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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40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月初刚刚参加完我市一个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平台的培训,培训过程中我不仅感受到电子投标系统的方便之处,对于即将进行和普及的网上投标有所期待。
一、对于传统投标与电子投标的优劣,我认为:
1、大大节省了投标成本,并降低了纸张的浪费。传统投标所制作的标书都为纸质的打印版,除去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更改所造成的浪费不算其中,整套标书按照各招标机构要求制作出来,需要大量的纸质证明材料,从打印、装订到最后的盖章、密封,所需要的纸张、人力、时间是不可小窥的。投标工作结束后,会留下大量的纸质投标文件。据统计,一棵二十岁的树可造3000张A4纸,而现在一般投标文件每本包含公司的相关证件、业绩复印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3000页相当于一家公司的投标资料,也就是说,一个项目的招投标,大概要损耗掉最少3棵已经在地球上生长了20年的树,我们的地球还能有多少个20年?这种能源消耗仅仅是此类工作中的一个小环节,还有重复劳动的人力浪费等等,与现今所标榜的“低碳经济、绿色环保”概念完全相抵触。而且留下的这些投标文件涉及到大量的公司机密,给参加投标的企业带来了潜在的危险。电子投标只需要下载客户端,并在网上上传资料和投标文件,既节约了投标单位的成本,为地球节省了资源也确保了公司的机密性。
2、遵循了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传统模式的投标活动已使用多年,国内各招投标公司、采购中心、投标人已经实行的很熟练,配套管理制度也很完善,招标过程中的各种私下违规行为也越来越成熟。当前,一方面,我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实行条块分割和监督管理合一的体制现状,很大程度上影响和阻碍了招标投标市场资源和信息公开透明、公平共享机制的形成。市场信息的不透明、不对称是导致目前招标投标活动中虚假信息、伪造证明、捏造诬告现象司空见惯的重要原因。因而现行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招标投标制度日益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发展要求;另一方面,招标人自律机制不健全,行政执法主体采用现场监督、书面报告和审批的传统监督管理方式,又无法对招标投标市场信息和审批事项达到全面、及时、准确地把握以及客观、公正、高效的处理。由此,既无法有效约束招标人违法违规行为,又限制了招标人依法自主履行正当的职责权利。
因此,由电子投标取代传统招投标是市场发展的趋势所在。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可以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在行政管理体制外寻求解决上述二方面问题的有效途径,让招标投标信息流突破和迂回行政管理按层级、按部门分割的界限、壁垒,使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最大限度地共享市场的资源和信息;同时,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可以为转变和规范行政监督方式,加强社会监督,弱化审批管理,建立招标投标主体在信息公开透明的阳光下自主决策,自我运营,自觉守法的自我约束机制以及为建设社会诚信和防腐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市场的开放度取决于社会的诚信度,社会的诚信度取决于社会的道德水准和法制化程度,而社会的道德水准和法制化程度又依赖于社会信息的透明度。所以,招标投标市场的一体化取决于招标投标信息的一体化,这是推行电子招标投标的根本理由和最重要的意义。
二、电子招投标推行面临的有关问题。
1、电子招标投标安全可靠性缺乏制度保障。
国内对于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的开发缺乏统一性,一个企业不可能只在一个地区进行投标工作,而如果一个地区一个平台,会大大增加企业的成本。而电子招投标系统没有一个具体的规范标准,参差不齐,在操作过程中,上传资料和机密的安全性是否可以被保障,纸质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文件出现不一致,以哪个为准,增加重复复核招标文件的工作,加大投标人的工作量,减弱了使用电子招投标模式的积极性。
2、招标投标系统信息和功能不能共享。
由于招标投标行政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各行业、地方的招标投标流程都有不同程度的差异,缺乏统一规划指导和协调,且信息技术没有统一标准,信息数据没有规范接口和交互共享的服务平台,造成目前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开发、运用功能和信息零打碎敲,相互隔离、断裂,既不完整配套,也不全面统一,无法实现电子招标投标全流程功能的协调整合和市场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也就无法充分发挥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整体的真正优势。
3、电子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不适应。
电子招标投标的网络化、无纸化特点要求行政监督方式也不同于传统纸质招标的现场监督和书面审批。然而,目前大部分行政监督部门尚未具备有效监督电子招标投标的网络监督接口、服务平台和与此相应的监督方式,对于推行和监督电子招标投标既缺乏必要的技术准备,又缺乏思想上足够的重视,并存在诸多不必要的疑虑。
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委托协会起草并准备联合有关部委共同印发《办法》和《规范》,希望以此保证全部或局部研发、运用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技术和数据标准规范、统一,功能全面、合法。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要求与电子信息系统全面、规范地结合起来,对电子招标投标的“投标签字、送达时间、密封解密、开标方式、评标隔离”等一系列特定操作含义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为电子招标投标每个环节提供必要的依据,并保证各个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互联、兼容、整合、易用、安全、可靠、协调运营。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应该充分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最大限度地帮助招标人规范、便捷、高效地实现招标项目采购目标需求以及项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的全面对接要求,满足不同主体、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的信息和功能需求。系统既要充分保障招标信息及时、开放透明,也要依法保证投标、评标等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安全,严格设置电子文件的主体阅读、修改以及流程操作的权限和时间,并保证电子文件只能依据规定设置的权限和时间进行阅读及有痕迹的修改、且事后不可篡改、消毁、抵赖,可以提供追查证据。
电子招投标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国内电子招投标始于2001年,在一次国际招标中,商务部率先启用电子化运作系统,在线操作其主要业务流程,开启了我国电子招投标的先河。近几年来,电子招投标在国内得到推广,电子招投标的范围、招投标环节逐步拓展,并呈现出快速发展之势。一些地区和行业在电子招投标的应用方面先后进行了探索,在开发和应用中积累了不少实践经验,江苏、安徽、广州、深圳等省市的电子招投标系统也进入了实质性运行阶段。
针对招投标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2013年5月1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等中央八部委联合制定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正式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推行规范了电子招投标活动,有效遏制了电子招投标领域的一些乱象,促进了电子招投标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电子招投标存在的弊病
电子招投标的应用有效地遏制了传统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暗箱操作、串标、弄虚作假等现象,展现了其规范招投标活动的独特优势,在合理配置资源、节约交易成本、提高招投标透明度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以来,各地通过电子招投标方式的交易数量较以往有大幅度提升,电子招投标的优势得到了极大的发挥,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鉴于人类的有限理性,监管者在制定对电子招投标活动规范的过程中,不可能穷尽列举各项规定,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假如监管者能够将制度规定的细致入微,并将电子招投标活动严格规制在监管范围之内,这可以有效规范电子招投标活动,但监管制度过于细化,也将束缚电子招投标的发展,不利于该领域的创新。如何界定适度监管与创新之间的范围,对于监管者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对于电子招投标系统顶层设计的原则性规定,造成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标准林立、体系不一。《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虽然做了统一数据标准的规定,但并未明确界定数据标准的范围幅度,对于经常跨区域进行招投标的企业来说,面对地区之间的不同标准和体系,招投标企业需要增加投入加以应对,无疑加重了这些企业的负担。《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在限制电子招投标系统软件开发商的权限方面有了一定的发展,然而电子招投标系统软件开发商作为“经纪人”,追逐利益是其本性,这些软件开发商常利用其优势同时兼营上游软件和造价软件,通过垄断获得竞争优势,并与招投标利益主体串通勾结,牟取非法利益。
二、电子招投标存在弊病的原因
(一)相关法律法规的的制定严重滞后于电子招投标的发展
我国电子招投标运行机制处于起步运行阶段,由于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各自为政,导致效率低下,电子招投标应该发挥的优势没有体现出来。同时,面对网络运行中盗窃信息、故意泄露商业信息、盗版软件等问题,已颁行的法律法规还不能给予充足的保护,加之缺少对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的应用和约束,已颁行的法律法规在面对层出不穷的网络信息技术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
(二)系统顶层设计存在严重缺陷
明确电子招投标参与各方的角色与地位是电子招投标系统在进行顶层设计时必须首要考虑的因素,然而,监管者在制定监管规范时却未能将其完善,电子招投标的具体操作依旧漏洞百出。硬件系统是基础,只有设计出与之配套的系统软件并完善之,才能使硬件系统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招投标管理部门过于关注硬件系统的建设和对于软件系统的忽视,造成了系统操作繁杂、难以维护,并没有实质上减轻招投标的工作量。电子招投标软件开发商利用其优势同时兼营上游软件和造价软件,通过垄断获得竞争优势,严重阻碍着整个行业的发展。
(三)电子招投标标准杂乱
电子招投标监管系统各异,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存在脱节和不协调的现象,没有统一的规范指导,在数据标准和规范接口方面也难以一致,导致目前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运用和信息相互隔离,形成新的系统壁垒和信息孤岛。功能各异、标准不一的系统造成了部门和地方之间的信息共享困难,重复建设现象严重,电子招投标的优势得不到有效发挥。
(四)网络安全时刻困扰着建立在其基础上的电子招投标
安全、公正的数据造就了电子招投标的公平透明,但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恶性竞争、网络黑客的攻击、系统操作人员的泄露等都是电子招投标潜在的隐患。电子招投标系统各模块之间的安全运行是保证电子招投标公开、公正运作的强有力后盾,但对于系统中主体身份识别与签名、信息保密安全、造价软件、投标软件等在强大利益驱使下的真实性与可靠性问题实难保证。
三、完善电子招投标的建议
(一)完善配套法规,细化各项规定
电子招投标行业的稳步健康发展依赖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这就需要出台关于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运营和监督的具体规定,对于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也需要配套法规的细化。规定的细化要注重对监管与创新的把握,监管需有效发挥其效力,行业创新也要合理维护。同时,细化规定需兼顾各方利益,以保证监管的确定性和可预期性。如信息公开一直是实现有效监督的重要手段,公开信息可以保障监督主体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实现,有效规范电子招投标行为,但对于国家秘密、商业密码以及个人隐私的保护也是规范制定者需要予以考虑的因素。
(二)推进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建设
按照行政管理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合理划定电子招投标参与各方的服务范围,完善现有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的建设。考虑公共服务平台和监督平台的公益性,应由各级政府主导建设运行,并最大程度地实现资源共享;对于交易平台的建设,应按照市场化的原则,由市场主体经营建设,在竞争中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专业分工和创新的优势。同时,应建立一个统一的电子招投标企业信用评价平台,实现各部门、各地区间信用平台的信息流畅,可有效避免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促进招标队伍的优化。在系统软件开发方面,合理界定开发厂商权限,应由不同的主体完成招投标系统软件和造价软件的开发和销售,且招投标系统软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由第三方测评机构测评,才能彰显招投标系统的公正与公平原则。
(三)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标准
统一的标准可以为电子招投标参与各方提供一套明确的行为模式。全国统一数据标准的建立,可以保证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应用在部门之间、地区之间自由选择,系统参与各方的目标就有了可以简便达致的路径。电子招投标的推行本就在于其高效便捷、规范透明,没有统一的数据标准,不仅上述优势不可能得到有效发挥,而且将使电子招投标成为参与主体的新障碍。当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统一的数据标准,并不是一件简便易行之事,这就需要规范制定者进行充分的数据分析与测试。
四、结语
电子招投标是一种全新的招投标方式。电子招投标的迅猛发展使整个招投标行业新概念层出不穷,新思想不断涌现,对于电子招投标的规范工作也必将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推出的标准规范应准确把握趋势,立足服务市场,更加注重实践效果,更好地推进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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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建设工程中的招标投标工作是当前社会建设行业中的热点问题,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建设招标投标工作已经获得了巨大的成绩,通过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一方面能促使企业内部改革,推进企业内部进行合理的调整,使企业引进更成熟的管理体制,提高自己的内部实力。另一方面能够更大程度的使企业与市场相融合,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但是,在传统的建设招标中存在着一些不足,本文重点介绍电子投招标的应用及注意事项,对企业建设工程中的电子招投标问题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传统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探讨
缺乏规范行为
在很多的传统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缺乏规范的行为是一大不足。在建设工程招标中,由于缺乏规范的行为准则,会出现一些不合理的现象,例如,建设单位会通过某种方式干扰招标过程,甚至会运用邀请招标来替代公开招标,影响招标的公平性,造成公司的损失,影响招标企业的效益。
违规插手招投标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 有些单位为了招标成功,采取许多不合理的行为,例如给招标企业送礼、虚报自己的实力、打击诬陷竞争同行等。有的企业甚至与借助政府的力量,强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事项,破坏了企业招标的原则,达不到招标的目的,严重影响招投标行为,对企业单位造成不利的影响。
招投标运作缺乏科学的规划
目前,我国很多建设工程招标单位缺乏科学的规划,一些招投标事项并不是通过法律专员或者合同专员来确定的, 而是由企业的财务来做决策;有些单位甚至由人事部门来进行操作,这样会产生很大的危害。由于对招投标业务的不是很了解,对制定建设招投标的细则往往会考虑不周到,有时候会产生一些明显的错误,不能够保证建设工程招投标运作机制的完善性。
3、采用电子招投标的优势
随着建设工程的复杂程度越来越大,在建设工程招标当中,需要评审的招标项目要求更加严格,尤其是对各项招标项目中的材料价格清单、实施可行方案设计、招标项目的总报价清单等都要做详细的分析比较,这样就导致了建设工程工作量比较大。要求建设工程投招标评委做更多的准备工作,消耗了巨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由于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电子招投标在建设工程得到广泛的应用。电子招投标给建设工程招标带来了一场新变革,它能够利用计算机辅助系统节省劳动力,提高评价质量,对投标市场的公平性能起了很大的作用。下面将进行简单的概述
电子招标能够实现阳光操作
在建设工程中采用电子化投招标,能够为建设工程的各方提供规范、公平的交易平台,在很大的程度上避免不法因素的产生,同时还能够提高电子招标效率,实现建设工程投招标的“阳光操作”。借助于电子商务平台,各个相关部门能够实现投招标信息的共享,时刻了解招标的信息动向,更加有利于政府的管理。
(2) 电子投招标能够提高社会工程建设运行效率
电子投招标的各方具备统一的规范,他们之间可以通过电子数据文件方便的进行沟通,了解各方的进度以及信息的交流,节省各方的时间,同时也能够达到信息交流的目的,实现多方的互赢。通过电子投招标,还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信息的修改保存,尤其是对于招标工程复杂的情况,需要经过多次的修改才能最终确定投招标书的内容。在这方面,电子投招标具有较大的优势,大大的提高了建设工程运作的效率。
电子招投标评价结果更加透明化
工程建设招投标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对各家企业都要进行评价分析,确保招投标取得最有效的成绩。如何提高评价的效率,实行自动化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必然趋势。电子投招标的应用,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难题,能够实现招投标的自动化评价,减少了人为干预的行为。尤其是面对技术招标时,要求投标单位要匿名,同时对投标信息文件打乱顺序,确保评分专家对投标单位公正的打分,消除了地方保护主义招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4、采用电子投标的论述
4.1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要求招投标各方通过在统一电子交易平台,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写电子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最后借助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读取各方的电子招标书和投标书,通过统一的招标评标方法,对各方投标单位进行评价分析,确定最合适的投标单位。电子投招标的整体业务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电子招投标系统整体业务流程图
4.2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
(1) 提高电子招投标的信息安全性与真实性
明文传送仍然是目前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与传送信息和数据的主要方式,这种方式具有很大的潜在信息安全隐患,所以电子招投标的明文传送过程必须保证其运行环境的安全性。由于在电子招投标的信息与数据的传输的过程中,很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篡改、删除、窃听等,所传送的信息及数据就失去了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因此,网络的明文传送信息和数据传输须经过加密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安全性及信息的真实性。
加强电子招投标的软硬件的保护,防止信息的破坏
软硬件出现问题或发生故障也可导致信息及数据的丢失、删减或出现错误,由于支持互联网的硬件和互联网所应用的软件都容易遭受恶意程序或病毒的侵入和破坏,因此,要想确保网络电子招投标信息及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保证信息不遭受破坏,必须加强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的保护,加强网络安全性。
加强电子招投标的身份认证,确保交易双方身份的真实性
招投标的身份认证,主要是用户的身份认证,它主要包括中介机构的认证和交易对象之间的认证。身份认证是保证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信息安全性与完整性的重要方式也是必要措施,它主要是通过确认信息传输者身份的真实可信性的方式来保证信息及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被删改,以确保其完整性及真实性。传统的电子招投标方式具有很高的安全性及可靠性,以为其使用的通信网络主要是专用网和增值网,这两种网络使用的身份认真技术和方法较为复杂,这样可以在信息的输入和存取中保持较高的安全性。但这在互联网中就很难保证,因为较之传统通信网络的传输方式,互联网具有较高的开放性。进行电子招投标的双方都急需确认交易对象的真实身份,交易双方必须通过有效的身份认证才能成功登录服务系统或交易系统。进行电子招投标的身份认证对其可靠性具有很高的要求。
进行身份认证的交易系统本身必须具有一定的权限限制和信息保护功能,避免用户的非法进入。另外,进行电子招投标的双方须保证自己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不能否认已发送信息。
增加客户端的安全保障
在互联网这种开放网络中进行信息及数据的传输的过程中,由于用户程序和信息的安全性没有根本保障,用户的客户端就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这样,就使得用户缺乏基本的信息安全感,而得不到用户的信任。而这种安全隐患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归咎于用户缺乏对密码进行精细处理的能力。因此,密匙就成了客户程序的一个重要部分,必须将其输入客户程序,以使客户程序能独立完成大部分的信息确认工作。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或缺陷的客户程序,不法者可以很容易的获取密匙,从而获得用户在该系统下的其他权限;对于密匙,其本身也存在安全隐患,一般情况下,用户需记住密匙,但是,恶意的客户程序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客户程序仍可获取用户的密匙,因此,用户要完全信任其所使用的客户程序仍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与隐患。
5、小结
随着电子商务的广泛运用,电子招投标必然会成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主要模式,而新生事物必然伴随新的问题。本文对电子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就进行电子招投标的优势及其系统实施细则进行了介绍;对电子招投标实施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了初步总结,重点阐述了电子招投标的安全性、真实性及完整性的保障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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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在开展盈利性质的企业活动时,需要做好与盈利相关的各种项目的工作,在电力企业运转的前期阶段,招投标工作是一种重要的工作内容,只有进行合理的招标以及投标工作,才能保证电力企业有效地扩大原有变得经营规模,进行再发展。然而经营现代的电力企业是一件难度非常大的工作,并且受到物理集约条件的影响,很多电力企业都想要将物力资源以及人力资源进行合理掌控,并且尽可能地节省经营成本,这就需要企业根据物理集约的具体条件来制定相关经营方案,同时还需要对公平市场竞争有正确的认识,本文对实施电子化的招投标工作进行分析。
1当前电力企业中的电子化招投标工作中的问题
如果想要使电子招投标进一步发展,就需要相对发展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这部分问题,才能帮助电力企业完善电子招投标工作,我国的电力企业大部分时候使用的都是纸质的招投标方式,纸质的招投标与电子的招投标工作相比,其便携性大大降低,同时还在进行纸质招投标工作时,还会耗费大量的人力以及物理,就算纸质的招投标方式存在诸多不足,但是还是被大量的电力企业选择并使用,这主要是由于,电子招投标的安全程度相对较低,容易引起数据方面的危险事件,甚至会由于电子系统的公开化,会出现招投标的关键数据被泄露的情况,导致招投标的结果失去公正性,另外信息数据还会出现失效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之下,不少电力企业会面临竞标失败的风险。
2促进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发展的主要策略
在对电力企业进行电子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了了解之后,就可以对具体的问题提出能够进行解决的策略。电力企业想要对现有的电子招投标工作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可以借助以下三种方式来实现。
2.1提升电子技术水平
如果想要使更多的电力企业接受电子招投标这种新型的招投标方式,就必须要对其质量进行有效地管理,管理的内容主要是与招投标相关的信息以及数据,在开始进行招投标的准备工作时,就必须要提升审查的力度,审查的主要对象是电子招投标的主要技术,使招投标工作在安全度较高的条件下进一步开展,除此之外,电力企业还要注重提升招投标信息系统的可操作性,精简操作步骤,提升可信度,同时还可以加入搜索这一辅助功能,采取便捷搜索的功能,保证无论是数据库运行的哪一个阶段都可以通过关键字进行搜索,在使用当前的电子信息技术的同时,还要开发新的技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物质支撑。
2.2提前做好储备方案
要想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安全,一方面要提高我国电网企业电子化招投标的技术;另一方面还要进行异地灾备存储。对于灾备存储来说,它可以有效解决由于系统服务器出现故障所发生的数据丢失问题,而异地灾备存储更可以避免发生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系统某地全部数据中心毁损的问题。对于招投标电子化发展来说,它的任何一个需求和漏洞都是实现我国电网企业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发展的动力。
2.3做好归档管理
归档工作是进行电子招投标的重点工作之一,对于电子招投标的整理工作来说,与过去的纸质招投标存在较大的差异,归档的具体处理也存在不同,在物理集中化高度发展的情况之下,企业管理物理的水平在提升,物力管理的周期在延长,从电子招投标的角度来看,只有时效性比较高的招投标信息才是真正可以应用的招投标信息内,因此需要对不同的用户的权限进行区分,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安全归档,不断地提升招投标管理者对于工作的参加度。对于现代的我国电网企业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来说,一方面要归档电子文件;另一方面还要归档电子数据。而怎样把一些通过数字认证的、而且具有法律效力的结构化数据进行归档,一步提供方便快捷的检索功能,实现招投标电子化进程的档案,在最短的时间里取代过去的纸质招投标方式。
3结语
物力集约化是很多电力企业都需要引起注意的发展方面的问题,也是电气企业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过去使用的传统招标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如今的物力集约条件了,因此电子化的招投标活动逐渐被开展起来,我国的电子招投标工作开展的时间还比较短,在实际开展中还存在一些需要电力企业的工作人员积极解决的问题,只有先将这种电子化招标中的问题解决之后,才能进行电力企业后续的发展,使电力企业可以用拥有更多的发展方面的机会,对于现有的电子化招标,相关人员还要根据电子企业的具体发展状况进行改进。
作者:徐广铭 于世海 单位: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4)33-0016-03
1 概述
随着我国招投标活动在众多行业中的普及和发展,一些行业内部的招标机构也逐步进入市场承接业务,招标机构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在严峻的形势下,强化招标机构科学管理和业务创新已成为必然趋势,招标机构必须转变经营方式,优化升级服务,途径之一就是利用信息化技术对传统招投标方式进行改造升级。通过发展电子招投标,将使招投标流程实现无纸化、网络化、信息化。实现电子招投标促进招标机构进一步改革创新和健康发展的同时,还将提升行业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2 传统招投标模式存在的缺陷
随着电子信息化技术及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传统招投标体制中诸如成本高、流程复杂、过程不公开透明、周期相对较长、不符合低碳环保要求等问题越发突出,传统招投标方式与大规模的招投标活动现状的相适应性越来越差。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期,新的法律条款和规范往往不能在招投标业务中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给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利益方都带来潜在风险。
2.1 成本高、效率低、不符合低碳环保要求
传统的招投标过程伴随着印刷、装订、邮寄材料、信息成本、投标商搜寻成本、考察成本、差旅成本、招待成本、人工成本等大量资金消耗,同时还伴随着招标审批流程、专家抽取过程、资料传递过程等大量时间成本消耗,不符合建立低碳环保、节约型社会的主导思想。
2.2 招标人用假招标的方式来规避招标
在实务操作中发现有些招标项目表面看来操作流程合法合规,但实质上不是内定中标人就是先进场干活后招标,项目中多数投标人都是陪衬,这类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
利益。
2.3 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越来越隐秘和复杂
在实务操作中发现有些投标人用假的或挂靠的资质或者假的合同业绩投标,利用评标标准的报价分数计算方法、多家投标人商量报价策略、轮流中标等,这些行为由评标专家通过人工鉴定很难甄别,因此可能导致弄虚作假的投标人中标。
2.4 评标工作繁重难度大
在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过程中,除了总报价,还要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主要材料价格以及计算错误进行检查,评标专家的工作量不仅巨大且繁琐,人工打分的难度越来越大。
2.5 招投标资源信息库管理难度大
在传统的招投标活动中,招投标全过程的数据只能通过人工登记录入的方式进行管理,使得项目经理在重复劳动上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而且在实务操作中,一般都是先开展项目后补录数据,导致项目进度和数据更新不同步不及时,造成业务与管理脱节。
3 电子招投标的优点
电子招投标可以克服传统招投标活动的诸多缺点,比如杜绝暗箱操作、降低操作难度、减少业务偏差、规避招投标相关利益方的风险、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科学发展。作为新型模式,电子招投标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一些招标机构也只是用来信息,更多的优势并没有被应用。但电子招投标具备的高效率、低成本、透明化等优势已引起国家主管部门的重视,许多招标机构也开始接受并研发运用这一新兴事物。电子招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应用已渐显优势:
3.1 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电子招投标的整个流程采用电子信息技术,不仅可以节约招投标文件的印刷、邮寄和传递等费用,还可以使报批以及审核等步骤的周期得以缩短。网络的实时性和同步性打破了传统时间空间上的局限性,项目参与人可以在不同地点随时参与招投标并得到实时响应,能够有效提高招投标效率,降低成本,节约资源,贯彻低碳环保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主导思想。
3.2 推行电子招投标能够有效预防暗箱操作以及腐败的发生
3.2.1 招投标双方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交流,签合同之前双方无须见面,大大降低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遏制暗箱操作。
3.2.2 招投标活动中的所有公告、变更、澄清、公示都要在网上,招标人必须在网上向所有投标人就某一家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答疑,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可以在同一时间获取澄清答疑内容,可以避免由于招投标双方和不同投标人之间信息不对称性而导致的腐败行为。
3.2.3 招投标业务的各环节都在电子招投标平台上统一运作,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可以利用电子信息技术进行跨地区、跨部门的网上监管,提高了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对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构成一定约束。
3.3 减少评标工作量
利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可以实现对投标文件数据的快速分析,例如快速定位呈规律性的投标报价、及时发现计算错误等。这样评标专家就可以从冗繁、单一、枯燥的手工查询中解脱出来,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专长,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技术评审中,达到评标的最佳效果,使评标过程严格遵循三公原则。
3.4 建立数据库,便于数据的科学管理
3.4.1 电子招投标平台不仅能够实现所有参与招投标的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均记录在库,具体招标项目的每一个节点信息也都全部记录在案。一方面,招标机构可以对电子招投标平台记录的基础数据库进行统计分析,例如对市场行情供求关系进行判断、为编制招标文件提供数据支撑;另一方面,可以对已存档的数据进行再次加工利用,加强招投标操作实务的案例解析以及疑难问题的研究,例如如何预防高价围标、低价抢标、陪标、串标等违规行为,否决投标及常见法定否决投标条件的分析等。
3.4.2 电子招投标平台能够提供可共享的信息资源库。例如建立招投标文件模板库,制作不同行业的招投标文件模板,既满足了招投标双方的需求,也为在线招标活动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不可或缺的载体;还可以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将供应商的企业信息、资证信息、业绩信息以及诚信信息全部存储到库中,为设置投标人资质要求和专家评标阶段提供数据支持。
3.4.3 招标管理模块直接从线上业务流程中提取与招投标项目相关的信息和数据,且项目数据与项目进度同步更新,使得业务操作和经营管理实现同步。
4 电子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与单纯的电子商务行为相比,电子招投标过程中涉及的环节较多且环环相扣,业务流程相对复杂,因此对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要求较高,既要保障用户身份的唯一性,还要保障业务操作的有效性、合法性,更要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安全性。目前电子招标投现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4.1 电子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制度不健全
电子招投标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将招投标法律法规要求与电子信息技术全面、规范地结合起来,促进和保障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研发、运营及其全电子或者半电子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和统一。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流程、权限、时效、责任以及主体身份识别与签名、信息的保密安全、资料存档等一系列特定问题的界定缺乏相关配套的法律依据和制度
保障。
4.2 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缺乏保障
电子招投标系统是一种网络信息系统,必然也具有同其他网络信息系统相类似的安全问题。网上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会被截获、篡改而产生的安全性问题。还有电子招投标系统一旦受到黑客攻击或者是系统开发者和管理者的蓄意破坏,可能会导致文件泄密、信息丢失,甚至系统瘫痪等严重后果,将给招投标工作带来很大危害,直接影响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会制约电子招投标方式的推广及应用。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数据存取控制、数据归档、数据恢复、网络使用、客户验证、信息发送等利用互联网作为信息渠道时难以得到安全性的保证。
4.3 缺乏科学先进的评标软件
目前的电子招投标系统普遍欠缺专业化、自动化、模块化的评标功能,如缺乏对报价表格中材料数量、消耗量和价格准确性的检查,缺乏对投标书中图纸设计未明确部分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业分包工程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核查等,因而评标功能仍处于自检和辅助评标上,评标工作仍主要由专家人工完成,这就增加了招标投标中不可控制的人为因素。
4.4 业务人员缺乏计算机应用能力
实现电子招投标,要求业务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电子招投标的执行流程与方式,还必须具备较高的计算机网络专业知识及相关业务能力。如果业务人员的培训和工作能力不能及时与电子招投标的开展相适应,工作中难免会出现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电子招投标活动就没有办法有效地推行。
5 如何解决电子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1 逐步完善电子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制度
招标机构发展电子招投标,首先就要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对“文件发放、递交投标文件截止、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离线评标、中标通知”等一系列不同于传统招投标的操作程序的含义、方式、时效以及责任划分等给予明确规定,保证电子招投标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使得电子招投标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从而优化电子招投标的实施环境。招标机构还应对电子招投标的范围、规则、流程以及各方权责等予以统一规范,包括投标企业账号与权限管理、电子辅助评标、电子文档存档管理、电子支付、电子签章等方面都要明确制定可遵照执行的
制度。
5.2 加强系统的安全性和信息的保密性
为解决互联网的安全问题,目前广泛采用PKI技术。它可以保证信息传输的机密性、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一个完整的PKI系统是由认证机构、密钥管理中心(KMC)、注册机构、目录服务以及安全认证应用软件、证书应用服务等部分组成的。CA是认证中心的英文Certification Authority的缩写,也是PKI系统中的认证机构。为消除安全隐患,防范法律风险,取信于投标人,促进长远发展,必须提升招标机构电子招投标网络平台的安全性,最直接、最有效、最具公信力的方法是启用CA数字证书认证。CA的作用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认证,通过私有数字证书确认用户的身份,在数字证书和密码的双因素认证模式下,窃取密码或者UBS-Key都无法仿冒用户身份;二是签章,通过私有证书对操作数据进行签名,被签名的数据一旦被修改,签名立即失效,从而使数据具备不可抵赖性,有助于界定法律责任;三是加解密,通过私有证书对数据文件进行加密和解密,经过某个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只有该证书才能解密,从而确保数据的机密性。
电子招投标的全过程在安全性有保障的基础上透明化,确保招投标活动各参与方的利益。电子招投标系统还应具备能够提供如实有效、详细操作、交互往来的日志记录和快速查询功能,保证项目的可追溯性。
5.3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标功能
招标机构需结合完整的切实可行的评标办法来研发完善科学合理的电子评标软件,软件要支持定义多种评标规则,囊括如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等规则,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电子评标系统的强大功效,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切实保障招标投标工作公平、公正、有效进行。评标规则在信息系统中设置得越细,评标电子化也就越彻底越精确。
5.4 做好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针对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全部流程制定完整可行的操作规程,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使得业务人员能够为投标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保证投标人遇到问题能得到及时的帮助和解决。除了业务人员,还需要评标专家及相关系统管理者学习新的知识,特别是计算机基础知识。招投标业务知识是经济、技术、法律三方面的结合,专业性很强,一般的软件开发人员很难迅速掌握,在开发电子招投标系统过程中难以把握招标机构的需求,因此要在系统软件开发之前对开发人员进行全面深度的培训并考核上岗。
6 结语
电子招投标的发展前景是毋庸置疑的,逐渐取代传统的招投标模式,被更多的企业竞相采用也是必然趋势。电子招投标系统能够覆盖工程、货物和服务、自愿招标和依法必须招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一步开标和两步开标等类型,且各种特征可以任意组合实现在平台上运行,兼具规范性和灵活性,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丰富多样的服务流程。招标机构需要做的是不断提高作为电子招投标技术基础的网络技术,逐步完善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对电子招投标进行保障,加强招投标各方主体的信息保密,使电子招投标系统能够更为有效、方便地服务于众多行业的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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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就是运用信息科技技术,来实现对商品或服务的择优的市场经济行为,简单点说就是一种信息化的招投标活动。我国于1999年才首次使用了电子招标的方式,并取得了较好的反响,其后我国大力发展电子招投标,但是我国的电子招标模式现在发展还不成熟,面临着一些问题与挑战。
一、我国电子招投标建设情况
我国电子招投标的建设,于1997年底由国家计委牵头,联合12家国内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了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它是目前一个由中央政府指定的官方性网站,主要国家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地方上电子招投标也逐渐得到推广,地区性的电子招投标网络平台的建设也在逐渐的蓬勃发展起来,部分地区的系统规划和建设技术已经在国内首屈一指了,深圳、四川等地区处于我国电子招投标建设的前列,并带动其他省市也积极展开学习和探索,先后进行系统试运行与推广,电子招投标除了运用于政府公共投资领域外,企业也运用电子招投标技术,并利用自身资源,自主的进行系统的研发,实现定制化的网络招投标平台。由于我国坚定的发展电子招投标的决心,是顺应世界范围内电子招投标的发展潮流,在政策方面,国家通过立法颁布规章来引导与规范市场行为,从而确保我国电子招投标建设的长远发展,2000年颁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3年颁布施行了《政府采购法》,关于我国招投标的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政府部委下发规章制度,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所出台的6部招投标类制度、2部评标类办法及监理、行政监督、投诉处理规定。关于我国招投标的法规体系也已经基本成型。
我国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的发展模式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具有影响力的电子招投标网络也均为政府指定的信息网站,由政府部门提供技术支持以及管理。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的发展依据主体大致分为,企业、行业、政府三类。依据技术研发的承包情况分为项目外包和自主研发两种,在细分的发展模式就是区域性发展,由省统筹规划,由省直接向辖内各市,县进行推行。或是建立试验点, 在由省政府视建立发展情况由先进带动落后再进行统一的推广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运用[1]。
二、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案例探讨
对于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应用,以政府采购中心为例,其主要负责各个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货物、工程及服务采购,并对采购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做好采购预算,尽量降低采购成本。采购中心主要应用电子招投标系统确定采购单位,并监督采购单位顺利完成采购过程。经过一段时间的系统应用,电子招投标系统发挥了巨大作用,能够实现采购中心与投标单位的信息共享与公开透明,但经过网络平台的招投标系统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招投标过程的顺利进行。
1、电子招投标存在的一些问题
电子招投标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完成的在线招标、投标、开标、定标等一系列业务操作活动。利用网络在线招投标就面临着很多安全隐患,目前大多数数据的传输都是明文传送,这样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窃取,删除或者更改,这样就会使信息容易丢失,失去其原有的真实性。电子招投标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在招投标过程中,计算机网络的软硬件设备容易遭到破坏,或感染病毒等,电子招投标的软硬件设备还不够完善,工作流程还不够系统,职责分配不明确,管理不规范,政府监管不力,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专家的公正性监督存在空白,地方保护主义问题使一些地区往往为了保护地方企业而从信息源头上进行限制,从而使电子招投标不能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违背了招投标的原则。还存在一些不正当与腐败的问题,权衡制衡机制不足。无法对道德风险与操作风险进行把控[2]。
2、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应用对策
针对政府采购中心应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具有重要意义,这对于提升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水平,避免信息泄露,提升工作效率非常关键。具体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对策如下:
2.1 建立合格的电子招投标系统
建立合格的电子招投标系统是保证电子招投标顺利实施的基本前提,对于招投标系统应当严格检测,包括数据项、业务规则、功能、接口、可靠性、安全性及运行环境等,同时审核招投标系统的设计及使用情况。
2.2 公开的操作
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在同一规范和统一的平台上面交易,操作过程采用电子化,避免了一些人为因素对招投标的影响,真正意义上做到公开,公平,进而提升工作的效率。采用电子网络招投标可以使得双方的信息共享,提高双方对于彼此的认识和信任度,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由于系统化和网络化,政府在对招投标的管理就可以自动化,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府管理的效率,在电子招投标的过程中政府要进行统一严格的监督审理,这样有利于政府更好地进行宏观调控。
2.2 提升社会方面的运行
由于招投标活动是在一个电子网络环境下进行,招标方和投标方会通过一些标准化的数据进行沟通,而相应的管理部门就会从中获得一些便利,这样就会出现一种多赢的局面。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在传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需要根据局面的转变进行随时的修改,而利用电子网络进行招投标活动,通过计算机的信息存储功能,可以很便捷的对文件进行修改,便于信息的互相传递。
2.3 评判标准的透明化
可以通过评标的标准进行参数化的设置,这样不仅可以实现评分的自动化,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人为因素对于招投标的干扰,节省了不必要的人力浪费,简化规范了招投标活动程序,针对技术标来说,投标单位的名称要进行匿名,并把投标的相关文件进行随机的排列,让每个评委进行独立的打分,这样可以保证专家在评审的过程中,对于投标单位的未知,避免某些投标单位贿赂评审专家,有利于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评标手段。
2.4 加强电子招投标系统监督管理
对于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建立,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同时,国家认监委要开展对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专项监督检查,如果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以保证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稳定运行,同时也提升电子招投标应用水平[3]。
结束语:
电子招投标作为招投标的技术服务产品,基本沿袭了招投标的相关理论,实施电子招投标是一项庞大复杂的工程,需要进行分布的实施、逐步的推广和不断的完善,电子招投标现已在我国初具规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计算机网络的发展,以及电子商务的应用,电子招投标必然会成为未来招投标的主流方式,同时,新的模式也会带来新的挑战,新的问题,我国还应在实践当中不断去完善和发展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项目的招标环节是一个复杂、系统、严格的过程,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模式能够大幅提高招投标的工作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电子招投标的概念
电子招投标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一种全新招投标方式,它通过网络平台招标信息,并实现了招标全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价款支付)电子化。电子招投标以原先的业务流程为基础,以新兴的互联网技术为支撑,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保障,实现了在线模式的招投标操作及管理,其实质是利用网络实现协同作业,一方面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构建工程项目招投标诚信体系。[1]
实行电子招投标的意义
对于电子商务而言,电子招投标只是其中的一种交易形式。在日益成熟互联网技术的帮助下,电子招投标表现出了诸多优势:1)降低招投标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相较传统的招投标模式,电子招投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实现了全程电子化,降低了招投标成本,如招投标文件的印刷费用、邮寄费用以及管理费用等,除此之外,还大幅缩减了运作周期;[2]2)增加交易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在电子招投标模式中,相关招投标信息(如招标公告、变更以及评标结果等)都会到网上,不仅做到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还做到了信息披露的公开化;3)优化监管方式,预防腐败的发生。如今,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不仅表现出了规模扩大化的趋势,还表现出了范围拓展化的趋势,高效化管理的需求已经迫在眉睫,给传统业务方式提出了转变的要求。电子招投标模式下,监管部门及监管人员通过网络便可查阅到相关信息,并发挥全程监管的职能。对于招投标而言,评标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监管部门可通过网络监管评标的整个过程,可对相关数据进行直接明了的对比及审查,不仅方便、快捷,而且十分精准,弥补了传统监管方式中的诸多不足,为监管部门及监管人员提供了科学、准确、详实的决策资料,最大程度避免了违规操作、不正当竞争,招投标工作得以有序进行。[3]
从系统角度分析电子招投标的应用
3.1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的功能
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前端系统主要包括两大功能,一是信息,二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将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通过网络到指定的公共信息平台上。信息后,参与投标且获得机构认证的各个单位可从该平台上获取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系统管理。为各方提供必要的对接文件 、招标报名、 网上信息交流以及 网上支付等业务,从而帮助各方 在网络上完成业务的高效对接。
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全部报名文件都将被转化为代码形式,如有必要甚至可以采用匿名报名的形式,防止报名企业获取竞争对手的资料,从而避免围标或者串标的发生。[4]
3.2电子招投标的应用流程
为了保证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安全,在系统设计过程中,采用了密钥分开管理的办法,即客户、PKG共同订立密钥,如此一来,便可有效避免单方面通过PKG掌握密钥的风险及威胁,与此同时,也更利于客户、PKG之间密钥的有效传输。多重加密、封存及开封、数字签名等诸多措施为电子招投标系统构筑了可靠的安全体系。电子招投标系统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了相关内容(招投标双方、数据库以及评标专家等)的有机结合,实现了运作的高效化。
整个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运行情况如下:1)系统可实现参数的初始化。在投标单位正式上传标书之前,就应该通过服务器进程完成参数的初始化,同时做好加密算法及解密算法的科学选择。这些准备工作不仅有利于后续公钥及密钥的产生,还有利于标书文件的上传及存储。2)标书封存。在电子化招投标模式中,电子标书将通过网络来实现传递,一旦被截获,将会导致商业机密的泄露,所以,有必要做好敏感信息、重要信息的加密保护工作。值得一提的是,标书文件的内容通常较为复杂,若采用直接加密的方式将会浪费大量的时间,降低整个系统工作效率。因此,建议先压缩、后加密,如此一来,不仅有助于效率的提高,而且有助于传输准确性及安全性的提高,还有助于存储成本的降低。在压缩、加密环节应用数字签名体制,一方面保证了信息的完整性,另一方面保证了信息的不可抵赖性;3)标书解封,换而言之,解密压缩加密文件。在开标的过程中,相关单位(业主单位及监管部门)采用公开的方式对招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在解密的过程中,应对其完整性进行仔细验证,防止文件泄密或者篡改等问题的存在;4)评标系统。当解密结束后便会进入到评标过程。在评标过程中,招标方解密后的标书文件送至评审委员会处,后者便会根据相应的评标方法展开评审工作,评审结束后,由招标方公布最终结果。在整个评标环节,需要借助计算机系统的独特优势来保证评审流程的完成性及科学性。在评审环节,计算机能为评审专家提供一个相对独立的界面以方便他们的评审工作,提高他们的评审质量。由于标书全部以代码形式出现,因而有效避免了人为因素对评标结果的影响。评标按照“开标信息主审复审废标评标结果输出结果”的流程进行;5)公示电子招投标结果后,由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结果备份工作,并将其保存到专用的数据库中,从而发挥第三方监督的作用,规范招投标双方的行为,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氛围。[5]电子招投标系统整体业务流程图如图1所示;电子招投标软件系统如图2所示。
图1 电子招投标系统整体业务流程图
图2 电子招投标软件系统
促进当前电子招投标应用进一步发展的对策
促进当前电子招投标应用进一步发展的对策:1)建立并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电子招投标作为一种新兴模式,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来得及制定,更谈不上完善。所以,制定完善的管理办法以及技术规范,便成了当务之急,这是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研发工作及运用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保证;2)加强统筹工作。对于建设工程招投标而言,电子招投标模式具有光明的发展前景,行业主管部门需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主动介入,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推动电子招投标系统朝着全国统一这个方向发展,避免“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3)建立公共服务平台。以实现各系统之间互联互通、 信息交互、资源共享, 提供行业管理、行政监督、 信用管理等公共服务和管理通道, 采用多部门、多用户协同办公的模式, 打破各职能部门自建系统而造成的信息孤岛, 让招标人、投标人、 交易中心、行业监督、 行政监察等各方, 均基于统一平台进行 业务办理和审批, 保持信息及时畅通, 提高办事效率。[6]
5.成功应用案例
5.1时间效益
以我省某公路工程招标项目为例。投标单位共计189家。本着对投标人和招标人认真负责的原则,189份投标文件3个人审查,大概需要6天的时间才能对投标文件做完初步审查,而采取电子清单格式后,只需要1个人花费3天时间就能完成此项工作,具有非常明显的时间效益。
5.2金钱效益
全过程采用电子标书进行交易,取消传统纸质标书,达到节能、环保和绿色招投标,降低社会运行成本的目的。目前,国内平均每个标(按7家投标人计算)的投标成本高达18500元,其中用于纸张和打印装订的费用占20%—30%,约5000元,采用电子标书后,投标成本可以降低30%—70%,按照我国每年60万招标项目计算,可节省50亿元左右。[7]
6.结语
目前,一些建设工程已经应用了电子招投标这种模式,并取得了预期效果,获得了成功。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电子招投标将会发展成为一种主流的招投标模式,为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带来诸多便利。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新生事物大多有其不足之处,建立与之适应的监督机制以及法律法规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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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5-0-01
一、电子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
(一)在制度上缺乏安全可靠的保障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开发运用,如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机构、自主招标单位,各个部门由于在技术标准上缺乏统一,各自根据市场需求分别开发,各个系统都不相互兼容,因而产生了一些问题如:每个用户不得已要购买相关的技术支持、技术服务,并且购买相关的配套设施与政府监管部门的管理平台进行对接,但是购买这些服务时又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造成了财力物力的极大浪费;计算机系统设计的电子招标投标流程不能确保完全的合法合规,也不能确保是完全的阳光操作,比如开标过程中如何进行保密,投标单位和甲方身份的识别或签名、包括开完标资料扫描归档等没有权威机构的检验与认定,更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作为制度的支撑与保障。可见好多用户和监管部门自己研制开发的电子招投标系统面临着重组的风险,一旦与国家网站对接不上会变得很被动,各方面都显得滞后,影响了招投工作的正常进行。还有一些问题比如评标时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版文件不一致时,虽然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率,但也需要甄别鉴定,从而无形当中增加了大批量的复合工作。
(二)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系统和程序功能不能共享
由于招标投标行业在行政管理上体制条块分割严重,如纵向的分割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再如横向的分割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零星采购等,各部门各行业各地方的电子开、评标程序有不少差异,没有相关部门自上而下的统一规划,对招投标程序进行协调指导。并且各个系统信息技术都不规范统一,存在着零碎性、隔裂性,并且用户出于主体信息的保密性不愿意完全地无缝地和外部系统进行对接,这样整个招投标信息资源就无法真正地实现共享,大数据大系统地优势就不能发挥出来。
(三)行政监督不畅通也有个别监管职能缺席
由于电子招投标的广泛发展和电子化招投标的特点造成了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方式不同于以往的走书面手续审批和各监督部门到开、评标室进行现场监管别。这就要求相关主管部门要具备安全、有效的监督电子开、评标的网络专用监督接口、计算机系统服务平台等。这就要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对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技术支持、操作功能、制度保障、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应对策略。
同时,个别监管部门有监管不力现象,对电子招标投标不进行深入的了解,不愿不参与电子招投标的进程,他们认识不到电子招投标只是转变了行政监管方式而不是改变了行政监管职能,因此政府监管部门要全力以赴践行电子招投标信息一体化共享平台,创造全方位规范安全地监督条件。
二、针对上述几大问题,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对电子招投标进行加强和规范
(一)全方位、多角度来规范电子招送侗昶教ㄏ低
电子招标投标这一服务平台,它的功能不仅仅是实现了电子数据信息的互通,更实现了电子开、评标系统进行公共交易的多功能服务,它体现在及时地信息,验证各种资信,进行身份的确认,招投标相关数据的读取,各类评标专家的抽取,扫描影印资料的归档,查询统计相关信息等。这一公共服务平台是为不同的电子招标投标采购项目执行电子系统与各类相关监管部门的管理服务平台,能够相互识别、沟连、通畅,实现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交易服务性一次完整性建设。政府各级监管部门、招投标协会组织、招标机构、大型自主招标企业、公共资源交易机构以及分门别类的科技投资创造主体都有可能选择不同的技术引进的模式或途径,独立完成或是共同合作建设国家或地方的服务平台。也许进行建设和运营的电子招投标模式各种各样,但归根结底电子招投标系统必须统一技术规范标准,真正意义上实现电子招投标这一服务平台能够互相联结、互相通畅、互相运用。
(二)稳步推进和细节落到实处完善电子招标
目前由于我国电子招投标信息化发展的水平和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够健全和完善,整个社会的电子招投标技术支持、应用范围、开放环境、人员操作素质、行政监管的保障,方方面面都需要逐步推进,把细节落到实处稳步完善,我们需要积极努力的从不同层面极力推进电子招投标的发展进程。现在我们的行业导向是鼓励各部门推行电子招投标,而不是直接让各类采购项目强制执行电子招标投标,更不会直接一刀切的让新兴的电子招投标方式完全取代了传统的纸质招投标的模式。这两种方式将长时间的相互融合服务于社会采购功能,在并存模式中发展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的系统技术功能不仅仅要面对现实需求,更要创造极大的发展空间,我们要采用政府强制推广、主观推荐和社会甄别选择相结合,要立足发展历程的前瞻性更有有无限的拓展性。电子招投标技术信息还不够完善,一些特殊招投标领域的招标事宜不能完全的运用电子招投标,比如特殊的方案设计、大型而复杂的工程施工只能选择传统招标与电子招标相结合的形式以及把专家都集中到一起商议评标才能可行。
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搭建情况研究
2.1从平台分类上进行分析
从目前我国企业领域普遍的平台建设状况观察可以发现,全国很多省份都建设了服务于本省企业的电子招投标平台,但是各个平台间,在内容形式上各自有一定的差异性,从系统角度分析,我国大部分省份建立的电子招投标平台,依据性质差异可以分成如下一些类别:①由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其主要针对部门管辖下的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平台管理;②由省市级交易中心设立的平台,其主要为解决政府采购需求、实施公共资源调配而对有关项目利用平台进行面向社会的招投标;③企业自建的平台,一些企业为更好地进行采购管理,自行研发设立了交易平台;④省市级招标机构设计研发的平台,通常为招投标机构负责项目招投标的实务管理,因而其为方便管理,建立平台而把招投标活动纳入其中实施系统化管理。
2.2安徽省交通运输领域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现状
安徽省自2015年开始进行建设项目的招投标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按照我国宏观领域出台的《国家电子招投标办法》,由省政府为主导,在其指挥下,全省汇集多部门力量,依托于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了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建设工作,同时把不同系统之间兼容性问题实施了协调,消除了兼容性问题,解决了以往不同系统间信息交互的障碍。在平台建设上,省政府委托具有丰富经验和优良专业技术的第三方企业,由其代为进行平台建设,这使得平台建设达到了较高的专业化水平,避免了因为政府专业人才不足,技术力量薄弱而导致的平台建设质量问题。让平台建设的质量和先进性得到了有效保障。现阶段安徽省已建设形成了中招联合招采购平台、比比网招投标平台、易招标平台、伟拓招标平台等9家电子招投标平台,有效实现了平台建设跟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对接。
3平台建设上显现出的问题
从2015年最初进行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开始,平台建成并投入运营已达5年,通过建设工作的开展实施和一段时间的运营管理,发现平台建设上的一些不足,并在很多方面实施了优化,不过目前平台依然存在一些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特别在招投标应用系统与文件编制系统上,问题较多较复杂,需要对其进行优化,以下本文就从具体问题入手,就平台系统需要改进完善的地方进行深入研究(见图1)。
3.1招投标文件制作效率不高,系统设计不够人性化
在制作招投标文件时,系统会援引文件模版而进行编制,自动连接word办公程序并转入其界面,工作人员对于招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先去有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取得指定招标文件,再以word将其打开后才能把文件转换为需要的格式,不过假如文件过大,在转换时经常会因为耗时太长或下载中断而发生转换失败,而一旦失败必须所有程序重来一次,对于较大文件,其在传输过程中出现中断是常见现象,而这会导致整个制作过程不得不全盘重来,如此反复十分耗费时间和精力。假如可以调整这一制作过程,各个环节进行优化,把下载和转换步骤实施分离,则能够有效避免繁琐的失败重来制作现象,节约制作时间。另外,文件制作时,因为平台跟word直接关联,因而有可能会出现文件资料的混淆,而投标文件通常较大,如果系统内存不够,则会发生卡顿、崩溃等现象。而文件的电子签章无法整体删除,如果工作到一半出现系统卡顿或崩溃,必然大量的工作都必须要返工重来,会造成很多工作量的无谓消耗。
3.2前期备案工作分散,系统打包能力差
以市政项目为例,因为此类项目大多涉及到多个领域,其交叉性较为突出,因而在招投标工作开始前,需要参与投标的单位要前往省市级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建委等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要上传单位的有关资料,办理法人CA密钥,但是目前的平台集成上功能不够完善合理,只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的信息传输纳入到系统功能中,投标单位能够通过系统平台而上传信息与进行CA密钥办理,不过很多相关手续还是只能亲自前往政府部门办理手续,而有关的审批工作也需要投标单位上传相应的资料信息,而这部分功能尚未整合到招投标平台里面,因为系统功能设计不够集中,很多环节衔接性差,线上线下手续办理不协调,造成投标单位为办理手续需往返于各个政府部门,而无法通过系统平台一站办理,这无形中增加了招投标工作的难度与人力、物力消耗,同时导致手续繁琐,效率低下,不利于提升招投标工作质量和政府办公的水平。
4平台优化建议
4.1进一步优化平台系统建设方式
应进一步改进完善平台搭设方式,提高系统综合运行水平,可以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牵头,建设可以覆盖市、县的平台交易系统,同时把省内高等级公路、等级公路和等外公路的建设统一纳入到平台系统中实时统筹管理,从而构建整体化、全局化的招投标监管体系,减少系统建设各自为政导致的信息孤岛问题,提升全省的招投标信息化建设水平。为更好地优化系统设置,让系统更加具有操作便利性,设计科学性,可以设计专用模版,把以往的招投标文件“导入式”调整为“填空式”,提升文件制作的规范化水平,减少工作量,并且消除因为不同文件格式不一,造成的共享共用障碍。同时应改进完善电子评标机制,让评标人员能够在评标时对所有投标主体的各个方面情况实施横向比对,从而更好地提升评标的客观性,减少过度依赖主观判断导致的评标结果偏差。与此同时,对后期工作方面的签章、打包、加密等实施流程优化,提升其操作设计的人性化水平,让操作更为便捷,便于工作人员理解掌握。
4.2提升平台系统信息传输功能
因为平台设计上各网站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难以及时相互传输,所以影响了有关工作的效率,同时也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化水平。为更好地改进完善政府招投标工作效率,让招投标工作更加公正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应把所有相关系统的信息传输功能进行建设,让各个系统能够实现实时的信息传输,让政府招投标工作实现真正的公开透明,从而实现招投标工作的网络化运行,透明化运作。应秉持“互联网+”的设计理念,对平台进行优化。构建网络化、实时性的各方信息互通机制,让所有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主体和社会公众都能通过有效的信息实时交流,而实现公开公正透明的招投标(见图2)。
5结论
总而言之,电子招投标是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更好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的重要表现,为进一步增强电子招投标质量与效率,需完善电子招投标流程,结合BIM等先进信息技术手段,使电子招投标管理工作能够覆盖到工程招投标各环节中,为从根本上提升电子招投标应用水平、促进高速公路工程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TS7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4-0167-01
随着信息产业的高效发展,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了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具有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交互性强的优势,传统的招标投标模式基本是有人工完成,大大增加了其经济成本,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电子产业的不断发展,建设规范化的招投标平台,保障招投标工作的高效、透明化,电子化平台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资源共享,保障了公共资源的信息透明化与公正化,我国招标投标的电子化发展将成为未来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
一、电子招投标含义的界定
传统的招投标主要是利用人工进行实现, 纸质化的工作模式不但浪费劳动力,也增大了消耗成本,与此同时传统的招投标由于都是人工操作,并且宣传范围有限,进而导致了资源的封闭性,无法实现资源共享,人工操作的原因也导致了一些投标人之间存在私下关系进行串通,很难实现资源共享的公平化与透明化。电子化招投标充分的利用了互联网的优势,使招投电子化、网络化,减少了多余劳动力,节省了时间也提高了工作效率,极大地降低了消耗成本,在资源共享和公平化竞争上具有显著的优势,随着信息产业的不断发展,我国招投标电子化发展将成为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
二、现阶段招投标电子化平台建设存在的弊端
随着科技的进步,信息产业的飞速发展,利用计算机网络的优势,而兴起的招投标电子化平台建设逐渐成为当代工程招投标交易的主要手段,电子化平台建设有着传统招投标交易模式所不具备的优点,以下内容将结合电化平台的优势,详细分析现阶段招投标电子化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2.1 系统不够完善,无法充分实现资源共享
我国传统的招投标交易模式已经根深蒂固,在信息产业迅速发展的今天,电子化交易平台逐渐被有效的应用在各种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交易当中,然而电子招投标平台的建设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在管理模式上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系统的构建还存在规范化建设与规范化的协调,致使系统之间信息无法整合,系服务管理平台缺乏规范化的管理与协调,导致信息无法实现真正的资源共享,从而导致招投标信息与功能见得分割,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不完善是阻碍招投标电子化平台建设发展的重要因素。
2.2 招投标电子化平台功能需要提升
虽然现阶段招投标电子化平台已经被利用,但是在功能上仍然需要完善,招投标电子化系统上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电子化操作实际上只占据极少的一部分,有的业务操作仍需要人工处理,在网上竞价与网上公开招标的环节上,许多重要的功能都无法实现,功能的缺失与不完善导致系统的条块分割,无法真正的做到招投标电子化,因此功能的不完善是阻碍招投标电子化平台建设的要素之一。
2.3 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招投标相关政策,招投标先关法律政策的出台是我国招投标交易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现阶段,我国招投标的先关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完善,存在一些法律漏洞,严重影响了我国电子招投标的实施,因此尽快完善电子招投标法律法规是促进我国招投标电子化平台建设的有力保障。
三、推进招投标电子化平台建设的重要实施策略
招投标电子化平台建设充分实现了资源的共享,避免了暗箱操作,使招投标更加公开透明化,构建一套电子化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构建完善的招投标系统,对实现招投标阳光交易市场有着深远的意义,以下内容将针对现阶段招投标电子化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之处,给予相应的解决策略。
3.1 构建完善的招投标系统
招投标系统的完善是保障招投标电子化实施的基本条件,一个完善的招投标系统可以将行业之间,地区之间的招投标薪资有效的连接,实现统一规划与协调,可以充分的实现资源的共享,进而满足电子招标与投标信息和功能间的相互贯通,构建完善的招投标系统十万山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建设的重要实施策略。
3.2 提高政府干预,提供法律保障
招投标电子化平台的建设目前在我国并没有实质的法律保证,政府对于此方面的法律还不算很完善。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导致其中大部分事情并不具有法律保障和法律效益,对于推进招投标电子化平台的建设有着很大的阻碍作用。只有提高政府干预,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因此提高政府干预,增强法律保障,进而促使招投标电子化平台的建设才能得到长远的发展。
3.3 建立高信用的服务平台
想要推进招投标电子化平台的建设,需要建立高信用的服务平台。信用服务平台包括建立建筑企业、招标机构和项目经理三大信用档案数据库,用于网络数据化统一管理。电子数据库的统一管理有助于信息透明化,招投标信息资源共享。从而使信息形成互联、透视状态。
四、结束语
在招投标电子化平台建设中,构建完善的电子化系统是保障招投标电子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电子化招投标平台的建设,可以使招投标交易更加公平化、透明化,从根本上降低了资金成本,保障了工程招投标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招投标电子化建设需要从专业人员专业技能、政府有效干预、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额完善等几个方面入手,增加招投标交易的透明公正化,虽然我国在招投标电子化平台的建设上还在进行中,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之处,但是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只要通过不断的探索,我国招投标电子化建设将会建立一个完善,便捷公正、公开的体系。
参考文献:
[1]罗光辉. 推进基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建设的思考[J]. 中国招标,2013,31:18-21.
关键词:
电子招投标系统;建筑工程;招标;投标
招标和投标是建筑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应用极大地促进了招投标活动的效率,进一步促进了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本文介绍了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优势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并分析了其在建筑工程中的实际应用。
1电子招投标系统
1.1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优点
招标和投标活动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在建筑行业有十分广泛的应用。相较于传统招投标方式,电子招投标系统具有更明显的优点,能够满足当代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需要。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各行各业的发展趋势都是向着高科技靠拢。电子招投标系统正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一种新型招投标方式,能够有效控制招标、投标中的所有过程和细节,促进招标人的利益最优化。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使用主要有两大优点:一是能够实现公平,二是能够节约资源。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招标和投标活动中腐败的现象时有发生,降低了投标人参与招标活动的积极性。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党和群众对腐败现象都持着“零容忍”的态度。公众越来越重视使用自己作为公民应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而电子招投标系统可以将招标和投标活动中包括财政收支在内的大小细节全部都公布到互联网上,并及时更新内容,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让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在“阳光监督”中进行,体现了我国法治社会的精神面貌,也符合避免腐败行为的社会要求。另一方面,电子招投标系统主要是依靠电子设备进行操作,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污染和浪费。传统招投标系统需要耗费大量的纸张资源,同时还需要人员往返于不同地方才能完成招标和投标的活动。而电子招投标系统弥补了这些缺点,减少了纸张的使用,降低了能耗;同时只需要通过互联网设备即可完成整个活动过程,从而节约了大量的差旅费和人工花销。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使用,是建筑行业参与并践行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具体表现[1]。
1.2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缺点
目前,电子化招标已经成为企业主要的招标手段。然而在实行过程中,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网络安全问题。电子技术是把双刃剑,利用互联网传递信息、进行交易会使招标过程中的身份认证、数据贮存和传输数据加密存在一定的安全漏洞。如果计算机遭遇病毒或者黑客的攻击,就会造成信息泄露、文件被盗取等问题,对招标方和投标方的公司机密造成严重的威胁,并影响到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为了保证计算机的工作效率,需要及时更新设备和软件,增大了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运行成本。二是缺乏统一有效的数据标准,从而导致电子招投标系统不能接受所有计价软件生成的投标文件。数字签名存在识别能力上的问题,阻碍了其他标书的正常接收。三是电子评标没有得到落实。大多数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应用还止于线上答疑和信息公布的功能上,没有切实将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到建筑工程中去。电子系统专业评标性能不够强大,体现为不能够及时检查报价表中材料数量和损耗程度,也不能核查专业分包工程是否符合相关招标文件的规定等等。如果电子系统不能进行完全自动化的评标工作,就必须使用人工操作来补充完成评标流程,从而浪费了大量的资源,也降低了评标的效率。
2电子招投标系统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
得益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现代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应用水平和管理水平也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实际招标中,电子招投标系统缺乏统一的、完善的运行环境。因此,在建筑工程的招标和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招投标系统,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严格守法
相关法律法规日益完善,对电子信息系统基本实现了有效管理。鉴于我国招投标体制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在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时必须严格依照相关程序和规范,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腐败。在招投标活动开始之前,必须符合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规定章程和指标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留存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对最终评标结果在互联网上进行公示。只有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之上,电子招投标系统才能实现信息沟通、数据分析等具体功能,并保证投标活动的合法性,使招标投标制度在法律的保证下得到长久的运行。
2.2技术支持
电子招投标系统之所以能够优于传统的方式,正是因为有现代信息技术作为强大的支撑。先进技术能够使招投标活动更加方便快捷。投标人可以利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信息的查询、上传、下载等行为,加快了信息的交流,保持了交流的畅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能够实现对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管理与监督,为具体项目的实践提供技术支持。电子招投标系统不仅能够提供信息交互渠道,对招投标业务进行合理的调整,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还能够对招标采购人、监管人员身份、资信验证等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减小了投标活动中出现身份信息问题的可能性。同时,电子信息技术的使用提高了信息处理的效率,加快了业务完成速度,提高了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经济效益。电子信息处理系统工作能力更加优秀,信息处理数量更大、准确度更高,信息的安全性也更高。
2.3管理维护
电子招投标技术已经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在使用时对该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系统管理体系,定时对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的工作进行检查,保证招标活动的顺利开展。对于电子招投标系统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地方,要及时做出调整和提高[2]。
3结论
综上所述,电子招投标系统对于提高建筑工程招标和投标活动的效率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性和公平性也有积极的意义。不断推动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的提高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发展。
作者:徐宏 单位: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