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外交政策

外交政策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0-13 08:38:47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外交政策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外交政策

篇1

中图分类号:G2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4-0177-02

一、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的制定与调整

(一)网络外交决策与内外环境

互联网的兴起和普及改变了信息传递的基本方式,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渠道,也引发了外交领域的重要变革。自互联网产生以来,伴随传播技术的进步与现代国际体系的形成,民族国家除借助武力谋求自身利益之外,也在利用网络的国际化传播来谋求国家利益,于是网络外交和国际关系结合在一起,成为国家行为的一部分。政策是党和国家的生命,体现人文价值观,关乎国家生存与发展,是社会稳定的基础。[1]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是国家外交战略和政策系统的重要部分,他们的制定与调整必须结合国内外环境状况,包括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客观实际情况,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国家网络外交战略和网络外交政策制定的科学化与合理化。

(二)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的概念

国家的外交战略结构,或称国际战略或对外战略,是一个国家对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关于对外关系的全局谋划,它涉及国家对外目标的制定、实施对外目标的手段、国家对国际形势、国际格局的认识与判断,对本国利益与国际地位的追求,对大国关系、国际人文环境的认识。[2]由此,可以对网络外交战略作出以下理解,网络外交战略,是一个国家对国际、国内网络发展与运行环境认识和判断的基础上,结合国家自身的总体外交目标,对本国长期的网络对外关系的全局谋划。外交政策是外交战略的组成部分,由国家的外交战略所决定。它指一国处理国际问题和对外关系问题、进行外交活动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行动方针。[3]由此,可以对网络外交政策作如下定义,网络外交政策是指一个国家在明确对网络外交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国家自身的网络发展与运行状况,所指定的一系列处理国家网络对外关系问题的基本原则和行动方针。

(三)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网络外交决策首先具有现实性,同国际形势密切相关;其次具有针对性,既有目的的针对国际问题和国家内外环境;第三具有明确性,即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平台,对外本国明确的立场与态度;第四,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破坏本国在国际舞台上的诚信信誉形象;最后,是追求有效性,适应国际形势,能够实现国家制定的目标,使目标和效果达到最好的结合。

由中国学者归纳,中国的外交决策有三种类型:神经末梢触动型,就是自下而上的决策过程;神经中枢刺激型是自中而上的决策过程;最高决策发动型是最高决策层为主发动的决策过程。[5]从总体上来看,中国的网络外交决策大权在最高机构,外交部及其下属机构在网络外交决策中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互联网络传播具有廉价、实时、共享和高度扩张的特点,因此能够及时全面的掌握信息,并对信息的选择更灵活,方便了参与外交的行为体及时沟通和交流,并在网络平台上形成舆论倾向,从而对网络外交政策的制定形成了深刻的影响。

(四)网络外交决策的程序

网络外交政策制定的程序主要包括:调查研究、制定方案、比较研究,最后上报,由中央决断的工作程序。其中,信息的采集和传播、议题的设置、制造公众情绪和公众压力最终形成公众舆论在外交决策程序中尤为重要。

1、信息的采集和传播

网络是外交信息的重要传递者,同时也是外交信息的最灵通者。所以,通过互联网等各种途径大量的收集情报,在进行调查研究网络外交政策制定中尤为重要。

2、网络外交政策中的议题设置

网络能按照自己的选择来突出和强调或隐瞒或者暴露某些事实,从而影响公众对国际事务或外交政策的看法,形成强大的舆论导向,给外交决策带来正面或反面的推动力。

3、制造公众情绪和公众压力,形成公众舆论

公众的情绪是一种客观存在,随现实环境的变化和受刺激的不同而变化。善于遵从、引导、影响和控制公众情绪已成为国家发展网络外交的重要领域,对国家发展对外关系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二、网络外交与中国和平发展的大战略

(一)中国和平发展的国际舆情分析

“国际舆论环境就是国际社会对一个国家的评论,大多数媒体的报道和评论形成对该国的舆论并产生影响。”[6]冷静客观地看,由于意识形态的差异,国际上很多人仍然不了解甚至敌视中国。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我国的对外宣传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但从国际舆论环境的总体态势看,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依然是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历史的发展和现实的思考要求中国必须把网络外交战略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与外交战略的重要位置,通过政府推动下的思想与信息的交流,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向世界说明中国,把客观、真实的负责任大国形象传递给世界。

(二)中国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必要性

信息革命正在迅疾地改变着世界“正如弗朗西斯·培根(FrancesBacon)在400年前写道的,信息就是权力。”[7]。传统官僚机构的垄断地位在信息的跨国大流通中被削弱,“对于自身社会有关的信息,政府已经失去了某些控制”,[8]全球化的发展使世界各国公众越发深切地感受到个人与世界的联系日益紧密。全球意识的增强和利益相关性的切身感受,使世界各国公众对国际关系、世界事务给予更高的关注。表达见解、参与国际事务的要求更加强烈,这对各国政府的对外政策产生日益重大的影响。“维持一致的、由精英把持的外交政策等级秩序越来越困难。”[9]在这样的世界性潮流中,世界舆论日益成为世界政治中的一个关键要素,软权力则越来越成为世界各国致力于表达和运用的力量。网络外交这一具有软权力性质的非传统性外交形式也越来越为各国政府所关注和倚重,网络外交战略和网络外交政策的制定与实事也就尤为重要了。

三、中国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的现实构建

崭新的外交理念呼唤全新的外交实践。中国网络外交战略的构建与网络外交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把网络外交融入中国总体外交框架更需要经受外交实践的考验。

(一)中国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的思维与理念

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作为中国国家外交战略与政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与实施,必须遵守国家外交战略与外交政策中的一系列最基本的原则与惯例。具体来说,要构建中国的网络外交战略、制定和实施中国的网络外交政策,要遵循以下几点理念:

1、要勇于承担责任,在参与中提升自己。作为一个有着世界性影响的大国,我们要继续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勇于承担国际责任,为人类和平与发展的事业做出贡献。

2、要重视政策说明与辩护。外交事务虽然涉及到国家安全等复杂的战略性问题,但是,“政策制定者必须记住这样一句话:一项没有解释清楚的政策是不会得到大家支持的。”[10]

3、要重视政治文化与外交理念的传输。

4、信息提供要具有连续性与客观性。在互联网的时代,人们真切地感受到自己正在被网络上的信息淹没。保证信息的连续提供,并对信息的客观性负责,唯此才能真正发挥网络外交的作用。最后,要坚持战略和政策的原则性,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一国的外交政策。

(二)中国网络外交战略和网络外交政策的外维建构

网络外交战略和网络外交政策的外维建构是中国网络外交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它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在互联网络平台之上,中国对自己的认识与世界对中国的认识之间的差距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从运作的层次上看,中国的网络外交战略应该分为全球层次、区域层次和国别层次,依次推进,在序列优化中寻求高效能。

1、全球层次。全球层次是中国网络外交战略运行的最广义层面,它从一个最宏观的层面向世界说明中国,在全球互联网舆论中给中国国际形象和国际信誉一个清晰的、有力的定位,在不涉及国际权力和利益的具体博弈中通过互联网给世界各国公众一个良好的感性印象。

2、区域层次。区域层次的网络外交对象是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尤其是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互联网使用区域,如西欧、东北亚、东南亚和阿拉伯世界等地区的国家。作为一个区域性大国,中国网络外交的核心首推东北亚和东南亚地区国家,其次为世界其他地区。

3、国别层次。国别层次也是网络外交最基本最具体的层次,其主要对象是世界大国和中国外交政策所涉及的核心地区国家的互联网使用主体。

(三)中国网络外交战略和网络外交政策的内维建构

从内向性维度审视,中国网络外交战略和政策应本着把社会舆论的关注点作为网络外交的出发点这一精神,及时回应国内互联网平台上的民众,对我国外交事务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对于国际热点问题,要加大分析和解释的力度,而不只是对我国具体外交行为作原则性的解释。

1、要适当加大中国网络外交的透明度,拓宽公众对中国外交问题了解的渠道,增加公众与职业外交官在互联网络上对话的机会。

2、加强网络技术研究和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工作。力争在影响到未来网络发展走向的网络技术上取得一些关键点的突破,以便在未来新的全球网络规则中取得一定的发言权,避免完全被动的局面。

3、要加强与国外网络媒体的对话、改变国内网络管理思路与体制,争取网络外交信誉。政府要尽可能地加快发展民间网络外交力量,努力建构和谐网络社会。根据网络外交本身的特点,量身打造符合其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少行政命令,多柔性引导。

四、结语

作为一种新兴的外交手段,网络外交对国际关系产生了深远影响。对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的研究,必须基于对国家总体外交战略与政策的理解和掌握。网络外交战略和网络外交政策的制定,必须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必须重视网络外交决策的科学化、理性化,必须重视网络外交同国际、国内环境的相互关系和相互影响。只有如此,才能把网络外交融入中国总体外交框架,最终达到实现国家利益的目标。

参考文献:

\[1\]\[2\]\[3\]\[4\]杨闯.外交学\[M\].世界知识出版社,2010,(1):250,260,262.

\[5\]张历历.外交决策\[M\].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119-121.

\[6\]赵启正.中国面临的国际舆论环境\[J\].世界知识,2004,(5):54.

篇2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2135(2016)05-0570-06

近年来,中国非政府组织的一项重要发展是国际化,这显示它们开始思考中国崛起对于全球社会的影响,以及它们在全球社会中能够发挥的作用。一个引人瞩目的例子是它们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以下简称气候大会)。本文所探讨的核心问题是,相较于西方国家非政府组织,它们参与气候大会有哪些特点。

一、文献综述

西方国家学者对于非政府组织参与气候大会的研究,较少关注中国非政府组织的情形。例如,巴斯・阿茨(Bas Arts)认为非政府组织对气候变化条约具有影响,这些影响取决于它们的专业知识、国家的态度和行为、环境机制的重要性、政府问谈判的性质。米歇尔・贝茨尔(Michele M.Betsill)提出非政府组织影响京都议定书谈判,议题性质、制度因素、组织自身情况可以解释影响程度。~克尔・利索夫斯基(Michael lisowski)认为非政府组织运用权力和优势去影响国际气候谈判,权力包括人际沟通和过程管理的技巧,优势来自于建立跨国联盟、提升谈判透明度、声称具有合法性的能力。然而,比较中西非政府组织的现状,由于前者的影响较小,因此本文将主要讨论其制约因素。

中国学者开始关注中国非政府组织参与气候大会的情形。例如,张丽君从公共外交的视角分析它们在政府气候外交中的价值以及政府如何开发和利用这些价值。郇庆治从国际原则国内化的视角分析它们在政府再阐释和落实“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中的促动性作用及其局限。赖钰麟从政策倡议联盟的视角分析它们应对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的主张和活动。本文对于张丽君的研究的补充是,发现它们已开始发挥公共外交的作用。本文对于郇庆治的研究的补充是,深入探讨它们影响的制约因素。此外,赖钰麟的研究范围仅局限于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其研究内容聚焦于它们的主张和行动。相较而言,本文的研究范围还包括其他气候大会,其研究内容聚焦于它们的公共外交和外交政策参与。

中国学者对于公共外交主体存在争议。有些人认为需要获得政府的授权和委托。例如,韩方明认为公共外交是由中央政府或者通过授权地方政府和其他社会部门,委托本国或者外国社会行为体来进行的。有些人认为不需要获得政府的授权和委托。例如,赵启正认为公共外交主体包括政府、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社会精英和广大公众等多个层次。梁婷婷、张庆园、余金城等对于公共外交主体的界定也没有强调需要获得政府的授权和委托。本文的理论观点是跨国主义,也就是不同于现实主义的国家中心论,主张社会行为者在全球政治中发挥独立的作用,因此采纳的是后一种看法。本文所提出的预期是,随着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化,它们开始参与公共外交的工作,而且其利益考量和政府并非完全相同。

中国学者较少研究非政府组织的外交政策参与,因此讨论他们对于非政府组织政策参与的研究。就中国非政府组织而言,高红和朴贞子分析其政策参与存在的问题、政策参与的制度制约因素、促使政策参与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孙发锋提出它们的弱小化、行政化、营利化是其政策参与的主要障碍。就中国环境非政府组织而言,郑琦建议它们和政府应该从信息公开、制度化的参与渠道和组织自身建设人手,以加强它们的政策参与。刘虹探讨其政策参与的历史和现状、方式、影响因素。本文对于政策参与的理论观点是碎片化的权威主义,也就是我国政策制定过程的参与者变得更为多元化,包括非政府组织、媒体和个人。本文所提出的预期是,随着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化,它们政策参与的范围将从国内政策扩展到外交政策。

二、中国非政府组织参与气候大会的

三个特点

非政府组织参与气候大会的活动主要可分为抗议、倡导、游说和建立网络等四类。本文以天津气候会议为例,简要说明中国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在抗议方面,它们并未举办任何抗议活动。在倡导方面,它们举办了宣传活动、边会和新闻会。在游说方面,它们将“中国公民社会致UNFCCC天津站的立场书”(以下简称“天津立场书”)提交给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并和他进行正式会面。在建立网络方面,它们分别和日韩两国非政府组织、欧洲国家非政府组织、美国非政府组织、发展中国家非政府组织进行交流活动,并为这些国家的非政府组织举办欢迎晚宴。

篇3

1、我国一向坚持走和平发展之路,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2、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宗旨。

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准则。

4、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的基本立场。

5、维护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是我国外交的基本目标。

6、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是我国对外政策的基本立足点。

7、支持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往,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原则:

1、维护和平、反对武力。

2、相互尊重、主权平等。

篇4

中图分类号:D84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07-01

一、重大体育赛事的举办能够检验国家外交政策的成功与否

在约瑟夫・布拉特尔的领导下,南非发现国际足联更愿意南非举办主要赛事来实现发展目标。因此南非在申办文件中开始强调国家改革和发展目标之间的协调。不无夸大南非在举办2010年世界杯足球赛时所面临的困境和限制,还有其它因素使得南非举办世界杯受阻。首先尽管国际足联所观察到的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支持了南非的基础发展,但是世界杯足球赛毕竟还是注重利益,因此许多目标都是向着利益看齐,赞助权都交给了企业,甚至最后场地的赞助都由企业所有。国际足联想要对南非赛事的策划和举办都要有掌控权。

相比于2005年南非组委会对世界杯举办的干涉和插手,世界足联的干涉明显要多,在国际足联的干涉下世界杯的举办城市从原来提案中的13个减少到了9个。主要体育赛事主办方的经验表明这些赛事中隐藏的政治经济,尤其是企业和赞助商需要的商业利益,是决定这些赛事举办方式和举办规则的重要影响因素。媒体报道给体育赛事带来的直接的资本产出以及公众和传媒公司高水准的投资使得赛事的举办越来越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这些传媒公司意在追求更多的观众使得公司的利益最大化。重大体育赛事除了能够为国家带来名气以外,赛事的赞助商根本不关心那些“弱势”组织,比如说社区的权力和许可。考虑到这一点,可以说南非在早期的申办过程中几乎没有机会发展其国家建设目标和外交目标,尽管南非做了多方面的打算。

南非的另一个受限是南非的发展受到国际足联的约束,如果南非基础设施的发展不符合国际足联的具体要求,或者未能满足举办赛事实现社会发展的目标,那么国际足联有权对其能力进行评估。许多举办城市一开始都是雄心勃勃,可以说都是一掷千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或者进行其他发展,在这一阶段其实最主要的还是进行赛事场馆的建设和翻修,以及其它相关的一系列的项目。从国家层面角度来讲,在2007年南非中央政府从财政上拨款90亿兰特(12亿美元)来支持2010年重大体育活动的国家建设。尽管国家投入这么大,但是还是有人要问这样重大的赛事究竟能否带来长久的效益。在学者对体育赛事的影响的评价中,康普顿的观点似乎比较能够得到认同,该观点认为重大体育赛事中,对政治的高期望来自国家政治的压力是否能够满足体育赛事中经济需要已经成为衡量申办目标的基本标准。

二、盘点与展望:新南非体育外交政策发展刍议

南非将体育重大事件作为外交政策工具的同时使得某些特定的国内目标得以实现,展示了多种选择方式所带来的成果,在这些方式中发展中国家利用了全球政治经济带来的机会。南非在参与国际重大赛事中有效地实现了在国内外建设国家形象的目标,当国际赛事作为一种国际市场,在这个市场上南非可以展示自己的强项,参与到其它没有涉足过的国际事务中,发展新的外交关系,巩固已有的外交关系。这些策略既带来了积极成效,也带来了负面影响。就2010年举办世界杯足球赛而言,不难看出南非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不仅要满足国内人民的期望,还要满足那些曾经为南非申办2010年世界杯足球赛提供支持的国际参与者的期望。南非将面临的主要外交难题是解决非洲大陆的外交困境,满足支持者的期望以及达到国际足联的要求和条件。

尽管2010年世界杯足球赛将在南非举行,但是南非希望更多的非洲国家能够参与进来,将这些国家作为训练基地。显而易见的是这一举措能够吸引参与国的投资,例如莫桑比克已经开始建设三个新的体育场馆以及翻新现存的基础设施,国家财政给予了3000万兰特的拨款。这些投资如果好好规划,将会产生很好的回报,不仅仅是赛事的成功举办,还能促进南非长远的经济发展。这样说来,2010年世界杯足球赛又潜在地给南非未来的外交提供了一系列的挑战。最后,有必要回顾围绕重大体育赛事所制定的国内政策和国际政策相互映衬的实质问题。南非通过举办重大赛事来实现外交政策目标,因此举办重大赛事同样也能带来国内政治变化。虽然在不同政党之间存在着越来越多的分歧,但是对于南非举办2010年世界杯足球赛的态度上各个政党都还是呈现出统一战线,各个政党都很关心体育赛事带来的利益以及关注度。从这个角度来讲,世界杯不仅仅只是足球比赛了。

参考文献:

[1]黄璐.NBA停摆与资本主义经济危机[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012,28(1):1-5.

[2]黄璐.博斯曼法案的国际政治经济本质[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0,25(5):392-395.

[3]周小英.论国际奥委会的法律地位[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012,28(1):20-22.

[4]黄璐.《体育政治经济学》评析[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011,27(5):22-24.

篇5

[中图分类号]D8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2)09-0029-05

伊朗的核计划始于巴列维王朝时期。这一时期,伴随着美苏两国核武器的相继研发成功,世界各国对核武器的追捧情绪日益高涨,而伊朗也在其中。伊朗的核项目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是在美国的帮助下,作为和平利用原子能项目的一部分而出现的。自此之后美国与西方国家同巴列维王朝保持着极为密切的关系,而伊朗初期大部分的核技术均是从这些国家引进。直至1979年巴列维王朝之际,伊朗已经与西方大国签订了6个核反应堆合同。伊斯兰革命爆发之后,霍梅尼统治的伊朗政府积极主张伊朗伊斯兰化和伊斯兰革命输出,这对美国等西方国家构成了极大的威胁,进而造成伊朗同西方国家的关系急剧恶化,伊朗原有的依靠西方国家技术援助的核项目陷入了停滞状态。自此之后,伊朗的一切核活动都成了“核问题”。上世纪90年代,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伊朗同俄罗斯之间的关系得到了改善,伊朗的核计划在俄罗斯的帮助之下逐渐发展起来。2003年,伊朗宣布发现并提炼出了作为燃料的铀,这件事遭到了美国等国家的“严重质疑”,从而伊朗核问题进一步凸显。2005年8月8日,伊朗又重新启动了其在9个月前暂停的铀转化活动,导致其与欧盟国家的谈判陷入僵局。2006年1月10日,伊朗宣布已经恢复中止了两年多的核燃料研究工作,这一事件再次引起了全世界的轩然大波,使得国际原子能机构将伊朗核问题提交至联合国,而在2006年至2010年间,联合国安理会对伊朗实施的制裁经历了4次。

一、美国政府对伊朗问题的政策

(一)布什政府对伊朗核问题的政策

伊朗核问题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性问题,在这一问题上,克林顿经历了由“全面遏制”政策向“区别遏制”政策的转变。这里所阐述的“区别遏制”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胡萝卜加大棒”政策。[1]在克林顿执政后期,伊朗政府采取了相对缓和的宽松政策,美国政府同伊朗开始进行了有限的接触,放松了对伊朗的制裁。这一政策在小布什上台初期基本被延续下来。

“9·11事件”之后,布什政府的全球战略重点从亚太地区转移到中东地区和伊斯兰世界之中,并将反恐以及防止核扩散作为其外交重点。总结来看,布什政府的伊朗政策方面可叙述为,既采取遏制政策,又不抛弃接触政策,并将两种外交策略就具体问题结合运用,即所宣称的“双轨”政策。[2]在对待伊朗核问题上,布什政府主张强硬的立场,采取遏制政策。小布什政府的遏制政策主要包括:经济制裁、武力威胁等。

1.经济制裁

在美国的极力推动之下,小布什政府时期,联合国安理会分别通过了三轮针对伊朗核问题的经济制裁决议,并且其力度逐渐加大,直到最后一次所实施的军民两种物资的禁运。

2005年,持强硬态度的内贾德成为伊朗新一任的总统,他虽强调伊朗不可能发展核武器,但其坚持主张发展伊朗核计划的宣称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担忧。随后,伊朗不顾国际社会的反对声音,宣布已经恢复了其中止两年多的核燃料研究工作。面对伊朗坚持发展核计划的强硬态度,联合国安理会先后通过了关于伊朗核问题的第1696号决议,指出伊朗需暂停所有铀浓缩和后处理活动,并接受原子能机构的核查,否则将面临着制裁;第1737号决议,提出“禁止各国向伊朗提供与其核计划和武器运载系统有关的材料和技术,并成立制裁伊朗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制裁措施。”第1747号决议,要求伊朗暂停所有铀浓缩相关活动,并对伊朗实行更为严厉的武器禁运和相关制裁。第1803号决议同之前决议相比,主要在旅行限制、禁运敏感双用途物项等方面加大了制裁,呼吁各国对伊朗金融活动保持警惕。

2008年6月,以美国为首的六大国提出,用政治合作、能源合作等措施鼓励伊朗中断铀浓缩活动。这一声明得到了伊朗政府的响应,并随后双方展开了美伊日内瓦谈判,这是布什政府首次参与的针对伊朗核问题的谈判,但谈判并未取得任何实质性的结果。

美国除却通过联合国对伊朗实行制裁之外,还制定了一系列单方面的制裁措施。其中,2007年美国就发动了对伊朗革命卫队以及伊朗三大国有银行在内的20多个组织和个人的制裁活动,其目的是要“分化伊朗正规军及革命卫队之间的团结,并逐步削弱伊朗革命卫队的实力”。此外,美国也对其他国家施压,迫使别国企业撤出伊朗。

2.武力威胁

布什政府在对待伊朗的态度上一直宣称并不放弃使用武力,并且在“9·11事件”之后,布什政府更是获得了美国众议院的授权,可采取一切的适宜的措施来解决伊朗核问题。此后,美国国防部完成了对伊朗的模拟战争演习,并制定了详细的作战步骤,力争最终建立一个亲美的伊朗政府。2006年,美国“艾森豪威尔”号航母战斗群驶入波斯湾,2007年,美国又派遣了“约翰·斯坦尼斯”号航母进入。美国在其公开声明中虽宣称无意用武力攻打伊朗,但另一方面,美国军方的一系列行为又为美国使用武力攻打伊朗的传言提供了证明。不得不承认,小布什在其执政期间不停地宣称要用武力解决伊朗核问题,但是来源于各个方面的制约和压力迫使其最后仅仅局限于武力威胁。

篇6

中图分类号:G6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4)01―0083―02

一、引言

中韩两国同为东亚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层面存在着极大的相似性。韩国的外语教育政策对促进韩国经济腾飞有着重要推动意义。韩国政府把外语教育放在国家战略发展的高度,制定了一系列外语教育政策,推动了外语教育迅速有效的展开[1]。因此,韩国外语教育理念、师资水平、学生英语应用能力显著提高。鉴于韩国和中国的教学背景与教学对象有很多相似之处,我们拟纵向考察韩国和中国的外语教育政策,通过比较分析异同,为中国外语政策的科学制定和有效实行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韩国外语教育政策历史回溯

一国外语政策的制定,往往反映出国家经济实力、国家安全政策、社会文化环境、外语教学理念等的变化。韩国七次教育改革中,外语教育政策也随着政治形势变化、国家经济发展需求、社会进步、国民语言文化需求而不断变更。

韩国建国初期(1954年~1963年),百废待兴,经济力量薄弱,外语语言环境缺乏,因此,第一次教育改革中提出外语教育的目标是“掌握基本语法、会话能力”[2]。这种低要求是与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相适应的。 第二次(1963年~1973年)和第三次(1973年~1981年)教改时,随着韩国经济复苏,急需大量高水平技能型人才。外语教育以培养学生听说读写四项基本技能为基础,为韩国的经济发展提供实用型人才。第四次(1981年~1987年)和第五次(1987年~1992年)教改时,随着韩国在世界政治、经济、文化舞台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外语教育需培养能适应国际舞台并能发展韩国文化的高级语言人才。第六次教育改革(1992年~1997年)开始,政府提出培养适合区域经济发展的人才。外语教育由语言使用中心向语言交际中心转变[2]。第七次教育改革(1998年至今)的教育目标从强调整体教育转向个体潜能的发现和个体创造力的培养。培养创新型外语人才成为外语教育的迫切需求。

三、我国外语教育政策历史回溯

建国后我国外语教育政策演变从历史的角度可划分为四个不同的时期:初创时期(1949年~1955年),动荡时期(1956年~1977年),政策确立时期(1978年~1999年)和变革时期(2000年至今),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政策和实践。

初创时期, 由于当时的外交政策,学生一边倒地学俄语。1953年教育部下达了科系调整的决定,直接导致大部分师范院校停办了英语系[3]。1954年教育部下达通知,初中不开设外语课。这两项决定造成我国学生外语水平整体降低,高水平外语人才匮乏。可以理解的是,当时的外语政策是基于全国的政治经济形势需要。

动荡时期,六十年代初,由于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政府在外语教育方面采取了两项重要措施:一是制定外语教育七年规划纲要,二是建立一批外国语学校。由于的影响,七年规划纲要并没有真正贯彻执行。

1978年以后进入政策的确立时期。 1978年8月,教育部把大学公共英语和中小学外语教育提到日程上来,强调加快外语教育的发展[4]。由于中国的改革开放刚开始,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外语教育进展缓慢。外语教育主要以传授语言知识为主。有少部分外国语学院也尝试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进入新世纪,中国迎来了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外企、合资企业对各类实用型英语人才需求急剧增加。2002年4月,教育部高教司以《加强实用性英语教学,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能力》开始大学英语改革,提出培养实用性英语人才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的目标。随着时代的发展,单一的语言知识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已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也无法满足学生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2007年,教育部颁布《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该要求指出大学阶段培养学生在各自专业领域的英语交际能力。2010年教育部出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纲要中提到“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着力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因此,外语教育的目标趋向多元化。

四、中韩两国外语教育政策分析比较

外语教育政策受到当时的社会历史阶段条件的制约。中韩两国的外语教育政策作为国家公共政策、意识形态的一部分,都受到一国外交政策、经济制度和文化理念的制约和影响。

其次,中韩两国外语教育政策均体现了多元文化理念。在全球化背景下,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跨文化交际技能成为必须。通过外语教育多元文化熏陶,促进学生对文化多样性的尊重、相互理解,并最终鉴赏世界性的文化,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创新[5]。

最后,中韩两国外语教育政策均促进了本国经济的发展。韩国政府确立外语教育发展战略,大大促进韩国企业的现代化,实现韩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的外语教育事业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也做出了巨大贡献。

五、韩国外语教育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韩国从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定位英语的地位和作用。英语在韩国具有一种战略资源的意义,被赋予了经济价值[6]。而中国还缺乏从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制定外语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外语教育政策缺乏有效性和目的性。因此,中国有必要对外语教育进行科学规划,与国家战略的目标保持一致[7]。

其次,“发展韩国文化”是韩国外语教育目标之一。向世界展示、传播韩国文化时,良好的英语能力成为一种好的工具、传播手段。我国外语教学只重视学习外国文化知识,而对于必须依托外语才能实现的本国文化的对外传播能力至今未得到重视。因此,中国外语政策的制定中,应重视发展和传播本国优秀文化,打造中国文化软实力。

最后,韩国积极推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的原则。政府资助下创立的全民“沉浸式”英语教育,如英语村、英语街的计划,使普通家庭中小学生有机会学习地道准确的英语[8]。对中国而言,应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外语人才的实际需求,承担起外语教育的公共责任。

[参考文献]

[1]张贞爱,王克非.韩国外语教育国际化考察[J].外语教学与研究,2010(05).

[2]张贞爱.外语教育政策与多维制约因素分析――以韩国外语教育60年改革与发展为例[J].中国外语,2011(04).

[3]四川外国语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编.中国外语教育要事录[C].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3.

[4]李传松,许宝发.中国近现代外语教育史[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

[5]沈骑.我国高校外语教育政策的全球化取向[J].现代教育管理,2010(01).

篇7

中美特殊教育教师政策之对比

通过以上对中美特殊教育教师政策的概观,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与美国的特殊教育教师政策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其一,从特殊教育教师政策的整体发展水平来看,美国经过长期的特殊教育实践发展,特殊教育教师政策已相当成熟,形成了较规范的政策体系,并且多以立法的形式来保障政策的施行。应该说,美国的特殊教育教师政策已进入深入发展的阶段。而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特殊教育教师政策的发展较为缓慢,特殊教育教师政策还处于初步的地方性探索和建构阶段,迄今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特殊教育教师政策体系。其二,从中美特殊教育教师政策的价值取向和目标上来看,美国已经不再满足仅仅关注特殊教育教师的师资配备、特殊教育教师培养体制的建构等教师队伍建设的“量”的问题,而是进入了一个更高的“门槛”要求行列,追求特殊教育教师的“质”。包括出台特殊教育教师职业标准,严格教师职业准入与选拔,以全纳教育为背景改革教师养成机制等。这些政策也彰显出美国在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方面已日臻成熟和完善。受我国特殊教育整体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目前还存在着诸多问题。特殊教育教师学历层次偏低、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不高,特殊教育教师缺乏专业化的组织支撑和制度保障等问题还相当突出。甚至目前在我国中西部很多地区,还存在着特殊教育教师匮乏、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在这样的一种现实背景下,很多地区不得不率先关注区域特殊教育教师发展中的一些急迫问题,如解决特殊教育教师短缺问题、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和教师积极性等问题。另外,与美国以全纳教育为背景进行教师教师改革的整体转型趋势相比,我国对于随班就读和全纳教育背景下的教师培养等方面的政策回应还相当薄弱。因而,从我国特殊教育教师政策的整体价值取向和目标来看,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目前还处于追求“数量”,而非提高“质量”的阶段与层面。

美国特殊教育教师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现实状况是影响政策制定的关键因素,而政策本身又通过它的制定和完善来影响和推进实践的发展。随着文明的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特殊教育已经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轨道,特殊教育对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的要求也越发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政策的研究者与实践者必须要应对和回答这个问题,才能为特殊教育的顺利、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撑。结合我国特殊教育政策的现实状况以及美国特殊教育教师政策的实践经验,我国的特殊教育教师政策需要努力构建起成熟、完善的政策体系,建立有效的实施和保障机制。从目前来看有两个方面是特殊教育教师政策需要重点关注的方向或目标。其一,由解决特殊教育教师短缺问题向提高教师整体素质转化。提高教师专业素质,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是世界教师教育发展的总体趋势。我们一方面需要制定政策加大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力度,充分利用各区域高等师范院校的职前培养课程改革和专业设置来加强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解决区域内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教师短缺问题。同时,还要顺应我国随班就读的实践,以及世界范围内全纳教育发展的需要,以全纳教育为背景考虑教师的职前培养问题。另一方面还要建立完备的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加大职后培训的经费投入,重视新教师的入职教育和教师的职业生涯规划,从而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整体素质水平,向专业化迈进。其二,实现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与严格教师标准的统一。“科学的教师政策是对教师严格要求和优厚待遇的统一晒]。”我们还要继续坚定执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津贴或补助办法,制定鼓励性政策,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待遇。这既可以调动教师积极性,又可以抑制教师流失,同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另外,还要进一步提高教师要求,建立细致规范的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准入制度,以及特殊教育教师聘任制度、流动制度等。而从教师教育长远的发展趋势来看,我们需要建立特殊教育教师质量建设中各个环节的标准。教师教育标准化已经成为国际教师教育改革的基本趋势,是现代教师教育制度的基本内容。前文中所述及的美国CEC的标准实质上是教师教育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教师教育标准的核心内容,从培养环节来看,包括教师教育课程标准、教师教学能力标准、师范生实习的实践标准,这些标准都可以起到培养环节的质量保障的作用,同时还可以通过教师教育机构认证标准和教师教育质量评估标准保障条件与结果的质量;从入职环节来看,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证书保障教师人职质量;从持续专业发展角度来看,把教师职称标准、荣誉标准、教师绩效工资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更新等融合为一体,保障教师持续专业发展的质量。总之,研究和建立完善的特殊教育的教师教育标准应该是未来特殊教育教师政策必然的发展趋势和方向。

本文作者:李拉作者单位: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特殊教育研究所

篇8

如果投资者以家庭生活的必须费用来投资,万一亏蚀,就会直接影响家庭生计的话,在投资市场里失败的机会就会增加。因为用一笔不该用来投资的钱来生财时,心理上已处于下风,故此在决策时亦难以保持客观、冷静的态度。

外汇保证金交易策略:知己知彼

需要了解自己的性格,容易冲动或情绪化倾向严重的并不适合这个市场, 成功的投资者大多数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且有严谨的纪律性,能够有效地约束自己。

外汇保证金交易策略:切勿过量交易

要成为成功投资者,其中一项原则是随时保持3倍以上的资金以应付价位的波动。假如阁下资金不充足,应减少手上所持的买卖合约,否则,就可能因资金不足而被迫“斩仓”以腾出资金出来,纵然后来证明眼光准确亦无济于事。

外汇保证金交易策略:正视市场,摒弃幻想

别感情用事,过分憧憬将来和缅怀过去。一位美国期货交易员说:一个充满希望的人是一个美好和快乐的人,但他并不适合做投资家,一位成功的投资者是可以分开他的感情和交易的。

外汇保证金交易策略:勿轻率改变主意

预先订下当日入市的价位和计划,勿因眼前价格涨落影响而轻易改变决定, 基于当日价位的变化以及市场消息而临时作出决定是十分危险的。

外汇保证金交易策略:作出适当的暂停买卖

日复一日的交易会令你的判断逐渐迟钝。一位成功的投资家说:每当我感到精神状态和判断效率低至90%,我开始赚不到钱,而当我的状态低过90%时,便开始蚀本,故此,我会放下一切而去渡假数周。暂短的休息能令你重新认识市场,重新认识自己,更能帮你看清未来投资 的方向。投资者格言:当太近森林时,你甚至不能看清眼前的树。

外汇保证金交易策略:切勿盲目

成功的投资者不会盲目跟从旁人的意思。当每人都认为应买入时,他们会伺机沽出。当大家都处于同一投资位置,尤其是那些小投资者亦都纷纷跟进时, 成功的投资者会感到危险而改变路线。这和逆反的理论一样,当大多数人说要买入时,阁下就该伺机沽出。

外汇保证金交易策略:拒绝他人意见

当阁下把握了市场的方向而有了基本的决定时,别因旁人的影响而轻易改变决定。有时别人的意见会显得很合理,因而促使阁下改变主意,然而事后才发现自己的决定才是最正确的。简言之,别人的意见只是参考,自己的意见才是买卖的决定。

外汇保证金交易策略:当不肯定时,暂抱观望

并非每天均需入市,初入行者往往热衷于入市买卖,但成功的投资者则会等机会,当他们入市后感到疑惑时亦会先行离市。

外汇保证金交易策略:当机立断

投资外汇市场时,导致失败的心理因素很多,一种颇为常见的情形是投资者面对损失,亦知道已不能心存饶幸时,却往往因为犹豫不决,未能当机立断,因而愈陷愈深,损失增加。

外汇保证金交易策略:忘记过去的价位

“过去的价位”也是一项相当难以克服的心理障碍。不少投资者就是因为受到过去价位的影响,造成投资判断有误。一般来说,见过了高价之后,当市场回落时,对出现的新低价会感到相当不习惯;当时纵然各种分析显示后市将会再跌,市场投资气候十分恶劣,但投资者在这些新低价位水平前,非但不会把自己所持的货售出,还会觉得很“低”而有买入的冲动,结果买入后便被牢牢地套住了。因此,投资者应当“忘记过去的价位”。

外汇保证金交易策略:忍耐也是投资

投资市场有一句格言说“忍耐是一种投资”。这一点相信很少投资者能够做到。从事投资工作的人,必须培养良好的忍耐力,这往往是成败的一个关键。 不少投资者,并不是他们的分析能力低,也不是他们缺乏投资交易经验,而是欠缺了一份耐力,过早买入或者沽出,于是招致无谓的损失。

外汇保证金交易策略:订下止蚀位置

这是一项重要的投资技巧。由于投资市场风险颇高,为了避免万一投资失误时带来的损失,因此每一次入市买卖时,我们都应该订下止损盘,即当汇率跌至某个预定的价位,还可能下跌时,立即交易结清,因而这种计单是限制损失的订单,这样我们便可以限制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了。

猜你感兴趣:

1.外汇保证金基础知识

2.保证金外汇交易标准

3.炒外汇的风险

篇9

作为教育的起点和重要的组成部分,学前教育事业引起了世界各国普遍的重视。在1999年,OECD会议报告就把学前教育看作“从投资中获益最多的教育阶段”。[1]为了推动学前教育的发展,世界各国依据本国的传统和现实情况,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公共财政投入模式和改革路径。

(一)强有力的政府公共财政支持体系

学前教育是教育体系中公益性最强、受益面最广的社会公共事业,政府公共财政的支持是学前教育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美国奥巴马政府上台以来,特别将学前教育经费单独列支,以此保障联邦政府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投入的稳定。此外,奥巴马政府在2009年通过的《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中规定,联邦政府拨款1150亿美元来补助教育发展,其中50亿美元专门用于发展学前教育。[2]根据2003年的相关数据显示,OECD国家和欧洲19国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平均约为0.5%。[3]即便是欧盟国家当中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投入相对较少的国家,2005年德国的学前教育公共经费仍高达109亿欧元,约占GDP的0.53%。

(二)以地方政府公共财政为主导、中央政府扶持的公共财政投入体制

世界多数国家的学前教育公共财政主要由地方政府筹措。这一制度虽然确保了各地学前教育发展的因地制宜,但却忽视了各地方存在社会发展状况的差异,因而影响区域间学前教育水平的平衡性。为了化解这一问题,近年来有些国家通过制定专项计划的方式来扶植地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消除地区间的差距。美国就设立多样的学前教育计划支持地方政府来申请,仅美国政府的生态化干预项目就包括早期提点计划、成人计划及婴儿健康与发展计划等丰富的内容。[4]作为发展中国家,印度的学前教育以综合发展型为主要模式,以提供价廉物美的学前教育产品为主。[5]考虑到社会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印度政府重点关注多数国民的基本需要,并没有把钱用于建设少数高水平的幼儿园,而是让私立幼儿园来满足部分国民更高的教育要求。

(三)系统的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投入和管理体制

1.在财政经费的投向方面,侧重照顾弱势群体的利益。不同儿童群体在学前教育阶段的发展差距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个体今后的发展差距。有鉴于此,多数国家都关注弱势群体儿童的教育发展。早在1944年,英国政府就制定了《巴特勒教育法》,其中就明确规定要“向贫困儿童提供衣着,必要时可为儿童提供膳宿,为缺陷儿童提供特殊教育”。[6]美国政府通过立法和增加公共财政投入等方式,确保弱势群体幼儿也能得到适当的学前教育服务。

2.在公共财政的使用方面,重视教师地位和待遇的改善。教育质量的关键在于教室前面的那个人。美国政府在教育改革别重视教师,包括幼儿教师的待遇。为了解决过去幼儿教师待遇偏低导致的流失率高的问题,英国政府也利用公共财政建立起幼儿教师最低工资制度。正是发达国家在发展学前教育中优先重视幼儿教师的待遇提升,才使得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其他方面的投入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3.在学前教育公共财政经费管理方面,建立高效的公共财政运行机制。公共财政的使用效率也直接影响投入对象的发展状况。在加强政府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和直接统筹方面,美国政府进行了比较成功的探索。美国联邦政府专门设立了总统早期学习委员会,由总统直接领导,以此来保障经费的使用效率。

(四)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供给分担体制

公共财政应该占学前教育经费多大的比例,国际上并没有统一的模式。但纵观世界各国的学前教育发展,总体来说有以下特点值得思考:

1.确立以公共财政为主体的经费投入体系。仅2005年通过的《儿童保育法案》,美国联邦政府就因此获得高达23亿美元的财政拨款用于发展学前教育。[7]根据相关资料显示,2006年我国用于学前教育方面的财政预算支出总额为68.4亿元,[8]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悬殊。我国还没有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体系,学前教育公共财政的改革任重而道远。

2.建立以政府为主的多元化学前教育机构。学前教育产品如何满足国民的需要是世界性的普遍难题。不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正规化的学前教育机构都很难提供足够的学前教育产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些国家通过多样化的办园方式来鼓励私立幼儿园的发展,弥补公立幼儿园的数量不足。同时,发展多种形式的幼儿教育机构,发达国家一般还有大量的家庭日托机构和开放幼儿园。

3.公共财政引导家庭参与的机制。世界各国政府在增加公共财政投入的同时,也在规范家庭在幼儿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英国政府一方面通过开设“父母教育班”提高家庭抚育幼儿的能力,另一方面还通过立法规定“家长和地方政府在保育幼儿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9]日本开设专门的“函授课程”,培训家长教育儿童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国外通过公共财政支持,变单纯的投入为引导,支持合理供给分担制度的建立,是现实而且可行的模式选择。

二、国外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投入模式的现实启示

(一)形成以政府公共财政为主体的投入模式

公共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是困扰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据2009年《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显示,我国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投入为112.4亿,[10]仅占当年GDP约0.03%,不仅远低于欧盟国家1%的标准,也大大低于OECD国家0.5%的平均水平。从学前教育产品的公益性和福利性本真来看,政府是公认的主导者。为推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我国必须确立以公共财政为主的模式。

1.加大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能力。目前我国的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投入依然是以地方自筹为主。受财政状况的制约,地方政府对学前教育投入的能力和意愿也很有限。以陕西为例,2009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也仅达到了2.59亿元,这些公共经费并不能满足全省学前教育的发展需要。参考国际学前教育发展趋势,我国学前教育需要加强中央政府的财政投入力度。在现有“分灶吃饭”为特征的中地财税制度难以改变的情况下,可以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缓解地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资金压力,从全国视野来统筹化解公共财政投入难题。

2.加强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主的供给格局。据资料显示,2009年我国在园幼儿总数为2658万人,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为1690万人。[10]我国公办幼儿园幼儿在园比率还不足36%,远远低于国际70%的平均水平。问题的根源仍然是公共财政投入制度不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不能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要。这就需要一方面提高政府的公共财政投入总量,建设好现有的公办幼儿园;另一方面提高公共财政投入的公平性和科学性,改革公共财政只投入公办幼儿园的制度,避免有限的公共财政投入沦为少数人的社会主义福利。

3.完善学前教育公共财政的区域统筹。在城市努力使公共财政覆盖各种类型幼儿园,保障公共财政的均衡投入,同时采用学区制度,新建社区便民幼儿园,以幼儿就近入园为原则;在农村改善现有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根据农村社会长远发展情况,科学规划幼儿园的规模和密度,实现学前教育的农村覆盖,最终实现城乡区域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投入的公平性。

(二)构建学前教育多元投入和供给机制

在我国教育公共财政投入尚不充裕的情况下,单靠政府力量来化解数千万家庭对学前教育产品的需要还不现实。国际上学前教育一般采用收费制,家庭都要负担一定份额的学前教育费用。而受研究资料的限制,实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朝鲜和古巴是否实行了免费且普及的学前教育仍值得商榷。[11]借鉴其他国家成熟的经验,我国学前教育需要建立以中央政府主导为基础,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协作为核心,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多元公共财政投入模式。政府以公共财政投入为基础,形成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支撑体系,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建立幼儿园、托儿所、社区管护中心、家庭日托机构等多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机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学前教育发展,在保障社会力量合理盈利的同时,体现学前教育的公益性。与此同时,完善学前教育收费制度,向家庭收取适当的伙食费、保教费,这不仅能补充学前教育经费,也能调动家长抚育幼儿的积极性。

(三)完善公共财政投入管理机制

在公共财政经费的管理上,建立高效科学的管理体系。现阶段,我国学前教育公共财政还无法覆盖到每一所幼儿园。在此情况下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专项项目的方式,以各种类型幼儿园主动承担项目建设来给一定的公共财政支持。地方政府也可以依据本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的规划将任务细化成一定数量的建设项目,吸引学前教育机构积极承担政府的教育任务,并给与公共财政的资助。同时,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严格项目的验收考核,以项目带动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实现公共财政经费管理的科学化。在公共财政经费的投向上,实现覆盖的公平性。

篇10

关键词 :房地产 住房保障政策 国内外对比分析

一、住房保障政策的重要性

住房问题是每个公民都关注的重要民生问题,它对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些年,我国房地产行业飞速发展,房价也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社会中的低收入人群无法承担过高的房价,没有能力解决自身的住房问题。这样,他们就希望通过政府的保障途径来满足自身住房的需求。因此,完善的住房保障政策对于国家发展有很大的帮助,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国外的住房保障措施及其效果

(一)英国的住房保障措施

2004年底英国政府通过了《2004年住房法》。这项法律就如何保障建有足够的低收入家庭买得起的公共保障性住房、创建一个更加公正和有序的住房市场做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案规定。

“分享式产权购房计划”是英国政府实施的一项切实可行的保障性住房政。“分享式产权购房计划”的成功之处在于可以帮助租住公共住房者,没有房屋居住者或者第一次购买房子的用户购买住房,并为其提供一个积累财富的机会。该计划预计能够帮助至少10万家庭解决住房问题。计划中有三种分享式产权购房产品:一是现有公房的实际租户用较低的价格购买其承租公房的部分产权;二是新的购买者出售新建公房的部分产权;三是公开市场购房,通过产权贷款的折扣,使得用户用折扣过的价格购买商品房。买房者和售房人共享房屋的产权。

(二)日本的住房保障措施

日本住房保障措施主要有廉租房保障制度,城市低价出售住房制度,住宅金融公库建房和住房保障支持政策。日本政府的保障特色在于不仅重视其本身住房的发展规划,而且重视住房建设的划区管理。都市型标准房和一般型标准房就是因地制宜的规划住房建设的成果。日本的住房保障措施的组织形式为土地由地方政府提供,资金由国家财政支持。地方政府负责保障房的组织筹备和运营管理,并以出租的方式提供给满足条件的居民。此外,日本政府对于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审查很严格。比如必须满足入住条件中规定的收入范围。并且,规定入住3 年后将再次调查入住者的经济收入情况,对不满足规定要求的住户提高房租或退房。

三、我国的住房保障措施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的住房保障措施

中国的发展重心逐步向城市化靠拢,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而他们在经济上处于弱势,不能满足自身的住房需求。是否能够处理好这部分人群的住房问题将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和谐发展。因此,政府实行了一系列住房保障措施,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货币补贴,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二限房,公共租赁住房。

(二)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当政府集中注意力于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时,往往容易忽略中等收入的家庭,他们也是住房问题上的弱势群体,但却不能享受政府推出的相关政策,这其中工薪阶层尤为突出。2、保障性住房稀少。虽然国家正在努力推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但真正的落实还是阻力重重。其中最大的阻力就是政策性住房的建设项目受到来自商品房的压力,导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进度拖延。3、保障性资金紧张。商品房的开发将给地方政府带来收益,而保障性住房不仅不能带给政府收益,还需要政府给与相应优惠措施。相比之下,地方政府更愿意给商品性住房提供土地和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4、保障性政策难推行。中央政府大力推行保障性住房,但是各级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组织建设力度大打折扣,惠民利民政策得不到根本性的重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步伐缓慢,准入标准界定不清晰,实行时存在腐败现象。5、保障性机构弱化。由于住房保障制度的推行举步维艰,相应工作无法推行下去,导致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员没有相关业务。住房保障机构从业人员被削减,形成恶性循环。

四、国内外对比分析后对中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启示

1、尽快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作为实施保障性住房措施的主题具有绝对的主体作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为政府实施相关政策提供有力的法律保护和法律支持,提升政府在实施相关措施时住房保障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需要有效的法律支持。英国的住房保障措施的实施效果尤为突出,英国公民的居住水平在欧洲处于较高水平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英国完善法律的支持。反思我国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参考英国的成功案例,我国保障体制存在的问题是缺少一部专门的法律对住房保障措施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进行法律约束。有了法律强有力的约束,即使地方政府追求自身的税收利益也不能耽误住房保障措施的组织建设步伐,有效地避免了中央政府推行的政策打折扣实行。这将有效地保障建设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支持,分散政府资金,减少面子工程数量。

2、借鉴分享式产权购房计划的经验,我国可以实施原理一致,类似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来解决我国的住房难问题。为此,我们可以设计了三种分享产权形式的购房产品: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廉租住房出售和置业资助贷款。出售方式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全部产权的出售,而是部分产权,这样的价格会相对比较低廉一些,等购房者经济条件稍好一些后可以逐步买下剩下的产权,相当于另一种方式的分期付款。

3、成立专门负责实施保障性住房的组织建设及有关保障性住房的资金链筹集的机构。借鉴国外的经验,可以将从事住房保障部门的这些相关部门隔离出来,进行重组,形成新的专门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机构。此专门机构将具有金融职能,并且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运营模式,更好地适应市场,满足住房保障措施实施的需求。

参考文献

[1] 钱瑛瑛.《中国住房保障政策研究》,《中国房地产》2003 年第 8 期,P57-P60.

[2] 孙淑芬.《日本、韩国住房保障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财经问题研究,2011,第 8 期.

篇11

中图分类号:F3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2-0092-03

一、动物福利的概念

目前,国际公认的动物福利定义是Humik[1]提出的“五个自由”,即不受饥渴的自由,生活舒适的自由,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的自由,生活无恐惧感和悲伤感的自由,表达天性的自由。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外学者开始将研究重心转向动物福利的立法及其与国际贸易政策的关系上。Winter[2]分析了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在动物福利保护方面的改革和发展趋势,Von Borell[3]描述了欧洲关于动物健康和动物福利的规定。国外研究表明,动物福利可能会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个新壁垒,从而影响着国际贸易政策的制定。

二、国内外与动物福利有关的政策比较

(一)相关组织的一般性规定

1.WTO

(1)TBT(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在序言中规定:“认识到不应妨碍任何国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其出口产品的质量,或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健康和环境,或防止欺骗行为等,只要这些措施不致成为情况相同的国家之间进行任意或无端的歧视或变相限制国际贸易的手段”,明确地将保护动物生命和健康规定为各方的基本权利,虽然这一权利的实施还有一些限制条件。

(2)《卫生和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申明:“不得阻止任何成员方采取或加强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各缔约方政府有权采取必要的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与健康,使人畜免遭饮食或饲料中的添加剂、污染物、毒物和致病生物体的影响,并保护人畜健康免受动植物携带的病虫害或病疫的危害等,只要这类措施不在情况相同或类似的缔约方之间造成武断的或不合理的歧视对待。

(3)《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将与动物保护有关的补贴列为不可申诉的补贴,即任何成员方都可以采用,而别的成员方无权对其采取反补贴措施的所谓“绿色补贴”。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所有成员方为促使现有的生产设施适应新的可能对企业加重经济负担的环境法规可以给予补贴,但这类贴不得超过改造成本的20%。

(4)《反倾销措施协议》规定,如出口国的非国有企业采取虐待动物的方式或没有给予动物以必需的福利,致使出口的动物和动物制品的价格明显低于国际市场的同类可比价格,进口国可以针对该产品征收一定的反倾销税。这使得发达国家极有可能以发展中国家通过降低动物福利水平提供明显低于国际市场同类可比价格的产品为由,将动物福利与反倾销结合起来设置贸易壁垒。

2.OIE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关于动物福利工作的原则是国际上普遍承认的动物的五项自由和“3R原则”,即尽可能减少实验动物的数量、尽可能完善实验方法、尽可能采用非动物实验。OIE先后采纳和颁布了7项关于动物福利的标准:陆地运输、海洋运输、航空运输、人类消费的动物的屠宰、处于疾病控制目的的动物捕杀、养殖鱼类运输过程中的福利以及人类消费的牧场养殖动物的击晕和屠宰。发达国家往往利用OIE标准中有关动物福利的要求,要求供货方必须达到OIE所规定的标准,否则无法进入其国内市场。

3.FAO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对饲养、运输和屠宰过程的家畜福利作了规定,并对家畜的运输、屠宰过程提出了一些推荐性的措施,旨在通过尽量低的生产成本来实现运输及屠宰加工过程中的动物福利,保证肉品卫生质量。FAO提出了家畜装卸过程、运输过程及屠宰过程中动物福利的一般原则,并从动物的应激和痛苦对肉品和副产品质量的影响、商业体系和损失、动物的行为规则、畜禽的装卸、畜禽的运输、畜禽的屠宰、良好动物福利标准的维持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论述,推荐了在运输过程和屠宰过程中比较适合于发展中国家的动物福利措施。FAO首次提出了动物福利的HACCP原理,提倡在动物的屠宰过程中对易造成动物应激的击晕、放血等关键点重点控制,并对这些关键点的控制情况给出了评分标准。

(二)欧美国家或地区的特殊性规定

1.欧盟

欧盟动物福利法规中规定了与动物福利有关的人员应当遵守的“最低标准”。具体类别规定按照三个阶段划分,包括生产阶段家畜的饲养管理、家畜运输阶段的管理和家畜屠宰阶段管理等规定。生产阶段的饲养动物福利法规内容又具体分为四个单项规定,即家畜类饲养动物类保护一般规定(98/58/EC)、蛋鸡保护的最低标准规定(1999/74/EC)猪保护的最低标准规定(91/630/EEC)和育肥牛保护的最低标准规定(91/629/EEC)。运输阶段的动物福利法规有运输中动物保护规定(91/628/EEC)。家畜屠宰阶段的动物福利法规有屠宰和销毁处理时的动物保护规定(93/119/EC)。欧盟对其各成员国生产的以及从第三国进口到欧盟的水产品、肉类食品、肠衣、奶制品以及部分植物源性食品的官方管理与加工企业的基本卫生等提出了新的规定要求。例如,欧盟要求市场上出售的鸡蛋必须在标签上注明是“自由放养的母鸡所生”还是“笼养的母鸡所生”;到2012年每只母鸡笼养面积将由现在通行的450cm2扩大到750cm2。到2013年欧盟各成员国必须停止圈养式养猪,而必须采取放养式养猪。可见,欧盟对于动物福利的保护非常苛刻。

2.美国

美国于1966年颁布了《动物福利法》,至1990年已经进行了五次修订。美国联邦法典第二部分中也对动物福利作了详细要求。另外美国还有《实验动物法》、《候鸟公约法》、《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和《濒危物种法》等。2003年,美国“养殖动物人道关爱组织”发起一个项目,对在符合动物福利标准条件下生产的牛奶和牛肉等产品贴上“人道养殖”动物产品的认证标签。该标签的作用是向消费者保证提供这些肉、禽、蛋及奶类产品的机构在对待家畜方面符合人道的标准。参与“人道养殖认证”项目的动物在饲养过程中不能使用生长激素和抗生素,而且要使用优质饲料定时喂养,同时必须符合美国肉类协会的家畜屠宰标准。

(三)中国的规定

1998年,我国出台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了野生动物的法律地位。2001年11月,我国在《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修改中,增加了生物安全和动物福利两个章节,首次将“动物福利”的概念正式列入法律。2006年7月1日起实行的《畜牧法》增加了“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知道畜牧业生产经营者改善畜禽繁育、饲养、运输的条件和环境”一条,使动物福利精神在畜牧法总则中得到了体现。2008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人道屠宰培训。

尽管近几年我国对动物福利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但与欧美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首先是法规少。现行的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仍然屈指可数,除《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检疫法》等几部单行法外,其他的有关法律条例散见于1983年的《海洋环境保护法》、1984年的《森林法》、1986年的《渔业法》及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中,并没有一部专门的、完整的动物保护的总括性法律。其次是内容薄。我国相关法规的内容也仅限于动物防疫、动物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与使用、药品使用等方面,对于完整意义上的动物福利保护明显不够。再次是标准低。我国虽然对农场动物的饲料及设施有相关规定(如不违规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但标准较低。而欧盟等发达国家则规定饲料的使用应考虑动物的年龄、品种等因素,以保证动物的健康和营养。

三、动物福利已成为我国农产品贸易面临的新壁垒

由于我国在动物福利政策方面的落后,动物福利已成为发达国家设置的一种新型贸易壁垒[4],从而对我国农产品出口产生较大的消极影响。具体表现为:

(一)降低了产品竞争力

目前,我国家畜在饲养、屠宰等环节都存在很大的问题,远远达不到西方国家所制定的一系列从动物出生、养殖、运输到屠宰加工过程的福利标准。如果要国内农产品符合动物福利标准,那么所支付的费用支出必然引起养殖成本、人力成本、运输成本和加工成本等增加,从而提高了生产成本,而成本上涨引发的价格上升必然会降低我国畜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二)损害了企业信誉度

近来有很多国外媒体对我国的“活剥绒”、“活体取狗皮”等事件进行大肆报道,严重影响了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声誉,使国际消费者对我国的产品产生不安全感和不信任感,并进而认为中国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2010年在安徽省六安市举行的首届国际羽绒节上,几乎没有欧美企业前来洽谈业务,其原因就是瑞典国家电视台曾经报导过皖西白鹅采用“活剥绒”方式取绒,严重损害了动物福利,进而导致了欧美客户对皖西羽绒制品的集体抵制。

四、对策探讨

综上所述,政策差距使得动物福利正在成为一种新型的国际贸易壁垒,对我国畜禽类产品的出口产生重大影响。应对动物福利贸易壁垒,从缩小政策差距的角度来看,需要政府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加强宣传,完善法规,提高全民动物福利意识

完善法规,增强本国动物福利水平是应对壁垒的根本途径。政府需在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增加有关“动物福利”条文,完善动物保护法规,让养殖企业(户)有法可依,做到逐步与国际接轨。此外,要扩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建立健康的饮食习惯,提高国民动物福利保护意识。

(二)扩大补贴,降低相关企业成本

政府要在WTO框架允许的情况下利用“绿箱”政策,对养殖企业改进基础设施、改善养殖条件给予价格补贴或信贷优惠,以降低农产品出口企业的生产成本,提升其产品国际竞争力,以降低动物福利壁垒的影响。

(三)增进服务,建立动物福利预警机制

应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和信息沟通协调机制。要积极研究发达国家关于动物福利的相关法律法规,密切关注动物福利壁垒发展的新动向并及时对企业予以指导,增强其应对能力。当企业在出口市场遭遇动物福利壁垒时,应及时向行业协会和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再通过WTO相关规则进行磋商协调。

参考文献:

〔1〕Humik J F, Lehman H. A contribution to the assessment of animal well-being. Proc.2nd Eur.Sypm[J].Poultry welfare Celle.Germary,1985.6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