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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执法中队工作计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5-10 0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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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执法中队工作计划

篇1

一、在思想上,要求全体队员加强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提高理论知识和自身素质。中队能按照全年的培训计划完成各类培训工作,其中主要完成了法规业务培训和队列训练的基本要求,不断地提高了队伍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在工作中能够按照分局的要求全面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队伍,对照相关标准,严以律己,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本年度日常执法工作指标主要完成如下:

1.市容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管和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健全长效的管理机制;加强宣传,防微杜渐,把违建控制在源头和萌芽状态;强化监督,严格惩处。据统计,一年来,所负责区域共有建设项目40多个,并在多个施工现场进行跟踪管理,在跟踪管理中纠正了20起施工建设,切实做到了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违规一起严厉处罚一起,累计全年共处罚建设施工单位7起,居各执法中队之首。

全年共计暂扣渣土车、摩托车、三轮车、架子车等各类车辆共计300余辆,抓获野广告人员5人,清理、追呼240处,清理流动摊贩、出店、占到1000多起,拆除、更换门头牌匾30块,组织拆除大型户外广告4块,机动车占道违法停放处理860起,查处私设和督办设置停车场3处,落实五项职能共计50起,抓获破坏、损坏和盗窃市政设施的违法行为2起,人员10人,查处绿化案件6起,环保案件6起,标准化执法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共计全年标准化执法案件文书完成60余份,案件制作基本全部跟进。

2、完成典型案例三例,专项整治较为突出的三类。一是九月份的路占道摩的;二是路局领导指出的日常管控失误;三是工地扬尘和出入口措施及三环检查站工作。在克服分局经费紧张、没有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等困难的情况下,自行组织中队协调施工单位机械和专业技术人员超市楼体户外广告、公司二层违法建设、村委会300多平米违法建设。未发生一起冲突、上访及遗留问题。

3、中队内部督察督办。全年共计教育谈话10人次,记录在案处理的违纪人员4人次,劝退、建议分局办公室解聘的执法人员1人次,有效的加强了队伍建设和优化执法队伍。

4、今年以来,我中队把信息宣传工作始终置在起头并举的重要位置。下半年以来突飞猛进。今后一段时间,我们会再接再厉,加大执法宣传工作的力度,制定一个具有整体性、前瞻性的宣传工作方案,多层面、多方位、多渠道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宣传工作。把城管法规宣传当作重点,多做城管公益宣传法规宣传。开辟更多的宣传阵地,保持先进性。让宣传工作经常化、进一步在中队内部制度化,让每一位执法队员都成为执法宣传者。

5、认真处理投诉案件。及时接听市民投诉和加强城市管理的宝贵意见,真诚动员全社会力量对我中队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为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共计接受各类投诉余起,现已全部办结,投诉处结率达100%。

三、在作风上,全体队友能遵章守纪、团结同事、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生活中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耐劳、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始终教育广大执法人员要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勤劳简朴的生活,时刻牢记责任和义务,严格要求自己,在任何时候都能起到一个模范带头作用。其中新区管委会辖区内的开业、开园、开园和近期机关组织的新春晚会大合唱节目等等保障工作也证实了中队全体执法人员崇高的境界和认识。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随着四城连创工作的实施及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渣土整治工作的进一步提速。可以预料我们的工作将更加繁重,要求也更高,需掌握的知识更高更广。为此,中队将更加勤奋的工作,刻苦的学习,努力提高文化素质和各种工作技能,为城市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成为一个合格的城管执法者。

五、虽然队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还是发现来年有许多值得改进和加强的地方:

1、扩大细化各项管理制度措施;

2、日常工作刚柔并济;

3、减少粗暴执法案件;

4、标准化执法工作的推进。

5、工作扎实但不够细致。

六、中队2011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2011年,中队会继续发扬2010年工作中的优点,改正缺点,克服困难,团结一致,兢兢业业,争取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对于本中队在自身较薄弱的城市管理理论和工作方法上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克服队员急躁情绪,使队员各方面能力不断提高,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城市管理的不断发展变化。

1.从严治队,加大队伍建设。中队肩负一线管理工作,管理范围广、责任重、要求高。这就要求必须有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高素质队伍。针对中队人数少,文化水平、执法观念、管理观念迥异的特征,中队始终保持分局准军事化的队伍规则来打造队伍,以此规范化队伍建设。把严格组织纪律和培养过硬作风当成是中队队伍建设与维护的基本要求。明年中队为锻炼队员意志,增强队员团队服从意识,提高队员业务能力,将抽固定的时间认真组织学习行政执法过程中能涉及到的四十余项法律法规和各项队伍管理制度,并要求每一位队员严格贯彻执行。

2、高效带队,我们做城市秩序管理工作的,就是与人打交道的工作,每个队员都必须具有条理、清晰的口头表达能力,认真执行《各项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分工,实行定人、定岗、定职责、定任务。工作绩效与考评奖惩挂钩,进一步扩大分局的考核管理制度,透明工作成绩与任务指标。

3、进一步提高日常执法工作效率。提高全体队员对城管工作形势认识,提高相对人违规维护率,增强个人进取精神。

4、加强对市、区各级部门和督察队督办问题的有效整改和及时回复。

5、进一步加大建筑工地的和渣土车从源头管理的管理力度,在保持传统做法的同时不断传新管理模式和手段。

6、巩固提升年街景改造成果,严厉管控各类广告、门头。

7、加强不法行为对国有资源的侵害,高压制止违法建设。

8、进一步增强队伍建设。增强队伍全体人员工作的主动性,主人翁意识;

9、进一步量化各项考核指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报表。

10、进一步增强中队内部的考核。明确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制度,明确奖罚措施。深化、细致、扩大管理制度。

11、呼吁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步伐

10年在尤其是在渣土检查、通报问题上,中队虽不多,能被通报且直接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是平时不够细致的结果。所以11年我们全体将会时常用项目的违规来警示日常所有执法管控工作。也一定会克服人员少、面积大、工地多、结构复杂、等等的重重压力井井有条的开展各项工作。

篇2

区地缘辽阔,在日常工作中,大队始终秉持“行政执法,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寻求用最适民的方法,最快的效率解决群众所关心的问题。2013年,先后组织开展了流动摊点整治、店外店整治、夜间炭火烧烤、违规、破损广告条幅(布幔)清理、辖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主次干道沿街乱晾晒及街头“小广告”、渣土车辆运输安全及“五小”无证经营、“两薄时段”市容秩序等各类专项整治16次。

今年5月,区委、区政府要求对绩溪路安医附院周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进行整治,打通“生命通道”。大队综合考虑该区域的实际情况,拟定了详细的整治方案,对该地摊点主进行了全面的宣传教育,并下达了《询问查调查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事先告知书》,对拒不整改的部分经营户,大队联合交警大队,并邀请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监督员共同参与,对该路段4处大面积占道摊点进行了强制取缔,拆除了人行道上简易搭建,先行登记保存经营物品200余件,同时取消绩溪路北侧车辆临时停放车位,确保安医大门口“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在“五小”行业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中,大队全面落实政办【2013】15号文件精神,成立了“五小”行业整治办公室,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五小”行业相关信息报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五小”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开展的通知》《致“五小”行业商户的一封信》等相关文件,与各镇街园执法中队一同对我区“五小”行业进行了汇总,登记造册;与公安、工商、环保等相关前置许可部门积极沟通交流,细查“五小”行业无证现象。目前我区五小行业共计2691户,其中新办证60户、取缔20户,有效促进了我区五小行业规范化、整齐化的经营秩序。

2013年,大队查处无证渣土运输车辆41台、占道经营400余起、收缴乱发小广告、印刷品广告1000余张;拆除破损、违规广告条幅(布幔)500余条;取缔流动摊点千余家;其中炭火烧烤摊点29处,登记保存炭火烧烤用具16余台、关闭无证五小经营户16家、拆除大型违规户外广告3块。

在各类整治行动中大队坚持遵守“三单制”原则,对轻微违规行为首次违章不处罚,并发放温馨提示单,要求整改。对拒绝整改、难以取缔的违法行为,集中执法力量进行集中整治,并按照《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立案查处。在集中整治结束后,将违法、违规行为转为常态化管理,纳入网格责任人工作职责范围,要求网格责任人要做好全天候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维护市容秩序、净化社会风气。

二、创思路,提质量,不断增进保障水平

今年,大队执行俄罗斯总理来肥访问、中央文明委检查、省文明委检查、其他兄弟城市党政代表团来肥考察、农产品交易会、中高考期间、节日期间等各类保障任务50余次,圆满完成各类大型会议活动的市容市貌保障。

因俄罗斯总理来肥访问涉及外事活动,大队启动了最高级别保障措施,自接通知后,立即部署,安排中队分别对我区中国科技大学(西区)、科学岛两处活动区域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并详细梳理访问行程路线,对黄山路、金寨路、合作化路、科学分院路沿线占道经营、乱堆放、牛皮癣、破旧遮阳棚等有碍市容市貌的现象进行了清理,对沿线在建工地的出入口进行了保洁、工地围挡进行更新,对园林作业遗留的树枝、树叶、绿化带内的垃圾进行清运,并与访问当日凌晨完成对访问沿线道路冲洗工作,确保完美展现“靓丽”整洁有序的市容面貌。

迎接中央文明委检查期间,大队安排机动中队对全区主次干道进行全面梳理,共计出动700人次,出动车辆320台次,清理破旧条幅350余条,破损、污损门头、破旧店招80余处,乱晾晒800余处,灯箱280余个、散发小广告500张,同色覆盖牛皮癣2750余处。为确保“国检”顺利进行,区城管执法大队与街道执法中队开展迎“国检”环境卫生整治宣传与教育工作,加大路巡力度、延长路巡时间,发现问题及时清理,并安排夜班炭火烧烤小组,对全区炭火烧烤摊点进行监控,确保无烟。

中秋十一“双节”期间,为给市民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大队抽调精兵强将,采取定人、定点、加强巡察力度,对重点路段实行定岗制,严查户外广告合法性,严禁乱搭乱挂广告布幔、散发小广告、炭火烧烤等违法行为;并配合区工商、公安、笔架山街道等部门对天鹅湖广场周边的非法传销人员开展了专项打击行动。“双节”期间大队共出动30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0台次,共清理违法布幔60余条、取缔违法宣传点40余处、劝离流动摊点230余处(个),店外店100余处(个),先行登记保存物品15件。

在各项保障中,大队本着“文明,魅力”的理念,对全区市容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梳理,重点对辖区内的流动摊点、店招标牌、卫生死角、乱晒乱晾等进行清理。加强重点路段、宾馆、会场周边、巡查路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同时,大队定期开展对工地围墙广告的清理,要求各建筑工地及时更换工地围墙广告内容,增加公益广告内容,并定期开展对过期宣传广告、标语集中清理工作。

三、重协调、强管理,提升渣土运输规范化

针对夜间从事渣土运输行业人员复杂、夜间不易管理的特点,大队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实行全区渣土管理联动;加强源头监管制度,对辖区建筑工地进行文明施工宣传,不定期召开工地负责人会议的措施;定期召开渣土督导员会议;促使建筑工地管理逐步规范到位,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营运秩序,有效遏制、纠正“三车”不文明运输行为,确保了全区主干道的靓化、整洁,次干道美化、整齐。

第一、大队对全区在建工地进行疏理、排查。按照“两超两不”内容要求,进一步加大土方外运各环节的检查和规范力度,要求各建筑工地冲洗设施设置必须达标,对于当晚外运渣土车辆实行“先检查后放行”制度,由大队安排专人对车内标准语音转向提示器、GPS定位、整体车况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规定经大队签字后才可办理当晚《单车运输证》;并定期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调、沟通,具体落实施工方的各项保洁责任,严控施工时间、运输路线和倾倒场地,做到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内,倾倒渣土。

对不符合外运条件的工地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禁止一切渣土外运行为,待大队复查合格后方可开工,切实把好工地源头管理关。

第二,召开全体渣土督导员会议,严格要求全体工地定岗人员恪守岗位职责,按照“四不”标准,严查一车一证、超载、不使用GPS安全监管系统、不开启语音转向器、放大车牌不清晰、车轮带泥等现象,从源头杜绝险情。同时,大队不定期抽查工地定岗人员履职情况,对在岗不履责的执法队员全区通报批评并予以一定经济处罚。

第三,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地日志管理台帐。继续加强渣土督导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对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的进行解聘。

第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运输宣传教育工作。为加大对渣土运营公司的监管力度,大队在全区开展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安全运营检查月活动,发放《致全区渣土车驾驶员的一封信》,并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宣传相关法律政策;督促各公司定期对渣土车驾驶员进行岗位培训,严禁不通过培训直接上岗。

四、抓学习,讲进度,推进城管工作精细化

大队坚持执行“市城管督查支队——区城管执法大队——网格责任人”三级督查机制,将精细化督查融入日常工作管理中。将全区11个镇街园细化为54个网格,由网格责任人在网格责任区内开展徒步巡查,履行发现、处置、上报和核查职责,填写巡查记录(网格日志),并对网格日志实行“每日接收—汇总—复查”的方式,按照《区城市管理精细化(网格化)督查考核补充办法》的有关规定,量化考核指标,科学设置考核项目,合理分配各项目标任务,由区城管局对各镇街园进行随机抽查,确保我区道路整洁、立面美观、街面秩序优良,并使之常态化。

大队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考核指标,要求每月完成案件量60起,中队每月完成20起,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严格标准,认真对待,进一步提高案卷卷宗制作质量。2013年,大队查处各类行政案件560起,其中市容环境卫生类的360起,渣土管理类的200起。

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大队严格要求执法队员要着装整齐,持证上岗,文明执法,执法过程中必须佩带执法记录仪;今年5月,大队选送年轻执法队员参加军训,并多次选送执法队员参加执法技能培训、业务能力培训,力求强化锻炼队伍体能,提高队员自身素质,提高执法技能。

五、强宣传,促和谐,增强市民城管法制意识

大队对群众举报投诉的“焦点”、“难点”、“热点”问题、媒体曝光问题,要求执法队员及时处理,采取区、街联手以及和有关部门、媒体合作;在“五小”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文明祭祀、绿色清明”、打通“生命通道”等重要工作中,大队与媒体积极联络,公开、透明展示城管执法全过程,力争使我们的工作得到广大市民了解与支持,提升执法环境。

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扰民等问题,积极调查处理并反馈当事人,能立即解决的绝不拖沓、不能解决的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尽量改善,求得当事人的理解与支持。

今年截止10月底,大队共计回复各类投诉案件65起,其中渣土管理类43起,市容环境卫生类22起。同时,大队定期开展行政案件群众公议,做到案件处理的透明化,更好的宣传了城管的法制精神,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群众的称赞。

2014年工作计划

2014年,大队将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体制,优化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纵深推进城管网格化管理模式,全面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网格精细化督查、督办工作。大队将继续推进网格督察考评,探索细化网格,充分发挥街道、居委、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社会管理作用;提高城管全民参与度,落实长效管理措施;采用每月不定期暗查制度,针对动态性、反复性等问题,有计划、有目的,科学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及时发现问题即时解决问题。

二、做好渣土车源头管理、安全运输监管工作。始终围绕“七查”严查渣土车车内设置是否全面、整体车况是否完善,严格按照“先检查后放行”原则,确保渣土车一车一证,按照“两超两不”原则,严控超速现象;按照“四不”要求,提高渣土督导员责任使命感,全程监控在建工地渣土运输,坚决预防和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危险,为市民创造干净安全的生活环境。

三、做好建筑工地外环境管理、监管工作。加大巡查力度,配合市局、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做到及时更换建筑工地围挡、及时更新围墙公益性广告内容,定期开展对过期宣传广告、标语集中清理工作。

四、做好五小行业整治工作。五小行业作为民生问题,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区首创五小整治工作已步入正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五小行业的常态化管理,积极与街道中队、相关前置许可部门联系,有效遏制五小安全隐患的发生频率,还市民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

篇3

一、规范城市容貌秩序

各街道派驻中队要进一步加大市区主次干道、商业街区的综合整治力度,对影响城市容貌秩序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

1、进一步加大对乱设摊、店外越门经营的治理力度,各街道派驻中队白天加强路面巡查和整治取缔,将摊点严格控制在门框以内,严厉查处各类无证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晚上按照既定要求参加全局夜间集中整治行动,各街道派驻中队夜间执法力量必须保持在50%以上。

2、进一步清理规范沿街店面广告牌匾,拆除破损广告门头,力求整齐美观;要严格控制路边、门头灯箱下面悬挂的小条幅或横幅。

3、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管理,拆除沿街各类占道搭乱建及影响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构筑物。特别对沿街工地要从严控制,不设围挡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从重处罚;对施工工地运送渣土车辆要从严要求,杜绝抛洒垃圾、污染路面现象的发生。

4、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善后处理工作,鉴于文明城市创建特殊情况,局统一集中行动暂扣的违法物品,从严从重一律不处理(或按2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二、强化城市道路保洁

严格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强化日夜保洁监管巡查,打破正常作息时间,确保保洁质量标准,切实做到“全城覆盖,全日保洁,不留死角”。

1、要重点搞好城市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共广场、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周边道路的普扫和动态保洁工作。

2、要突出抓好商城夜市、各疏导点、瓜果自产自销点周边的清扫保洁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对路面油污、油渍的集中清理工作,保持道路清洁卫生。

3、要突出抓好“牛皮癣”的同色覆盖工作,进一步明确清理责任,明确作业时间,明确作业标准,不间断的巡查清理沿街乱贴乱画,做到随发现随清理。

三、工作纪律要求

篇4

宁波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分级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建设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颁布实施以后,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甬城管一[xx]232号)依法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许可管理;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甬建市发[xx]402号)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凡从事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必须取得城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证书》;对建筑工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采取签署责任书和预收卫生保洁费用的措施。对全市渣土运输车辆的实施密闭改装管理工作,目前其相关政策正在报批。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宁波市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

二、镇江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镇江市(地级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统一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直属单位镇江市特种垃圾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在管理体制上从有利于建筑垃圾管理出发,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成立四中队,6名干警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成立直属三大队也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这种管理体制,加大了管理力度,融管理、服务和执法于一体,提高了行政管理效能。

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健全,制定了《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的暂行办法》、《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特种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准运证><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使用暂行规定》、《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业务工作规定》、《镇江市渣土运输行业行为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暂行规定》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地的监督管理方面,要求各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须硬化处理,配备洗车(洗轮机)设备,并确定一名卫生监督员,不经监督员同意,车辆不准出场。同时采取预收一定数量的卫生保洁费用,以利于开展监督考核。

xx年,镇江市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装置的改造,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城管局、执法局、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质监局联合下发通告,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市政府还决定,采取优惠的鼓励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车辆改造的,市政府给予经费补贴。全市120余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市政府共补贴40多万元。同时为了遏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乱弃土偷倒行为,对车辆利用gps全球定位系统实施全程监控。

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镇江市政府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目前,镇江市从事建筑垃圾处置施工单位有18家,其中主城区有5家。主城区有建筑垃圾弃置场4家。为了加强行业管理,镇江市于xx年12月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了镇江是建筑垃圾处置协会,经过2年多的引导和强化,其行业自律管理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三、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南京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两级级管理模式,市市容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受南宁市市容管理局委托,依法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南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对全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监督、指导、协调工作。主要包括:负责渣土的产生、运输、消纳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的管理;制定全市渣土管理的发展规划和日常工作计划;负责全市渣土管理信息收集、统计及上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各区渣土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核准,核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准运证;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场的设置审批;并依法对渣土处置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南京市对市区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大,对市区主要施工工地的出入口均安装设置无线视频监控设施,对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进出车辆冲洗和保洁行为实施监管。

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监管方面,南京市于xx年已经实施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和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健全,渣土运输行业自律管理规范。

xx年年11月22日,南京市政府颁布实施第262号人民政府令,进一步规范渣土设置场的审批和监管,以奖励的措施鼓励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对规定的实施进行监督,加大了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力度。与此同时,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调剂)管理方面,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制定了渣土(泥浆)处置场的审批条件及标准、渣土处置费补偿标准及审批规定,使渣土(泥浆)消纳处置场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

意见和建议[/page]

四、意见和建议:

综合这次考察的情况,3个城市在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方面的管理模式、体制合理,相应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职能明确;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比较健全,都有一个互通的建筑垃圾核准信息监控平台和有效的联动机制。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为逐步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建议:

篇5

宁波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分级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建设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颁布实施以后,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甬城管一[xx]232号)依法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许可管理;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甬建市发[xx]402号)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凡从事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必须取得城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证书》;对建筑工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采取签署责任书和预收卫生保洁费用的措施。对全市渣土运输车辆的实施密闭改装管理工作,目前其相关政策正在报批。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宁波市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

二、镇江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镇江市(地级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统一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直属单位镇江市特种垃圾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在管理体制上从有利于建筑垃圾管理出发,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成立四中队,6名干警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成立直属三大队也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这种管理体制,加大了管理力度,融管理、服务和执法于一体,提高了行政管理效能。

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健全,制定了《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的暂行办法》、《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特种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准运证><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使用暂行规定》、《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业务工作规定》、《镇江市渣土运输行业行为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暂行规定》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地的监督管理方面,要求各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须硬化处理,配备洗车(洗轮机)设备,并确定一名卫生监督员,不经监督员同意,车辆不准出场。同时采取预收一定数量的卫生保洁费用,以利于开展监督考核。

xx年,镇江市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装置的改造,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城管局、执法局、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质监局联合下发通告,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市政府还决定,采取优惠的鼓励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车辆改造的,市政府给予经费补贴。全市120余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市政府共补贴40多万元。同时为了遏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乱弃土偷倒行为,对车辆利用gps全球定位系统实施全程监控。

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镇江市政府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目前,镇江市从事建筑垃圾处置施工单位有18家,其中主城区有5家。主城区有建筑垃圾弃置场4家。为了加强行业管理,镇江市于xx年12月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了镇江是建筑垃圾处置协会,经过2年多的引导和强化,其行业自律管理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三、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南京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两级级管理模式,市市容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受南宁市市容管理局委托,依法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南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对全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监督、指导、协调工作。主要包括:负责渣土的产生、运输、消纳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的管理;制定全市渣土管理的发展规划和日常工作计划;负责全市渣土管理信息收集、统计及上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各区渣土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核准,核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准运证;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场的设置审批;并依法对渣土处置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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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制度,严督查,重奖惩,出成绩

今年来,我局长效管理项目有了很大的突破:道路容貌第三,废摩洗第一,日常保洁第三,全部在全市前列,成绩所得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落实制度,责任到人。年初,我局与执法大队和环卫处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项目考核目标。随即,执法大队、环卫处也相应制订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大队中队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定人定片定责的分工制度等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制度强化一线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2.严格督查,奖优惩劣。持续开展“局长督查日”活动,局领导带队每周至少2天对全区长效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相关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并落实首问负责制。执法大队下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大队队员督察考核办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大队2014年度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奖惩方案》等文件,完善了大队长效管理相关制度,突出了对执法队员的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强化了对各中队长效管理整体工作水平的考评,加大了对长效管理工作的奖惩力度,以进一步激发全体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环卫处完善内部三级考核体系,即处部每周考核一次,业务科每周集中组织考核一次,专职管理员每天进行巡回考核,落实了内部长效管理奖惩意见,对照每月考核情况每月兑现

3.突出专项整治,坚持以整治促长效。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整治促长效,确保整治常态化。执法大队通过清理“五乱”、菜市场治理、主要道路店面张贴、学校周边清理、工房区提升等多形式的市容专项整治活动,保障了市容提升的延续性。截止目前,共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110余次,教育纠正乱设摊8600余起、店外出摊经营12100余起,依法查处各类案件123起,清理两乱1950余处,对29起渣土运输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二)对标找差,推进城市容貌整体提升

1.积极争取市级资金,提升硬件基础。今年来,在我局积极引进和全力配合下,由市局全额出资,对我区东城路、华丰路店招店牌进行全面提升改造,累计投入240万元。同时,市局领导对我区在全市创新的垃圾直收工作也给予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累计投入102万元用于购置直收车辆及直收站点提升。

2.“三大整治”提升整体形象。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菜市场是我区长效考评扣分的重点,也影响着我区城市容貌的整体形象,3月初全区就启动推进城中村环境提升及菜市场百日整治活动,经过合力整治,整体容貌得以很大的改善。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根据区政府“城中村环境提升月”活动实施意见,我局对相关街道提升活动建言献策,督查整改,活动得以有效落实。截止目前,我区累计9个自然村,1个城中村已改造完成,村庄容貌焕然一新。菜市场:作为菜市场周边环境整治责任者,我局全程参与益丰市场周边及内部环境整治活动,并建议成立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专职人员定人定岗,落实长效管理,内外管理有了明显提升。违章建筑:今年以来,我局在“新增为零、存量递减”的原则指导下,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大力推进规划执法工作。各街道中队积极配合街道相关部门,成立临清拆违小组,确保及时查处并制止各种违法建设行为。同时积极与规划、国土、公安、街道、村委等部门联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章建筑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截止9月底,共教育制止各种违章建设行为120余起,督促违章户主自行拆除违章17起,违章建筑10100余平米,有效控制了区域内违章建设的不良势头,提升了城市容貌整体形象。

二、以队伍创建为抓手,不断强化队伍管理,创建城管品牌,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今年以来,我局在执法队伍建设中,紧紧抓住星级队伍规范化建设这个抓手,在过去几年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成绩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六个强化”(强化班子建设、强化支部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强化文化建设、强化内外监督、强化投入保障),努力打造戚区城管亲民、爱民品牌形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一)强化班子建设,争创团结、开拓、廉洁好班子

今年,我局继续把“好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龙头工程来抓,大力创建“团结、开拓、廉洁”好班子。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分工,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民主与集中相结合,严格按议事规则和制度办事,凡属重大问题,都由我局集体讨论决定。积极改进领导工作作风,班子成员能够主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并结合各自分工,深入中队,深入一线,指导基层队伍开展工作,并在工作中率先垂范,发挥表率作用。

(二)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把执法队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高度重视执法队员的各项知识更新,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制定了2014年思想政治教育计划与业务培训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教育活动。今年来,共集中组织思想政治教育活动6次,“学习日”活动6次,共30课时;开展业务培训活动25次,75课时,开展队列训练39次,39课时。大队领导以及派出中队长参加市支队组织的执法实务与领导技巧的培训。

(三)强化文化建设,打造戚区城管为民服务品牌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市城管局《关于加强城管队伍文化建设意见》精神,紧密围绕我区城管文化建设实践,不断开展各种文化活动,提升城管队员文化素养,积极服务群众,改善城管社会形象,着力打造戚区城管品牌。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宣传报道力度,对我局的工作亮点、好人好事作及时报道,有效扩大了城管的影响,改善了城管队伍的形象。截止目前,我局共向各级媒体投稿60余篇,被市级以上媒体用稿43篇。二是积极利用城管之家、“城管”微信等平台,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到各种服务群众的公益活动中,努力塑造戚区城管亲民、爱民的品牌形象。

(四)强化内外监督,促进文明规范执法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强化内部与外部两方面的监督考核,对执法队员的日常工作、言行举止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监督。一是加强内部督察。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先后完善了《督察考核制度》、《协管员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强化制度建设,确保队伍建设和监督考评更加规范化、精细化。今年以来,在督察过程中当场纠正各类违纪违规行为360余起,发警戒通知书3份,编发督察通报6份。二是促进行风廉政建设。局领导与下属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作出廉洁自律的承诺。执法大队将2014年作为作风建设提升年。“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将分为宣传发动、查找问题,梳理问题、落实整改以及建章立制、总结提高三个阶段,通过开展系列作风提升活动,不断加强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五)强化投入保障,不断改善执法条件

今年以来,为改善执法条件,我局进一步加大了投入力度,增添各种执法设备与办公设备,完善执法指挥调度通讯网络,执法队伍软、硬件设施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上半年,我局先后投入近70万元,购置了汽车3辆、对全部30台执法通手机进行更新。通过不断完善执法设施条件,我局的执法保障能力以及快速反应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三:听民声、近民心、倾情服务塑形象

(一)倾听民声,找准薄弱环节

1.优质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我局今年收到建议3件,提案4件,坚持局党委集体研究,局领导主办,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督办,办理过程要求“三见面”,确保实现人大政协、提案人和承办单位“三满意”。办理后,对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薄弱环节。

2.认真受理各类举报。2014年,12319区级平台受理市平台派遣案件639件,受理市考评派遣案件2065件,受理视频监督案件204件,接听热线电话307个,累计处理案件总数为2679件,案件办结率100%。截止目前,执法大队受理中心接听各类举报投诉160起,结办160起,办结率100%。

(二)贴近民心,重心下移到民生

1.继续聘请城管市民督查员,协助督查日常面上的管控工作,根据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及重要投诉等情况,组织专项督查,督促落实热难点问题的解决。

2.在现有资金配备和总体规划下,一是积极争取市局资金支持,加快扩面垃圾直收工作。二是加快公厕、垃圾压缩站等建设,配合新建小区周边生活设施建设,缓解新建社区居民的如厕难,生活垃圾处理难等问题,形成与现代化管理相适应的环卫设施。

3.在局党委领导,团区委的指导下,局团总支全开展“心愿成长树·实现微心愿”主体活动,与潞城小学、潞城中学结对,关爱外来务工子女、家庭贫困学生,完成800个微心愿。

四:存在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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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范围

北地区整治范围包括:总计全长35.9公里。

三、管理原则和机构

北地区实行分级管理原则:北地区上述4条主干道纳入区级管理;次干道和居民区及周边村湾由各街(含管委会)管理。在北地区设置城市管理执法中队和北市容环境卫生服务所,隶属区城市管理局,其主要职责:行使城市管理的职能,负责该地区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负责北等4条道路、市场群周边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处理工作;负责企业等相关单位卫生费的收缴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拆违清障

拆除4条公路沿线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搭盖物;清理乱堆放建筑材料、渣土杂物等(有关情况见附表1),为下步综合整治扫清障碍。

(二)房屋整治

公路沿线现有房屋结构不变,重点对巨龙大道、北大道两侧的建筑物进行立面整治。一是统一户外广告招牌。拆除破旧广告招牌及临街雨阳蓬,广告招牌底部平齐,厚度一致,文字规范,一店一牌,大型立柱及电杆灯箱广告严格按规划设计制作安装;二是统一粉饰立面。新建的房屋或经过瓷砖等材料装饰完好的立面予以保留,其他的立面统一粉饰;三是立面色调基本协调一致,村湾房屋以大多数颜色为标准进行粉饰。

(三)地面整治

巨龙大道、北大道两侧为商业组群和居住小区,一是完善门前硬化,建筑物至人行之间铺砌大理石或彩砖;二是整理和清洗先前铺砌的大理石及彩砖,规范停车泊位,规划新建一批花坛和绿化小游园作为点缀,对旧花坛进行整理补植;三是对没有开工建设空地进行围墙(院),维修破损的围墙(院)墙(院),色调基本一致(有关调整情况见附表2)。

(四)渣土整治及工地管理

推行“准入许可、源头专控、运输专线、消纳专点、管理专责”的管理模式。所有建设工地必须围墙(院)施工,进出口必须硬化、建清洗槽。严格执行“一不准入,三不准出”(没有区建筑垃圾准运证的车辆,坚决不准进入建筑工地运输渣土;超载、无遮盖、未冲洗干净车轮和车身的车辆坚决不准驶出工地)的渣土运输管理规定,要从根本上解决渣土运输污染环境问题。

(五)垃圾处理

巨龙大道、北大道沿线企业单位按标准自建一批垃圾池,用于自产垃圾收集存放。公路沿线间距20—30米设置铁制果皮箱垃圾容器。公路沿线自然村湾间距50—70米设置一座垃圾池。(有关情况见附表3)。

(六)道路整治

对道路路面进行整修,主要是修补坑槽、平整路肩,清理路两侧排水沟内杂物,平交路口硬化等。

(七)规范“三线”

对公路沿线的“三线”(电力线、通信线、闭路电视线)进行规范整治,消除空中“蜘蛛网”。

五、工作标准

1、平面干净。公路沿线、市场群周边、居民小区、村湾房前屋后无暴露垃圾,无白色废弃物。

2、立面整洁。村湾居民房屋粉饰见新,统一色调,整齐划一;公路沿线无乱搭乱盖,无有碍观瞻的破旧房屋,无乱牵乱挂和破损招牌。

3、沟渠畅通。沟渠塘堰坡道平整,设施完好,成线成行,确保畅通无堵塞。

4、绿化完好。公路沿线、市场群周边、村里村外绿化植被完好,无缺株少枝。

5、道路平整。公路、村湾道路路面无坑洼,无积水。

6、秩序良好。公路、村湾道路无打场晒粮,机动车停放有序,市场内外整洁。

六、责任分工

北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沿线街道(包括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和北管委会为主要实施主体,并负责组织协调和群众工作。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督办验收。具体分工如下:

1、拆除乱搭乱盖和清理乱堆放。根据区城管局现场调查和掌握的资料,由所属街道(包括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和北管委会依法下达法律文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城管、规划、公安等部门配合支持。

2、房屋立面和地面整治。按照区城管局统一制定方案和标准。区民政局(区家园办)、国土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城管局等负责有关工作指导、检查和验收;所属街道(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或北管委会具体负责房屋立面、地面、房前屋后平整、硬化和杂物清理。

3、道路整治。由区交通、公路部门联手拿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4、绿化建设。由区林业局制定沿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5、沟渠整治。由区水务局制定沿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6、垃圾处理。由区城管局负责设计、布点,所属街道(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或北管委会负责组织落实,并建立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7、规范“三线”。由区供电、电信、广电等部门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北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孙江任组长,成员为区人民政府办分管主任,区城管局、区环卫中心、区财政局、区国土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公安分局、区广播影视局、区供电公司、区电信局、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北管委会、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湖街、滠口街、横店街、天河街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从区城管局、区环卫中心、区国土规划局、北管委会、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北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办。

(二)综合执法。组建北地区环境综合执法专班,成员从各相关执法部门抽调,职能包括广告、临街(路)建筑立面、管线管道、交通秩序、道路养护、绿化美化亮化、城市立面、违章建筑管理、渣土清运、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执法专班实行巡查制度,各成员单位如林业、交通、建设、公路、公安、电力等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三)长效管理。一是建章立制。按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一整套管理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奖惩激励机制,检查考评机制及协调联动机制;二是按标准严格选聘环卫作业人员,配足配齐清扫保洁人员;三是确保清扫保洁时间,北大道、巨龙大道要确保每天实行12小时清扫保洁时间(早7点至晚7点),其他道路要落实8小时清扫保洁时间;四是加大垃圾清运力度,当天产生的垃圾当天清理完;五是加大巡查控管力度,对违法违章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六是落实所有企业、单位、门店卫生责任区域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强化对“三包”责任制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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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406.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01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的步伐也越来越快,城管执法队伍在城市发展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通过城管执法队伍对市容市貌、人行道违停、两噪一污、限制养犬、渣土管理、广告管理、违章建筑管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一系列有助于城市发展的规范性管理,使得我们的城市逐渐朝着健康、和谐和文明的方向发展。那么,如何做好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文章结合当前实际,在阐述了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基础上,对做好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进行了思考。

一、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的必要性

1.城市的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的城市化主要发展于90年代以后,由于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从原来的沿海地区逐渐向内地全面深入。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城市化达到了空前的发展,无论是城市人口数量、城市数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化等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这就使得环境污染严重、部分生态环境遭受破坏、人口居住密集、交通拥挤、居住条件差、各类社会秩序混乱等一系列的城市管理问题摆在我们面前。为了能够全面改善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保证在城市发展的同时不破坏环境并逐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发展的良性循环,我们必须加强对城管执法队伍的建设。通过城管执法队伍的建设,能够对城市生活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进行依法管理,逐步适应城市化的快速发展。

2.城管执法队伍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

虽然,近年来我们的城管队伍在发展城市化的进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我们城管队伍的执法,打击了一些违法犯罪,消除了一些违章行为,为城市居民的生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是,在城管队伍执法的过程中,有部分城管执法队员未能很好的使用自己的权利,或者在执法过程中立场不坚定,受到了物质的诱惑,做出了一些违反规定的行为,而这些行为在社会中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使得公众对城管执法队伍有了片面的认识。比如说,近期新闻媒体曝光的延安城管执法编外人员暴力执法的行为,使公众对城管执法队伍有了片面的认识。另外,还有些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未能很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甚至收受他人财物,也给我们城管队伍抹了黑。正是因为如此,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城管执法队伍的建设,通过执法队伍建设来逐步制止这些类似现象,最终很好的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二、对做好城管队伍建设的思考

1.重视队员的选聘质量,健全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

结合城管执法队伍的人事管理机制,在城管执法队伍的聘用时,应严格把好关,重视新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审查。应按照录用人员相关规定,对城管执法队员进行相应的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与政审等一系列的措施来把好关,培养良好地思想和心理素质,以适应城市管理工作。另外,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充分体现能者上与人尽其才的思想。特别是对于管理岗位,我们可以建立“中层干部能上能下、执法队员互动交流”的用人机制为目标。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以城管执法局为单位全面组织实施“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的竞争机制,提高领导干部素质。

2.重视思想作风教育,强化队伍素质教育

应该从城管执法队伍的管理者做起,高度重视城管执法队伍的作风教育,应该认识到城管执法作风大于能力,态度决定工作成效。通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来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思想意思,逐步让城管干部、执法队员树立吃苦奉献精神。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以现场执法技巧、执法艺术、城管执法应急处置、案例培训等内容为主题,着重开展集中封闭式培训、对口岗位异地培训、中层干部晋前培训等特色教育,不断改善城管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工作能力。在教育培训载体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各类培训教育载体,诸如报刊、杂志、网络等来开展教育。在培训学习的形式方面,可以利用执法资格证考试、执法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综合素质测试等有利时机,通过开展集中授课、特岗培训、在线学习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让他们养成积极主动学习的习惯。最终通过培训学习,不仅使城管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执行能力、善于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协调能力和有效解决新问题的创新能力等都得到提高,还能够形成过硬的作风。

3.重视群众的满意度,改善队伍的社会形象

城管执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人民服务,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在执法过程中的权利是由人民所赋予的,因此必须善用权利,转变执法思想,杜绝粗暴和野蛮的执法行为,切实做好城管执法工作。而我们工作的目的是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条件,应高度重视群众的满意度,以群众的满意度来开展工作。以大队、中队为单位,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将涉及环卫保洁、拆违控违、渣土管理、市容市貌、广告管理、园林绿化等按照区域,落实相应的责任人和队伍,要求高度重视群众的满意度,在完成相应任务的同时赢得社会好评。另外,加强对城管执法的宣传工作,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墙体广告等来对城管执法进行宣传,在城管执法队伍内部形成独特的城管文化,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城管形象。公布城管执法投诉电话,切实发挥城管执法投诉电话的作用,对于投诉城管执法队伍相关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示。

4.重视队伍的考核,全面实行规范化管理

按照“管理定额化、定额考核化、考核日常化”理念,对城管执法队伍进行考核,健全以强化街面执法管控、重点推进数字城管执法、破解热点难点问题为核心的综合考评体系,不断加大执法程序规范、热点难点破解、重大案件突破等方面的考核权重,切实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指导性。分类分项制订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分管领导负责制、两级监督考核制、工作目标责任制等工作制度,克难攻坚,一抓到底,使各项工作做到“时间明确、责任到人,过程控制、目标管理,分工落实、责任连带,结果验收、考核奖罚”,要树立制度管人、制度约束人的理念,真正将措施执行到位、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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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区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关部门协助配合和当地政府属地管理的办法,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一)单位卫生管理

区爱卫办是全区单位卫生管理主管部门,区工商、城管局、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及各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为协管部门。

区爱卫办要完善对各单位周末卫生日制度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制度,分解落实管理职能,分层次检查考核。

各单位要把办公室卫生、梯道卫生、厕所卫生、建筑物立面容貌等列入卫生管理范围之内,做到办公室物品不乱堆放,梯道上没有烟蒂痰迹,厕所没有结垢积水和异味,及时修补破损的外墙饰面,外墙立面每年清洗1-2次。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成立应的检查小组,做好工作台帐记录。各级领导要带头参加卫生日活动,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一考核。要把卫生考核结果与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奖结合起来,促进卫生管理水平的提高。

区爱卫办采取例行检查和督查结合的方法,全年对各单位的卫生检查考核不少于四次。在检查考核中各单位发现的问题和所扣的分数,计入关主管部门,年终以得分高低,按一定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并给予奖励;对存在严重问题且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文明单位、先进单位的评比资格。

(二)住宅小区管理

区房管局是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区建设局、城管局、规划分局、环境管理处等部门为协管部门。各镇(区)政府(管委会)、有关物业管理公司是居民住宅小区管理的责任单位。

凡新建的住宅小区,均应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专业公司实施物业管理。区房管局要按规定监督住宅区资料、物业的移交,收足、管好物业维修基金,加强对物管公司的管理、指导、督查和考核,维护物管与业主双方的利益。

目前暂由建设单位和房产公司自行管理的住宅小区,应按实际情况逐步实行专业化的物业管理。要及时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对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由区房管局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城区住宅小区的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按产权所属和属地管理的要求,由物业管理公司或街道办事处负责,物业管理公司和街道办事处应配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和保洁人员。

物业公司及单位住宅管理部门应与环卫站(处)签订垃圾清运有偿服务协议,不得随意倾倒垃圾。建筑垃圾和装潢垃圾的清运另按有关管理办法实行。

住宅小区内道路开掘前,施工单位必须向该住宅小区管理部门提供本次施工的管线布局图,经同意批准后方可开掘,并应事先向居民告示。住宅小区道路开掘不得夜间施工(抢险、抢修除外),如开掘,在开掘段必须设置夜间灯光标志。开掘单位和住宅小区管理部门应共同加强管理,确保居民的出行安全。

目前尚未形成小区的楼寓、住宅群(包括单位自建房和农夹居),由规划分局按规划总体要求提出改造意见,建设局逐年安排改造计划。在改造完善实施物业管理之前,卫生由属地环卫站管理,管理费用按规定向产权单位和住户收取。

区创建指挥部对住宅小区环境长效管理定期组织抽查考核,根据各单位实际管理的面积和管理水平拨付补助经费,同时提取部分补助经费用于全年考核总评奖励。

(三)城郊结合部管理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元和镇政府、黄桥镇政府是城郊结合部管理的主管部门,结合部沿线的社区居委会及村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单位。

目前尚未拆迁的居住区的环境卫生应做到无卫生死角,河道无漂浮物、无露天粪缸、无乱搭乱建、下水道畅通、道路基本硬化、空地适当绿化、公共卫生设施配置合理。

已拆迁的区域,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保证基本卫生状况,减少环境污染。结合城市化进程,全面落实区域综合管理。

城郊结合部道路卫生、绿化、市政设施、违章建筑的拆除、“门前三包”等,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管、规划、公安、国土、建设部门配合。费用由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四)建筑工地管理

区建设局是建筑工地管理的主管部门,城管、交通、国土、卫生局、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环境管理处等部门为协管部门。

建筑工地应严格执行建设部JGJ59-99标准,在城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必须设置2.5米高的围挡,一般路段设1.8米高的围挡,围挡材料必须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工地主干道路必须硬化处理,保证排水畅通,适当布置绿化。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垃圾必须按布局堆放整齐,做到工完场地清。施工现场设进出口大门和门卫,并按规定设置五牌一图、宣传栏等。

施工现场设置车辆清洗设备,出工地前必须清除轮胎、档板上的残泥、残渣。车辆装载的建材和渣土不得高于档板,散装物品必须设置网罩,车辆运输不得污染路面。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要有明显划分,宿舍床铺、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周围环境卫生、整洁,食堂和厕所必须符合卫生管理要求,坚决杜绝随意倾倒垃圾,及时将生活垃圾清理到指定地点。严禁动用明火,严禁烧煮东西、严禁烧火取暖,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消防火的规定和规范。

除施工工艺要求连续施工外,晚上10点至凌晨6点禁止施工和搬运材料。夜间施工必须按规定申报审批。

市政工程和拆迁工地必须按应的规定围挡作业,及时清理建筑垃圾,确保道路畅通和行人安全。

国土资源局对收归国有但使用权未出让、拍卖的地块环境实施管理;待建空地必须按规定围挡,产权单位要加强管理,空地内不得随意搭棚、住人、堆放杂物,及时清理杂草垃圾。

(五)废弃物收集点管理

区发展计划局是废旧物品回收利用扎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应的管理办法,形成回收管理网络。

严禁占用河道、岸堤、闲地、农田、绿地及租用城区旧房和场地擅自从事废弃物的收集和买卖。收购点的选择必须以不影响市容环境、不造成二次污染为前提。

城管、公安、交通、水务、工商等部门,要组织经常性的检查整治,及时发现并坚决制止城区及城郊结合部严重影响环境的废旧物收集点。

环卫、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垃圾箱的管理,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城区道路及公共场所垃圾箱的垃圾,夜间必须清运一次,保证日产的垃圾不在垃圾箱内过夜。各住宅区禁止翻捡垃圾者进入小区翻捡垃圾,未形成安全小区的散住户的垃圾管理,由区域环卫站(处)安排及时清理。严禁卫生保洁员和垃圾清运工翻捡垃圾,对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要加强对垃圾清运的督查,凡未达到管理要求的,将扣发养护费用和保洁费用。

(六)摊点管理

区城管局是露天摊点管理的主管部门,工商、卫生、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各镇政府为协管部门。

摊点管理应疏堵结合,采取错时、错路的方式,为小商品经营者提供临时场地。与市民生活关的摊点服务(如早点、报亭)移入小区,作为社区服务项目。

逐步减少经批准临时占道经营的水果摊点和点心摊点,原有临时摊点经营时间需经城管局审核;摊点严禁经营湿点,食品容器必须有防蝇防尘措施。

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禁止设置摊点。制止算卜、露宿、乞讨等行为。

对擅自设摊占道经营等行为,由区城管执法局按《市城市管理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予以处罚;卫生局应对点心摊点进行经常性检查,按《食品卫生法》严肃处罚各类违法行为。对无证无照的流动摊贩,由城管局牵头,工商、公安配合予以取缔。

各镇、街道办事处要以完善社区服务为出发点,在具备条件的住宅区内选择合适的地方,适量设置便民服务摊点,统一办理证照,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影响住宅区秩序和卫生。

为营造城市文化氛围,合理布局书报亭,在公共场所及站台边适当增设阅报栏,严禁书报亭经营其他商品。

(七)市场管理

区工商局是市场管理的主管部门,技监、卫生局及市场举办部门为协管部门,各市场管委会是市场管理的责任单位。

市场必须按各自不同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引导经营者遵纪守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

市场内卤菜熟食经营者必须“三证”齐全,按卫生部门的规定做好消毒、防蝇、卫生等工作,禁止出售变质食品。

经贸、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屠宰场所和集贸市场的管理,严禁垃圾猪肉流入市场。要追查垃圾猪的饲养点,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农贸市场应合理设置家禽、水产斩杀摊位,设置专用的过滤池,及时清理废弃物,并使用专用垃圾袋。

市场内必须设置公共厕所和废弃物桶,配备充足的保洁员,及时清理场内垃圾,经常清理疏通上下水道,落实除害消杀措施。

严禁场外设摊,严禁车辆进入市场。必须配备专人,严格管理车辆停放秩序,保持停车场地的卫生,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

工商局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经常性的检查,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章事件。

(八)除“四害”消杀管理

区爱卫办是除“四害”消杀管理的主管部门。

根据“四害”消杀规律和实际情况,及时制定除“四害”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定期组织除害消杀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加强除害工作的技术指导和除害药物管理,认真开展“四害”密度监测工作。

坚持突击与经常、治标与治本、化学防制和物理防制结合,广泛、深入开展除“四害”工作,实施科学除害,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

认真组织除“四害”达标复查工作,在总结、完善除“四害”示范小区的基础上,全面推广除害管理措施。城乡联动,完善除害消杀网络。

除害药物由区爱卫办报市爱卫办统一招标采购。各单位所需的消杀药物,由爱卫办根据需求数量统一发放,按要求落实除害消杀工作;各镇除害消杀工作由爱卫办统一布置,药物统一配置,费用各镇自负。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急性剧毒鼠药和其他禁用药品。

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检查考核,重点抓好各类市场和饮食业的除“四害”工作。

(九)公共广场管理

各地行政主管单位是公共广场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共广场的管理,城管局、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环境管理处为协管部门。

公共广场、小游园是政府提供给市民游憩、娱乐、运动、观赏的场所,全体市民必须爱护公共广场的绿化、亮化等其他公共设施,开展各项健康的活动,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违反公共广场管理办法。

有关单位使用公共广场,必须报管理单位审批,并服从使用安排。城市广场只能安排区委、区政府举办的重大活动,原则上只能安排公益性活动,不得安排商业性活动。

公共广场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交纳临时占用费和卫生保洁费,若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公共设施的损坏,必须全额赔偿,情节严重者将按规定处罚,直至追究领导责任。

(十)环境卫生管理

环境管理处是城区环境卫生的主管部门,城管、建设、交通、工商、卫生、环保局为协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政府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中心城区所有道路、桥梁的清扫保洁由环境管理处负责,新增道路由交通局完工后移交环境管理处保洁,保洁费用由区财政统一核算、下拨。

各镇政府、开发区道路保洁办法和经费由各镇(区)自行组织和开支。

城区垃圾的收运和处理由环境管理处负责,物业公司管理的住宅区的垃圾必须运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并根据协议支付垃圾处置费用。城区各单位的垃圾均由环卫部门实行有偿清运和处理服务,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垃圾清运和处理服务。

城区公共厕所和住宅区化粪池的粪便清运由环境管理处负责,经费经核定、考核后由区财政下拨,各单位内部化粪池管理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有条件的可由区环境管理处实行有偿服务。

(十一)交通秩序管理

区公安交巡警大队是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主管部门,城管、交通局等部门为协管部门。

市民应做到文明开车、文明停车、文明骑车、文明乘车、文明走路。

城区道路上行驶(走)的各类车辆、行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应的省、市地方通法规或规定,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文明、安全参与交通,确保城区道路畅通有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法对交通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机动车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及公安、城管共同设置的道路临时停车点内,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路段,非机动车的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对随意停放的车辆,由公安交巡警大队和城管部门按各自的职责,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和清障。

对在我区营运的外来运输车辆,要按规定办理准行手续,并指定停车地点、运行时间、运行路线。

交通局应加强对三轮车、人力板车的管理,逐步减少三轮车和人力板车在城区的运输作业。要加强对机动客、货运车辆的管理,组织精干力量,重拳打击黑车,加强对出租车的管理,保障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

城管局应加强人行道停车秩序的管理,城区道路新建的人行道上禁止停放机动车。结合“门前三包”对人行道外非机动车停放实施专人管理,保证市容整洁。

(十二)河道管理

区水务局是城市河道的主管部门,城管、交通、环保、建设局、公安、规划分局、环境管理处等部门为协管部门。

根据建设水路景观的规划,在城区范围内,除正在作业的运输船舶外,严禁停泊收废旧物资、开设水上餐厅及出租住宿的船只。凡进入城区河道作业的运输船舶,事前必须报交通主管部门,在作业结束后必须迅速离开。禁停河段必须设置标志牌,加大巡查和清障力度,确保河道秩序。

规划部门应编制水运码头规划,原有码头应根据实际改建或逐步迁移,交通、建设、城管、公安等部门必须加强对码头的管理,杜绝运输船只和车辆对河道及路面造成污染。

城区污水尚未并网区域内的餐饮业、浴场、加工作坊等单位的污水必须处理后排入下水道,环保部门应加强对上述区域、各单位的污水处理监督。

河道管理部门和环卫处根据责任分工,必须加大河道保洁力度,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和滩边垃圾,合理安排清淤时间,定时换水,加强对防汛设施和河道设施的巡查和维护,确保水体清洁。

河岸环境卫生属地管理,沿河各单位、住宅区居民禁止向河道抛洒垃圾,河岸遗留的卫生死角由属地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十三)道路、路灯和绿化的管理

区建设局是城区道路的主管单位,城管、交通局、公安、规划分局、环境管理处等部门为协管部门。

根据道路建设规划,由交通局进行道路建设施工,建设局对已启用道路进行综合管理和修缮;进行道路开挖需向建设局、交通局和公安交巡警大队提出申请,领取《道路开挖许可证》,配齐并经验收合格交通安全设施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交通正常秩序,完工后应及时恢复原状;公安交巡警大队应当主动配合城管执法局对路面抛冒滴漏现象进行严肃查处。

区发展计划局是城区路灯灯光景观的主管单位,负责对主次干道、街巷的路灯灯光景观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

区农发局是城区绿化的主管单位,负责城区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园林、公园、小游园以及城区绿化养护保洁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园林、风景区、古树名木和单位绿化的监察。

城管执法局在巡逻值勤中对发现市政道路、路灯设施、绿化树木需要修缮的,应及时书面函告建设局、发计局和农发局。

(十四)乡镇卫生管理

各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卫生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卫生意识,促进卫生工作。切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保障长效管理经费,组织专业保洁队伍,充分发挥镇创建办、爱卫办和城管中队的作用,加大检查考核力度。

镇(区)环境卫生保洁试行包干责任制。采取确定保洁面积,确定保洁要求,责任到人。实行清扫与巡视保洁结合,质量与报酬直接挂钩。

加强镇容镇貌管理,各镇(区)要全面推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搞好单位卫生,完善市政设施,落实绿化养护责任,规范广告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