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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人员编制及实有人数:县乡两级行政编制1508名,其中县直党政群编制488名,政法专项编制469名,乡镇机关编制551名;截至2011年2月,党政群机关实有人数合计1362人,其中县直党政群484人,政法系统454人,乡镇机关424人。1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编制114名,实有人数66人。
二、关于事业单位及编制情况
根据2010年12月底机构编制统计,全县各类事业单位486个,总编制7542名(财政预算6845名,经费自理697名),实有总人数7744人(财政预算6421人,经费自理1323人)。
1、关于全县学校及编制情况:全县乡镇中小学单位37个,县城中小学及职业学校单位13个,学校单位共50个;省市编制、教育、财政核定我县教职工总编制3854名,到2010年12月底教职工实有3626人;2010年井冈山经贸学校调整为市县共管,以县为主,划转编制111名,实有教职工66人。
2、关于卫生医疗单位及编制情况:全县乡镇卫生院按一乡一院设置,共18个单位;省市编办核定乡镇卫生院总编制474名,到2010年12月底实有人数509人;县城公立医院4个,总编制455名,实有人数434人。
三、关于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情况
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是从2005年起步,每年都把乡镇机构改革列为机构编制工作的任务目标,由于种种因素,实际落实情况甚微。2010年12月,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了《市编委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办字[2010]166号),要求在2011年1月底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为落实通知精神,应付市里的督查,经编委领导同意,县编办拟出了《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这个方案实际没有下发,更没有去实施,乡镇机构设置还是维持原状,即乡镇机关按2002年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设置;乡镇事业单位按2003年事业站所改革方案设置,事业站所设置情况是:七个乡镇按7个站所设置,其余11个乡镇按6个站所设置;改革后将农技、农机、农经、水产、水管、兽医单位整合设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乡企站、劳动保障服务站、统计站单位整合设立社会事务综合管理站,保留乡镇文广电站、民政所、计生所和国土所,按7个事业站所设置的乡镇增设林业工作站;目前社会事务综合管理站仍属乡镇政府管理,除此外其他站所都陆续明确调整为县相关主管部门管理。
四、关于编办及编委工作情况
县编办在去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中维持现状,其定位是列党委序列,为县委工作部门,作为县编委的常设办事机构不变,与人力社保局合署,定行政编3名,现配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长1名,除编办工作外,三人都兼有人力社保局的工作或分工,没有专职人员。编办下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股级),配有1名工作人员,负责业务工作,也兼有其他工作。编委会议根据讨论的议题和其他工作情况需要适时召开,编委主任确定召开时间并主持会议,讨论并决定本级权限范围涉及机构编制的事项,提交的议题平时由编办收集整理,开会前归纳整理列出;近2—3年内每年编委开会为1—2次不定;编委会工作由编委会工作规则加以规定。
五、关于今年机构编制的工作要点
按照市编办下发的工作要点,今年有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1、按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避免交叉执法的要求,推进市场监管、交通、农业、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2、按照“大科室制”和“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的要求,梳理全区承担行政审批职能和设置有多个审批内设科室的单位、部门,按要求调整“三定”方案。
3、按照整合资源,优化设置,提高效能原则,推进发改委、检验检测中心与疾控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局的机构改革。
4、按照《林区党委2018年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木鱼、坪堑行政执法中心建设。
5、继续跟进监察委、环境监测监察改革工作,落实好后续工作。
6、按照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林区党委政府和各级编委、编办要求,完成好机构改革、编制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二、审改工作
1、按照《省审改办2018年工作一号店及责任分工方案》、《2018年放管服工作要点》和领导要求,细化要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完成效果。
2、按照全省《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和要求,结合林区实际,拟定林区2018年度“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一张网”建设的行动方案,并细化任务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完成效果。
3、开展一次红顶中介专项整治的回头看。
4、抓好审改办承担的审改工作落实,并以明确的时间节点进行工期倒排。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区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信息公开,加强法制建设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法治人事,为积极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大力推动人才创业、深化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营造良好的人事编制法制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宗旨,深化机制体制改革。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拟定我区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全区机构改革工作。按照严明纪律、明确程序、规范标准的要求,认真研究机构改革方案拟订报批、审核程序以及编制核定、职数配备、内设机构设置等问题,拟订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部门“三定”工作,着力解决部门之间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等问题,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努力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法定化。
(二)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为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在依法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的基础上,认真细化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及工作流程,努力推行电子政务,积极推进审批事项的“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按照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人事编制行政权力公开信息,推动“阳光人事”建设。
(三)以强化培训和完善监督为手段,推进依法行政队伍建设。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机关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等基本学法制度,认真组织参加省市部门组织的依法行政内容的培训和区法制办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积极组织依法行政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参加浙江省行政执法证考试,力争新增持证上岗人员数。充分发挥人事工作行风(效能)监督员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行政工作与个人年终考核相挂钩。
(四)以“五五”普法总结验收为契机,深化人事编制法制宣传。结合“五五”普法总结验收的工作要求,系统检查本部门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做好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同时,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期间的经验和亮点,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组织开展4.27“公务员学法日”活动,加强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根据《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相关考核标准,在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法治意识、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制度建设、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行政执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行政监督等方面作努力、创先进,全面提高我局(办)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五)以严格、规范、高效为目标,落实各项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人事局(编委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理清执法依据,界定执法职责,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
1、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严格依法开展公务员登记工作,严格执行公务员招考录用、考核、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等各项制度。
2、认真贯彻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严格依法开展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3、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严格依法开展人才交流活动,按规定做好人才引进和人事等工作,强化人才市场服务功能。
4、认真贯彻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和《市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格“一支笔”审批制度,加快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步伐。
5、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格按规定开展以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等公共科目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严格按规定开展职称资格考试工作。
6、认真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规定程序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办会同法制办,对全市16个乡镇,7个街道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拉网式专项督查。重点围绕规范执法、执法公开和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等方面,采取座谈讨论、随机抽查、资料核查、实地查看等方法进行了全面督查。针对查找出的执法培训滞后、执法行为不规范、委托双方协调配合不畅等问题,制定了人员集中培训、公布执法流程、加强业务指导和相关部门季度抽查等具体措施,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二是按照区、市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针对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存在的问题,我办召集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及6个县市、区编办等部门进行座谈、调研,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相关建议,并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乡镇、街道等部门在统一规范工作流程,科学界定工作职责;综合设置专干岗位,明确规范岗位职责;整合归并办事窗口,提高工作效率;改善人员素质和结构层次等方面提出具体规范要求,联合市人社局、民政局共同发文,对规范和完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建设提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了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2、探索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研究提出我市数字化城管有关机构设置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市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组织相关人员对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设置方面进行了前期调研,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涉及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相关建议,确保我市数字化城管工作稳步推进。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2013年工作要点,不断加强“大城管”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今年以来,我办在学习借鉴外地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市实际,探索创新提出了“大城管”的管理思路、组建方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相关部门反复沟通协调,注重理论和实践结合,深入细致地进行调查研究,认真进行论证,就“大城管”体制改革方案的可操作性、可行性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以开展事业单位模拟分类为基础,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1、深入调查,全面摸清事业单位底数。
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对现有的事业单位逐行业、逐层次进行认真核查,重点掌握各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经费来源、人员类别、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和履行职责的相关政策法律依据。通过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做到“十清”,即““审批文件清、历史沿革清、机构级别清、隶属关系清、经费形式清、编制员额清、实有人数清、职责任务清、履责依据清、单位类别清”的“十清”目标,切实做到职能清、定位准,为初步模拟分类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2、认真研究,科学制定市事业单位分类目录。
在西部省区和自治区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均没有出台、其他省市分类目录仍处于保密的情况下,我们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只能摸着石头过河,通过反复研究学习相关文件,认真准确领会改革精神。根据市实际,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和事业单位调查模底的情况,按照社会功能和实际需要,严格掌握标准,对每个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和今后发展方向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科学论证,初步拟定了《市市属事业单位模拟分类目录》。将现有278家市属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管理、公益服务和生产经营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又按照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进一步划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并将工作进一步细化,按照行业和社会功能划分为行政管理类、公共安全类、基础教育类等44个大类目录,将执法机构、职业培训、公共文化、学前教育、广播电视等155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小项细化分入相应的“子目录”内,为事业单位模拟分类提供了详细的参考目录。
3、合理划分,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模拟分类。
一是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功能,对照市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将现有278家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市属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管理、公益服务和生产经营3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又按照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进一步划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明确各类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形成市属事业单位模拟分类的初步意见,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实际分类奠定基础。二是多次对市属事业单位进行模拟分类,为自治区科学制定《事业单位分类目录》进行“实兵演练”。对照《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和《市市属事业单位模拟分类目录》分类标准,多次对市属事业单位进行模拟分类,几易其稿,并将每次模拟分类结果反复进行对比,对分类不一致的单位进行细致分析,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使制定的目录更加科学,类别划分更加合理。
4、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为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积累经验。
今年上半年会同有关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调研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多次深入试点单位进行调研,协调、指导有关工作,督促其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落实法人自的改革方向和要求做好试点工作。同时,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试点改革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对试点单位的工作方案和章程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进行反复修改后,呈报自治区编办审核。二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周云峰为组长,纪检、组织、编制、财政、人社、教育、卫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市纪检、组织、编制等七个部门依据配套政策,联合下发了《市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对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完善配套政策。根据自治区支持意见的要求,与市纪检、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及举办单位多次沟通协调,制定了关于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为相关部门下放管理权限,落实试点单位法人自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以优化配置、动态调整为重心,切实用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
1、不断加大对党政群和政法系统专项评估调研力度,为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多次到公安局就内设机构运行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实地调研评估,经反复沟通论证,提出市公安局优化机构设置和警力配置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安系统机构设置和警力配置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二是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未成年人审判制度的改革完善,根据中央及最高人民法院试点工作要求,经实地调研评估和资料核查比对,提出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未成年人审判庭相关建议,目前已按机构编制管理程序报请自治区编办审批。三是为理顺职责关系,实地到市城管局、建设局、卫生局、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科技局等单位调研评估,提出关于针对恢复市政设施管理处罚权的意见、建议,为市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四是按照公安部和公安厅的要求,为保证对上对下机构名称的统一规范,提出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更名的意见。五是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下发《关于市人民检察院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并对案件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六是提出市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的意见、建议,在市司法局基层宣教处增挂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牌子,在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设置社区矫正工作岗位,切实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
2、继续优化事业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证。
一是提出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意见,在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增设案件审理处,实现仲裁案件“立审分开”。二是提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意见,增设项目贷款处,为国家住建部在市开展的保障性住房贷款试点工作提供机构保障。三是提出用于承担我市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体育产业发展研究工作的编制调整意见,进一步加大我市公共体育设施的管护力度。四是提出市特殊教育中心增加教职工编制意见,用于补充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关系民生的事业倾斜。五是为切实做好国家在我市建立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门明确编制,用于承担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系统维护、信息检测和采集、分析等工作。六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协调自治区编办,单独设立了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明确了相关职责,为切实做好我市防汛抗旱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七是为提高我市旅游资源的市场竞争力,规范旅游市场执法工作,及时成立了市旅游执法支队,挂旅游质量监督所牌子,为打造西北旅游目的地城市创造了条件。八是为市委、市政府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在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挂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牌子,具体承担我市社情民意调查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积极做好重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工作,为实现受教育在的目标创造条件。
(一)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改革,完善综合协调机制
积极争取市、区政府支持,加快推进区级以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改革,建立市、区、街道三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努力向人事部门争取综合协调机构编制力量。推动成立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度,提高综合协调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培训,提高综合协调工作能力
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的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食品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综合协调机构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优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
二、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一)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卫生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等规定和省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的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制订《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方案(年)》,建立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开展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现状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苗头。
(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和能力建设
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19号)和省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体系建设的要求,依托现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以及各监管部门资源,在本市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和各区、街道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体系,对已知和潜在的有毒有害物进行检验和评价,对有关食品安全风险进行排查、识别、鉴定和评价,为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及风险交流提供支持。
(三)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
以我市食品检测机构和高等院校为依托,加快培养本市掌握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方法的高水平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能力。
三、突出重点,牵头推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为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今年我局及时调整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加强了领导,充实了力量。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县人才办副主任杜红松、县仲裁办副主任吕世军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并确定*为局综治及维稳工作负责人,吕世军为局综治及维稳工作联系人。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把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全年人事人才工作要点,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并做到了季度分析研究,半年总结检查。
二、明确任务,落实职责
(一)明确任务
一是根据《*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我局印发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年综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二是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综治办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了干部考核内容,与职务任免、政治名誉、级别升降挂钩;三是要求各股、室、中心做好了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与教育培训,完善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加强了对社会各类人才的统一管理,并提供了优质服务;四是及时调整健全了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规范程序,加强了对单位用人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了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落实责任
一是重新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成员职责,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单位、个人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层层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将领导责任、具体目标、奖惩措施层层落实到各股、室、中心和个人,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考核、职工政绩考核以及全县人事系统“争先创优”活动范围,并与津补贴、评优评先挂钩,实行一票否决,逗硬奖惩。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检查。由于机构健全,人员落实,措施到位,防范有力,全局未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三、加强教育,广泛宣传
加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教育,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是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减少社会治安问题的有效措施,为此,我局切实加强了以道德、法律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专业法律法规培训为主的教育工作:一是抓好了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做到了学习资料、学习经费、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效果的考核五落实;二是通过工作会议等形式,注重在日常业务工作中抓好了机关、事业单位政工人事干部的培训教育;三是抓好了学习法律、法规的考试工作,制定了20*年全县公务员培训方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积极筹备了全县公务员培训工作。
广泛深入地进行法律宣传,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在今年3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中,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制作灯箱、组织职工收(看)听法制节目、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了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文,得到了县综治委的肯定。
四、建章立制,依法行政
我局结合人事工作实际,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章立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预防了事故苗头,减少了社会治安问题。
(一)建章立制
健全了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人事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人事局部门执法责任制建设;充实完善了内部管理的各种机制,大力推行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政务公开,着力完善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机制,实行阳光下作业,把行政事务纳入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有序轨道。
(二)依法行政
第一,做好事业单位制度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一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职称制度改革有效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管理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前公示制全面实施,建立起公正、透明的职称评审新机制。二是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日趋完善,对专业技术人员按确定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会同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津补贴规范工作,确保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按标准足额及时地发放。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人员工作做到宣传发动广泛,社会知晓度高、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有效开展;程序严谨有序,社会公信力高。上半年,全县各机关单位公开考调人员11人。四是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逐步完善续聘、解聘、辞聘等聘后管理制度,指导新设立事业单位科学、合理设置事业单位岗位,规范了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任制。上半年,共评聘专业技术职称196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9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28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129人。五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密有序,及时进行了200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登记管理工作;着力推行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继续实行人员编制管理卡、增人增资卡等制度,并按规定进行了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办理完结各部门上报的调编、更名、增设内设机等编办日常事务,为构建和谐、平安*奠定了基础。
第二,做好安置及维稳工作。一是继续做好部分企业干部安置及解困维稳工作。通过把解决实际问题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认真落实了“五包”责任制。按政策规定,上半年落实了全县企业干部的生活困难补助、救助、医疗保险、再就业、节日慰问和个案解决特殊困难等优惠政策的兑现工作。每月发给补助、救助费30000元,累计发放补助、救助和慰问金达540000元,建立起解困维稳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稳妥做好来信来访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认真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案、提案和议案2件;积极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书记“百姓网上通”群众件2件;办理“县长民情信箱”件3件;办理其它来信来访15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第三,大力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及保先创优活动。从4月8日起至5月底,我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了以认真学习提高、认真查摆问题、认真剖析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为中心的作风效能建设及保先创优活动,圆满地完成了作风效能建设暨保先创优活动的各项工作,机关干部职工服务态度进一步改善,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廉洁勤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随到随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局干部职工的廉洁性、纪律性、自觉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大大提高。
五、加强防范,健全机制
为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今年我局及时调整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加强了领导,充实了气力。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雷云、县人才办副主任杜红松、县仲裁办副主任吕世军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并确定*为局综治及维稳工作负责人,吕世军为局综治及维稳工作联系人。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把综合治理工作列进全年人事人才工作要点,纳进了重要议事日程,并做到了季度分析研究,半年总结检查。
二、明确任务,落实职责
(一)明确任务
一是根据《*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我局印发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年综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二是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综治办把综合治理工作纳进了干部考核内容,与职务任免、政治名誉、级别升降挂钩;三是要求各股、室、中心做好了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职员的治理与教育培训,完善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加强了对社会各类人才的同一治理,并提供了优质服务;四是及时调整健全了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规范程序,加强了对单位用人的监视检查,切实维护了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正当权益。
(二)落实责任
一是重新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成员职责,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亲身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单位、个人实行目标治理责任制;二是层层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将领导责任、具体目标、赏罚措施层层落实到各股、室、中心和个人,把综合治理工作纳进单位目标考核、职工政绩考核以及全县人事系统“争先创优”活动范围,并与津补贴、评优评先挂钩,实行一票否决,逗硬赏罚。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加强了内部执法监视检查。由于机构健全,职员落实,措施到位,防范有力,全局未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三、加强教育,广泛宣传
加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教育,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是预防各种违法违游记为的发生,减少社会治安题目的有效措施,为此,我局切实加强了以道德、法律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专业法律法规培训为主的教育工作:一是抓好了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做到了学习资料、学习经费、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效果的考核五落实;二是通过工作会议等形式,注重在日常业务工作中抓好了机关、事业单位政工人事干部的培训教育;三是抓好了学习法律、法规的考试工作,制定了20*年全县公务员培训方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积极筹备了全县公务员培训工作。
广泛深进地进行法律宣传,增强广大干部职工遵法、*的自觉性。在今年3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中,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制作灯箱、组织职工收(看)听法制节目、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了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文,得到了县综治委的肯定。
四、建章立制,依法行政
我局结合人事工作实际,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章立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预防了事故苗头,减少了社会治安题目。
(一)建章立制
健全了局机关内部治理制度;加强人事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人事局部分执法责任制建设;充实完善了内部治理的各种机制,大力推行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政务公然,着力完善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机制,实行阳光下作业,把行政事务纳进了依法决策、依法治理的有序轨道。
(二)依法行政
第一,做好事业单位制度改革,加强机构编制治理。一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治理和职称制度改革有效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治理和各类专业技术职员任职前公示制全面实施,建立起公正、透明的职称评审新机制。二是事业单位工资收进分配制度日趋完善,对专业技术职员按确定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会同组织、财政等相关部分做好事业单位津补贴规范工作,确保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按标准足额及时地发放。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公然考调职员工作做到宣传发动广泛,社会知晓度高、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有效开展;程序严谨有序,社会公信力高。上半年,全县各机关单位公然考调职员11人。四是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逐步完善续聘、解聘、辞聘等聘后治理制度,指导新设立事业单位科学、公道设置事业单位岗位,规范了事业单位职员岗位聘任制。上半年,共评聘专业技术职称196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9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28人,低级专业技术职称129人。五是机构编制治理工作严密有序,及时进行了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登记治理工作;着力推行了机构编制实名制治理,继续实行职员编制治理卡、增人增资卡等制度,并按规定进行了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视;办理完结各部分上报的调编、更名、增设内设机等编办日常事务,为构建*、平安*奠定了基础。
第二,做好安置及维稳工作。一是继续做好部分企业干部安置及解困维稳工作。通过把解决实际题目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认真落实了“五包”责任制。按政策规定,上半年落实了全县企业干部的生活困难补助、救助、医疗保险、再就业、节日慰问和个案解决特殊困难等优惠政策的兑现工作。每月发给补助、救助费30000元,累计发放补助、救助和慰问金达540000元,建立起解困维稳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稳妥做好来信来访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认真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案、提案和议案2件;积极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书记“百姓网上通”群众件2件;办理“县长民情信箱”件3件;办理其它来信来访15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覆信”,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第三,大力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及保先创优活动。从4月8日起至5月底,我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了以认真学习进步、认真查摆题目、认真剖析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为中心的作风效能建设及保先创优活动,圆满地完成了作风效能建设暨保先创优活动的各项工作,机关干部职工服务态度进一步改善,工作效率进一步进步,廉洁勤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随到随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局干部职工的廉洁性、纪律性、自觉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满足度和认可度大大进步。
五、加强防范,健全机制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浙江省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浙江省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等目标,统计、分析、总结“十一五”各项妇幼保健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我省妇幼卫生工作现状,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浙江省十二五儿童发展规划》、《浙江省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妇幼保健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素质和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妇幼保健执法监督和管理
加强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群众和妇幼保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和儿童健康;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严禁征收《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防止乱收费行为发生。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培训,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者。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幼儿园、托儿所所享有的平等权利。
三、加快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妇幼保健的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健全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完善妇幼卫生投入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实施,健全以县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联系员为网底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抓好妇幼保健机构省级规范化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推进市级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定,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加强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分中心建设,健全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预案,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四、全面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项目
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1〕166号),着力抓好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项目,总结试点经验,召开经验交流会。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对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两癌”检查的管理和督导,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积极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1〕254号)。在2011年基础上,对全省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60%,叶酸服用率达到6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30%。
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积极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2011年实现全省住院分娩率达到99%,危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五、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健全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网络,落实三级防治措施。积极推广免费婚育健康咨询等工作,提高群众对防治出生缺陷的意识和知识,不断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探索婚姻登记和婚前医学检查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的指导和督导,确保检查质量,保证专款专用。
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逐步将孕产期营养纳入孕产期保健,提高保健工作内涵。建立健全产前筛查和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重视对产前诊断人才培养,加快产前诊断专项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体系,提高27种遗传性疾病筛查覆盖率,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工作。开展调研和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逐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能力。探索新生儿疾病筛查确诊患儿诊疗救助机制。
六、提升妇幼保健整体水平
重点加强母婴健康工程、妇女健康工程项目县人力资源建设,强化培训,加快提升基层卫技人员素质,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继续抓好全国预防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普陀区和鹿城区)的工作,加强城乡基层艾滋病母婴阻断防控网络建设,加大对艾滋病的免费治疗力度。
(一)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改革,完善综合协调机制
积极争取市、区政府支持,加快推进区级以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改革,建立市、区、街道三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努力向人事部门争取综合协调机构编制力量。推动成立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度,提高综合协调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培训,提高综合协调工作能力
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的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食品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综合协调机构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优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
二、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一)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卫生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等规定和省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的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制订《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方案(年)》,建立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开展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现状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苗头。
(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和能力建设
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19号)和省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体系建设的要求,依托现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以及各监管部门资源,在本市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和各区、街道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体系,对已知和潜在的有毒有害物进行检验和评价,对有关食品安全风险进行排查、识别、鉴定和评价,为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及风险交流提供支持。
(三)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
以我市食品检测机构和高等院校为依托,加快培养本市掌握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方法的高水平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能力。
三、突出重点,牵头推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监管职责,理清监管边界,避免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形成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合力。编制出台《年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和《年深圳市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要点》,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部门和各区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二)继续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三年规划
积极组织各部门、各区政府实施《食品安全三年规划纲要(年-年)》,充分调动政府、企业、消费者、媒体等社会各界的力量,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政策措施,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落实。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继续按照《深圳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深食安委6号)要求,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和督查,组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继续抓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和进出口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禽畜屠宰和保健食品的集中整顿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使我市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四)做好大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与大运会执行局密切沟通,根据《关于印发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42号)的要求,牵头组织各区、各部门建立健全供大运会食品安全保障机制,为大运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四、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妥善处置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一)完善应急工作机制
明确全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流程,修订《深圳市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市、区、街道三级应急救援网络,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打造一支“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应急队伍,妥善处置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将其影响降到最低。
(二)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要依法迅速组织医疗机构开展应急救援,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及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信息工作,及时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查清事故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五、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和宣传工作
(一)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报送、考核和统一制度,整合目前分散在各部门、各环节的食品安全信息,协调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公布食品安全信息。继续做好《食品安全和营养信息简报》的编印工作,及时向市领导和政府相关部门通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信息。
(二)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和完善区委、区政府对部门、街道,部门、街道对科室和个人的“双考核”评价机制。指导部门、街道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室和干部个人的绩效管理工作,推进对科室和个人的科学绩效评价。
严格公务员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凡进必考”的要求,认真实施20__年公务员招录计划。目前,经市人事局组织的笔试、面试和体检,我区按计划招录的15名公务员已进入政审考察阶段。
四、完成安置任务和涉军维稳工作。按照“考试考核、双向选择、积分选岗、保底安置”原则,顺利完成20__年度66名干部安置任务,并组织进行上岗前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同时完成2名随军随迁家属安置任务。做好部分企业干部思想教育和解困政策的落实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促进社会稳定。
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精心制定由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全面参与招聘的工作方案。经过前期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笔试、面试和体检等规定程序,我区5家事业单位共招聘8名工作人员。目前,8名被招聘人员将在政审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突出高层次人才服务。进一步将各项人才政策落实到位,多途径、多渠道强化高层次人才服务。积极开展面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推荐、驻区江苏省海外回国人才登记、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20__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甄选申报等服务高端人才工作。
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严格落实绩效评价体系
1、落实机关绩效评价方案。推进区委、区政府对部门、街道,部门、街道对科室和个人的“双考核”评价体系。指导监查部门、街道建立的科室和干部个人的绩效管理机制落实,推进对科室和个人绩效评价。
(二)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2、做好年度公务员招录和计划申报工作。完成机关20__年度15名公务员录用审批和培训工作。做好20__年公务员招录计划申报工作。
3、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研究公务员分类分层培训新方法,创新培训模式,满足公务员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建立公务员网上学习平台。继续实施“5+x”公务员能力建设培训工程,完成公务员必修课集中辅导、考试,确保参学率、考试合格率达95%以上。
4、完善上岗和任用制度。开展部门与街道之间公务员内部交流,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规范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程序,完善竞争上岗制度,进一步确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
(三)提升人才资源开发服务水平
5、拓展人事人才公共服务项目。以人才中心为依托,在人事公共政策与规划、人才评价与考试、人才流动与档案管理、人才培训、智力引进、人事信息、促[文秘站:]进就业等方面,探索对现有人事公共服务项目进行优化整合,树立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品牌,提高服务水平。
6、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三个突出”,即突出公务员队伍建设、突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突出高层次人才建设。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素质和能力。特别是加大重点行业和优秀民营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推荐力度,进一步扩大评审、认定比重,力争推荐的中青年专家等实现新突破。
(四)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改革
7、严格控制编制和领导职数,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推进全区机关部门、街道和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实现机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8、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配合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指导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及时办理事业单位年检和合同书鉴证,确保年检率100%,合同签定和鉴证率达95%以上。
(五)做好安置和企业干部解困稳定工作
9、认真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做好20__年军队转业干部公务员登记工作。完成20__年度干部政策安置任务。及时准确更新全区公务员数据库信息。做好自主干部管理服务和部分企业干部解困稳定工作。
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和完善区委、区政府对部门、街道,部门、街道对科室和个人的“双考核”评价机制。指导部门、街道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室和干部个人的绩效管理工作,推进对科室和个人的科学绩效评价。
严格公务员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凡进必考”的要求,认真实施2009年公务员招录计划。目前,经市人事局组织的笔试、面试和体检,我区按计划招录的15名公务员已进入政审考察阶段。
四、完成安置任务和涉军维稳工作。按照“考试考核、双向选择、积分选岗、保底安置”原则,顺利完成2008年度66名干部安置任务,并组织进行上岗前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同时完成2名随军随迁家属安置任务。做好部分企业干部思想教育和解困政策的落实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促进社会稳定。
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精心制定由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全面参与招聘的工作方案。经过前期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笔试、面试和体检等规定程序,我区5家事业单位共招聘8名工作人员。目前,8名被招聘人员将在政审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突出高层次人才服务。进一步将各项人才政策落实到位,多途径、多渠道强化高层次人才服务。积极开展面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推荐、驻区江苏省海外回国人才登记、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2009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甄选申报等服务高端人才工作。
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严格落实绩效评价体系
1、落实机关绩效评价方案。推进区委、区政府对部门、街道,部门、街道对科室和个人的“双考核”评价体系。指导监查部门、街道建立的科室和干部个人的绩效管理机制落实,推进对科室和个人绩效评价。
(二)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2、做好年度公务员招录和计划申报工作。完成机关2009年度15名公务员录用审批和培训工作。做好2010年公务员招录计划申报工作。
3、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研究公务员分类分层培训新方法,创新培训模式,满足公务员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建立公务员网上学习平台。继续实施“5+x”公务员能力建设培训工程,完成公务员必修课集中辅导、考试,确保参学率、考试合格率达95%以上。
4、完善上岗和任用制度。开展部门与街道之间公务员内部交流,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规范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程序,完善竞争上岗制度,进一步确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
(三)提升人才资源开发服务水平
5、拓展人事人才公共服务项目。以人才中心为依托,在人事公共政策与规划、人才评价与考试、人才流动与档案管理、人才培训、智力引进、人事信息、促进就业等方面,探索对现有人事公共服务项目进行优化整合,树立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品牌,提高服务水平。
6、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三个突出”,即突出公务员队伍建设、突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突出高层次人才建设。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素质和能力。特别是加大重点行业和优秀民营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推荐力度,进一步扩大评审、认定比重,力争推荐的中青年专家等实现新突破。
(四)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改革
7、严格控制编制和领导职数,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推进全区机关部门、街道和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实现机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8、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配合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指导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及时办理事业单位年检和合同书鉴证,确保年检率100%,合同签定和鉴证率达95%以上。
(五)做好安置和企业干部解困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