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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禁毒法》,坚持“面向全民、突出重点、齐抓共管、注重实效”的方针,以普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宣传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提高企业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向管理的认识为重点,不断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行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对全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及安全培训,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切实加强企业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有效管控。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组 长:周xx
副组长:陈xx
成 员:汤xx、胡xx
五、工作安排
(一)加强宣传工作,提高禁毒意识。积极配合xx市禁毒委关于禁毒宣传工作方面的主要安排,在市禁毒委的统一安排下,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全民禁毒意识。
(二)生产、经营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要组织主要负责人、相应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宣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提高相关企业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理解和认知度,市安监局将对培训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组织对相关企业检查,市安监局将重点对涉及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台账,特别要检查企业是否要按时间要求按时上报年度报表。
六、工作要求
按照县禁毒委的总体部署,以“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以宣传《禁毒法》、禁毒人民战争成效和新型危害为重点,坚持“面向全民、突出重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的方针,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二、宣传形式和方法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禁毒法》专题宣传教育片、读本、挂图等资料,通过举行知识竞赛、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宣传小分队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开展面向本单位和面向社会的《禁毒法》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地扩大《禁毒法》的宣传普及面,为《禁毒法》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做好“6.3”虎门硝烟、“6.26”国际禁毒日的集中宣传活动。各单位一要在单位内部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挂图,做好单位内部的禁毒宣传教育;二要结合自身实际,配合有关部门在社区、街头、广场等人员密集的区域设宣传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禁毒法》宣传挂图、开展预防知识咨询等形式,面向大众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禁毒宣传氛围。
(二)积极组织参加全县“6.3”虎门硝烟、“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6月3日及26日,县禁毒委将在宇隆广场、八景苑广场开展全县集中统一宣传活动。结合卫生系统工作职责,制作一套以“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的禁毒户外宣传展板和相关宣传材料,做好参加“6.3”虎门硝烟、“6.26”国际禁毒日宣传准备工作。
(三)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禁毒法》、《药品管理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品和管理条例》、《反兴奋剂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四、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对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相关文件精神,在镇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我镇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以赴开展问题综合治理和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危害和新吸毒人员的滋生,为我镇打造黎苗风情小镇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开展整治工作,我镇成立了禁毒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目标任务
(一)完成市禁毒委下达的各项缉毒执法工作任务。
(二)完成市禁毒委下达的各项禁吸戒毒工作任务。
(三)破获现行刑事案件总数、团伙案件总数、重特大案件总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总数和缴获各类总量分别比上年有显著增加;彻底摧毁已发现和掌握的犯罪团伙和犯罪网络;严厉打击贩毒犯罪,使贩毒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四)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整治,特别是对三洲村、沐塘村进行重点排查,对潜在涉毒人员进行教育,全力以赴把涉毒苗头扼杀在萌芽阶段,全力做到“零涉毒”。
(五)到2016年1月份,实现农村禁毒教育面均达到97%以上。其中,中小学校达到100%,流动人口等高危人群达到90%以上,娱乐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达到100%,强制隔离戒毒达到100%。
(六)根据国家禁毒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队伍建设的通知》,完善镇禁毒办,配备禁毒专干;实行禁毒民警特殊岗位津贴;禁毒业务、办案、装备和奖励经费投入比上年增加35%以上。(“以上”含本数)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开展整治阶段。镇禁毒办制定下发《镇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镇委、镇政府召开全镇高规格的禁毒工作会议,进行总动员。并要求各村以及禁毒办成员单位召开动员会,层层部署,签订责任状,及制定相应的整治实施方案。各村按照对已上网入库的吸毒人员开展全面核实工作,以“见面排查,见面算数”的原则,进行核实登记和评估,科学、准确统计现有登记在册吸毒人数。及时将手中掌握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为开展禁毒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二)集中实施整治阶段。
在全镇范围内以违法犯罪和非法采砂为打击重点,强化严打措施,全面开展禁毒重点整治行动,侦破案件,堵源截流,收戒吸毒人员,对重点地区和娱乐场所进行整治,严厉打击犯罪。坚决遏制来源,铲除消费市场,扭转重点地区工作局面。
(三)检查验收阶段。各村对开展禁毒重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镇禁毒办进行考核验收,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对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达考核表彰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五、责任分工和工作任务
按照镇委、镇政府的要求,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要具体到单位,坚决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镇委综治委、镇禁毒办对贯彻落实市禁毒委会精神负总责,派出所、司法所等政法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打击,保持对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镇禁毒办各成员单位和各村各负其责,充分调动民兵队伍、联防队伍的积极性,形成有效合力,建立群策群防的社会化禁毒工作机制。
(一)镇综治办主要任务和责任。
1.督促和检查各村委会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方案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2.把各项禁毒指标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照《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查究暂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3.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督查,定期抽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4.把“禁毒优秀乡镇”、“无毒社区”等创建活动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范围。
(二)镇禁毒办主要任务和责任。
1.制订《镇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每季度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2.督促列为重点整治地区的村制订重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每年完成的各项禁毒目标任务,提出每年禁毒经费投入的具体意见。
3.指导建设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4.加强禁毒办机构建设,推进禁毒办实体化;督促各村配备禁毒专干,村、社区成立戒毒帮教工作小组。
5.加强禁毒文化建设和青少年防范宣传活动,与普法教育、科普教育、健康教育和预防艾滋病教育相结合,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认真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和禁毒文化建设,深入推动禁毒文化建设和禁毒宣传教育进村进户、进学校、进场所和进单位。
(三)党政办主要任务和责任。
1.做好镇委镇政府禁毒专题会议的组织工作,并做好贯彻落实的组织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大禁毒工作力度的意见》,全镇禁毒工作机制和建立全镇禁毒工作体系。
3.会同镇禁毒办公室协调、指导全镇禁毒工作的开展。
4.会同镇禁毒办公室组织镇禁毒办成员单位做好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工作。
5.督促镇禁毒办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述职制度的贯彻落实。
6.负责全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派出所主要任务和责任。
1.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口岸把关,进一步健全公安、安全等部门协同禁毒的机制,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谁主管谁负责。
2.进一步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建立全警缉毒,责任捆绑机制,形成合力,坚持不懈地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到2016年初,破获现行刑事案件总数、团伙案件总数、重特大案件总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总数和缴获各类总量分别比上年有所增加。
3.每年开展数次禁毒集中统一行动,掀起打击犯罪活动和收戒吸毒人员的。
4.实行目标案件管理和缉毒破案机制。建立以“打团伙、摧网络、破大案、抓毒枭、缴毒资”为目标的部、省目标案件管理和缉毒破案机制。
5.与文化、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文化娱乐服务场所的吸贩毒分子以及不法经营业主。
6.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收容量要达到90%以上。坚决落实公安部提出的“三个一律“的原则,对新发现吸毒人员一律社区戒毒、复吸毒人员一律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出所人员一律落实社区康复和帮教措施。
7.派出所要加强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戒毒出所人员帮教工作的指导。
(五)镇司法所主要任务和责任。
司法所积极开展对社区戒毒(康复)和戒毒出所人员帮教工作,以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对戒毒出所人员的帮教体系;积极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是深化平安、法治、和谐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各村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真抓实干。各村两委责任人是禁毒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把禁毒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签订责任状。
(二)明确责任。实行镇禁毒办领导和成员单位分片包干、定点联系指导、责任捆绑的做法,组织专门力量,层层落实责任制,分段完成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目标。
一、活动主题
“走基层•禁毒社区行”
二、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19日,上午8:30-9:30
地点:市民族中学篮球场
三、组织结构
(一)镇出席领导
镇委书记周坛,镇委副书记、镇长邓运海,镇委委员、镇禁毒办主任王国熊,镇领导班子成员出席活动;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各机关单位和学校负责人参加活动。
(二)活动组织
组织参加会场活动人员共1000人,具体安排如下:
1、民族中学和中心学校负责组织900名学生(着校服)参加活动;
2、各村两委干部,其中沐塘村、大火村分别组织村民群众100人参加活动;
3、镇禁毒办负责组织公安民警10名、司法干警2名(以上人员均着制式服装)参加活动;
4、共青团、妇联负责组织20名禁毒青年志愿者组成方阵参加活动;
5、邀请市电视台负责活动现场电视报道,并及时播放此次活动实况,形成全方位的禁毒宣传热潮;
6、活动当日由东平派出所负责会场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7、参加活动的人员于当日8:00前列队进场。
(三)会场议程
1、镇委副书记、镇长邓运海主持会场活动;
2、成员单位代表沐塘村党支部书记作表态发言;
3、民族中学学生代表作“不让进校园”倡议发言;
4、镇委书记周坛作重要讲话;
5、与会人员观看禁毒图片展。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按照预定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镇禁毒办负责协调指导和落实会场活动议程,民族中学负责主会场的场地设置和音响设备。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健全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加快推进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全面巩固和深化禁毒成果,保护公民身心健康,为构建和谐、促进全处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处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滕宝山任组长,办事处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处主任、综治办主任胡万学任副组长,办事处综治办、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所、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心学校、水陆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办事处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梁春云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也要相应成立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领导小组。
三、明确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
办事处综治办公室:将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纳入综治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组织开展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对吸毒人员情况进行评估;规范和管理自愿戒毒医疗机构。
办事处民政办公室:负责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将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社区管理和考核;将符合社会救助的戒毒人员纳入救助范围。
办事处劳动保障办公室:配合市人力资源劳动保障就业局,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对实现就业的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根据政策规定提供社会保障。
办事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禁毒宣传,组织社工、义工和志愿者参与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
办事处财政所:将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中心学校:负责对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进行文化教育;对在校学生开展预防教育。
水陆派出所(禁毒办):负责对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检测登记,实行动态管理;对吸毒成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对康复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参与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的日常管理;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司法所:负责对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提供司法援助;配合水陆派出所(禁毒办)开展吸毒人员登记工作。
四、强化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专业机构和队伍。
有吸毒人员的社区居委会要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根据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充实和调整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社区民警、社区专(兼)职禁毒社工、禁毒志愿者、社区医护人员等组成,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主任兼任。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对每名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建立一个由其家庭人员(监护人)、社区民警、社区医护人员、社区专(兼)职社工、禁毒志愿者及其所在单位代表等组成的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小组。各社区在聘用现有专职社工的基础上,还可以吸纳志愿者、义工等参与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
(二)落实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经费。
严格按照《禁毒法》的规定,将社区戒毒和康复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依法依规接受社会捐赠,积极争取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个人为开展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提供财物和经费支持。
(三)规范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机制。
彻底严查辖区范围内的一切犯罪活动,包括种、制、吸、贩。各居(村)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明确禁毒戒毒主攻方向,建立和完善禁毒戒毒工作长效机制。
各居(村)支部书记为组织,主任为副组长,综治专干
为成员抓禁毒戒毒工作。
在今年的禁毒工作中,各居(村)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
明确禁毒戒毒主攻方向。要根据辖区周边环境动向和戒毒流向变化,加大查检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及时铲除,以目标管理为核心,加强协作,对禁毒戒毒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度重视。加大禁毒戒毒工作的力度,推动禁毒戒毒长效机制建设,切实保障禁毒戒毒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为原则,以建制度、查隐患、促整改为目标,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财务管理规范化和专项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促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检查项目及检查内容
(一)检查项目
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结合项目实施方案,通过采取审查账目、查阅档案等形式,重点检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检查项目为扶贫贷款贴息、2013年公租房、2014年廉租房,以及部分建设项目资金,具体见附表《县2014年财政专资金被检查项目及单位》。
(二)检查内容与要求:
1.补助对象的基本资料是否属实,有无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问题;
2.项目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有无滞留资金问题;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扩大开支范围或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
3.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财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是否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规定。
三、检查时间
2014年10月27日召开检查布置会议,2014年10月27日开始检查,11月20日检查结束。
四、检查组人员组成及分工
2014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由县财政局局长负责,副局长分管,财政监督检查局具体组织实施,检查人员由县财政监督局工作人员和委托立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人员组成,局相关岗室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五、检查方式、方法
主要是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账目、翻阅档案、召开座谈会、深入现场检查等方法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听取汇报。听取被检查单位对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题汇报,并取得书面汇报材料。包括工作开展情况、财政财务管理政策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资金安排拨付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对财政资金支持和管理的意见建议。
2.查阅文件、资料。查看有关会计账簿以及文件资料等,查阅各级财政部门下达财政专项资金的文件或拨款单,掌握资金拨付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3.实地查看。实地查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对有关专项资金进点查看。主要了解项目建设进度、标准和质量以及项目运行管护等,查看有关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
六、具体要求
二、工作重点
1、重点督查时段
夏收夏种期间(5月21日~7月20日),开展全天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特别是加大在午间和夜间的现场督查频率。
2、重点督查区域
全区范围内全面实行秸秆禁烧。重点禁烧区域为:辖区三环路、襄王路、平山路、天齐路、华润路、永顺路、台子河南路、荆马河南路、复兴北路两侧2公里范围内,山林、企业、学校、加油站、通信及电力设施等周边区域。严禁在城郊干道上脱粒晒粮。
三、工作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5月下旬、6月初)。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
2、重点禁烧阶段(5月21日~7月20日)。区、街道、社区、村及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查,对发现的焚烧秸秆行为要及时制止、处罚到位。
3、总结评定阶段(6月底)。区秸秆禁烧工作组认真总结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效,分析不足,并将评定结果作为对各涉农社区(村)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督查内容
1.组织领导落实情况。查看各办事处成立领导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责任分包制落实情况。
2.宣传发动落实情况。查宣传发动是否到位,看是否通过广播、宣传车、标语、条幅等形式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向每个农户下发“禁烧”一封信、公告等方面的宣传资料。
3.禁烧措施落实情况。查看各办事处有无公开举报电话,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集中堆放点是否建设到位;是否统一收割进度、统一收割机具、统一秸秆清运,秸秆留茬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做到收割一块、清运一块,田块内的秸秆24小时内清运完毕。
4.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做到了每个村都有办事处包保领导、包村干部,每个地块、每条路都有责任人;所有包保责任人员手机是否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火情,包保人员是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五、督查要求
1.督查人员要确保车辆、摄像器材准备到位。督查人员要深入田间地头,特别是交通要道两侧以及秸秆焚烧高发地块要作为重点督查范围。
2.督查人员要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特别是加大在午间和夜间的现场督查频率。
3.督查人员要做好督查内容的证据保存工作,记好督查日记和督查日报表,做到每个事项都证据确凿。
4.督查人员要敢于、善于发现问题,全面、准确地反馈督查情况,每天早上将前一日的督查情况上报区秸秆办备案。
六、保障措施
二、改革原则
(一)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立足县情,积极稳妥推进,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二)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充分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
(三)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四)坚持统筹配套、扩大保障。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三、改革目标
(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配套出台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二)基本建立新型户籍制度。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实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基本形式的户口迁移登记制度,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改革任务
(一)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1.全面放开城区和建制镇落户条件,在城区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认真落实租赁房入户管理办法,按照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优先解决失地农民进城落户问题;优先解决外出返乡创业人员进城落户问题。
(二)进一步创新人口管理。
1.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等制度。
2.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区市县居住半年以上的,可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者,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资格。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3.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信息登记制度,常态开展“标准地址、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实有单位”信息登记工作,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推进覆盖全部实有人口、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区域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三)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1.完善农村产权制度。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2.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形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3.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的政策措施,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按照中、省、市要求,落实中、省、市关于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按照事权合理划分县乡(镇)政府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按照中央、省、市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要求,完善地方税收体系,保障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
五、责任分工
(一)重点任务分工。
1.制定实施方案。
2.全面落实租赁房屋入户暂行办法。
3.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居住证管理办法。
4.开展实有人口登记管理。
5.制定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
6.建立实施居住证制度、实有人口登记管理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经费保障机制。
(二)具体工作职责。
1.县公安局:制定全县公安机关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全面落实户口登记统一制度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牵头组织开展实有人口登记管理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
2.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制定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鼓励转户农民进城投资创业、兴办实业和就业,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新落户人员的平等待遇。
3.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充分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教育权利。
4.县民政局:进一步完善城乡标准地名标识数据库建设,规范街(路、巷)及楼门牌设置和号码管理,完成街(路、巷)牌和楼门牌制作装订工作;积极落实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城镇居民享受应征入伍、城市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治参与(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优惠政策和权利。
5.县财政局:进一步理顺县乡(镇)事权关系,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涉及农民市民化的各项政策和支出,统筹安排,协调和管理户籍制度改革资金,确保户籍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将实施居住证制度、实有人口登记管理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城镇劳动力就业;完善并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制度衔接政策;按照中、省相关政策,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办法,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7.县国土资源局: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确保农民合法权益。
8.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9.县农业局:围绕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农业生产,协调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0.县林业局:完善农村林业产权制度,保留因户籍制度改革的农村林地使用权、森林或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11.县卫生和计生局: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制定社区卫生服务规划,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与其他常住人口同等纳入疾病防控范围;按照中、省、市相关政策,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办法,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计生服务范围,做好计生工作的衔接工作。
12.县统计局:完善人口变动和劳动力就业抽样调查方法,重点对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等数据的监测评估,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牵头建立全县常住人口统计大数据体系,有效整合各类统计数据和调查数据,实现部门数据高度共享。
13.县扶贫移民办:承担农村贫困人口劳务扶贫培训,促进农村贫困人口非农就业。
14.县工商质监局: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简化手续,降低准入门槛,支持和促进转户农民进城投资创业。
15.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对转户农民进城投资创业的,按相关政策实行税收优惠。
16.县法制办:严格审核各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
17.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中、省、市部署的重点改革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切实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县政府成立武胜县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县统计局、县扶贫移民办、县工商质监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法制办等17个单位和31个乡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并落实专人办公,负责抓好户籍制度改革日常工作。县级各有关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把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等17个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户口迁移、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各乡镇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加强督查检查和业务指导。各部门、各乡镇要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迅速启动和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二、督查促进工作的对象
(一)县司法局机关各股室;各司法所;
(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各法律援助机构。
三、督查促进工作的主要内容
对县局各股室及司法所、法律服务组织督查促进工作的主要内容:
1、重点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2、“三官一律”标识牌;窗口单位规范执法、服务态度情况。
3、突出问题特别是已发现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4、警车私用和群众反映的干警违法违纪线索。
5、走访了解对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的满意度。
6、县局机关的主要内容:推行政务公开情况;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行政审批情况;内部执法监督工作情况;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情况;监督举报电话接听情况。
7、司法所的主要内容:是否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制作政务公开栏,标明职责范围、机构设置、服务承诺、监督举报咨询电话等;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司法所进行调解是否存在收费现象;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情况;人员在岗及调处矛盾纠纷等情况。
8、律师事务所的主要内容: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了律师执业的有关规定和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律师事务所是否统一收案,统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合同;公章、介绍信、公函是否设专人管理,是否存在一本发票、一制式合同问题;律师事务所是否执行统一收取服务费和办案费的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是否存在收费不向当事人开出合法票据、收费“打白条”等问题;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是否规范,人员、业务、财务管理和投诉处理等方面是否建立制度,对当事人投诉是否认真接待解决。
9、公证处的主要内容:执业公证员姓名、照片、执业证号码、收费标准、服务业务范围、诚信服务规则等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公证员的形象,接待当事人的态度,当事人对所办公证的满意程度,有无投诉;是否存在公证员私自收费等不良执业行为或违法违规办证等行为。
10、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主要内容:基层法律服务所是否存在县司法局及司法所在职人员担任所主任或兼职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辅助工作人员、实习人员依托基层法律服务所或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开展法律服务业务的问题;基层法律服务所是否严格执行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是否严格遵守由基层法律服务所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统一收费等项制度;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了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有关规定和服务收费标准及业务范围。
11、法律援助机构的主要内容:法律援助条件、范围、申请法律援助流程等内容是否在明显位置进行公示;法律援助工作是否做到按条件、程序及时予以援助;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是否收费;服务与态度是否热情,接待语言是否文明、规范。
四、督查促进工作的方式方法
督查促进工作将采取先暗访后明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暗访采取实地查访和电话抽查两种方式进行。实地查访和电话抽查时,主要通过咨询了解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有无脸难看、话难听、不认真、不负责,用语不文明、效率低下等不良行为。
明查主要采取一看二查三听等方式进行。一看,主要是看在办公场所应当公开的内容是否公开;二查,主要是查阅相关资料和卷宗;三听,主要是听取本单位、本部门(处、所)开展创业服务活动的基本情况和做法。
五、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工作的督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解决督查方面的突出问题;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协助抓好本级督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督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明查暗访和督查有关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是强化督查力量。各单位督查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县局将选调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的同志组成明查暗访组,实施督查。明查暗访组人员不固定,根据需要,一次一组织、一次一授权。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督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转化为经常之举,不断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的成果,促进督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六、工作程序
1、组织形式。县局督查办根据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阶段工作重点任务,确定督查内容重点,组织开展督查。单项工作督查,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2、反馈通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向各单位通报。在每次督查中发现的重大、特殊问题及时通报,其他的问题在督查结束后2日内通报。
3、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对督查通报的问题,按照职责范围,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2日内报县局督查办。每次督查前,县局督查办安排对上次通报的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
4、责任查究。县局将对于屡查屡犯,因工作失职或责任心不强,贻误工作、造成损失、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的或被上级单位明察暗访通报批评的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明查暗访是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强化措施、提升创新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要将各级明查暗访工作情况及时整改及时反馈。遇重大、特殊情况或省市县明察暗访必须将情况立即上报县局。
一、基本情况
全镇共有农户8532户,农村总人口24699人,在5。12地震中造成房屋全倒的有5648户、涉及人口16620人、倒塌房屋34735间,房屋严重损坏的2559户、涉及人口7084人、受损房屋14561间,一般损坏的329户、涉及人口995人、受损房屋2536间。
1、永久性农房建设和维修加固情况:全镇申报永久性农房建设的8730户,维修加固1802户。
2、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由于地震对我镇的基础设施造成严重损坏,为了灾后恢复重建的需要,我镇需要完成的基础设施建设有:村组道路21公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5公里。
3、重大项目建设方面:
(1)援建工程7个:学校建设5所,其中中学1所、小学3所、中心幼儿园1所。医院1个,敬老院1个。
(2)自建项目11个:镇政府办公楼1个,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7个,派出所1个,农村信用社1个,畜牧站1个。
二、重建目标任务(附表)
1、20__年目标任务:
(1)完成60%的农村永久性住房建设;全面完成损坏农房维修加固工作;
(2)中学、中心小学校、__小学、敬老院的开工建设。
(3)完成50%的基础设施建设;
2、20__年目标任务:
(1)100%完成农村永久性住房建设;
(2)完成东岳小学、静安小学的开工建设,派出所的建设;
(3)全面完成基层设施建设工作。
3、20__年的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政府办公楼和农村基层阵地建设工作。
三、措施和办法
1、加强政务、村务、组务公开工作
(1)、镇、村、组要全面公开灾后重建政策;
(2)、公开灾后重建资金筹措原则(三个一点,政府补助一点、银行贷一点、农户自筹一点);
(3)、组务公开必须做到“政策、评审、结果”三公开,全面公开农户重建和维修加固登记情况,把知情权、监督权交给群众;
(4)、建立公开承诺制度:要把重建项目的内容、完成时间、责任人、承办部门向社会公开;
2、建立灾后重建决策机制
灾后重灾决策按照分级决策,民主集中原则,实行工作目标问责制度。
3、建立重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流程
(1)、把好“四个关口”,建立重建项目(农村永久性住房建设、农户加固维修)申请、鉴定、公示、审批工作流程(社会事务办);
(2)、建立灾后重建资金拨付工作流程(财政所);
4、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实行目标管理,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增强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