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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局、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效能建设主题,全面推进工作创新,以关注民生为重点,以服务发展为根本,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能,为实现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以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为中心,进一步夯实执法工作基础
(一)继续深化“执法能力建设年”主题活动。围绕“效能建设”要求,以人才库的建设、管理、滚动发展为重点,组织开展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典型案件的研讨。认真学习电子数据取证、电子商务监控等新技术,研究查办网络违法案件。针对执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调研提纲,开展执法理论及实践研究,挖掘实践经验与办案技巧,努力做到完成一份调研报告,查处一批典型案例,规范一个行业行为。
(二)创新执法办案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市、县、所”三级联动执法办案体制和跨区域联办协办、上级挂牌督办机制,形成办案的整体合力。进一步整合各业务条线办案资源,推动集中办案模式不断发展和完善。要深化推广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纪委、政法委、海关、税务等部门的联动执法办案机制,拓宽案源线索,延伸执法领域,共享执法资源,丰富办案手段,形成多方协作办案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20周年和《反垄断法》实施5周年契机,开展各类执法宣传活动。借助各级媒体、网站、信息简报、橱窗等形式,加强日常宣传、集中宣传和专题宣传,实现执法宣传成果化。注重社会宣传的多重效应,学会站在社会高度,更加注重细节,严格程序。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强化应对媒体的意识和能力,学会正确应对新闻舆论,善于处理相关负面报道,使宣传成为工商部门立威,为监管执法造势的外推力。
三、以关注民生、服务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回归执法工作基本
理清监管与服务、执法与发展、罚没与规范的关系,积极研究探索公平交易执法工作如何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强化行政指导,对轻微违法行为坚持教育整改为主,为市场主体生存发展创造宽松环境,进一步回归执法工作基本。
(一)加强反垄断执法研究。加强调查研究,依法组织查处滥用垄断地位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公共服务行业的专项治理工作,依法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利限制竞争行为工作,坚决破除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对损害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大垄断案件坚决进行查处并及时公布。
(二)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要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目标,紧紧围绕政府重视、群众关注的影响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执法。一是要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加强行政指导,帮助企业建立保密制度、签订保密合同、加强资料管理、强化人员管理,增强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二是要加大对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制假售假、“傍名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继续查处各类食品、商标侵权案件。三是继续推进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巩固对医疗、教育、卫生、商业等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治理成果,积极探索防控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四是要在市纪委的统一部署下,重点开展市场中介组织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
(三)加大对网络案件的查处力度。要在查办传统网络违法案件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领域、高层次、典型性的新型网络案件,针对网购领域出现的新型业态加强调查研究。在网络案件的概念界定、证据采集、法律适用、类型拓展、管辖权等问题上加强对基层的检查指导,进一步提升网络案件查办质量和水平。
(四)严厉打击传销和严格规范直销。各地要在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活动的基础上创建无传销城市,加大打击传销的力度。要进一步推进区域合作执法机制的建立,加强与政法部门的合作,加快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的全面应用步伐,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直销企业的监管,严格规范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的直销行为,严肃查处直销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直销企业规范经营,维护直销市场秩序。
(五)打击和制止其他各类经济违法行为。按照上级机关提出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运用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种经济违法行为和不良经营行为,努力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各类商标侵权行为,深入治理虚假违法广告,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加强军服管理工作,适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非法生产销售军服和军服仿制品的现象。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意识,认真做好打击走私、处置非法集资、禁毒、反假币、反洗钱、打击发票违法、打击非法拼装车、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商用密码保护等工作。
四、以加强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为切入点,进一步服务执法工作基层
公平交易执法工作的发展,关键靠队伍、根基在基层。要按照省局提出的“基层建设提升年”工作要求,把基层建设摆在更突出位置,把鼓励基层首创作为工作创新的重要途径。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案源线索管理的有效对接,探索传统案件与新型案件的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全系统尤其是基层执法行为。
增速为5年新低
通过对本届中国百强IT分销商的调研,我们看到,2008年中国百强IT分销商2008年的销售额合计达到1204亿元,同比仅增长2.4%。这个增长率不仅远低于2007年的16.6%和2006年的13.1%,甚至还略低于2005年的5.3%和2004年的6.5%。(如图1所示)。
在《中国计算机报》2008年5月的《2007~2008年中国百强IT分销商调研报告》中,百强IT分销商的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000亿元,百强IT分销商的门槛也首次提升到2亿元以上。而此次的调查数据显示,国内的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IT产业造成了很大影响。国内IT分销业没能延续前两年的高速增长态势,进入一个缓慢增长期。
从本届中国百强IT分销商榜单可以看出,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佳杰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和英迈(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依然保持国内IT分销企业三甲的地位。
2009年初,神州数码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将原来负责海量分销的科技发展公司拆分成商用战略本部、消费战略本部和供应链服务战略本部。其中商用战略本部主要面向中小企业,提品及解决方案,消费战略本部侧重消费类IT产品的分销与销售,供应链服务战略本部作为前两者的“后勤部门”,主要负责供应链物流管理。原本主要为企业客户提供服务器、存储等增值分销服务的系统科技公司与研发、制造自有品牌网络设备的神州数码网络公司合并成为新的系统科技战略本部。这样的调整显然让神州数码可以更方便地为不同的客户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在管理和营销方面更加精细化的同时,神州数码也加快了在网上销售、直销、大客户方案销售等方面的探索步伐。而作为中国IT分销行业领头羊的神州数码的一举一动,无疑会给整个IT分销业带来强烈的示范效应。
2008年,IT分销商的销售收入增速普遍放缓。在这种大环境下,紫光数码和翰林汇超过10%的增幅,就显得格外突出。
2008年销售额超过50亿元的国内IT分销企业有4家,排名前10位的分销商销售额均超过20亿元,这个数字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销售额在10亿到50亿元的分销商数量达到19家。此次,百强IT分销商的门槛与2008年相比没有变化,仍然是2.3亿元。
华北市场占比最大
从IT分销企业销售额增长情况看,只有72%的企业和2007年相比有了不同程度的增长,这个数字与2007年相比,下降了19个百分点。其中,销售额增长幅度在10%以内的企业占48%,增长20%~30%的分销商占8%,增长30%以上的企业也有5%(如图3所示)。但是,由于增长幅度大的大多数是排名靠后的分销商,所以对整体销售额的增长贡献不大。
调查显示,百强IT分销商中,纯粹的分销企业仅有5%,有49%的企业分销业务比例已经低于70%,其中甚至有21%的企业分销比例已经低于50%。这说明有越来越多的IT分销企业正在提升企业内非分销业务的比重,以分散IT分销业务可能给企业健康经营带来的风险。
从区域分布上看,华北、华东和华南仍然是有实力的分销商分布最广泛的区域,在各区域的销售总额上,也是这三个区域占据了超过60%的份额。调查显示,华北、华东和华南这些沿海区域,分别占据百强IT分销商总销售额的23.6%、21.0%和19.4% (如图4所示)。
另外,调查显示,百强IT分销商的整体利润率仍然处于较低水平,90%的分销商利润率在5%以下,23%的分销商处于亏损状态,另有60%的分销商利润率不到3%。这些数字也反映出IT分销商的生存状态不容乐观。不过,也有8%的分销商利润率超过10%。越来越多的分销商开始通过方案销售的方式给大客户提供服务,在贴近客户的同时,也获得较高的销售毛利率。
有资金就有机会
虽然IT分销商并不想被厂商看做只具备承担物流和资金流的职能,但调查显示,厂商对IT分销商关注最多的两点,仍然是资金实力和物流运作能力。显然,厂商找分销商合作,更希望分销商承担起压货的责任。此外,厂商也非常关注分销商现有渠道的数量,以及渠道拓展能力。
2008年12月,全球第二大IT分销商――安富利科技正式进军中国IT增值分销市场。凭借其与众多国际知名厂商的密切合作关系,安富利顺利签约IBM,成为其全线产品的总。在渠道布局全无优势的情况下,就能与顶级的IT厂商合作,安富利强大的资金实力功不可没。2009年4月24日,安富利又与Sun签署合作协议。显然,充足的资金是分销商实力的体现,有资金,才有与厂商合作的可能,也才能在短时间内快速开拓相应产品的渠道。
和厂商相比,下游渠道商显然更关注分销商提供的产品是否有竞争力,品牌拉力是否足够,是否能给它们带来可观的利润。92%的渠道商表示非常关注产品本身的竞争力,82%的渠道商表示非常在意产品的利润空间。当然,也有个别渠道商认为,竞争力强的产品固然好销售,但这样的产品往往利润空间有限。有时候,不为人知的产品虽然没有太好的品牌拉力,但却容易让渠道商获得更好的利润。
市场未来难以预期
对于IT市场和IT分销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分销商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作为虚假医药广告滋生地的媒体,无法从虚假医药广告传播链条中脱身,主要在于新闻媒体也是个利益单元。媒体需要商业的甘露去滋润本来就不够强健的体魄,在法律约束力有限的情况下,靠道德调节利益冲动毕竟显得苍白无力。但媒体与受众之间的良好关系才是真正稀缺的资源。要知道,广告产业里的广告主、广告公司和大众传媒,其实是围绕争夺受众群而形成利益关系的,这个食物链中的“食物”是活生生的受众,一旦位于终端的变动不居、难以捉摸、无从掌控的消费群体,认定媒体在向不正当利益“缴械投城”,它可能导致媒体全行业的信任危机,受损最大的终究还是媒体。在商业广告经营中,媒体与公众的信任度,取决于它是不是遵守了一些底线伦理:如法律规范、真实可靠、严格自律、承担道义责任等等。我们认为,在虚假医药广告相关监管法规还处在完善的过程时,媒体的盈利模式必须着眼长远,用良知与责任规范、调适利益诉求。具体来说有下列五个方面:
一、尊重科学知识,不为恶劣营销行为火上加油
近几年,医疗药品广告投放额占到总广告投放额的10%以上,这类广告又主要投向市、县级媒体。不少媒体以此为主要广告来源,以致于社会上有医疗药品广告“养活”电视台一说。为了创收,有的媒体置起码的科学精神于不顾,听任毫无事实根据的虚假广告充斥频道。什么“尿毒症患者的曙光”,“糖尿病两个疗程保你治愈”,“艾滋病并非不治之症”,“攻克了癌症”……一些疾病尚无法根治,这是医学界的共识,是科学的论断,可一个个“祖传秘方”和“灵丹妙药”却接连不断地宣称攻克了世界性医学难题,创造了“医学奇迹”,并信誓旦旦地宣称他们能药到病除,明眼人一看就能判断这是伪科学。就药品的产学研而言,当今世界新药研发的投入是非常巨大的,2000年全世界平均每个上市新药的投入已高达12亿美元。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所长王晓良作客CCTV“新闻会客厅”(2005年11月28日)时说,“一般来说国内搞一个创新药物,大概10年到15年,所以你投下去几千万元、一亿元,得10年到15年才能见效,很多药厂企业可能是等不了。另外一方面,国内有些比如说搞了研发,投了几千万元、一亿元,不如做广告,我投入一亿元的广告,可能一下回来几十亿元,当年甚至第二年就能回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一些企业采用违背科学、法律和营销道德的手段去争取顾客以获取最大利益,媒体为之鼓吹,混淆视听,无异于为这种恶劣的商业行为火上加油,不仅侵蚀了科学理性,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利益,也影响了自身的形象。
二、审查权威身份,保证信息的真实可靠
曾几何时,医药广告文本几乎不约而同地瞄准群众相信医生、相信科学的心理,用群众演员穿上“白大褂”和派发“教授”头衔的方式忽悠人。这是极具迷惑性的叙述方式。比起早些年“一针注射,永不复发”之类的广告,即借专家之口说出。专家集行业声望、社会地位于一身,专家话语等于权威意见,其人格境界社会上还有很高的期待,公众一般容易轻信。医疗药品之类的消费品,生产和使用本来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这时专家模样的人对患者释疑解惑、娓娓道来,不明就里的人们往往掉入他们编织的知识迷宫,这一群体频频出现在真实信息的主流媒体上,患者尤其容易上当受骗,而有百分之一、千分之一的受众被说服,他们就获利丰厚。所以政府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无疑是及时的。电视媒体广告实现广告主的意图,告知消费者其产品(或服务)的差异性、优异性及独特性,这无可厚非,但对使用普通演职人员冒充专家、学者作为疗效证明和虚假疗效的行为,却不能纵容。一方面,借助现代网络核查其身份的真实性可信性,原本不算困难;另一方面,专家系统毕竟是公众最信任的群体,是公共道德中的中坚,所以对广告的具体内容和形式要进行审核,是广告经营坚持底线伦理非常重要的一环。
三、加强行业自律,不做无良商家的工具
个别药企靠广告炒作牟利,影视公司靠策划拍摄广告分一杯羹,许多演员靠“扮专家”赚钱,电视台靠播放广告创收――虚假医药广告业已形成一个完整的利益链条。媒体陷身其间,危害甚大。社会上存在假冒伪劣产品是一回事,参与制作和宣传假冒伪劣产品诱使消费者购买是另一回事。广告总是虚中有实,实中有虚,虚虚实实,广告影像在策划者和制作者那里,实际上要摄影师、编辑根据商家意图呈现那些最想让人看到的事实――广告摄影是生意人与摄影人密切合作的结晶。为了参与广告蛋糕的分配,摄像、编辑一旦放弃行业的道德自律,就可能把摄影天生的真实可靠作为“欺骗”手段,为根本就不存在的“事实”制造夸张的刺激效果和视觉享受。比如减肥增高药品广告,制作人拍摄周期一般很短,通常一两天内完成,不可能今天拍了这个胖子,等到两三个月减肥以后再来拍他瘦了的样子。为拍摄出对比效果,于是在尺子刻度上作假,在鞋里面放增高垫,根据需要任意制作“模特”胖瘦高矮的视觉效果。虚假医药广告典型地反映出影像生产机构与无良商家的共谋,成为违法药品促销的附庸和弄虚作假的工具,“有奶便是娘”,这是媒体人的悲哀。摄影让人了解世界任何一个角落发生的活生生的事实,当商品市场营销活动不受基本道德的约束时,呈现在人们眼前的视觉艺术越精致,引人误入歧途的效果也越显著。
四、严格执行禁令,为公序良俗蓄积能量
广告作为一种信息传播形式,在推销产品或服务的同时,也在推销一种生活方式、行为方式、价值观念,即“教导”人们应该如何去消费、如何去享受生活,一句话,广告在推销一种文化。违法医疗广告泛滥的根本原因或者说引起广告道德缺失的主要症结,既有医疗广告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的背景,也与商品生产和服务不讲诚信的语境有关。比如电视购物在欧美占据了社会商品销售三分之一的份额,但这一先进的销售模式在我们的土地上却完全走样。中国电视购物业2000年前后进入寒冬,缘于它成为消费者投诉案件中的重灾区,电视购物公司由1000多家锐减到300家,行业总收入急剧缩水。这一新兴行业的失败,主因就是诚信危机,表现在产品功能恶意夸大,电视购物广告严重违规、售后服务欠缺等。现在国家鼓励电视台设置专业购物频道,仍暂时地禁播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等“黑五类”产品,表明这方面的虚假宣传给媒体造成的长长的阴影并未消除。在法律制度建设滞后、法律条文尚未被社会信守、诚信体系面临危机时,媒体理当严格执行禁令,服从监管,以足够的责任与眼光推销生活图景,维护公序良俗,这从长远看,或许能得到更丰厚的回报。
五、发挥监督功能,对弄虚作假的广告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