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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不仅是各国保护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有力武器,而且还与对外贸易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商品、资本、技术和劳务的跨国流动已成为国际上普遍的现象,跨国公司随之也成为国际经济活动中十分活跃的经济组织,在世界生产、贸易和投资中居于主要地位,对国别经济和全球经济发展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跨国公司依靠技术创新,凭借全球生产和营销网络,在东道国的市场竞争中常常占据优势地位,对东道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在东道国的市场结构处于垄断或寡头垄断的状况下,先进的技术和价格低廉的产品会给封闭的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同时,竞争是跨国公司活力的源泉,竞争又会促使其通过内部积累和外部兼并走向集中和垄断。因为跨国公司掌握了绝大多数的知识产权,容易利用其经济优势在东道国的市场上取得垄断地位,成为限制竞争的势力,进而影响东道国的经济和技术发展。
我国反垄断法对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制
跨国公司凭借其经济实力和垄断地位,在国际贸易中广泛采用限制性商业惯例,打击局外企业,加强在国外市场的垄断和竞争,保证谋取垄断利润。目前,在华跨国公司的限制竞争行为主要包括:横向限制竞争,即跨国公司联合起来控制产品生产、销售、价格以及在任何特定行业或商品中获取垄断地位;纵向限制竞争,即跨国公司作为上游生产厂商对销售商的经营地域、经营产品范围以合同的形式施加某种压力,其手段有维持转售价格、独家交易、选择易、搭售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跨国公司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实施限制竞争行为,主要手段有不公平定价、超高定价、掠夺性定价、拒绝交易、价格歧视等。为了增强竞争力,跨国公司通过采用资本、品牌、技术与行政力量的结合,使其限制竞争行为更具规模性、长期性、隐蔽性,表现出以下特征:通过并购方式达到限制竞争目的。以控股的方式并购国内企业,是跨国公司扩大企业规模和实力、在东道国取得市场优势地位最便捷的途径;通过知识产权达到限制竞争的目的。目前,跨国公司已在我国形成了对技术的控制和垄断。我国专利申请数量呈逐年递增之势,平均增幅为20%,但在迄今为止的18万余件发明专利申请中,来自跨国公司的申请占87.8%。
为了遏制跨国公司的垄断势力,保护本国竞争性的市场结构,我国反垄断法对于在本国活动的外国企业和跨国公司,以及它们在国外产生的但对国内有影响的限制竞争行为,都作了具体规定:
(一)限制跨国公司的外部扩张
企业合并常常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但是集中度过高的合并则会引起经济高度集中,集中则会导致市场的垄断。跨国公司在国外直接投资时,一般是通过购买当地企业或者通过与当地企业的联合来进入东道国的市场。从竞争的角度看,这种方式一般不会受到东道国反垄断法的干预,因为它们一般不会提高东道国市场的集中度。然而,如果跨国公司在进入市场时或在进入市场后,以某种方式破坏了东道国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即由此产生或加强市场支配地位时,那就会受到反垄断法的干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31条规定,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按照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审查将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为期30天的初步审查阶段。如果在完成第一阶段审查以后,认为该并购案影响市场竞争的可能性比较大,就会进入第二阶段审查。第二阶段审查为期90天,必要时第二阶段审查还可延长60天。
(二)禁止跨国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根据该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的。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要考虑企业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控制销售市场或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财力和技术条件,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等因素。企业一旦被认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就得承担特殊的责任,即不得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该法同样适用于在中国取得市场支配地位的外国跨国公司。
一般来说,外国企业或者跨国公司在东道国不容易取得市场支配地位,因为东道国政府可以通过其经济或竞争政策进行限制。而且,一旦有这样的事实发生,东道国政府一般也会通过推动国内企业的联合来抗衡跨国公司事实上或潜在的竞争优势。例如,“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的正式成立,充分印证了中国企业正在通过联合,迎接外国企业的挑战。该组织由TCL、联想、康佳、海信、长城计算机集团5家企业自发成立,是一个采用会员制的、开放式的非营利性组织。凡从事计算机、家电和通信产业的相关企业和科研院所都可以申请参加。
基于反垄断法的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策略
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不仅有利于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竞争性的市场结构,规范企业的竞争行为,建立一个竞争性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也有利于我国在对外经济和贸易往来中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一)建立有效的价格预警机制
加强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平台建设,及时发现市场的异动。限制竞争的秘密活动所导致的最终市场表现基本是一样的,即在没有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一致地抬价,固定、僵硬的价格或多年不变的市场份额以及新进入者普遍生存困难等等。这些现象足以说明市场上有不正常的操作,竞争机构则可采取措施进行调查或干预。
(二)加强科技自主创新且实施品牌战略
据联合国工业计划署统计,世界名牌商品共约8.5万种,其中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经济体占据90%以上的名牌拥有权,处于垄断地位。而我国出口商品中90%是贴牌产品,我国光纤制造设备100%、集成电路85%、纺织制造设备70%、石化设备80%和高端医疗设备90%-100%都依靠进口。因此,实施出口名牌战略,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培育名牌,是增强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手段,是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实现外贸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当前,国际贸易竞争已从产品竞争进入标准竞争,把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就意味着拿到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因此,企业要注重长期效益,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增加研发投入,建立技术标准体系,要在电子信息、基因工程等高新技术领域形成支撑高新产业的标准群;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信息安全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领域及有中国特点的产业,建立起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标准。
(四)建立行业协会或加强企业联盟
多年来,我国在DVD、电脑、汽车、数码相机等高科技含量的行业都存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问题。而国外的高科技企业通常会至少将纯利润的50%再投入到新技术的开发研究上,并且,国外企业有强大的横跨全球的市场平台,如果国内企业不联合起来推广、保护自己的技术,该技术就会很快被国际大企业强大的市场力所吞并。
(五)加强国际合作以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法
由于各国贸易法规不尽相同,在禁止国际卡特尔、控制企业合并、确定损害程度等方面,往往会涉及不同国家的企业,所以,应在互惠、公平合理和不损害国家和利益的前提条件下,在反垄断领域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信息共享,不断完善我国反垄断法的内容。
参考文献:
1.王晓晔.反垄断法与国际经济贸易.国际贸易问题,1995(8)
2.朱家贤.WTO对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制与中国反垄断法的完善.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6(5)
3.刘世昕.“标准经济”:中国还要在知识产权上吃多少亏.中国青年报,2003-9-16
4.罗昌平.丈量中国500强与世界500强的差距.新闻周报,2005-9-2
株洲市相对周边城市而言加工贸易企业较少。2010年开展加工贸易的企业仅为16家,郴州为30家,长沙达到70家。2012上半年,有业绩的加工贸易企业仅有11家。现有加工贸易企业大多集中在城区,所辖5县市中醴陵市有2家,其他县为空白。近年来加工贸易在株洲市外贸中所占比重一直不高,2008年占6.29%,2009年占4.45%。株洲市对外贸易对一般贸易依赖性较强。2008年株洲市加工贸易额为7217万美元,同期一般贸易额达107416万美元;2009年加工贸易额为5161万美元,一般贸易额达108374万美元。株洲市对外贸易方式严重不合理性。
株洲市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思路与对策建议
(一)宏观层面的对策
⒈优化商品结构
株洲市外贸商品结构存在着不平衡性,影响到株洲市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株洲市要依托两型社会建设的良机,不断调整和优化商品结构。要逐步淘汰资源密集型和能源密集型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同时延长产业链,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大对农产品经营的投入力度。引导农产品经营企业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通过资金、技术、人才的投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壮大农产品产业,提升其国际竞争力。控制好进口商品结构,鼓励企业进口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技术型产品和设备。株洲是一座新型工业化城市,要大力引进发展重工业所需的原材料和先进技术,降低资源和环境压力。
⒉优化产业结构
株洲市产业结构存在着严重失衡问题。2010年株洲市第一、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为9.7%、58.5%、31.8%。株洲市必须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要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提升服务贸易的比重;要依据株洲市农业优势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加大对株洲县和炎陵县特色蔬菜出的扶持力度,依托特色蔬菜形成产业集群,促进农产品贸易的快速发展;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加快调整工业结构,以5115工程为依托,培育产业集群,加快已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步伐。
⒊优化贸易方式
株洲市对外贸易方式存在着不平衡性,以商品贸易和一般贸易为主,服务贸易和加工贸易比重较低。株洲市要积极优化贸易方式,促进外贸可持续发展。要积极开展加工贸易,有效缓解资源和环境压力,通过发展加工贸易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株洲市工业园区众多,但尚无加工贸易专门园区。株洲市要积极规划和构建加工贸易园区,完善园区配套服务,为发展加工贸易创造便利条件。在发展加工贸易的同时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制定和完善服务贸易战略,完善相关政策,发展适合株洲市情的信息、文化等服务产业,促进服务贸易可持续发展。
⒋完善对外贸易配套服务
一是要进一步发展现代物流业,完善物流网络,降低外贸企业物流成本。目前株洲市大部分企业海运出口货物需要用汽车运到长沙霞凝港装船,增加了企业进出口成本,给外贸企业造成诸多不便。株洲市要加大铜塘湾港区的改造力度,增强其货运能力,以铜塘湾港区为依托建设外贸物流园区,以减少外贸企业物流成本。二是要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进一步支持,充分利用中小企业国际开拓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鼓励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降低企业的收汇风险。三是要搭建外贸企业客户开发平台,利用会展的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种展览会,扩大其客户资源。2011年,株洲西迪硬质合金有限公司通过参加美国、荷兰、英国的展览,获得557万美元的出口订单,增长了近2倍。这一案例充分证明通过政府各项扶持政策有助于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对外贸易。株洲市要构建服务于本地外贸企业的专用电商平台,对外贸企业提供线上和线下的撮合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信息化不足的问题。四是引导外贸企业建立行业协会机制,通过行业协会的作用协调企业开展国际业务,及时防范和化解各种外贸风险,共同应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
(二)微观对策
⒈大力开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实践
开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实践是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企业要在内部大力践行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模式。要在生产经营中贯穿国际环境标准和安全标准,将绿色观念融入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以及废旧产品的处理等环节,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要按照循环经济的原则实行清洁生产,实现资源消耗的最小化、排放物的减量化甚至零排放。开发、生产和销售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无害的产品,积极开展绿色营销活动,提升企业产品的综合竞争力。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和安全方面的认证,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促进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应对国际贸易保护壁垒。
⒉加大投入,提升国际竞争力
顾名思义,反倾销就是国际贸易中进口国为了保护本国相同产业的利益,有效遏制出口商向进口国倾销其商品的行为,进口国针对出口商的倾销产品而采取的措施,多以征收反倾销税为主要手段。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国以贸易保护为目的的贸易摩擦频频发生,反倾销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合法贸易保护工具,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作为贸易保护措施予以使用。
我国经济处于转型期间,在对外贸易,连续遭遇国外进行大规模反倾销,加之人民币持续升值带来的压力,因此,如何建立和谐的外贸局面,促进我国外贸可持续发展,具有时代意义。
一、中国遭遇反倾销的现状
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到2007年底,中国已连续12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在世贸组织成员2007年上半年发起的共87项反倾销调查中,有32项是针对中国的,而位列第二的美国,只有6项。中国出口产品受实际反倾销措施的冲击也是最为严重的。2007年上半年,世贸组织成员共实施了71项反倾销措施,其中15项是针对中国产品的。
从收到反倾销调查的产品范围来看,逐步呈多元化趋势发展,截至2007年底,国外对我国4000多种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涉及五矿化工、机电、轻工、纺织、食品土畜等多个行业。
从反倾销涉案金额看,也日趋增大,在上世纪80年代,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例中,没有一件金额超过1亿美元。而到了2007年,超过1亿美元的案例已达数十起。
二、中国遭遇反倾销的呈现的趋势
1、涉及的中国产品类别和数量不断扩大,反倾销税率趋高。20世纪80年代我国遭受的反倾销调查的产品只有46类,且基本上是出口量少、工艺简单的初级产品及劳动密集型传统产品。到2007年底,中国已连续12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在世贸组织成员2007年上半年发起的共87项反倾销调查中,有32项是针对中国的。
2、发达国家是主要发起国,但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也加人了对华反倾销的行列。80年代对华提起反倾销指控的国家主要集中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至90年代,一些发展中国家也纷纷加入到对华反倾销的行列中来,从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案件所占全部对华反倾销案件比例看,1997年达到76%,而1998年高达87%,发展中国家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已经多于西方发达国家。
三、原因分析
1、国外因素
(1)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
目前世界整体政治经济形势不明朗,一些国家受制于政治、经济、社会的压力,频频运用贸易保护措施;一些发达国家的夕阳产业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重点产业容易出现全球性的竞争加剧,必然导致各个国家和地区极力保护国内市场。在WTO成立以后,许多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利益,积极致力于寻求WTO框架内的保护措施,便冠冕堂皇地打起反倾销大旗,动辄借反倾销之名,行保护之实,使反倾销在很大程度上由WTO所允许的贸易救济措施演变为变相的贸易保护手段。
(2)视中国外“非市场经济国家”
尽管中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但根据与一些国家谈判达成的协议,在未来一段较长时期,中国仍将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使我国的反倾销问题更加严重,我国企业更容易被认定为倾销。在反倾销法中,非市场经济国家通常是指那些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企业的生产、销售活动和产品价格由政府决定,货币不能自由兑换的国家。因此,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一些国家并不是以中国商品的国内价格为准,而是以“替代国”的价格因素为参照,这也使我国应诉反倾销调查的国际法律和政策环境更为复杂。
2、国内因素
(1)中国出口贸易秩序混乱。我国出口虽增长迅速,但较多企业管理不善,产品缺乏竞争力,只能相互低价竞销,出口贸易秩序混乱,给国外反倾销带来可乘之机。企业的营销理念仍较落后,缺乏对国际市场的深入调研和总体把握,单纯依赖低价战略打入国际市场,给对方国家造成“价廉质劣”的印象。一些企业未能把握进口国行情及时调整出口商品的价格和数量,致使商品大量涌入进口国,增大了进口国对华反倾销概率。
(2)出口产品技术含量低,自主知识产权匮乏、产品附加值低长期以来,中国出口的产品主要以粗浅加工贸易为主,出口产品缺乏自主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据统计,2003年中国企业出口产品的自主品牌不到20%,自主品牌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额比重低于10%。中国出口商品中相当数量仍然是低附加值的,首先表现在劳动密集型的商品占有较高比重,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商品出口比重偏低。
四、完善应对反倾销措施,促进我国外贸可持续发展
1、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摆脱“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争取市场经济待遇,一方面我国政府应利用国内外媒体加强宣传攻势,大力宣传我国市场化进程,改变他国对我国“非市场经济”的看法,同时通过政府之间的谈判,早日取得他国对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另一方面我们要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尽快建立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尤其是在避免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实现生产要素及其价格市场化方面要加大改革力度。还有,在目前一些国家国内立法未作改变的情况下,要避免适用“替代国”的做法,我们企业和相关行业必须用具体事实证明自己是按市场化运作的,包括企业股权制度、生产投资决策、产品定价、财务会计制度等。尽管目前还有很大难度,但也有不少成功的先例,我们不应放弃这一努力。
2、规范外贸经营秩序
在出口产品中,我国产品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很多企业产品雷同。随着国家外贸体制改革的深化,包括私营企业在内的越来越多的企业获得了自主外贸经营权,如果没有健康的外贸秩序,价格战在所难免。为此,企业首先要规范自身的市场行为,加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符合国际惯例的财务制度,努力使有关资料和账簿符合国际标准要求,力争让反倾销调查当局认定某些具体企业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运作同时要实行行业自律协会和统一的出口措施,尽可能实行国外总经销和总制度。外经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所有外贸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指导和协调,合理地统盘调节外贸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布局,及时有效地指导出口产品价格水平。超级秘书网
3、实施出口多元化战略
增强国际营销观念,实施出口多元化战略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出口企业应尽快转换现有的竞争战略及策略,变“以廉取胜”为“以质取胜”,学会运用商标、包装、公关、广告等多种非价格竞争的手段;在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创汇率上下工夫,扩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在制度安排上制定“优质高价出口原则”,外销价格的比较在经过技术处理后可统一在离岸价上进行,由海关设置“价格门槛”,出口产品的外销价格要高出这一“价格门槛”,则“优质高价出口原则”亦可称为“最低出口价格准则”。同时,注重全方位地开拓国际市场,在巩固现有欧美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兴的海外市场,尤其要加强对东欧、拉美、非洲等市场的开拓,以降低市场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并达到避免反倾销调查之效。
4、建立反倾销调查的预警机制
如果能有效地预防反倾销调查,不仅能够节省调查过程中的大量应诉成本,而且也可以减少甚至消除因为反倾销调查而给我国带来的大量间接损失,因此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成为必要措施。预警机制的建设包括对我国国内产业遭受外国产品冲击可能受到的损害的监测以及我国产品出口可能招致进口国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或保障措施等限制措施的监测。通过对重点产业、重点产品、重点国家和地区国际市场状况以及我国进出口情况等重要参数变化的监测、整理与分析,建立损害预警数学模型,定期和不定期地预警信息,实现产业保护工作的前置化,以求达到有效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卜海,国际经济中的倾销与反倾销[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
[2]陈家勤,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对外经贸发展[J].财贸经济,2005,(5)
一、知识经济时代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
1.国际贸易发展动因知识化
按照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古典的比较优势理论和赫克歇尔、俄林的资源禀赋理论,一国与另一国发生国际贸易的动因,主要是各国拥有的生产成本和资源禀赋不同,按照生产成本的不同和资源要素丰缺盈余的程度进行国际分工,然后进行国际贸易,贸易双方均能获得拥有生产成本和资源禀赋相对优势的贸易利益。然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知识经济初露端倪,特别是以信息技术、知识产业为主要标志的知识革命迅猛发展,我们正在迈向一个以智力资源和知识要素占有、分配、生产和消费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总量、人才素质和科技实力将代替资本成为竞争的根本要素,智力资源的丰缺盈余程度将成为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决定性因素,自然禀赋状况的重要性日益被削弱,以自然资源为中心的国际分工体系逐渐被以知识和技术为中心的国际分工体系所代替,科学技术知识将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新的重要动因。社会发展的实践经验也证明了科学技术知识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科学技术对经济的贡献率在20世纪上半叶不到50%,但到90年代却达到80%-85%;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也主要是通过科学技术进步获得的。据美国商务部和美国电子协会统计,美国“新经济”增长的1/4以上归功于信息科学技术,今天对美国经济起主导作用的是高技术信息产业,微软、英特尔等已经取代了当年的三大汽车公司。此外,又据美国商务部和国家制造业协会的研究表明,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有关的工作岗位比制造业的平均工资高15%,高新技校产品的出口不仅利润较高,而且使美国对经济紧缩或经济周期的抵抗力更强,高技术产品的出口成为美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持续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
2.国际贸易交易对象高级化
在科学技术知识对经济发展日益重要的今天,国际贸易交易对象逐渐高级化。首先,国际技术贸易在国际贸易的构成中发展十分迅速。据统计,1993年以来,主要工业化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均高于全部出口的增长速度,1975-1985年10年间,美、德、英、法、日五国高新技术出口额平均增长了73.1%,而1985-1995年,高新技术出口额增长了353%,是前10年高新技术出口额增长的5倍,可见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已成为国际贸易新的增长点。其次,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也日益高级化。1985-1993年,世界高科技产业年增长率为14.3%,高科技产业产品在制造产业产品出口贸易的份额也日益上升,估计到2002年将占制造业产品出口比重的1/4。国际贸易交易对象高级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各国都普遍重视科技的开发研究,实行科技发展战略,把高科技产业作为制高点;第二,世界技术发明创造与更新的周期大大缩短,也是加快国际技术流动的重要原因之一,蒸汽机从研制到产品用了100年的时间,而平面型晶体管从研制到产品只用了5年的时间;产品技术更新的周期在20世纪70年代是5-6年,在80年代是4-5年,在90年代则是1.5-2年;第三,与技术贸易有关的社会条件日益完善,尤其是各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努力,为国际技术贸易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法律环境;最后,经济全球化和自由化浪潮使各国的经济合作与依赖进一步加深,国际技术交流更加频繁。
3.国际贸易交易方式网络化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国际贸易交易日益借助国际互联网来完成,出现了所谓的网络贸易。网络贸易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如万维网、因特网等现代化电子方式所进行的贸易或商务活动,整个交易过程包括交易磋商、签约、货物交付、货款收付等大都在全球电信网络上进行。其交易的产品主要是数字化产品,如金融服务、网上娱乐、售票服务、音像书刊、软件设计、咨询服务、信息传递等;也有实物产品交易,实物产品交易则是交易磋商、签约、货款支付在网上进行,实物交付在具体地点进行[1](P34-35)。目前,网络贸易发展十分迅速。1996年网上交易额只有23亿美元,1997年网上交易额就为150亿美元,1998年达500亿美元,据美国《商业周刊》预计,到2001年全球网上贸易总额将达2051亿美元,2002年可达3490亿美元。正是由于网络贸易具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它才引起世界各国和国际经济组织的关注,纷纷制订各种政策和采取各种措施来维护和促进网络贸易的发展。如1997年7月8日,在德国波恩召开的由40多个国家参加的部长会议上,一致同意在网络贸易中维护自由贸易原则,各国不得自设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同意网络贸易不得征收新的税种,其中29个国家在通过的文件上签字;此外,WTO和APEC等国际或区域经济组织对网络贸易也十分重视。显然,网络贸易将会得到迅猛的发展,将成为21世纪国际贸易领域中一朵鲜艳的奇葩。
4.国际贸易交易市场垄断化
由于跨国公司垄断了国际技术创新的70%-80%和国际技术贸易的90%,因此,在国际交易市场中跨国公司的垄断地位日益加强。目前,跨国公司是新技术的主要开发者,也是技术贸易的主要交易者,已经成为世界经济拉动的火车头。据《商业周刊》2000年在美国纳斯达克指数疯狂暴涨时的一次统计,美国微软公司的市值已经超过了俄罗斯的国民生产总值,全球500家大型跨国公司的总产值已占全球总产值的45%,全球5.3万家跨国公司内部和相互贸易占世界贸易总额的60%以上。在迈向知识经济快速发展的21世纪,信息技术和高效运输技术的突飞猛进,企业的跨国经营变得更加容易和有效,跨国公司的发展也将面临新的飞跃。因此,跨国公司现在都纷纷调整其发展战略,对内进行经济结构的升级和技术的大规模更新,对外竭力维护其市场份额,并努力开拓新市场。可见,在未来的国际贸易中跨国公司的垄断地位将进一步得到加强。
5.国际贸易利益分配两极化
因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知识经济的发展过程所处的地位不同,所以在国际贸易利益分配格局中,两极化的趋势将进一步明显,即所谓“中心-化”趋势。目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利益分配中的“中心-”的地位并没有发生改变。在国际技术贸易中,发达国家占80%,其中美、英、德、法、日占发达国家技术贸易总额的90%以上,仅美国就占了世界技术贸易总额的1/3,而且全球技术贸易的85%在发达国家之间进行;在知识经济的代表性产业国际信息技术贸易中,发达国家同样占领重要地位,1995年国际信息技术产品贸易额达6000亿美元,市场份额基本被美、日、欧盟所瓜分,在全球电信市场上美、日、欧也占了3/4;在网络贸易中发达国家也占尽先机,1998年全球网络贸易总额500亿美元中仅美国就占了170亿美元。在知识经济全面发展的21世纪,在国际贸易利益分配中,发达国家“中心化”和发展中国家“边缘化”、“化”的趋势将进一步加剧。这是因为:首先,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科学技术发明与创造中处于不对称地位,发达国家基本垄断了世界科技发明与创造。据统计,诺贝尔科学奖95%以上的是被发达国家的科学家所获得,战后世界应用的主要技术新成果也绝大部分由发达国家所垄断,仅美国就占其中的40%,日本、欧盟和其他新兴工业化国家则垄断了其余部分;其次,在国际贸易分工和产业升级换代中,发达国家也处于领先地位。
6.国际经济协调贸易化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电子通讯产业的快速发展和网络贸易的兴起,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际经济协调的重点日益侧重贸易领域。与此同时,国际贸易所关注的问题也从自然资源转向了知识资源,从自然资源密集型产品、资本密集型产品转向了知识密集型产品,国际贸易协调的范围和重点也转移到以服务业、电信业、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知识经济领域,1997年世界贸易组织《全球基础电信协议》、《信息技术协议》和《开放全球金融服务市场协议》[2](P24-25)的签订就反映了这一发展趋势。对于网络贸易,1998年2月20日,美国商务部就向WTO提交了一份提案,旨在规范全球电子商务,建立网络贸易的法律框架,对网络贸易实行零关税;1998年5月17日至20日召开的WTO第二次部长会议上,就网络贸易关税豁免问题达成一项单独协议,即通过国际互联网开展商务活动,从现在开始至少一年内免征关税,还同意下次特别会议就此问题将制订全面计划,以便检查所有与电子商务有关的问题,然后交给WTO第三次部长会议进行讨论。在即将发动的世界贸易组织“千年回合”谈判中,高技术领域谈判更是发达国家首先关注的问题,这也是目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世界贸易组织谈判中的重要分歧之一。目前,美国在转基因作物上已经形成相当的产业规模,有比较优势,因此,美国主张在“千年回合”谈判中提出建立有关管理转基因作物和其他生物技术进展的规则。显然,高技术领域的协调已经成为国际贸易协调的重点。
二、我国应采取的对策
在迈向知识经济时代的21世纪,我国对外贸易面临知识经济的挑战将不可避免,因此,应及时把握迈向知识经济时代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调整我国经济发展战略,采取符合我国国情的应对措施,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1.加大科技投入,鼓励技术发明与创新
知识经济的核心是知识的生产与创造,而知识的生产与创造又离不开科技的进步与创新。因此,科技进步与创新是知识经济时代决定竞争能力高低的根本性因素,这也是我国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发展国际贸易的关键。
促进科技的进步与创新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科技发展规律的新机制,进一步解决我国科技与经济发展相脱节的问题。其次,要加大科技投入的力度。1995年我国高技术产业R&D投入占其增加值的比重仅为1.4%,而发达国家为5%以上,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科技投入严重不足,这是我国面向知识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它阻碍了我国知识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增加对科技的投入。第三,要改善科技投入渠道单一,科技投资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已经转化的科技成果中,自筹资金占56%,国家科技计划贷款占26.8%,风险投资仅占2.3%,而在发达国家风险投资在高技术产业化方面起重要作用。因此,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建立风险投资机制,设立国家科技风险基金,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体系,促进技术产业的发展。第四,要树立技术创新意识,发掘、培养、保护高技术人才,加强产学研结合,鼓励应用开发型科研院所进入企业或转为企业,培养产业技术的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的技术水平。第五,要建立明晰的科技产权及其转让制度,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切实维护科学技术发明、发现、创新者的利益。
2.促进科学技术的吸收和应用,加快我国产业的升级换代
知识经济的关键是知识的商业运用,使之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这是我国在知识经济时代参与国际贸易的基础。因此,面对知识经济的发展,以技术进步为支撑,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科技的转化,加大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整个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便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的战略取向。而且我国目前基本具备实现这一目标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可能性主要是因为科学技术知识具有共享性、可学性、易传播性、变动性和经济效应外溢性特征,在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过程中,通过政府政策有意识地干预和市场配置的作用,使国家可以获得超越现有资源禀赋约束的知识资源优势。现实性主要是指有两大发展机遇可以充分利用,一是国内科研机构和国家科技投入体系正在面向市场经济改革,科研机构与企业的联合势在必然,要充分利用这一机遇加快科技产业化和市场化的步伐,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二是国外发达国家正在进行以知识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升级,即加大第三产业和以知识经济为代表的信息产业的比重,把一些传统产业转移到国外,继续发挥其“剩余的价值”,这对我国企业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提供了重要的机遇。总之,面对知识经济的蓬勃兴起,我国一定要抓住发展的机遇,大力推行产业技术改造,调整科技投资方向,努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争取在知识资源的形成、积累、发展、创新中形成自己的知识比较优势,从而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
3.适时推行网络贸易,开拓国际市场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运用,网络贸易日益成为拓展海外的贸易的重要方式。这主要是因为网络贸易具有传统贸易方式无法比拟的优势:首先,网络贸易对经济增长起促进作用,据美国《商业周刊》当时预测,2000年网络贸易将使美国国内生产总值增加1000亿到2000亿美元(注:这个预测是在知识经济的时代背景下作出的。虽然,2000年以科技、网络股票为主体的美国纳斯达克指数遭到重创,但它仅仅是挤干了资本市场里的一些泡沫,并不意味着知识经济的破灭。),对世界经济的增长起推动作用;其次,生产厂商也从中受益,通过网络企业可以开辟新市场,增加了贸易机会,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如波音公司自1997年建立网址后的头七个月就有10亿美元的交易是在网上进行的;此外,生产厂商通过网络贸易可以简化交易程序,降低贸易单证处理成本,节约了生产费用,据美国《福布斯》的统计,网上交易可以节省企业成本的5%到10%,仅此一项可使国内生产总值增加100亿到200亿美元,厂商的存货平均下降3500亿美元,更重要的是企业可以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地点随时销售商品,获得了无限的商机,这种长期的利益是难以想象的;第三,消费者也可以获得好处,网上虚拟的世界市场,价值规律发挥更充分,激烈的竞争使产品质优价廉,一些特殊商品成本下降的好处可完全转移到消费者的身上,消费福利得以提高。然而,我国目前高级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缺乏,网络基础设施滞后,企业界还没有充分认识到网络贸易在未来经济社会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没有形成网络贸易的国内环境和市场,这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的反差。因此,必须从以下几点来切实推行网络贸易的发展。首先,要进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教育与宣传,培养计算机专门人才,树立网络贸易意识;其次,要加强网络贸易方面的各种立法,特别是电子认证、保密、网上交易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最后,国家应制定一些优惠措施,鼓励国内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贸易,开拓国际市场,争取跟上国际经济发展的潮流。
4.政府给予适当支持,培养我国的跨国公司
知识经济时代国际贸易的主体主要是跨国公司,随着国际市场垄断化趋势的进一步加强,国际竞争也主要是在跨国公司之间进行,因此,一个国家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高低,主要体现在跨国公司的强弱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对外进行跨国经营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目前我国的跨国公司无论在数量、质量上,还是在经营规模、国际地位上都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据美国《财富》杂志1999年公布的全球企业500强中,我国大陆和香港地区的大型跨国公司只有6家,分别是中石化(73位)、中国工商银行(160位)、中国银行(171位)、中化(304位)、中粮(362位)和香港怡和(402位),且大多是商业或金融服务性公司,这对我国参与未来知识经济时代的国际贸易十分不利。因此,在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努力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同时,应鼓励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培育我国大型的生产性、综合性跨国公司,支持有竞争力的企业跨国经营,到境外开展加工贸易或开发资源,扩大经济技术合作的领域、途径和方式,并且国家应给予这些企业在财政、金融、外贸、行业等方面的支持,同时,应抓紧制定和规范国内企业到境外投资的监管制度,加强我国在境外企业的管理和投资业务的协调;继续发展对外承包和劳务合作,在竞争中形成一批具有实力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总之,积极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使我国企业更多地走进世界跨国经营的行列,这是我国面对知识经济浪潮参与国际贸易的重要方式。
5.参与国际贸易关系协调,维护我国外贸利益
在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的变化日新月异,企业因技术的世界和创新所导致的无形风险日益增加,国际贸易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会产生一系列的国际贸易矛盾与纠纷。因此,我国在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贸大趋势的同时,一定要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要积极参与国际贸易关系的协调,这是我国在知识经济时代进行国际贸易和维护自身利益的必要保证。我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有共同的利益,在国际贸易关系的协调中应紧密联合起来,协调彼此的立场和观点,维护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优势和经济利益;同时,我国又是一个亚太国家,亚太地区是我国进行贸易、投资、金融活动的重要地区,搞好周边国家关系,积极参与亚太地区的经济协调,是发挥我国政治经济大国作用的重要表现,也能树立我国的国际形象。东南亚金融危机发生以后,我国政府保持人民币不贬值,对东南亚国家进行经济援助贷款,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尊重。此外,要创造条件尽可能早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参与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维护我国应有的经济利益,特别是在世界贸易组织更加关注服务业、金融业、信息业、高科技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等知识经济领域的问题时就更为重要。因此,积极参与国际贸易关系的协调,特别是参与知识领域一些问题的协调,这对我国知识经济的发展将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Lee.McnightandJosephP.Bailey,InternetEconomics[M].London:TheMTIPress,1997.
一、分析的前提和框架
本文对我国加工贸易政策的分析是基于以下前提和框架展开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下文简称《十五纲要》)。加工贸易作为整个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其发展方向以及实现的目标应服从于并有助于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战略。我国政府已制定《十五纲要》,这是今后五年内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性纲领,因此,加工贸易的发展及政策调整也应以此为指南。本文将以《十五纲要》所提出的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为指导,对现行加工贸易政策进行剖析,提出我国加工贸易发展及政策调整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对加工贸易政策调整作出建议。
2.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我国已经加入WTO,这将极大地改变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外部环境,其中,既有有利的改变,也有不利的改变。为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我们在制订一切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到“入世”的影响。我们将主要就“入世”对加工贸易的中间品替代,对加工贸易的出口以及贸易磨擦公平解决等方面来讨论我国加工贸易的发展及政策调整。
3.加工贸易的“进口——加工——出口”分析框架。在现实中,加工贸易就是对“两头在外,中间在内”这样一种特殊的贸易方式的界定。我们对加工贸易的理解和研究着眼于两个方面:一是“加工”,二是“贸易方式”。“加工”属于“中间在内”环节。它是东道国投入具有比较优势的生产要素对进口投入要素进行加工生产的过程,它表现为国际分工。作为一种“贸易方式”,加工贸易的实质是“两头在外”。无论是“来料加工”,还是“进料加工”,主要原材料、零部件等由外商提供或从国际市场购入,加工制成品应全部出口。许多国家的政府为了利用“加工贸易”这一贸易方式,往往实行相关的政策措施,对原材料等中间品的进口以及加工成品的出口进行必要的管理,所实行的政策措施更多的是鼓励性的,特别是确保加工成品的出口。之所以如此,在于加工贸易对本国的经济、外贸发展有着其他贸易方式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对加工贸易的研究与对其相关的政策探讨总是无法剥离的。因此,加工贸易是由“进口——加工——出口”三个环节构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成其为加工贸易。本文将按照这一框架,分别对相关政策进行分析。不可避免的是,这三个部分的政策划分不可能是十分精确的,一项政策会影响三个环节。但就我们研究政策的目的而言,这种不精确并不十分紧要,因而我们在文中并未严格拘泥于这种划分。而分三个环节分别进行论述的好处在于,有利于我们基于加工贸易的内在运行机理和各个环节的突出问题来讨论相关政策,从而使政策剖析和建议更具有针对性。
二、我国加工贸易发展及政策调整的目标和原则
我们认为,我国加工贸易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发展及政策调整的目标和原则的确立,应紧紧围绕《十五纲要》制定的总体战略目标来进行。根据加工贸易本身的特性及作用,《十五纲要》中所涉及的就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扩大出口等问题值得我们在考虑加工贸易政策时重点注意:
1.关于就业。大力发展和鼓励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加工贸易,在我国仍然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我国加工贸易从事的大多仍是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加工,应该说这符合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所决定的比较优势,对于缓解就业压力,创造就业机会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因此,要实现《十五纲要》提出的有关就业的目标,有必要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因为,首先,就业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出口贸易的扩大;其次,以我国目前的工业发展水平而言,尚不具备资本、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换言之,要扩大出口,我们所能依赖的,就是充分发挥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或劳动密集程度较高的生产环节的加工贸易。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要永远停留在为跨国公司当加工装配车间的阶段,相反,在发展加工贸易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学习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建立营销渠道,积累资本,努力将出口产业升级至更高的技术层次。但是,在完成这个过程之前,作为一种过渡,采取加工贸易的方式来缓解就业压力,积累资金、技术包括经验都是完全必要而且必须的。
2.关于结构调整。目前我国的加工贸易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不够明显,主要表现在加工程度低,加工链条短,原材料国产化率低,波及效应不强等等。这是否意味着发展加工贸易与我们优化工业结构,增强国际竞争力的目标互不相容呢?我们认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否定的。一方面,我们大力发展加工贸易为解决就业问题所必需;另一方面,加工贸易这种贸易方式本身固有的两头在外造成的产业关联程度低,波及效应弱的弱点也不容讳避。这要求我们在政策制订中努力兴利抑弊,充分发挥其积极的作用,同时对其消极的一面要加以纠正克服。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具有与小国不同的特点。那些适合于韩国、新加坡等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发展经验并不能完全地照搬到我国来,而是要有选择地加以学习吸收。在产业结构的优化这个问题上要坚持同样的原则。大国的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往往毋需像小国那样完全依赖外部的力量,因为一是国内的市场足够大,可以让新兴产业达到足以获得规模经济的规模;二是因大国进行产业升级所需的技术、资本等如果全部依赖外部引进,即使供给能力不成问题,代价恐怕亦难以承受。因而,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主要还是要依赖自身的技术研发,创新人才的培养,创新机制的建立以及管理水平的提高。把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工业结构优化的希望完全寄托于外部,仅仅依靠引进技术或资金来完成,是不现实的。
这并不等于说个别处于特殊地理位置和具有特殊发展基础的地区无法通过发展外向型经济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相反,深圳市以加工贸易的方式吸引了大批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前往设厂,显著地加速了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建立和现有产业技术升级。在国际分工进一步深化和生产全球化程度不断提高的今天,加工贸易无疑是发展中国家了解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方式,尽快建立起自己的高新技术产业的一条重要途径。
3.关于扩大出口。出口是推动一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从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所占有的举足轻重的地位来看,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这种贸易方式仍是我国对外贸易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当然,在促进加工贸易增长的同时,也要注重其质量的提高。加工贸易中存在着的出口商品结构和市场结构不合理,高科技产业加工贸易比重低,以及加工贸易增值率较低,管理中存在漏洞等问题都必须加以重视、解决。我们进行加工贸易政策设计和调整的目标,正如《十五纲要》第十七章第二节指出:“加强加工贸易管理,提高加工贸易增值率,扩大加工贸易出口。”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认为,新的时期,加工贸易政策制订所应遵循的原则和实现的目标是,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继续发展加工贸易,发挥其利用我国的比较优势,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而且,利用“入世”为我国加工贸易的大发展创造的良好外部环境努力扩大出口;同时,对加工贸易要用政策措施加以引导,注意增强其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努力提高加工过程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扬长避短,以利于我国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培养新的比较优势,增强国际竞争力,使加工贸易发挥促进外贸增长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三、对现行加工贸易进口环节的政策的评价
1.加工贸易中的利用外资政策。引进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内容。《十五纲要》指出,十五期间,要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把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作为利用外资的重点,完善利用外资政策,鼓励外商特别是跨国公司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出口型产业,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我国目前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是利用外资从事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当然,我们不能否定这种方式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加工贸易还未得到充分发展时期,对于我国对外贸易额的增长和我国产品早日进入国际市场所具有的意义;但是,必须认识到,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的重要目的之一——引进先进技术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却未能得到很好的实现。由于我国利用外资多采取加工贸易的方式,因而外资并未带来多少先进技术;而且,由于外资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加工行业,导致了一定程度的恶性竞争和产品的过剩。从国内看,由于外商投资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工业的过分膨胀,引起产业结构不合理更加严重,激化了本来就存在的能源和原材料的供求矛盾。
在加工贸易发展过程中出现上述不尽如人意的情况,有违我们利用外资的初衷,在政策方面也有值得检讨之处。有些地区在发展加工贸易的过程中,片面追求外贸数量的增长,而不注重其质量的提高,对于外资的流向,既不加限制,又不予以引导。致使外资大量进入劳动密集型简单加工行业,而未能发挥其对我国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的应有作用。
我国现行的加工贸易政策给予产品出口型外资企业相当多的特殊优惠,其目的是促进我国对外出口规模的扩大,缓解当时我国外汇短缺带来的压力,充分发挥对外贸易带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但是,客观上也鼓励了外商将资金投入到“大进大出”型的加工贸易行业,利用我国的廉价劳动力,进行技术含量较低的加工工业品的生产。这在当前,已经不利于我国进一步提升产业结构,增强出口竞争力的需要。
1995年6月,国家计委,外经贸部联合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两个文件,目的就在于正确引导外资产业投向,尽快改变目前外商投资集中于“短平快”项目的局面。但是两个文件下达后并未产生预期的效果,主要原因是没有配套的政策手段及缺乏规范的地方政府行为。
目前的加工贸易政策中,对于外资投向增值较高的生产环节和产业的鼓励尚嫌不足。大量的外资从事附加值较低的最终装配环节的简单加工贸易,长此以往,对我国上游原材料和中间投入品产业的成长不利。
总的看来,现行的利用外资政策促进了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积极作用不容置疑;但同时,由于情况的变化,现有政策对于外资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的鼓励措施不足,将从事简单加工贸易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高附加值、高科技产品生产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加区别地给予优惠,并不能很好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精神,也不利于我国的加工贸易向提高增值率和技术含量的方向发展。
2.加工贸易进口环节有关提高中间品本地化率的政策。现有加工贸易中间品本地化率不高是一个公认的事实,这种状况既是我国原有产业结构不合理,技术水平落后从而中间投入品行业产品竞争力的劣势所决定了的,又与加工贸易本身“两头在外”的特点有关。但这并不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不能在发展加工贸易过程中逐步提高投入品的本地化率,从而促进国内原材料行业的发展。不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明,通过适当的政策引导,加工贸易投入品的本地化率会得以逐步提高,从而会更加充分地发挥加工贸易的波及效应。
我们不能硬性地规定加工贸易出口品使用的国产材料比重,因为目前我国的确还无法生产某些投入品或其产品的质量达不到加工企业的要求。况且,那样做也违背了WTO的国民待遇原则。政策所能做到而且应该做到的,就是为国产投入品和进口投入品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使已具竞争能力的国产投入品不致因为政策的歧视而失去竞争优势。我国的加工贸易政策中的确存在这种不合理的对进口投入品的“超国民待遇”现象:加工贸易企业进口投入品可以免缴关税、工商统一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而如果从国内购买中间投入品则只能享受部分退税(征17%,退19%)的待遇。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原本会使用国产料件的企业也转而进口加工所需的投入品。我国加工贸易波及效应差,与此不无关系。
令人欣慰的是,我国加工贸易发展成就最为显著的深圳市了《深圳市关于鼓励来料加工业务使用国产料件的通知》,鼓励外商委托加工单位向境内企业购买料、件(除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原材料外)进行加工装配,成品全部交还外商出口;允许以国内购料方式委托我方加工装配的外商,根据需要委托加工单位向市经济发展局提交国内购料申请表,申请国内购料。但就全国范围来看,其它地区尚无类似规定。我们认为,此类鼓励政策,与相应的产业指导政策相结合,有利于我国中间投入品行业的成长,促进加工贸易波及效应的发挥,最终将优化我国的工业结构,提高我国工业的国际竞争力。
另有学者认为,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使用国产料件不必要采取给国产料件足额退税的手段,而可以通过对进口料件征以相当于国产料件的税赋来实现。这种论点无异于取消对加工贸易的优惠政策,使之与一般贸易处于同等的地位。我们认为这样做可能造成加工贸易的衰退,从而影响我国扩大出口和增加就业目标的实现。由于对加工贸易实行免税的优惠政策为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因而我国取消对加工贸易的优惠,必将使大量加工贸易转移到与我国处于相似发展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其结果可能是进一步影响我国对外贸易国际地位和对外开放形象,得不偿失。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加工贸易政策中,对中间投入品国产化的鼓励不足;加工贸易虽然规模上不断扩大,但对于产业结构升级的促进作用却很有限。这种状况,不利于实现我国提升产业竞争力的目标,因而,要予以适当的调整。
3.现行加工贸易的监管政策。我国现行加工贸易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由于采取了不合国情的开放式监管模式造成严重的走私。这已被证明是我国加工贸易政策中的一个失误。由于我国加工贸易已经形成了分布区域广,涉及行业面宽的格局,此时再试图将其纳入封闭式监管模式由于成本太高而根本不现实。
尽管如此,我国的加工贸易监管部门还是试图在增量部分作出补救。2000年4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设立出口加工区试点)的复函》批准在大连、天津、北京、烟台、深圳、广州等地设立出口加工区。同年5月24日,海关总署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暂行办法》作为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法律依据。出口加工区的设立实际上对区内加工贸易企业引入了封闭式的监管模式。《复函》中指出:“要按照优化存量、控制增量、规范管理,提高水平的方针,先把新增加的加工贸易企业引入出口加工区,逐步实现对加工贸易企业的集中规范管理。”以我国现有加工贸易的庞大规模,不可能一夜之间都由开放式监管转变为封闭式监管,因此,在建立出口加工区容纳新增加工贸易企业和一部分具备条件的现有加工贸易企业的同时,也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审批手续,坚决打击利用加工贸易进行走私的犯罪活动。在这方面,我国海关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如1989年《海关总署关于对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收取保证金问题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对少数资信不好,管理混乱,或有走私违法前科的企业所经营的来料加工进口的料件,已批准的拆解旧汽车和废旧家用电器来料加工合同进口的料件,以及需加强管理的特定的进口料件,先收取相当于进口税款的保证金,加工成品出口经海关核销后,退还保证金。”
我们相信,通过对存量加强监管力度和将增量纳入封闭式监管的方法,将会较好地解决我国加工贸易中存在的走私严重的问题,促进我国加工贸易健康发展。
四、对现行加工贸易加工环节政策的评价
目前我国加工贸易加工环节的主要问题是增值率较低,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有二:加工技术水平较低;加工链条短。其实这两个问题是有联系的,较低的技术水平决定了加工环节只能进行那些简单加工装配操作;只有在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后,才有可能延长加工链条,获得较高的附加价值。但是从政策角度来考虑,这两个问题要加以区分。
1.技术水平问题。加工贸易加工环节技术水平低,极少采用先进技术的状况,与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以及加工贸易本身的特点是符合的。发展中国家(如我国)最大的比较优势就是有大量廉价的非熟练劳动力,这一点吸引跨国公司将生产环节中需要大量使用非熟练劳动力的加工装配环节转移到我国来,进行加工贸易。可见,加工贸易实际上是国际分工的一种方式,在分工中发展中国家由于自身条件的约束,被局限在生产技术水平较低的加工装配阶段;而发达国家则利用其资本和技术的优势,占据了生产的研发及技术含量高的生产环节。
了解了这一点,有助于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我国鼓励加工贸易发展的目的。这个目的不是利用加工贸易来使我国生产技术得到实质性的进步,而是利用外国资本,增加就业,以及扩大对外经济交流,取得外汇收入等。如果我们不切实际地期望通过加工贸易的发展,就可解决我国技术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的问题,结果必然会让我们大失所望。但这是否意味着加工贸易的加工技术水平就不需要提高,或者发展中国家政策在这个问题上就无能为力了呢?都不是。技术进步固然不是发展加工贸易的主要目的,但它是利用外资的主要目的之一。现在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是加工贸易,这种局面对于提升我国的生产技术水平无疑是不利的。从历史经验来看,一国劳动力成本的优势仅可以保持有限的一段时间,如果在这段时间里该国生产技术水平还没有实质性的提高,还未在其他生产环节上形成新的比较优势,则该国的加工贸易将会成为无根工业而萎缩。同时,国际竞争力出口也将受到影响。因此加工贸易解决就业的作用固然重要,但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亦不容忽视。尤其是外资大量流向加工贸易对于技术水平的提高的不利影响必须予以重视。
很明显,政策应在引导外资流向上有所作为,而且也能够有所作为。发展中国家一般都对于流入的国外资本投入进行政策引导。如日本在20世纪50~60年代实行的引资政策,重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这体现于《外汇及外资法》和《外资法》的规定及其运用中。凡根据1950年日本政府的《外资法》规定所鉴定的外资项目,其外国技术的输入,合同期限超过1年以上,费用以外汇支付的叫做甲种技术输入,这种输入方式需要经过外资审议会、大藏省等部门批准;另一种叫做乙种技术输入,即根据《外汇及外资法》鉴定的合同,期限在1年以下,费用以外汇支付,如果期限超过1年,费用以日元支付而无权兑换外汇,这种输入方式只需经过日本银行的批准。
我国也规定了引导外资流向的政策,如1985年6月颁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整体规定》,将“高新技术、先进技术、能够改进产品性能、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或者生产适应市场需求而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新设备、新材料”的项目列入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而将“属于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列为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等。应该说,现有利用投资政策的总体思路是利用外资提高我国的产业竞争力和技术水平,这是正确的。问题是,在鼓励加工贸易发展的政策吸引下,大部分外商投资投向没什么技术可言的低级加工工业中去,这在一定限度内可以缓解我国就业压力,扩大我国出口创汇,但超出一定限度就有违我国利用外资的初衷,成为一种不良倾向。我国现行加工贸易政策,并未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加工贸易的技术水平进行甄别,因而即使是对提高我国生产技术水平无益的简单加工,也能获得给予加工贸易企业的一切优惠。这种政策可能扩大了我国利用外资的数量,但对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而言,则是需要改进的。
2.“转厂”问题。现行的加工贸易政策对“转厂”施加了种种限制,这对于延长加工贸易品在我国的增值链,提高增值率是不利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国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海关对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采用计划审批制度,转出企业在申领《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后,即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向海关申报结转计划。经转入地海关同意后,可分批办理结转送货手续。”对于按转关运输办理货物结转的情况,转出和转入企业必须向所属海关提出申请。企业在办理结转时常常受到限制,且所需时间长,有时难以如期结转。转出、转入地海关对商品名称、数量和价格等存有异议时,手续更难以办理。转关查询实需耗时1至2个星期,严重影响了周转速度和贸易效率。一些外资企业对转关产品不得不采取先出口香港特别行政区复进口的做法,徒增经营成本。因此,我国在制订有关加工贸易结转深加工的政策时,尚须考虑企业实际情况,精简手续,促进加工贸易国内增值链的延长,以提高增值率。
五、加工贸易出口环节的政策评价
目前我国加工贸易出口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出口贫困化增长及由于原产地规则而引起的贸易摩擦。出口环节是加工贸易最后一个环节,直接决定着加工贸易所带来的收入能否实现以及效益的好坏。因此,认真对待出口方面的政策是非常必要的。
发展中国家利用自身劳动力,资源优势发展对外贸易,存在着出口贫困化增长的可能,但是,这种贫困化增长并不一定发生。如果能够不断改善其出口商品结构,逐渐由初级制成品向含有更高技术含量的产品结构转化,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出口贫困化增长的噩运。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口商品结构就是这样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地改变着。虽然在出口的很多高科技产品中,我国并未掌握核心技术,所进行的也只是简单加工,但是从贸易条件的角度来看,这种转变是可喜的。有关研究表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贸易条件并未如普雷维什等发展经济学家所预言的那样趋于恶化,其中很大原因就在于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所发生的显著变化。然而,要积累我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充足的外汇,我国可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必须依赖传统初级产品、尤其是劳动密集型轻纺工业品的出口。有时,这与我们努力改善贸易条件的目标是有矛盾的,但是若我们能够及时地利用积累的外汇来改进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则我们就有可能实现外贸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至于加工贸易出口的环节中的另一个问题即原产地规则问题。我们认为,目前原产地规则方面所存在弊端并不是仅凭我国之力就可以得到克服,而是有赖于参与国际贸易的各方进行多边磋商,最终达成合理公正的原产地认定协议。
六、关于我国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笔者对我国加工贸易政策的建议。
1.应继续奉行对加工贸易实行鼓励的政策。加工贸易对于扩大出口、增加就业的好处显而易见。“十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将经历重要的转型阶段,此时,保持出口快速增长和就业机会的增加是顺利实现转型的必要条件。通过鼓励加工贸易的发展,我国将获得更多的外汇收入,这有利于我国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增强国际竞争力。而且,加工贸易本身,也为中国产品打入外国市场准备了良好的条件,更有利于提高中国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培训我国的非熟练劳动力为熟悉现代工业生产的熟练劳动力。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生产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融入国际分工中,成为跨国公司国际生产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学习别国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成为发展中国家利用后发优势发展本国经济的有效途径。加工贸易正是生产全球化的重要体现,并为技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分工提供了重要的机遇。
“入世”以后,我国将更加开放,逐步削减关税和非关税的贸易壁垒,开放本国市场,目的就在于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展外向型经济,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长期来看,对加工贸易实行鼓励政策与我国“入世”后的外资政策调整方向是一致的,因而更无必要加以否定。当然,对加工贸易进行鼓励并不是说任其自由发展,不加限制。由于我们在前文中提到的原因,现行加工贸易政策中尚存在诸多问题,需加以解决。
2.增强加工贸易的波及效应。若要使加工贸易在优化我国产业结构,增强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方面有所贡献,就必须增强其产业关联效应,即波及效应。
目前,这种效应未得到充分发挥,其原因既有非政策方面的,又有政策方面的,而后一个原因,是政策制定者必须着重考虑的。如何引导加工贸易向着更深层次,与国内产业发生更加紧密的联系的方向发展,的确是一个对于发展中国家有着重大意义的课题。根据前文的分析,我们可大致地将这种引导分成两个方面。第一,如何使加工贸易的本地化率得到逐步提高,以发挥加工贸易对东道国中间投入品行业的联锁效应;第二,如何延长加工贸易在东道国的加工链条,以提高加工贸易的增值率,并且发挥加工贸易对东道国相关深加工环节的联锁效应。
对于前一个问题,我们建议如下:(1)提高国产料件的质量和技术含量,力争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标准。这应该是一条解决发展中国家中间投入品产业薄弱的根本途径。具体的措施则可以采取引进技术改造现有生产方式;加大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以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需要的工人;对国产料件企业以税收、用地等方面的优惠;增加对国产料件企业的R&D投入;对于投资中间品生产且具有先进技术的外资方给以政策优惠等等。(2)为国产料件提供与进口料件相竞争的公平合理的外部环境。目前,加工贸易企业实际上被鼓励从国外进口中间投入品,即使是国内已具备生产能力的中间投入品往往也由国际市场进口,有时甚至是我国出口的产品经海外市场后再复进口。此种现象发生的原因之一就是国内的料件生产企业由于国家税收政策不当而遭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对待进口料件的“超国民待遇”状况不加以改变,将会继续对我国加工贸易生产料件的本地化率提高发生不利影响。政府需在加强国内原材料生产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之间的沟通方面更多地发挥作用。比如建立加工贸易需求料件信息库,给予本国料件生产企业以信贷支持,为本国料件生产企业在海外设立宣传展览等。
至于加强延长加工贸易的加工链,以提高增值率,增强其波及效应则主要体现于转关深加工政策之中。现有的加工贸易转关深加工办法执行过程中存在手续繁冗,耗时较多的弊病,令一些加工贸易企业对“转厂”望而却步。鉴此应对加工贸易品“转厂”的政策予以适度的简化。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以促进加工贸易“转厂”率的提高,从而增加加工深度和延长在我国的增值环节,以改变我国加工贸易效益低下的现状。
3.以积极的政策促进加工贸易升级。促进加工贸易升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使加工贸易产品的结构升级,逐步由劳动密集型的轻纺工业产品转向科技含量较高的高新技术产品的加工;二是使加工贸易加工环节采用生产技术逐步升级,惟如此才能不断提升加工贸易的技术水平,增加收入,并促进我国整体工业结构优化和国际竞争力的增强。
目前,我国给予低层次加工贸易和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及采用较先进生产技术的加工贸易几乎是同等的政策,这导致了外资大部分投向简单加工贸易,有违我国利用外资的初衷。因此我们建议对加工贸易,尤其是外资从事的加工贸易予以产业政策的引导,在鼓励外资从事上述较高层次的加工贸易以外,取消对从事简单加工贸易的外资企业的部分优惠,以此来刺激外资从技术层次较低的加工贸易领域撤出并投入到较高层次的加工贸易中去,从而发挥外资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对我国经济发展促进作用。这也许会引发人们对加工贸易能否继续如从前那样快速增长的担心。确实,实行上述政策可能使一部分外资因无力从事较高层次的加工贸易而退出我国,甚至会因此导致加工贸易创造就业机会的作用减弱。但也必须看到,就业和优化产业结构是鱼和熊掌的关系。在两者的取舍上,并不能厚此而薄彼。关键是政策上要把握适当的“度”,即使牺牲一部分加工贸易创造的就业机会,若能换来我国加工贸易的良性发展也是值得的。相反,若一味强调就业目标而忽视加工贸易的升级,这样的加工贸易势必会失去后劲,其创造的就业机会也不能长期保持。
4.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模式进行调整。我国目前对加工贸易的开放式监管模式不利于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监督,加工贸易企业法律意识淡漠,因而现实中出现走私严重、管理成本高昂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引起我国海关的重视。措施之一就是在大连等地设立出口加工区,对区内企业实施封闭式的监管。
对于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海关将改革加工贸易传统的监管模式,简化现行手续。实现加工区货物在主管海关“一次报关,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通关要求。具体做法有:(1)海关对加工区采取全封闭、卡口式24小时监管制度。卡口分别设立货物和人员进出通道。(2)海关对加工区企业采用计算机管理模式。海关与区内企业实行计算机联网,进行电子数据的传输和办理通关手续;加工区海关与口岸海关实行计算机联网。(3)对区内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取消《登记手册》,海关改用电子帐簿管理,实行半年一次的总量扣减核销制度。(4)对区内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货物进(出)口时,由企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出口)货物报关单》作货物进(出)口申报。(5)加工区与口岸、加工区与加工区之间进(出)口的货物、物品,采取直通式或转关运输的监管模式,一律在加工区主管海关报关并在卡口查验放行。可以预料,随着出口加工区模式的实行,加工贸易企业的管理将逐步规范化,从企业角度来说,减少了手续、提高了效率。从海关方面来说,这种方式更有利于实施有效监督,减少利用加工贸易进行走私的作为。这种方式是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发展方向。
但是在实施这些新措施时,必须注意出口加工区制度也有其局限性。
首先,我国加工贸易规模庞大,出口加工区难以容纳。由于我国特殊国情和对外开放模式,加工贸易在我国外贸进出口中所占比重和总体规模远高于一般国家,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点多而广,只靠面积、功能都有限的出口加工区是难以负载的。第二,集中封闭管理,即使能遏制加工贸易走私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走私问题。应该看到,走私的根源是过高的关税壁垒和众多的验关壁垒造成的进口商品国内市场价格的严重扭曲,这种价格量差形成了走私的暴利来源,是走私可以存在并且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利用加工贸易走私只是走私的一种适宜的管道而已,堵死了这管道,还会有新的管道出来,所以解决走私从根本上就是降低关税壁垒和减少验关壁垒。所以,只有配合加入WTO后国内市场的扩大开放和管理体制与管理方式的市场化改革,使我国经济逐步与世界接轨,国内外价格渐趋一致,才能够既最大限度遏制走私,又为加工贸易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七、基本结论
1.今后我国加工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调整的目标和原则应是:继续鼓励加工贸易的发展,注意增强其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努力提高加工过程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扬长避短,使加工贸易发挥促进外贸增长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2.通过引进先进技术改造我国中间品产业的现有生产方式,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增加对国产料件企业的R&D投入,给予投资中间品生产的外资企业以政策优惠等措施来提高国产料件的质量和技术含量,力争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标准。并且,为国产料件提供与进口料件相竞争的公平合理的外部环境。
3.政府应对加工贸易品“转厂”的政策予以适度的简化,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以促进加工贸易“转厂”率的提高,从而增加加工深度和延长在我国的增值环节,以改变我国加工贸易效益低下的现状。
4.对加工贸易,尤其是外资经营的加工贸易予以产业政策的引导,在鼓励外资从事较高层次的加工贸易以外,取消对从事简单加工贸易的外资企业的部分优惠,以此来刺激外资从技术层次较低的加工贸易领域撤出并投入到较高层次的加工贸易中去,从而发挥外资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对我国经济发展促进作用。
5.对加工贸易实行出口加工区管理是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发展方向。但由于我国加工贸易规模庞大,不可能对现有的所有加工贸易企业都实行这种监管,只能将加工贸易增量部分移至设定的加工出口区内进行封闭式监管。对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海关改革传统的监管模式,简化现行手续,实现加工区货物在主管海关“一次报关,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通关要求。
收稿日期:200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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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是开放的、经济全球化一体的世界。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全球化,我国的贸易发展越来越融进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队伍中,对外贸易也越来越具有国际性特征。本文正是要探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对外贸易所具有的优势的问题,为更好地发挥对外贸易的优势,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建议。
一、我国对外贸易优势分析
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发展和我国加入WTO,我国对外贸易得到迅猛发展,对外贸易范围更加广泛,规模更加宏伟,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在如此快速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对外贸易具有极大的优势,归结如下:
1.贸易市场广,商品需求量大
我国有着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十多亿人口,不论在贸易市场上,还是人口数量上都在国际贸易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领土广阔说明我国贸易市场广而且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人口多意味着商品的需求量大,因为人的生存和发展都需要不断的消费,所以我国是一个贸易大国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果国际贸易中没有我国的参与,就意味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失去了我国广阔的贸易市场和消费源,所以外国投资者普遍看好我国广阔的贸易市场,积极与我国建立各层次各类型的贸易关系。
2.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相对低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这是任何国家所无法相比的。英国波士顿咨询公司(BCG)曾报告《把握全球优势》,认为:“以中国和印度为代表的低成本国家(LCCs)未来仍将保持优势。”而这里的“低成本”指的就是“低劳动力成本”。相对低的劳动力成本带来了低价优势,凭借这种优势我国的产品可以以极强的价格优势迅速占领市场。可以想见,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低劳动力成本优势是当前也是以后一定时期我国发展对外贸易的重要优势。
3.外贸依存度增大
“外贸依存度是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队外贸易总额占该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它是衡量一国贸易开放程度的一个基本指标,也是反映一国与国际市场联系程度的标尺。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及更深刻地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外贸依存度正处于一个迅速上升的时期。”外贸依存度增大,说明我国对外贸易开放程度之深,对外贸易发展之快,说明我国经济发展与世界经济发展轨迹日益相融合,这有利于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
4.经济体制优势
市场经济是世界经济的主导,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增强,社会的发展,我国已改变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政企分开、分工明确。政府对经济的指导由行政管理为主转向了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宏观调控为主。企业由此直接面向市场,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地得到锻炼和发展。为促进企业的发展,我国还制定了鼓励企业“走出去”的对外贸易政策。
二、保持优势,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商场犹如战场”。不可否认,我国对外贸易具有很多优势,但是我们绝对不能由此而自满,而沾沾自喜,而是应该充分地保持、发挥优势,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为此,本文主要提出如下建议:
1.政府方面
(1)继续实施对外贸易优惠政策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给对外贸易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空间,使对外贸易规模逐步地扩大。在此基础上,针对对外贸易,我国主要实行了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极大地推动了对外贸易的繁荣发展。鉴于税收优惠政策的极大推动性,应继续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给广大的我国贸易市场和商品需求增添吸引力,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使用优惠政策上要规范。
(2)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对外贸易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和助推器,我们应根据国际贸易法和WTO规则等贸易原则,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充分利用WTO赋予各成员国的权利与义务,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使我国对外贸易法律体系更加成熟,做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过程中有成熟的法律法规可依。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垄断是市场非正当竞争的产物,同时也是市场非正当竞争的中介,它对贸易的正常进行,对经济的整体发展均无益处。反对垄断的呼声由来已久,可喜的是,我国已于2007年8月30日,十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经历了13年反复修改的《反垄断法》草案,草案中明确,需对外资并购进行安全审查,明确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3]这是我们在健全贸易法律法规上取得的重大进步,对维护正常的对外贸易活动秩序,消除国内产业及市场发展的阻碍,进而进一步拉动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增长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3)加强环境保护
如前所言,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贸易市场大,贸易需求量大,这是我们发展对外贸易的优势,然而要保持这个优势,就必须保护好我们的环境,否则,环境污染、疾病流行,优势就会变成劣势,反而阻碍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加强环境保护,首先必须增强环保意识,树立“环保与外贸相互促进”的思想,实现绿色贸易。其次,在进口贸易方面,要积极引进高科技而又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加强对进口商品的检验和检疫,防止危害人及动物安全的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最后,要严格审批和监督外国投资项目,对有害于环保投资的项目,应及时限制或停止运行,以防垃圾项目的产生。
2.企业方面
(1)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劳动力资源丰富是我国发展对外贸易的一大优势,但我国的劳动力综合整体素质偏低,不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我国对外贸易优势的发挥,因而必须提高我国劳动力综合素质。
就企业来讲,主要是在重视并利用有能力的员工的基础上,对所有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同时,企业还要提倡员工的个人学习和进步,为其学习和进修提供条件,从而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降低产品成本,进而增强我国出口贸易在国际贸易市场中的竞争力。
(2)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打品牌战
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声誉,关系到企业的存亡,同时也是关系到我国对外贸易依存度升降的关键因素。要保持我国对外贸易的优势,促动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依靠的主要因素就是质量和品牌,因此,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产品质量提高了,企业和产品才能在国际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才能增强企业和产品在国际贸易市场中的竞争力。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宏观背景下,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继续深化改革、调整经济结构是全国面临的重要经济任务。对外贸易结构的优化升级就成为促进辽宁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然而,国内外的一系列综合因素给辽宁省的外贸发展带来巨大压力,为使辽宁省的外贸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升竞争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也就变得尤为重要。
1辽宁省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制约因素
外贸转型升级步伐的加快,不仅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增长,带动全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也暴露出一系列诸如外资引用、缺乏政府引导机制等制约外贸转型升级的因素。
1.1外部制约因素
1.1.1缺乏外资支持
改革开放初期,辽宁省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经济政策导致辽宁省对外资的吸引不是很强。尽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近些年来,辽宁省引进的外资规模相对很小,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而言还差很多,外资依存度相对偏低,质量也不是很高,投资环境相对较差,外资利用效率相对偏低。
1.1.2国际市场低迷
受欧债危机影响,中国与其它国家持续增加的一些贸易战,导致贸易保护主义对中国的影响很大。长期以来,美国、欧盟、日本等一直是辽宁省对外贸易中重要的合作伙伴,因为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这些国家的市场需求减弱,对辽宁省的对外贸易发展产生直接影响。全球贸易量的增长持续降低,远低于金融危机之前年份的均值,世界经济的前景令人担忧。
1.1.3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抬头
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使得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再度抬头。目前,全球有70%多的反补贴调查和30%多的反倾销调查都是针对中国的,而且,美国的次贷危机也极大的增加了我国外贸发展的风险。数据显示,辽宁省这些年来的出口贸易中,农产品和钢材等许多产品都不断遭受各国的贸易壁垒。不仅仅是欧盟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就连印度和巴西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在不断对中国提出反倾销、反补贴的指控。
1.2内部制约因素
1.2.1企业科研能力不足
技术创新是维持和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因素。辽宁省的很多企业技术研发水平低,科技创新能力弱,很少有自己的专利技术,现有专利技术占全国的比重仅在百分之四左右,与发达地区相比更是相差很多。如果不能进一步提高辽宁省大中型企业的科研能力,将会严重制约辽宁省对外贸易的转型发展与升级。
1.2.2出口结构不合理
2015年,辽宁省的出口机电产品达到185.5亿美元,比上一年下降15.6%,占同期辽宁贸易出口总值36.5%。高新技术产品约43.7亿美元,下降了9.3%;虽然机电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在辽宁出口中所占比重较高,但是与全国平均相比还是有些差距,而且辽宁高新技术产品的增长并不是完全靠技术创新拉动的,与全国各个省份比较,仍处于中下等水平。而且辽宁省所出口的产品缺少真正的自主知识产权,没有自主品牌支持,也没有真正的提升对外贸易效益。
1.2.3服务贸易发展缓慢
2014年,辽宁省全年的实际利用外资额为274.2亿美元,其中,第三产业实际利用外资额为128.3亿美元,占整体46.8%,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的实际利用外资额为21.1亿美元,占第三产业整体的16.4%,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实际利用外资额为13.3亿美元,总占10.4%;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为10.4亿美元,占8.1%。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辽宁在现代服务业方面的外资引进是不充分的,尤其在金融、信息技术服务等高技术含量的现代服务领域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2.促进辽宁省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对策建议
2.1增强政府服务意识,引导地区外贸支柱性产业发展
辽宁省的政府和外贸主管部门应当增强政府的服务意识,针对辽宁省的外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扶持政策,对于知识性的劳动密集型的产业需进一步完善出口的激励机制,巩固并且提高辽宁的出口产品中工业制成品的比重,提高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鼓励和支持知识性的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增强整体的企业竞争能力。政府应积极转变职能,努力提高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引导,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同时,要充分的尊重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努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把辽宁省的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将生产、技术改造与重点出口市场需求建立关联性强的管理,向集约经营转变,对辽宁省规模经济显著或产业链长的加工制造业,要加强指导性的市场监管。
2.2提高外资引进门槛,引导外资投资方向
针对制造业发展缓慢的问题,可以将一部分有关制造业的外资引进到更多的不同行业,增加经济活力。而在投资经营环境方面,辽宁省除了要对一般的基础设施继续完善,还需要提高政府的治理水平和有关行政的服务能力,包括加快行政审批、放宽投资准入,继续深化外商投资的审批制度改革,等。此外,辽宁应加强对研发性外资的吸引,在人才政策、知识产权保护、产业化配套等方面给予完善,吸引更多研发性机构进入辽宁,构建辽宁经济发展和优化的政策与制度平台,为外贸的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持。。
2.3优化产业结构
在工业产业结构上,辽宁省作为我国的老工业基地,大型重工业企业都存在着技术革新、节能减排的问题,建立低碳型工业发展模式,配合在税收、财政等方面对低碳经济的支持,一定可以更好的实现辽宁省工业结构的调整。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提高外出口竞争力,通过外向型经济实现辽宁省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辽宁省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倾斜措施,对本地区的优势产业和未来具有发展潜力的外贸企业和产品加大鼓励和扶持的力度。
2.4增强管理部门职能效力
山东和广东都是我国的对外贸易大省,两者的贸易增长绝对额、相对额均在全国各省市前列,对全国经济贸易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山东与广东作为沿海省份,依托优越的区位与自然条件,结合当地经济与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外贸易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两省均打造了各具特点的对外贸易发展模式。
一、山东和广东两省对外贸易现状
山东省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从2010年至2005年,山东省进出口总值增长了150%。2012年,山东省进出口总值为2455.5亿美元,位居全国第六。
广东省对外贸易也实现了快速增长,进出口总额自1985年至2012年连续27年蝉联全国首位,是名符其实的我国对外贸易第一大省。
山东省对外贸易发展模式是“内部驱动”加“外部力量”,即内源与外源共同起作用的结果,以一般贸易方式占主体,对外贸易企业以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并重,较偏重于沿海发展;对外贸易发展模式存在着规模相对较小、农产品等初级产品比例较高、科学技术含量及附加值相对较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广东省对外贸易发展模式是“外部力量”型,即外源力量主导的结果,以加工贸易为主体,对外贸易企业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主,对外贸易规模较大,高新技术产业比重高,科学技术含量及附加值相对较高,对外贸易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区域,而珠三角中又以深圳等个别城市最为突出;广东省对外贸易发展模式存在过于依赖外商投资企业、过于依赖加工贸易、区域对外贸易发展极不平衡甚至两极分化的问题。
二、山东和广东两省对外贸易情况对比分析
两省的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呈现正相关,对经济发展均具有非常明显的拉动作用;经济增长对外贸具有十分强烈的依赖性。但由于二者的地理位置、产业基础、政策倾斜等多方面不同,两省在对外开放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属于自己的对外贸易发展模式。本文结合两者的客观条件,从对外贸易规模、对外贸易主体、对外贸易方式、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对外贸易区域5个方面,对山东和广东两省的对外贸易模式进行了对比分析,旨在推进两省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为促进两省经济稳步可持续增长提出建议。
(一)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
尽管近十年来山东省对外贸易规模有了较为明显的增长,但是与广东省相比仍有非常大的差距。从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相对值上,二者相差悬殊。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比重不高,纺织服装产品、农产品等低科学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产品占相当一部分;机电产品顺差一直较大,高新技术产品顺差极其微小、几近于无,农产品近年来出现逆差,且逆差有扩大趋势。广东省的对外贸易起点远远高于山东省;从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在全国的占比上,二者差距明显。
(二)对外贸易主体。
山东省对外贸易主体以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为主,外商投资企业约占50%,私营企业约占30%。
广东省区位优越,沿海、毗邻港澳,劳动力丰富而廉价,再加上较早获得国家政策的倾斜,成为了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省对外贸易以外商投资企业为最主要主体,自2002年以来常年在60%以上。
(三)对外贸易方式。
山东省的对外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与加工贸易齐头并进,一般贸易较为领先。山东省以一般贸易为最主要的对外贸易方式,同时加工贸易所占比重也比较高。广东省与山东省不同,以加工贸易为主要对外贸易方式。
广东省依托沿海、劳动力密集而廉价的优势,形成了以劳动密集型商品为主要出口对象、以加工贸易为主要方式的贸易特征。在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中,广东省的加工贸易所占比重最大。
在两省的对外贸易方式上,两省有如下异同:
1.加工贸易均在两省的对外贸易中扮演重要角色,占比均大于40%,成为主要部分。
2.两省对外贸易方式的主要区别为山东省的一般贸易、加工贸易齐头并进,而广东省以加工贸易为主。
3.从趋势上看,山东省主要贸易方式的比例正在逐步增加,而广东省主要的贸易方式的比例正在逐步缩减。
(四)对外贸易商品结构。
山东省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以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纺织服装产品、农产品为4大主要类别。其中,纺织服装产品、农产品等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产品占相当一部分;而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相对较低。
广东省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中,初级产品的比例非常低,而工业制成品占绝大部分。在工业制成品中,深加工及精加工产品、高技术含量及高附加值产品展绝大部分,且比例逐年增加。
在两省的对外商品结构方面,两省有如下异同:
1.山东省以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纺织服装产品、农产品为4大主要类别;广东省以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为2大支柱。
2.山东省对外贸易商品的科学技术含量及附加值与广东省相比较低。山东省纺织服装产品、农产品等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占相当一部分,而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相对较低;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占比高、机电产品占比高,高技术含量及高附加值产品展绝大部分。
3.从趋势上看,广东省的高新技术产品比例均在稳步增加,代表着该省企业企业科学技术水平、产品科技含量及附加值明显提升;山东省高新技术产品比例自2000至2010年有了明显增长,自2011年以来反而有微弱的降低。
(五)对外贸易区域。
青岛、烟台、威海、日照4个沿海城市2010年、2011年、2012年出口额均占全省的65%左右。特别是青岛市,在出口贸易中发挥了龙头作用。青岛、烟台、威海、日照4个沿海城市2010年、2011年、2012年出口额均占全省的68%左右。日照市在进口方面较为突出,远胜过威海。日照与威海在进出口方面各有所长,日照出口份额较小,而进口份额较大;威海出口份额较大,而进口份额较小。
总之,山东省的对外贸易区域主要以沿海港口城市为主,4个沿海港口城市进出口可占全省60%以上;4个城市在地域上并不集中,而是以海岸线为纽带连接。
广东省对外贸易区域从地理上主要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为珠三角地区,主要由广州、深圳、珠海、中山、佛山、惠州、江门、东莞8个城市组成;第二部分为东翼,有潮州、汕头、汕尾、揭阳4个城市组成,也称为“潮汕”,富有历史人文风情;第三部分是西翼,由阳江、茂名、湛江3个城市组成;其余部分为山区,由其他城市组成。
总的来讲,广东省对外贸易发展的区域差距较山东更大,外贸区域发展不平衡程度更高,呈现两极分化。
三、山东和广东两省优化对外贸易发展模式的对策和建议
第一,在现有的外贸发展水平和模式下,充分发掘现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产品以及认识不足之处,相互借鉴和学习;
第二,加快出口产业的技术升级,把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有效地和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基本结合起来;
第三,提高传统劳动力密集型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大技术创新,不断增加其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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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立项项目:高等教育服务社会绩效实证研究(项目编号:2008GXS5D107);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教育部规划课题:高校服务社会的路径与保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FIB070305)
一、引言
高校是培养人才并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本的重要基地,人力资本的提高能够促进企业技术的创新与提高,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经济学家卢卡斯曾与1988年提出了以人力资本的外部效应为核心的内生增长模型,说明了人力资本不但具有内部效应,而且具有外部效应外部效用,外部效应使生产具有递增收益。其理论模型为:。模型中Y(t)表示经济中的产出,则体现了人力资本的外部效应。在有关对外贸易的理论中,赫克歇尔—俄林定理(H—O定理)解释了人力资本与对外贸易的关系,H—O定理表明:一个地区在进行对外贸易时出口密集使用其相对充裕和便宜的生产要素的产品,而进口密集使用其相对缺乏和昂贵的生产要素的商品。高校为社会培养和提供的人才,不论是对于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导的企业,还是对于以资本与技术为主导的企业,都能增加企业自身相对于国外的要素比较优势,并使其优势得到巩固,有利于对外贸易的发展。此外,人力资本的提高有利于企业从劳动密集型生产模式逐渐向资本与技术密集型模式转轨,能促进企业生产效率与经营水平的迅速发展,使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逐渐增强。
高校对于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其中对外贸易的发展是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采用协整分析,以河北省为例,研究河北省高校对于外贸发展的服务。协整理论从分析时间序列的平稳性入手,探究非平稳变量间长期均衡关系,为非平稳时间序列的建模提供了解决方法。
二、实证分析
(一)指标的选取
本文对高校人才培养与对外贸易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以河北省为例,考虑到指标的可行性和代表性,高校人才培养的指标可选取高校每年的毕业生人数,除此之外,高校的数量以及高校专任教师人数也对人才培养的数量及质量产生影响;对外贸易的发展可选取进出口差额来反反应。
所用数据取自《河北省统计年鉴2007》。用Y表示河北省对外贸易顺差。用X表示高校的发展情况,X包括的指标包括: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人数X、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数X、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人数X,各指标如表1:
表12007年河北省对外贸易顺差与河北省高校相关数据
年份
进出口差额(+.-)
(单位:万美元)Y
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人数(人)X
河北省高校数(所)X
河北省高校专任教师人数
(人)X
1990
153353
22762
50
13585
1991
163554
23406
50
13226
1992
143375
23387
48
13372
1993
92255
22130
54
14250
1994
144541
27491
52
14740
1995
180466
36388
47
14808
1996
197566
41837
45
15514
1997
239032
42234
46
16656
1998
200346
40562
46
16622
1999
165876
39606
48
17263
2000
217910
41255
47
19414
2001
217450
15871
63
23707
2002
252239
62910
75
28091
2003
287834
107562
83
34542
2004
515438
143148
87
39235
2005
578238
183213
86
46538
2006
714322
一、关于提高我国的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途径
(一)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着力优化进出口结构
着力优化进出口结构。继续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扩大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产品和农产品出口,进一步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出口商品价格要全面反映劳动力等要素成本和资源环境代价。鼓励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规范出口秩序,遏制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低价竞销和恶性竞争。进一步优化进口商品结构,抓住当前国际石油价格回落的有利时机,适时扩大原油进口,充实国家石油战略储备。进一步提高进口的便利化程度,适当减少进口自动许可目录产品。抓紧研究进口信贷、进口融资担保等政策,为促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进口创造条件此外,实施科技兴贸工程,自主创新能力有所增强。科技兴贸工程是商务部13项重点工程之一,通过建设一批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运用政府相关的特殊政策,如典型的技改贴息以及新型产品的研发和资助等,在最大程度上的鼓励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以及再创新,进而使得企业能够获得属于自己的高新技术产品,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对外贸企业的扶持和管理
就目前的形式而言,我国外贸经济效益的提高不外乎是外贸企业利润的提高,因此,在我国政府的角度来看,政府应该转变期职能,即是必从过去的外贸经营者转变为外贸宏观调控者,从直接的行政干预转变为通过汇率、关税等经济手段进行间接调控,进而通过对外贸企业的扶持和管理提高产品在国际的竞争力,简单而言,由于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政府在经济建设中的职能必须有所改变,必须要与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简单来说,政府在改变职能后可以起到以下的作用:
1、树立正确的经营指导思想,明确对外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将一切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
2、转换外贸企业经营机制。要逐步推行股份制,朝着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使外贸企业真正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道路。
3、开展工贸、技贸、农贸结合,走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道路。
4、抓紧出口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出口成本;提高出口商品质量,增强出口商品的竞争能力;增加适销对路产品的出口,提高外销价格,从而提高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益。
5、加强经济核算,节省费用开支。
6、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7、提高企业素质,特别是提高外贸工作人员的素质.
(三)以竞争优势导向为主的平衡型发展战略
就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形式来看,出口导向战略是我国的现行的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基本战略,由于该战略使得对外贸易所带来的利益并没有与对外贸易数量同种程度增长,这也使得粗放型经济贸易增长方式容易出现,从而影响了我国的对外经济贸易竞争力。因此,实行平衡型的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战略是我国对外贸易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根据我国的基本情况来看,我国的自然资源、资本、技术等资源稀缺,因此,必须要充分利用国外的优秀资源。同时,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趋势正在加强,我国对世界各国的依赖性和竞争性也在逐渐加强。所以,我国还要将竞争优势作为自己的导向,通过增加对外经济贸易,增大就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要根据目前国家的经济的以及国情,因地制宜的制定提高我国的对外贸易经济,也即是应该实际努力的去发挥出我们所具有的资源优势,通过优势导向,吸引国际投资,进而达到发展金融等相关行业的目的。不仅如此,我国政府应该鼓励各企业及个人去培植资本优势,从而去尽快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拉动内需,促进我国的国内消费水平的提高,实现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对外贸易论文范文二:民营企业对外贸易状况分析
浙江民营企业对外贸易现状
1浙江民营企业对外贸易的结构分析
从历年统计数据来看,浙江民营企业中以劳动密集型企业所占的比重相比于技术密集型企业大,这证明了浙江民营企业出口商品的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尤其应加大技术密集型企业比重。2010年浙江出口额居前十位的商品见下表[1]:表2.22010年浙江出口额居前十位商品从表2.2可以看出,浙江省的出口商品以轻纺、服饰、鞋包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约占总出口量的31%。这类商品主要是靠其低廉的价格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国际化程度低,使其容易受到进口国反倾销等措施的限制。从下图2006-2010年浙江省主要商品出口情况看(数据来源:浙江省统计年鉴),各类主要商品出口额均有上升趋势,且机电产品所在比例较大。虽然机电产品比重有较大增加,但所出口的机电产品产业链比较短或处于产业链终端,附加值比较低。因此,总体而言,在浙江民营企业出口的工业制成品中,低附加值的产品占较大比重。
2浙江民营企业对外贸易的贸易方式分析
贸易方式主要分为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和其他贸易方式。与全国及江浙沪等贸易大省有所不同的是,浙江对外贸易形成了以一般贸易为主导的独特贸易方式结构。浙江省出口贸易中一般贸易额的比重如下表所示。从表中可以看出,1993年至2010年,在浙江省出口贸易中,出口额和一般贸易额都呈上升趋势,一般贸易所占比重一直保持在75%~82%。一般贸易为主导成为浙江贸易的主要特征。因此,以一般贸易为主导的贸易方式结构体现了浙江拥有发达的区域经济结构,也体现了长期以来浙江外资比例偏小的特点。一般贸易的产品附加值较高,出口企业的利润也比较多,同时有利于创立与推广出口品牌。从收益与成本分析来看,一般贸易更有利于出口企业的创利于发展。目前,浙江民营企业出口模式已经发生了巨大转变,从出口产品发展到输出企业再发展到输出产业集群,已经有许多同行业企业组团前往国外投资,在国外形成了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这样不仅可以及时了解当地市场的需求,也能绕开出口国的贸易壁垒。
浙江民营企业对外贸易面临的主要问题
受国际环境因素和国内人民币升值压力、企业融资困难、贸易方式、管理模式落后等问题的影响,浙江民营企业对外贸易的局面更加严峻,压力和风险也逐步上升,严重制约了浙江民营企业对外贸易的发展。
1浙江民营企业出口产品结构不合理、品牌效应低
浙江民营企业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出口产品结构不合理,依靠廉价劳动力,控制产品成本以获取竞争优势,真正具有竞争力的高科技产品很少。出口产品大多是档次低、科技含量低的产品,在越来越精细的国际分工面前处于产业链的末端,如机电产品、服装及衣着附件、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鞋类、家具等均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同时,不少民营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忽视了产品科研和技术的投入,只计较眼前利益而忽视了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时,浙江民营企业产品品牌效应弱,竞争力不强。世界品牌实验室评估,2005年《中国最具价值品牌》中,浙江有45个,品牌总价值为1463.17亿元,而青岛海尔一个品牌价值就达626.43亿元[2]。雅戈尔品牌价值为28亿元,是浙江省品牌价值最大的。在一些消费者眼中,浙江产品就代表着价格低廉,质量低下的产品,浙江的块状经济产品绝大部分还属于大路货甚至低档货。另外,在世界品牌实验室2007年《中国最具价值品牌》的评估结果中,虽然浙江品牌上榜率为48个有所增加,成为全国第三,但是在品牌价值排行前65名中却没有任何浙江民营企业的品牌。浙江民营企业只顾降低成本,不重视其品牌建设以及品牌意识不强的现象普遍存在。目前,浙江许多民营企业都存在对品牌文化建设资金投入少,品牌文化设计推广度和深度不够,并且缺乏对企业品牌文化的核心价值的定位。另外,在品牌文化推广过程中推行的重广告轻品牌的营销手段,在生产过程中不能传输品牌文化,造成品牌推广手段单一的局面。以上几种误区,均不利于提高品牌的国际竞争力。
2浙江民营企业资金周转不足、融资困难
浙江民营企业一般都规模较小、资金不足,融资手段和工具还不规范和稳定,银行出于风险考虑,一般来说都不愿意对民营企业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并且往往实行业务分批审批,这样以来就很容易导致出现延误民企的商机,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浙江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难关。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主要还是服务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和政府项目,不能满足民营企业的融资要求。调查数据表明,有80%的浙江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不同程度的资金缺口。其中11.15%的企业表示有很大资金缺口,急需融资在通过对企业现有融资主要渠道及各渠道的重要程度调查表明,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仍是目前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民间借款正逐步成为企业融资的一个补充。另外从重要程度来看,自有资金仍是企业融资的最为主要的途径,其次是银行贷款、民间借款。银行贷款虽然是对于企业来说最为重要的途径,但并非是企业的第一选择,可见贷款难的问题在民营企业中仍属于普遍现象。
3浙江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浙江民营企业大都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虽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但是其盈利模式还是过于传统,依然是四低打天下,即低成本、低价格、低技术和低附加值。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大,浙江省大多数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时都是以仿造为主,遏制了企业的研发能力、创品牌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取。有句话说的好,一流设备、二流质量、三流价格,企业投入大量的研究开发和装备改造费用,有制造优质产品的能力,却无法在高端市场竞争,只好以中档产品立足于中端市场,最终导致奔驰轿车拉黄沙的现象,这就是浙江许多民营企业的现实写照。由于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产品科技含量较低,极大地降低了民营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促进浙江民营企业对外贸易发展的对策
浙江民营企业对外贸易在发展中存在诸如对外贸易出口产品结构不合理、品牌效应低、融资困难等制约和限制性因素。为了进一步促进和优化浙江民营企业对外贸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1增加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实施品牌战略
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高新技术向产品转化的速度明显加快,新产品不断涌现的今天,要在竞争空前激烈的国际市场上保持优势,最重要的在于加快科技进步、发挥科技在产品生产中的关键性作用。与此同时,为了提升国际竞争力,实施品牌战略更是浙江民营企业最有效的途径。浙江民营企业开拓海外市场主要依靠的途径,一是借船出海,接受国外企业的委托加工,从事贴牌生产(OEM);二是主动出击,从事直接出口,逐步建立自己的品牌优势。但是,企业不能只停留在贴牌生产上,因为贴牌生产只能获得低廉的加工费。浙江民营企业要不断地做大做强,必须得主动出击,从事直接出口,逐步建立自己的品牌优势。
2扩大融资渠道,提高企业实力
浙江民营企业要解决融资困境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整合各方面的资源。首先要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风险管理,在强调防范风险、明确责任的同时,建立相应的贷款激励机制,对信用等级优良的小企业可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因此,民营企业必须认识到诚实守信是增加民营企业贷款、融洽银企关系最好的办法,要在社会上树立起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形象。同时,政府也应该为保障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对外贸易构造一个完善的资金扶持系统。只有构建完善的资金扶持体系,同时注重浙江中小型民营企业资金的积累,才能更好地保障其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浙江民营企业过度依赖间接融资渠道,从我国经济发展的长远目标来看,结构单一的间接融资方式在民营企业自有资本不多、经营风险较大的环境里不仅限制了民营企业的融资规模,而且难以规避企业的道德风险,增加企业的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使企业的破产风险增大,所以要想方设法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4]。
3转变贸易方式,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一、国际贸易人文化的内涵
进入21世纪后,随着世界经贸的变化和发展,在多边贸易体制的制度框架下,一种新的价值取向正在国际贸易领域内悄然形成,即贸易的人文化(即人文贸易)现代人文主义思想在国际贸易领域的体现,它通过以wto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制度安排,特别是“贸易与环境”等问题纳入wto新一轮多哈发展议程,使国际贸易活动不仅重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问题,而且关注人类发展中的社会问题。
在传统人文主义的影响下,国际贸易的指导思想以谋取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和对物质财富的最大限度占有为目的。不管是重商主义理论,还是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理论、李嘉图的比较成本理论和h-o原理都只是重视贸易的总量,很少顾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社会的承受能力。另一方面导致人类发展与自然发展的对立,使人类社会在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生态失衡、贫富分化等。
现代人文主义思想从根源上改变了传统人文主义思想对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的错误价值导向。以1995年建立的wto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旗帜鲜明地将可持续发展写入前言,作为一个重要宗旨,这是对gatt宗旨的重大发展。在发展国际贸易的过程中牢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目标,是着眼于全球的长远利益和子孙后代的幸福,防止片面追求眼前利益的倾向,防止由于一味地追求某一时期生产与贸易的发展,而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以至从根本上动摇国际贸易的基础,降低人类的生活水平。从gatt对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演变成wto对世界资源的“合理”利用,一方面反映出wto寻求的人类对资源利用能力的扩大主要表现在对资源利用质的提高,而非对资源利用量的扩大;从更深层次上讲,也是现代人文主义思想在国际贸易的体现,是贸易人文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
二、国际贸易人文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一)国际贸易人文化对国际贸易理论基础的动摇
第一,对指导国际贸易理论价值取向的哲学思考。理性经济人的假设是现代经济学基本的核心假设,是现代经济学产生、发展和研究工作的核心与起点。经济学研究主要建立在人们受自身利益驱动并能做出理性决策的假设基础之上。现代人文主义思潮的兴起,在国际贸易内形化的新价值取向。人文贸易的哲学基础现代人文主义坚持“以人为本”,追求人的全面发展。人文主义关注人的发展与完善,强调人的价值和需要,关注生活世界存在的基本意义,并且在现实生活中努力实践这种价值和意义的精神。其哲学价值取向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是完全不同的,对谋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提出严重挑战。
第二,对传统自由贸易能增进社会财富和福利的增长的质疑。关于自由贸易可以改善经济福利的论断是经济学中最古老和最广泛接受的原则之一。它在构造国际政治、政府和制度框架(比如,单一市场地区,如欧盟和wto)中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然而传统自由贸易理论论证的条件假设中都没有把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的负面影响计入生产成本。没有考虑环境成本的“社会财富和福利”的增长,其实是一种“虚拟”、“现时”的增长,其增长的背后忽略了“现实”、“延时”的补偿成本,如果考虑环境成本带来的财富和福利的损失,传统的自由贸易会增进社会财富和福利的增长的结论实际上可能站不住脚。
(二)国际贸易人文化对多边贸易体制的挑战
随着国际贸易人文化的发展,如何协调环境与贸易的关系,对多边贸易体制的许多基本原则提出了挑战。如生产过程和方法(ppm)问题和双重环境标准的争论对现有国民待遇原则提出了质疑;环境补贴和与环境成本内在化有关的生态倾销问题使得人们重新思考公平贸易原则;发展中国家在保护环境方面能否享有特殊待遇等。国际贸易人文化的发展,将从新的角度思考两者的协调问题。
三、建立以人文贸易为基础的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的初步探讨
(一)建立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的目标
建立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必须以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促进对外贸易的人文化发展。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应与人文化发展方向内涵是一致的。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应跳出传统意义上的片面追求贸易额的“可持续”增长,而是在关注贸易总量的同时还应关注贸易的实际质量,从以物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到以人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从追求短期利益的可持续发展到追求长期综合利益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的主要措施
第一,重新审视对外贸易效益来源,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转变外贸的增长方式,必须重新审视外贸效益来源。首先必须建立人文贸易的评价体系,在衡量外贸效益的经济指标体系中增加生态指标和社会指标,客观评估外贸对国家经济、生态、社会带来的整体影响。在此基础上,重新思考外贸效益的来源,对资源投入与贸易收益严重失衡的产业进行技术革新,减少其负外部性,促进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外贸收益的现实增长。
第二,建立贸易与环境的有效协调机制。建立贸易与环境的有效协调机制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加强贸易与环保法规、政策的协调,充分考虑贸易政策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及环境政策对贸易的扭曲代价,实现贸易与环境的双赢;其二是建立人文贸易措施保护体系,推行绿色贸易行动计划,合理建立中国产品绿色标准体系,既可以增加我国在国际贸易中产品的实际竞争力,又可以实现以人为本,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的保障体系。
第三,构建应对国际贸易“人文壁垒”的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国际贸易的人文化发展伴随着“人文壁垒”的产生,为了防止其带来的负面影响,需构建相关的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对人文贸易发展过程中有可能引起的“人文壁垒”的变化因素进行监测、识别、评价、预测、预防控制并及时矫正不良发展的趋势,以保证国际贸易人文化的健康发展。
参看
[1]ota sik, fred eidlin, william graf:for a humane economic democracy,journalof economic literature [m]vol, 24, no, 3 (sep, 1986), pp,1233-1234
[美]理查德t德乔治.经济伦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