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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2-14 18: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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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专项治理

篇1

按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回头看”交叉检查工作方案》,我局于2018年8月9日对教育局“回头看”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 工作准备情况:教育局制定了实施方案、组织机构、工作制度,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并有专职人员受理,能够及时调度处理。

二、 资料档案建立情况:教育局留存了《平山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石家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等上级文件,建立了相关台账,没有发现新问题。有阶段性材料和报表。

三、 卷宗整理规整情况:各类卷宗整理有序、齐全。

四、 机构制度建设情况:有扶贫领域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能够执行到位,效果良好。

通过互查,该单位工作开展良好,工作扎实。

 

篇2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严格资金使用。省水利扶贫项目及资金一经省水利厅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 、“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精神,要求各县设立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使水利扶贫项目资金做到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

二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在农村安全饮水方面,2016年全市解决贫困人口中存在饮水安全人数6.8061万人,2017年全市解决贫困人口中存在饮水安全人数17.7921万人; 在防洪抗旱减灾方面,近两年实施了涉及十几个贫困乡镇的应急水源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在农田灌溉方面,实施了国家级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涉及各县贫困村一百多个;在水保生态建设方面,实施多个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在项目资金安排上向贫困村倾斜。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是个别基层水利部门违规收取贫困村项目设计费。例如:团风县水利勘测设计室已于2001年被吊销营业执照,仍两次收取贫困村水利项目设计费共计2.7万元,且出具的发票未盖发票专用章。

二是个别贫困县水利部门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费。例如:红安县水利局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41人共1.96万元、以工会慰问名义发放购物卡80人共8.2万元。

三是个别地方水利扶贫项目落实不力,实施进度缓慢。例如:红安县安全饮水项目落实不力,其中城关镇云台村有3户贫困户靠挑水吃,永佳河镇有11户贫困户靠手压式水井吃水,上新集镇60户未享受安全饮水。

四是个别县将不属于整合范围内的资金纳入整合。例如:英山县将正在施工的水利工程项目资金1671万元纳入统筹整合。

三、整改的措施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由市水利局扶贫领域项目监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市水利扶贫项目统筹规划,建立统一的体制机制,整合资源资金,对水利项目实施情况、扶贫效益等进行全面评估,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措施。

二是强化扶贫资金监管。督促各县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不定期开展扶贫项目资金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三是坚持突出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已经发现的问题,我局建立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县(市、区)明确责任领导,限时完成整改,每月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其中,红安县水利局已收回违规发放的值班补助及工会购物卡,相关责任人(徐乐平、程时胜、曾光)已由红安县纪委作出处理;针对安全饮水项目存在的问题,红安县水利局成立了10个督导检查小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到位;团风县水利勘测设计室已迅速停止了相关业务的开展工作,并已向县纪委作出了情况说明;英山县财政局、水电局对整合的水利项目资金1671万元进行了整改,明确水利项目资金使用范围。

篇3

为确保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低保工作专项整治采取入乡(镇)、入村、入户调查、各乡(镇)自查自纠与领导小组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严查处低保工作中的关系人情保等不正之风,真正常握第ー手准确资料。弄清漏保、脱贫、死亡,户口变迁等应当及时取消调整户,弄清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户数和人数,进一步提高落实低保攻策的准确性,达到不错保不漏保,确保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实现低保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维护贫困户切身利益。我县城市低保按照每月一清理,农村低保按照一季度一清理。三年来共清理

二、加强宣传,营造全民知晓参与氖围

篇4

(一)农村低保保障

一是全面加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年初,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我市及时印发《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并及时召开专项治理动员会和政策培训会,大力排查整治农村低保领域的各类不正之风和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工作作风建设。二是严格落实动态管理。按月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对象纳入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范围,把因病、因残及其他临时困难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作为重点,实现了“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每月保障金按时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发放到位。三是及时上调保障标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关于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将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30元,调整后的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2020年12月,我市在册农村低保保障对象3241户,5444人,其中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3660人,占全部农村低保人数的67.23%。全年农村低保保障金累计发放66848人次、1635.68万元,其中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发放保障金1000余万元,切实发挥了农村低保兜底保障作用。

(二)临时救助。

为切实提高临时救助效率,我市于2018年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截至目前分3批共下拨93万元临时救助备用金到各镇街道,启动紧急程序和人均救助金额不超过500元的由各镇街道动用备用金及时救助。人均救助金额超过500元的由按月及时审批,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及时发放救助资金。截至目前,2020年共审批临时救助291户次,支出临时救助金99.92万元,户均救助达3434元;其中救助农村户籍165户次,支出农村户籍临时救助金4.69万元。为切实提高临时救助效率,我市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2020年分两批共拨付给各镇街备用金31万元,确保各镇街有充足的备用金及时救助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困难家庭,2020年累计支出临时救助金130.92万元。

(三)农村特困人员。

2020年1-12月,我市发放农村特困供养金1.175万人次,共计金额621.1632万元。为了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切实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于2019年10月起农村分散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由原来的400元/人/月调整为500元/人/月,2020年7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由原来的500元/人/月调整为559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实行动态化管理,已全部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纳入保障范围,特困供养金也准确及时的发放到位。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严格执行农村低保、临时救助“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原则,切实加强主动发现机制,织密救助网络,兜实民生底线,服务疫情常态化防控大局。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包括受疫情和自然灾害等原因致贫返贫的群体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临时救助保障范围,科学合理确定救助资金额度,切实做到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救助额度科学确定、救助资金及时安全准确发放。继续执行好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指导各镇街通过运用临时救助备用金的方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切实提高临时救助及时性和救助效率。

篇5

一、工作措施

围绕工作职责,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主要概括为“五个强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压实了各自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做、有人管。定期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计划安排、项目和资金落实等进行研究部署,使工作有章可循、稳步推进。二是强化措施保障。对贫困村组通村路建设做到“三个优先”:一是在项目立项上给予优先;二是在检查验收上给予优先;三是在资金拨付上给予优先。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部门负责、合力推进的基础设施扶贫联合工作机制。主动协调财政、水利、电力、电信、文化等部门对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强化督查整改。切实加强对基础设施扶贫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建立每月一督查、每季一通报、年底一评比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推进。五是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整治“怕、慢、假、庸、散”现象,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证。

工作成效

我局在推进全县脱贫攻坚中坚持全县工作“一盘棋”,稳扎稳打,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交通扶贫工作全面完成。

日常工作全面跟进。

一是积极开展新春行调研工作。利用春节期间,深入开展帮扶走访,并对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进行拉家常访谈,重点围绕产业发展谋划、帮扶措施精准、产业扶贫效果、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务实接地气的调研工作,摸清发展现状、找准突出问题、厘清思路对策,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扶贫办;二是全面推进扶贫信息化管理。结合全县扶贫工作新要求,我局在原有XX村XX户帮扶对象基础上,新增XX、XX、XX和XX村等XX户帮扶对象。为进一步摸清XX户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提升扶贫信息系统数据质量和管理水平。在2月底前全部将扶贫信息系统建档立卡数据精准导入江西省精准脱贫大数据平台,完成存疑数据的全面核实核准和比对衔接工作;三是制定了2019年全县交通基础设施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年初制定了全年交通基础而设施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年内目标完成县道升级改造XX公里,乡村道窄路面拓宽改造XX公里,危桥改造建设XX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XX公里。2019年交通扶贫项目XX个,农村公路建设投资X亿,进一步夯实基层群众的通行基础;四是扎实推进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4月制定完善开展交通基础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共性问题6个,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和列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时进行了整改。五是提升帮扶干部工作能力水平。4月份,组织10名股级干部到县委党校开展帮扶工作业务培训班学习,提升帮扶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帮扶业务能力。7月上旬,局集中组织帮扶干部开展帮扶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帮扶干部业务知识水平。六是全面落实APP签到和日志填报。局21名帮扶干部都按照扶贫办要求安装了脱贫攻坚APP软件,及时签到打卡,严格帮扶工作纪律,全部帮扶干部坚持每周到帮扶对象家中走访慰问,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帮助贫困户解决一些生产生活问题,记录贫困户生产生活日志、坚定了贫困户脱贫的信心。七是制定了夏季整改方案和问题整改措施。结合春季攻势帮扶走访存在的问题,局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制定了夏季整改方案,并结合本职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销号处理,注重从工作作风入手,改进帮扶方式,局组织了2次交通扶贫项目督查,并召开了项目建设推进会。加大思想帮扶和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做到扶贫政策深入民心。八是秋冬会战全面抓落实。对照交通扶贫工作目标和任务,查漏补缺,全面抓好各项工作扫尾。全年组织扶贫内部督查

3次,对帮扶运管所驻村书记工作不力进行干部诫勉谈话1次,发动干部职工向困难群众开展了2次慈善一日捐活动,共捐款4000余元,捐书捐物200余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村庄整治工作中的改厕工作成效显著,全县XX个贫困村庄改厕工作全部完成。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按项目进展情况有序发放。

篇6

(一)农村低保政策精准落实到位。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结合全县民政领域脱贫攻坚行动,4-6月份开展一次社会救助全面排查。检查各地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以及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情况。检查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中是否存在“脱保”“漏保”“多头重复保”“关系保”、突击提高贫困户低保收入脱贫等问题,是否严格落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低保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二)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作风严实。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突出“四联四增”,聚焦社保兜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做表面文章类”“违规决策类”“弄虚作假类”和其他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严肃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问题,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以及农村低保等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

(三)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落实《省民政厅财政厅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排查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识别不精准、动态调整不及时,违规领取、重复领取、死亡后亲属继续领取社会救助金等问题。深入排查社会救助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侵占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盘剥克扣社会救助资金等问题。

(四)加大低保公示长效机制力度。一是审核公示。乡镇对新增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进行审核,将审核情况在申请人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二是拟审批公示。县民政局拟批准的对象,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在申请人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公示栏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民政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受益人、保障人数、保障类别、拟保障金额。三是长期末端公示。各乡镇民政员负责每月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内对辖区内当月低保对象政策享受情况进行长期末端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低保家庭户主姓名、保障对象、保障人数、户月保障金额、县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咨询电话,同时在县民政局和乡镇门户网站公布乡镇和县级社会救助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

(五)规范低保行政文书和档案管理。各乡镇根据《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规定,全面使用新的行政文书,规范填写低保审核审批表、诚信声明及低保申请及授权书、入户调查表、审核审批公示单、不予批准决定书等行政文书。低保档案要做到一县一室、一乡(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材料齐全,形成县、乡(镇)、村委员会三级档案管理体系。审批类档案(个人档案):包括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房产证、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等原件或复印件,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授权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记录,公示照片,低保审核审批表,动态管理审核审批表等。日常管理类档案(综合档案):包括低保政策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请示、报告、总结、批文、信函、低保资金发放汇总表、低保对象花名册、调增(减)人员花名册、低保金调增(减)人员花名册等。

二、工作安排

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底至5月9日)。各乡镇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有关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政策,增强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意识和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积极稳妥、公平公正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排查阶段(2020年5月10日至6月31日)。专项整治工作以乡镇为主,集中力量对社会救助对象,尤其是农村低保对象、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各乡镇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切实整改。及时把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对于主动申请退出低保的可给与1-3月的低保金,促进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积极就业,防止养懒人。

(三)扎实全面整改(2020年7月起持续推进)

一是制定整改措施。县民政局、乡镇会同纪检部门全面梳理自查中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完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

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县民政局、乡镇对照问题整改措施,高标准抓好整改。纪检部门通过约谈、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县民政局和乡镇政府抓好专项治理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不让专项治理走过场,坚决防止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县民政局、乡镇对排查出来的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及时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新申请低保对象要依据规范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及时予以审批纳入,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

三是公开整改情况。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督”,县民政局、乡镇在其网站全面推行网上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公开辖区范围内低保对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居住村(居)委会、低保类别等相关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开展督查检查(持续推进)

在各乡镇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2020年8月中下旬,县民政局将组织人员对乡镇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每个乡镇抽查1-2个村,对抽查村的低保户按照30%上门入户核查。

对、举报次数较多、群众反映问题强烈和媒体公开曝光问题的乡镇重点督查,督促乡镇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实施)

一是建立联动机制。县民政局、乡镇要与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高效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组织纪律保障。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积极争取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二是规范定期报送和通报制度。各乡镇每月26日前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总结上报县民政局低保中心,务必做到工作开展有成效。要按月收集本乡镇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县民政局将视情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强化以案释纪,发挥震慑作用。

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各乡镇要举一反三、加强整改,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制度措施,建立完善防止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把务求阶段性成效和形成长效机制有机统一起来。

三、工作要求

篇7

1、按照国家、省年度稽察工作部署,加大政策宣传和检查指导力度,推动市县稽察规章制度、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

2、按照中央、省、市扩需监督和专项治理工作统一部署,抓好中央投资预算内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和贯彻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双公示制”制度;

3、按照省年度稽察工作统一部署,抓好(2012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2012年度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二类项目专项稽察和省基建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4、充分发挥各级稽察机构作用。

二、稽察方式方法:

按照市年度稽察工作计划,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实地稽察;实地稽察采用全面稽察、专项稽察相结合,实地稽察主要采取听、看、查、核、谈等方式进行。组织好县市之间交叉检查,市县配合、上下联动,发挥县级稽察机构作用。

三、稽察主要内容:

1、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执行,项目法人落实,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资金到位和使用管理,工程进度,竣工验收制度执行等情况;

2、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贯彻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双公示制”制度等情况。

四、稽察项目范围:

1、2012年新增中央投资(未开工建设或未完工)项目;

2、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基建投资项目。

五、稽察项目名称:

(一)2013年度下达稽察工作计划,尚未稽察的部分项目

(二)2013年下达中央投资预算内投资和省基建投资项目

1、城市建设: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西部政策县供气设施建设项目,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含省基建投资)建设项目,贫困县及严重缺水县城供水设施建设项目;

2、社会事业:2013年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赣县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项目,章贡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南市街、郁孤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

3、农林水类:2013年度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南康市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林业血防工程,油茶产业发展试点县项目,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

4、交通公路:信丰至定南细坳公路(定南县);

5、节能减排:2013年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龙南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瑞金市、于都县城区截污干管工程,定南县利丰新型墙材有限责任公司窑炉改造项目;

6、高新产业:2013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省高新产业重大项目,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

篇8

(一)坚持党建引领,建设“政治坚定”的医保队伍。一是以“抓党建是最大的政绩”为核心理念,始终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统领各项工作。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使全局党员干部统一了思想认识,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医保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三是坚持“”制度,2月26日区医疗保障局党支部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上党课、固定党日、志愿服务活动等,保证党员干部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切实增强医保改革发展的坚定感、责任感、使命感。

(二)突出主业,全力推动医保事业发展

城乡居民参保实现全覆盖。针对不同群体,采取预约参保、电话参保、上门参保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扩面工作,截止2020年6月全区实际参保人数为20.4万人,参保率达到102%。按照人均筹资740元的标准计算,2020年全区应筹集资金总额为15096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惠民利民。围绕困难群众在医疗保障方面的急难愁盼,提升参保人的就医获得感,对困难群众就医所有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缓解了困难群众医疗压力,减轻了医疗负担。截止6月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922人次,总计救助金额280万元。(其中通过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救助1588人次,合计196万元,非一站式医疗救助148人次,合计65万元,贫困人口救助186人次,合计19万元)。

健康脱贫兜底成效显著。建立困难群众资助参保动态调整机制,通过与扶贫办对接,及时获得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进行资助参保。2020年我区贫困人口数共计991人,全部居民医保参保费用由政府代缴共计24.7万元。2020年上半年区贫困人口享受综合医保待遇共计190人次,合计基金支付10万元,其中享受“351”政府兜底补偿共计7人次,补偿金额5.8万元;享受“180”补充医保补助共计184人次,补偿金额4.3万元。

全力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疫情防控期间,我局扎实推进医保业务“电话办、网上办”简化优化医保业务经办流程。实行辖区定点医疗机构、药房稳价专人负责制,每天做到随机抽查,对口罩、温度计等药品故意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医疗耗材、药品供应市场的稳定秩序。制定实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扎实推进医保扶贫工作。深入贯彻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重要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推振兴”专项行动方案》,及时与市医保中心、区扶贫办对接,对2020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进行标识,确保扶贫户信息准确、台账清晰。同时,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类管理台账,确保贫困户基本城乡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

集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守法意识,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并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自4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悬挂横幅80余条、发放倡议书2000余份、医保问答手册3000册、带有举报电话的宣传海报、宣传袋、宣传纸杯、宣传纸巾共10000余份,制作统一的宣传音频、视频在全区定点医药机构滚动播放。同时制定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方案,5月份为各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阶段,6-11月份为集中治理和整改阶段。

加强“两定机构”协议管理。根据医保资金支出模式,以协议管理为主的实际,加大了协议的制订、资金规模的核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5月,与25家定点医疗机构和41家药店签订了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同时,采取自查、现场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定期、不定时、抽查、集中检查等方式,对我区协议医药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截止6月底,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7家次,对其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医药机构,依据规定分别予以以警告、整改、拒付违规金额和暂停协议、解除协议的处理,进一步规范了“两定机构”服务机构管理。

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医保基金监管联合执法,成立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职责,期间区医保局联合卫健委、市场局组建工作组深入龙脊山医院、前岭矿医院、百姓医院、同济医院、任楼医院、五沟医院进行深夜检查;联合省局、市局对童亭矿医院进行飞行检查;成立驻点督查小组,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针对诱导住院、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不合理收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诊疗等违规行为进行核实,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将予以严惩形成震慑,以促使各医疗机构不断提高维护基金安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监管机制尚需完善。目前还存在监管手段单一、监管范围有缺失、调查取证难度大等问题;医疗机构虚假住院、诱导住院和定点药店留存、盗刷、冒用社保卡等欺诈骗保行为还或多或少地存在。

(二)队伍体系尚需健全。一是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短板明显,镇(办)和村(居)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尚未建立、理顺;二是随着基金监管业务不断下沉,缺编少员的问题尤为突出,难以适应医保基金的稽核和监管需要;三是医保部门懂医懂药懂保险的业务人才缺乏,业务能力亟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思路

(一)探索建立医保监管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区、镇(办)、村(居)三级医保经办网格经办监管体系,不断提升医保经办队伍业务能力;二是探索实行智能监控全覆盖,提高打击欺诈骗保的针对性,探索将智能监管由事后向事中、事前延伸;三是探索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创新监管方式。

(二)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一是在集中宣传月活动基础上,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将以免费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空床住院、盗刷医保卡、冒名就医、使用医保卡套现或提取药品等行为,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二是开展医保基金督察联合执法驻点行动。由医保、卫健、市场监管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到定点医药机构驻点督查,聚焦重点,分类检查,统一处理,形成齐抓共管的新管理机制。

(三)全面推行医保电子凭证。一是充分发挥医保电子凭证方便快捷、全国通用、应用丰富、安全可靠等特点优势,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提升参保群众激活率、两定机构覆盖率和医保结算支付率;二是进一步创新应用场景,与“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深度融合,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在医保领域的多元化应用;三是进一步优化应用效果,强化对医保经办工作的支撑作用,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线上服务和异地结算需求。

(四)有效落实医保民生工程。一是推进城乡居民待遇整合工作。密切关注城乡居民待遇政策统一落地后出现的各种问题,适时提出逐步消化方案,推动城乡居民政策完全融合;二是有效规范全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制度、流程,指导镇(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工作;三是落实好综合医疗保障兜底政策,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类困难人群按政策分类代缴个人参保费用。

(五)较好完善医疗参保信息。一是提高已参保人员和新增参保人员的信息质量。清理核对参保基础信息,加强与公安人口库比对,严把新增参保人员基础信息质量;二是有序清理重复参保。主要针对2019年12月31日以前的参保人员进行清理,首先清理制度内重复参保问题,尽早实现重复参保问题“清零”;其次,稳妥清查跨制度重复参保问题。全面清查连续参加职工医保1年以上、同其缴纳1个年度以上居民医保的重复参保信息,稳妥有序处理跨制度重复参保问题;三是摸清不参加基本医保人员情况。组织梳理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象,了解人员情况。

(六)推进医保信息系统建设。一是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要求,做好与市医保局信息中心对接,继续推进我区医保信息化建设;二是保障医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各镇办现有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应用衔接工作,保障数据信息和系统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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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观音镇坚持将从严治党作为“首要工程”,持之以恒加以推进,采取“一二三”模式,聚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

坚持“一岗双责”,落实职责。镇党委严格按照“责任制+清单制”工作法,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2次,集体廉政谈话6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早提醒、早告诫、早纠错”的“三早”预警机制,全面落实“一岗双责”。

建立“二项机制”,确保实效。一是建立外部参与机制。搭建外部监督主体参与平台,定期邀请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中来,收集外界对我镇党风廉政的社会评价,聚力抓好问题整改,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二是建立数据考核机制。在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的基础上,将组织保障、追责问责等5项指标实行数值量化,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使廉政责任由“虚”变“实”,从“软任务”变 “硬指标”。

开展“三项行动”,保驾护航。一是开展纪委大接访行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宣传,与群众面对面交流释疑答惑,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环境。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政策类咨询**余人次,接访**人。二是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行动。采取“一户一表、逐户采集、当面核实”的方式,共清查出****户*****张银行卡,做到了“不漏村、不漏户、不漏人、不漏项、不出错”的工作成效。全镇主动说清问题3人,上交、清退、返还群众资金*****元,收集问题线索1件。三是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行动。采取“三贴两议一公开”方式强化管理监督,促使干部勤政清廉,让扶贫工作开展得更务实、更有效、更阳光。截至目前,公开惠民政策1000余条,惠民项目34个,涉及资金****万元,查处问题2个,问责2人。 

篇10

   XX位于,东靠,西临,南接,北邻。干线纵穿南北,公路横贯东西。乡总面积平方公里,辖行政村,总人口户,人。乡域经济以种植水稻和养殖生猪为主,是典型的农业乡镇。目前我乡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X份。

二、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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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身作则,夯实责任。街道办事处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牢牢的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一是带头开展脱贫攻坚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带头履职尽责。对照县委《脱贫攻坚责任书》年度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与14个社区党总支签订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形成街道、社区、村级三级联动抓落实的扶贫攻坚组织体系。三是带头规范管理。研究制定《街道关于产业扶贫项目及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全面规范扶贫档案项目管理、资金使用。2015年以来,共争取上级专项扶贫资金1563余万元,建设11个扶贫项目,11个项目今年收益189.48万元,带动贫困人口4612人次,按照差异化分配原则分配至贫困户164.98万元,24.5万元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项目收益覆盖率达到 100%,提供就业岗位500余个,带动1449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二)综合施策,讲求实效。一是抓精准施策。2020年以来,先后召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帮包责任人会议17次,组织制定项目扶贫、就业扶贫、电商扶贫和兜底扶贫等4大类600项到村到户精准扶贫措施。其中,2020年争取428万元专项扶贫资金建设电商产业园扶贫项目,与乐村淘、供销e家、朝耕社区团购等多家电商平台签订电商扶贫合作书;落实贫困人口商业补充保险报销912人次、危房改造233户、旱厕改造623户、办理慢性病1271人次,办理残疾证54人,落实残疾人政策186项,安装自来水27户。二是抓问题整改。根据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成立了“街道自查评估”小组,制定了街道自查评估实施方案,抽调33人成立入户自查评估工作组和4个工作专班,截止4月3日,769户享受政策贫困户,414户不享受政策贫困户已经自查评估完成;有序开展“双到、双提升”“遍访核查”工作,发现问题1217个,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创新开展街道贫困户家居环境提升工作激励机制,以社区为单位建立以帮扶责任人、社区两委、党员服务队为轴心的“三位一体”家居环境责任体系,定期集中清理辖区内所有贫困户的家居环境卫生,使贫困户居住环境做到“两净一美”。各村街每月开展家居环境卫生评比,对于活动开展好的贫困户发放家居环境洁净奖励并挂家居环境洁净流动红旗。三是抓工作创新。精准施策,打造脱贫攻坚“3+”新模式。突出党建引领,坚持产业带动,加大行业扶贫,积极探索“党建+扶贫、项目+扶贫、行业+扶贫”的工作机制,全力攻坚。四是抓机制建设。探索开展“5+5+N”扶贫长效机制,健全督导考核机制、社会行业服务机制、返贫预警机制、问题落实领导调度机制等5项机制;建立法律援助服务队、教育辅导及心理咨询服务队、医疗健康服务队、农业技术指导服务队和党员志愿服务队等5支行业扶贫服务队,完善扶贫机制,充实扶贫力量。目前,已有20余家企业和社会团体加入扶贫工作队伍,企业签约用工100余人次,5支行业扶贫服务队为贫困群众服务500余人次。

(三)以上率下,示范带头。一是带头开展遍访。开展“三级书记”遍访活动,将遍访贫困对象与“遍访核查”紧密结合,截止目前,已经完成731户享受政策户的核查,发现各类问题367件,全部建立问题台账并整改完成。二抓实作风建设。把2020年继续作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深化年,进一步完善《街道帮包责任人管理制度》,充实督查考核办工作力量,建立纪工委、督查考核办、扶贫办联动联办机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从严治理突出问题。三是抓实整改落实。针对巡视巡察、审计调查、考核调研、暗访督查发现的相关问题,亲自进行部署研究,逐户逐村进行分析,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到人,逐一销号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项目、收益管理及建立长效机制建设,突出项目带动。进一步提高2021年扶贫产业项目的质量、规模和效益,加强2015年以来扶贫项目管护,确保所有项目收益率达到6%以上,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建立扶贫资金资产循环利用机制,完善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确保贫困户项目收益覆盖率达到100%,严格履行项目运营和管护制度。突出项目扶贫带动效应,利用项目建设运营提高贫困人口就业和增收能力。

(二)突出行业和社会扶贫政策落实,构筑政策保障。强化政策保障落实力度,实现行业部门信息共享,每季度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对全街道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核查检查,全面落实教育、健康、危房改造、社会保障等各类扶贫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