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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审批股工作计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2-19 07: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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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审批股工作计划

篇1

一加强环境监管,维护环境安全,提高城乡环境质量

l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试点工作。

1、确定林盛镇5家重点源、1家医疗源、1家学校源和城郊办事处10家一般工业源及湖西办事处诺干生活源为试点普查对象,1月31日前完成了普查表填报和审核和工作总结,并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市局。

2、区普查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组织了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普查员参加的污染源普查培训班,参加人数190人其中指导员20人;于3月份开始全面开展我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以乡镇和街道为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发放普查表,组织普查员深入污染源进行现场核查。组织和督促各乡镇、街道普查员和本局指导员开展相应工作及核查;5月份作为全局的主要工作,加班加点组织开展了普查数据软件录入录入工作,并于5月25日前完成上报。

l20*年减排计划的确定及完成情况。其中包括COD、二氧化硫、工业企业污水的治理减排实施细则。

1、确定并实施了今年水、气污染减排工程水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车辆段、耘垦公司、浑南肉鸡加工厂污水治理工程、“两矿”的污水治理工程及在线监控工程;丰收农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在线监控工程。气工程:金山电厂3号炉脱硫、圣达12台锅炉脱硫及在线监控工程、红菱煤矿8台锅炉脱硫及在线监控工程、林盛矿2台15吨锅炉脱硫更新在线监控工程及生活区6.5吨锅炉除尘脱硫更新工程、客车厂2台10吨锅炉脱硫工程、特种澳利无缝钢管厂5台窑炉脱硫、鲍家工业园区小炉治理、矿务局建材厂矸石脱硫等工程。同时建立相应的减排工程档案。

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

一化学需氧量COD减排工作。

1、城市污水处理厂减排工程建设。确保20*年11月前,完成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调试运行工作,确保12月份正常运行。

此项目原经过区政府批准决定采用BOT形式进行建设,并已经委托沈阳国际咨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标,在3月份中旬经过初步审查评价,共有3家公司进入第三阶段的谈判。但是,前阶段省环保局提出了由省财政厅出资、省环保局负责建设的新建设方案,同时要求出水标准为一级A。这样,由于原可研报告和项目建议书以及相应的批复的出水标准均为一级B,所以,我区已通过建管局委托省规划院重新做出可研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目前正在进行中。建设污水处厂应占用的128亩土地的征地工作也在进行中,由于厂址地处基本农田,目前已报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调规。

沙河镇鲍家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也在按照计划进行中。由于牵扯危废乏酸回收、处理和利用,所以目前正在安监、消防和环保等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做好工业企业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污水治理工程。

其中,车辆段污水治理工程已经于4月末建设完成,5月份开始调试,6月份正式运行。

沈阳市耘垦肉鸡加工厂和浑南肉鸡加工厂的污水治理工程已经完成并调试合格,5月份正式运行。

3、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结合“优化结构年”活动,淘汰一批“四高”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20*年1月,我区已经关闭了沈阳博森纸业有限公司等6家造纸企业;沈阳华兴联合化工厂、氯甲醚厂等2家计划年内搬迁的化工企业已经停产,并开始陆续拆迁。

二二氧化硫减排工作

1、电厂脱硫治理。今年计划对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份公司3#锅炉实施烟气脱硫治理,在保证1#、2#锅炉脱硫设施及4#循环流化床锅炉的正常运行的前提下,1号炉已于4月份完成碱液喷淋装置的安装和调试,目前等待监测验收。以上今年可减排二氧化硫1460吨。

目前该厂正在做2009年拆除本厂和沈阳有色金属加工厂小机组及配套锅炉的相关准备工作。

2、工业燃煤锅炉窑炉烟气脱硫治理工作。

110月底前计划完成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公司1台80吨和1台90吨锅炉烟气脱硫改造。目前厂方已经将此治理工程列入今年计划,进入脱硫设备论证、选型阶段。

2今年计划完成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菱煤矿2台10以上锅炉、沈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林盛煤矿3台10吨以上锅炉、沈阳铁路局沈阳客车厂3台锅炉、沈阳特种无缝钢管厂2台锅炉和5台煤气发生炉的烟气脱硫治理工程已经分别列入各自企业的计划,并开始进行设备更新,预计10月份完成。

3清洁能源替代工程。今年我局已经对工业园区内20台小燃煤锅炉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

4实施淘汰落后产能。白清水泥厂今年开始一直处于停产并进行资产清算工作,目前清算工作已经基本结束,6月份可实施全面拆除;对22家制砖建材企业实施关停工作,我们已经做了前期准备,在核发开采许可时已经将有效期限定在9月。

5已经完成对沈阳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矸石建材厂清洁煤矸替换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清洁生产审计。

l三月份,分别听取了污染减排重点单位负责人关于20*年污染减排和污染治理工作的汇报。

红菱煤矿主要问题:生产废水治理工程落实情况、8台2X15吨、6X10吨锅炉脱硫改造情况、放射源使用管理情况;林盛煤矿:生产废水治理工程落实情况、10吨以上锅炉脱硫运行管理情况及生活区6.5吨锅炉脱硫改造情况;圣达热源公司:12台锅炉除尘脱硫装置更新工程及运行管理、在线监控安装工程;机务段:污水治理中水回用工程、锅炉脱硫装置运行管理及其他环保工作;车辆段:污水治理中水回用工程、锅炉脱硫装置运行管理及其他环保工作;客车厂:工业废气治理工程、锅炉脱硫改造工程、水处理工程运行情况等;沙河镇政府:鲍家工业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园区集中排水系统工程、钢管企业乏酸处理工程、合盛发玻璃有限公司平板玻璃工艺淘汰关闭工程;白清乡政府:白清水泥厂关闭工程。

l开展迎接国家环保部模范城复检环境执法后督察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环保部20*年环境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局环境监察工作方针,迎接国家模范城市复检,我局制定20*年环境监察工作方案,确定了环境监察组织领导和监管责任体系,实施网络区域环境监管。建立了市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档案。开展了对我区21家市控源的现场环境执法检查,对沈阳市大国肉鸡加工厂等35家4源单位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整治通知书,以区政府名义对古河电缆有限公司、耘垦肉鸡加工厂、伟峰肉鸡加工厂和伟业精细化工厂等4家企业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书。开展了对鲍家钢管产业园区各钢管生产企业的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目前,各企业均按照确定的整治方案,积极开展污染整治工作,已初见成效。

通过强化环境监察工作,上半年我科共出动执法人员27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0车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5家其中关停整治12家,限期整治及拟处罚23家。

l奥运期间环境安全执法工作,对区内放射源等有毒有害物质检查、监控。落实污染事故防治应急措施,与危险源单位签订责任状,完善了环境应急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和危险源环境监察档案。对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l加强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对今年的减排工程责任的13家单位下达限期通知书。

l开展了辐射源申报和放射源的手续完善等项工作。

l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工作。

l按照省市局建设沈大高速公路和沈丹高速公路无黑烟公路的计划,我们开展了对“两路”两才侧可视范围的燃烧设备进行了一次排查,建立了烟尘儿源清单。

二严把审批关,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l树立服务思想,积极为我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更好帮扶企业发展,工作中本着“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原则,为我区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保架护航。在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中,苏家屯区环保局都积极提前参与项目中,今年环保局审批办为我区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服务,积极协调省环保局、市环保局、市环科院等有关部门办理苏家屯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金钱松路项目及碧桂圆项目的环保办理手续,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确保这些关系到我区经济建设发展的重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为我区的经济发展作贡献。

20*年上半年我局共审批140个建设项目,验收100个建设项目,换发排污许可证150个。

l严格把好审批关,控制新污染源产生

在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253号令,严把审批关,对“十五小”及“新五小”项目及不符合环保“目录”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杜绝了新污染源的产生,按生态城市及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对新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审批工作程序,全年共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节能减排等环保有关规定且对环境易产生较大污染和环境风险较大对周围群众生活存在危害的各类项目15个。

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对三产行业审批中,特别注重周围居民的公众意见,对污染扰民的项目一律不批,直到达到环保标准和居民要求才能预与审批。

l加强软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开展环保“三满意”活动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的好坏关系到我区经济发展能否顺利发展,应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加强软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开展环保“三满意”活动,本着“让政府满意、让建设单位满意和让公众满意”的服务原则,树立环境审批为经济建设服务、符合长远环境利益。热情受理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审批事宜,在材料预审、现场勘验,分类认定以及审批办理过程中,应做到耐心、细致,对政策的解释要清楚全面,审批的结论明确,为提高工作效率,应严格按确定项目审批时限办理。

l规范环保审批工作、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保证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

审批办进入苏家屯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展工作,本着“规范、公开、高效、便民、廉洁”工作方针,认真对待前来办理审批事项的人员,做到微笑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办理,在对各类新、扩、改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评法》,保证节能减排工作顺利进行。

今年是节能减排工作的关键年,又是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年,环保审批紧紧围绕节能减排及产业结构调整这一中心开展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控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破坏资源的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的建设项目,对符合要求建设项目严格按《环评法》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大力开展节能减排评估工作,积极推广先进清洁生产水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设备、工艺,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积极推进我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使我区的排污总量降低,保证节能减排工作顺利进行。

三、巩固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启动生态区建设工作

l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会议后,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分析形势,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把创建国家生态市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完成创建国家生态市的各项任务。

首先,认真查找了工作差距。国家生态区共有5项基本条件和22项指标。目前,我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森林覆盖率”、“单位GDP能耗”等21项指标已经达标。在6项未达标指标中,“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城镇污水处理率”将会达到100%;“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需要继续加强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增加主要农产品中有机及绿色产品的比重,使主要农产品中有机及绿色产品的比重达到60%以上;“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需要通过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力度来解决;“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这2项指标与标准要求还存在差距。上述5项指标要强化工作力度,确保年内达标。在5项基本条件中的“80%乡镇要建成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具有较大的达标难度,其中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中转站、卫生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我区已作为工作重点进行强力突破。

其次,落实了工作目标。按照“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扎实推进”的原则,分阶段全面推进生态区创建工作。我们制定了为期三年的创建工作计划,行实行“两年达标、三年拿牌”。今年为全面建设阶段。20*年末,生态区创建指标全面达标并通过省局预验收。所有乡镇启动创建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工作,4个以上乡镇建成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并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验收。2009年,22项指标和5项基本条件全部达标,并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验收。7个以上乡镇建成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并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验收。2010年为巩固提高阶段,继续完善各项工作,最终获得国家命名和授牌。

第三,建立健全了责任保障体系。区委、区政府制定了《苏家屯区创建全国生态区工作实施方案》,于5月19日召开了生态区创建动员部署大会,进行全方位的动员部署。同时建立健全了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和考评体系,成立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的区生态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全区生态区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区政府将与13个乡镇以及29个相关部门和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对未完成年度任务指标,工作失职或渎职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区考评办负责,把生态区创建工作作为一票否决性指标纳入全区工作目标绩效考评体系。为确保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生态区创建工作。已申请成立苏家屯区生态保护办公室,负责生态保护日常工作,编制规划,组织协调区内各相关部门完成各项生态保护工作,达到相应指标。

第四,苏家屯区污水处理厂基本概况及进展情况

1、项目概况:为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品位,区委、区政府拟建苏家屯城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1.6亿元,建设地点为苏家屯区任家店村沈大高速公路以东,占地约128亩,日处理污水能力为近期5万吨/日,远期10万吨/日,采用A2/O加混凝沉淀和过滤组合工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粗格栅、污水提升泵站、细格删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A2/O生化池、深度处理车间、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加氯加药间、生产辅助建筑物及污水截流干管等;按远期污水量设计,排水管网总长度为11.5公里。

2、进展情况:苏家屯城区污水处理厂前期采用的BOT运行模式,进行公开招投标,委托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负责实施,并于20*年3月8日在沈阳市行政审批中心开标,确定了第一侯选人为东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侯选人亚洲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第三侯选人优艺亚太北京有限公司。但是,在我们按章程对三位侯选人进行逐一考核过程中,省环保局提出了出资为我区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初步议向。为此我区又按环保局重新要求程序进行申办相关手续,目前,污水处理厂项目土地预审文件正在组建征用土地的听证会已圆满结束,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已完成;污水处理厂立项、环评报告两项组卷、报批工作也在同时进行。

第五,钢管产业集群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概况及进展情况

1、工程概况:沙河钢管产业集群污水处理工程位于鲍家村北,沈丹铁路以南,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计划分二期。一期主要处理酸洗液,综合集中处理钢管企业的乏酸水,年处理能力10万吨,工程占地面积5亩。二期工程集中处理钢管企业漂洗液,占地10亩。

2、进展情况:目前一期工程已建成办公楼400平方米,配备500立方米储存池两座,共1000立方米,有生产设备40立方米,反应罐4个,30立方米浓缩釜1个,已具备生产运营条件。正在办理生产许可证。二期地块已经落实,位置在鲍家村南,工程项目建议书正在制作,预计6月底开工建设,年底建设完毕。

由于项目审批时间过长,个别前期手续如环评等手续现已失效,按照市有关部门要求,在办理安评手续时必须重新办理,所以目前还不能列出时间进度表。

在本月二十二日,我局主管生态工作的人员,特意请来了沈阳环科院生态室的专家,到各个乡镇实地考察选址,设计适合当地的污水处理设施。

另,因我区财政投入有限,希望市局能通过市政府加大对我区生态建设的资金投入,以便我区更好更快的展开生态区建设工作。

四、克服困难,全力完成环境监理和排污费收缴工作任务

l为了做好20*年排污费征收工作,我们按市支队要求作了充分的申报登记准备工作。我们先后对重点区域的排污单位召开6次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会议。通过培训,提高了排污单位领导对申报工作的认识。能够认真及时按照环保要求如实申报。目前这项工作还没有结束,正在进行中。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申报了350家。其中包括:沈阳有色金属加工厂、沈阳丰收农药厂、中顺汽车、古河电缆等。

l我区共有四家市控排污单位,现已全部申报,根据申报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的核定,核定金额在83万元左右。

l我区有两家供暖单位,已申报,按申报的数据我们进了核定,核定额为259万元,目前这两家供暖单位的排污费还没到位。

l1至5月份,我局共收缴排污费209万元,其中,建筑工地50万元,三产3.9万元,乡镇37万元,城区117万元。

五、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为民排忧解难

人民群众是环保工作的义务监督员,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们制定了《苏家屯区工作实施方案》,开通了12369环境值班热线,24小时指派专人职守,保证每一件投诉有人接听,在处理上本着热情接待、及时处理的原则,设立环境局长接待日,对大案要案采取领导包案制,努力化解各方矛盾,防止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确保每一件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都能得到妥善处理。1-5月共受理案件29件;其中大气污染14件,噪声污染8件,水污染2件,大气噪声复合污染5件;处理率和回访率都达到100%。今后,我们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环境处理力度,认真及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保证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不受损害。

六、提高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为环境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根据沈阳市环境监测工作计划要求,以推进标准化监测站建设为中心,以提高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为重点,认真履行环境监测的技术支持和技术监督职能,全面开展了各项环境监测工作。先后完成环境空气例行监测、地表水、排污河渠和农灌用水例行监测、工业废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在用的锅窑炉的监测、监测、“三同时”验收监测、核发许可证以及环境噪声等监测工作,目前为止,获监测数据达775个。对18家市控重点区属点污染源企业、7家日排水100吨以上企业的废水,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监督性监测,增加了采样频次,加大了监控力度,从而掌握我区重点源的排污状况及处理设备的在用状况,为环境保护的管理及监理收费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编制了《苏家屯区二00七年环境质量报告书》,用以综合分析苏家屯区环境质量状况、变化趋势及原因,为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及经济发展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今年我们还对流经我区的北沙河的纳污水体路径情况,组织全站人员沿北沙河徒步勘察,从而掌握了部分排污废水的途经和排放量等一些实际情况。对氨氮的分析方法进行了更换,不使用氯化汞。同时对我站原有的拿到固废中心进行处置,取消了库。

完成“三同时”验收监测23家,其中噪声15家,废水、噪声6家、废气、噪声1家;锅炉年检监测37家,42台;监测5家。

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增加现场勘察和环境检查,编写勘察方案。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区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重点围绕《沈阳市区县市开发区环保局工作计划分解20*年度》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污染综合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环境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我区“*”污染减排计划,深入开展污染减排工作

1、积极落实计划中的污染减排工程:

120*年,我区五项减排二氧化硫工程计划削减3220.1吨:

*20

3加强监管、实施清洁生产减排工程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建材厂将推

行清洁生产,将原来采用林盛煤矿普通煤矸石为原料制砖工艺改为采用过火煤矸石为原料制砖,采用新工艺后可实现减排二氧化硫499.12吨。

4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20*年我区将继续推广地源热泵建设工程,全年推广面积141.2万平方米,可替代燃煤2.8万吨,减排二氧化硫358.4吨。推进生物质能源替代煤炭工程,严格审批新建锅炉,推广生物质燃料锅炉,替代城区主干道两侧、高速公路沿线视野范围内的所有原煤散烧锅炉和商业浴池锅炉。20*年计划替代原煤散烧锅炉15台,可削减二氧化硫14.5吨。

5实施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工程

对沈阳市白清水泥厂、沈阳合盛发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沈阳市岩峰红砖厂等22家建材企业实施关停,可减排二氧化硫545.7吨。关闭兴华化工厂、氯甲醚化工厂。

2、积极开展对减排工程的监察、核查工作;

3、建立污染减排工程档案,迎接国家、省市对减排工程的全面核查。

二、继续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

1、进一步核准普查数据,按照省市普查办要求,完成阶段性数据上报;

2、按省市普查办要求建立污染源档案。

三、开展奥运期间安保环境执法工作

1、开展对我区内奥运训练场馆周边环境污染源的整治工作。特别是对周边1公里之内的危险源、黑烟源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治。

2、对全面范围内的危化企业、放射源单位、产危废物单位等环境风险源进行重点现场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完善现场监察记录。

3、对区内主要流域的涉及排水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4、加强中、高考期间的环境监察工作,按照检查方案开展工业噪声源、建筑噪声源和生活噪声源的现场执法检查。

5、建立、完善环境监察档案和污染源监察档案。

6、加强对医疗垃圾的环境监管,实现我区中医院、中心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分院的医疗危险废物的规范化处置。

四、完成半生类放射源的普查工作。

二、环境监理以及排污费收缴工作

1、认真学习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着重领会污染物总量和多因子排污收费的征收政策及核算方法,做到标准统一,计算准确,合理合法,公开透明。

2、做好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的工作,建立、健全环境监察和排污收费档案。

3、加强学习,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监理站的队伍建设,使得全站人员在新形势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加强环境监察工作,规范执法程序,确保全年工作的完成。

三、环境监测工作

1、按照辽宁省标准化监测站建设要求,细化工作,逐条落实,确保达标。

2、大力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监测质量,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提供优质服务。

3、完成计量认证复检工作。

4、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例行监测、验收监测、监测以及其他监测工作,确保全年监测任务的完成。

5、争取在环境监测科研领域和拓宽监测范围方面有所突破。

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篇2

按照“属地管地、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突出重点”、“责任到人、网格监管”原则,县环境保护局承担辖区内执法管理和监督管理责任,同时承担辖区内由省和市环保部门监管企业的配合监督管理责任。

根据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明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和检点。(见附件1)

执法管理及现场检查对象按照监管类型分为一般污染源企业、自然生态类、新改扩建设类、危险废物类、核与辐射类等5大类,各类对象检查职责分工如下:

一般污染源企业类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工业企业、第三产业、医院、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核与辐射除外)。将检查对象按照一般污染源企业类别划分原则(方法),将一般污染源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一般污染源企业类别划分原则(方法)及监管规定见附件2。

一般污染源现场监管职责分工,按照“谁收费、谁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环保局依法对辖区内企业按规定频次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性监测。

自然生态类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职责分工及频次要求如下:

1.对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2.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

3.对国家、省级审批的改扩建生态项目每季度不少于1次现场检查。

新改扩建项目类检查对象主要包括环保部门审批未“三同时”验收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包括建设期和试生产期,取消的除外)。监管责任分工及批次要求如下:

1.对国家和省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2.对市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3.对县本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危险废物类项目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监管责任分工及频次要求如下:

1.对辖区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

2.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根据产生量及毒害程度,实施切合实际的检查频次。

核与辐射类项目检查对象主要包括核技术利用单位、铀矿及核工业企业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监管责任分工及频次要求如下:

1.对使用Ⅳ、V类放射源,伴生放射性生产单位每年现

场检查不少于1次;

2.对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单位每年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

3.协助市环保局开展现场检查。

1.一般污染源企业检点及要求

①现场检查污染源企业,重点检查被检查单位的生产状态、环评“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②应参照省环保厅汇编的《__省重点行业环境现场检查指南》进行,每次检查必须填写《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

③要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在环境执法中应用的通知》(__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监察监测联动,联合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监测机构应及时将超标排污信息向执法机构反馈。

④对重点减排项目,在现场检查时,在检查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基层上,着重检查企业总量排放情况。

⑤现场监察要有明确的监察结论,应依法依规提出拟处理意见和要求。

2.自然生态类项目检点及要求

①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检查自然保护区是否存在违法建设项目、工矿企业、人类活动情况。

②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检查是否依法环评并获得批复,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建设并正常运行,是否达标排放,是否满足减排要求。

③应按照环保部编制的《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察指南》和《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进行,每次必须填写《自然生态类现场检查记录》。

3.新改扩建设类项目检点及要求

①环评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部门、时间及要求),重大变更履行环保手续情况。

②项目建设情况。环评批复及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情况;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情况,生产工艺与环评审批情况,建设规模与批复规模情况,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同步建设情况;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落实情况;以新带老项目的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区域替代任务的项目替代情况。

③项目试生产情况。申请试生产和试生产批复情况,试生产期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④项目验收情况。申请验收及验收手续情况,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4.危险废物类项目检点及要求

①查经营许可。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是否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否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②查规章制度。是否建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是否向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是否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台帐。

③查转移。查看危险废物转移是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5.核与辐射类项目检点及要求

①是否按照环保法规办理有关许可手续。是否按照许可规定开展工作。是否依法办理放射性同位素转让

、送贮、异地使用的审批或备案手续。是否建立放射性同位素台账和射线装置台账并账物相符。②是否建立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与定期检查、维护等制度以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建立放射上作人员名册和培训、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体检档案。是否按照规定制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并实施。

③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与管理情况。放射性工作场所分区管理情况。放射性物料、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和控制情况。个人辐射防护措施及紧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放射性废物(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处理情况。

④环保部门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每次检查必须编制检查文件,并及时录入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

1.依法依程序检查。执法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环境现场执法监察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并依照法定职权开展执法工作,必须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两人或两人以上,并示证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规范执法文书。每次执法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文书,所有执法文书要参照《关于印发<__省环境保护厅行政执法常用文书格式>的通知》执行;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应用,对已建有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环保部门,必须运用系统制作相关执法文书。所有文书必须建档保存,逐步建立健全辖区内环境监管“一执法对象一档”数据信息库。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还要按要求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或《现场检查勘查笔录》、采样监测记录、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材料。

3.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①对非法企业、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企业、淘汰落后设备(生产线)、风险隐患突出且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提请县人民政府取缔关闭;

②对偷排、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的,采取责令停产整治、查封扣押、顶格处罚、按日计罚、上不封顶和移送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拘留等措施,依法从严处理。

③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对末批先建、边建边批的,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限期整改。

④对拒不落实停产决定的,依法采取停水断电、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⑤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侦办。

⑥对历史遗留废渣和关闭企业遗留问题,环保部门要提请当地人民政府,研究治理方案,限期解决。

4.跟踪落实整改。对所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环保部门做出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均要纳入本级后督查案件实施管理,建立“谁检查、谁跟踪落实到位”的责任机制,按照《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有关要求跟踪督办,直至整改落实到位。对实施行政处罚的,要按时将处罚情况填报到环保部12369网站《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罚信息和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将查处的违法问题和处理情况作为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体联动。将执法计划列入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局将按照本计划的要求,结合县域实际认真施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要求划分环境监管网络,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执法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并报上一级环保部门备案、向社会公开后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组织保障。着重解决执法检查人员、装备、车辆、经费不足等问题,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与交流,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案情分析会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各级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等廉政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并接受执法对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的监督。

篇3

(一)全局工作实行局长负总责。全局上下实行分级管理,局长对上级负责,对全面工作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局长负责,对分管工作负责;股室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对股室工作负责;一般干部职工对股室负责人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

(二)工作报告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开展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必须报告。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局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听取并研究每时段各项工作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因工作职能涉外审批事项先由相关职能股室、分管领导提出具体意见报经局长同意签字后办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执行环保“六项禁令”,严禁我行我素,随心所欲,确保政令畅通。

(三)目标管理责任制。全体在职工作人员实行定岗定责,严格按照规定的目标任务,认真抓落实,不折不扣完成。成立以局纪检组长为负责人的局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考核。在省、州业务评比及各类业务考核中获得名次的个人和股室,将给与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四)实行督查通报制。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和干部职工到岗到位情况进行严格督促检查,实行一季一通报。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干部职工绩效及年终考核评定挂钩。对不服从工作安排,不作为或乱作为,服务质量差,部门、企业、群众不满意,完不成工作任务,工作中出现失误的,扣发工作经费,并视其情节给予教育、通报批评直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在工作中涉及业务重叠、职能共管的事项,遵循大局原则,加强配合,团结协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及监管范围,规范操作,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打乱战”等现象发生。

二、考勤制度

(一)严格实行上班签到制。全局在职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时间上下班,采用指纹签到,每天签到2次(上午、下午各签1次)。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迟到,未签到的视为旷工。旷工半天扣个人绩效工资50元,旷工一天扣个人绩效工资100元。(累计迟到3次算旷工一天;局要求参加的会议或活动的,未经请假的,每缺一次,算旷工一天)。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因事或因病不能正常工作需请假者,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紧急特殊情况事先电话报经局长批准,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条交由局政工人事股留存,并报办公室备案。请假1天由股室负责人批准,请假2天由分管领导批准,班子成员需请假的及一般干部职工请假2天以上必须报局长批准(局长不在可由主持工作领导批准)。休年公休假以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根据工作紧缓,合理安排,休假前应提前向分管领导报计划,时间不能安排在年头年尾。

(三)请事假天数不得超过本人应享受的年公休假天数。凡需长期请病假者一律按永发(2005)44号文件执行。

(四)凡请假者假期满后应主动销假,对擅离职守或无故超假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五)局政工人事股负责出勤登记和考核工作。每月底对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报局纪检组长审核,审核后下月初公布,并将结果送财务室,财务室按实扣发绩效工资。

(六)上班期间因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除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外,每次扣发绩效工资2000元。

(七)局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出勤考核以县政务管理中心下发的出勤考核管理制度为标准,被县政务中心取消当月绩效奖励的,扣除同等绩效奖励。局扶贫工作组队员出勤考核以县驻村扶贫办管理制度为标准,因出勤不到位受到县驻村办通报批评的,每次扣发绩效工资2000元。

三、学习制度

(一)坚持自学为主。鼓励有条件的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培训、函授等学习。

(二)坚持集中学习制度。每月单位组织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不得少于一次,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参加学习的干部职工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

(三)坚持学以致用。学习要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做到有的放矢、学有所用,反对空对空、纯理论,反对搞形式。

(四)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规划。各股室也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组织本股室干部职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组织开展法律、业务知识考试,使干部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五)鼓励开展宣传报道,凡是在各大报刊发表文章的,对本局工作有帮助的,有利于本单位,有利于环保事业发展的文章报道,将予以奖励。(操作及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状况。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落实好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并签订好责任状。

(三)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及廉政教育。

(四)加强对股室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每半年检查一次,每一年评比一次。

(五)积极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六)严格执行上级有关人情宴请相关事宜规定文件要求。

五、财务、接待制度

(一)局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严格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资金管理,局机关除财务人员以外,任何股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单位资金。

(二)使用资金必须事先报告。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报经班子会议研究;日常性工作经费必须报请分管财务领导和局长审核同意后方可开支。单位财务开支发票必须经局长审核签字、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后方可报账。

(三)专项资金使用,必须按规定经纪检组长和局长审核后,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后方可使用。

(四)财务人员必须保管好资金、票据,做到日清月结;并按要求认真做好报表和账目,按规定与财政、银行等部门及时对账。

(五)接待严格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由办公室报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进行接待;接待任务较大的,报请局长同意后方可接待。严禁违规接待。

六、车辆管理制度

(一)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办公室负责机关公务车辆的调度管理工作。

(二)实行公车专人负责制度。每辆公车配备专用驾驶员。每辆公务车,办理一张专门加油卡,由专用驾驶员持本加油卡加油。

(三)实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公车钥匙由办公室统一保管,相关股室因公用车时,事先填写《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到办公室领取车钥匙和加油卡;驾车返回后,由驾驶员停车入库,将车钥匙和加油卡交还办公室保管。机关公务车辆因工外出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洗车费等费用,由驾驶员凭据报销。

(四)实行车辆单位停放制度。除因公外出不能回归本单位外,所有车辆下班后一律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和应急执法车辆外,其他车辆须封存停驶。

(五)实行定点维修保养制度,机关车辆维修保养要在指定的厂家进行。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报局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意,需到县外进行的,报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意。

(六)严禁公车私用。擅自驾驶机关公用车辆外出的,一律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在这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本人负责。

(七)驾驶员应服从安排,文明行车,爱护车辆,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七、宣传奖励制度

(一)鼓励干部职工开展宣传报道,大力提倡调查研究。对积极撰写宣传信息和调研报告的个人,在精神奖励基础上,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二)所有宣传稿件、文章投送前必须报办公室校稿审核。投送稿件被采纳刊登后,交由办公室核查留档,作为奖励依据。

八、卫生管理制度

(一)坚持卫生清扫制度。一切工作区做到一天一清扫、一周一大扫,保持室内整洁、地面干净、玻璃明亮、桌、椅、器具无尘埃。

(二)实行卫生区域包干责任制。各股室负责股室办公室卫生,办公室负责会议室卫生。老环保局院内卫生由环境监测站负责。

(三)坚持卫生跟踪监督,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负责督查到位,一月一检查、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评比。

九、安全保卫制度

(一)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人人有责任查询不明身份人员,消除不稳定因素。

(二)加强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当班人员要恪尽职守,防止其它事故发生。

(三)环保局宿舍门卫值班实行来人来客来访登记制度,留宿客人要事先向门卫报告。

(四)防止火灾、盗窃和其他破坏事故的发生,各股室要坚持人走灯灭,人走火熄。

(五)要严格加强公、私财产管理,凡公共财产(包括车辆、办公用品、监测设备、器材、现金、票据等)因人为管理不善,被盗或丢失的,由直接责任人全额赔偿,造成较大损失的,追究党纪政纪处分。

(六)禁止在机关内闹事。凡属外单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闹事的,组织干部制止或逐出院外或扭送110大队;属于本单位闹事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较大影响的一律作待岗处理。

十、水电管理制度

(一)节约用水、用电。私人不得用单位公家的水洗衣、洗菜。下班后各办公室要人离灯熄。

(二)注意用电安全,任何人不得私自随意接线或改线,禁止私自动用或更换电表和闸刀开关。

篇4

(一)矿业权管理工作情况

1、探矿权管理

对我县1宗探矿权申请(省地质调查院申请的俞村乡凹子山钨钼多金属预查)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将审查情况书面上报市国土局和省国土资源厅。

2、采矿权管理 (二)整顿和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2、制定了《旌德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下发实施,同时制定了我县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对有关矿山进行了资源整合:去年12月对版书乡龙川石英矿进行了资源整合,组建了龙川矿业有限公司;今年3月将炮台桥普通石料矿区三家采石场整合为一家;凤形山萤石矿区内的清正西岭萤石矿,5月份由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协商后予以兼并,促进了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3、经县政府研究,成立了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组(政办秘[2005]56号),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环保局、安监局、发改委、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商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单位确定了整规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项工作。

4、4月份与执法监察股一同到白地镇庄坞石煤矿就庄坞村民组集体一事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将答复意见送交村民组长。

5、6月份对蔡家桥镇三合村无证开采花岗岩石料进行了调查处理;对黄山旌德天然矿泉水厂私下非法转让违法行为,下发通知限期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对清正萤石矿新义一矿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已通知公安、安监部门停止供应火工品,并进行查处。迎接了市整规办对我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检查。

6、为做好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06]106号)文件精神,于6月7日—6月13日和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劳动局、工商局、有关乡镇共同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并将联合执法检查情况上报市国土局。

(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2、根据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6月11日在县城梓山广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材料200余份;制作了KT式写真宣传展板;在本单位路旁道路醒目位置上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彩旗,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3月份参加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月中旬与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一同到白地镇洪川清水龙采石场就采石场高架头处理一事现场办公。

3、“五一”长假之前,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旌安办[2006]40号)文件要求,做好今年“五一”长假期间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县安委办。

(五)临时性工作:4月份南京凡宁石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准备到我县投资开采花岗岩石料,我股室先后两次到孙村乡、旌阳镇、蔡家桥镇实地勘查并提出合理建议;上半年股室工作人员两次与安监局、公安局、水务局、有关乡镇政府一同对三处申请临时开采石料进行现场勘查,并提出了本单位意见。

(六)两个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2、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省地矿局第二水文地质队与我局的共同努力,我县2005—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于去年年底顺利通过省厅评审,并于今年5月经县政府同意后批准实施。

(七)地质环境管理工作情况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①编制了《2006年旌德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下发至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继续实行县领导及局领导包片负责制。

②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工作情况:成立了白杨岭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项目协调领导组,对安置点进行了现场勘查,按户照相、摄像、登记造册,于3月底将有关资料报市局及省厅;5月与省地质调查院一同对我县2006年度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避让项目——白杨岭村民组整体搬迁新址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为完成今年的搬迁避让任务奠定了基础;县政府5月17日召开了白杨岭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领导组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李光明主持,县建委、农委、水务局、环保局、广电局、民政局、版书乡政府等领导组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国土局、版书乡政府关于搬迁避让前期准备工作的介绍,研究了村庄规划、资金筹措、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落实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拿出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整体搬迁任务。

③汛前调查:3月份与省厅、省环境监测中心一起对我县3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5月份与省地矿局第二水文地质队一同到孙村水金洼、云乐张村、版书白杨岭进行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并提出了今年的具体防治意见。 ⑤参加了全县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倪明芳局长在会议上回顾了我县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负责人签定了《2006年防汛抗旱及地灾防治目标责任书》,同时我局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明白卡》、山区地质灾害防治要诀、致山区学生及家长们的一封信发放到与会者手中。建立了我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网络,逢暴雨大风天气电话通知各乡镇及重要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并做好记录工作。

⑥为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群测群防水平,5月26日举办了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培训会,全县8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参加了培训,组织监测人员观看了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教育片,市国土局地矿科领导到会指导,为监测人员讲解了地质灾害的概念和类型,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基本特征和简易监测方法等。谢俊峰书记要求监测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要宣传到位、监测到位、记录到位、及时报告到位,认真负责地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工作。

2、矿山地质环境工作:6月份与执法监察股一同对安太萤石有限公司、中萤矿业有限公司、版书乡枣树岭范围内乱采滥挖行为给予制止;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整顿和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一是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二是关闭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小矿山;三是切实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强化矿业权转让管理;五是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按规划要求设置矿业权,按法定权限程序登记发证。

根据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开展“三查”、资源整合、6月份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组织矿山企业及有关部门填报《矿山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矿山企业排查结果登记表》。

(二)推进我县矿业权市场建设

保证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同时在规划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矿业权投放市场,逐步规范矿业权招拍挂行为,统一矿业权有偿出让范围,提高竞价出让率,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矿业权出让操作程序。同时搞好矿区整合、矿业全形成、收储和信息工作,坚决落实省厅《实施部分非金属矿采矿权、探矿权出让价款评估基准价的意见》,逐步解决矿业权的净矿出让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编制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继续开展重点地区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抓好地质灾害动态资料的收集补充和整理,努力掌握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生发展情况,为有效防灾提供可靠依据。同时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灾害监测、预报和巡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认真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治理,建立相关制度。

(四)努力引进资金,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加强地质资料收集,在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搞好探矿权设置和信息,同时切实做好勘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控管理。

(五)征收2006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对矿山经营状况进行帐目核查,保证征收面达100%,实现足额征收。

(六)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抓紧建立储量动态监测制度和勘查开发督察制度,搞好日常监督检查,对重点矿区、矿山,重要矿种和突出问题进行随时监督检查,保证矿山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同时加强年度检查工作。

篇5

我们小组于9月14日正式入驻长治红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与公司有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驻企期间工作说明如下:

一、对企业概况进行调查了解

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是经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37号)文件批准的单独保留矿井,矿井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批准开采3#—15#煤层,公司位于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南宋乡长青村,于**年建成投产,前身为长治县红兴联营煤矿,2007公司更名为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现在册员工596人。公司由长治县黎都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长治分公司长治县公司和程海庆三股东出资组成,所占股权比例为30%、15%、55%。企业法人代表由原志鹏同志担任。

公司井田面积2.189km2,批复开采3#—15#煤层,现开采3#煤层,资源储量3003万吨,煤种为贫煤,为优质动力煤,服务年限12.5年;矿井为瓦斯矿井,煤尘有爆炸性,煤层自然倾向性为Ⅲ类,属不易自燃煤层。矿井正常涌水量35m3/h、最大用水量为6435m3/h;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

上一年度原煤产量45.1万吨,掘进进尺度748米,销售收入13517万元,实现利润1179万元,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厅验收为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

2016年预计全年生产原煤60万吨,销售收入预计可达10000万元,实现利润1000万元。

二、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本小组通过多次召开座谈会并与公司负责人沟通后的方式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调研后,发现该企业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环评能力不一致,需要我县环保局给予变更环评手续,将证照与环评能力相一致。

(2)、3号煤枯竭,服务年限不足一年,需办理15号煤开采手续。

以上两个问题均涉及90万吨—120万吨产能核增,通过我组详细了解相关政策,根据国务院规定和省发改委、省煤炭厅实施细则,三年内不批新增产能事项。

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四)、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在建煤矿项目应按一定比例与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挂钩,已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在建煤矿项目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公告。 关于从严控制煤矿项目审批的实施细则,省发改委、省煤炭厅,第三条,停止项目前期和核准阶段的审批事项。除已有国家“路条”和列入国家“十三五”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并严格执行“减量置换”政策进行产能置换的项目外,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煤矿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相关部门一律不予受理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和核准阶段的审批事项,故以上两个问题涉及事项不能办理。

(3)、企业资金周转有困难,需要相关政府部门以及金融机构予以扶持解决。

我组多次到长治县黎都农商银行信贷股进行贷款咨询并给企业提出合理建议,目前企业已与长治县邮政储蓄银行取得对接,并与银行进一步商讨贷款事项,由于银行贷款利息较高,企业最后放弃贷款,由企业自身解决。

篇6

一、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实现,将其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任务来加以落实,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政策引导,明确责任主体,创新体制机制,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推进、市区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方案。2007年初成立区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区经委下设节能办,形成了由政府、部门、用能企业组成的产业节能三级管理架构体系。制订《xx区产业节能减排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08-2010年)》、《xx区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xx区能源统计实施方案》等配套规划和制度,明确总体思路和政策导向,将节能减排的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部门)和重点企业。

(二)抓住重点环节,深化重点监管。在加强能源统计、摸清能耗底数的基础上,对年耗3000吨标煤以上工业企业和500吨标煤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楼宇)等能耗大户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重点服务。以实施“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紧紧围绕我区二氧化硫(so2)和化学需氧量(cod)的减排目标,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突出重点领域,持续开展黄浦江准水源保护区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漕河泾开发区和都市型工业园区、高校实验室污染物排放等专项整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三)吸引市场参与,探索“2+x”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探索市区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利用xx区的科技资源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市节能服务中心、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两家专业机构合作,探索市区、区院“2+x”的节能合作模式。依托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帮助用能单位做好节能计划和项目建设,试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模式,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快结构调整,增强推进实效。结合以发展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低能耗、高产出的现代服务业对地区增加值的贡献,重点锁定污染严重、高耗低效、限制淘汰类的行业和企业,控制高耗能企业及项目享用资源和能源,“十一五”期间纳入计划调整的高能耗企业约30家。重点推进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和建筑节能,固定资产投资“批项目,核能耗”,新建建筑执行国家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既有住宅结合旧小区平改坡工程实施综合节能改造,将创建节约型工地、施工现场节能降耗纳入建设施工工程项目的监管考核内容。严格控制排放总量,通过环保审批制度,坚决杜绝不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定位的新项目设立,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积极促进落后或污染产业结构调整和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同步发展。

(五)强化政策引导,鼓励自主创新。设立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节能减排领域的示范性应用项目,鼓励企业加快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引导区域内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的创新成果产业化。如对xx多佳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的“军团菌的源头治理及其监控”等4项涉及生化环保工艺、环保设施自控和节能技术的自主创新项目财政支持362万元,并带动企业投入超过1600万元,体现了政策资金的放大效应。在创新资金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计划项目中,每年以不低于10%的立项比例,支持能源循环利用、清洁和新能源及环保、污染控制技术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

(六)普及宣传教育,树立全民意识。通过报刊、有线台等新闻媒体,改版xx区“节能减排—科学发展”网站,宣传节能减排政策法规。开展“机关节能,从我做起”系列活动,发挥区级机关的表率作用。开展学校节能减排主题教育,打造xx绿色教育品牌。利用“五进社区五到家”社区平台,向全区30多万户居民发放百姓手册,介绍和宣传日常节能环保知识。开展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普及节能减排知识。

2007年我区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15.65万吨标煤,单位增加值能耗0.307吨标煤/万元,下降4.49%;so2年排放总量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为到2010年底控制在904吨/年以内,我区则提出要控制在500吨/年以内,截至2007年末,已控制在631吨/年以内;截污纳管率区“十一五”规划目标从期初的92.5%提高到95%,截至2007年末已达到94.1%。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我区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节能减排初见成效,任务依然艰巨。大型企业迁移导致gdp骤降,增加了单位能耗指标的压力。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降低能耗总量虽见效显著,但涉及人员、场地等因素,矛盾突现。楼宇经济发展较快,多元化的利益格局导致管理部门控制能耗缺乏抓手。区域内河道众多,局部污染仍存在,污水处理厂家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截污纳管率的指标完成与居民实际满意度仍有差距。

(二)能源统计初具体系,基础仍待夯实。能源统计体系虽已建立,但数据准确性、前后可比性等仍有待完善。xx区域范围大,企业分散,目前重点跟踪企业仅占区域总能耗的42%,不可控因素仍较多,且受人力、财力限制,扩大监控范围难度较大。目标责任和考核体系虽已制定,但制约措施的实效还有待提升。

(三)财政政策显现效应,配套尚需完善。财政政策的覆盖面侧重于企业,事业单位的积极性调动不够。节能产品及生产企业数量不少,产品目录和质量控制缺乏统一的权威标准,且供给与需求之间的信息渠道不够畅通。政策扶持偏重于资金的直接支持,财税政策、价格体制、示范激励等综合效应的体现不够明显。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工作尚需加强。

(四)全民意识有所增强,践行动力不足。节能减排成功企业的经验推广尚不到位,部分企业过分看重当前利润和成本投入,缺乏节能减排的紧迫性和积极性。党政机关节能表率作用发挥不够。生活条件较为优越的居民群众更看重自身生活水平的提高,节能意识未能更多地付诸行动。

三、几点建议

(一)聚焦世博主题,增强节能减排的紧迫性。结合“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演绎,正视整治废水废气排放污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实施“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努力使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让居民更加满意。加快田林和吴中泵站、蒲汇塘水域等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重点流域水污染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南线干管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如期竣工。从战略的高度、全局的视野来认识和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大力推广、宣传和使用节能产品,优化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生产率,减少废弃物排放。

(二)健全法规制度,强化节能减排的约束性。健全节能减排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市有关部门的支持,完善统计评价体系,执行能耗报告制度,拓宽监管覆盖面,形成有效的动态监管网络和考核评审机制,将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深入调研,配合市有关部门抓紧出台建筑节能管理条例、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条例等政策法规,研究建立能源消耗总量和重点行业能源消耗增量的控制办法,切实解决目前所存在的法规缺失和体制障碍,提高节能减排工作的强制性和约束力。

(三)合理规划布局,提高节能减排的绩效性。坚持节能减排与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的有机结合,按照“十一五“规划,知难而上,有序推进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企业的调整淘汰。完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和产学研联动机制,培育中介组织,依托专业力量,聚焦示范项目,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提高节能减排的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打造信息平台,畅通供需渠道,组织经验交流,引导和帮助企业实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降低成本,提升实效。加大政府采购向节能减排倾斜的力度,率先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能源。

篇7

(一)矿业权管理工作情况

1、探矿权管理

对我县1宗探矿权申请(省地质调查院申请的俞村乡凹子山钨钼多金属预查)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将审查情况书面上报市国土局和省国土资源厅。

2、采矿权管理

上半年以来,我股室共受理采矿权申请10件,其中申请采矿登记1件,延续采矿登记3件,变更采矿登记6件。收取采矿权价款44.954万元,采矿权使用费3800元。组织矿山企业填报2005年度采矿权人年度报告及检查表,做好2005年度采矿许可证年检准备工作。

(二)整顿和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1、根据省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国土资[2005]171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旌国土资[2005]99号)下发至各乡镇土管所,成立了组织机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地矿股、执法监察股为成员单位,认真开展了“三查”工作。并于去年底将“三查”工作情况上报市局。

2、制定了《旌德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下发实施,同时制定了我县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对有关矿山进行了资源整合:去年12月对版书乡龙川石英矿进行了资源整合,组建了龙川矿业有限公司;今年3月将炮台桥普通石料矿区三家采石场整合为一家;凤形山萤石矿区内的清正西岭萤石矿,5月份由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协商后予以兼并,促进了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3、经县政府研究,成立了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组(政办秘[2005]56号),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环保局、安监局、发改委、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商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单位确定了整规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项工作。

4、4月份与执法监察股一同到白地镇庄坞石煤矿就庄坞村民组集体一事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将答复意见送交村民组长。

5、6月份对蔡家桥镇三合村无证开采花岗岩石料进行了调查处理;对黄山旌德天然矿泉水厂私下非法转让违法行为,下发通知限期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对清正萤石矿新义一矿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已通知公安、安监部门停止供应火工品,并进行查处。迎接了市整规办对我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检查。

6、为做好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06]106号)文件精神,于6月7日—6月13日和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劳动局、工商局、有关乡镇共同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并将联合执法检查情况上报市国土局。

(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1、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与执法监察股共同开展了“3·19”矿产资源法宣传活动,3月中旬至3月下旬对全县26家矿山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发放省、市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等宣传材料二百余份,通过宣传,增强了各乡镇和矿山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2、根据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6月11日在县城梓山广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材料200余份;制作了kt式写真宣传展板;在本单位路旁道路醒目位置上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彩旗,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冬季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旌安办[2005]79号)文件要求,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县安委办。

2、3月份参加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月中旬与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一同到白地镇洪川清水龙采石场就采石场高架头处理一事现场办公。

3、“五一”长假之前,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旌安办[2006]40号)文件要求,做好今年“五一”长假期间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县安委办。

(五)临时性工作:4月份南京凡宁石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准备到我县投资开采花岗岩石料,我股室先后两次到孙村乡、旌阳镇、蔡家桥镇实地勘查并提出合理建议;上半年股室工作人员两次与安监局、公安局、水务局、有关乡镇政府一同对三处申请临时开采石料进行现场勘查,并提出了本单位意见。

(六)两个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1、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5年10月16日,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目前承编单位已将规划初稿修改完善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待批准后实施。

2、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省地矿局第二水文地质队与我局的共同努力,我县2005—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于去年年底顺利通过省厅评审,并于今年5月经县政府同意后批准实施。

(七)地质环境管理工作情况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①编制了《2006年旌德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下发至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继续实行县领导及局领导包片负责制。

②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工作情况:成立了白杨岭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项目协调领导组,对安置点进行了现场勘查,按户照相、摄像、登记造册,于3月底将有关资料报市局及省厅;5月与省地质调查院一同对我县2006年度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避让项目——白杨岭村民组整体搬迁新址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为完成今年的搬迁避让任务奠定了基础;县政府5月17日召开了白杨岭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领导组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李光明主持,县建委、农委、水务局、环保局、广电局、民政局、版书乡政府等领导组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国土局、版书乡政府关于搬迁避让前期准备工作的介绍,研究了村庄规划、资金筹措、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落实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拿出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整体搬迁任务。

③汛前调查:3月份与省厅、省环境监测中心一起对我县3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5月份与省地矿局第二水文地质队一同到孙村水金洼、云乐张村、版书白杨岭进行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并提出了今年的具体防治意见。

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情况:2006年1月5日,云乐乡刘村糯米圲村民组路旁发生滑坡。股室工作人员接到报告后,于2006年1月6日赶赴现场,经过现场勘查,滑坡总计约300余方。村民已组织清理,至1月6日下午4时已经清理约125方,未清理的石块还有约100余方。滑坡造成道路堵塞,村里小学生2天无法外出上学,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勘查后,我局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乡政府及监测人加强监测工作,并做好监测记录;6月10日上午8时许,我县境内突遇狂风暴雨天气,个别乡镇甚至下起了冰雹,持续时间约1小时,股室全体工作人员于8:30到达办公室,与当日值班领导一同进行了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并将应急处理工作情况快报市国土局。

⑤参加了全县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倪明芳局长在会议上回顾了我县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负责人签定了《2006年防汛抗旱及地灾防治目标责任书》,同时我局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明白卡》、山区地质灾害防治要诀、致山区学生及家长们的一封信发放到与会者手中。建立了我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网络,逢暴雨大风天气电话通知各乡镇及重要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并做好记录工作。

⑥为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群测群防水平,5月26日举办了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培训会,全县8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参加了培训,组织监测人员观看了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教育片,市国土局地矿科领导到会指导,为监测人员讲解了地质灾害的概念和类型,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基本特征和简易监测方法等。谢俊峰书记要求监测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要宣传到位、监测到位、记录到位、及时报告到位,认真负责地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工作。

2、矿山地质环境工作:6月份与执法监察股一同对安太萤石有限公司、中萤矿业有限公司、版书乡枣树岭范围内乱采滥挖行为给予制止;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整顿和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一是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二是关闭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小矿山;三是切实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强化矿业权转让管理;五是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按规划要求设置矿业权,按法定权限程序登记发证。

根据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开展“三查”、资源整合、6月份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组织矿山企业及有关部门填报《矿山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矿山企业排查结果登记表》。

(二)推进我县矿业权市场建设

保证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同时在规划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矿业权投放市场,逐步规范矿业权招拍挂行为,统一矿业权有偿出让范围,提高竞价出让率,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矿业权出让操作程序。同时搞好矿区整合、矿业全形成、收储和信息工作,坚决落实省厅《实施部分非金属矿采矿权、探矿权出让价款评估基准价的意见》,逐步解决矿业权的净矿出让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编制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继续开展重点地区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抓好地质灾害动态资料的收集补充和整理,努力掌握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生发展情况,为有效防灾提供可靠依据。同时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灾害监测、预报和巡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认真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治理,建立相关制度。

(四)努力引进资金,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加强地质资料收集,在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搞好探矿权设置和信息,同时切实做好勘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控管理。

(五)征收2006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对矿山经营状况进行帐目核查,保证征收面达100%,实现足额征收。

(六)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抓紧建立储量动态监测制度和勘查开发督察制度,搞好日常监督检查,对重点矿区、矿山,重要矿种和突出问题进行随时监督检查,保证矿山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同时加强年度检查工作。

(七)抓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充分发挥储量管理在矿政管理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把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关,不断提高登记储量的级别和准确性,搞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与资源开发统计合并工作,将储量管理与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有机结合,利用储量动态监测提高监督管理质量,借助监督管理推动储量动态管理。同时加强各类基础性资料的收集管理,进一步做好矿山企业登记、矿业开发、矿业权设置、储量管理、地质灾害调查、矿山地质环境、地质信息等方面资料的管理与整理归档,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矿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篇8

1、探矿权管理

对我县1宗探矿权申请(省地质调查院申请的俞村乡凹子山钨钼多金属预查)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将审查情况书面上报市国土局和省国土资源厅。

2、采矿权管理

上半年以来,我股室共受理采矿权申请10件,其中申请采矿登记1件,延续采矿登记3件,变更采矿登记6件。收取采矿权价款44.954万元,采矿权使用费3800元。组织矿山企业填报XX年度采矿权人年度报告及检查表,做好XX年度采矿许可证年检准备工作。

(二)整顿和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1、根据省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国土资[XX]171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旌国土资[XX]99号)下发至各乡镇土管所,成立了组织机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地矿股、执法监察股为成员单位,认真开展了“三查”工作。并于去年底将“三查”工作情况上报市局。

2、制定了《旌德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下发实施,同时制定了我县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对有关矿山进行了资源整合:去年12月对版书乡龙川石英矿进行了资源整合,组建了龙川矿业有限公司;今年3月将炮台桥普通石料矿区三家采石场整合为一家;凤形山萤石矿区内的清正西岭萤石矿,5月份由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协商后予以兼并,促进了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3、经县政府研究,成立了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组(政办秘[XX]56号),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环保局、安监局、发改委、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商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单位确定了整规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项工作。

4、4月份与执法监察股一同到白地镇庄坞石煤矿就庄坞村民组集体一事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将答复意见送交村民组长。

5、6月份对蔡家桥镇三合村无证开采花岗岩石料进行了调查处理;对黄山旌德天然矿泉水厂私下非法转让违法行为,下发通知限期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对清正萤石矿新义一矿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已通知公安、安监部门停止供应火工品,并进行查处。迎接了市整规办对我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检查。

6、为做好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XX年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XX]106号)文件精神,于6月7日—6月13日和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劳动局、工商局、有关乡镇共同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并将联合执法检查情况上报市国土局。

(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1、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与执法监察股共同开展了“3·19”矿产资源法宣传活动,3月中旬至3月下旬对全县26家矿山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发放省、市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等宣传材料二百余份,通过宣传,增强了各乡镇和矿山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2、根据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6月11日在县城梓山广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材料200余份;制作了KT式写真宣传展板;在本单位路旁道路醒目位置上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彩旗,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冬季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旌安办[XX]79号)文件要求,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县安委办。

2、3月份参加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月中旬与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一同到白地镇洪川清水龙采石场就采石场高架头处理一事现场办公。

3、“五一”长假之前,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旌安办[XX]40号)文件要求,做好今年“五一”长假期间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县安委办。

(五)临时性工作:4月份南京凡宁石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准备到我县投资开采花岗岩石料,我股室先后两次到孙村乡、旌阳镇、蔡家桥镇实地勘查并提出合理建议;上半年股室工作人员两次与安监局、公安局、水务局、有关乡镇政府一同对三处申请临时开采石料进行现场勘查,并提出了本单位意见。

(六)两个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1、矿产资源总体规划:XX年10月16日,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目前承编单位已将规划初稿修改完善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待批准后实施。

2、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省地矿局第二水文地质队与我局的共同努力,我县XX—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于去年年底顺利通过省厅评审,并于今年5月经县政府同意后批准实施。

(七)地质环境管理工作情况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①编制了《XX年旌德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下发至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继续实行县领导及局领导包片负责制。

②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工作情况:成立了白杨岭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项目协调领导组,对安置点进行了现场勘查,按户照相、摄像、登记造册,于3月底将有关资料报市局及省厅;5月与省地质调查院一同对我县XX年度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避让项目——白杨岭村民组整体搬迁新址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为完成今年的搬迁避让任务奠定了基础;县政府5月17日召开了白杨岭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领导组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李光明主持,县建委、农委、水务局、环保局、广电局、民政局、版书乡政府等领导组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国土局、版书乡政府关于搬迁避让前期准备工作的介绍,研究了村庄规划、资金筹措、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落实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拿出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整体搬迁任务。

③汛前调查:3月份与省厅、省环境监测中心一起对我县3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

查工作;5月份与省地矿局第二水文地质队一同到孙村水金洼、云乐张村、版书白杨岭进行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并提出了今年的具体防治意见。

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情况:XX年1月5日,云乐乡刘村糯米圲村民组路旁发生滑坡。股室工作人员接到报告后,于XX年1月6日赶赴现场,经过现场勘查,滑坡总计约300余方。村民已组织清理,至1月6日下午4时已经清理约125方,未清理的石块还有约100余方。滑坡造成道路堵塞,村里小学生2天无法外出上学,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勘查后,我局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乡政府及监测人加强监测工作,并做好监测记录;6月10日上午8时许,我县境内突遇狂风暴雨天气,个别乡镇甚至下起了冰雹,持续时间约1小时,股室全体工作人员于8:30到达办公室,与当日值班领导一同进行了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并将应急处理工作情况快报市国土局。

⑤参加了全县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倪明芳局长在会议上回顾了我县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负责人签定了《XX年防汛抗旱及地灾防治目标责任书》,同时我局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明白卡》、山区地质灾害防治要诀、致山区学生及家长们的一封信发放到与会者手中。建立了我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网络,逢暴雨大风天气电话通知各乡镇及重要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并做好记录工作。

⑥为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群测群防水平,5月26日举办了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培训会,全县8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参加了培训,组织监测人员观看了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教育片,市国土局地矿科领导到会指导,为监测人员讲解了地质灾害的概念和类型,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基本特征和简易监测方法等。谢俊峰书记要求监测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要宣传到位、监测到位、记录到位、及时报告到位,认真负责地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工作。

2、矿山地质环境工作:6月份与执法监察股一同对安太萤石有限公司、中萤矿业有限公司、版书乡枣树岭范围内乱采滥挖行为给予制止;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整顿和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一是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二是关闭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小矿山;三是切实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强化矿业权转让管理;五是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按规划要求设置矿业权,按法定权限程序登记发证。

根据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XX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开展“三查”、资源整合、6月份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组织矿山企业及有关部门填报《矿山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矿山企业排查结果登记表》。

(二)推进我县矿业权市场建设

保证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同时在规划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矿业权投放市场,逐步规范矿业权招拍挂行为,统一矿业权有偿出让范围,提高竞价出让率,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矿业权出让操作程序。同时搞好矿区整合、矿业全形成、收储和信息工作,坚决落实省厅《实施部分非金属矿采矿权、探矿权出让价款评估基准价的意见》,逐步解决矿业权的净矿出让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编制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继续开展重点地区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抓好地质灾害动态资料的收集补充和整理,努力掌握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生发展情况,为有效防灾提供可靠依据。同时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灾害监测、预报和巡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认真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治理,建立相关制度。

(四)努力引进资金,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加强地质资料收集,在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搞好探矿权设置和信息,同时切实做好勘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控管理。

(五)征收XX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对矿山经营状况进行帐目核查,保证征收面达100%,实现足额征收。

(六)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抓紧建立储量动态监测制度和勘查开发督察制度,搞好日常监督检查,对重点矿区、矿山,重要矿种和突出问题进行随时监督检查,保证矿山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同时加强年度检查工作。

(七)抓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充分发挥储量管理在矿政管理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把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关,不断提高登记储量的级别和准确性,搞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与资源开发统计合并工作,将储量管理与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有机结合,利用储量动态监测提高监督管理质量,借助监督管理推动储量动态管理。同时加强各类基础性资料的收集管理,进一步做好矿山企业登记、矿业开发、矿业权设置、储量管理、地质灾害调查、矿山地质环境、地质信息等方面资料的管理与整理归档,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矿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篇9

2.企业为了改组(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而将盈余公积、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转增为自然人股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其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全额补助。

3.企业为了改组(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剥离或重组的资产,在产权转让、资产过户时免收行政过户费;产权变更资产过户所发生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其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全额补助。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企业历年来享受的国家和地方有关优惠政策形成的扶持资金,归原企业所有;在其企业权益转增资本过程中涉及所得税应按规定征收,其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全额补助。

5.企业完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并报省证监局备案可以进入上市辅导期的,给予企业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二、鼓励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

6.企业进入拟上市辅导期(最长不超过三年,下同),以确定拟上市辅导期前三年实缴企业所得税平均数地方留成部分为基础,年环比增幅10%为基数,超基数部分,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全额补助。

7.企业在拟上市辅导期,投资高新技术项目、重点技改项目时,市发改、财政、科技等有关部门优先推荐享受国家及地方贴息资金、科技扶持资金和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等政策性扶持;优先支持拟上市辅导期企业和上市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企业和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中心。

8.对取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受理通知书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企业实现上市,募集资金到位的,给予100万元上市奖励;企业通过“买壳”、“借壳”实现上市的,给予30万元奖励,将纳税地改设到我市的再奖励70万元;对市外上市公司整体搬迁到我市,并在我市纳税,且连续稳定经营2年以上、贡献突出的,给予300万元奖励。

9.企业上市后,以上市前三年实缴企业所得税平均数为基础,年环比增幅达到当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平均增长幅度为基数,超基数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全额补助。

10.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以在*实施项目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通过增发、配股、公司债等再融资措施募集的资金,以在*实施项目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积极营造促进企业上市融资的良好环境

1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府办、经贸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工商局、国税局、环保局、安监局、人劳局、科技局、外经贸局、人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上市培育企业的确定以及上市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上市办),办公地点设在市府办,负责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12.简化程序,高效服务。市经贸、发改、财政、国土、建设、规划、工商、外经、国税等部门要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全力支持企业上市,根据企业上市需要,及时为企业出具相关合规性证明,尽快办理证照登记变更手续。市财政每年安排上市工作专项经费用于企业上市培训和推介活动,努力推进企业掌握上市业务知识,提高资本运营意识和能力。

13.特事特办,责任到人。对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实行“一事一议”制度,并由相关责任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办理,做到特事特办,急事先办。

14.建立上市企业培育制度。企业符合注册地、纳税登记地均在*,且满足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主营业务突出,并编制详细上市工作计划的成长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可向市经贸局申请列为上市培育企业,市经贸局初审后报市上市办审核,经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列为上市培育企业。上市培育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三年内有效;三年内不能上市的,需重新申报认定。

四、政策兑现

篇10

年年底前,主城区内个城中村(区 村,区村、村,区村、村、村、村、村、村、村,区村、村、村、村、村,园区村)基本完成房屋拆迁、村民安置等主要改造建设任务;已拆迁的城中村土地要全部实现收储;在完成城中村改造的同时,基本实现土地性质转为国有、村民身份转为城镇居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集体经济资产转为规范的公司制运营(以下简称为“四个转变”)。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要把改善民生作为城中村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保障村民和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保证村民在城中村改造建设中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通过城中村改造,从根本上解决好村民转为居民后的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等问题。

二是坚持加强领导。市政府已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为组长的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陈双庆同志兼任,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全市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并明确各相关实施部门的责任。各区政府、区管委会都要参照成立相应的机构,充分发挥好在城中村改造中的主导作用。

三是坚持科学规划。城中村改造一定要以规划为龙头。城中村改造规划要在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指引下,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深度,要体现保障公共利益,凸现政府主导作用。改造规划必须经市规委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是坚持市场运作。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对城中村的房屋进行拆迁和对村民进行补偿安置。拆迁后的城中村土地要全部收储。改造前期资金支出可通过招商引资或由房地产开发等企业投入等多渠道解决。市、区各相关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建设、运营和管护单位都要全力以赴投入到城中村改造工作之中,提前谋划,及时跟进,不断拓展业务服务范围。

三、重点工作

(一)搞好规划编制。主城区个城中村改造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经市政府审定后作为指导城中村改造的文件。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面完成辖区城中村改造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经辖区领导小组审定后,于月日前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批。

(二)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在完成城中村房屋、土地等基本情况的摸底详查和改造规划工作的基础上,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月中旬完成包括组织领导、实施机构、改造方式、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居民安置、市政建设、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经济测算、进度安排和未来社区经济发展等主要内容在内的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需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执行。

(三)抓紧拆迁安置。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结合城中村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着先安置、后拆迁的思路,制定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于月底前完成并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鼓励货币补偿和异地实物安置,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做好现有村民的回迁安置工作,力争在上半年基本完成拆迁安置任务,并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及时进行地上建、构筑物拆迁完成后的土地收储工作,确保完成拆迁腾地与收储的总量平衡。拆迁安置中要做好细致的宣传和耐心的解释等项工作,由市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计生委等相关部门配合,协助各区政府、区管委会做好相关工作,有效减少各类不稳定问题发生。

(四)加快土地报批。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在月底前,基本完成将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此项工作可直接按现有政策操作,即除地块坐标材料需报省国土资源厅转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外,其他用地报批材料一律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进行实质性审查,符合规定的由市政府按照规定报批,不需要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受指标限制;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力争在月底前,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全面将城中村剩余集体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依法转用、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并依法完成对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补偿。此项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市今年城中村改造能否顺利推进并完成目标任务,也关系到项目建设和实现“四个转变”能否顺利推进,各责任部门和协作部门必须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发现政策和实际操作中遇到的突出的问题,要及时报请市政府协调解决。

(五)下大力推进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农牧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政府农办、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协助,于月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对集体所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并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力争在月底前,完成集体资产处置方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并加快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年底之前,要全面对集体经济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造,组建成立新的有限责任、股份有限、股份合作制或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等形式的现代企业,争取实现正式挂牌运营和规范运作,为今后的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打下坚实基础。

(六)实施城中村农村人口转城镇人口。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助,年底前基本完成城中村农村人口转城镇人口的登记和换证等项工作。

(七)实施撤村建居。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民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助,力争在底前,依法将城中村原村民委员会依法改建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年底前,基本完成街道命名、街路标志和楼院门牌标志设置及组织机构工作交接、成员分工、定点办公等过渡性并转入正常运转,切实担负起城市社区综合管理职能。可采取一村改一居,也可打破原村界限,按照社区布局和居民数量设立居民委员会。

(八)全面推进城中村改造建设。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及各相关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单位协助,结合城中村房屋拆迁、土地征转等工作进展情况,于月初开始,同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拆改工作和配套建设;力争在月底前,按照城中村改造规划基本完成主干道及其地上和地下各类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确保居民安置房具备使用条件,基本完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时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做好居民安置房的确权、发证等项工作。

(九)妥善安排好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以及改造后的城市管理工作。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计生委等相关部门协助,做好社区治安、就业、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项管理工作,努力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

四、优惠政策

(一)用于安置城中村原村民的住宅用地,市政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村民自愿申请以出让方式取得安置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可以按政府确认评估地价的缴纳;其他用于经营性开发的土地,依法公开出让。

(二)政府所得土地出让收益除刚性支出外,主要用于拆迁补偿安置,原村民社会保障和就业工程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

(三)改制后的经济组织享有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种荣誉称号,承继原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及其他承包租赁合同、档案资料,沿用原有的自营进出口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及资质。

(四)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经费、工作人员工资、生活补贴等费用按辖区居委会标准执行,由市、区两级财政解决并列入本级预算。

(五)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和大型企事业单位派驻的社区工作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开支渠道不变。

(六)城中村居民已实现就业(含灵活就业)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方式、渠道不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年满周岁及以上的居民(不含在校生),由本人自愿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审核身份后,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七)对已达到或超过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男达到周岁及以上、女达到周岁及以上)的城中村居民,向前一次性补缴满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未达到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年龄但不足年(男达到周岁以上,女达到周岁以上)的,按照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年龄满年的差,一次性向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后根据不同的就业形式逐年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八)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超过年(男在周岁及以下,女在周岁及以下)的城中村居民,在企业就业的按城镇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按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九)向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相应年份全市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城中村居民补缴养老保险所需费用由市、区政府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政府负担,个人负担和利息。政府负担部分全部纳入统筹,个人负担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政府补贴资金来源于所得土地出让收益。政府补贴资金为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补助资金,向后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城中村居民根据就业情况由企业和个人负担。

(十)有条件的村集体可对参保补费城中村居民给予补贴。

篇11

 

一、园区概况

湖南常宁水口山经济开发区位于衡阳市常宁市区(县),园区代码S437011,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主导产业有色金属冶炼与深加工产业(水口山工业园)和机械制造、电子信息、农产业加工(宜阳工业园),核准范围面积8.7958(其中水口山工业园7.0015,宜阳工业园1.7943)km2,园区规划环评批复(含调扩区、跟踪评价)情况已审批,批复文号湘环评函﹝2017﹞29号。

园区经济发展概况:水口山经济开发区为湖南省重点开发区、湖南省发展战略重点“一点一线”中心地带、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主要承载地、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 、全省唯一的有色金属化工园区  ,1994年3月经省政批准为省级开发区(湖南首批28个省级开发区之一  ),2006年9月经国家发改委公告保留为省级开发区。

2020年园区技工贸总收入330亿元,同比增长16.47%;工业总产值324亿元,同比增长16.07%;完成税收7.5亿元,同比增长24.6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8.9亿元,完成招商引资25.6亿元。

截止到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42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0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     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0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23个,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0个,无环评批复的企业有0家。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17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0个,未完成验收的有25家。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13个,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29个。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13个,是否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的情况,是。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 593.47 t/a,氨氮 125.21 t/a,二氧化硫 899.897 t/a,氮氧化物 358.624 t/a,VOCs / t/a,铅及其化合物 4.79 t/a,汞及其化合物 0.01 t/a,颗粒物 163.35 t/a,。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表1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序号

环评批复要求

实际情况

是否落实

1

严格按照经环评优化的功能区划进行开发建设,落实生态隔离带的建设和控规要求,按园区管委会提出的《水口山工业园区区域环境整治方案)》,在园区规划的三类工业用地外围设置1km的规划控制距离,其内不得新增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型建构筑物;控规范围内现有居民根据后续引进具体项目环评确定的环境防护距离实施搬迁安置;地方政府应协调相关部门后续进一步落实园区周边农业规划、农田结构、种植结构等调整工作,有色冶炼区规划控制距离内禁止种植食用部位易富集重金属农作物。

水口山工业园内不设生活居住区,依据周边集镇区统一规划配套生活服务区和拆迁安置用地。

严格按照规划环评优化的功能区进行开发建设,严格落实生态隔离带的建设和控规要求,水口山园区规划的三类工业用地外围设置1km的规划控制距离,区域内不设生活居住区;宜阳工业园不建气型污染严重的项目。

已落实

2

严格执行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产业规划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园区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其排污浓度、总量必须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对现有已入园企业的环境监管,对不符合产业定位的常宁市华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实施搬迁。

园区严格按照规划环评批复要求审核入园企业是否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是否符合园区各类规划要求,列出园区准入负面清单,严把招商引资关。入园项目前期、建设期和运营期,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力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使企业排污浓度和总量达到相关要求。

已落实

3

严格执行《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园区不得新增涉重金属水污染物排放量;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优化区域排水方案,水口山工业园区生产、生活废水分别通过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工业、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湘江,对其中涉重金属废水按项目环评要求执行;铜铅锌产业基地工业废水必须落实零排放要求,对不能直接回用的工业废水必须经深度处理后在企业内部消纳,严禁进入各类自然水体;宜阳工业园产生废水通过管道收集进入到园区拟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潭水;加快各分园区排水管网、宜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在管网及相应污水处理厂建成接管运营前限制水型污染企业引入;园区管理机构应对耗水量大的企业实施新水定额管理,制定有效的调节措施提高企业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

园区严把涉重金属水污染排放企业审核关,涉重金属水污染排放的项目一票否决。目前正在开展园区“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摸底调查,为后期制定优化的区域排水方案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水口山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正在实施技术改造工程,水口山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作正在实施过程中,宜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预计年底建成运营。

已落实

4

加强经开区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宜阳工业园禁止引进气型污染大的企业和项目;园区管理机构应加强管理,各分园区新引进企业必须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并对现有企业进行能源结构清洁化改造。加强企业管理,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并在工业企业之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避免不利影响。

通过合理优化企业布局,避免气污染对企业的相互影响。通过建设安装空气小微站,对水口山园区空气质量进行随时监控,针对空气质量随时开展相应环保管理措施。引进天然气站项目,并要求园区各企业必须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强企业监管,应用在线监控,促使企业做到达标排放。

已落实

5

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按循环经济要求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规范园区各企业的危废暂存场所建设,确保满足防风、防雨、防渗要求,防止危废流失。

已建成园区生活垃圾中转站,规范园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已建成园区危废处置中心,针对园区产生的危废进行无害化处置。加强园区固废处置场所监管,确保稳定正常运营。

已落实

6

园区应统筹相关规划、社会关系、拆迁、舆情等协调工作;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应急体系建设,建全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建立有效的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系统和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等设施以及涉重三废的风险应急管理办法,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有针对性地排查环境安全隐患,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园区已统筹相关的协调工作;已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做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已落实

7

严格落实经开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按照环评预测分析和地方环保局意见,至规划期末(2020年)

已严格落实经开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

已落实

表2  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年度自行监测计划落实情况(环境质量)

环境

要素

监测点位

监测时段或频次

监测因子

落实情况

大气

环境

朱陂村、水口山子弟学校、新华村、千家村

每半年1次

SO2、NO2、PM10、PM2.5、TSP、氟化物、硫酸雾、硫化氢、铅、汞、砷、镉、铬等

已落实

地表水

康家溪、曾家溪、宜水、潭水

每年1-2次

pH、COD、BOD5、SS、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石油类、粪大肠菌群、氟化物、挥发酚、Cu、Zn、Pb、As、Hg、Cd、Cr6+等

已落实

地下水

金铜厂区内、

朱陂塘组等

每半年1次

氨氮、pH、总硬度、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氯化物、硫酸盐、挥发酚、氰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铅、镉、砷、汞、六价铬、铁、锰等

已落实

噪声

环境

各企业厂界、

居民点

每半年1次

连续等效A声级

已落实

土壤

新同村、雷公塘、田州村、千家村

每3年1次

pH、铜、锌、铅、砷、汞、镉、铬、镍等

已落实

生态

环境

由专业调查机构视具体情况而定

每3年1次

动植物资源、植被、土地利用、景观环境、水土流失及农业植被有毒有害物质残余等

已落实

表3  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年度自行监测计划落实情况(污染源)

污染源名称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落实情况

废气

各类炉窑烟气

SO2、烟尘、粉尘、铅、砷、镉

每季度一次

已落实

锅炉

SO2、烟尘、粉尘、氮氧化物

每季度一次

已落实

工艺废气

铅、砷等

每季度一次

已落实

废水污染源

废水处理站排水

废水量、pH 、COD、石油类、氨氮、挥发酚、总磷、重金属

废水量和COD、重金属在线监测;其它项目每天一次

已落实

各企业的废水排放口

废水量、COD、pH 、石油类、氨氮、企业的特征污染因子、各种第一类污染物

废水量在线监测;污染因子每天监测一次或排放前监测

已落实

固定噪声源监测

连续等效A声级

每季度一次

已落实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表4  园区环境管理与“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落实情况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落实情况

空间布局约束

(1.1)水口山工业园: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区域内严格控制新、改、扩建水型涉重污染项目。三类工业用地外围设置 1km 的规划控制距离,其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性建构筑物;有色冶炼区规划控制距离内禁止种植食用部位易富集重金属农作物。

已落实

(1.2)宜阳工业园:不得建设气型污染严重的项目。

已落实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废水:园区不得新增涉重金属水污染物排放量;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优化区域排水方案。

水口山工业园区:园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分别通过排污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循环利用工程、松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达标后外排湘江,其中涉重金属废水按照项目环评要求执行;铜铅锌产业基地工业废水必须落实零排放要求,对不能直接回用的工业废水必须经深度处理后在企业内部消纳,严禁进入各类自然水体。规划区雨水通过自然排放分别进入湘江、曾家溪和康家溪。

宜阳工业园:废水经园区拟建宜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潭水;加快园区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在管网及相应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接管运行前限制水型污染企业引入。园区雨水就近排入潭水,汇入宜水,在柏坊镇汇入湘江。

已落实

(2.2)废气:加强经开区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对各企业工艺废气排放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净化处理装置,做到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园区内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强化末端治理,加快推进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沥青搅拌等行业企业 VOCs 治理,确保达标排放。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汽车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和家具制造行业全面实施油性漆改水性漆,减少 VOCs 产生量。

已落实

(2.3)固废: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按循环经济要求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规范园区各企业的危废暂存场所建设,确保满足防风、防雨、防渗要求,防止危废流失。

已落实

(2.4)园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及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的要求。到 2020 年,全市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 2013 年下降 12%。

已落实

 

环境风险防控

(3.1)水口山工业园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有色金属工业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宜阳工业园尽快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严格落实应急预案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应急演练。

已落实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尾矿库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已落实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现有重金属污染场地调查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各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已落实

(3.4)农用地风险防控: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大农用地保护力度,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工、电解     锰、电镀、制革、石油加工、农药生产、危险废物经营等行业企业。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化学阻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

已落实

(3.5)污染地块风险防控:对于园区已确定的污染地块,在修复前,设置标志标识围栏,根据各地块的环境因地制宜采取建设撇洪导流沟渠、地表覆盖等措施减少雨水冲刷等风险管控措施。

已落实

(3.6)园区应推进有毒有害气体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已落实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能源:水口山工业园禁止燃用中、高硫原煤,燃煤含硫量必须控制在 1.0%以下。各分园区新引进企业必须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并对现有企业进行能源结构清洁化改造。园区应按“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尽快开展节能评估工作。

已落实

(4.2)水资源:强化工业节水,淘汰落后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开展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 开展水平衡测试和用水效率评估,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 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突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到 2020 年,常宁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5 年下降 32.7%,万元 GDP 用水量应比 2015 年下降 30%。

已落实

(4.3)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节约集约程度,园区土地投资强度达到 3000 万元/公顷。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工业项目投资强执行《湖南省建设用地指标》(2020 版)十二等区域控制指标要求。

已落实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2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其中第一个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常宁市松柏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0m³/d,实际处理规模为6651.4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AAO工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第二个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水口山工业污水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0m³/d,实际处理规模为2283.2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沉砂+调节)+化学沉淀+超滤的组合工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4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2283.2m³/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2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车间排口达标情况及在线监测情况。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40.38t/a,氨氮3.954t/a,其他因子(重金属等) / t/a。

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松柏断面,水功能区划 Ⅲ 类,监测达标率 100%,超标因子 / ,最大超标倍数/ 倍。

“双源”地下水监测建设情况及监测结果自评。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0个,已完成整治 / 个,未开工的 0 个,修复中的0个。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8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 无 ,最大超标倍数 0 倍。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 899.89 t/a,氮氧化物 358.62 t/a,VOCs / t/a,其他 / t/a。

目前,园区内已建成3个网格化监测微型站,分别位于二医院、希望中学、经开区管委会。监测因子为PM2.5、PM10、SO2、NO2、O3、CO及基本气象参数(温度、湿度、风向、风速、气压)。根据运营单位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2020年6月-2020年12月运营月报上的监测数据显示,各点位在此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良好。

(五)土壤环境管理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 0倍。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 0个,已完成修复 / 个,未开工修复的 / 个,修复中的 / 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9个,产生量    1062979.25 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687180.89  t/a,自行处置 0 t/a,外委处置 375799.37  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 10 个,产生量214945.82 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 54110.30  t/a,自行处置 0 t/a,外委处置 160836.52 t/a。

园区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情况:处理能力 - t/a,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种类 - ,处理工艺 - 。

(七)投诉管理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 4件,已完成整改 4件,完成率 100 %。环保督察交办问题 0 件,已完成整改 / 件,完成率 / %。

(八)园区信用评价

表5  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与信用管理办法和细则的自评情况

序号

一级评价指标

二级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分值(分)

园区实际情况

1

环境准入管理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产业园区有重大调整和修订未重新开展规划环评

-1

 

2

产业园区规划实施五年以上未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2

 

3

建设项目环评

产业园区内有建设项目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1

 

4

产业园区内有被评为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1

 

5

环境基础设施

废水收集处理

产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率未达到100%

-3

 

6

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法监测不达标

-2

 

7

废气治理与管理

产业园区涉VOCs重点排放企事业单位未进行有效收集、未设置有效的VOCs污染治理措施或未按规定建立管理台账

-1

 

8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成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系统

-1

 

9

固废处置

产业园区未建成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1

 

10

产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发生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处置事件

-2

 

11

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监测能力

产业园区未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2

 

12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立与环境监测要求相匹配的环境监测能力

-1

 

13

监管能力

产业园区建立了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事业单位生产工况、电能监控、一企一管水质监控、视频监控及环保设施运行监控、环境质量监控等产业园区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任意一项)

+1

本园区已建立了视频监控及环保设施运行监控。(+1分)

14

信息化建设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信息管理档案

-1

 

15

环保信息公开

产业园区未及时公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或园区年度环境监测信息,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不完整的

-1

 

16

环境风险防控

环境风险排查

产业园区年度内未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和环境问题排查工作

-2

 

17

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产业园区设置了风险防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1

 

18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19

产业园区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

园区暂时未定期开展演练。(-1分)

20

产业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

-1

 

21

风险防控体系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未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1

 

22

产业园区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或存在被省级以上环境主管部门通报的突出环境安全隐患

-4

 

23

产业园区出现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约谈、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情况

-3

 

24

环境综合治理

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

采取了第三方治理服务模式

+1

园区已引入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启了第三方服务模式。(+1分)

园区最终得分

10分

说明:

一、初始分值为9分,满分12分。

二、产业园区未及时按照要求上报自查报告,直接评定为环保风险园区。若自查报告中未上报某项指标内容的,此项指标按最高分进行扣分。

 

表6  园区信用等级判定表

序号

信用等级

信用分值

1

环保诚信园区

10-12分

2

环保合格园区

6-9分

3

环保风险园区

5分及以下

本园区为“环保诚信园区”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衡阳市和常宁市生态环境局的大力支持下,园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环保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园区各废气排放量较2019年均有所下降。工作废水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的环保任务。主要工作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环保意识。为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园区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主题活动日等契机,采取多种手段,多措并举,使入园企业环保意识不断增强。

2、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达标排放。依法对工业企业加强环境监管工作,对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行为。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1、园区环保人员不足,环保相关工作开展困难。

2、应急演练等机制还不够完善。

3、需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持续达标排放。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建议尽早引入环保管家。

2、不断健全新思路,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

3、严格执法,强力推进水、大气、土壤等三大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