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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两打两建”行动的具体要求,针对我县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风险管理理念,深挖药品安全隐患,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使用秩序,完善药品监管机制,提升药品监管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两打”主要内容
(一)严厉打击药品经营环节违法行为
1、开展药品批发企业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是否存在出租出借企业资质或接受挂靠经营,冒开、虚开发票和使用虚假发票;从不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等非法渠道购买药品;经营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将药品销售给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行为。
2、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药品;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等许可事项经营药品;出租、出借许可证照和柜台;药学技术人员虚聘、挂职或兼职;从不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等非法渠道购买药品行为;采购药品票账货不符或未按照GSP要求索取并留存合法票据及产品检验报告书;不执行药品分类管理规定,采购并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等禁销品种,未按规定经营含麻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制剂麻黄碱类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参与虚假药品广告和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3、开展互联网销售药品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药品交易资质的网站是否存在虚假药品信息及违法销售药品行为;未取得资格违法销售药品行为;打击网上销售假劣药品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行为。
(二)严厉打击药品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开展诊所、专科门诊、医院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购销假劣药品;违法配制制剂;不按规定做好药品购进验收和储存管理等行为。
三、“两建”工作重点
(一)加强药品经营使用规范建设
1、加强药品经营规范建设。药品经营企业应对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和购销行为负责,做到严格购销管理,认真查验供货方或购货方的资质,开具或索要销售发票,确保药品渠道可控、流向清晰、票货相符。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高药品经营质量控制水平。严格执行互联网销售药品的管理规定,落实资质条件和质量管理要求,规范网上售药行为。积极配合药品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药品购销存数据及时上传,基药核注核销率100%。
2、加强药品使用规范建设。诊所、医院要加大规范药房建设投入,设立药事管理机构(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药房药库规范化管理水平,保障药品使用安全。
(二)加强药品监管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本局将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增加消费者获得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途径,积极探索建立药品质量安全赔偿机制,通过经济手段使企业切实承担起药品安全的首负责任。进一步完善12331投诉举报系统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营造群众参与药品监管的工作机制。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完善新闻制度,努力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2、建立健全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本局将按照市药品零售企业诚信扣分办法要求,根据企业状况、产品检验结果、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等情况,严格实施药品经营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实行分级管理,对不同类别的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方式,强化对风险等级较高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低信誉度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和产品检验批次。
3、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本局将定期开展辖区内药品安全的监督评价,注重发现和控制药品安全风险信号,避免造成安全危害。发现辖区内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可能产生隐患的,将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
四、实施步骤
“两打两建”专项行动从2013年8月初开始到12月底完成,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6日前):确定工作重点,成立组织机构,制定“两打两建”工作方案。召开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动员大会,传达国家总局、省、市局对“两打两建”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7日至8月31日)。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对照药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两打两建”行动要求,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8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上交我局办公室,药品批发企业自查自纠报告一式两份上报市局流通科。
(三)集中检查阶段(8月7日至10月31日)。县局将组织力量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自2012年以来经营(购销)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从严处罚,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吊销证照的,将及时上报市局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对社会公开。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停止受理其申报药品行政许可事项,并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个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四)巩固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30日)县局将针对集中检查情况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尤其对提出限期整改的企业或单位,重点检查其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务必提高思想认识。“两打两建”系全国性的统一行动,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抓好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密切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依法抽验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领导的重视
自卫计委有相关发文发到卫生院后,我院院长立马召开领导会议,对于如何开展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进行了研究,并成立了领导小组。之后领导小组成员对各科室医务人员开展相关会议,让全体医务人员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做了一定的了解,方便了卫生院日后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开展。
二、制度的建设
我院根据卫计委医政科发文,结合我院的现实情况制定了卫生院的《低收入农户首选药品目录》、《低收入农户首选检验检查项目目录》、《低收入农户“三合理”优惠措施》、《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和《贵重药品审批制度》等。这些制度规定了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对象,明确了这些用户可以享受的相关优惠,并在收费处、药房进行了公示,让低收入农户对自己能够享受的优惠有了基本了解。
三、措施的落实
我院在门诊收费处设立了“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服务窗口”,张贴了明显的标识,在收费处、药房进行了公示,公开低收入农户相关优惠、减免项目、政策等。
我院在门诊收费处安装了低收入农户身份信息自动识别软件系统,低收入农户就诊时刷本人有效身份证就能确认身份,系统自动减免相关费用,免去手工操作带来的诸多繁琐程序和报销审批手续,既方便了低收入农户,又提高了救助工作效率。
我院对相关低收入农户进行了家庭签约服务,依托我院健康服务团队为服务范围内的低收入农户建立健康档案,并确保健康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动态管理。
我院认真做好医疗救助情况登记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台账资料,按月及时上报《医疗精准扶贫帮困(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四、存在的问题
在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开展期间,我院和辖区内新纪元村卫生室没有做好相关对接,没有及时收集到新纪元村卫生室的低收入农户的相关信息,没有统计到其每月的救助信息。
一、医院基本情况
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院附属市立医院、市红十字医院、市眼科医院、医学院眼科教学医院)。创建于年。目前医院占地面积2.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700张;拥有1个省级重点专科,四个市级重点学科和五个院级重点专科。在职职工1037人,其中高级技术职务196名,享受国家政府津贴的专家3名,研究生83名,省“333”工程培养对象5名,市优秀专家4名,市拔尖人才5名。医院被命名为国家级爱婴医院,省医师进修基地,国际白内障复明基地,国际“微笑列车”定点唇腭裂手术医院;市眼病防治研究所、市脑血管病研究所和市不孕症研究所皆设于本院。本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设置20个病区,24个临床科室,8个医技科室,3个研究室,10个科研室,承担着本市和苏鲁豫皖的主要医疗及抢救任务。年医院门诊总量36万人次,出院1.6万人次,总收入1.47亿元。
二、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情况
去年月份以来,我院根据省厅()37号文件和市卫生局()4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纠风办和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塑造高素质职工队伍,创建文明单位为根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实现富民强市,保持领先,保持淮海经济区领先,争做江北“两个”率先领头羊的目标,积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医院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评”、“纠”、“建”共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促进医院行风建设。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医院行风工作。年月日,市卫生局召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动员之后,我院多次召开党委和行政会议,研究落实开展民评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计划,成立了由院长、党委书记蒋明伟同志为组长,院职能科室各基层总支书记和工会、团委参加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利用职工大会、办公会、院周会、政治学习等各种方式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的重大意义、目标和举措。全院共印发学习材料1000余份,组织民主评议专题学习四次,在落实组织机构的基础上,院评议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实行职能科室包片定点的方法,深入基层,组织学习,查找差距,积极整改。在宣传发动阶段,我们坚持强化思想教育,在内强素质上下功夫,筑强思想道德的防线。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全院职工在民主评议行风中的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实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全院形成了大力宏扬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情、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新风貌。
在大力宣传卫生民主评议行风重要意义的同时,我院先后召开了两次院外监督员会议,召开了48家乡镇指导医院院长座谈会和新闻单位座谈会,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行风的热线电话,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人民群众了解我院卫生行业建设要着重解决哪些问题,准备采取哪些措施,以及工作目标等。通过兑现承诺,提升我们的服务水平,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医院的行风新变化,提高社会满意度。
2、从严要求,抓好自查自纠。从去年月旬到月,我院着重在民主评议行风的关键阶段--自查自纠方面下功夫。对照评议标准,一是做好自我排查,先后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印发住院、出院病人问卷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组织明查暗访等有效形式,逐级对医院行风建设的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按照省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考核方案的要求,从组织领导、服务承诺、自查整改、方便就医、规范服务、提高质量、合理收费、改善条件、药品招标和廉洁行医十个方面查找出需要改进的问题20余项,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分析,能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改的限期整改,暂时有困难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设立了一站式服务中心,结合门诊大厅改造,进一步方便就医,实行划价收费一次以及药房窗口柜台式服务,建立中心采血室,对各种检验、化验报告集中管理并提供药价查询,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针对病人看病等候时间较长的问题,实行分散挂号,分层收费,方便病人就诊,在规范服务提高质量方面,进一步推行病人选医生制度,实行医患沟通尊重病人知情同意权,同时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规范和标准,医院考核委员会多次研究,印发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综合考核体系》逐月进行考核,奖惩兑现。
在合理收费方面,严格执行省市物价收费标准,实行收费项目和服务价格公示,药品价格查询制度,进一步细化门诊住院费用清单制,并在门诊大厅药房实行门诊药品清单制(超市化服务),使老百姓明白就医,放心消费。
为了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我院投资140余万元,改建扩建门诊大厅,装修了门诊输液室,调整了门诊用房,使病人就诊流程更加合理方便,为了给病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院为住院病人提供24小时就餐服务,在病区公布订餐电话,同时投入资金使住院病房的生活设施保持完好,基本解决了住院病人洗澡难、上厕所难的问题。
在廉洁行医、采购招标方面,我院坚持院务公开,对药品、器械和大中型医疗器械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同时大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行医教育。去年一年来,医务人员共退红包价值1万余元,未发现收受红包等违规行为。
3、重视用民主评议的结果来推动医院行风建设。在民主评议阶段,我院先后接受了市纠风办和卫生局行风办组织的行风监督和测评工作,主动为评议人员提供热情、快捷、周到的服务,随时随地接受评议人员的检查和咨询。高度重视在评议过程中对我院提出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进行反馈。
4、抓好总结整改,巩固民评成果。在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和民主评议阶段后,我院切实抓好总结阶段工作之后,针对卫生行风监督员及广大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针对卫生行风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管理制度,制定了“员工手册”,修订了廉洁行医的有关规定并公示。加大监督制约和查处力度,使行风建设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我们在整改、总结过程中,还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分级分阶段总结民评工作取得的成果,分析存在的差距,继续抓好各项承诺的落实。
三、开展民评工作的几点体会。
民主评议工作,是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大精神,切实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加快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在半年的工作实践中深刻体会到:
1、组织健全、领导重视是搞好民主评议工作的基础。这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与以往工作相比,要求更高,操作更加规范,评议的范围更加广泛。搞好民主评议的关键前提是加强领导,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事关改革和发展、稳定的大局。医疗卫生行业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民评”工作的开展,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对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视。通过这次民主评议活动,能够进一步加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教育,明确指出我们提倡什么,禁止什么,反对什么。对医疗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切实树立卫生工作者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崭新形象。
2、坚持依靠群众,开门,是民评取得良好成果的关键。我们在民主评议过程当中,清醒的认识到:民主评议行风实际就是开门,开门树新风。院党委、院各级职能部门,坚定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承诺公示、行风热线、院外监督员、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对于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闻过则喜,虚心接受,认真改正,以评促纠,边评边改,使民评工作收到扎实的成果。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对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药品流通领域的规范管理,提高药品流通企业的质量管理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药品流通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专项工作,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责任意识,深刻理解GSP的精神实质,自觉按照GSP规定经营药品,完善药品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经营药品质量可控。增强药品监管部门的责任感,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依法监管的能力,建立和完善药品流通监管的长效机制,促进药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严厉打击经营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查处和纠正药品批发企业挂靠经营以及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等行为,发现以各种形式挂靠经营等出租出借“许可”权利的应当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
(二)强化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认证后的监督检查制度。继续做好GSP跟踪检查工作,主要是药品质量控制制度,采购渠道及药品供应商资质的合法性,有关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随货同行、原始凭证等),各项记录的真实性,药品储存养护的规范性等。今年未列入跟踪检查的企业要结合日常检查工作进行抽查,有举报投诉的要重点检查。发现违反GSP规定的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条款给予警告和整改、停业整顿和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按照省局的要求,各县局自6月份开始,务必于每月的上旬将上一个月县局检查填写的《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记录》上报市局,由市局汇总统一上报省局市场监督处备案。
(三)加强疫苗流通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检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配备、疫苗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疫苗冷链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疫苗购销渠道和储运管理。查处无疫苗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违规经营疫苗的行为。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广告秩序,加大药品广告的日常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对违法药品广告和相关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违法药品广告警示制度。特别要加强对出现在媒体虚假药品广告上的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严禁药店参与虚假广告的传播,一经发现严厉查处。对群众投诉多、具有潜在质量隐患的品种要进行监督抽验。二是做好媒体药品广告的监测,发现违法药品广告的要做好核实、取证工作,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系,完善药品广告协查机制,形成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药品广告行为。建立药品虚假广告紧急停播、停刊工作建议制度,及时制止虚假广告的传播。四是严格执行违法药品广告的统计上报制度,每月三日前按时将上月监测的违法广告情况填表上报,零数据也应上报。
(五)认真贯彻落实《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做好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其他处方药登记销售、药师在岗情况的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要予以纠正。自5月1日起,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26号)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理。
(六)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日常监管,要对县以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药品储存条件和药品台账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要加强对达标“规范药房”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回潮现象。全面推进个体诊所、学校、厂矿医务室、社区医疗服务站等县以下医疗机构的药品规范化管理。
(七)加快药品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安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争取年内推行应用药品经营企业信用体系计算机管理系统。各县要结合专项检查做好药品经营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对企业信用进行规范而科学地评价,促进药品经营企业提高质量意识和道德信用。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实施。
一是检查对象:主要是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基层医疗机构、有关广告媒体。重点检查疫苗经营企业、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GSP飞行检查中有严重缺陷项的企业、有投诉举报的企业、有加盟店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在城乡结合部的药店和近年来在日常检查中问题较多的企业。
二是检点:药品批发企业:有无挂靠经营行为;药品采购渠道及相关的合法资质,随货同行票据等原始凭证、验收复核等记录的真实性;质管人员在岗情况,新办企业一年内变更质量负责人及质量机构负责人;在库药品养护及不合格药品处理;企业有无向无证商店超市等供应药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加盟药店的配送、店堂广告、门店擅自进货等。零售药店:药学技术人员兼职挂职;出租出借柜台;药品供应商合法资质、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和登记销售、店堂广告、乙类非处方药店超范围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基层医疗机构:向无证的机构或个人采购药品、储存条件、过期失效药品处理、有关记录、管理制度。有关媒体:广播、电视中各类有关药品广告的专家讲座。
(二)时间安排
按照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总体部署,药品流通秩序专项检查从**年5月开始,12月中旬基本完成。专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至6月初动员部署,组织学习,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布置工作。
第二阶段:7月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和药店要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和本方案的检点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不得回避、隐瞒。市县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按时做好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8月至11月底开展监督检查,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进行检查。除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外,还要对药品经营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他们是否按照要求认真自查和整改,对有举报投诉的要集中力量进行核查,对敷衍了事、避重就轻、走过场的企业要提出警告。
第四阶段:12月总结提高,建立健全长效监管制度。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整理和总结专项检查工作的成果、经验、问题和教训,提出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监管的意见和建议,为探索和建立药品流通长效监管机制做贡献。总结报告内容:检查工作总体情况,包括企业自查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检查工作取得的成效;药品流通领域在的主要问题;案件情况和有关违规问题处理情况;加强监管机制和制度建设的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为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我院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年活动方案的要求,对我镇医疗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通过自查,共查处问题5条,制定整改措施5条,其中近期需要解决的4条,逐步解决的1条。
1、卫生院人员缺少,一身兼多职,造成无证上岗现象较为突出。
2、个别医务人员不能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在实际工作中,门诊日志、处方书写、病例书写、技术操作不够规范。
3、个别医务人员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有时出现无交接班记录。
4、防保工作中儿童接种的表、薄、卡、册不健全。
5三基三严的培训时间不足,力度不够强。
二、整改措施
1、针对无证上岗存在的问题。我院在未安排新的专业上岗人员前,暂且采取有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来带好无证人员上岗,保证医疗安全。
2、针对个别医务人员不能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我们在近期组织医务人员集中学习,认真执行岗位职责制度、13项医疗核心制度、诊疗标准及护理操作规范等,以确保医疗护理安全。
3、针对个别医务人员不执行交接班制度存在的问题。查出后停发值班费,对其进行警告并按照院规进行严厉处罚。
4、针对防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单位在严重缺员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加大力度,增加人员,同时进一步完善防保软件,建立健全合格的表簿卡册。
5、针对三基三严的培训时间不足,力度不强的问题。首先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制定计划、狠抓三基三严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注重人才培养。
三、成立组织
为确保卫生院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成员:办公室下设医务科。主任:
电话:
卫生院医疗安全自查报告二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检验的通知》,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到《关于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检验的通知》后,中心领导非常重视,并召开了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由王厚增任组长、马虹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李沧区湘潭路街道海医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性质为非营利性,位于李沧区重庆中路932-5-9号;法人代表:王厚增;主要负责人:马虹。具有李沧区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有效期限至201X年12月31日。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现有观察床位3张,诊疗科目有预防保健、全科诊疗科、妇科、外科、内科、口腔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康复医学科、医学影像科;业务用房面积1000平方米。
核准科目: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以任何形式医疗广告,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开展对外活动,未超出核准登记的执业范围,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和抢救与转诊制度,所有下属科室均无对内对外承包或出租情况,从未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违法开展过胎儿性别的鉴定和终止妊娠手术。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主任医师一名,副主任医师一名,主治医师2名,医师3名,执业药剂师1名,检验师1名,护士6名,会计员1名。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未多范围注册开展执业活动或非法出具过《医学证明书》;从未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也从未使用执业助理医师单独执业;所属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并在大厅内设立了监督栏对外公开。
(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成立有院内交叉感染管理领导小组,由王厚增、马虹、黄杰等组成,领导小组人员均取得上岗证。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洁诚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七)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八)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
三、存在不足
一是由于经费不足,有些医疗设备得不到及时维修或更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专业性发展的后劲不足;二是受编制所限,人员紧张,工作量大,到省级医疗机构进修的机会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水平向更高层次提高等。
四、今后努力方向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定以此次年度检验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卫生院医疗安全自查报告三
医疗安全隐患整改自查报告我院根据市卫生局下发关于医疗安全隐患整改活动的要求,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学习活动精神,根据要求对医院各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专项整改活动。通过整改活动开展以来,现将我院整改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1、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1.门诊科室存在的问题
根据门急、诊科室的管理要求,我院门急诊科没有单独设立,没有固定的业务技能强的门、急诊工作人员。门急诊医生持证上岗率不高,存在无证行医、非法行医情况。部分医务人员业务技能不高,不能够对一些常见急救设备进行熟练地掌握和应用,对一些基本急救技术掌握不够熟练。各科室之间配合不够紧密,科室人员之间协作不够。
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门诊处方书写不规范,要素不全,剂量用法不详,抗生素应用不规范,存在不合理用药情况。门诊留观病历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够严格规范书写留观病例。住院病例质量管理不到位,部分医务人员病例书写不规范、不及时。各种记录不规范,急危重病人谈话记录、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死亡病人讨论记录等书写不规范,书写要求远未达到医疗文书书写质量规范要求。各种门诊日志记录登记不全、不连续、不全面。部分医疗制度及核心制度建立不全、不完善。有待与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各科室相关制度,尤其是乡镇医院持续改进的核心制度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制度已不符合现阶段医院管理的需要。
2.护理部存在的问题
各项护理制度建立不全、不完善。以前的各项护理制度是以门诊制度管理为起点建立起来的,自从住院部大楼投入使用以来,原来的制度已经不等够适应现在管理的要求,现需结合住院部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关标准制度。
护理管理组织体系不建全。未能够按照《护士条例》制度规定,实施相关护理管理工作,未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自医院住院部投入使用以来护理管理部门不能够按照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和任务建立起完善的护理管理体系,各岗位职责不明确,工作中存在互相推诿情况。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不建全,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护士管理制度。对各级各类护士的资质、技术能力、技术标准无明确要求,未能建立健全护士级别、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医院护理人员配备标准,病房护士与床位达不到要求标准。
护理工作考核标准建立不全、不完善。定期对护理工作进行考核不及时,流于形式。不严格按照《病例书写基本规范》书写护理文书,护理文书书写不规范,书写质量不高。各种登记不全,如消毒记录、留观记录,急危重病人的抢救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无菌技术观念不强,操作仍需进一步提高。未能有效建立各项护理技能操作规范标准,部分护理人员技能操作不规范,一次性物品的销毁不彻底、不规范。门诊、住院部等科室卫生较差,存在交叉感染隐患,被套、床单陈旧,玻璃不干净,清洗不及时。
3.药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药房药品管理制度不建全。毒、麻、剧药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帐务记录不规范,管理有隐患。药品管理工作不到位,过期失效虫蛀药品仍存在。
医院因工作实际从事药品调剂的人员是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由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经药检局培训合格后上岗从事药剂调配。对相关药品调剂药品知识了解不够,处方调配时把关不严,时有不合格处方调剂发生。部分调剂人员责任心不强,时有调剂错药品情况发生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二)服务态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门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患者时有反应,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差,医疗服务当中存在冷、碰、硬、顶等问题,服务态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改进。
护理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不高,未能体现人性化服务。提供的基础护理和等级护理措施不到位,对住院病人的护理停留在原始阶段。部分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差,患者反映强烈。部分护士岗位职责责任心不够,三查七对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医疗隐患。护理差错报告和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对患者的观察不到位,护士不能够主动报告一些护理不良事件。
3.药房工作人员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对引导中医医院保持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总结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总体安排和中医药工作总体部署,—继续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引导和促使中医医院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二、活动范围
全市公立中医医院。
三、重点工作
(一)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
1.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
2.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
3.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鼓励和考核制度,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作为重要指标。
4.积极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及业务指导工作。
5.认真组织实施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相关项目。
(二)人员配备与培训
1.严格执行《关于中医医院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人员配备的通知》。
2.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积极开展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临床科室建设
1.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2.按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
3.制定并实施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对中医优势病种的疗效及中医药特色进行年度分析、总结和评估,并制定改进措施。
4.严格执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符合相关规定。
5.严格执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6.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掌握本科中医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应用)。
7.按有关要求,合理配置应用中医诊疗设备。
8.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积极采用非药物中医治疗方法。
9.有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并积极使用;门诊处方中,中药(饮片、成药、医院制剂)处方比例应占60%以上,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应占30%以上。
(四)重点专科建设
1.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确定的重点病种应具有明显的中医药特色优势,主要研究课题应解决该病种中医治疗难点。
2.制定并实施本专科常见病及重点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定期对中医治疗方法的临床疗效进行评价,分析中医治疗的难点并提出解决难点的思路和措施。
3.按照有关规定,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开展中医诊疗方案和中医临床路径应用推广工作。
4.重视本专科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加强专科学术继承人培养。
(五)中药药事管理
1.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2.严格执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3.按照要求积极使用小包装中药饮片。
4.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5.严格执行《关于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6.按照《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开展中药制剂管理相关工作。
(六)中医护理
1.参照《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试行)》开展中医护理工作。
2.执行《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开展辨证施护。
3.护士掌握本科常见病的中医护理常规和中医护理基本操作,能够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
(七)中医药文化建设
1.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要求。
2.医院宗旨等医院价值观念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
3.建立并不断完善行为规范体系,形成富含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
4.建筑风格、内部装饰、医院标识、庭院等医院环境形象体系建设体现中医药文化。
(八)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1.医院制定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措施。
2.按照《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试行)》,合理设置和建设“治未病”服务提供平台。
3.按照《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服务基本规范(试行)》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4.积极应用常用中医预防保健技术,技术应用符合相关规定。
四、组织实施(8月—7月)
(一)动员部署(8—10月)
根据全国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经验,查摆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制定和完善全市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11月—5月)
各级中医医院按照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年度重点工作,结合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活动 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
(三)指导督查(12月—5月)
市中医局制定督导方案,组织人员对中医医院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实施效果。
(四)检查评估(6—7月)
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明确目标
全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县中医医院要进一步提高对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重要性的认识,把发挥好中医药特色优势做为参与医改、顺应医改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克服松懈情绪,保证重视程度不降低,工作力度不减弱,牢固树立中医医院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坚定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信心,以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为抓手,全面提高中医医院中医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领导,完善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及生命安全的大事。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局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一系列有关安全指示精神,同时加大了对各医疗单位的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问题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大局的观念,强化“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各单位领导的认识。为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卫生局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卫生系统的安全生产,年初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责任书,多次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和对事故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增强了各级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时刻警惕,常抓不懈,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各项管理措施
卫生事业是事关人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工作性质比较特殊,各类人员较为集中,流动性大,且较复杂。因此,我局结合本行业特点,认清安全防范工作的艰巨性,并利用电视、黑板报、宣传栏及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强了对广大干部职工医疗质量和安全生产意识的教育,做到了人人重安全,人人保安全。为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修订完善了安全规章制度,强化了安全工作督查制度,促进了安全措施落实,实行了对重点部位、重点科室24小时值班责任制,做到不留盲点,不出漏洞。版权所有
(三)、突出重点部位,认真检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局今年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于年初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首先召开各单位负责人布置安全产检查工作提出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其次制定检点。一是各单位消防工作特别是门诊楼、病房楼为及紧急疏散通道。二是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如高压氧舱、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配电室、电梯及水、电、气等。三是重要部位、重要环节如易燃易爆化学药品、有物有害物品、毒麻药品、放射源、消毒隔离等。四是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通过检查,基本上摸清了各单位安全的底子,进一步增强了单位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增强了责任心和防患意识,完善了各项安全制度,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为了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局召开了各医疗单位负责人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组织人员进了回访复查整改情况的落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总之,近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局在领导及各单位领导的重视,各项制度的完善,通过广大干部职工作的努力,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定薄弱环节,今后我们一定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增强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加强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版权所有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要以落实《安全生产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继续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抓好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和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为广大医务工作者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的就医环境。
1、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经常开展演练。
2、要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消除各项安全隐患。
3、突出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如水、电、暖、气、高压氧仓、药房、药库、检验室、应急通道、消防、车辆管理等,实行定期检查,严密监控,尤其要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的车辆管理。
4、加强医疗安全监管,搞好医疗质量控制,严格操作规程,坚决遏制医疗责任事故的发生。
5、搞好疫情监测,做好疫情分析与预报,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一)、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及生命安全的大事。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局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一系列有关安全指示精神,同时加大了对各医疗单位的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问题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大局的观念,强化“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各单位领导的认识。为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卫生局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卫生系统的安全生产,年初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责任书,多次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和对事故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增强了各级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时刻警惕,常抓不懈,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各项管理措施
卫生事业是事关人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工作性质比较特殊,各类人员较为集中,流动性大,且较复杂。因此,我局结合本行业特点,认清安全防范工作的艰巨性,并利用电视、黑板报、宣传栏及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强了对广大干部职工医疗质量和安全生产意识的教育,做到了人人重安全,人人保安全。为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修订完善了安全规章制度,强化了安全工作督查制度,促进了安全措施落实,实行了对重点部位、重点科室24小时值班责任制,做到不留盲点,不出漏洞。版权所有
(三)、突出重点部位,认真检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局今年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于年初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首先召开各单位负责人布置安全产检查工作提出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其次制定检点。一是各单位消防工作特别是门诊楼、病房楼为及紧急疏散通道。二是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如高压氧舱、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配电室、电梯及水、电、气等。三是重要部位、重要环节如易燃易爆化学药品、有物有害物品、毒麻药品、放射源、消毒隔离等。四是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通过检查,基本上摸清了各单位安全的底子,进一步增强了单位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增强了责任心和防患意识,完善了各项安全制度,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为了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局召开了各医疗单位负责人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组织人员进了回访复查整改情况的落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总之,近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局在领导及各单位领导的重视,各项制度的完善,通过广大干部职工作的努力,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定薄弱环节,今后我们一定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增强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加强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版权所有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要以落实《安全生产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继续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抓好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和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为广大医务工作者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的就医环境。
1、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经常开展演练。
2、要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消除各项安全隐患。
3、突出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如水、电、暖、气、高压氧仓、药房、药库、检验室、应急通道、消防、车辆管理等,实行定期检查,严密监控,尤其要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的车辆管理。
4、加强医疗安全监管,搞好医疗质量控制,严格操作规程,坚决遏制医疗责任事故的发生。
5、搞好疫情监测,做好疫情分析与预报,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二、活动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全区基层医疗机(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围绕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狠抓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重点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逐一清查不留死角,全面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违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一)全面清理整顿,摸清机构底数(6月15日前完成)
1.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在“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进行更新,确保联网管理系统数据与医疗机构实际信息、数量的一致性。“国家基层医疗机构电子信息档案系统”的填报,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下一步的部署和要求办理。
2.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以及全区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重新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许可审批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登记号码与本级卫生统计部门共同确定,规范使用22位分类代码。
3.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规范化诊所建设,区卫生局结合清理整顿工作,严把评审标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并且及时将规范化诊所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1.加强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基础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严格抓好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及考核。区基层医疗机构以及一级综合医院要建立依法执业档案,规范日常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按时限和要求向区卫生局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禁止只登记一级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复杂、风险大、难度大、配套设备设施条件要求高的医疗服务项目。
2.医务人员(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
3.区基层各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加强处方管理和使用,规范处方书写及保存。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处方点评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设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或者指定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处方点评工作。区卫生局指定部分点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范围,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处方点评,及时干预无适应证用药或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超越权限开具抗菌药物等行为。处方点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
4.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保证今年工作指标顺利完成。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严格落实抗菌药物静脉输注管理制度,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区卫生局核准。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专科医院依法享有处方权的医师、乡村医生和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药师,经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5.认真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纳入制度实施范围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网上采购及零差率销售等政策。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基层医疗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
6.规范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和人员必须取得区卫生局的资质认证后方可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具备接种资质的医疗机构要认真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严格执行第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严禁强行推广第二类疫苗,及时处置和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三)严抓消毒隔离,杜绝感染事故
1.加强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手术室、透析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杜绝一次性医疗用品复用。
2.加强和规范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并建立记录。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防范医院感染,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3.口腔诊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消毒。
4.严格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5.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种类、重量等登记工作。医疗废物交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确定本单位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方式,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安全。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机构、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假医、游医。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
2.重点查处公立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给非本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或销售药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的行为。
3.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13个部门下发的《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要求,落实医疗广告监测制度,对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医疗广告、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以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严重的医疗机构依法吊销其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省卫生厅网站及时公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广告样本,每月公布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机构名单以及违规医疗机构的监测及处理情况,落实违法医疗广告黑名单制度,建立违法行为医疗机构法人告诫谈话、约谈和重点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
三、活动阶段
集中整顿工作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3年4月下旬)。召开启动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集中整顿具体工作。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集中整顿和整改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和活动安排,抓好各项工作内容的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下旬-10月)
1.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按照集中整顿方案要求,结合2010年省厅印发的“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对临床科室、辅助科室、药房、实验室等部门全面梳理排查,查找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方面的漏洞、薄弱环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不断加强管理,重点做好依法执业、制度建设、病历书写与处方点评、规范诊疗、服务环境、收费管理、院感控制和临床输血管理、医疗纠纷处理、安全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控、医护队伍建设、重点科室建设等十二项重点工作,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提升依法执业意识和服务能力。(附件1)
2.医疗机构复核清理。在医疗机构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区卫生局将会下大力查找基层医疗机构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夯实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基础,切实提升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区卫生局将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逐一复核清理,复核清理结果应及时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同步进行更新,信息更新做到及时、准确、齐全、不漏项,并与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数量一致。
3.监督执法检查。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本方案,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按要求上报自查报告。5月份,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组成检查组集中开展一次监督执法检查,每个检查组至少3人,由医政管理、监督执法、临床和疾控专家等人员组成,对本局复核清理的医疗机构全部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将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有效方式,对重点片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监督检查扎实有效,不走过场。检查人员要填写《医疗机构监督(督导)检查表》留存备查。建立监管档案,一户一档,确保每次监督执法的记录规范、齐全。
4.区卫生局结合集中整顿工作,加大规范化诊所创建的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审批挂牌,建立和完善“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发牌”的管理制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区卫生局每月采取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规范化诊所的名单。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11月-11月30日)。区卫生局于2013年11月对集中整顿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研究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顿工作,严格按照区卫生局集中整顿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区卫生局将按照集中整顿方案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区卫生监督所及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积极配合此次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活动,认真搞好辖区医疗卫生单位的清理整顿、摸底排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和数据,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设置规划,充实监督力量。区卫生局将根据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机构设置整体规划,科学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许可审批程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建立健全许可档案。疏堵结合,对符合设置规划及标准的,严格按程序审批;对符合规划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杜绝“不审批、乱审批”的现象。按照“谁许可、谁清理”的原则,逐一复核,该整改的整改,该撤销的撤销。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力量,配齐专业技术和执法工作人员,安排专人负责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和集中整顿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和桂荣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13年上半年,我们药械安全监管股紧紧抓住打假制劣这一主线不放松,履行保护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的神圣职责,防止药害事件的发生,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既突出了重点,又保证了检查面,加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和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药械安全与市场规范
(一)加强药械安全监管,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有效保障辖区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及用药、用械安全。二是为切实整顿和规范我县药械市场秩序,进一步巩固和提高GSP认证成果,增强药品经营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切实加强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结合我县部分药品零售企业GSP到期换证的实际,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香县城区内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GSP跟踪检查,确保了GSP再认证工作,并针对各个药店存在的实际问题,形成监管记录,提出监管建议让各药店进行整改。三是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流通秩序。根据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半年我局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从医疗器械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医疗器械是否符合标准、产品存储条件是否符合产品要求等内容进行日常检查。
(二)整顿和规范药械使用秩序,加快推进医疗机构药械规范化管理。在原有基础上,我局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本着“积极推进、注重实效、逐步完善”的原则,对香县辖区内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机构药械规范化管理,与卫生局联发相关文件。营造“用药、用械安全”的良好氛围,督促医疗机构药械管理工作尽早步入有章可循、制度管人的轨道。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药械综合检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使医疗机构责任人增强规范使用药械意识,严格审查、验收程序,起到了警示在先、预防为主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质量体系建设和管理,保障医疗机构药械管理工作尽早规范化。
(三)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确保成效。一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医务室药品质量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医务室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我局结合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工作,对部份学校医务室的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通过检查,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为全面推进**县药品电子监管零售药店全覆盖,实现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全程监管,促进监管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提高监管效能,扎实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保障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药品安全示范县电子监管全覆盖暨申报配数据终端分配工作的通知》(云食药监市〔2013〕13号)文件要求,结合**县实际,制定了《**县药品安全示范县电子监管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云食药监市〔2013〕13号,项目实施重点放在县城及乡镇所在地单体药店,我县已有23家零售药店经省局审批通过。三是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根据《**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迪政办发〔2013〕9号)精神,结合我县药品安全实际情况,制定《**县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四是建章立制,完善药品流通领域综合监管工作机制。为全面贯彻州局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药品经营企业行为,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对照“文件”要求,针对药品购进、销售,以及药品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等方面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并认真整改,较好地解决了药品流通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使用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我县中药材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中药饮片包装标识的监督检查。四是对近年来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监督、抽样中发现的部分不合格率高的品种进行清理,正本清源。对近年来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中多次发现的同物异名,同名异物、一药多源、品种变异等造成的混乱问题进行清理,澄清混乱,正本清源。
二、相关具体工作
(一)保质保量完成药械抽样工作。一是上半年共完成药品抽样23批次,其中化学药品抽样8批次、中成药抽样17批次,完成国家基本药物抽验10批。二是医疗器械抽样,根据州局2013年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计划分配表,完成州局下达的医疗器械抽验任务3批次。
(二)证照管理情况:到2013年6月共完成5家新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资料上报工作。共完成到期换证的5家药品经营企业的换证材料上报工作。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共2家。
(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情况:到2013年6月共完成5家新申办药店的GSP申报工作;完成2家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GSP申报工作。
(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情况:到2013年6月共完成1家新申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资料上报。
(五)中药材、氧气《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情况:到2013年6月共新办了4家中药材、氧气《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共1家。
(六)进一步加强药械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经我局与县卫生局协调后将不良反应报告工作纳入《卫生责任目标书》。截至6月,我县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上报9份药品不良反应报表。
三、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力量薄弱。基层没有专职人员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任务繁重,工作起来力不从心,效果不是特别明显。
(二)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意识不高。农民群众对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弱,部分农村涉药单位尚需进一步健全贮存设施设备,提高储存和养护条件。
(三)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参差不齐。
四、下一年工作打算
(一)大力整治药械市场秩序。结合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大对药械流通秩序的整治力度,深入实施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我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四个环节和广大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地区,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查处失职渎职,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推动行业自律。通过专项行动,使我市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得到普遍增强,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药品监管水平和合理用药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促进我市医药产业的规范、协调、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感普遍增强。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汪元全同志兼任,成员由市整规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工商局等单位派员组成并兼任各单位联络员,负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在药品研制环节,主要是配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产品清理工作,对**年以来审批的一类医疗器械产品进行清理,对违规申报、审批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组织全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自身产品注册资料开展自查自纠,并对企业自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具体按《广东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执行。
(二)在药品生产环节,主要对药品生产企业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组织开展对全市所有原料药和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及医疗机构制剂室,包括对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还未通过GMP认证的新办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关键岗位人员、质量保证和控制部门、物料供应商考核以及物料管理、生产管理、药品销售及不良反应报告、委托生产情况、曾经违反《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理意见或结果等,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组织全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自查,重点检查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及查找影响产品质量的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并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配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有投诉举报、存在安全隐患、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的企业和生产血管内支架、骨科内固定器械、动物源医疗器械产品、同种异体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三)在药品流通环节,主要是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
1.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在专项行动期间,日常监管覆盖率要达到100%,重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是否按许可经营方式或范围经营、有无出租(转让)柜台、摊位、资质证明文件、代开发票等情况。严厉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购销记录项目不完备或不真实等违规经营行为。重点对经营疫苗等重点品种的药品企业开展全面检查。
2.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制度,制定我市区域内的GSP跟踪检查工作计划,加大GSP认证跟踪检查和日常抽查工作的力度,检查率不少于30%。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认证检查中出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药学技术人员是否在岗、药品储存条件、药品购销记录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3.加强对清平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市场周边无证经营和市场内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市场内的中药材质量抽检,确保药品质量。监督落实市场药品经营人员实施持证上岗,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4.对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满1年的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场地的变化情况和产品经营记录情况。依法查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
5.继续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探索建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科学评价体系,以点带面,全面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四)在药品使用环节,主要是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重点检查药品进货渠道,购进验收记录,药房、药库设备是否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2.开展医疗机构用械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使用的外科植入物的进货记录、产品来源、产品注册证和合格证。医疗机构要建立在用医疗器械登记制度,包括进货验收记录、正常运转记录、检验校正记录、维修记录等。
3.开展“合理用药、安全用药”宣传活动,通过组织论坛、咨询活动等各种形式,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逐步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处方,探索药师审核处方的有效方式。
4.配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滥用药物检测工作,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展临床用药监控,指导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
5.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特别是对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和疫苗、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进行重点监测。
(五)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整治力度。
1.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行为的监管,建立新闻媒体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力度和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等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管力度,尤其要加强对资讯服务类和电视购物类节目中有关广告内容的监管;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
2.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的抽验力度。对近年出现过质量问题的企业和产品品种实行突击抽验,对违法广告中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品种加大抽查检验力度。
3.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的打假力度。建立全市药品稽查工作平台,提高打假效率。
四、工作分工
此次专项行动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牵头,市整规办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并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行动。
(一)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负责整个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督查督办工作。同时,负责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的整治,以及查处违法研制、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二)市卫生部门负责药品使用环节的整治,主要是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规范处方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依照职能及时处置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要按照《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临床用药和使用医疗器械行为的管理,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对医疗机构用药、用械行为的监督管理以及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用药、用械行为的查处工作。
(三)市工商部门负责牵头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切实加强对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行为的监管,建立新闻媒体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力度和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等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管力度,尤其要加强对资讯服务类和电视购物类节目中有关广告内容的监管;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
(四)市经贸等部门要积极推动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五)市法制部门负责配合相关工作部门做好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监管工作制度清理工作,以及依法组织行政执法协调工作。
(六)市财政部门负责将本专项行动所需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确保专项行动的需要。
(七)市质监部门依照职能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违法生产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违法行为。
(八)市物价部门负责药品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
(九)市公安部门负责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工作,建立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打假联席会议的打假经验和优势,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查处妨碍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公务的行为和暴力抗法事件。
(十)市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顶风违法违规审批、失职渎职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区或部门,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市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行业自律,自觉抵制虚假广告,提高广大群众的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十二)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机构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定期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目标,检查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成效,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工作措施
各区、县级市政府及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的工作部署,将专项行动作为今明两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重点,认真组织、扎实推进,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一)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各区、县级市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药品安全负总责,并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项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出实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药品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不断强化涉药群体、从业人员的药品安全责任意识。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干部培训的投入。针对药品监管工作的形势和要求,不断更新、补充培训内容,切实提高监管工作水平和效能。
(三)要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惩、、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结合工作需要和形势变化不断修改完善监管工作制度。加快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行政执法条件,改善药品检验机构的条件和设备,充实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的力量。建立和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和应对药害事件的快速响应机制,充分借助现代科学手段,将事故损失和危害减至最低限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快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行业自律机制,逐步走向科学监管。
六、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9月)。
主要任务是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9月8日召开全市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下发组织实施方案。各区、县级市政府及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和本部门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在辖区内全面动员部署和开展自查工作。同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营造整治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并于9月下旬将动员部署情况、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以及举报电话、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9月至**年4月)。
1.全面检查。各区、县级市政府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全面开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违法广告专项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并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查;组织各类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广告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理和整治。
2.集中打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根据全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若干次全市大规模的集中整治和打击行动,重点查处一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形成横向协调、纵向深入、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和联合持续打击的高压态势,使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督查整改阶段(**年4月至**年6月)。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方案(另行下发),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围绕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舆论宣传的普及情况,市场秩序的规范情况,执法行为的认同情况,执法效果的满意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在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做到整改措施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设到位,以迎接国家和省的检查。
(四)总结阶段(**年7月)。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于**年7月1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深刻认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深刻领会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在人、财、物上要重点保障,确保专项行动的进展需要。各区、县级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主管领导要亲自抓,结合本辖区、部门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开展工作,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密切配合,发挥整体合力。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尽职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以及“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所在地政府负总责,市整规办协调,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不断增强整治工作的针对性,提高整治效果。各区、县级市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将专项行动作为今明两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在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加强沟通和配合,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等,形成整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