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标准刊号(ISSN部分)条码》《出版物条码管理办法》《期刊出版形式规范》等有关出版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对现行期刊使用条码进行了分析。结果在抽查的233种期刊中,有176种期刊没有规范使用条码,占期刊总数的75.54%。为彻底改变期刊不能规范使用条码的现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国家标准的宣传,期刊出版单位应加强对国家标准的学习,国家条码中心应简化条码的制作程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期刊使用条码的检查。
为了推动中国标准刊号条码标识在我国的普及与应用,加快与国际间的接轨,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7年5月26日了《中国标准刊号(ISSN部分)条码》(GB/T16827-1997)。该标准规定了期刊条码的代码结构、条码符号技术要求和印刷位置。为了规范出版物条码管理,新闻出版总署于2000年3月29日颁布了《出版物条码管理办法》。2007年4月12日,新闻出版总署的《期刊出版形式规范》对期刊规范使用条码做了相应规定。笔者一直关注期刊对条码的使用,2001年曾撰文《科技期刊条码亟待规范》,就科技期刊条码使用情况提出了7个问题。时隔16年,再回头看看期刊对条码的使用情况,如条码编码不正确、条码印刷位置混乱等问题依然存在,现就期刊条码使用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予以探讨。
一、期刊条码使用遵循的规范
(一)期刊条码的主代码
《中国标准刊号(ISSN部分)条码》规定,期刊条码的主代码由前缀码、数据码、年份码和校验码4个部分组成。期刊条码的具体结构是:(a)前缀码是国际物品编码协会指定给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期刊的前缀码977。(b)数据码是ISSN国际标准刊号除校验码之外的7位数字。(c)年份码是期刊出版年的最末2位数字。(d)校验码是由前面的12位数字按《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附录B规定的方法计算得出。
(二)期刊条码的附加码
《中国标准刊号(ISSN部分)条码》规定,期刊条码附加码为2位数字,表示期刊的当期出版的周、旬或月份的序数。附加码用于识别刊期和出版时间。月刊附加码用出版月的序数01,02,……,12;双月刊附加码用出版月的序数01,03,……,11或02,04,……,12;季刊附加码用出版月的序数01,04,07,10或02,05,08,11或03,06,09,12。
(三)期刊条码的印刷位置
《中国标准刊号(ISSN部分)条码》规定,期刊条码印刷的优选位置为期刊封一的左下角,也可以根据需要印刷在封四的右下角。条码符号条的方向与装订线平行或垂直。条码印刷在封一,距装订线7±3mm,距底部10±4mm;条码印刷在封四,距装订线10±4mm,距底部7±3mm。
二、期刊条码存在的问题
笔者对2017年出版且具有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期刊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期刊涉及学术性期刊、技术性期刊、科普性期刊、情报性期刊、检索性期刊、娱乐性期刊、行业性期刊等,共抽查233种期刊,其中57种期刊按照国家标准《中国标准刊号(ISSN部分)条码》规范使用条码,只占期刊总数的24.46%;176种期刊没有规范使用条码,占期刊总数的75.54%;有5种期刊没有使用条码,占抽查期刊数的2.15%。
(一)期刊条码年份码错误
在抽查的233种期刊中,有110种期刊主代码中年份码有误,占抽查期刊数的47.21%。由此可见,期刊主代码中年份码错误为期刊错误使用条码的主要问题。期刊主代码年份码错误主要是将年份码设定为“00”或首次申请条码的年份一直没变。
(二)期刊条码附加码的错误使用
在抽查的233种期刊中,有5种期刊条码的附加码有误,占抽查期刊数的2.15%,期刊条码附加码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对期刊的当期出版的周、旬或月份的序数编制。
(三)期刊条码印刷位置错误
在抽查的233种期刊中,有118种期刊条码的位置不在国家标准规定的位置,占抽查期刊数的50.64%。通过抽查发现,大部分期刊没有将条码印刷在国家标准规定的位置,有的期刊虽然将条码印在封一左下角或封四右下角,但其距离装订线和底部的尺寸误差也较大。位置的不统一,严重影响了扫描器对条码的识别速度。
三、期刊条码规范使用的改进对策
从上面的问题可以看出,出现期刊不能规范使用条码的原因主要是:一是主管部门对有关国家标准的宣传力度不够,一些期刊出版单位不清楚相关国家标准,导致期刊条码使用不规范;二是有的出版单位虽然熟悉相关国家标准,但由于期刊主管部门对期刊使用条码没有强制性要求,导致期刊出版单位对条码的使用不重视,年复一年使用过期条码;三是出版单位不知道规范使用条码的意义,不知道条码在期刊零售结算、分拣、计数、借阅等方面的作用。期刊不能规范使用条码,使条码成为期刊的“摆设”,不能真正发挥条码的作用。
为使期刊规范使用条码,笔者认为应着重解决下面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对国家标准的宣传。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时增加对有关国家标准的培训计划,并对有关国家标准的内容进行解读,让标准的执行者了解、接受、执行国家标准。第二,期刊出版单位加强对国家标准的学习。期刊出版单位应该经常性地组织编辑人员认真学习出版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熟悉掌握《中国标准刊号(ISSN部分)条码》《出版物条码管理办法》《期刊出版形式规范》等内容,并严格执行内容要求。另外,在中国知网的网站设置了“标准”栏目,期刊出版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下载相关标准,供编辑人员学习使用。第三,国家条码中心简化条码的制作程序。建议国家条码中心指定条码制作软件,科学引导期刊出版单位按照要求自主制作期刊条码,以便期刊出版单位及时更新条码信息,提高期刊条码信息的准确性。第四,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加强对期刊使用条码的检查。建议在期刊年度核验时加强对期刊形式审查,查看管理的期刊对条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只要把期刊条码是否规范使用列入期刊年度核验内容,期刊条码规范使用问题就很容易得到解决。