对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企业复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领导组负责统筹安排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强化网格管理,从镇经发办、安办、建设办、农办抽调人员,落实包保责任,具体负责对企业复工的巡查及验收工作。
二、强化企业复工监管
(一)复工时间
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复工验收工作自2020年2月6日起开始。
(二)复工验收程序
1.企业复工前,应至少提前48小时向镇政府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出具复工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含企业、员工交通工具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其中外来车辆进入管控参照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印发的《关于外来运输车辆管理暂定工作方案》执行)、上岗员工花名册、《承诺书》(承诺:拟上岗员工两周内无疫情重点地区及较重地区往来史、与疫情重点地区及较重地区人员接触史、肺炎病例接触史)作为报告附件。同时企业的复工计划和复工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报送县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严格按照“九个必须”要求,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详见附件2)。
2.经网格监管小组现场验收,填写镇企业复工验收登记表,对各项内容留有影像资料存档,签署初验收意见并上报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提前复工的,须上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
(三)现场验收及日常检查内容
1.复工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编制情况(含企业员工交通工
具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2.复工人员花名册;
3.复工承诺书落实情况;
4.企业疫情检查点落实情况;
5.物资储备落实情况;
6.进出场人员、车辆登记台账(含体温检测);
7.厂区消毒台账;
8.员工防护措施佩戴情况;
9.废弃口罩收集处置情况;
10.防控知识宣传;
11.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要求。
三、细化工作要求
一、成立镇“干部入企”企业复工复产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长:xx镇长
副组长:xx副镇长
成员:xx
二、服务对象
全镇各类工业企业
三、工作任务
(一)督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服务辖区各类工业企业,宣讲应对疫情惠企政策措施。
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难点问题。
(三)督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做到符合条件能复尽复,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复。
(四)企业复工后按照疫情防控方案,做好监督落实
四、复工复产时间
2020年2月10日起启动我镇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五、复工复产基本原则
按照“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重点培育企业”优先,分批分次的原则,对能够实行封闭管理和半封闭管理的企业和对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或者对本地经济贡献大的企业优先安排复工。
复工企业要坚持“精准复工和生产人员最少化”原则,优先组织核心岗位、关键岗位、一线岗位的职工投入生产,其他部门可延后上班或轮流上班,尽可能采用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手段,减少现场工作人员。同时,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复工复产程序
(一)复工复产验收前置条件
复产复工前,各包村干部和村委干部要按照属地原则配合相关部门督促企业从严落实主体责任,除达到环保和安全相关要求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要成立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组,每日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企业要认真开展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要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了解其返企时间和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员工返程,提倡自驾返回,员工返企在途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小时。要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返岗复工人员必须由居住地相关村和社区网格长出具封闭期间情况证明,内容包括近14天本人活动轨迹、与病人接触史及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要加强职工管理,居住地与企业之间的衔接不能超过半天,经过体温检测后,再入厂封闭管理。
3.企业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
4.企业要在职工返岗前,对企业工作环境进行全面整治,重点对办公区、食堂、卫生间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彻底做好环境清洁,消除卫生死角。
5.企业要严格进出管理制度,实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和出入证管理制度。
6.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单,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7.企业要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开展两次体温监测,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并采取相应隔离和就医措施。
8.企业要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采取错时错峰分散就餐,避免员工集中用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减少人员聚集。
9.企业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要加强通风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并暂停使用中央空调;每日定点定时对公共场所、公用物品、公共接触物品、物体表面和地面消毒,特别是办公室设备、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重点消毒。
10.企业要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和相关必备药品、消毒等物资,员工每人每天至少需要配备1个口罩。强制实行职工正确佩戴口罩制度,职工在工作操作中、上下班途中均必须佩戴口罩。同时,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车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班车要按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技术指南做好消毒。
11.企业要具备各相关主管部门系统内所要求的复工复产必备条件。
(二)复工复产需要提交审核的资料
1.经由镇领导小组备案的企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和由县级主管部门审核过的复工复产方案。
2.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
3.企业复工复产员工疫情防控自查表。
4.企业承诺书。
(三)复工复产的审核
1.各企业向主管部门提交复工复产申请、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和复工复产方案。
2.企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由主管部门初审,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签字后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煤炭和危化品生产企业复工方案由县应急管理局初审;煤炭洗选企业由镇政府初审。
3.具体分工:煤炭洗选企业由县能源局负责,规模以上企业由县工信局负责
规模以下企业(归行业主管的企业除外)由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
4.县验收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县工信局下发企业复工复产通知书。
5.企业收到复工复产通知书后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产方案要求组织生产。
七、镇范围内企业复工复产人员的管理
(一)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全面实行复工人员网格化管理。
对镇范围内复工复产企业实施网格化管理,由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网格化的实施监督,在企业与班组长之间、班组长与员工之间层层建立网格管理。
规模以上企业总网格长为县工信局,二级网格长为镇人民政府,三级网格长为主体企业。
规模以下企业(归行业主管的企业除外):总网格长为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二级网格长为镇人民政府,三级网格长为各村村民委员会,四级网格长为各主体企业。
(二)对本地返岗人员和外地返岗人员,分类施策,科学管理。
各企业主体对返岗人员要最大限度进行精减,优先本地职工返岗,严格实行以人定产,本地返岗人员名单由企业统一提供,由所属各级网格长审批后,签发出入证,供进出厂区和住所使用。
对市外返岗人员,各企业主体要及时向上级网格长和县卫健局报备,并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各企业要制定隔离方案,落实隔离住所,落实专人看护,隔离期满后由所属各级网格长审批签发出入证后,方可正常上班。
(三)要全面推行封闭式和半封闭式管理。
各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企业,要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做实做细员工排查、住宿、就餐、通行、会议、生产办公、后勤供给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严格控制人员流动。
其它不具备封闭管理的条件的企业要实行半封闭管理,严格按照防输入、防聚集、防扩散的目标,根据各自生产流程环节,结合各自实际,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加强管理,严格落实。
春节期间未停工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周密制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并加强管理,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八、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一)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法人负责制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包村干部和村民委员会对辖区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
各村和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各级网格长要加强所属内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户企业,确保每户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未经审核报备的企业,严禁复工生产。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实行专企专班、专事专班。由局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抽调有关科室、窗口负责人等业务骨干,对企业特需和市领导的指示进行评估后,成立工作专班。专班为企业开办、项目建设、恢复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审批事项开展帮办代办服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政务服务需求,建立包保联系点制度,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实际问题。专班要及时掌握联系企业情况,根据企业具体需求,认真及时梳理收集的信息,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尽可能现场解决问题。按照市复工工作方案,帮助联系企业提交复工复产申请和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报经开区、科经局初审和市领导、指挥部审批。同时督促复工复产企业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复工措施、加强信息报送、全员联防联控,确保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宣传引导到位。
二、开通绿色通道
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快捷服务,坚持“从简、从快、优先”的原则,对涉及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工复工、企业融资抵押登记以及疫情防控重点领域的审批办件,开通“预约服务、提前介入、即到即办、帮办代办”审批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有求必应、随叫随到的主动服务,全力满足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工作需要。
三、推进网上办理
通过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平台进行网上申报、邮政寄达,推动“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等线上办理。加强政务服务网宣传,引导群众网上申办,做好电话、网上咨询辅导,及时答疑解惑,帮助办事企业解决网上办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网功能,简化办事流程,推进更多事项全程网办,对确需办事人到现场递交申报材料、取回办理结果的,主动引导办事人利用邮寄方式收发件,减少群众跑腿。
四、开展预约办理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复工复产安全管理任务重、压力大。街道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
所有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备案。
(一)备案审核责任划分如下:
1、规模以上工业、批零住餐、服务业企业审核责任单位:街道经贸办公室;
2、总部楼宇和专业园区内企业复工审核责任单位:园区运营方或物业,园区运营方或物业统一审核后报经贸办汇总;
3、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审核责任单位:街道安监办公室;
4、售楼处、中介机构、开发企业、建筑工地企业审核责任单位:街道工程办公室;
5、沿街网点审核责任单位:所在网格及社区居委会;
审核材料由各牵头审核单位留存。
注:对各部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提报班车申请的企业,由各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月7日前报经贸办汇总,由经贸办统一出具附有编号的“通勤班车使用意见函”报区交通与口岸防控组指挥部办公室,企业将此函留存通勤班车。
(二)备案材料:
1、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需遵循以下要求:
(1)成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名单;
(2)对厂区特别是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措施;
(3)明确防护物资储备量。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服(测量体温人员使用)、电子温度计、酒精、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具体数量。物资储备须满足复工人员防控所需7天以上的用量,否则应延迟复工时间或减少复工人数;
(4)明确企业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企业错时返青人员计划。对省外员工,原则上倡导不提前返青;对于来自省内、市外的员工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单独隔离 14 天以上,并向所在街道和社区登记报告;对于来自市内、区外的员工,若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企业负责对员工进行连续 14 天每天上下午监测体温,一经发现体温升高,及时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隔离14天期满后,凭相关证明材料返岗。
(5)设置隔离留观室: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厂内临时隔离场所。隔离观察室要配备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况应对准备。
(6)明确企业复工复产时间;
(7)制定风险评估、疫情防控措施、应急预案。
(8)明确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情况。
(9)有食堂的企业需列明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和就餐管理措施。
(10)有宿舍的企业需列明宿舍管理措施(从外地返工的,自抵青之日起自我隔离或在工厂隔离场所观察 14天;对已执行完隔离政策和本地未离开员工,单间不得安排多于4人)。
2、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1)
3、复工企业职工排查登记表(附件2)
4、复工企业备案汇总表(附件3)
5、有班车的企业需向街道提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本单位的《通勤班车明细表》(附件5)。
二、复工复产后检查
(一)复工复产后检查责任划分如下:
1、规模以上工业、批零住餐、服务业企业检查责任单位:街道经贸办公室;
2、总部楼宇和专业园区内企业复工检查责任单位:园区运营方或物业;
3、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检查责任单位:街道安监办公室;
4、售楼处、中介机构、开发企业、建筑工地企业检查责任单位:街道工程办公室;
5、沿街网点检查责任单位:所在网格及社区居委会。其中餐饮网点由食安办和社区联动检查。
注:对有食堂的企业,由食安办负责专项检查企业是否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
(二)检查内容
1、企业实际情况是否符合备案上报的《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包括:
(1)对厂区特别是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措施是否到位和规范;
(2)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服(测量体温人员使用)、电子温度计、酒精、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准备是否充足(7天以上用量);
(3)是否设置隔离留观室,观察室是否符合相对独立、单人单间要求,是否配备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
(4)企业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是否符合防疫要求,是否有疫情发生地职工返岗,市外返回员工是否自抵达后自我隔离或在工厂隔离场所观察 14天(单人单间)。
2、企业是否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是否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地及重点疫区来青人员等情况,对于从外地返青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
3、企业是否实行厂区封闭管理。企业只设1个进出通道,在通道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4、企业是否严密职工健康监测。是否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对赴市外出差职工返回后,是否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5、企业是否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企业是否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是否通过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印发明白纸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员工工作期间是否全程佩戴口罩,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是否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6、是否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对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厂区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7、对有食堂的企业:是否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是否所有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餐厅每餐进行消毒,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高温消毒。是否实行分散错时进餐,避免人员聚集。是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
8、对有班车的企业:通勤车辆是否有街道出具的“通勤班车使用意见函”,是否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是否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是否建立《体温检测登记台账》(附件6)。班车上是否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
9、对有宿舍的企业:是否安排专人负责集体宿舍的防控工作,宿舍进出登记、体温监测、垃圾处置等,是否定期定时对相关区域进行消杀,保持宿舍环境卫生整洁。对已执行完隔离政策和本地未离开员工,单间不得安排多于4人。
(一)建立机制,全面落实疫情防控
一是优化服务助力复工。根据“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工作部署,总结推广秀洲特色小微企业园开复工优秀经验,对经认定的15家小微企业由区镇两级组织工作专班重点推进,特别是针对微型企业、科创型企业和贸易类企业创新优化服务,鼓励园区主动对接园内5人以下企业,做好企业开复工相关政策宣传与服务,疫情期间以委托形式由园区统一对企业的疫情防控相关台账进行统一建档、统一审查、统一管理,大大加快推进了园区内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进度。二是建立机制驻企服务。根据全市《关于建立机关干部驻企服务机制的通知》,围绕“企业防疫、生产两不误”要求,制定《秀洲区驻企服务机制》,督促检查企业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调查搜集企业复工复产碰到的困难和问题,抽调全区及各主体人员设置A、B岗对全区重点企业、园区、市场进行点对点上门指导,服务企业平稳复工复产。三是政策先行宣传护航。秀洲国家高新区国资小微企业园主动承担,第一时间出台扶持政策,对园区内承租企业实行“2月租金全免,三、四月租金减半”政策,为园区内小微企业复工保驾护航,其他小微企业园减免承租企业房租、物业费等举措也正在积极谋划中。同时,通过新闻媒体、企业群推送和走访联系等多种形式,及时企业开复工“十问十答”、企业复工防疫“九个一”等便于记忆与推送的宣传内容,从属地须知、企业须知、员工须知三个方面明确要求企业开复工须知的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辖区内企业及员工防疫复工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区15家小微企业园均已实现复工复产,复工企业169家,3家小微企业园出台扶持政策,秀洲高端装备制造中心成为全省首家复工率100%园区。
(二)拓展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优化政务服务,开通绿色通道
全面推行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分离”等登记制度,对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取消无规定之外的前置审批,支持尽快开门营业,对生产经营米、面、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的个体工商户、店面,采取先证后核等方式,准予先行生产经营,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个体工商户尽快恢复营业。
二、简化审批程序,创新服务模式
全面推行网上注册,实现线上办理、“零见面”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流程更加简化,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实现企业、个体户、农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压缩到个5工作日,食品小经营(小餐饮)等实施承诺制,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分区分类指导,有序复商复市
制订了本处室复工操作规范,按照要求每日严格施行测温、佩戴防护用具、办公设施消毒等防疫措施。注重疫情防控知识的学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多个媒体媒介积极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防范疫情的必要技能。
严格落实集团及公司关于疫情防控及复产复工的各项重要制度和举措(上报疫情日报告表、零报告表、复工统计表等),把相关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到本处室每一名员工,同时严格抓好落实,建立了处室微信群,事事落实到人,件件有回音。疫情防控方面人人做到懂知识、会防控。复工方面根据本处室具体情况和生产经营需要保证重点、必要、关键岗位及时复工复产。
加强疫情防控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把疫情防控知识、要求、规章制度在集团、公司、本处室做好宣传,同时对处室职工各自的家庭成员进行广泛宣传引导。
制定本处室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本处室复产复工工作方案。根据最新的疫情的防控形势及时启动相应预案,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时调整复产复工岗位和人员。与外协单位交流尽可能采用电话、微信、电子邮箱等网络形式。手机24小时在线,随时交流沟通,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