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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计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2-13 22: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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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计划

篇1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市容环卫区新制度

实施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是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落实城市长效管理的重要举措。其目的是进一步理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体制和责任体制,不断增强政府对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管职能,增强责任主体的自觉参与意识和责任履行意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使城市容貌得到更为有效地改善和提高。

一是要加强领导。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既有同于过去的“门前三包”工作,同时也存在更多的不同点,管理的内容更加丰富,范围更加扩大,要求更加提高,责任更加重大。因此,无论是作为组织和监管层面的区政府主管部门,还是作为制度落实层面的各街道、镇,都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落实这项管理制度作为市容环卫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使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并切实抓出成效。

二是要加强学习和宣传。《*市市区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办法》是开展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的规范性和指导性文件,要通过深入地学习,全面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掌握《办法》中所明确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内容,在学习中切实提高认识;同时,要结合市容环卫管理工作的实际,积极有效地向社会和各个责任主体宣传《办法》,在不断宣传的过程中,提升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成为广大市民和责任人的自觉行为。

三是要落实管理责任。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实行“市、区、街镇”三级管理,区市容局是我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监督管理,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遵循“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各街道、镇具体落实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对责任主体履行责任进行日常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保证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有效贯彻和责任的真正落实。同时,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相关的公安、规划、工商、建设、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要认真履责,消除管理盲点和空白区域,减少推诿扯皮,形成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的合力。

二、严谨探索,努力创建市容环卫管理新模式

当前,我区的市容环卫责任区工作已完成对管理人员、责任人的培训,市容环卫责任书已印制完毕,部分街道已开始与责任人签定市容环卫责任书,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推进工作到了关键时期。

一是细化工作方案。区市容局要根据《办法》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计划,形成针对性较强的工作方案,做好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引导,提高管理效能;各街道、镇要把握好自己辖区的特点,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必要的管理制度,实行制度化管理。

二是建立管理队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的原则是靠前管理、实时管理,特别是市容整洁和环境整洁,需要管理人员及时到位管理。要构建执法队员、环卫保洁员、市容协管员、街道城管干部、各相关部门、沿街企事业单位“六位一体”城市管理体系。责任人可以采取自包和出资委托代包两种方式履行责任区责任,对责任人自包的,要加强日常的检查和督促,全时段、全方位督促责任人按要求履行责任;对责任人出资委托代包的,街道、镇可利用民办保洁人员,接受责任人的委托代为履行责任,但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切实履行好代包责任。

三是落实责任主体。我区辖区范围内所有单位都是市容环卫责任区的责任主体,都有义务遵守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整洁有序,参与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在单位所拥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管理范围以内,必须按照城市管理的各项要求,制定管理措施,确保履责到位。各街道、镇要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好各单位责任区划分和责任主体的登记、统计工作,形成工作台账,并与责任人签订市容环卫管理责任书,各街道责任书签定率要达到95%以上。

四是加强检查考核。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是城市管理中的一项全新工作内容,制度是否执行,措施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履行,直接影响了城市管理的整体形象。区政府已将责任区管理纳入到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当中,考核结果将与年终奖惩挂钩。

三、严格执法,不断开辟市容环卫工作的新局面

篇2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市容环卫区新制度

实施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是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落实城市长效管理的重要举措。其目的是进一步理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体制和责任体制,不断增强政府对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管职能,增强责任主体的自觉参与意识和责任履行意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使城市容貌得到更为有效地改善和提高。

一是要加强领导。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既有同于过去的“门前三包”工作,同时也存在更多的不同点,管理的内容更加丰富,范围更加扩大,要求更加提高,责任更加重大。因此,无论是作为组织和监管层面的区政府主管部门,还是作为制度落实层面的各街道、镇,都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落实这项管理制度作为市容环卫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使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并切实抓出成效。

二是要加强学习和宣传。《*市市区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办法》是开展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的规范性和指导性文件,要通过深入地学习,全面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掌握《办法》中所明确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内容,在学习中切实提高认识;同时,要结合市容环卫管理工作的实际,积极有效地向社会和各个责任主体宣传《办法》,在不断宣传的过程中,提升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成为广大市民和责任人的自觉行为。

三是要落实管理责任。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实行“市、区、街镇”三级管理,区市容局是我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监督管理,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遵循“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各街道、镇具体落实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对责任主体履行责任进行日常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保证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有效贯彻和责任的真正落实。同时,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相关的公安、规划、工商、建设、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要认真履责,消除管理盲点和空白区域,减少推诿扯皮,形成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的合力。

二、严谨探索,努力创建市容环卫管理新模式

当前,我区的市容环卫责任区工作已完成对管理人员、责任人的培训,市容环卫责任书已印制完毕,部分街道已开始与责任人签定市容环卫责任书,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推进工作到了关键时期。

一是细化工作方案。区市容局要根据《办法》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计划,形成针对性较强的工作方案,做好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引导,提高管理效能;各街道、镇要把握好自己辖区的特点,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必要的管理制度,实行制度化管理。

二是建立管理队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的原则是靠前管理、实时管理,特别是市容整洁和环境整洁,需要管理人员及时到位管理。要构建执法队员、环卫保洁员、市容协管员、街道城管干部、各相关部门、沿街企事业单位“六位一体”城市管理体系。责任人可以采取自包和出资委托代包两种方式履行责任区责任,对责任人自包的,要加强日常的检查和督促,全时段、全方位督促责任人按要求履行责任;对责任人出资委托代包的,街道、镇可利用民办保洁人员,接受责任人的委托代为履行责任,但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切实履行好代包责任。

三是落实责任主体。我区辖区范围内所有单位都是市容环卫责任区的责任主体,都有义务遵守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整洁有序,参与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在单位所拥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管理范围以内,必须按照城市管理的各项要求,制定管理措施,确保履责到位。各街道、镇要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好各单位责任区划分和责任主体的登记、统计工作,形成工作台账,并与责任人签订市容环卫管理责任书,各街道责任书签定率要达到95%以上。

四是加强检查考核。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是城市管理中的一项全新工作内容,制度是否执行,措施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履行,直接影响了城市管理的整体形象。区政府已将责任区管理纳入到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当中,考核结果将与年终奖惩挂钩。

三、严格执法,不断开辟市容环卫工作的新局面

篇3

一、充分认识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重要意义

城市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到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全省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在坚持运用必要的行政手段的同时,综合运用法律、市场、技术、教育和数字化等多种手段,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是建设和谐社会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市东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运行表明,政府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应用信息实时采集与传输等手段,再造城市管理流程,既实现对事件(部件)的精确、敏捷、高效、全时段、全覆盖的动态管理,又依靠同步建立的综合评价系统,从区域评价、部门评价和岗位评价等方面,实现对各专业管理部门工作绩效的综合考核评价。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是城市管理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化城市发展的客观需要。因此,充分利用城市信息资源,研究适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城市管理数字化运行模式,探索建立"监督"、"管理"两个轴心并行的城市管理新体制,对于有效解决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理顺城市管理相关部门间的职责,切实发挥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加强市民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建立起政府监督协调、企业规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相互配合的城市管理格局。

(二)目标

搭建城市管理信息平台,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动态化,及时发现、处理与解决城市运行中出现的多种问题,逐步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快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三)1、稳步有序原则。要结合本地实际,统一规划、稳步推进。在起步阶段,应以强化市容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为基础,管理系统和内容不必追求大而全。

2、执行标准原则。信息系统的建设、单元网格的划分与编码、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地理编码的制定等要执行统一的部颁行业标准,便于市、区之间信息共享与交流,有利于各地相互交流,学习提高。

3、资源整合原则。要本着节俭、务实、高效的精神,充分挖掘、整合、利用城市现有数字化资源,对人员、设备、信息等进行整合,避免重复建设。

4、因地制宜原则。要注重对系统建设的研究分析,结合自身实际,注重创新、敢于超越;尤其要突出管理效果,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避免生搬硬套。

5、成果共享原则。要注意总结推广试点城市(城区)的成功经验,系统建设可采取合作开发、联合招标、技术转让等多种形式,尽可能降低基础研发费用和学习成本,努力实现成果共享。力求避免因重复研发等原因,造成资源、资金、时间的浪费。

三、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基本步骤

(一)建立推广平台,学习试点城区的工作经验。有条件的城市(县)要按照建设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创建工作。认真学习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增强创新意识;加强数字化技术、网络技术等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科技水平。

要立足日常管理,因地制宜地制定创新城市管理模式的具体方案。要加强培训学习,掌握实施新模式的数字化技术、标准、规范和工作方法,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布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设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对涉及城市管理的职能进行整合,建立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新运行机制,落实组织、资金保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工作。要按照标准化、信息化的要求,拟定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要突破传统的城管模式,优化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和资金投入,通过建立指挥处置和监督机构,实现管理与监督相分离。城市化水平较高,城市基础设施较完备,经济基础较好,且具有较为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的城市,要因地制宜地推广应用数字化城管模式。大城市或特大城市可先挑选基础条件较为成熟的一个或几个城区作为工作试点,待试点管理系统运行稳定后,再在建成区乃至更大范围全面推行。

(三)立足长效,完善工作机制。要注意城市管理系统的扩展性,尽可能对现有数字化资源实施有效整合,并为系统的升级换代预留发展空间,为城市内各行政区之间的系统联网留下接口。要积极探索建立新的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构建多元性、全程性、综合性、可控性的城市长效管理体制机制框架。

篇4

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因地制宜、分级考核、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的原则,以加强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和督查考核为基础,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实现长效管理为目标,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不断破解热点、难点问题,逐步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努力实现城市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的全面提升,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创建工作涉及区域

省优秀管理城市的创建主要涉及我市建成区,包括澄江街道、夏港街道、南闸街道、云亭街道、城东街道的管辖区域,城乡一体化等方面涉及的相关街道。

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部门工作职责

为确保成功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决定成立以副市长封晓春为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吴钢、市城管局局长陈卫东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农机局、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园林旅游局、市工商局以及澄江街道、夏港街道、南闸街道、云亭街道、城东街道、青阳镇、新桥镇等单位、部门分管负责人为组员的市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迎检等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相关部门、街道要围绕《市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见附件),进一步明确职责。

市政府办:负责做好创建迎检的统筹协调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与省住建厅对接,协调相关部门、街道把创建的具体工作落实到位。负责统一收集、汇总、装帧创建的台账资料。负责创建工作报告的起草、各类会议材料的准备、电视宣传片的制作、检查线路的安排,以及其他城管职责范围内的创建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相关创建迎检台账资料的提供和创建工作经费的落实保障。

市规划局:负责做好全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并提供相关资料。

市建设局:负责对全市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市区主次干道、相关市政设施的管养工作和相关创建迎检台账资料的提供。

市园林旅游局:负责做好城市绿化管养工作,负责做好建成区绿化点的现场迎检准备工作和相关创建迎检台账资料的提供。

市公安局:负责主要道路交通秩序、交通信号设施等的管理,负责做好主要道路路牌、门牌等的设置以及相关创建迎检台账资料的提供。

市工商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街道做好农贸市场等管理和相关创建迎检台账资料的提供。

相关街道:负责辖区内的优秀管理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对辖区内的路容路貌、镇容镇貌全面巡查管理,积极做好迎检工作和相关创建迎检台账资料的提供。

其他部门、单位围绕《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检查考核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考核细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创建迎检的各项工作。

四、创建工作步骤

“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申报工作,应从组织机构建设与制度保障、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数字化城管、依法行政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分别建立和完善包括文件、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结果、数据汇总等的本底资料台帐。去年我市已顺利通过市城管局初验,市人民政府已向省住建厅申报。今年是我市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的关键年,具体申报、考核验收流程为:

(一)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此项工作已完成。

(二)初审

省住建厅接受申报后,将根据《考核细则》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初审意见。

(三)现场调研

省住建厅将于2012年上半年组织专家组对我市进行现场调研指导。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照《考核细则》(评价基础达标分为90分),分组对我市建成区进行考核打分;委托社会调查机构发放“省优秀管理城市群众满意情况调查表”,对群众满意率进行统计,全面客观评价我市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形成书面调研意见,向我市反馈,并由我市根据调研意见落实整改。

(四)考核验收

现场调研后,省住建厅将组织专家组对我市进行现场考核验收。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照《考核细则》,全面评价我市创建工作情况,形成考核验收意见,向我市反馈。

(五)社会公示

通过考核验收后,省住建厅及市城管局将分别在省建设信息网和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六)命名

通过考核验收与公示后,将由省住建厅命名为“省优秀管理城市”并授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相关部门、街道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责任,切实加强对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迅速行动起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成立创建工作班子,对照创建检查考核标准制定扎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并建立好相应的台帐资料,确保各项创建措施落实到位。

篇5

1、审批:工程选址15件,用地许可证8件,工程许可证24件,简易项目18件,规划确认4件。

2、规划验收:灰线45件,±O.000检测42件,规划验收33件,项目公示15件,移交执法局9件。

3、:市局交办6件,区交办52件,来电来人咨询共541人次。

二、主要做法和体会

近二年来,拱墅规划分局通过积极深化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探索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尤其是今年来,通过抓效能监察工作来推动分局工作再跃新台阶。

(一)扎实推进,做到3个“不断”

1、不断提高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

近二年来,建设部和监察部联合开展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我分局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局和分局党支部非常重视此项工作,通过营造效能监察氛围,做到三到位,工作中做到“五个结合”,“四个抓手”等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成绩面前,少数同志产生了一些骄傲自满情绪,加之此项工作具有长期性、经常性的特点,容易产生“麻痹”现象。针对这些问题,今年来,分局多次组织学习杭规发[20*]105号、杭规发[20*]105号文件,及建设部和监察部有关效能监察和各级领导讲话指示精神,通过进一步学习和深刻领会,大家的认识得到了提升,自觉把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贯穿于整个分局的建设中,贯穿于每位干部职工的工作中。

2、不断加强领导,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自20*年分局与区监察局联合成立拱墅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以来,两局经常保持沟通联系,及时互通信息。特别是今年拱墅区换届选举,相关部委办局主要领导调整后,分局主动与监察局联系沟通,保证两局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连续性,做到组织领导不断、工作不断、工作质量不降。

3、不断抓好自查,进一步抓好工作计划的落实。

分局紧紧围绕《杭州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认真抓好自查,对20*年7月份以来的审批档案,验收档案,跟踪管理表进行了多次复查,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分局还召开了半年一次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情况分析会,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分析原因,认真总结效能监察工作中的一些主要做法和体会,从而推进和指导业务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察

今年以来,分局按局党组的布置,重点在贯彻落实“国六条”、“国八条”精神,贯彻落实[20*]12号落实杭州市总体规划,完善近期建设规划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等方面,积极做好落实配合工作。一是分局以规划法宣传活动为契机,推出“控规学习月”活动举措。人人学“控规”,讲“控规”,到镇(村)去宣传“控规”,通过学习“控规”来提高每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练好效能监察的基本功。二是分局采用例会、办公会形式,对每个审批项目、验收项目集体“会诊”把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今年来,召开分局例会17次,每次会议都有会议纪要,都能经得起检查,真正起到效能监督作用。三是加强督查督办,提高满意率、办结率。到8月底,分局办理件68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能达到100%,另外,对市重点,突发事件分局都能有应对方案措施,如7月份紫荆社区一公示项目,引起100多住户的质疑,集会在社区,强烈要求规划部门做出合理解释,分局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配合局相关业务处室与居民代表真诚对话,耐心解释,在社区的大力协助下,平息事态。湖墅嘉园南侧道路实施和杭办大厦西南侧富义仓道路实施问题,遭到老百姓的强烈阻拦,区委、区政府将此事列为“走进矛盾,解决难题”重点问题来解决,区街道多次组织协调,分局积极配合,从规划的角度,坚持规划中的道路一定要实施的观点,耐心说服居民。万家花城南侧拟建设的垃圾中转站按“阳光规划”程序公示后,市民陆续向市12345市长公开电话、区长电话投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与区城管办和市局业务处室联系了解情况,及时去现场实地勘察,协助做好稳定工作,并将群众投诉情况及时向市局中心和审批处室反映。近二年来,分局把处理工作作为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工作,以“”为抓手,加强监察,让老百姓来监督规划工作,让“阳光规划”工作更加完善,让规划效能监察来推动规划管理,城市建设。四是加强宣传,营造社会不同层面监督规划、理解规划、支持规划的外部环境。分局积极努力1做到配合市局相关处室,联合走访、联合办公,提高为辖区服务水平,将“阳光规划进社区”、“送规划下乡”等活动,组织得有声有色;2做到定期邮寄发送各种宣传资料,至8月份出刊《拱墅规划动态》5期,市、区级报纸等宣传刊物报道近30篇;3做到利用分局网站对外宣传,在市局信息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分局网进入试运行阶段;4做到利用人大代表提案,上门沟通回复,并就提案积极提出分局开拓性意见;5做到积极参加区各种会议,充分表达规划意见;6做到积极与区四套班子汇报,先后得到区两位主要领导批示表扬,并将有关分局上报材料转区部、委、办局学习借鉴;7做到积极组织为区重点企业服务期活动,积极为小河直街、半山环境整治、运河综保二期等重点工程提供规划服务,仅违章确认到目前为止,确认116件。

(三)完善制度,做好长效管理

篇6

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八次全会、市委二届十次全会和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形势进行分析,确定了“抓班子、带队伍,抓目标、保重点,抓管理、重落实,抓稳定、促和谐”的工作思路,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谋划,努力做好开篇布局工作,为全面完成全年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狠抓作风建设,落实监督机制

一是按照区委、局党委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工作的部署,及时贯彻落实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把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活动纳入局系统的日常工作中,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做到群众满意,上级放心。

二是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局系统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督查通报形式进行督促整改,力求在较短时间内改善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

三是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弘扬了廉政建设,树立廉政作风,营造了廉政氛围,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了为民、务实、清廉。

四是对涉及城市管理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投诉、举报、建议,积极接待来访群众和认真办理各类来件。上半年办复市长热线11份;区长热线2件;区局转办件1件;电话投诉128件,对所有投拆、、举报都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并及时进行处理,做到受理、办复达到100%。办复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和建议34件

五是积极组织党员、职工捐资抗旱,城管局机关、环卫所、城管监察大队、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所、路灯管理所的党员和职工共捐款33500元。

三、突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各街道城管办和城管局各部门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狠抓落实,全力做好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工作,为市、区两会的顺利召开和迎接全省扶贫现场会创造整洁的城市环境。

(一)市容秩序管理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城管局的要求,三城城管办细化工作方案,划定整治区域,确定整治目标,对重要街道、重要路段和学校周边强化落实“定点、定人、定时、定责任”的工作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缝隙”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市容整洁有序。半年来累计开展集中整治185次;出动人员14500次;出动车辆5690车次;查处违章建筑349起,237起;取缔各类占道经营摊点7126个;查处乱停乱放、占道揽客、慢行候客车辆639车次;暂扣经营器具595件;查处非法经营“摩的”和机动、电瓶、拼装三轮车139辆;批评教育各类违法、违章、违规行为18600人次;查处歌舞厅、影像制品店扰民现象95次。

(二)城市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建设

1、城市日常清扫保洁。目前老城区所有街道和北部新区朱提大道、新民航路纳入城市日常清扫保洁范围的街道约206万平方米,其中老城区主要街道清扫保洁工作于今年5月调整为两班制,全区临时环卫工人达578人。上半年以来,区环卫所克服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等困难,强化落实清扫保洁和垃圾处置制度,确保了古城保护开发、旧城改造期间城市的清洁卫生。一是上半年清运处置垃圾59674吨,处理粪便295吨;二是加大乱倒、乱丢垃圾的处罚力度,累计说服教育780余人次,处罚各类违章行为544余起,上缴罚没金额16.31万元;三是做好城区临街门面、居民住户生活垃圾代运、处置费的收缴工作,半年来共收取生活垃圾代运、处置费217.2万元;三是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从20__年1月起将北部新区已建成的太平一纵、邦汉路、箐门四纵等部分路段纳入城市临时清扫保洁区域,新聘清扫保洁人员30人。

2、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当前城市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于年初拨出专款购置拉臂式垃圾收集箱28个,其中在部分街道已设置18个;购置垃圾收集三轮车23辆,环卫专用垃圾收集车4辆,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环境卫生的科 技管理水平。已批准的3座水冲式公厕和3个流动环保公厕拟争取在7月启动建设和设置到位。

(三)城市照明设施管护

1、城市路灯日常管护。区路灯管理所继续强化落实城市路灯巡视检查制度,及时修复破损路灯,确保城市路灯常年亮灯率在95%以上。

2、城市路灯建设。一是新建凤凰山森林公园环山公路路灯87套;二是配合施工单位在南、北顺城街新安装路灯80套,地埋灯1500盏;三是配合工业园区管委会安装铺设路灯电缆3600余米,使工业园区138盏路灯开启放亮;四是做好北部新区太平一纵、箐门四纵、邦汉路共604套新建路灯的接管准备工作。

(四)城市广告管理

陡西街、南北顺城街等旧城主要街道改造完成后,区城管局根据管理工作实际,安排区城管监察大队组织各广告公司到外地实地考察门店门头招牌的设置标准和管理经验,于2月份启动陡西街、南北顺城街门头招牌的规范审批、制作、安装工作,通过大量的宣传工作和简化审批程序等优惠措施,两条街区共新审批、更换了标准、质量较高的门头招牌390余块,通过强制规定设置的门头招牌同陡西街、南北顺城街街景保持一致,全面提升了城市的形象和品位。

区城管监察大队在做好重点区域内广告管理的同时,继续加强城区门头招牌、户外广告的清理整治工作,从根本上改变了粗制滥造、大小不一、参差不齐等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一是规范审批设置门头招牌248块,其中立式霓虹灯6块,电子显示屏2块,三面翻大型户外广告2块。二是拆除未经审批擅自设置门头招牌以及破损广告牌20余块。三是从严查处张贴、喷涂、发送非法小广告的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各项市容环境卫生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城市公交管理

1、出租车管理。一是做好出租车安全营运的监管工作,四家出租汽车公司581辆出租车全部上报了《车辆二级维护检查报告》;二是做好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审查工作,包括《出租汽车服务资格证》等“三证”全部发放完毕;三是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针对出租车驾驶员抢盗的防范工作,在城市主要出入口设置出租车出城登记站,累计检查出城出租车1100余辆次,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四是接受乘客投诉177件,查处出租车驾龄不满3年1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器7件,乱停乱放12件,无服务资格驾驶出租车5起,配合交警部门查处出租车压双实线调头10件,接收出租车送交乘客遗落手机、钱包、身份证等物品30件,经核实后归还19件。

2、公交车管理。一是协调安监、交警部门定期对公交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公交公司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强化落实公交车日常安检、行车记录;二是积极拓展公交线路,完善城市公交网络,5月12日开通了城区至渔洞水库、洒渔、永丰、布嘎四条公交路线,有效解决沿途近20万群众的出行难问题。

(六)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

区公安城管中队半年来共抓获沿街涂写办证号码6件13人;汽车冲毁公共设施的1件;查处故意损毁公共设施的1件;现场抓获盗窃案件6件6人;铲除沿街小广告17447份,覆盖“办证、复仇、贷款”等非法小广告号码1538个;查处在陡、西街步行街乱扔果皮等违规行为200余起。

(七)城管执法宣传和培训

一是参与市局举办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播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区城市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规章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二是加强对三城城管办和城管局各部门城管行政执法的指导,杜绝法律纠纷的产生;三是做好全区城管系统执法业务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半年来累计为172名执法证到期的人员办理了执法证的更换工作,新培训并办理执法证63人,确保城管执法人员身份合法,执法规范。

四、存在问题

(一)城市管理缺乏长效机制,

我区城市管理在取得不少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和问题,城市管理的“全覆盖、高效化、精细化和长效化”仍难以实现,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市民的城市意识普遍较差,“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意识还未根本形成,城市脏、乱、差还比较突出;二是管理模式单一,以“交通、治安、市场、卫生、建筑、市容、文化和市民行为”等秩序来界定,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公安、交警、工商、卫生、建设、城管、文化等多个行政部门,横向各职能部门没有形成合力,互相推诿,各自为政,纵向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上热下冷,缺乏良性互动;三是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不健全,被动应付,突击式管理较为常见,不能从根本上改善提升城市形象;四是城管监察队员多数为事业编制,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加之部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以罚代批、执法不文明、不规范、执法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情况仍时有发生。五是办事处城管执法人员多抽调参与征地拆迁、计划生育、打击非法传销等工作,导致市容管理人员脱岗现象突出。

(二)亟待加快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1、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中心城市每日产生的垃圾量300余吨,全年生活垃圾总量约12万吨,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的城市人口的大幅增长,每年生活垃圾总量以10%的速度递增。因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区生活垃圾 的处理全部运至三善塘垃圾临时填埋场进行简单填埋,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零,存在较为严重二次污染隐患。而停建的凤凰山垃圾处理场至今未进行结算认定工作,导致我区无法继续申报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2、亟待选址新建垃圾填埋场。针对原守望干河垃圾临时填埋场饱和无法继续填埋垃圾的实际,6月区政府投入92万元包干建设资金,在旧圃镇三善塘村利用开挖的褐煤坑建设临时生活垃圾填埋场,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全部运往该处进行简单卫生填埋。由于该填埋场设施简陋,无配套的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区环卫所虽然强化采取了定时垃圾覆盖、定期喷洒灭蝇消毒药水工作、修建粉砂过滤渗沥液收集池、设置拦截网减少垃圾飞扬等措施,但三善塘垃圾临时填埋场在开展工作时仍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定的臭气、灰尘、污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安全隐患突出,三善塘周边村民已多次要求垃圾填埋场搬迁。为避免形成新的热点问题,建议选址重建城市垃圾处理填埋场,安装垃圾处理设备,填补我区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的空白。

3、选址新建粪便处理场。城区的粪便处理仅有大院村粪便处理场一处,由于年久失修,化粪池已出现多处破漏及垮塌,存在污染周边环境和地下水的严重安全隐患,加之处理工艺落后和粪便处理量的增加,现有化粪池已无法满足日常处理需要,不适宜继续使用,亟待选址新建粪便处理场。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认真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优化审批程序,提升工作效率,着力规范城管行政执法行为。

(二)按照行政职能“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契机,开展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调研,理顺城市管理体制。

(三)做好全区城管执法人员的培训计划,适时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争取开通城区至渔洞、洒渔、小龙洞、土城、头道沟等公交线路,完善城市公交网络。

(五)争取市、区两级的支持,一是在老城区和北部新区、珠海片区新建5个垃圾中转站;10座水冲式公厕。二是做好三善塘垃圾填埋场迁建的选址工作。三是配合做好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六)做好云南省第九次城市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的准备工作。城市街道清扫保洁制度一班制调整为两班制的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后,及时开展相关工作,有效解决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大、作业时间长的问题,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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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开展“创业创新服务年”活动,加强队伍建设,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一).大力开展“创业创新服务年”活动。紧紧围绕市、区的决策部署,将创业创新活动与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城管局创业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城管局创业创新活动实施方案》。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公开服务承诺,建立了《各科室工作规范》,规范职工工作行为,树立了良好的队伍形象。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不断服务于企业创业创新。局党政班子经常深入我区企业,特别是结对帮扶企业,实地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获得了各企业的好评。

(二).突出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开展廉政教育,强化廉政教育效果,组织班子成员干部观看了反腐倡廉电教片。集中开展廉政专题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通过召开全局反腐倡廉建设大会、《廉政准则》学习会等形式集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局同志廉洁自律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集中修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廉政纪律严肃性,出台了《督查制度》、《日常工作纪律年度考核制度》等制度。

(三).突出建议、提案办理和群众处理工作。今年承办人大、政协、市长热线等件30余件,通过“走出去”听取意见和 “请进来”集中面商的方式,提高办理质量。目前,所有办理任务均已按时完成,代表、委员满意率、基本满意率达100%。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今年共受理群众和行政部门移交的来电、来信、来访90余件,妥善解决群众的问题,积极调处和化解社会矛盾。

(四).突出公众参与共管共建机制建设。通过各类媒体报道、局网站等形式,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依法管理城市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及时将我局各项工作动态,通过萍乡市信息查询网、开发区政府网站、开发信息刊物等,全年计重要信息80条。主动公开我局班子、办公室、督查科的电话号码,直接问计于民,增进群众的理解,不断完善公众参与共管共建机制。

二、两大重点深化依法行政工作

(一)、全面履职,依法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我局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的原则,严格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全年办理余土拖运手续50起;道路开挖手续35起;办理单位、个人房屋工程验收70起。

(二)、文明执法,净化城市环境。针对垃圾乱堆乱码现象、工地施工及住宅门市装修不规范作业污染街道现象、车载易散易落物品及车轮带泥现象等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广泛宣传、重点整顿、文明执法,使污染环境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为彻底控制道路污染,监察队积极调查取证,查找污染源头,在污染严重路段、工地出入口,采取巡查与守点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整改处罚相补充,坚持文明执法,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纠正违规车辆80余车次。

三、五个加强促进宜居环境建设

(一)、加强设施维护、检修,促进市政管理精细化。做好道路、下水道、桥梁等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对全区下水道雨水口进行了全面清掏。重做下

(二)、加强园林绿化工作,促进城区环境品质化。进一步巩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不断提升园林养护水平。今年,我局新接管公共绿化面积11万平方米,绿化养护面积达到41万平方米。为切实抓好公共绿化的养护,确保养护质量,我局在对养护单位养护质量的考核上下了大功夫。在原有“季度一大考”、“一月小考”的基础上,建立了“日考”制度。每天对全区绿化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即时处理,且及时将“日考”的成绩向养护单位通报,督促其立即予以整改,确保了绿化养护效果。在抓好绿化养护质量的同时,不断美化城区环境。对绿化苗木死株、缺株的地段进行补植(栽),共计补栽樟树100棵,灌木面积1500余平方米。对光丰铁桥花池进行了整改,补种了花卉5000株,苗木10000株。节日期间在秋收广场摆花17000株。在公园路、建设路花木箱上及安源大道花池内补苗17500株。

(三)、加强环卫保洁管理,促进环卫管理常态化。完善环卫考核督查制度。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环卫工作职工责任制度》、《环卫设施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环卫工作管理的规定》、《车辆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环卫工作岗位规范、标准、要求,并依靠考核、监督来确保工作质量,效果显著。针对环卫工作反复性大的特点,我局逐步建立了主要领导、环卫所生产科、局督查科、质量监督员的四级质检管理网络,加大了生产管理力度,形成了从上到下、多层次、多方面的质量长效管理体系,从而改变了过去环卫质量靠突击的情况。环卫所生产科每日将全所生产质量检查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实行了环卫作业人员、质量监督员交接班签到制。

积极服务于区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为工业项目建设营造一个整洁、舒服的环境。一是及时为管理处转运、处理生活垃圾。,共计转运垃圾10000余吨。二是加强管理处对垃圾中转站的管理指导,发放整改通知15份,要求配备专人管理、抓好垃圾中转站周边环境卫生。

高质量地完成各种接待任务。今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年。为实现预期目标,我局全力以赴,不讲条件,不分份内份外的事务,按照区党委、管委会的指示,高质量完成了各项接待任务。成功完成大型接待任务如“上栗国际花炮节”、“省领导视察”“省委巡视组”等20余次。完成一般接待任务30余次,并得到了检查组和领导的好评。

(四)、加强玉湖景区管理,“擦亮城市窗”。加强了市政设施维护与管理。配备专人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制订了晚间值班制度,以防止市政设施被盗事件的发生。加强对景区环境卫生的治理,做到景区全天候保洁。针对人工湖湖水肥绿的情况,定期组织专人打捞与清理浮草,以保证整个景区的和谐美丽。

四、积极做好防汛工作

1、未雨绸缪,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为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我局积极做到了早见势、早安排、早准备、早行动,一方面健全和完善了防汛应急预案,组建了专门的防汛应急队伍,另一方面涉及城市管理领域内的防汛形势进行了分析,严密排查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控制人工湖水位,根据雨水情况及时开闸放水;对全区雨水口进行检查,对重点积水处新做雨水口6座;备齐了麻包、铁丝、铁锹等防汛物资和器材;对所有防汛车辆进行了检修。在雨季来临前,路灯管理所完成了全区路灯亮化的检查维修。

为确保汛后主干道的整洁、干净,我局集中了洒水车五辆,对公园路、建设路、秋收广场、光丰路、登岸路、金陵路等路段进行集中清洗,并确保洒水车24小时待命;即时组织机关干部、环卫工人300余人,自备扫帚、铁铲等清扫工具,上街清理淤泥、垃圾等;对全区市政、路灯设施进行检修,对雨水进、下水道、路灯控制箱、变压器等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竭尽所能为区内企事业单位、群众提供服务,帮助其解决环境卫生方面的问题,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五、抓好经济工作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我局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完成行政事业性、服务性收费总计524.57万元。

(二)、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万元;成功引进昌佳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入驻产业园。

六、2011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二)、抓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巩固创建成果。

(三)、做好市政环卫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市政环卫基础设施。

(四)、做好园林绿化的建设、管理、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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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物业管理是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活动。社区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涵盖了从居民区到工业、商业、公益事业等各类物业项目的管理内容。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旧区环境综合整治和新区建设齐头并进,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区物业管理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日渐突出。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有利于城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城市品味;有利于保持和改善市民工作和生活的环境;有利于提高经营城市水平、促进城市房地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维护社区秩序、营造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管理、改善环境、营造和谐社会、创建安全城市为目标,以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新住宅小区建设与物业管理同步为重点,坚持尊重现实、便于启动、落实责任、服务市民的工作原则,全面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扩大物业管理服务覆盖面,推动物业管理上水平。

二、理顺体制,构筑适合城市发展的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框架

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要按照“县市区政府负责,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落实,房管部门监督指导,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搞好社区基层组织与业主自治组织的共同协作,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工作。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对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负总责:

1.组织所辖街道办事处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全面开展社区物业管理工作;

2.落实办事机构,建立县市区、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

3.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部署、检查和督导落实。

(二)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

1.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划定社区物业管理区域,界定物业服务范围;

2.组织社区居委会、开发建设单位及有关产权单位,选举产生各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

3.指导辖区内能够独立实施物业管理的非住宅项目组建业主委员会和实施物业管理;

4.对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域和项目进行指导和管理,保障业主委员会的正常运转及发挥业主自治作用;

5.对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协调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社区物业保安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三)社区居委会要指导协调业主委员会,具体组织社区物业管理的实施:

1.组织业主委员会制定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签订到户,规范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公共行为;

2.落实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聘请有关单位核算成本,提出收费标准和依据,经业主大会通过后,到辖区街道办事处、当地物价部门和房管部门备案;

3.指导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建立群众性物业服务组织,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组织物业管理实施;

4.督促检查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服务组织,落实管理服务合同,调处管理服务中的矛盾纠纷。

(四)房管部门作为物业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行业管理:

1.认真研究当地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及工作思路,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提出工作意见;

2.负责物业管理公共资金的归集,会同财政等部门安排物业管理公共资金的使用方案,并搞好监督管理和检查;

3.落实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制度,组织物业管理行业的检查、考核和人员培训工作;

4.监管物业管理企业,调处物业管理重点纠纷案件,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

三、因地制宜,确定社区物业管理的模式和组织形式

社区物业管理实行等级性或基础性管理服务。要根据各个区域房屋建设、环境配套、居民需求、业主意愿及服务约定等情况,确定物业管理模式和组织形式。

(一)新建住宅小区。要严格遵循规划设计方案,按照配套完善、环境优美、交通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并通过招投标选聘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等级性物业管理。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把好新建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物业管理三道关口。新建住宅小区要严格落实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和配套设施交付使用许可制度。开发建设单位要按前期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保证前期物业管理落实到位。业主委员会组建后,开发建设单位、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要按规定做好物业管理的转换衔接工作,确保新建住宅小区全面实行规范的等级性管理服务。

(二)整治后的旧住宅小区。要根据居民的需求及承受能力,把物业管理同社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以社区管辖范围为基础,界定各物业管理服务区域;以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以物业管理企业或群众性物业服务组织为基础,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活动。要加大对旧住宅小区的整治力度,逐步解决旧住宅小区环境、配套等方面的问题。对整治后具备条件的旧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选聘专业物业管理企业按等级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对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小区,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组建物业服务队伍,落实以保洁、保绿、护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管理服务,也可以采取“栋楼管理”模式,解决有人管事的问题。力求到2008年底前,物业管理覆盖到每个社区,基本建立体系健全、政策完善、责任到位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要区别不同的物业性质和特点,确定管理服务的项目和等级。物业服务收费要遵循公正合理、质价相符的原则,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新建的住宅小区,其管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根据区域内规划建设、配套情况和设定的管理服务项目,依据物价、房管部门制定的物业管理等级评定标准,确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可采用选项式服务形式,根据多数业主的意愿,确定管理服务项目,测算服务成本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并在小区内公布实施。

四、突出重点,切实抓好社区物业管理的规范运作

(一)规范物业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新建的物业项目,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期间,必须实行前期物业管理。建设部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中,要明确项目前期物业管理责任。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提供项目竣工后的物业管理方案,预留前期物业管理保证金和物业管理用房,并按规定选聘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由市房管局另行制定。

(二)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工作运转。每个物业管理区域都要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行政组织和业主自治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原则上从社区居委会、有关产权单位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离退休人员、热心公益事业人员中推荐人选,主任可由社区居委会成员担任。业主委员会主要负责召集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监督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实施业主公约等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和支持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街道办事处要支持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或集体换届期间,由街道办事处指定社区居委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关于业主委员会组建及工作实施的相关规定,由市房管局另行制定。

(三)规范物业相关合同管理工作。一是开发建设单位与房屋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要有物业管理的相关条款,约定房屋交付使用后,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管理服务等级及对应的收费标准。二是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开发建设单位要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三是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要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并履行公约。四是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代表业主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正式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业主应当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对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要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督促、催交;经督促仍不交纳的,由物业管理企业依法催交。对物业管理企业违反合同约定的,由业主委员会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理;双方有争议的,由社区居委会调处;调处不成的依法解决。

(四)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物业管理企业要依据服务合同,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对超出服务合同的事宜,要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后实施。各级房管部门要会同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制度,认真评定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业绩和信用程度,并在资质评定和年检、物业招投标中作为重要条件;要建立健全物业投诉责任机制,及时查处物业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整改,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淘汰、退出机制,对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投诉较多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明确责任,落实扶持社区物业管理的各项政策

(一)明确管理责任。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组织)与城市基础设施专业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履行工作职责,共同做好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组织)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卫生清扫保洁、花草树木养护、车辆停放管理以及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项目。各相关专业设施管理部门要做好社区内供电、供水、供暖、燃气、通讯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及服务工作,满足社区居民的要求。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扶持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凡在住宅小区内批准设置的各类停车场的收费全部划归社区,凡批准设置的经营性临时摊点、早市等收费,相关部门要给予优惠政策,以补充社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实施“扩大再就业工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程”,给予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优惠政策。各级房管部门要与有关部门搞好配合,从政策上、业务上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驻社区的各个部门和单位,要支持和参与社区物业管理工作。

(三)落实资金保障。要加大社区物业管理资金的筹集力度。一是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在提高市民、业主缴费意识的同时,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组织)要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物业服务收费率,为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基本保障。二是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政策、标准和办法,依据相关规定将资金管好、用好。三是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适当安排社区物业管理启动资金和扶持资金,推动旧城区物业管理的全面开展。旧住宅区内应由城管部门管理的道路、路灯、绿化、环卫等维修、养护费用,仍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六、加强领导,确保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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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1年工作情况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住建委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四三二一”的战略部署,大力实施城镇化主导战略,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一)农村住房建设超额完成任务。按照“四点对接”、“四步曲”、“五线联动”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2011年,全市新建农村住房13.7万户,改造危房2.7万户,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20%、108%,走在了全省前列。三年累计建设农房36.4万户,改造危房7.5万户,完成了以前10年的建设量,各县区也都超额完成了三年工作任务。2009年以来,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投入3亿元专项资金,有力支持了工作开展。财政资金发挥了强大的撬动作用,带动全市三年完成住房建设投资443.8亿元,配套设施投资402亿元,居民消费47亿元。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大项目区6个、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项目123个,有力地推动了农村住房建设。完成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发证3.2万户、农房抵押贷款4.5亿元。全市通过农村住房建设腾空土地10万亩,其中可复垦耕地5.25万亩,为工业项目落地和城乡建设拓展了空间。390个农村社区完成“三上”工程,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农村住房建设,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93.6万人,增加人均工资性收入2600元,26.1万农民变市民,20.7万农民变工人。

(二)重点镇建设进展顺利。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确定了12个市级优先发展重点镇,采取资金扶持、产业发展、扩权强镇、挂职帮扶、督导检查等措施,推动其率先发展。重点镇总体规划均已编制完成,并全部通过规委会评审,其中4个已经市政府批复。12个镇全部设立经济园区,新上工业项目208个;完成基础设施投资230多亿元;镇域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分别高于其他镇11%和15%;街道财政收入过2亿元,镇、街道过1亿元。镇打造百亿家电园区;街道大企业参与社区建设;街道依托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加快农村社区建设;镇进行扩权强镇试点,设置了“三办、五中心、四平台”;镇成立了城建投融资公司,设立了城建规划分局;镇成立了城镇建设服务中心和城管执法中队;镇按照“三统一”标准改造提升镇驻地,建成四星级宾馆;县举全县之力、集全县之智,加快孟良崮工业园建设;地方镇建设了全市首家镇级老年公寓,设立了小额贷款担保公司;镇拉开了城镇发展框架,成立了市容管理所,加快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镇社区实行了集中供暖,建设生物集成污水处理设施;镇大力发展杞柳产业,启动了镇驻地的社区改造。

(三)宜居城市建设步伐加快。新建排水管道335公里;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26座,规模89.77万吨/日。新增道路长度143公里,双岭路立交桥建成通车,滨河路拓宽,沂蒙路、金雀山路、陶然路改造提升成效明显。中心城区新安装路灯3437盏,173条背街小巷路灯安装完毕。城区供热、供水、供气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已经完成。“气化”全力推进,建成天然气高压、次高压管线8条,总长度372公里,除平邑、外,其他县区全部接通天然气主管道,年用气量突破4亿立方米。新建供热管线83公里,新增集中供热面积790万平方米,全市集中供热面积达到3400万平方米。全市新增供水管道100余公里,年供水总量达到2亿吨。

二、2012年工作打算

2012年城乡建设的任务重、压力大,但首要的任务是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重点镇建设。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特别是这次张市长现场办公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理清思路,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加快重点镇建设,统筹城乡,搭建县域经济发展平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决打好沿河沿线旧村居改造提升攻坚战,全面完成农村住房建设任务。全面完成9.5万户农房建设和2万户危房改造任务。全力打好沿河沿线旧村居改造提升攻坚战,进一步打造亮点,提升形象,不断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目前,沿河村庄共有834个,规划社区130个,今年开工72个,新建住房1.2万户;沿路村庄共有981个,规划社区270个,今年开工156个,新建住房2.2万户。

一是以打造7条精品线路为重点,集中突破沿河沿线旧村居改造提升工作。今年,我们将集中力量打造沂河(市区至沂水县城),祊河(市区至费县),327国道(市区至平邑县城),205国道(市区至郯城县鲁苏交界),京沪高速孟良崮出口至孟良崮纪念馆、沂南县城至省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教育基地沂南教学点,市区至镇省政府旧址,沂蒙路北段(由北城新区指挥部结合新区二期开发建设一并实施)7条精品线路。目前,7条精品线路上共有村庄283个,规划社区127个,今年开工76个,新建住房1.9万户,其余的明年力争全部开工。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对沿河沿线所有社区和没有纳入社区覆盖范围内的786个旧村居,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确保硬化、净化、美化、绿化、亮化“五化”达标率100%,破旧房屋、“露头丑”、违章建筑拆除率100%。

二是全面提高农房建设品质。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广外墙保温、中空玻璃窗、CL建筑结构体系、地源热泵等技术,杜绝二次改造,打造“百年住宅”。突出抓好矿山塌陷区的整村搬迁和集中居住建设,大力实施农村社区“三上”工程,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卫生室、文化、体育等设施,让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目标,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搞好老年房建设,关心关注农村弱势群体,确保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认真总结三年来的经验,抓住享受国家中部地区政策的机遇,加大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今年,市财政将继续设立3亿元扶持资金,我们将积极与财政、国土等部门搞好衔接,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建议市政府将土地整治、极度缺水村搬迁、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新能源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集中使用,重点支持沿河沿线旧村居改造提升和重点镇建设。协调金融机构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农村住房建设。积极争取国土部门的支持,争取将具备条件的沿河沿线旧村居,全部列入增减挂钩和土地整治项目,支持工业经济发展,保障农村住房建设用地和资金需求。

四是加强督促指导。充实市农房办人员力量,将所有人员分成六个组,加强对县区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坚持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增强县区工作的紧迫感。对已经确定的农房建设项目实行跟踪督导,销号管理,定期通报,强力推进,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任务。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区、乡镇,建议由市纪委、监察局进行效能督查,必要时约谈负责人。积极开展技术指导,搞好县区、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开辟专题、专栏,树立典型,打造亮点,营造氛围,推动全市面上工作的开展。认真总结过去三年农村住房建设工作,及时向省住建厅汇报,争取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三年总结会在我市召开。

(二)全力以赴加快12个重点镇建设,打造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平台。重点镇是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关键所在。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认真落实市领导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集中人员力量,全力以赴加快12个重点镇建设,确保今年在扩权强镇、工业园区建设、投融资平台建设、城镇综合配套水平等方面有突破性进展。

一是明确发展目标。按照“一城四中心”的定位,引导12个重点镇加快“新型工业园、现代农业示范园、小区宜居园”建设,搞好城镇开发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园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项目,聚集产业,壮大镇域经济,进一步增强城镇承载力和产业支撑力。力争今年12个镇完成基础设施投资64.9亿元,招商引资147亿元;镇域生产总值增长29%,突破10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增长42%,达到13亿元;城镇化平均水平达到43%,成为全市小城镇建设的样板、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平台。

二是强化领导力量。调整联系12个重点镇的市级领导,争取“两会”结束后市级领导都到所联系的重点镇进行一次现场办公。对口帮扶的部门、挂职干部制定工作计划,拿出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帮助重点镇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调整充实全市加快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大指导、协调和检查力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举办小城镇党委书记、镇长培训班,到江浙等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开阔眼界,提高水平。

三是加大督导力度。按照《市重点镇建设发展考核办法》,组织有关人员到县区,争取“两会”之前完成考核工作。制定督导方案,加大督导力度,督促12个重点镇按计划开工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月推进会制度,3月初在镇、镇召开扩权强镇试点、特色园区建设、社区“三上”和沿河沿路旧村居改造提升现场会,4月份在地方镇、镇召开小区宜居园建设、基础设施配套、投融资平台和市场化运作座谈会。“五·一”之前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看工业园区、沿河沿线农房建设、“三上”工程,进一步加强对12个镇的督促指导。邀请市人大、政协领导对重点镇建设、沿河沿线旧村居改造提升、“三上”工程进行视察,会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各县区加快重点镇发展的紧迫感和压力感。

四是争取政策、土地、资金扶持。用足用活土地政策,整合、利用土地指标,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大土地整治项目争取力度,力争一个重点镇有一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或增减挂钩项目,保障重点镇建设发展需要。在市财政每年给予重点镇6000万元奖补资金的基础上,抓住享受中部地区政策的机遇,将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供水管网改造、道路硬化、垃圾处理等作为重点,最大程度地争取上级的政策、资金扶持。推广镇成立投融资公司、地方镇成立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的做法,通过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集资金,破解资金瓶颈。

(三)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设施,着力增强支撑保障能力。按照建设300万人口大城市的标准,落实城区大排水规划、全市域污水处理规划和城区亮化规划,抓好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全面增强承载能力。加快开罗大桥、中丘路下穿兖石线等重点工程建设,做好动植物园搬迁工作。打通兰山路、考棚街、王庄路等断头路,搞好滨河路与银雀山路等8个路口改造,推进人民广场地下停车场建设,切实优化城市交通。利用前期考察、研究成果,积极推进雨污合流城区初期雨污水调蓄池(管)建设,解决城市内涝和雨季污水对涑河、沂河污染问题。以沂河、祊河、涑河两岸和背街小巷为重点,对城市照明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打造滨水特色的城市亮化效果。继续推进“气化”工作。沂水至临朐的高压管道(全长89公里)已经开工,计划10月底前完成;费县至平邑次高压管道(全长57公里)3月初动工,计划6月底前完成;新泰至次高压管道(全长46公里)4月份动工,计划10月底前完成,确保今年所有县区通上管道天然气,全市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每年11亿立方米。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建设,建设商城管委会区域供暖锅炉,推进泰能热能技术改造项目和蓝天热力公司、恒源热力公司现有机组节能挖潜改造,确保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加快建立供水检测系统,推进供水户表改造和自备井封停工作,提高公共供水普及率,确保饮用水安全。

篇10

为加强对整顿和规范二手手机交易市场专项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整顿和规范二手手机交易市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晓鹏兼任,副主任由庞彬、张强、曹学敏、范玉兰、张志烈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从市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市政市容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抽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对我市二手手机市场及非法占道经营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制定整顿和规范二手手机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整治工作,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长效监督管理办法。各相关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二手手机交易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全市范围内所有二手手机交易市场;整治重点:二手手机非法占道经营的主要街道和商业区域,其中: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所辖区域内的中山路一条街、二道桥、大西门、友好商场、扬子江路、红山邮政局、黄河路、铁路局、河南西路、南湖广场、劳动街等主要街道和商业区域。

三、整治内容

(一)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张贴《**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二手手机非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通告,开展以清理非法占道经营二手手机商贩,严厉打击违法交易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市属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二手手机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二)在全市进一步开展集中清理二手手机流动和非法占道交易活动及其他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违法行为。

(三)严厉打击经销、维修领域走私、贩私、盗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打击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四)对从事二手手机经营活动的经营者要进行清理登记,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二手手机市场,教育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

(五)制止非法占道经营二手手机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二手手机黑市交易、欺行霸市、销赃、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要进行坚决打击。

四、职责分工

(一)市行政执法局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全面负责整顿和规范我市二手手机市场秩序工作。重点对二手手机流动和非法占道交易经营者进行集中清理。按照《**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同时会同相关执法部门二手手机非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通告,制定出台我市城区流动和非法占道交易二手手机行为进行规范化监督管理的相关办法。

(二)各区(县)、两个开发区辖区内凡是存在经营二手手机交易市场的,都要集中力量进行清理整顿,并对从业人员登记造册。同时采取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管理的原则,针对二手手机交易市场和非法占道经营行为建立长效有序的管理机制。

(三)市工商局负责对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二手手机经营的经营者进行清理整顿,凡从事二手手机交易的经营者,都要在依法设立的固定经营场所内进行合法交易,严厉查处无照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切实规范二手手机市场秩序。

(四)市发改委价格监督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要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对我市通信产品和服务市场,特别是手机市场的产品质量、价格、维修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有效监督,尤其要创办和培育良好的二手手机交易市场,大力支持场内合法交易,严厉打击场外非法交易。同时,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全市范围内逐步试行和执行手机实名制。

(五)市市政市容局负责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加强与市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的协作,对未经许可的占道经营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六)市公安局要集中力量对在二手手机交易市场中出现的欺行霸市、暴力抗法、偷盗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坚决打击,积极配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清理二手手机非法占道行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七)市创建办、市整规办要按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做好协调督导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调研予以协调解决,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向相关部门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年6月13日-6月20日)。

召开**市整顿和规范二手手机交易市场专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区(县)及责任部门要结合本实施方案制定各自工作方案,做好宣传、教育、动员、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6月21日-9月20日)。

根据本实施方案中整治内容和职责分工,各相关区(县)、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同时,各部门间要加强沟通和联系,确保我市整顿和规范二手手机市场专项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重点辖区及责任部门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三)总结巩固阶段(20**年9月21日-10月1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对二手手机交易市场整治工作的抽查和检查。各区(县)和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及时分析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和建立我市二手手机交易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组织开展好我市二手手机交易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落实沟通。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还要注意做好政策宣传和说服教育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篇11

(一)成立大连普湾新区(普兰店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区管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林乐毅担任;副组长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王国文,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文君担任;市综治办、区(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区土地房屋局、市国土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人社局、市人口计生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街道、乡镇及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文君兼任。

(二)区分层次,成立各级管理服务站。在流动人口、出租房比较集中的区域,依托街道(乡镇)综治维稳中心设立街道(乡镇)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在社区(村)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与社区综治管理服务站合署办公,建立由社区综治管理服务站站长为第一责任人、社区民警为直接责任人、综治专管员具体负责实施、辖区单位协作配合联动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机制。省市属企业及规模较大的民营、私营、独资企业依托综治组织机构或安全保卫组织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站),做好本单位外来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在经济欠发达,流动人口出租房较少的乡镇,在乡镇综治办设立兼职流动人口出租房管理员,并根据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分布情况,在社区(村)适当配备兼职流动人口出租房管理人员,形成区(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经济组织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网络。

(三)建立专管员队伍。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大政办〔2011〕133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和公安部关于人均服务管理500个流动人口的标准要求,我区(市)需在丰荣街道、太平街道、铁西街道、三十里堡街道、石河街道、开发区、炮台街道、复州湾街道、杨树房街道、皮口街道、城子坦街道等流动人口、出租房比较集中的地区建立起相应的服务管理专门队伍。在社区按照规定标准配备综治专管员重点负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综治专管员人员招聘和配备由街道(乡镇)综治办负责。其他乡镇可在乡镇综治部门设置一名兼职管理员,统一协调各行政村及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工作,并视各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的数量分布情况,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行政村适当配备一定数量管理员。人员及经费由各街道(乡镇)协调自筹解决。

(四)落实专管员职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员以街道(乡镇)为基本管理单元,以社区(村)为工作平台,切实承担起五项工作职责。一是负责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注销等信息采集工作,建立综合信息平台,代办居住证;二是负责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税收收缴,协助查处违规租赁和违规中介,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三是排查出租房屋治安、消防隐患,掌控治安重点人,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治安管理及安全防范;四是开展政策法规、文明守法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五是协助搞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服务管理。同时,赋予专管员协助社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劳动争议调解和特殊群体服务救助、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社区戒毒等工作职责。

二、建立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领导,统筹各方,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强化保障,形成合力。

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其行政职权内的有关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具体管理工作,委托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部门来完成,并按职责要求加强业务指导与工作考核,整合社会服务管理资源,发挥整体优势,切实形成“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市综治办:为牵头部门,负责全区(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工作研判、督查指导和考评奖惩,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完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抓好落实。

公安部门: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流动人口管理以及出租房屋的治安、消防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会同有关部门对重要场所、部门和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时期、重点区域流动人口的教育引导疏导工作,依法打击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侵犯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行为。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同时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相关业务的培训,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参与研究制定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有关政策。配合教育、卫生等部门编制包括相关设施在内的建设规划。

国土房屋部门:负责房屋租赁的登记管理。完善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范房地产中介的管理,协助查处违规中介机构及违法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为流动人口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提供工商注册登记、年检验照方面的服务,在职责范围内加强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教育,依法查处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无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经营活动,保护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中存在的非法传销活动。

税务部门:负责落实税收政策法规,搞好房屋租赁税收征管工作,惩处偷税、漏税、抗税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按规定保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需必要经费,负责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中有关财政政策执行、经费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和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中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人社部门:负责为流动人口提供社会保险、就业、职能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方面的服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中介机构、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积极协调并妥善解决拖欠工资和劳动合同争议等问题,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行为。负责流动人才的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和指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城建(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处罚违法违规房屋租赁行为和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重点在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生育关怀和宣传教育等服务方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逐步扩大服务的范围和领域。

教育部门:负责按规定将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做好接受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投入、规划建设等相关保障问题。对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情况进行统计。

规划、民政、卫生、文广、安监、质监、宣传、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水务、供电、燃气、电信以及房屋出租单位、旅店、中介、物业等行业机构,较大集中用工企业单位、建筑工地要充分发挥职责作用,主动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信息网

在各级公安机关内部设置的派出所警综平台录入各类人口基础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拓展、延伸和完善功能齐全的政府公共服务外网,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搭建全区(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实现职能部门信息共享。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部门要以社区(村)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为信息终端,通过管理员采集录入相关信息。流动人口集中用工企业单位、建筑工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大型公寓楼、写字间要依托综治机构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员),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和传报。各职能部门及涉及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信息的单位要及时上传、更新相关服务管理政策、规定等工作信息,畅通信息渠道。

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要结合推行《大连市居住证暂行办法》,落实“一证式”管理要求,明确租住房屋、就业、就医、入学必须出示居住证,出租房屋、用工、救治、救助必须验明居住证,实现“人房、人岗、人证”信息对应和“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与“以证管人”的有机统一。区(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部门要牵头建立完善集治安、就业、就学、培训、维权、计生、卫生、服务管理以及房屋租赁备案、居住证办理、税费征管、人口分类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全区(市)综合性动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科学数据和实际工作情况。

四、建立起服务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建立相关政策法规制度。修订完善房屋租赁管理、出租房屋税费征管相关政策规定,规范管理部门行政职能,强化“以房管人、房户合一”管理办法,确保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二)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申报登记制度。明确流动人口,所有出租或借房单位、个人,房屋租赁中介、物业机构,用工集中的企业单位、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到服务管理部门申报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相关信息,协助搞好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