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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后勤主任为组长,总务处、德育科、医务室、
生活部、委组员。
2、学校实行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配合抓,各成员具体落实抓,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格局。加强学校食堂、服务部卫生的监管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卫生意识的教育与培训,增强他们对防控食物中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全力抓好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管。
二、加强卫生宣传力度。
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治食物中毒卫生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卫生小报、墙报、宣传窗、卫生委员培训、班队课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卫生法、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知识等宣传教育,防止病从口入;及时印发“预防食物中毒”、“预防肠道传染病”等健康教育资料,提高师生员工对预防食物中毒的认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技能。
三、加强食堂卫生自身管理。
1、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2、严把食物操作各个环节,对食品采购、蔬菜进货、餐具清毒等把好索证、验收质量关。
3、保证饮用水质量安全。
4、对从业人员经常进行食品卫生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卫生意识,做到持证上岗。
5、实行食物48小时留样、登记制度。
四、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的管理。
进一步搞好校园卫生的清洁工作,彻底清理校园内外及周边环境,不留死角。对师生公寓、教室、食堂、图书馆、厕所等人群聚集的场所进行定期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校园环境卫生由清洁工人和各班划分包干,责任到人,按常规一日二次安排打扫、检查;各班卫生情况在每日公布栏公布;对校园、服务部、食堂内及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应实行定期整改。
五、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
1、凡在校内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病人的任何人,都要及时向校办、德育处或总务处报告,各处(办)在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校领导小组汇报。
2、领导小组应立即下令停止食用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立即封存造成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容器、工具、设备。
3、学校对有食物中毒症状及有明显或严重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4、在食堂厨故现场实施警戒保卫。
5、委派学校干部、教师去医院探视、安慰学生,并及时与患病学生的家长联系。
6、立即上报教育局和卫生局,并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取样工作。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院,由卫生院医生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1)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2)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校医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可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3)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后勤处)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6)卫生室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我科于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救护群体中毒8起,共225人。其中2起为学校学生发生群体中毒,人数分别是28人、30人,3起为酒楼食客发生集体中毒,人数分别是18人、20人、22人,另3起为单位发生集体中毒,人数分别是30人、32人、45人,每起均是食物中毒,发病时间在餐后15min~3h,病情一般为轻、中度,表现为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225名患者经救护后全部完全。康复,其中96人经急诊留观室治疗4~12h后症状缓解、消失离院,119人经住院治疗1~3d后康复出院。
2急救护理应急预案
2.1救护前准备平时要加强急救医护人员的急救意识和急救护理技能的培训。急诊科护士在抢救群体中毒患者时,必须做到急而不乱,这不仅要求护士要有娴熟的急救技能,而且平时要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掌握各种常见毒物的发生机制、临床表现、救护措施;加强护士对急救护理应急预案的学习,组织模拟演练,并定期训练,考核。
2.2人员、物资紧急调配制订救援人员、车辆设备的准备和管理制度。成立急诊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护小组,救护小组成员要时刻保持可靠的通讯联络,手机24h开通,做到随叫随到。当接到突发群体中毒的救护任务后,值班护士应立即报告科室主任、护士长、医院行政值班,迅速调集救护小组人员参与救护;调配医院全部救护车急赴现场;及时通知主要物品供应单位,准备充足的洗胃液,如需要洗胃机洗胃时,应急调全院的洗胃机到急诊室。
2.3采用分组法人力安排群体中毒由于情况急、人数多,救护任务重、工作量大,应加强救护中的组织管理工作,根据中毒患者的需要,将护理人员分成六组,由护士长统一指挥,各组分工明确,协调合作。
2.3.1院前救护组院前救护组接到群体中毒救护任务后,在5min内要派具有一定急救经验的护士急赴急救现场进行初期急救、转运患者,初步评估中毒人数和程度,并将现场情况及时通知院内,为院内分组救护的准备及调整提供信息,以利于院内的救护工作。
2.3.2接诊组群体中毒时,患者几乎同时或短时间内到达急诊科,接诊组的护士负责接诊,对患者情况进行登记;协助医生分诊(按病情轻、中、重度贴标记),危重患者送进抢救室,保证危重患者得到优先救护;测量生命体征并详细登记,及时与抢救治疗组交班。
2.3.3抢救治疗组抢救治疗组要由资历长、抢救经验丰富的护士负责,负责建立各种通道(静脉、气道等),用药治疗,定时监测并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神志、面色、血氧饱和度、皮肤黏膜、尿量等情况,随时记录病情、抢救措施、护理效果。
2.3.4洗胃组迅速清除胃内容物以减少吸收是抢救食物中毒成功和决定病程长短的关键[2],故洗胃组由插胃管技术较强的护士负责,指导意识清醒、症状轻、有合作能力的患者催吐洗胃,对病情重或不合作催吐者给予插胃管洗胃。
2.3.5运送组群体中毒人数多而集中,我科的留观病床有限,对需要转入病房继续治疗的患者,运送组负责护送入院,保证患者途中的安全,并向接收病房护士做好交接班;负责护送需要做检查的患者和标本的送检。
2.3.6协调组负责各种治疗用物的供应,与相应科室联系床位、救护车的调度,各有关人员的通讯,清理现场用物。
3讨论
在短时间内集中大批的中毒患者时,具有场面混乱、病情轻重程度不一、表现复杂的特点,在最短的时间内利用有限的设备和人力、物力资源来救护患者,要求护士有较强的应急能力和熟练的操作技能并保持急救现场有序,这是提高群体中毒急救质量的重要保障[3]。因此,我科制订了一套周密的应对救护群体中毒患者的急救护理应急预案,加强了急救现场组织管理、合理分流,使每次在群体中毒患者的救护中物资充足,分工明确,层次分明、任务清晰,有效地维护了急救环境,保证急救护理的有序进行,也极大地提高了救护成功率。急救护理应急预案在群体中毒救护的应用中具有重要意义,应积极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本校区内教职员工和学生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立即向校值班室和医务所(室)报告。值班人员、校医务人员接报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与此同时上报校长办公室,按有关规定上报市卫生局或市疾病控制中心、有关医院进行紧急处置。
二、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
对食物中毒人员,症状属较轻微的,校医务所(室)应就地组织力量及时对发病人员进行应急的对症救治。做好病状纪录并完好留存病人的吐泻物。中毒严重者,应及时转上级医院,并携带详细的病案记录。校区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必要时传呼110警务车或120救护车将患者紧急运送医院救治。
三、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中毒事件发生后,校医务所(室)要主动协助市卫生防疫人员及时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送上级卫生部门检验。
校保卫科应立即派员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和勘察,调查校食堂工作人员的平时情况,社会关系,纠纷情况等,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投毒的可能,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同时严格审核进货渠道,对可疑食品的供货方、渠道缜密进行排查。
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校总务处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四、善后处理
校区各部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如事件涉及刑律,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原创:文秘站网网站。
五、总结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各部门应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六、成立领导小组和指挥系统
为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领导、协调各部门处理食物中毒事件,校区特成立食物中毒救治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电话如下:
____*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________________
本校区内教职员工和学生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立即向校值班室和医务所室报告。值班人员、校医务人员接报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与此同时上报校长办公室,按有关规定上报市卫生局或市疾病控制中心、有关医院进行紧急处置。
二、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
三、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中毒事件发生后,校医务所室要主动协助市卫生防疫人员及时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送上级卫生部门检验。
校保卫处应立即派员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和勘察,调查校食堂工作人员的平时情况,社会关系,纠纷情况等,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投毒的可能,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同时严格审核进货渠道,对可疑食品的供货方、渠道缜密进行排查。
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校总务处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四、善后处理
校区各部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如事件涉及刑律,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总结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各部门应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六、成立领导小组和指挥系统
为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领导、协调各部门处理食物中毒事件,校区特成立食物中毒救治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电话如下:
七、对在应急工作中有积极突出表现贡献的,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任何违背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属领导责任的追究其所负责任,属不服从领导小组和责任领导紧急调配工作或不积极配合工作的集体或个人,也按事件性质和后果予以追究责任,并作为今后考核的重要依据。
2019年5月10日上午12时20分,食堂厨师长巡视食堂时,发现有2名员工在食堂吃午饭后出现呕吐、头昏、脸色苍白、腹痛等症状,他马上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怀疑可能是食物中毒造成,马上组织员工采取救助措施,并第一时间拨打120、和向上级领导电话报告,立即启动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紧接着按照既定演练方案进行有条不紊的演练。
本次演练采取桌面演练的方式进行,演练内容是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的应急响应和处理,包括发生事故拨打120、向上级报告、应急启动、指挥协调、现场救助、现场控制、信息报送、协同急救人员将病人送达医院救治,同时做好食物封存和取样工作,点评等环节。此次应急演练接近尾声时领导分别点评,公司领导对演练进行总结。整个演练历时二十五分钟,达到预期目的。
二、演练的效果
(1)领导高度重视。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并参加本次演练,对整个应急演活动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包括人员、物资、现场设置等方面都作了充分准备。
(2)模拟演练实战性强。这次演练活动在事故发生起因、发生地点、处置方式等各个方面都非常贴近实际,准备到位,流程合理,演练现场很好地实现了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现场指挥的互动配合。整个演练过程衔接到位,配合有序,有条不紊,处置比较得当,各项工作都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做到了严谨、高效,实现了预案文本和实际运作的高度统一。
2、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 ,并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等,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3、 及时通知家长(或家属),并做好家长和家属工作,迅速向学区报告。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注意观察检查他们的健康状况。
二、 疾病应急预案
1、 师生在家中出现流脑、风疹等传染性疾病,应迅速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学、上班。
2、 师生若在校内出现疑似传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护口罩和手套并到村卫生所,学生出现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作任应立即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陪同的,由老师送去医院就医。
3、 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班级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 师生在校期间,若有突发疾病,学校应以生命第一,立即派人以最快速度护送赶往就近医院救治;并尽快通知家属或家长。
三、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各班要认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观看交通安全知识录象,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2、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并迅速报告交通部门。
3、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4、组织保护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四、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五、 建筑物倒塌或发生火灾应急预案
(2)依据《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柳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列入检测评估组,实施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从技术角度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应急响应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2疾控中心在此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中的业务定位
(1)此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流调工作启动是由市药监局(食安委)指令开始的,而不是由市卫计委通知进行。
(2)疾控中心参加此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是配合相应工作,独立开展流调工作。经卫生局同意,及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网络报告食物中毒事件初步、进程、结案情况。
(3)辖区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事故IV级应急响应未邀请疾控中心评估事故等级、发展趋势。
(4)疾控中心根据流行病学、食品卫生学调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及时向市卫生局出具食物中毒事件评定意见,由市卫生局报告市食安委。
(5)食物中毒事件结束一周后,疾控中心向市卫生局提供“金龙寨潭西店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同时通过“食源性疾病爆发报告系统”网络报告这起食源性疾病情况。
3此次应急处置当地政府与疾控中心之间存在问题
(1)报告时限不统一。此次食品安全事故柳南区政府启动了食品安全事故IV级应急响应,按报告时限2小时上报了市政府,市政府报告了自治区政府。辖区政府启动应急响应未通知疾控中心,疾控中心在卫生局讨论后同意上报,滞后2天才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报告。
(2)报告病例数不一致。疾控中心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确定病例数24名,而食药监部门根据就医情况,确定病例数25名。
(3)辖区食药监局要求把这起食物中毒定义为食源性疾病,疾控中心出具评定意见为一起食物中毒。
4讨论与建议
(1)疾控中心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中处于从属地位,是配角工作。《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工作规范》表明,流行病学调查是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接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通知后方可开展事故调查。疾控中心不能积极主动去调查,也不能消极应对开展调查,而应在自已职权范围工作。
(2)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要求疾控中心及时向卫生行政、食药监部门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这个及时期限,卫生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要求是结案报告应当在应急响应终止后7日内呈交。在实践中,笔者认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当于实验室结果出来后当日提交。
(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报告时限,《柳州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发生较大(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由市卫生局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由市卫生局根据事件发生的规模与程度,决定是否报市食安办。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后10日内,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写结案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和食安办。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指导和规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2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提高全社会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可能引发食物中毒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报告、早处理。
属地负责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区人民政府成立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发生较重或严重食物中毒事件时,请省、市派专家到达现场,协助区人民政府成立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开展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跨区的食物中毒事件,由中毒人员所在地人民政府协助处理。
依法规范完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制度保障。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食物中毒事件和可能的食物中毒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依靠科学开展食物中毒事件防范和处理的科研和培训,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提供先进、完备的科学、技术保障。加强食物中毒事件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1.4现状
近几年来,我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加强了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食品卫生质量得到明显提高,食物中毒报告的规模和起数都有较大幅度的下降。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由于我区是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中枢地带,人口高度密集,交通拥挤,为预防食物中毒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所以加强我区食品卫生监督尤为重要,在今后一段时期里,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将是食品卫生的重要任务。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组成与职责
市区人民政府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分管区长任指挥长,局长任副指挥长,负责对辖区内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作出处理食物中毒事件的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其组成单位为:人民政府办公室、卫生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公安主管部门、工商分局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局主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农林水局主管部门等。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临时调整组成部门。
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理机动队、医疗救治组、物资保障组、信息管理组。
应急处理机动队:成立1-2个应急处理机动队,人员由食品卫生、流行病、卫生检验、卫生监督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食物中毒事件的现场应急调查处理,调查中毒的原因,提出现场处理建议,并具体组织实施。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他应急工作。
医疗救治组:组建1-2个医疗救治组,负责中毒病人的救治,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他应急工作。
物资保障组:负责食物中毒事件处理所需物资、经费保障,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他应急工作。
信息管理组:负责食物中毒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他应急工作。
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指挥部设立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办公室(下称“应急办”),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2.1.2、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成立和各组成部门的职责
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件,区人民政府根据区卫生局的建议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成立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主管区长担任总指挥。组成部门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区工商分局、区农林水局等。各组成部门的职责: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部门协调。
区卫生局:负责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现场控制、病人救护、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
区教育局:督促学校落实控制措施,负责学校食物中毒事件责任追究,协助卫生部门调查处理学校食物中毒事件。
区公安分局:负责食物中毒事件现场公共秩序维护,调查处理人为投毒引起的食物中毒案件。
区财政局:负责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物资和经费。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中毒病人按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劳动保障、抚恤金等。
区农林水局:负责农药、鼠药造成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农药、鼠药监管处理以及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原因分折排除安全隐患。
区工商分局:协助卫生部门调查处理食物中毒事件。
2.2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2.2.1、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区人民政府根据本级卫生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本地区食物中毒事件的协调和指挥,决定采取本行政区域内处理食物中毒事件的措施。
2.2.2、日常管理机构
区卫生局设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是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全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能是:组织制定有关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组建与完善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食物中毒事件预案。
区卫生监督所负责本辖区内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3.1.1.1区卫生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主动监测。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负责重大食物中毒的日常监测工作。
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1.1.2全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发生食物中毒的患者或其它知情人,一旦发现重大食物中毒情况,可以立即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监督所报告。
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区人民政府及其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食物中毒事件及其隐患,有权向市人民政府及其卫生主管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物中毒事件,不得瞒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1.2、信息报告
3.1.2.1责任报告单位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
接收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
区人民政府;
区卫生局及区卫生监督所;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医务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3.1.2.2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接收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食物中毒事件监测报告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卫生局报告。
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件信息报告的卫生局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报告登记表》,在2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随时报告势态进展情况。
接到较重或严重食物中毒事件信息报告的区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区卫生局接到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应当通知有关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并同时向市卫生局报告。
3.1.2.3报告内容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接收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报告食物中毒的内容包括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
区卫生局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食物中毒事件或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经调查确认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填报《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
3.2预警预防行动
区卫生局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可能涉及的其他县、区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食物中毒事件的情况。
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已经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或者发现可能引起食物中毒事件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局通报。
3.3预警支持系统
食物中毒信息监测网络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必须建立专用应急电话,制定应急信息报告制度,24小时派人值班,做好信息记录,以确保通讯畅通。
3.4预警级别及
根据食物中毒事件性质、危害程度,食物中毒事件划分为一般(Ⅲ级)、较重(Ⅱ级)和严重(Ⅰ级)三级,依次用兰色、黄色、橙色进行预警。
1、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Ⅲ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报告。
2、较重食物中毒事件(Ⅱ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3、严重食物中毒事件(Ⅰ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3.5解除预警
解除食物中毒事件预警需符合以下条件:食物中毒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
3.5.1一般食物中毒事件由区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解除预警建议,报请区人民政府或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市卫生局报告。
3.5.2较重食物中毒事件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解除预警建议,报市人民政府或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省卫生厅报告。
3.5.3严重食物中毒事件由省卫生厅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解除预警建议,报省人民政府或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国务院卫生部报告。
3.5.4食物中毒事件后期评估
食物中毒事件结束后,区卫生局应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评估报告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
4、应急响应
4.1一般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反应
4.1.1接到一般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区卫生局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
4.1.2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区卫生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成立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4.1.3区卫生局应当快速组织专家对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请求市卫生局提供支持。
4.2较重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反应
4.2.1接到较重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区卫生局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和国务院卫生部报告。
4.2.2区卫生局应立即组织应急处理机动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4.2.3区人民政府根据区卫生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协助卫生主管部门做好食物中毒信息收集、现场控制和舆论宣传工作;保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应。
4.3严重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反应
4.3.1接到严重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区卫生局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和国务院卫生部报告。
4.3.2区人民政府根据区卫生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协助卫生主管部门做好食物中毒信息收集、现场控制和舆论宣传工作;保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应。
5、应急保障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区人民政府及其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食物中毒事件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大对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全区统一的食物中毒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5.1技术保障
5.1.1信息系统与通讯保障
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办必须配置专用固定电话一部,专用手机一部,传真机一台,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全区统一的食物中毒报告电话为:。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办电话为:。
5.1.2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我区按合理布局、科学决策,平战结合、统筹兼顾,中西医结合、优势互补,科学建设、坚持标准,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食物中毒事件医疗救治体系,主要包括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医疗救治队伍和医疗救治机构。我区指定区人民医院为食物中毒医疗救治医院。
5.1.3应急处理机动队
区卫生局建立应急处理机动队,组织开展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应急救治和现场处置能力。
5.1.4培训和演练
区卫生局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医疗卫生专业人员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
区卫生局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安排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演练。
5.2物资经费保障
5.2.1物资储备
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的计划,建立处理食物中毒事件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材、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和试剂、卫生防护的用品和应急设施。食物中毒医疗救治医院应储备常见食物中毒救治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储备各类食物中毒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和试剂、卫生防护的用品和应急设施。
5.2.2经费保障
区人民政府应保障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基础项目建设和食物中毒事件处理经费,所需经费列入区政府财政预算。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日常运转经费每年不少于30万元,区人民政府建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储备金制度,应急状态时,政府根据食物中毒事件需要决定动用应急储备金。
5.2.3法律保障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以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为目标,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促进本镇食品市场规范化运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组织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决策领导机构
由镇政府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根据食品安全事件预警和动态变化情况,划分应急等级,并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在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办),联系电话:58046501(工作日),58041131(夜间及节假日),根据事故发生的轻重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指挥机构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指挥部成员以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指挥、协调全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各种抢救工作。
2、根据食品安全事故轻重情况,适时调整响应级别,使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和群众落实食品安全抢救措施。
4、贯彻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5、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信息,上传下达。
(三)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1、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援机构,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抢救工作,按规定上报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员、抢救情况等。
3、经发办:负责查处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高剧毒农药、兽药和渔药的违法行为。
4、派出所: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地的治安维护工作,对事故严重或造成人员死亡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办。
5、教委: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食品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人数、抢救情况。并组织抢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食物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事故分级与应急响应
(一)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四级事故(又称散发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0-9人,没有死亡病例。
三级事故(又称一般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没有死亡病例 。
二级事故(又称重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100人以下或者1人死亡病例的,或者发生在学校的食物中毒事故。
一级事故(又称特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或者有2人以上(含2人)死亡病例的,或者发生在学校10人以上(含10人)的,或者发生在重要活动期间、重点场所的食物中毒事故。
(二)实行主管与分级响应
为科学、经济、有效地处理事故,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等级,发展趋势及控制的程度,及时将情况上报上级政府,由上级政府根据事故等级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调整响应级别或结束响应。
1、四级响应:镇指挥部根据中毒情况,决定由何部门牵头,何部门配合,启动四级响应。
⑴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其他副职人员应迅速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中毒者。
⑵收集、分析事故原因,通报有关信息,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⑶各相关部门按相应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⑷调查并提出处理相关责任人意见。
⑸处理事故发生的善后工作。
2、三级响应:发生三级事故后,经镇指挥部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在坚持四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组织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进行前期处理。
⑵维护现场,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调查。
⑶做好相关材料,上报上级职能部门备案。
3、二级响应:发生二级事故后,经镇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在坚持三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迅速上报上级职能部门,配合相关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调查处置。
⑵组织工作组进驻事故地点开展工作。
⑶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所拥有的专用急救车辆,统一归领导小组指挥部指挥,确保随叫随到。
4、一级响应:发生一级事故后,镇指挥部要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在坚持二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所有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⑵做好宣传,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等工作;
⑶做好善后工作。
本校区内教职员工和学生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立即向校值班室和医务所(室)报告。值班人员、校医务人员接报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与此同时上报校长办公室,按有关规定上报市卫生局或市疾病控制中心、有关医院进行紧急处置。
二、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
对食物中毒人员,症状属较轻微的,校医务所(室)应就地组织力量及时对发病人员进行应急的对症救治。做好病状纪录并完好留存病人的吐泻物。中毒严重者,应及时转上级医院,并携带详细的病案记录。校区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必要时传呼110警务车或120救护车将患者紧急运送医院救治。
三、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中毒事件发生后,校医务所(室)要主动协助市卫生防疫人员及时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送上级卫生部门检验。
校保卫处应立即派员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和勘察,调查校食堂工作人员的平时情况,社会关系,纠纷情况等,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投毒的可能,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同时严格审核进货渠道,对可疑食品的供货方、渠道缜密进行排查。
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校总务处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四、善后处理
校区各部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如事件涉及刑律,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总结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各部门应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