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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8-17 0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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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论文

篇1

在水利工程中的项目工程开始施工后,对原先施工方案的疏忽或者设计的精度不够准确,如出现工程量不准、工程漏项、设计图与现场实际施工的地质条件等方面的差异等,或者发现了更好的工程施工方案,这些都需要无条件并及时对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变更。工程项目设计方、施工方或监理师都可以提出对原合同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和优化的设计变更的申请。

1.2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本身或地方法规调整等

由于施工合同本身方面文字用词不够严谨,容易引起争议,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矛盾,部分合同条款需要补充或修改等;另外,因地方政府行政法规等的变化调整引起施工条件、工程量变化,从而需要合同变更。

2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的处理程序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是对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水利工程施工条件等内容作出相应的调整,其变更关系到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施工合同变更的操作程序也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工程监理方应对施工合同进行程序化管理,保证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中各项得以规范化顺利进行。

1)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的申请和建议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因施工中实际情况,为设计的优化、设计问题的处理、或方便施工等,要求修改工程进度和工程设计工艺等,或者为了低施工成本,要求变更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内容或施工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对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和项目进行修改等。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业主都可以而且必须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的设计变更的申请和建议书。当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员接到合同变更申请或者建议后,要及时整理分类备注相关的工作文件资料,以便深入探讨。

2)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的审查及批准

监理单位合同管理人员接到合同变更申请后,要确定变更申请是否符合合同变更以及施工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对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时要注意审定变更建议书中列出的变更工程量,估算变更项目中的单价与总价。合同管理负责人施工审查合同变更意向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后方可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求批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申请。合同双方在批准合同变更之前要在某些项目上要达成共识,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

3)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变更文件的编制

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在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变更批准后还要将工程变更文件进行编制,形成文件。工程变更文件编制的内容主要有变更命令的签发日期和编号、变更项目的名称和合同的编号、合同变更的原因、内容、变更后的价格变化、合同变更的影响、合同的处理、合同双方签字、日期及合同附件等。

4)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的签发和执行

合同的变更令的签发应由监理单位有相应权限的项目管理工程师进行,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中变更的各项工作归结到施工合同中,并执行合同变更的指令。工程施工负责人根据合同项目变更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工程监理师将工程施工负责人完成的变更工作费用调整,加到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中并按要求进行结算。在组织业主与程施工负责人就设计变更的报价及其他有关问题协商一致,监理单位然后正式下达设计变更指令,最后由工程施工负责人执行。

3水利工程合同变更的处理对策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经过以上这些变更程序时,需要有一段时间,包括新增项目等都会不可避免的对工程工期产生影响,为了保证水利工程可以顺利、按时完成,减少经济损失和纠纷,所以在处理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的问题,需要进行以下对策。

3.1分析研究变更工程前期的施工条件

合理设计前期工作影响工程后期的施工进度以及施工费用,工程勘测设计单位要对工程建设现场、周围环境、交通等施工条件进行调查,对有争议的施工条件和可能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分析。合理制定水利工程施工设计图。

3.2全面制定工程施工变更合同

合理标价制定工程施工变更合同时,合同双方要充分的考虑到施工条件等对工程产生的影响,除了要按照工程施工设计图制定相应的合同条款外,还要拟定合同补充条款对可能发生变更的工程项目进行事前评估,其工程项目涉及到的费用要合理标价。如果工程变更量超过合同规定的范围时须按变化调整单价或合同价格,一般合同中无相关参考价格时由业主和承包人一起协商,如发生意见不一致可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按争议的规定进行最终确定。

3.3查看施工合同变更项目,制定方案

要对施工合同中的项目进行变更,就需要合同管理方当施工现场对变更项目进行查看,查看工程施工环境、条件等是否可以进行项目变更,查看工程规模变化是否超过合同范围,尽量控制单价偏高而导致工程规模扩大的工程变更及单价偏低(亏损价)而导致工程量减小的工程变更。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可行方案,并对变更项目的费用进行明确。

篇2

2变更估价条款的运用

笔者在市政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处理过很多变更估价条款的案例,在案例处理过程中,均会经历从不同意到同意的过程,部分案例处理起来阻力较大。同时也深刻体会到“如不深入分析、理解合同、解释合同,对方只会按最浅层理解处理问题”。所以运用合同变更估价条款应灵活、多分析,才能获得满意的结果,现举2个案例说明变更估价条款的运用。

2.1案例1

某市高架立交桥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且支架、模板、地面硬化均含在箱梁混凝土的综合单价内。由于线路标高调整,现桥面比招标图纸桥面标高高2m左右,相关人员从施工过程至竣工结算编制,均未体现及说明该问题,认为箱梁混凝土是固定包干,不能调整。笔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并询问相关事项,提出箱梁混凝土的单价需要调整,应增加箱梁支架因高度变化引起的超高增加费。考虑到原综合单价已包含报价风险,因此在原综合单价不变的情况下,单独计算支架高度变化引起的超高增加费。自问题提出,相关人员、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财政审核均不认可,部分人员持肯定或反对态度,认为应按原箱梁混凝土单价执行,但笔者坚持自己的观点并提出2条反驳意见:1)该项变更是成立的,各方人员均认可,不存在争议;2)对于合同已有项目的单价是否适用于变更项目的单价,不能简单的从名称相同来判断,原合同中箱梁混凝土的综合单价只适用于箱梁底至地面平均高8m左右,设计变更抬高2m,现箱梁底至地面平均高10m左右,所以原合同中箱梁混凝土的综合单价不适用变更后的单价,其价格应调整。经过漫长的解释和谈判,最终竣工结算审核一致同意上述意见,获得250余万元的变更价款。

2.2案例2

某市轨道交通工程某标段为2个车站、2个盾构区间,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采用全费用模式(含规费、税金)。模板、支架、水平运输、垂直运输等措施费用含在混凝土的综合单价内。联络通道的临时钢支撑、防护门、冻结孔施工、冻结施工、积极冻结、维护冻结、停止冻结、充填注浆、解冻、融沉补偿注浆、冻结孔封孔及钢管片处理等费用含在联络通道土体加固的综合单价内。项目实施过程中,车站附属围护结构的支撑由原来的覫609×16mm钢管支撑更改为钢筋混凝土支撑,尺寸为600mm×800mm,混凝土量增加1500m3。原车站主体围护结构第1道支撑也采用钢筋混凝土支撑,尺寸为800mm×1000mm。联络通道土体加固采用冷冻法,原设计图纸加固范围为联络通道及泵房边界线外3m,加固体积为1447m3,工程量清单中的加固数量为1430m3。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与设计单位对原加固方案进行优化,修改后的加固方案为联络通道及泵房边界线外2m范围内进行加固,结构内部尺寸范围内不进行加固,变更后的加固体积为759m3。审计与业主代表审核意见:混凝土支撑、冷冻加固的综合单价直接采用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项目的综合单价,其依据是混凝土支撑、冷冻加固在原工程量清单中已有,不必重新确定单价,应按合同已有的价格执行。笔者不同意该审核意见,并提出反对意见。虽然变更的混凝土支撑、冷冻加固与原合同已有项目的名称相同,但所含的内容有所区别,提出应按“合同只有变更工程类似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理由及依据如下:1)混凝土支撑、冷冻加固属于合同工程变更定义“a.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和“d.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的2种情况;另外,合同工程变更定义还约定“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费用都由业主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所以上述工程变更成立,且费用增减应由主业承担。2)既然工程变更成立,就应按合同变更估价条款处理。混凝土支撑与冷冻加固只有在“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合同已有的价格,但变更的混凝土支撑、冷冻加固与合同中已有项目存在一定区别,即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不能采用合同中已有的价格。3)原混凝土支撑尺寸为800mm×1000mm,变更后的混凝土支撑尺寸为600mm×800mm,原混凝土支撑模板含量为2.8m2÷0.8m3=3.5m2/m3,变更后的混凝土支撑模板含量为2.2m2÷0.48m3=4.583m2/m3,每立方米混凝土支撑增加了1.083m2模板的工作内容,变更后混凝土支撑的综合单价应为534.50元/m3(计算公式为: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468.93元/m3+增加含量1.083m2/m3×60.54元/m2模板综合单价)。4)冷冻加固费用由可变费+固定费组成,可变费随工程量增减而调整,固定费用不随工程量增减而调整。冷冻加固的开孔、钻孔、冷却管等与冷冻加固体积基本上成正比;首次充氟费用、氯化钙费用、冷冻机械的电费(一般联络通道土体冷冻的用电量在30万kW•h左右,电费为20~30万元)、冷冻施工演练、防护门、联络通道两侧的临时钢支撑加固(设计参考数量约70t)、拆除钢管片残值等费用不随土体冷冻加固体积变化,相对常规的联络通道施工而言,这些费用属于固定费用(累计约65万元)。原设计图纸冷冻加固范围为联络通道及泵房边界线外3m,冷冻加固体积为1447m3,固定费用摊入冷冻加固的综合单价应为65万元/1447m3=449.21元/m3;设计变更后,冷冻加固范围为联络通道及泵房边界线外2m,冷冻加固体积为759m3,固定费用摊入冷冻加固的综合单价应为65万元/759m3=856.39元/m3,则变更后冷冻加固的综合单价应为1845.26元/m3(计算公式为: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1438.08元/m3+变更后摊销费856.39元/m3-变更前摊销费449.21元/m3)。综上所述,笔者从施工图变更前后的对比分析、施工工艺、综合单价的构成、合同工程变更的定义、变更估价条款解释等方面,阐述了上述变更工程价款调整的依据,最终审计与业主代表均同意了上述意见。

篇3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整个建筑工程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合同是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目标,承包方和发包方都相互明确自己的权责关系,并且在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工程施工合同对承包方开始实施工程建设,发包方要通过各种途径来支付工程的造价款项,共同来控制整个工程的质量,保持工程合理的进度,控制整个工程的造价,保证整个工程活动建设高效优质进行的法律文件,对整个工程的建造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合同管理是否严格,管理是否规范科学,不仅仅会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更对整个工程的造价产生深远的影响,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相关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存力。

二、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工程行业起步较晚,在相关的制度方面还不够成熟,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施工合同是整个工程管理中重要的环节之一,是明确承包方和发包方各个方面权责归属的法律文件之一。在施工过程中,各方面的工程主体都需要严格遵守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并严格贯彻落实,是整个工程价款支付和结算的重要依据,对工程整体的造价最终确定有着关键性的作用,基本上决定了整个工程造价的高低,是整个工程管理的重点,对整个工程造价有着深远的影响,但是,在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造价合同管理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笔者将结合多年工程经验,做出分析。

1.合同是规定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据我国现行的建筑法律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将承包方和发包方双发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的规定下来,如此,可以促进工程建设的规范性,避免造成诸多矛盾。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很多施工单位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没有对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作出深刻的了解,对工程特点和合同范本没有清晰的认识,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没有遵守相关的范本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各种各样经济矛盾,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权责不明确,相互扯皮,推诿责任。

2.在有些具体的工程施工过程中,若是时间比较紧迫,很多时候都没有在工程施工之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造成了很多秋后算帐的结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一些突况,工程发生停工,误工等情况,使得工程的总体费用大大增加,加上市场上各种材料的价格不断变化,也使得整个工程的造价发生很多改变,但是没有合同作为依据,使得结算缺乏强有力的支持,双方各执一词,纠纷不断,工程造价难以得到严格的控制。

3.在现阶段的工程合同管理中,很多时候,对合同签订、审查、执行过程中缺乏严格公正的监督管理。很多工程单位缺乏独立的工程合同管理机制,合同管理随意性很强,缺乏严格性和系统性,对合同中一些比较隐蔽的或者是细微的条款规定没有深刻的了解和认识,从而使得整个合同管理中缺乏严谨性和全面性,这为以后的工程结算造成了很多的经济纠纷和矛盾。这些问题都可能使得工程造价缺乏合理性和真实性,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带来很多的麻烦。必须加以控制。

三.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作用

施工合同的管理对整个工程的造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严格性,不仅仅有助于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也有助于减少各种经济纠纷和社会矛盾,有助于促进整个工程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其重要作用。

1.合同规定是严把设备、材料关的依据设备费、材料费在建安工程费用中约占总费用的60%~70%左右,是工程直接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价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大小。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把好设备、材科的价格关。

2.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整个工程中,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规范,对整个工程造价的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便为整个工程造价的控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合同内容规定中,双方本着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签订,有助于各种规定的贯彻落实,若缺乏公平性,则使得合同难以顺利执行,造成各种索赔或者是拖延结算。只有合同明确规范,才能够为工程造价的控制做出更好的指导。

3..合理的施工合同有助于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有助于减少纠纷。公平合理,规范严谨的施工合同,有助于使得整个工程造价更为合理,也符合法律规定,具有较好的法律效力。同时,通过在合同中对各种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有助于减少合同执行中双方的矛盾纠纷,即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又有效的控制了工程的造价。

4.规范的施工合同管理有助于合同的贯彻落实。在工程的合同协商签订之后,通过对各种合同文件的规范管理,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占据相关的会议纪要,工作单,签证,设计变更等各个方面的文件,可以进一步完善合同相关的规定,使得合同内容更为细致全面,将这些合同文件作出规范的保存,有助于合同执行的动态执行,有助于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合同的贯彻落实。

5. 合同是审核竣工结算的依据。由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们已经把涉及工程价款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分类,并按相关单位进行了收集整理(其中包括招投标文件、承包合同、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与造价相关会议纪要、材抖设备价格确认单、临时停电停水记录等资料),故在工程竣工后,只需将上述资料进行系统整理,理顺关系即可。这样便于工程结算的审核和向审计部门提供详细的竣工结算资科。

四.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分析

1.订立好合同

要求合同应内容完整、清楚,用词严谨、准确,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才能保证合同履行、合同管理的顺利进行。合同订立应与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和连续性。

2.关于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

工程建设在施工阶段,常常会出现设计变更、工期变更、施工变更等工程变更。在出现变更时,甲乙双方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和合同的有关条款,分清各自的责任,对因业主、设计或其他合同约定的原因发生的变更,经业主确认后,可以进行合同价款变更并计量;如果因承包商的原因(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施工缓慢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导致的损失,应由承包商自行承担,不予增计费用

3.加强合同执行的管理监督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要有专人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违法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过程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规范要求的行为要坚决抵制,以保证合同有效实施;严格遵守和执行结算支付程序,合理进行价差调整。

4.签订施工合同时工程造价人员要提早介入

自从《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后,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招投标工程中,一般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施工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签订的固定综合单价,而工程量清单是施工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工程造价的约定起着重要的作用,必须加以重视。

作为工程造价管理人员,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项条款把关,特别注意材料价格、取费依据、计价方式、索赔处理等,均应作明确约定,使合同中约定的承包内容具体化,也为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和材料调差提供单价依据,防止因错漏或产生歧义而造成浪费和损失,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掌握主动打下基础。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发生工程量变化而产生的索赔与反索赔,因此施工合同中必须约定因工程量变更如何调整综合单价。如因工程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哪些在合同约定的幅度内可以调整、如何调整,哪些是合同约定幅度外不许调整等,这些均要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造价人员注重在合同签订时及早介入,从而体现工程造价管理上的主动控制,否则施工合同一旦签定,将无法更改,直接影响投资效益的实现。

五.结束语

要做好工程造价控制,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必须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不仅是完成工程建设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考虑全面、细致,使得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的支付、索赔、竣工结算等可以按照施工合同有条不紊的进行。

参考文献:

[1]张雪松 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工程造价控制研究 [期刊论文] 《价值工程》 ISTIC -2011年25期

[2]张俊如 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作用 [期刊论文]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2年1期

[3]裔小秋 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控制中的作用 [期刊论文] 《价值工程》 ISTIC -2011年15期

[4]张婧婷 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控制的作用之我见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1年32期

篇4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项目业主对工程质量有较高的要求,那么就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和花费较多的项目实施时间,即强调质量目标,就不得不需要降低投资目标和进度目标;如果项目业主主要抢时间、争进度的完成工程目标,把工期目标定得很高,那么投资就要相应的提高,或者质量要求适当下降,即强调进度目标,就需要或者降低投资目标,或者降低质量目标;如果要降低投资、节约费用,那么势必要考虑降低信息工程项目的功能要求的质量标准,或者会造成工程难以在正常工期内完成,即强调投资目标,势必会导致质量目标或进度目标的降低。

二.明确监理目标和岗位职责(图表形式)。

以施工合同承包总价为投资控制目标,创优良工程,严格执行合同,加强工程信息管理、工程投资分析工作和协调工作,实现工效最大。

1.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工作负全面责任。要督促、检查本合同工程开工前的准备情况,严格事前控制工作,组织施工设计文件复查,并负责主持研究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的优化和改善方案,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参加工程质量检验、评价与验收,抽样检查关键工程的施工进度与质量,参加变更设计会审并签署意见,审查签署并汇编本合同工程季、年的验工计价总表等文件。投资控制工作总监重任在肩。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工程监理的投资控制首先应做好施工方案审核工作。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将会直接影响工程的施工质量和经济效益。要求监理人员在施工方案的审核中,注重采用经济技术指标进行综合比较评价,以迈好投资控制第一步。

2. 信息管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

要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规定,完善工程信息、文件的传递流程及各项信息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存储、检索、统计分析和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合同支付款项目标控制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及时编制工程报表,监理人员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监理记录,并定期进行整理与反馈。要为投资控制规范化、制度化奠定坚实基础。

3. 造价工程师岗位职责。

造价工程师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具体负责工程造价控制:依据“施工规划”编制工程项目执行概算,编制工程项目的年、季、月的投资计划,负责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用款计划,编制本合同用款计划和费用图表,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处理合同变更,下达变更令,审核因合同项目变更引起的有关单价及费用的调整。参加监理工作协调及有关投资控制(合同变更、索赔、争议等)会议。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有关费用调整、统计和竣工决算报告。依据工程进展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费用分析,编制每月工程财务支付报表、合同完成后工程款项财务支付报表及年、季、月工程投资分析报告。造价工程师应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要善于使用工程进度款支付这一投资控制的有效手段,同时做好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作。

4. 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此,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业主与承建单位虽然都是独立运行的经济主体,但他们追求的经济目标有差异,监理工程师应在按合同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一致性。只有按合同的约定建成工程,业主才能实现投资的目的,承建单位也才能实现自己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取得工程款和实现盈利。

三.建筑工程中投资控制的监理目标与方法。

做好投资控制的先决条件是熟悉合同,要强化合同管理,即投资控制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在此基础上,制定可操作性较强的投资控制计划,通过一系列控制方法进行日常投资控制,及时进行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的对比,确定解决问题的方案,最终达到投资控制的目标。

1. 投资计划的制定。

监理部首先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并要求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基础上编制资金流计划。监理部审核并报发包人同意后,即以此资金流计划作为日后投资控制的基准。

2. 投资目标的分解。

投资计划确定之后,需进行合理的目标分解,以及时发现实际投资情况与计划投资情况的偏差,分析原因,采取相应对策。一般主要有:按时间分解、按工程部位分解等。

3. 日常投资控制重点。

(1). 高度重视工程量清单项目;

(2). 把好价格调整关;

对施工中发生的材料差价、设备差价、人工费、运费、台班费价差,在进行调差时进行严格控制,注意调差品种和取费范围,调整时间界限和合法依据,严格按调差及承发包合同报价规定办理。对手续不全者,及时提交不予验收拨款建议。

(3). 严控工程变更;

(4). 妥善处理不可预见因素增加的工程量及费用;

要妥善处理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为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以及因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废弃工程量问题。对由于不可预见因素增加的工程量及费用,在控制上较为困难,且常与合同的索赔条款联系在一起,因此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好预先分析,并提出相关报告供发包人参考。

(5). 加强督促指导,鼓励施工单位采用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措施。

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实行项目工程核算制,所有项目管理制度、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管理网络都公布上墙,严格执行。

4. 投资完成情况的检查与计划的调整。

投资控制是随施工进展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因此监理部每月必须进行当月投资完成情况汇总,分析实际完成投资与月控制目标的差距产生原因,同时也应对当月投资完成情况按工程部位进行分解,并与各工程部位投资控制目标进行对比。在透彻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在确保总体投资控制目标不变的前提下,对下阶段的投资控制目标适时修正,使之更符合施工现场实际,并以投资控制动态报告形式及时上报发包人,主动做好应对工作。要规范工程变更操作,实行事前把关,主动监控。

四、措施。

为了取得目标控制的理想成果,监理工程师应采取多种措施实施控制。这些综合性措施可以归纳为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1. 组织措施。

组织是目标控制的前提和保障。采取组织措施就是为保证组织系统的顺利运行,高效地实现组织功能。通过采取组织调整、组织激励、组织沟通等措施,以激发组织的活力,调动和发挥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实施目标控制提供有利的前提和良好的保障。

2. 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是目标控制的必要措施,控制在很大程度上要通过技术来实施。工程项目的实施、目标控制的各个环节工作都是通过技术方案来落实。目标控制的效果取决于技术措施的质量和技术措施落实的情况。

3. 经济措施。

工程项目的参与者通常是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经营目标,而经济措施实质上是调节各方经济关系的方案。经济措施在很大的程度上成为各方行动的“指挥棒”。无论对投资实施控制,还是对进度、质量实施控制,都离不开经济措施。但是经济措施的应用,必须受到合同的约束。

4. 合同措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包商根据与业主签定的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和供销合同来进行项目建设,所以监理工程师也必须紧紧地依靠工程建设合同来进行目标控制。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确定对目标有利的工程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拟订合同条款,参加合同谈判,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做好防止和处理索赔工作等都是重要的目标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在工程项目目标控制中是必不可少的。

五.结束语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也必须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 机统一。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虽经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才得以进行,但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严格遵守国家的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感,既对业主负责,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又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1] 林文斌 建筑工程监理的目标控制研究 [期刊论文]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1年8期

[2] 马彦 浅谈建筑工程监理的目标控制 [期刊论文] 《现代企业文化》 -2010年5期

[3] 梁安财 浅谈建筑工程监理的目标控制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3年16期

[4] 帅华峰 基于目标控制的建筑工程监理研究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12期

篇5

 

一、当前竣工结算存在的问题

(l)利用合同开口多算。论文参考网。有的业主对发包合同重视不够,仅与施工单位商定工程范围、进度和质量等条款就签订合同,开工建设。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才发现原发包合同一无工程价款,二无结算要求,连设计变更也没有限制的条款,甚至随意开口,合同对工程结算没有约束力,施工单位借此夸大施工难度,不断单项报告建设单位负责人签批增加工日和投资的条子;施工单位办理结算时,又利用合同开口和其它漏洞高估多算,增加结算投资。

(2)隐蔽工程没有验收。建设项项目没有实行工程监理,或只委托“形式监理”(即有监理合同,但不要求派人驻现场监理)。建设单位没有专人管施工现场,隐蔽工程没有验收、没有签证、没有记录,到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才找设计人员补签证,然后列人结算。这种事后补签的隐蔽工程往往数量多记,甚至根本没有发生也列人结算。

(3)设计变更事后签证。有的建设单位不重视控制设计变更,不办理设计变更的审批手续,没有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没有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与投资增减的记录。

(4)工程计量不按规定。工程量不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和竣工图尺寸计算。如建筑工程土方外运按开挖量,不扣除回填土数量;砌墙体未扣0.3M以上洞孔和钢筋检圈梁、柱等体积;框架间墙体规定按净长线计算,却用中心线长度计算,多算框架柱部分;综合脚手架应按建筑面积计算,却把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杂物间面积也计人少扣重叠交叉多算工程量也时有出现等等。由于没有按规定计算,造成竣工结算工程量增加而多报工程价款。论文参考网。

(5)结算单价随意高套。不认真执行规定的定额(或合同约定的)单价,随意高套,造成结算投资虚增。

(6)取费计算多加少扣。间接费和利润等计算,往往出现规定应扣减的项目少扣或不扣,而规定不允许增加的项目又尽量增加。如挂靠高套――按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取费的项目,有的施工单位四级企业挂靠二级企业,用二级企业的介绍信与建设单位签合同,结算时按二级企业取费,各项费率从四级企业提高到二级企业标准,造价明显增加,而实际施工质量还是四级施工企业的水平。这种挂靠高套至今仍时有出现,有的已发展到借用一级施工企业的名义参加招投标,以便取费高套和争取项目。差价为负值的不计,只计算差价为正值的材料,造成负差少扣,多报结算总值。但有的项目结算中,当发现用指数法调差略高时,就随意把该用价差法高速的改为指数法调差;或本应采用指数法调差的,改用价差法,以便用少扣负差和扩大人工、机械费数量多调整人工费及机械费等手法,多计列人直接费的价差。

二、怎样客观实际反映工程总造价,办好竣工结算审核,我认为应该作好以下几项工作。

(1)搜集、整理好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各种签证,主材的合格证,单价等。竣工图是工程交付使用时的实样图。对于工程变化不大的,可在施工图上变更处分别标明,不用重新绘制;对于工程变化较大的一定要重新绘制竣工图,对结构件和门窗重新编号。竣工图绘制后要请建设单位建筑监理人员在图签栏内签字,并加盖竣工工图章。论文参考网。竣工图是其它竣式资料的纲领性总图,一定要如实地反映工程实况。设计变更通知必须是由原设计单位下达的,必须要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和设计单位的印章。由建设单位现场监理人员发出的不影响结构案例和造型美观的室内外局部小变动也属于变更之列,但必须要有建设单位工地负责人的签字并还要征得设计人员的认可及签字方可生效。各种签证资料,合同签证,它决定着工程的承包形式与承包资格、方式、工期及质量奖罚;现场签证即施工签证,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如实施工确认签证;主体工程中隐蔽工程签证;暂不计入但说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的项目工程量签证以及一些预算外外的用工、用料或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返工费等。其中主体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及时签证尤为重要,这种工程事后根本无法核对其工程量,所以必须是在施工的同时,画好隐蔽图检查隐蔽验收记录,再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收签字,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这些签证最好在施工的同时计算实际金额,交建设单位签证,这样就能有效避免事后纠纷。主要建筑材料规格、质量与价格签证。因为设计图纸对一些装饰材料只指定规格与品种,而不能指定生产厂家。目前市场上的伪劣产品较多,就是同一种合格或优先产品,不同的厂家和型号,价格差异也比较大。特别是一些高级装饰材料,进化前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其价格必须要建设单位签证,如果因某种原因其价格销售表及进化发标以备查。对于一些涉及培养工程较多而工程有较长的工程,价格涨跌幅度较大,必须分期多批对主要建材与建设单位进行价格签证。签证是决算的计算依据,它必须数据准确。

(2)深入工地,全面掌握工程实况。

由于从事预决算工程的预算员,对某单位工程可能不十分了解,而一些体形较为复杂或装潢复杂的工程,竣工图不可能面面具到,逐一标明,因此在工程量计算阶段必须要深入工地现场核对、丈量、记录才能准确无误。有经验的预算人员在编制结算时,往往是先查阅所有资料,再粗略地计算工程量,发现问题,出现疑问逐一到工地核实。 一个优秀的预算员不仅要深入工程实地掌握实际,还要深入市场了解建筑材料的品种及价格。做到胸中有数,避免造成计算误差较大,使自己处于被动。

(3)熟悉掌握专业知识,讲究职业道德预算人员不仅要全面熟悉定额计算,掌握上级下达的各种费用文件。还要全面了解工程预算定额的组成,以便进行定额的换算和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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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前言

我国市政工程行业起步较晚,在相关的制度方面还不够成熟,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是整个工程管理中重要的环节之一,是明确承包方和发包方各个方面权责归属的法律文件之一。在施工过程中,各方面的工程主体都需要严格遵守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并严格贯彻落实,是整个工程价款支付和结算的重要依据,加强市政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

二.市政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是规定承包和发包方双方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据我国现行的市政法律规定,市政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将承包方和发包方双发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的规定下来,如此,可以促进工程建设的规范性,避免造成诸多矛盾。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很多施工单位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没有对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作出深刻的了解,对工程特点和合同范本没有清晰的认识,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没有遵守相关的范本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各种经济矛盾,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权责不明确,相互扯皮,推诿责任。

2.在有些具体的工程施工过程中,若是时间比较紧迫,很多时候都没有在工程施工之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造成了很多秋后算帐的结果。在施工过中,由于一些突况,工程发生停工,误工等情况,使得工程的总体费用大大增加,加上市场上各种材料的价格不断变化,也使得整个工程的造价发生很多改变,但是没有合同作为依据,使得结算缺乏强有力的支持,双方各执一词,纠纷不断,工程造价难以得到严格的控制。

3.在现阶段的工程合同管理中,很多时候,对合同签订、审查、执行过程中缺乏严格公正的监督管理。很多工程单位缺乏独立的工程合同管理机制,合共管理随意性很强,缺乏严格性和系统性,对合同中一些比较隐蔽的或者是细微的条款规定没有深刻的了解和认识,从而使得整个合同管理中缺乏严谨性和全面性,这位以后的工程结算造成了很多的经济纠纷和矛盾。这些问题都可能使得工程造价缺乏合理性和真实性,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带来很多的麻烦。必须加以控制。

4.由于我国的市政市场近些年来发展迅速,市场尚不够成熟,存在很多缺陷,比如不正当竞争,再激烈的市场行情下,施工单位的建设难以满足日渐增长的市政施工需求,施工队伍素质偏低,施工单位总体综合实力较弱,因而,使得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业主占据着很大的主导地位,在整个合同承包签订过程中,经常会提出一些严格或是不平等,缺乏公平性的条款,将这些工程的风险很大程度上转移到了建设施工单位的身上,为了获得建设市场份额,获得更大的工程承包机会,这些市政承包者都会委曲求全的签订一些不平等条约,因而,在施工过程中,承担了很大的风险。

三.加强市政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措施

1.规范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规范管理环节,实现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手续的档案化。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环节主要涉及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等,因此,企业应当依法健全、完善各项手续,合理规避各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总习惯于口头通知,而不采取书面方式,这样做确实比较省时、省力,甚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给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埋下了一些隐患,当出现市政工程施工争议时,企业很难拿出对自己有利的实质凭证而陷入被动。因此,企业应当把完备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各项书面材料作为一项基础工作以重点落实,提升企业管理的主动权。

2.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要加强合同管理工作,首先要抓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培养合同管理人才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选好人。要选调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合同管理队伍。加强理论学习。经常组织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的内容有(合同法》、《建竣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鼓励参加法律和经济管理方面的考试,参加相关的执业资格考试。创造同业交流的渠道,引导同业交流。真知灼见往往在交流中产生,可以适当组织业余活动,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

3.对市政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一)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履行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证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细情况。

(二)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看法后再进行合

同变更。

(三)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四)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4.明确合同管理分工,权责分明

在工程合同签订完毕之后,要加强对合同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在此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范,遵守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对合同管理的权责进行明确的划分,实施项目经理的负责人制度,并代表施工企业全面管理合同,加强合同职能的执行,在此过程中,并设立专门的合同监督管理机构,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合同中存在问题,及时有效地进行反馈,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四.结束语

在整个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的管理处于核心位置,整个市政工程管理的环节基本上都要严格按照对合同的管理来进行,一定程度上而言,市政项目合同的管理已经逐渐成为了促进我国市政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市政工程施工规模不断扩大,施工规范不断严格,因而也对整个市政工程的管理有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要在具体的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的合同管理,如此,既可以保证多方的共同利益,也能够促进市政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为降低工程风险,提高工程质量,促进我国市政工程项目管理的健康发展,因而,加强对市政项目工程合同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

参考文献:

[1]周雪 有关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期刊论文]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2年1期

[2]麻昌颜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期刊论文] 《广西城镇建设》 -2005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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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严密的合同条款

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安装的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必须在国家法规政策的范围内,保证每一笔工程赋予的支付都符合合同的要求。在工程施工活动中,造价工程师处于主导地位,承包人与业主的货币收支行为是否准确和合理,取决于造价工程师所签认的工程费用是否公正。合同管理是控制和协调的依据,也是经济的法律手段,因此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条款十分重要。合同签订须交有关管理部门审查,并进行公证,以保证合同合理合法,保护双方权益。条款的完备和内容的严谨,有利于减少合同纠纷,避免日后违约。实践证明,项目法人与承包单位一定要加强合同管理,及时纠正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提高投资效益。作为造价人员,确保合同条款的切实履行,是义不容辞的职责。

随着我国加入WTO,工程项目的管理也将逐步与国际接轨,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是建设单位的首选课题。在国际惯例中,业主常常聘请有经验的咨询公司编制严密的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对承包商的制约条款几乎达到无所不包的地步,防止施工单位上场后以工期紧、场地狭小、品牌型号不明确等为借口,进行各种各样的索赔。如施工单位常常会在工程的后期以工期紧为理由,要求增加工程费用,如果合同中预告了合同报价充分考虑了工期因素,不论采取何种赶工措施均不再调整报价的条款,就能有效地杜绝费用的增长;设备安装预算,不同的品牌型号价格出入很大,容易造成施工过程中“偷梁换柱”,影响工程质量和寿命,损害开发商的信誉,造成不良后果。利用好“严密合同条款”这一条,需要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对可能发生的情况有提前的预计,在这一点上需要多学习国外成熟的经验及合同条款。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二、施工现场工程造价的管理、

1、在工程施工过程,审价人员和费用控制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照图纸察看施工情况,有时与监理、总承包方及施工人员进行座谈,了解、收集工程的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控制目标,并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投资控制的实质就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及法律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的技术与经济、经营与管理等实际问题,只有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采用科学的计价方法和切合实际的计价依据,合理确定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才能提高投资效益。

2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当中,造价合同人员应做到“三多”,即“多看、多问、多思考”。“多看”,就要多看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工艺流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如施工中常见的基坑全断面锚喷支护,由于受周围建筑物基础情况及治水、地质等开挖实际情况的不确定因素影响,难免有些地方需要加强锚护,同时有些地方也要减少锚筋,甚至在距离坑底一定调试内或毗邻建筑物的局部地方不用锚喷,对于加强锚固支护部分,施工单位自然会提出补偿,但对于减少锚筋及不用锚喷的部分就需要建设单位的细心观察和监督,以便以确凿的证据和充分的理由确认工程量。“多问”就是对于预算中不常遇到的较边缘的工程问题,或是对自己经验不充分的问题不匆忙作定论,要向现场的工程师进行咨询。在项目开发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市政工程,由于行业的垄断,大多数的造价人员很少遇到这类预算,因此这类问题就更需要多问。论文参考网。“多思考”,不可不论定额仍是目前建设市场确定造价的主要依据,但也应客观地认识到定额不可能囊括市场,由于新工艺、新材料地不断涌现,工程现场的特殊情况都使得子目组价、项目组价仍为目前造价中不可避免的工作。如在外电源工程中,施工单位往往习惯以地下人孔检查井每座多少元报价、防水硅胶以每平方米多少元报价,究竟每座实际有多少土方量,有多少砌筑量,有多少混凝土量,能不能组价到施工单位的报价水平,防水硅胶具体用量及操作工艺是什么,能不能组价到每平方米报价,都需要造价人员去推敲、思考。论文参考网。

3、造价合同人员还应当严格审核工程施工图预算,根据施工图设计的进度计划和现场施工的实际进度,及时核定施工图预算。对于预算超出相应概算的施工图设计部分,要加以详细分析,找出原因,并及时与项目负责人通气,调整或修正控制目标,对工程造价实施动态控制。

三、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和现场经济签证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但要进行有产的控制。为防止在施工图设计中产生漏洞,除在审核时把关外,还应在甲乙方的图纸会审、设计院的技术咨询中消除,总之,应消灭在开工之前。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为此,必须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尤其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更要用先祘帐后变更的办法解决,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保障发包方与承包方平等互利。

四、择优确定专业分包单位,防止少数垄断性行业任意抬价。在工程建设中,有些特殊专业工种不得不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承担,如输变电所安装工程、通讯工程、绿化工程等,而这些行业往往又带有一定的垄断性质。如:每个建设项目的变配电系统必须由供电部门所属的三产负责从设备采购到安装高度的总承包。而且价格是一口价。在这些项目中,首先应该尊重供电部门的“规定”,由他们总承包变配电系统,另一方面要求允许另一家供货商参与竞争,最后终于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设备采购价比借贷 电局原先指定厂商的报价降了20%左右。

五、 建议采用工程量清单形式确定工程造价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工程造价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规范招投标行为的有效措施。这种方法有利于改变过去以“量”、“价”“费”定额为主导的静态管理模式,使清单中的工程量不进入竞争,仅限于价格的竞争;有利于正确评价企业实力;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可减少重复计算工程量的繁杂劳动;简化招投标报价工作;减少工程结算中扯皮与纠纷;逐步与国际上“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惯例接轨,深化工程计价主要依据市场变化动态管理的改革,为我国承包商走向国际市场创造条件。

工程量清单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与规定,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结合现行预算定额子目分项要求,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按工程部位、性质或构件分部分项,并计算实物工程量,列成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投标单位受苦填写单价的一种工程量计价方法。目前市场上常用形式是将脚手架使用费、遇、模板使用费等非实体性消耗费用,以及企业管理费、利润和此部分的税金列于开办费中,一般开办费为总价包干不变,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只包含了实体性消耗中的直接费及其税金,此部分价款随工程量的培养而变化。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形式,对建设单位而言,首先工程单价易与市场价进行竞争性比较,挤掉单价中的水分,堵住漏洞;其次可控制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价款的增加,变更培养的工程量,只能引起实体性消耗中的直接费及其税金部分的变化,非实体性消耗费用及企业管理费、利润及此部分的税金,仍保持原有水平。总之,采用工程量清单对于建设单位来说是一项既易于操作,又利于成本控制的有效途径。

6做好索赔与反索赔工作

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近几年来有关索赔的文章随处可见,而反索赔的文章却不多,许多建设单位把重点放在了如何应对施工单位的索赔,而常常忽视了反索赔条款的应用。论文参考网。施工单位由于措施不当,延误了承诺的工期;交叉作业中,一方因现场清单不及时妨碍了另一方正常的工作程序,或因泼水等情况损坏了工程成品;使用了非业主指定的新产品等待,对此建设单位均可进行反索赔。做好反索赔工作,需要有充分有力的证据,并利用监理的作用,保存好现场工程图片和现场稠人广众等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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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的主要内容

(一)认真对待合同内容与条款,重视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同时在施工中加强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造价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签订合同时,要仔细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市场因素及各种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尽量在签订合同时考虑周到,在合同条款中表达清楚。如某工程施工时其临时设施全部由甲方提供,但合同条款对此没有规定,且甲方在提供临时设施时也没有签订任何补充协议,由于该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所以这部分费用没办法从合同造价中扣除。

(二)核查预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认真勘察施工现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

对送审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结合施工现场进行认真核对。论文大全。各审核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遵守职业道德,客观真实的编制工程结算。把好最后审核关,做到实地考察、现场复测,以确保工程资料准确、真实、可靠。论文大全。

(三)检查隐蔽验收记录、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严格现场签证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督促施工方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变更洽商、材料代用、现场签证、额外用工及各种预算外费用。对必要的变更,应做到先算帐、后变更,变更一旦发生就及时计算因变更而发生的增减费用,随时掌握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避免事情积压成堆,对造价的变化心中无数。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要督促施工方做好各种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记录和签证工作,以减少结算时的扯皮现象。许多工程就是由于玩场签证不严肃,给工程结算带来非常大的麻烦,导致相当大的经济损失。如现场管理人员不懂工程造价,给施工方签防暑降温费,雨季施工增加费,等等,这些费用确实发生了,但己隐含在定额及相应的取费标准里,属合同范围内造价,不应再重复计算。严格现场签证管理,是施工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

(四)注意按图核实工程数量及认真核实单价

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结算单价应按现行的计价原则和计价方法确定.不得违背;套定额结算时要注意所套用子目是否正确,同时要仔细核实材料价格.

(五)注意各项费用计取及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建筑安装工程的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先审核各项费率是否正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再核实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如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等是以人工费为基数。工程竣工结算子目多、篇幅大,往往有误算、漏算等现象,应认真对待。

(六)注意理解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由于工程量清单的推广、定额的修编,工程造价领域在近几年有了很大的改革,对评审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但目前接审的部分项目,由于清单没有项目特征描述,该“项目”各施工工序中所用的材料品种及规格、各施工参数及技术数据不清晰.导致清单报价缺乏基本计价依据。如笔者曾审核过一项污水处理工程,该工程投标文件中“挖基础土方”项目特征中已包含了土方外运,即综合单价已含了土方外运的费用,而在结算中投标单位将土方外运作为签证项目又重复计算了一遍,因此这部分费用应该扣减。仅此一项,核减费用近十万元。

二、建设项目预结算审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送审资料不完整、真实性不高

要求工程结算送审资料真实完整是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的首要条件.也是作好工程结算审核的基础。工程结算审核所需的资料一般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施工签证单、中标通知书、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必要时还要施工日记和施工会议记录等。

(二)变更、签证过多,且签证随意性大

普遍单位因管理水平低.施工管理不善,责任心不强,在施工中对施工方送来的各种签证资料未进行认真审查,大笔一挥,签字的随意性很大,对预算中己有的项目进行重复签证、本属施工方责任造成的增加或返工工程量也给予签证等。如笔者曾审核过的某建设单位办公楼一次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前无装修施工图纸,仅在合同中约定了主要部位所采用的装修材料和大致做法,而在装修过程中,按建设方要求变更了装修材料,增加了许多细部的装修构造处理,整个装修工程是边做边改,最后使得结算造价超过了合同的预算造价。

(三)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在有些小型工程项目建设中甲乙双方对合同的重要性、严肃性认识不够,签订合同时对条款没有仔细推敲,造成合同条款不齐全、不严密、活口太多,使得合同流于形式。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也没有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施工管理与合同管理存在脱节现象一些施工管理人员不懂经济、不懂合同管理,使得其工程管理方式仍偏重质量管理忽视合同管理。

三、提高建设项目预结算审核质量的对策

(一)实行签字责任制

针对建设单位责任心不强,签证随意性大的情况,笔者建议评审机构对建设方可建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签字责任制,对不按审批程序擅自进行设计变更和随意签证造成投资失控的要追究签字人的责任.由此超出原核定预算造价的资金不予拨付。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督促他们认真对待签证,在现场及时准确地进行签证,保证签证的真实性.这其实也是为工程结算审核把好了第一道关口。

(二)实行前期介入.全过程审核

目前,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评审,主要侧重于事后核算,即对工程预结算的审核上,对其他阶段的投资评审显得较为薄弱,而从造价控制理论来说,项目建设的前期阶段,特别是设计阶段是造价控制的关键阶段,它基于拟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建设周期、工程造价以及在建成后能否获得较好的经济效果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评审部门应主动参与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如在设计阶段对工程设计方案的选择、结构选型、建筑材料选用等方面从工程造价的角度提供建议。论文大全。总之,越早介入对工程投资控制的主动性越大,更能达到节约投入,减

少浪费的目的。

(三)提高专业评审人员的综合素质

现在评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虽然基本上都具备造价执业资格.通常对概预算编审的基本理论和程序非常熟悉,但笔者认为在总体上的知识结构还是比较单一,对设计原理和结构理论缺乏必要的知识,工程预结算审核基本上就是单纯的按图计算。由于缺少那种既懂技术又懂经济的复合型、全能型审核人才,在设计阶段提前介入的做法在人员素质上还缺少必要的条件,实施起来也就比较困难。因此笔者认为评审单位有必要尽可能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可采取轮流培训对评审人员进行培训和再教育,全面提高专业评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奠定良好基础。

四、结语

作为建筑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预结算的审核是一项细致具体的工作,也是一门政策性、专业性、知识性、技巧性很强的工作;工程预结算审核人员,应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严把工程预、结算的审核关,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固定资产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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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校(站、点):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完稿日期:

(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

情 势 变 更 原 则 初 探

目 录

(项目字体为小二号、黑体加粗,内容字体为小四号、宋体)

写作提纲…………………………………………………………………………(1)

内容摘要…………………………………………………………………………(2)

关键词……………………………………………………………………………(2)

正文………………………………………………………………………………(2)

绪论 …………………………………………………………………(2)

本论:…………………………………………………………………(2)

情势变更原则的基本内涵及理论依据 ………………………………(2)

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及法律效力 ………………………………(3)

情势变更原则与相关法律规则的辨析 ………………………………( )

完善我国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思考 …………………………………( )

结论 …………………………………………………………………(10)

注释 …………………………………………………………………………(11)

参考文献………………………………………………………………………(12)

情 势 变 更 原 则 初 探

写作提纲

(项名称:小二号、黑体加粗;提纲内容:四号、宋体)

一、绪论

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现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在立法中予以规定或在司法实践中予以认可,而我国现行法律尚未有关情势变更的直接规定。本文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对此进行探究。

二、本论:(文章的主干,要点)

(一)情势变更原则的基本内涵及理论依据

1、情势变更原则含义及沿革

2、情势变更原则的理论依据

(二)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及法律效力

1、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

2、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效力

(三)情势变更原则与相关法律规则的辩析

1、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规则

2、情势变更与显失公平规则

(四)完善我国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思考

三、结论

(用1-2句话阐述)

情 势 变 更 原 则 初 探

陈荣杰

(标题小二号、黑体加粗、作者小四号、宋体)

【内容摘要】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对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持市场道德秩序,平衡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消除履行合同中因情势变更所产生的显失公平具有重要意义。情势变更原则虽然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未明确规定,但其与现行法律所规定和倡导的诚实信用原则一脉相承,诚实信用原则应作为情势变更原则的一项基本理论依据。除此之外,情势变更原则与不可抗力规则、显失公平规则既有联系和相似之处,同时又有许多根本的不同。完善我国的情势变更原则立法,规范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倡导合同当事人诚实交易,合理承担风险,是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应长期努力的目标。

【关键词】情势变更原则 适用 不可抗力 显失公平

(项目名称四号、楷体加粗,内容字体为小四号、揩体)

(正文)(小四号、宋体,标题黑体)

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才逐渐确立起来的,现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在立法中予以规定或在司法实践中予以认可,而我国现行法律尚未有关情势变更的直接规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逐渐完善,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越来越显其重要;同时,由于情势变更原则所涉及的理论复杂性和各国在司法实践中的差异,有必要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对此进行探究。

情势变更原则的基本内涵及理论依据

情势变更原则含义及沿革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成立后,作为合同关系基础的情势,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非当初所能预料的变化,如果仍坚持原来的法律效力将会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应当对合同的法律效力作相应的变更乃至合同解除的一项法律原则[1]。情势变更原则实质与功能在于消除合同因情势变更所产生的不公平后果,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和商品安全交易。这一原则的确立与发展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

(下略)

【参考文献】(提示:以下1为参考论著格式,2为参考期刊中的论文格式)

1、苏惠祥:《中国当代合同法论》,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4月第1版,第175页。

2、张散发:《浅议会计信息质量》,《财务与会计》,2005,2。

篇10

 

引言

项目实施阶段,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约定办理协助业主分析索赔事项,分清责任,及时提出反索赔,挽回不必要的损失;按合同和已经约定的规定,及时计算每次变更引起的造价变动,为业主投资决策控制提供依据[2]

1.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的特点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阶段是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时间跨度最长、变化最多的阶段,对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来说也是最难、最复杂的,也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下面我以我公司的一个真实案例来来阐述造价控制的管理工作

项目名称:某医院临时过渡用房改造装修工程

建设地点:上海市某某路某某号

工程工期:2004年11月至2005年2月

建设单位:上海市某医院

工程简介及特点:本工程为某医院在某工厂旧厂房的基础上改造原有厂房并新建部分建筑物,将其做为医院临时过渡房使用,18000平方米,共分10个建筑单体及室外工程计划总投资额为3100万元

本工程拆除改造工程量较大,单体多,工期紧,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大部分施工节点都是边深化边施工,工程施工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大以上这些工程特点使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较多,给造价控制带来一定的难度

2.造价控制工作范围和目标

本工程的造价控制工作范围为: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结算阶段

严格控制本工程中标价不超设计概算,合同价不超中标价,结算价不超合同价,同时对本工程的各项前期费用和其它建设管理费用进行跟踪管理,从而使结算总投资不超立项总投资

3.造价控制服务内容及各阶段造价控制情况

为了有效地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将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我们对本项目分阶段进行了动态的、事先的、主动的造价控制

3.1施工准备阶段(事前控制)

a、根据本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各阶段的投资控制实施细则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如工程进度款审核支付流程、施工中签证及变更审核工作流程、索赔处理工作流程等)并严格遵照执行

b、根据项目总投资和进度计划,分解各阶段的投资控制目标,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c、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招投标文件等,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明确投资控制重点如本工程的放射科、手术室、液氧供应室等,由于图纸设计深度不足,专业施工性强,造价比重较大,我们将其作为重点控制对象在选择各专业施工单位之前,我们对其施工方案和工程报价都进行了择优选择,仅液氧供应站一项就节约投资60多万元

d、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建筑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信息和比选方案的参考造价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设备价格本工程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如无工程变更,均按投标文件执行,如投标时为暂定品牌和单价的(如塑钢门窗、墙地砖、卫生洁具等)主要材料,在采购前均要经甲方、施工监理确定品牌、规格、质量,投资监理核定单价后(核价原则为:不能超过招投标时的暂定价,如超过并对总造价影响重大时,应报告采购中心并经审批后方可执行),调整主要材料的价差,其他材料、人工、机械及费率按投标时的优惠条件执行

3.2施工阶段(事中控制)

a、在工程设计交底后根据施工图及有关图纸资料在15天内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预算,确定施工图造价控制目标;同时把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与投标时的概算及财政批复内容分别做逐一比较,指出增减变化内容,报送业主由于本工程招标时采用的是扩初图纸,施工图预算完成后,经对比,发现新建建筑物基础、玻璃幕墙工程、屋面防水保温工程等与招投标时的工程量清单造价差距较大,有突破合同总价的危险,我们马上将其分析对比报告向业主汇报,起到了预警的作用

b、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 协助业主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c、参与本工程主要材料、设备采购、专业工程分包、市政配套等经济合同的审查和谈判工作,对相关的经济条款提出审核意见,并做好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我们在每月提交的《投资控制月报》中将本工程新签订和已签订的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款支付情况等都进行列表汇总,使业主了解各项合同的履行情况

d、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加强对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编制的,用以指导施工准备和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经济文件,施工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案,既可以缩短工期,又可以提高经济效益论文参考网。

e、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是对施工方案的审批,而施工方案的审批一般是运用定性和定量方法,考核质量、工期、造价三项技术经济指标,使三项指标有效的综合在一起,从而控制工程造价如:因为本工程为临时过度用房,装饰工程的标准不高,在组织拆除方案时,我们对哪些部位应该拆除新建,哪些部位可以尽量利用原结构装饰(如原大理石地面、原铝合金窗等),只经简单翻新即可,进行了方案论证,从而不但节约了拆除费用,还节约了一部分新建费用

f、深入施工现场, 动态掌握施工状况,按时参加工程例会及其他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及时协调处理施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使工程造价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g、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 在项目的实施进程中,由于不可预见的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经常出现诸如施工条件的变化、原设计条件的变化、地质地貌情况的变化等情况,而发生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这些变更将影响造价控制目标,有可能使项目投资超出原预算,从而影响项目投资效益,因此,我们特别重视对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的审核在审核工程变更时,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个因素详加分析,对多个技术方案进行筛选,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尽量减少变更费用;对签证事项进行审核时,严格审查签证事项发生的内容、原因、范围、价格,必要时配以简图和文字说明,减少工程结算时的扯皮

h、严格督促施工方按照批准的设计规模、设计标准进行工程建设,对施工单位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规模、不按图施工的情况即时向甲方和财政报告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在建设过程中当发现有投资突破的预兆时,提出应急节约成本的建议,并及时向甲方和财政报告及通报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由于本工程从一开始就明确了投资控制的制度和流程,甲方也很重视,施工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都积极配合,本工程基本做到按图、按标准施工

i、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控制,定期进行投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如有较大的超估算、超预算情况出现,及时分析原因,写出专题报告进行分析并呈报甲方必要时,协助甲方调整投资控制目标.

j、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月度工程量报表,与施工监理协作,审核确认实际完成工作量,并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与工程进度,为甲方签署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详细审核意见;

k、在每月25日前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和采购中心提交投资控制监理报告,就当月的工程形象进度、工程各项资金使用情况、各项合同履行情况等内容作出详细汇报,并与控制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如有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大变更情况及其他可能对建设资金的控制产生影响的情况,给出投资控制的合理建议论文参考网。

3.3项目结算阶段(事后控制)

a、审核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内容条件要求且验收合格

b、审核是否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原则、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执行如由于工程变更等原因新增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未按招投标时的计价、取费等优惠条件进行结算,提高了取费标准,我们在结算审核时按原招标优惠条件进行调整论文参考网。

c、认真审核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准确在工程竣工决算书中,因子目多、篇幅大,工程量的计算最容易出错,特别当变更较多时,很容易出现重复计算或漏算的情况

d、详细编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载明每一项核减或核增的计算结果和依据,做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协助甲方与承包单位确定合理的、双方都能接受的结算款额

e、编制工程保修期内各承包单位的付款计划

向甲方提供整套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整个项目各项费用汇总表,并对实际总支出与项目总概算进行比较,分析资金增加原因

f、 编制工程保修期内各承包单位的付款计划;

g、将最终审定的工程造价与合同价进行对比,分析资金增减原因,总结投资控制工作成果,出具《投资控制成果报告》

3.4造价控制工作总结

本着“独立、客观、公正” 的工作原则,投资监理组认真地完成了本工程全过程的造价控制工作在整个控制工作过程中,我们共参加工程例会26次,协助业主签订合同12份,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5次,出具近郊控制监理月报及相关专题分析报告8份,最终投资控制成果报告1份本工程最终审定的总投资为2768.72万元,与送审价相比,核减率为12.68%,与计划总投资相比,节约金额332多万元,达到了预期的控制目标

结束语

我国是现今世界上工程建设投资额最大,工程建设项目最多的国家,然而我们现有的一些建设项目造价管理方法还是比较落后,我们在这方面的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远远赶不上发达国家所以我们这一代造价咨询业同仁们的齐心协力,造价咨询单位认真参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真正发挥造价咨询机构的作用,使建设项目从立项开始的整个过程都处于受控状态,为合理有效的工程建设领域的管理,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3]

参 考 文 献

[1]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参与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探讨, 作者:胡建明

[2]上海建设工程咨询,2004年第5期P11

篇11

一、施工索赔的概述

(一)施工索赔的定义

所谓的施工索赔主要就是指签订施工合同之后,承包方因为非自身因素之外的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容完成施工任务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向相关责任方提出补偿的要求。这里面所指的索赔主要就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补偿要求,而非指的是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补偿要求的反索赔。

施工索赔是承包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要求,合同中业主和施工方权利义务是对等。如一方在履行合同中,没有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某些义务,这时就构成了违约行为,对方即可要求补偿,我们可以认为索赔是一种维权要求补偿的行为,而不是处罚。这里的施工索赔不但包括经济上的补偿,也包括着工期上的补偿。

二、影响施工索赔的因素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工作任务重、工期时间长的任务,在施工的过程中涉及到的人员、团队也比较多,存在着大量的纠纷,能够引起施工索赔的因素也是十分多的,下面我们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对容易影响施工索赔的因素进行分析研究。

(一)合同文件自身缺陷的原因

合同文件是通过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双方协商共同商定的,由于合同文件是格式条款,很多具体的情况不可能实际完全反映出来。合同文件的缺陷主要包括:意思表述不清楚,前后矛盾,具体细节没有落实清楚等。这些缺陷往往导致索赔。

(二)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

在工程实际建造中,造价和工期容易受到现场基础条件的影响。土建工程对基础的地质条件要求很高,而业主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水文地质等资料不可能准确无误,即使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事前预料。因此,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有可能会引起施工索赔。

(三)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是施工过程中的常见的现象。在招投标阶段,设计图纸往往不够深化,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师会指示做局部的改动。尤其是大型工程施工过程,通常施工周期长、规模庞大,容易受天气等条件的影响,施工中工程量发生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工程变更往往直接导致索赔。

(四)工期拖延

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容易受到天气、水文以及上述各因素的影响,不能按期完工,造成工期拖延。工期拖延致使承包商窝工、设备闲置等等,这必然导致超过合同费用,合同双方往往产生分歧,势必引起索赔。另外,如果发生战争等不可抗力的事件,会破坏己建工程,也会阻碍施工的进度,导致承包商的费用额外增加,甚至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些都势必引起索赔。

三、合理处理施工索赔的策略

(一)按合同要求建好工程是进行索赔的基础

作为施工工程的承包方来讲,应该具备最基本的素质,需要按照合同的要求去完成施工任务,进而更好的保证工程的质量与进度,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只有承包方按合同规定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工程,满足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当合同文件和相关的技术规范互相冲突时,施工单位应主动向建设单位提出有矛盾的合同条款,及时纠正不正确的地方,积极与建设单位和工程师配合,明确各自责任权利,认真履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施工企业发现建设单位或工程师发生问题或失误时,应主动进行善意提醒,防止将来造成工程损失。

(二)及时收集与索赔相关的资料证据是索赔成功的关键

承包方在发现业主方违约或者是其他因素造成的损失问题时,需要向业主方提出索赔时要及时的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其主要要注意:

1.在订立工程合同时,合同条款中关于各方应承担的责任权利应严密分明,工程成本的核算方法应明确无误,为工程建设中出现的索赔事件提供判断标准。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该认真研究文件内容,仔细查勘施工现场,在编制投标书时要充分考虑到将来可能发生的索赔问题,寻找潜在的索赔机会。同时,承包方索赔管理人员对合同、施工图等技术文件做到了然于胸,对将来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积极进行索赔准备。

2.在工程施工期间,要及时发现索赔机会。一方面,承包方的工作管理人员应做好施工记录,收集工程进展的有关资料、数据及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另一方面,对于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口头指令,承包商应及时予以书面确认,以防监理工程师随意下达口头变更指令带来的索赔纠纷。

(三)把握好索赔技巧是进行索赔的要诀

承包方在向业主方提出索赔时,要掌握好相关的技巧,才能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又能处理好与业主的合作工作关系,其主要要注意以下三方面的内容:(1)把握好索赔的“度”。承包人应该着眼于大索赔,对于小索赔不宜斤斤计较,以免索赔次数过多引起业主反感;(2)妥善处理分歧和争端。在进行索赔的协商谈判时,一方面坚持据理力争,另一方面也要做出合理的让步,灵活处理分歧和争议,尽量用和谐友好的方式解决问题,少用仲裁或诉讼的手段;(3)寻找利益共同点,为业主着想。积极分析业主的利益所在,寻找双方的利益共同点。

四、总结

施工索赔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是维护承包方合法权利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有利于更好的处理好承包方和业主方之间的关系。通过对本篇论文的研究,对施工索赔的因素有所了解,对处理施工索赔的策略有所掌握,有利于更好的处理施工索赔事故,进而更好的促进建设工程施工工作的完成。

参考文献:

[1]姚莉.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索赔研究[J].沈阳工业大学,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